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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20篇

《神秘岛》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三部,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了这部小说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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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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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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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琅琊榜小说梅长苏结局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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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是首发在起点女生网上的一本架空权谋类小说,作者是海宴。小说营造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通过主人公梅长苏的视角书写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权谋之斗。

梅长苏结局

梅长苏最终放弃了霓凰,梅长苏和霓凰原本自小就由婚约,而两人也有懵懵懂懂的感情,然而就在这些都还没开始的时候,因为陷害两人最终天各一方,而聂铎在梅长苏的授意之下,留在了霓凰身边帮助他,可是没想到霓凰却和聂铎日久生情,可以说三人之间的关系都让梅长苏很为难,也许至今梅长苏也无法看清,他的内心已经被仇恨所覆盖,而他也给不了霓凰想要的幸福,当初的感觉已经模糊不清,自己也分不清是亲情还是爱情,在这种情况下,梅长苏选择了放手,成全了他们。

琅琊榜小说结局比电视剧的更加的凄凉,梅长苏为什么放弃霓凰,也许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是因为没爱,还是因为爱更深,他都藏在了心中。

梅长苏简介

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虽病体单薄,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并且精通音律,才冠绝伦,为琅琊公子榜榜首。原本是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后在赤焰冤案中身中剧毒,从此容颜大变,内息全摧,再无半点武力,后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成为靖王的谋臣。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六部大都换主,天下局势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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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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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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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宦妃还朝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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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作家鸭圣婆“所著的一部其他类型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宦妃还朝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可惜……

那最后的一夜……

还是来了……

那一夜,齐国狂风大作,漫天的飞雪好似一道道催命符刮得众人的心肝都不禁猛颤。

而……自从苏绯色有孕以来,这一年,玉璇玑除了日常不可推迟的早朝和批阅奏折以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会抽出来陪苏绯色,这么守在她和孩子的身旁,寸步不离,可……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明明是苏绯色临盆的关键时刻,玉璇玑却睡着了……

他昏睡在一个鲜少有人会路过的杂院,睡得还十分的沉,所以……整个皇宫的宫人都出动了,却仍是没有找到他。

也是……谁能想到那个高高在的皇帝竟然会昏睡在这种无人问津的杂院?

谁能想到那个平时都会守着苏绯色寸步不离的玉璇玑,在苏绯色最关键的时刻竟然会昏睡过去?

谁又能想到……那个武功极高,几乎百毒不侵的玉璇玑竟然会被小小的药给药倒呢?

谁都没有想到,所以……等玉璇玑自己醒来,狂奔至苏绯色寝宫的时候,寝宫里已经传来了一声孩子响亮的啼哭……

苏绯色……她分娩了,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好”字……

至于她自己……

窗外的风刮得越发的狂,吹得寝宫的雕窗呼啦啦直响,玉璇玑缓步走入帷幔,那摇曳的烛火将他的身影照得既纤长又孤寂,也……把躺在床刚刚分娩完的那名女子照得苍白至极,好似……随时有可能会变成透明,消失一般……

“绯色……是一男一女……我看过了,他们都很健康……男的像我,女的像你……”玉璇玑拉了张凳子坐到苏绯色的床边,拉起她冰凉的手,硬扯出一抹浅笑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

房间里除了风声和门外传来的宫女哭泣声,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声音……

床的女子双眼紧闭,睡得十分安详,没错,那是真正的安详,是再也不会被打扰,再也没有爱恨的安详,哪怕她心底有千万种不舍,如今……也只能放下,好好休息了……

“绯色,你要快点醒过来,然后养好身子,两个孩子……还等着你给他们喂奶呢……”

“你可不能偷懒,把这两个才出生的奶孩子交给我啊,我……我这双手可是杀人的手,我又是一个大男人,你要我怎么办……”

“绯色,你这手怎么那么冰,是不是屋子里的炉子烤的不够热?那我让人加碳……来人啊,加碳,加好多好多的碳,绯色她冷,她的身子太冷了,她才刚刚分娩完,正是虚弱的时候,你们怎么能让她待在这么冷的屋子里呢?”

“对了,绯色,你之前不是说喜欢江南的天气吗?烟雨蒙蒙却又不至于寒冷?等你出了月子,我们去好吗?带着两个孩子,不不不,不带他们,把他们丢给舅舅,我们自己去玩……我们说好的,要等孩子长大,然后把江山丢给他们,一起去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我们……”

话未说完,玉璇玑终是泣不成声,他这一生鲜少有落泪的时候,更鲜少有软弱的时候,可如今……他明知道苏绯色已经不在了,却仍是不敢承认,他像一个懦夫,明知骗不过,却仍是笨拙的欺骗着自己,告诉自己没有的,苏绯色并没有死,她只是……

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到底还是蒙受了苏绯色太多太多的恩惠,也亏欠苏绯色太多太多了,所以……如今,举国下,不论百姓不论官员,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他们唯一的共同心愿是……苏绯色和她腹的孩子可以安好……

“皇节哀……”李熯站在一旁,眼眶早发红,玉璇玑倒好,早被苏绯色下了药,迷昏在了杂院里,可他不同……他是亲眼见证了苏绯色的离开,亲眼……看着他此生最爱的人这么死去,亲眼……看着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这么消弭,所以……他的痛,不玉璇玑少多少。

可尽管痛,他仍是谨记着苏绯色死前的交代,咬着牙接了下去:“皇,皇后娘娘是生产的时候气竭而死的,她死前曾经托微臣转告您,让您不要觉得内疚,也不要觉得难过,当……当皇后娘娘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游离,至于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一出生没有了娘亲,已经十分可怜了,还请皇对他们多费些心思,一定要把她的那份爱意也传达了,叫他们知道……算她不能陪着他们长大,但……她对他们的爱永远不变,也会永远的祝福他们平平安安的……”

“这是她的目的吗?”不等李熯把话说完,玉璇玑已经轻抿了抿唇,缓缓开口了……

“这……”目的?什么目的?李熯只觉得莫名心惊,一时间,竟然连回答都忘记了。

所幸的是,他没有回答,玉璇玑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先出去照顾小皇子和小公主吧,朕……还有些话想和绯色说……”

“是……”玉璇玑已经因为被苏绯色迷昏,而没有机会见到苏绯色死前最后一面了,如今……他又怎么能打扰他们独处的最后机会呢?

所以李熯应下以后,便快步退了出去。

只等李熯离开,玉璇玑眼底的泪水这才又抑制不住的滑了出来,又低低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那句话:“苏绯色,这……是你的目的吗?用这两个孩子,让我可以活下去,在你……离开我以后……”

苏绯色和李熯都以为他不知道,都以为他被蒙在了鼓里,都以为……

可实际,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苏绯色和李熯坦白一切,让李熯留下来帮她的那一天……他在一旁偷听,所以……他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也清楚……苏绯色之所以可以活到现在,是因为她在雪国公主给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

也是说,他之所以可以从死里复活,完全是因为苏绯色把自己的一魂一魄给了雪国公主,雪国公主重生以后,便以自己幻化成了雪桑花来救他,至于苏绯色被抽离了一魂一魄以后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是苏绯色在选择的时候祈求雪国公主将自己的力量给她,让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以此作为他今后活下去的念想,以免……她走了以后,他便会选择步他后尘……

雪国公主最后的力量虽然不能让苏绯色同样复活,却也的确维持了苏绯色多活了这一年,只是……这一年里,苏绯色体内雪国公主的力量逐渐消失……苏绯色的五感和生命力也因为失去了雪国公主力量的支持逐渐消失…….

到最后……

不错,他这一年来,都在装傻。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要与苏绯色到天荒地老,假装……却又故意用花香,用燕窝,用亲吻,用各种方式来试探苏绯色究竟丧失到了什么地步……

最后……连苏绯色给他下药,他都假装什么不知道的了招……

他曾经说过,只要是她的选择,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开心……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尽管这一年来的每一天他都心如刀割,尽管他每一次和苏绯色提起以后,提起未来,他都抑制不住的想要落泪,尽管……他午夜梦回都会惊醒,生怕苏绯色突然离开,尽管……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只能自己承受,无法与他人言说,但……

他从不后悔!

“绯色,你放心吧,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好好治理齐国,也会好好将这两个孩子带大,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爱他们的……”玉璇玑看着苏绯色那安然静好的眉眼,唇角突然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小东西,你要乖乖等我,无论来生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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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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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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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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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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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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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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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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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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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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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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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诸天万界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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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呢?是否看到大结局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诸天万界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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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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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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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

全文共 7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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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局外人》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小说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拒绝接待指导神甫,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不想说话,很快我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转的进程,是想知道不可避 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条出路。我又换了牢房。在这个牢房里,我一躺下,就看得见天空,也只能看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脸上那把白昼引向黑夜的逐渐减弱 的天色*。我躺着,把手放在脑后,等待着。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过了那无情的,不可逆转的进程,法警的绳索断了,临刑前不翼而飞,于 是,我就怪自己从前没有对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经常关心。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像大家一样,我读过报纸上的报道。 但是一定有专门著作,我却从来没有想到去看看。那里面,也许我会找到有关逃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那么一次,绞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种不 可遏止的预想中,仅仅有那么一回,偶然和运气改变了什么东西。仅仅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这对我也就足够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报纸上常常谈 论对社会欠下的债。依照他们的意思,欠了债就要还 。不过,在想象中这就谈不上了。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仪式,是发疯般地跑, 跑能够为希望提供各种机会。自然,所谓希望,就是在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颗流弹打死。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什么东西允许我有这种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 这种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转的进程又抓住了我。

尽管我有善良的愿望,我也不能接受这种咄咄逼人的确凿性*。因为,说到底,在以这种确凿性*为根据的判决和这一判决自宣布之时起所开始的不可动摇的进程之 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是在二十点而不是在十七点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论,它是由一些换了衬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国人民的信任,而 法国人(或德国人,或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确切的概念,这一切使得这决定很不严肃。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从作出这项决定的那一秒钟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 体靠着的这堵墙的存在同样确实,同样可靠。

这时,我想起了妈妈讲的关于我父亲的一段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关于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事。有一天,他去 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就感到不舒服。但是,他还 是去了,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我听了之后,觉得我的父亲有点儿叫我厌恶。现在我明白了, 那是很自然的。我当时居然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从这座监狱里出去,我一定去观看所 有的处决。我想,我错了,不该想到这种可能性*。因为要是,有那么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子后面,可以这么说,站在另一边,作为看客来看热闹,口来 后还 要呕吐一番,我一想到这些,就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然而,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想法,因为这样一想,我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窝 里缩成一团,还 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响。

当然(口罗),谁也不能总是理智的。比方说,有几次,我就制订了一些法律草案。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给犯人一个机会。只要有千分之 一的机会,就足以安排许多事情。这样,我觉得人可以去发明一种化学药物,服用之后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机会杀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条件是要让他 事先知道。因为我经过反复的考虑,冷静的权衡,发现断头刀的缺点就是没给任何机会,绝对地没有。一劳永逸,一句话,受刑者的死是确定无疑的了。那简直是一 桩已经了结的公案,一种已经确定了的手段,一项已经谈妥的协议,再也没有重新考虑的可能了。如果万一头没有砍下来,那就得重来。因此,令人烦恼的是,受刑 的人得希望机器运转可靠。我说这是它不完善的一面。从某方面说,事情确实如此。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得承认,严密组织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总之,受刑者在 精神上得对行刑有所准备,他所关心的就是不发生意外。

我也不能不看到,直至此时为止,我对于这些问题有着一些并非正确的想法。我曾经长时间地以为——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上断头台,要一级一级地爬到架 子上去。我认为这是由于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缘故,我的意思是说,关于这些问题人们教给我或让我看到的就是这样。但是有一天早晨,我想起了一次引起轰动的处 决,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张照片。实际上,杀人机器就放在平地上,再简单也没有了。它比我想象的要窄小得多。这一点我早没有觉察到,是相当奇怪的。照片上的机 器看起来精密、完善、闪闪发光,使我大为叹服。一个人对他所不熟悉的东西总是有些夸大失实的想法。我应该看到,实际上一切都很简单:机器和朝它走过去的人 都在平地上,人走到它跟前,就跟碰到另外一个人一样。这也很讨厌。登上断头台,仿佛升天一样,想象力是有了用武之地。而现在呢,不可逆转的进程压倒一切: 一个人被处死,一点也没引起人的注意,这有点丢脸,然而却非常确切。

还 有两件事是我耿耿于怀时常考虑的,那就是黎明和我的上诉。其实,我总给自己讲道理,试图不再去想它。我躺着,望着天空,努力对它发生兴趣。天空变成 绿色*,这是傍晚到了。我再加一把劲儿,转移转移思路。我听着我的心。我不能想象这种跟了我这么久的声音有朝一日会消失。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象力。但我还 是 试图想象出那样一个短暂的时刻,那时心的跳动不再传到脑子里了。但是没有用。黎明和上诉还 在那儿。最后我对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作法,是不要勉强自己。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分来的。因此,我夜里全神贯注,等待着黎明。我从来也不喜欢遇事措手不及。要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 最后只在白天睡一睡,而整整一夜,我耐心地等待着日光把天窗照亮。最难熬的,是那个朦胧晦暗的时辰,我知道他们平常都是在那时候行动的。一过半夜,我就开 始等待,开始窥伺。我的耳朵从没有听到过那么多的声音,分辨出那么细微的声响。我可以说,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总还 算有运气,因为我从未听见过脚步声。妈 妈常说,一个人从来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痛苦。当天色*发红,新的一天悄悄进入我的牢房时,我就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况且也因为,我本是可以听到脚步声的, 我的心也本是可以紧张得炸开的。甚至一点点悉索的声音也使我扑向门口,甚至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发狂似地等待着,直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粗,那么像狗的喘 气,因而感到惊骇万状,但总的说,我的心并没有炸开,而我又赢得了二十四小时。

白天,我就考虑我的上诉。我认为我已抓住这一念头里最可贵之处。我估量我能获得的效果,我从我的思考中获得最大的收获。我总是想到最坏的一面,即我的 上诉被驳回。“那么,我就去死。”不会有别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谁都知道,活着是不值得的。事实上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关系不大,当 然喽,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别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活着,而且几千年都如此。总之,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反正总是我去死、现在也好,二十年后也好。此刻在我 的推理中使我有些为难的,是我想到我还 要活二十年时心中所产生的可怕的飞跃。不过,在设想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假如果真要到这一步的话),我只把它 压下去就是了。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所以(困难的是念念不忘这个“所以”所代表的一切推理),所以,我的上诉如被驳回,我也应该 接受。

这时,只是这时,我才可以说有了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自己去考虑第二种假设:我获得特赦。苦恼的是,这需要使我的血液和肉体的冲动不那么强烈,不因疯 狂的快乐而使我双眼发花。我得竭力压制住喊叫,使自己变得理智。在这一假设中我还 得表现得较为正常,这样才能使自己更能接受第一种假设。在我成功的时候, 我就赢得一个钟头的安宁。这毕竟也是不简单的啊。

也是在一个这样的时刻,我又一次拒绝接待神甫。我正躺着,天空里某种金黄的色*彩使人想到黄昏临近了。我刚刚放弃了我的上诉,并感到血液在周身正常地流 动。我不需要见神甫。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到了玛丽。她已经很多天没给我写信了。那天晚上,我反复思索,心想她给一名死回当情妇可能已经当颁了。我也想到 她也许病了或死了。这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在我们现已分开的肉体之外已没有任何东西联系着我们,已没有任何东酉使我们彼此想念,我怎么能够知道呢?再说,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对玛丽的回忆也变得无动于衷了。她死了,我也就不再关心她了。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因为我很清楚,我死了,别人也就把我忘了。他们跟我 没有关系了。我甚至不能说这样想是冷酷无情的。

恰在这时,神甫进来了。我看见他之后,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他看出来了,对我说不要害怕。我对他说,平时他都是在另外一个时候到来。他说这是一次完全友 好的拜访,与我的上诉毫无关系,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我的上诉是怎么回事。他坐在我的床上,请我坐在他旁边。我拒绝了。不过,我觉得他的态度还 是很和善的。

他坐了一会,胳膊放在膝头,低着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细长有力,使我想到两头灵巧的野兽。他慢慢地搓着手。他就这样坐着,一直低着头,时间那么长, 有一个时候我都觉得忘了他在那儿了。

但是,他突然抬起头来,眼睛盯着我,问道:“您为什么拒绝接待我?”我回答说我不信上帝。他想知道我是不是对此确有把握。我说我用不着考虑,我觉得这 个问题并不重要。他于是把身子朝后一仰,靠在墙上,两手贴在大腿上。他好像不是对着我说,说他注意到有时候一个人自以为确有把握,实际上,他并没有把握。 我不吭声。他看了看我,问道:“您以为如何?”我回答说那是可能的。无论如何,对于什么是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情,我可能不是确有把握,但对于什么是我不感兴 趣的事情,我是确有把握的。而他对我说的事情恰恰是我所不感兴趣的。

他不看我了,依旧站在那里,问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因为极度的绝望。我对他解释说我并不绝望。我只是害怕,这是很自然的。他说:“那么,上帝会帮助您的。 我所见过的所有情况和您相同的人最后都归附了他。”我承认那是他们的权利。那也证明他们还 有时间。至于我,我不愿意人家帮助我,我也恰恰没有时间去对我不 感兴趣的事情再发生兴趣。

这时,他气得两手发抖,但是,他很快挺直了身子,顺了顺袍子上的褶皱。顺完了之后,他称我为“朋友”,对我说,他这样对我说话,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被判 死刑的人;他认为,我们大家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人。但是我打断了他,对他说这不是一码事,再说,无论如何,他的话也不能安慰我。他同意我的看法:“当然了。 不过,您今天不死,以后也是要死的。那时就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您将怎样接受这个考验呢?”我回答说我接受它和现在接受它一模一样。

听到这句话,他站了起来,两眼直盯着我的眼睛。这套把戏我很熟悉。我常和艾玛努埃尔和赛莱斯特这样闹着玩,一般地说,他们最后都移开了目光。神甫也很 熟悉这套把戏,我立刻就明白了,因为他的目光直盯着不动。他的声音也不发抖,对我说:“您就不怀着希望了吗?您就这样一边活着一边想着您将整个儿地死去 吗?”我回答道:“是的。”

于是,他低下了头,又坐下了。他说他怜悯我。他认为一个人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不能忍受的。而我,我只是感到他开始令我生厌了。我转过身去,走到小窗 口底下。我用肩膀靠着墙。他又开始问我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的声音不安而急迫。我知道他是动了感情了,就听得认真些了。

他说他确信我的上诉会被接受,但是我背负着一桩我应该摆脱的罪孽。据他说,人类的正义不算什么,上帝的正义才是一切。我说正是前者判了我死刑。他说它 并未因此而洗刷掉我的罪孽。我对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罪孽。人家只告诉我我是个犯人。我是个犯人,我就付出代价,除此之外,不能再对我要求更多的东西了。这 时,他又站了起来,我想在这间如此狭窄的囚室里,他要想活动活动,也只能如此,要么坐下去,要么站起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我的眼睛盯着地。他朝我走了一步,站住,好像不敢再向前一样。“您错了,我的儿子,”他对我说,“我们可以向您要求更多的东酉。我们将向您提出这样的 要求,也许。”“要求什么?”“要求您看。”“看什么?”

教士四下里望了望,我突然发现他的声音疲惫不堪。他回答我说:“所有这些石头都显示出痛苦,这我知道。我没有一次看见它们而心里不充满了忧虑。但是, 说句心里话,我知道你们当中最悲惨的人就从这些乌黑的石头中看见过一张神圣的面容浮现出来。我们要求您看的,就是这张面容。”

我有些激动了。我说我看着这些石墙已经好几个月了。对它们,我比世界上任何东西,任何人都更熟悉。也许,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上面寻找过一张面容。但是 那张面容有着太陽的色*彩和欲|望的火焰,那是玛丽的面容。我白费力气,没有找到。现在完了。反正,从这些水淋淋的石头里,我没看见有什么东西浮现出来。

神甫带着某种悲哀的神情看了看我。我现在全身靠在墙上了,陽光照着我的脸。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然后很快地问我是否允许他拥抱我。我说:“不。” 他转过身去,朝着墙走去,慢慢地把手放在墙上,轻声地说:“您就这么爱这个世界吗?”我没有理他。

他就这样背着我待了很久。他待在这里使我感到压抑,感到恼火。我正要让他走,让他别管我,他却突然转身对着我,大声说道:“不,我不能相信您的话。我 确信您曾经盼望过另一种生活。”我回答说那是当然,但那并不比盼望成为富人,盼望游泳游得很快,或生一张更好看的嘴来得更为重要。那都是一码事。但是他拦 住了我,他想知道我如何看那另一种生活。于是,我就朝他喊道:“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然后,我跟他说我够了。他还 想跟我谈谈上帝,但是我 朝他走过去,试图跟他最后再解释一回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愿意把它浪费在上帝身上。他试图改变话题,问我为什么称他为“先生”而不是“我的父亲”。这 可把我惹火了,我对他说他不是我的父亲,让他当别人的父亲去吧。

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道:“不,我的儿子,我是您的父亲。只是您不能明白,因为您的心是糊涂的。我为您祈祷。”

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爆裂了似的,我扯着喉咙大叫,我骂他,我叫他不要为我祈祷。我揪住他的长袍的领子,把我内心深处的话,喜怒 交迸的强烈冲动,劈头盖脸地朝他发泄出来。他的神气不是那样地确信无疑吗?然而,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甚至连活着不活着都没有把 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但是我对我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是 的,我只有这么一点儿把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从前有理,我现在还 有理,我永远有理。我曾以某种方式生活过,我也 可能以另一种方式生活。我做过这件事,没有做过那件事。我干了某一件事而没有干另一件事。而以后呢?仿佛我一直等着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这个我将被证明无 罪的黎明。什么都不重要,我很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为什么。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陰-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 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只有一种命运选 中了我,而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却都同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他懂,他懂吗?大家都幸 运,世上只有幸运的人。其他人也一样,有一天也要被判死刑。被控杀人,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这有什么关系呢?萨拉玛诺的狗和他的老婆具有同样 的价值。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马松娶的巴黎女人,或者想跟我结婚的玛丽,也都是有罪的。莱蒙是不是我的朋友,赛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又有什么关系? 今天,玛丽把嘴唇伸向一个新的默而索,又有什么关系?他懂吗?这个判了死刑的人,从我的未来的深处……我喊出了这一切,喊得喘不过气来。但是已经有人把神 甫从我的手里抢出去,看守们威胁我。而他却劝他们不要发火,默默地看了我一阵子。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转过身去,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平静下来。我累极了,一下子扑到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满天星斗照在我的脸上。田野上的声音一直传到我的耳 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盐的气味,使我的两鬓感到清凉。这沉睡的夏夜的奇妙安静,像潮水一般浸透我的全身。这时,长夜将尽,汽笛叫了起来。它宣告有 些人踏上旅途,要去一个从此和我无关痛痒的世界。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觉得我明白了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 “重新再来”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将尽的养老院周围,夜晚如同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了解脱,准备把一 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我也是,我也感到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这巨大的愤怒清除了我精神上的痛苦,也使我失去希望。面对着 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 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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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鹿鼎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8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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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又问:“今儿早上你去银杏胡同,可好玩吗?”

韦小宝一怔,道:“银杏胡同?”随即想起,天地会群豪落脚的巷子口头,有两棵大银杏树,看来这条巷子就叫银杏胡同,皇帝连胡同的名字都也知道了,还有什么可隐瞒的?这一下更是全身冷汗,双腿酸软,当即跪倒,磕头道:“皇上明见万里。总而言之,奴才对你是一片忠心。”

康熙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些反贼逼你来害我,你说什么也不肯答应,你跟我很讲义气,可是……可是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始终这样脚踏两只船吗?”

韦小宝连连磕头,说道:“皇上明鉴:那天地会的总舵主,奴才是决计不干的。皇上放一百二十个心。”

康熙又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出神半晌,缓缓的道:“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那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又不敢来犯边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规复朱明,难道百姓们在姓朱的皇帝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

韦小宝心想:“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说道:“奴才听打凤阳花鼓的人唱歌儿,说什么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田地,小户人家卖儿郎。’现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上鸟生鱼汤,朱皇帝跟您差了十万八千里,拍马也追不上。”

康熙微微一笑,道:“你起来罢。”站起身来,在书房里走来走去,说道:“父皇是满洲人,我亲生母后孝康皇后是汉军旗人,我有一半是汉人。我对天下百姓一视同仁,决没丝毫亏待了汉人,为什么他们这样恨我,非杀了我不可?”

韦小宝道:“这些反贼大逆不道,胡涂得紧,皇上不用把他们放在心上。”

康熙摇了摇头,脸上忽有凄凉寂寞之意,过了好一会,说道:“满洲人有好有坏,汉人也有好有坏。世上的坏人多得很,杀是杀不尽的,要感化他们走上正途,我也没这么大本事。唉,做皇帝嘛,那也难得很。”向韦小宝凝视半晌,道:“你去罢!”

韦小宝磕头辞出,只觉全身凉飕飕地,原来刚才吓得全身是汗,内衣裤都浸湿了,出得宫门,才吁出一口长气,寻思:“天地会的兄弟中又混进了奸细。杀了一个风际中,另外又出了一个。否则的话,他们要我来行刺皇上,他又怎会知道?可不知是谁做了奸细?”回到府中,坐下细细思索,寻不到半点端倪。

又想:“皇上责成我查明冯锡范的下落,瞧皇上的神气,是怀疑我做了手脚,只不过不大拿得准。这件事又怎生搪塞过去?刚才双儿在银杏胡同说到我法场换子,相救茅大哥,幸好我事先没跟她说是用冯锡范换的,否则这老实丫头必定顺口说了出来,那奸细去禀报了皇上,我这一等鹿鼎公如不降十七廿八级,我可真不姓韦了。”

东想西想,甚感烦恼。又觉以前进宫,和康熙说说笑笑,两个儿都是开心得很,现下大家年纪大了,皇上的威严日甚,自己许多胡说八道的话,吓得再说不出口,这个抚远大将军、一等鹿鼎公的大官,做来也没什么趣味,倒不如小时候在丽春院做小厮逍遥快活。

心道:“天地会众弟兄逼我行刺皇上,皇上逼我去剿灭天地会。皇上说道:‘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脚踩两只船么?’他奶奶的,老子不干了!什么船都不踩了!”心中一出现 “老子不干了”这五个字,突然之间,感到说不出的轻松自在,从怀里摸出骰子,向桌上掷过了出去,嘴里喝道:“要是不干的好,掷一个满堂红!”四粒骰子滚将出去,三粒红色朝天,第四粒却是六点,黑得不能再黑。他掷骰之时,本已做了手脚,仍是没成。他骂了一句:“他妈的!”拿起骰子掷,直到第八把上,这才掷成四粒全红,欣然说道:“原来老天要我给皇上干七件大事,这才不干。”

心想:“七件大事早已干过了。杀鳌拜是第一件,救老皇爷是第二件,五台山挡在皇上身前相救驾是第三件,救太后是第四件,第五件大事是联络蒙古、西藏,第六件破神龙教,第七捉吴应熊,第八件举荐张勇、赵良栋他们破吴三桂,第九件攻克雅克萨……太多了,太多了,小事不算,大事刚好七件,不多不少。”这时也懒得去计算那七件才算大事,总而言之:“老子不干了!”“一不做官,二不造反,那么老子去干什么?”想来想去,还是上回去扬州最开心。

一想到回扬州,不由得心花怒放,大叫一声:“来人哪!”吩咐亲兵取来酒菜,自斟自饮,盘算该当如何,方无后患,要康熙既不会派人来抓,天地会又不会硬逼自己一同造反。要公主陪着自己去扬州花天酒地,她一定不干,不过要去扬州开妓院,只怕苏荃、阿珂、方怡、沐剑屏、曾柔她们也不答应。“好,咱们走一步,算一步,老子几百万两银子的家产,不开家妓院也饿不死我,只是没这么好玩罢了。”

当晚府中家宴,七位夫人见他笑眯眯的兴致极高,谈笑风生,一反近日来愁眉不展的情状,都要问:“什么事这样开心?”韦小宝微笑道:“天机不可泄露。”公主问:“皇帝哥哥升了你的官吗?”曾柔问:“赌钱大赢了?”双儿问:“天地会的事没麻烦了吗?”阿珂道:“呸,这家伙定是又看中了谁家的姑娘,想娶来做第八房夫人。”韦小宝只是摇头。

众夫人问得紧了,韦小宝说道:“我本来不想说的你们一定要问,只好说了出来。”七位夫人停箸倾听。韦小宝正色道:“我做了大官,封了公爵,一字不识,实在太也不成样子。打从明儿起,我要读书做文章,考状元做翰林了。”

七位夫人面面相觑,跟着哄堂大笑。大家知道这位夫君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什么事都干,天下唯一有一件事是决计不干的,那就是读书识字。

次日一早,顺天府来拜,说道奉到上官谕示,得悉皇上委派韦公爷查究忠诚伯冯锡范失踪一事,特地前来侍候,听取进止。

韦小宝皱起眉头,问道:“你顺天府衙门捕快公差很多,这些天来查到了什么线索?”

那知府道:“回公爷:冯锡范失踪,事情十分蹊跷,卑职连日督率捕快,明查暗访,没得到丝毫线索,实在着急得不得了。今日得知皇上特旨,钦命韦公爷主持,卑职可比连升三级还要高兴。韦公爷是本朝第一位英明能干大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不论多么棘手的大事一到公爷手里,立刻迎刃而解。卑职得能侍候公爷办这件案子,那真是祖宗积德。卑职衙门里人人额手称庆,都说这下子可好了,我们大树底下好遮荫。韦公爷出马,连罗刹鬼子也给打得落荒而逃,还怕查不到冯伯爷的下落么?”韦小宝听这知府谀词潮涌,说得十分好听,其实却是将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肩头,心想:“那冯锡范的尸首不知藏在那里,今晚可得用化尸粉化了,别让把柄落在人家手里。只要没证据,谁也赖不到我头上。其实这尸首早该化了,这几天太忙,没想到这件事。但皇上面前又怎生交代?皇上交代下来的差使,我小桂子不是吹牛,可从来没有一件不能交差的。”

那知府又道:“忠诚伯夫人天天派人到卑职衙门来,坐在衙门里不走,等着要人。卑职当真难以应付。昨天冯府又来报案,说伯爷的一名小妾叫什么香兰的,跟着一名马夫逃走了,卷去了不少金银首饰。倘若忠诚伯再不现身,只怕家里的妾侍婢仆,要走得一个也不剩了。”

韦小宝哼了一声,道:“这冯锡范不知躲在那里风流快活,你多派人手,到各处窑子里查查。他吃喝嫖赌的不回家,小老婆跟人逃走了,也算活该。”那知府道:“是,是。按理说,冯伯爷倘若在花街柳巷玩耍,这许多日子下来,也该回去了。”韦小宝道:“那也难说得很。冯锡范这家伙是个老色鬼,可不像老兄这么正人君子,逛窑子只逛一天半晚。”那知府忙陪笑道:“卑职不敢,卑职不敢。”

正在这时,忠诚伯冯夫人差了他兄弟送了八色礼物来,说要向韦公爷磕头,多谢韦公爷出力查案。韦小宝吩咐挡驾小见,礼物也不收。

亲兵回报:“回大人:冯家的来人好生无礼,临去时不住冷笑,说什么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又说皇上已知道了这件事,终究会水落石出,旁人别想只手遮天,瞒过了圣明天子。回大人:这人胆敢到咱们门前撒野,小的当时就想给他几个耳括子。”当日法场换人,这名亲兵也曾参与其事,听得冯府来人说话厉害,似乎已猜到了内情,不由得心中发毛。

韦小宝做贼心虚,不由得脸色微变,心想:“这般闹下去,只怕西洋镜非拆穿不可。你奶奶,冯锡范自己出给老子杀了,难道老子还怕你一个死鬼的老婆?”

突然间想到了一个主意,登时笑容满面,向那知府道:“贵府不忙走,你在这里等一会儿。”回入内堂,叫来亲兵队长,吩咐如此如此。那队长应命而去。

韦小宝回到大厅,说道:“皇上差我干这件事,咱们做奴才的,自当尽心竭力,报答圣主。咱们这就到冯家大院去踏勘踏勘。”那知府一愕,心想:“忠诚伯失踪,他家里有什么好踏勘的?”口中连声答应。韦小宝道:“这椿案子十分棘手,咱们把冯家的大小人等一个仔细盘问,说不定会有些眉目。”那知府道:“是,公爷所见极是。卑职愚蠢的紧,始终见不及此。”

其实以他小小一个知府,又怎敢去忠诚伯府详加查问?同时顺天府衙门中自上至下,人人都知冯锡范是抚远大将军韦公爷的死对头,此人失踪,十之八九是韦公爷派人害死了。韦公爷是当朝第一大红人,兵权印把子,那一个胆边生毛,敢去老虎头上拍苍蝇?办理这件案子,谁也不会认真,只盼能拖延日子,最后不了不之。这时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害死了冯伯爵,还要去为难他的家人。那冯夫人也真太不识相,派人上门来胡说八道,也难怪韦公爷生气。”

韦小宝会同顺天府知府,坐了八人大轿,来到忠诚伯府,只见数百名亲兵早已四下团团围住。进入府中,亲兵队长上前禀道:“回大人:冯家家人男女一共七十九口,都在西厅侍候大人问话。”韦小宝点点心。那队长又道:“回大人:公堂设在东厅。”

韦小宝来到东厅,见审堂的公案已经摆好,于是居中坐下,要知府在下首坐着相陪。

亲兵带了一个年轻女子过来,约莫二十三四年纪,生得姿首不恶,袅袅娜娜的在公堂前跪下。韦小宝问道:“你是谁?”那女子道:“贱妾是伯爵大人的第五房小妾。”韦小宝笑道:“请起,请起,你向跪下可不敢当。”那女子迟疑不敢起身。韦小宝站起身来,笑道: “你不起来我可要向你下跪了。”那女子嫣然一笑,站了起来。韦小宝这才坐下。

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对冯家的人倒不凶恶,只不过色迷迷的太不庄重。”

韦小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女子道:“我叫菊芳。”韦小宝鼻子嗅了几下,笑道:“好名字!怪不得你一进来,这里就是一股菊花香。”菊芳又是一笑,娇声道:“公爷取笑了。”韦小宝摇头摆脑的向她瞧了半晌,问道:“听说贵府逃走了一个姨娘?”菊芳道:“是啊。她叫兰香。哼,这贱*好不要脸。”韦小宝道:“老公忽然不见了,跟了第二个男人,嗯,倒也情有可原,未可……未可……”转头问知府道:“未可什么非哪?”那知府道:“回公爷:是未可厚非。”

韦小宝哈哈一笑,道:“对了,未可厚非。菊芳姐姐,你怎么又不逃啊?”知府听了,登时皱起眉头,心想:“这可越来越不成话了,怎么把‘姐姐’二字都叫了出来?”

菊芳低下头去,却向韦小宝抛了个媚眼。

韦小宝大乐,宛然是逛窑子的风光,笑问:“你会不会唱‘十……’”话到口边,总算缩得快,转头吩咐亲兵:“赏这位菊芳姑娘二十两银子。”几名亲兵齐声答应,叫道:“大人有赏。谢赏!”菊芳盈盈万福,媚声道:“多谢大爷!”原来她本是堂子妓*出身,人家一赏钱,她习惯成自然,把“公爷”叫成了“大爷”。

韦小宝逐一叫了冯家的家人来盘问,都是女的,年轻貌美的胡调一番,老丑的则骂上一顿,说她们没好好侍候伯爵,以至他出门去风流快活,不肯回家。

问得小半个时辰,亲兵队长走进屋来,往韦小宝身后一站。韦小宝又胡乱问了两个人,站起身来,说道:“咱们各处瞧瞧。”带着知府、顺天府的文案、捕快头目、亲兵,一间间厅堂、房间查将过去。

查到第三进西偏房里,众亲兵照例翻箱倒笼的搜查。一名亲兵突然“啊”的一声,从箱子底下摸准出一柄刀子来,刀上有不少干了的血渍。他一膝半跪,双手举刀,说道:“回大人:查到凶器一把。”

韦小宝嗯了一声,道:“再查。”对知府道:“老兄你瞧瞧,刀上是不是血渍?”知府过刀来,凑近嗅了嗅,果然隐隐有血腥气,说道:“回公爷:好像是血。”韦小宝道:“这刀的刀头有个洞,那是什么刀啊?”顺天府的一名文案仔细看了一会,道:“回公爷:这是切草料的铡刀,是马厩里用的。”韦小宝点头道:“原来如此。”

亲兵队长吩咐下属,去挑一担水来,泼在地下。韦小宝问道:“这干什么?”那队长道:“回大人:倘若那儿掘动过,泥土不实便会很快渗水进去。”话犹未了,床底下的水迅速渗入土中。众亲兵齐声欢呼,抬开床来,拿了鹤嘴锄和铁铲掘土,片刻之间,掘了一具尸首出来。

那具尸首并无脑袋,已然腐臭,显是死去多日,身上穿的是伯爵公服,那知府一见,便叫了起来:“这……这是冯爵爷!”

韦小宝问道:“是冯锡范么?你怎么认得?”那知府道:“是,是。须得找到了脑袋,方能定案。”转身问身边的捕快头目:“这是什么人住的屋子?”

那头目道:“小人立刻去问。”去西厅叫了一名冯家人来一问,原来这房间本是逃走的兰香所在。那捕快头目道:“启禀公爷,启禀府台大人:凶刀是马厩里用的铡刀,拐带兰香卷逃的是本府的马夫邢四,待小人去马厩查查。”

众人到马厩中去一搜,果然在马槽之下的土中掘出了一个人头。请了冯夫人来认尸,确是冯锡范无疑。当下仵作验定:冯锡范为人刀伤、身首异处而死。

这时冯府家人都要从西厅中放了出来,府中哭声震天,人人痛骂邢四和兰香狠心害主。消息传了出去,不到大半日,北京城里到处已说得沸沸扬扬。

那知府又是惭愧,又是感激心想若不是韦爵爷迅速破案,只怕自己的前程大大有碍,没口的称谢之余,一面行下海公文,捉拿“戗主逃亡”的邢四和兰香,一面申报上司。

只有那捕快头儿心中犯疑,见尸身断处切得整齐,似是快刀所断,不像是用切草料的铡刀切的,又见藏尸和藏头处的泥土甚为新鲜,显是刚才翻动过的,不是已埋了十多天的模样。但韦公爷给他破了一个大案,上头的犒赏丰厚,冯府又给了他不少银子,要他尽快结案,别让冯府亲人到衙门里出丑露乖,他便有天大的疑心,又怎敢吐露半句?只是自个儿寻思:“在冯府查案之时,韦公爷的亲兵把守各处,谁也不许走动,他们要移尸栽证,那是容易之极。别说要在地下埋一具尸首,就是埋上百儿八十的,那也不是难事。”

韦小宝拿了顺天府知府的公文去见康熙,禀报破案的详情。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小桂子,你破案的本事不小,人家都称赞你是包龙图转世哪。”韦小宝道:“那是托了皇上的洪福,奴才碰巧破获而已。”康熙哼了一声,向他瞪了一眼,冷冷的道:“移花接木的事,跟我的洪福可拉不上干系。”

韦小宝吓了一跳,心想:“皇上怎么又知道了?”一转念间,立即明白:“我的亲兵队里,皇上当然也派下了密探。”正不知如何回答才是,康熙叹了口气,说道:“这样了结,那也很好,也免了外面的物议。只不过你这般大胆妄为,我可真拿你没法子了。”

韦小宝心中一宽,知道皇帝又饶过自己这一遭,当即跪下连连磕头。

康熙道:“方今四海升平,兵革不兴,你这抚远大将军的衔头,可以去了。”

韦小宝道:“是,是。”知道这是皇帝惩罚自己的胡闹,又道:“奴才这一等鹿鼎公,也可以降一降级。”康熙道:“好,就降为二等公罢。”韦小宝道:“奴才胡闹得紧,心中不安,请皇上降为三等的好了。”

康熙哈哈大笑,说道:“他妈的,你居然会心中不安,日头从西方出了。”

韦小宝听得“他妈的”三字一出口,知道皇帝怒气已消,站起身来,说道:“奴才良心虽然不多,有总是还有些的。”

康熙点点头,说道:“就是瞧在你还有点良心的份上,否则的话,我早已砍下你的脑袋,去埋在你夫人阿珂、双儿的床底下了。”韦小宝急道:“这个万万不可。”康熙问道: “有什么不可?”韦小宝道:“阿珂和双儿,那是决计不会跟了马夫逃走的。”

康熙笑道:“不跟马夫逃走,便跟……”说到这里,便即住口,心想再说下去,未免轻薄无聊,何况韦小宝虽然无法无天,终究对自己忠心,君臣之间说笑可以,却不能出言侮辱。一时难以转口,便不去理他,低头翻阅案头的奏章。

韦小宝垂手站在旁侍候,只见康熙眉头微蹙,深有忧色,心想:“皇上也时时不快活。皇帝虽然威风厉害,当真做上了,也不见得有什么好玩。”

康熙翻阅了一会奏章,抬起头来,叹了一口长气。韦小宝道:“皇上有什么事情,差奴才去办罢。奴才将功赎罪,报主龙恩。”康熙道:“这一件事,就不能差你了。施琅上奏,说道台湾台风为灾,平地水深四尺,百姓房屋损坏,家破人亡,灾情很重。”

韦小宝见他说话时泪光莹然,心想咱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不能不帮他一个忙,说道: “奴才倒有个法子。”康熙道:“什么法子?”韦小宝道:“不瞒皇上说,奴才在台湾做官的时候,发了一笔小财,最近又向一个台湾财主讨了一批旧债。奴才双手捧着皇上恩赐的破后翻新金饭碗,这一辈子是不会讨饭的了,钱多了也没用,不如献出来,请皇上抚恤台湾的灾民罢。”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受灾人数很多,你这点小财,也管不了什么用。我即刻下旨,宫里裁减宫女太监,减衣减膳,让内务府筹划筹划,省他四五十万两银子去救济灾民。”

韦小宝道:“奴才该万死,真正乖乖不得了。”康熙问道:“什么?”韦小宝道:“奴才做官贪污,在台湾贪了一百万两银子。最近这笔债,是向郑克(土爽)讨还的,又有一百万两……”康熙吃了一惊,说道:“有这么多?”韦小宝轻轻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骂道: “小桂子该死!”

康熙却笑了起来,说道:“你要钱的本事可高明得很哪,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韦小宝又道:“小桂子该死!”脸上却有得色,心道:“做官的人伸手拿到钱,怎能让你做皇帝的知道?你在我手下之人之中派了探子,只能查到我敢不敢造反。你妹夫右手收钱,左手入袋,连你大妹子也不知道,你这大舅子就万万查不到了。”他嘴里自称“奴才”,心中却自居“妹夫”。

康熙沉吟半晌,道:“你这番忠君爱民之心,倒也难得。这样罢,你捐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出来,我再省五十万两,咱们君臣凑乎凑乎,弄个二百万两。台湾灾民约有一万几千户,每家分得一百多两,那也丰裕得很了。”

韦小宝一时冲动,慷慨捐输,心中正感肉痛,已在后悔,听得康熙给他省了五十万两,登时大喜,忙道:“是,是。皇上爱民如子,老天爷保佑皇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康熙为了台湾灾重,这半天来一直心中难受,这时凭空得了这一大笔钱,甚为是高兴,微微笑道:“也保佑你升官发财,多福多寿。”

韦小宝笑道:“多谢万岁爷金口。奴才升官发财,多福多寿,全凭皇上恩赐。再说,奴才这两笔钱,本来都是台湾人的,士还给了台湾的老百姓,也不过是完璧归……归台而已。”康熙哈哈大笑,说道:“完璧归赵的成语,他妈的给你改成了完璧归台。”韦小宝道:“是,是完璧归赵,奴才一时想不起这个‘赵’字来了。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百家姓上姓赵的排名第一,难怪他们这么发达,原来完璧什么的,都归了他赵家的。”

康熙更是好笑,心想此人“不学有术”,也教不了他许多,笑道:“很是,很是。有句成语,叫做‘韦编三绝’,说你韦家的人读书用功,学问很好。你们姓韦的,可也了不起得很哪。”韦小宝道:“奴才的学问可差劲得很了,对不起老祖宗。”(按:“韦编三绝”中的“韦”字,是指穿连竹简的皮条,康熙故意歪解,拿来韦小宝开玩笑。)

康熙道:“这次去台湾赈灾的事……”本想顺理成章,就派了他去,转念一想:“此人捐了这大笔银子出来,不过跟我讲义气,未必真有什么爱民之心,只怕一出宫门,立刻就后悔了。他到台湾,散了二百万两银子赈灾,多半要收回本钱,以免损失,说不定还要加一加二,作为利息。”他是韦小宝的知己,当即改口道:“……很容易办,不用你亲自去。小桂子,你的一等鹿鼎公,也不用降级了。咱们外甥点灯笼,照舅罢。”

韦小宝跪下谢恩,磕过了头,站起身来,说道:“奴才捐这点银子,不过是完璧归…… 归赵钱孙李,皇上就当是功劳。皇上减膳减衣,那才是真正省出来的,才叫不容易呢。”

康熙摇头道:“不对。我宫里的一切使用,每一两银子都是来自老百姓。百姓供养我锦衣玉食。我君临万民,就当尽心竭力,为百姓办事。你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我食民之禄,就当忠民之事。古书上说:‘四海困穷,则天禄永终。’如果百姓穷困,那就是皇帝不好,上天震怒,我这皇帝也就做不成了。”韦小宝道:“那是决计不会的,万万不会的。”

康熙道:“你做大臣,出于我的恩典。我做皇帝,出于上天的恩典。你办事不忠,我砍你的脑袋。我做不好皇帝,上天也会另外换一个人来做。‘尚书’有云:‘皇天后土,改厥元子。’‘元子’就是皇帝,皇帝不好,上天会撵了他的。”韦小宝道:“是,是。你叫做小玄子,原来玄子就是皇帝。”康熙道:“这个‘玄’字跟那个‘元’字不同。”

韦小宝道:“是,是。”心想:“圆子汤团,都差不多。”反正他什么‘元’字‘玄’ 字都不识,也不用费神分辨了。

康熙从桌上拿来起一本书来,说道:“浙江巡抚进呈了一本书,叫做‘明夷待访录’,是一个浙江人黄黎洲新近做的。浙江巡抚奏称书中有很多大逆不道的言语,要严加查办。我刚才一看了这书,却觉得很有道理,已批示浙江巡抚不必多事。”说着翻开书来,说道: “他书中说,为君乃以‘一人奉天下’,非为‘天下奉一人’这意思说得很好。他又说: ‘天子所是未必是,天子所非未必非。’这也很对。人孰无过?天子也是人,那有一做了皇帝,就‘什么都是对、永远不会错’之理?”康熙说了一会,见韦小宝虽然连声称是,脸上却尽是迷惘之色,不由得哑然失笑,心想:“我跟这小流氓说大道理,他那里理会得?再说下去,只怕他要呵欠连连了。”于是左手一挥,道:“你去罢。”右手仍拿着那本书,口中诵读:“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手,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苟同。以我之大私,这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

韦小宝听得莫名其妙,但皇帝正在读书,又连连赞好,岂可不侍候捧场?见康熙放下书来,便问:“皇上,不知这书里说的是什么?有什么好?”

康熙道:“叫天下的人不可自私,不可自利,只有他皇帝一人可以自私自利,而他皇帝的大私,却居然说是天下的大公。这做皇帝的起初心中也觉不对,有些儿惭愧,到得后来,习惯成自然,竟以为自己很对,旁人都错了。”

韦小宝道:“这人说的是坏皇帝,像皇上这样鸟生鱼汤,他说的就不对了。”康熙道: “嘿嘿!做皇帝的,人人都自以为是鸟生鱼汤,那一个是自认桀纣昏君的?何况每个昏君身边,一定有许多歌功颂德的无耻大臣,把昏君都捧成了鸟生鱼汤。”韦小宝笑道:“幸亏皇上是货真价实、划一不二的鸟生鱼汤,否则的话,奴才可成了无耻大臣啦。”

康熙左足在地下一顿,笑道:“你有耻的很,滚你的蛋罢!”

韦小宝道:“皇上,奴才向你求个恩典,请皇上准奴才的假,回扬州去瞧瞧我娘。”

康熙微笑道:“你有这番孝心,那是应该的。再说,‘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原该回去风光风光才是。你早去早回,把娘接到北京来住罢。我吩咐人写旨,给你娘一品太夫人的诰封。你死了的老子叫什么名字,去呈报了吏部,一并追赠官职。这件事上次你回扬州,就该办了,刚好碰到吴三桂造反,耽搁了下来。”他想韦小宝多半不知他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这时也不必查问。康熙虽然英明,这件事却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韦小宝固然不知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其实连父亲是谁也不知道。

韦小宝谢了恩,出得宫门,回去府中取了一百五十万两银票,到户部银库缴纳;去兵部缴了“抚远大将军”兵符印信;又请苏荃替自己父亲取了个名字,连祖宗三代,一并由小老婆取名,缮写清楚,交了给吏部专管封赠、袭荫、土司职事的“验封司”郎中。

诸事办妥,收拾起行。韦小宝在朝中人缘既好,又是圣眷方隆,王公大臣送行宴会,自有种种热闹。他临行时才想起一百五十万两银子捐得肉痛,又派亲兵去向郑克(土爽)讨了一万多两个银子的‘旧欠’,这才出京。

从旱路到了通州,转车换船,自运河向南,经天津、临清、渡黄河、经济宁。这一日将到淮阴,官船泊在泗阳集过夜。

韦小宝在舟中和七个夫人用过晚膳后坐着闲谈。苏荃说道:“小宝,明儿咱们就到淮阴了。古时候有一个人,爵封淮阴侯……”韦小宝道:“嗯,他的官没我大。”苏荃微笑道: “那倒不然。他封过王,封的是齐王。后来皇帝怕他造反,削了他的王爵,改为淮阴侯。这人姓韩名信,大大的有名。”韦小宝一拍大腿,道:“那我知道了‘萧何月下追韩信’、 ‘十面埋伏,霸王别姬’,那些戏文里都是有的。”苏荃道:“正是。这人本事很大,功劳也很大,连楚霸王那样的英雄,都败在他手里。只可惜下场不好,给皇帝和皇后杀了。”韦小宝叹道:“可惜!可惜!皇帝为什么杀他?他要造反吗?”苏荃摇头道:“没有,他没造反。皇帝忌他本事了得,生怕他造反。”韦小宝道:“幸亏我本事有限得紧,皇上什么都强过我的,因此不会忌我。我只有一件事强过皇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是万万不及。”

阿珂问道:“你那一件事强过皇帝了?”韦小宝道:“我有七个如花似玉的夫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八个这样美貌的女子来。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君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他厚了脸皮胡吹,七个夫人笑声不绝。

方怡笑道:“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艳福大圣。”韦小宝道:“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率领一批猴婆子、猴子孙孙,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正说笑间,舱外家人朗声说道:“启禀公爷,有客人求见。”丫环拿进四张拜帖。苏荃接过来看了,轻声道:“客人是顾炎武、查继佐、黄黎洲、吕留良四位。”韦小宝道:“顾先生他们,那是非见不可的。”吩咐家人在大船船舱中奉茶,当即换了衣衫,过去相见。

顾、查、黄三人当年在扬州为吴之荣所捕,险些性命不保,幸得韦小宝相救。那吕留良却是初会,他身后跟着两个二十来的年轻人,是吕留良的儿子吕葆中、吕毅中。行礼相见后,分宾主坐上,吕葆中、吕毅中站在父亲的背后。

顾炎武低声道:“韦香主,我们几个这次前来拜访,有一件大事相商。泗阳集上耳目众多,言谈不便。可否请你吩咐将座舟驶出数里,泊于偏僻无人之处,然后再谈?”

顾炎武当年在河间府杀龟大会之中,曾被推为各路英雄的总军师,在江湖上声誉甚隆,韦小宝对他一向佩服,当即答应,回去向苏荃等人说了。

苏荃道:“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的座船跟着一起去,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接应。”

韦小宝想到要跟着顾炎武等到“僻静无人之处”,心下有些惴惴,有七个夫人随后保驾,就稳妥多了,连声叫好,吩咐船夫将两艘船向南驶去,说是要在运河中风景清雅的所在饮酒赏月,韦公爷雅兴来时,说不定要做几首好诗,其余从舟仍泊在泗阳集等候。

韦小宝回到大船中陪客。两舟南航七八里,眼见两岸平野空阔,皓月在天,四望无人,韦小宝吩咐下锚停泊,叫大船上的舟子和侍从都到后舟中去,以免碍了韦公爷和六位才子的诗兴。

待舟中更无旁人,顾炎武等这才再申谢当年相救的大德。韦小宝谦逊一番,跟着说起吴六奇和陈近南先后遭害的经过,众人相对唏嘘不已。

顾炎武道:“江湖上流言纷纷,都说韦香主贪图富贵,戗师求荣。黄兄、查兄、和兄弟几人,却知决计不确。想我们三人和韦香主素不相识,韦香主竟肯干冒奇险,杀了吴之荣那厮,救得我们性命,以这般义薄云天的性情,怎能去杀害恩师?”

查继佐道:“我们听江湖上朋友说起此事的时候,总是竭力为韦香主分辩。他们却说,鞑子皇帝圣旨中都要这样说,难道还有假的?可是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种种作为也不能跟外人明言。自来英雄豪杰,均须任劳任怨。以周公大圣大贤,尚有管蔡之流言,何况旁人?韦香主也不必放在心上。”韦小宝听不懂他说什么周公管蔡,只有唯唯诺诺。

吕留良道:“韦香主苦心孤诣,谋干大事,原也不必在这时求天下人谅解。只要最后做了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出来,大家自会明白先前是错怪了你。”

韦小宝心想:“我会有什么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做出来?啊哟,不好,他们又是来劝我行刺皇上,怎么跟他们来个推三阻四、推五阻六才好?我得先把门给闩上了。”说道:“兄弟本事是没有的,学问更加没有了,做出事来,总是两面不讨好。兄弟灰心的很,这次是告老还乡,以后是什么事都不干了。”

吕毅中见他年纪比自己还小着几岁,居然说什么“告老还乡”,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顾炎武等也都觉得好笑,相顾莞尔。

黄黎洲微笑道:“韦香主英雄年少,前程不可限量。无知之徒的一时误会,那也不必计较。”韦小宝道:“这个较是要计一计的,黄先生,你做了一部好书,叫做明……明什么花花绿绿的?”黄黎洲大为奇怪:“这人目不识丁,怎会知道我这部书?”说道:“是‘明夷待访录’。”韦小宝道:“是了,是了。你这部书中,有很多是骂明朝皇帝的,是不是?”

黄黎洲等都吃了一惊,均想:“连这人都要知道了,只怕又是一场大大的文字狱。”

顾炎武道:“也不是骂皇帝。黄兄这部著作见解精辟,说明为君之道,该当如何?”

韦小宝道:“是啊。皇上这些日子中天逃诹黄先生的这部书,不住赞你做得好,括括叫,说不定要请你去做状元,做宰相。”黄黎洲道:“韦香主取笑了,那有此事?”韦小宝于是将康熙如何大赞“明夷待访录”一事说了,众人这才放心。黄黎洲道:“原来鞑子皇帝倒也能分辨是非。”

韦小宝乘机说道:“是啊。小皇帝说,他虽然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这些话对不对。”

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的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那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韦小宝道:“所以啊。皇帝是好的,天地会众兄弟也是好的。皇帝要我去灭了天地会,我决计不干。天地会众兄弟要我去行刺皇帝,我也决计不干。结果两边都怪我,兄弟左思=右想,决定要告老还乡了。”

顾炎武道:“韦香主,我们这次来,不是要你行刺皇帝。”韦小宝喜道:“那好得很,只是不是行刺皇帝,别的事情兄弟义不容辞。不知四位老先生、两位小先生有什么吩咐?”

顾炎武推开船窗,向外眺望,但见四下里一片寂静,回过头来,说道:“我们来劝韦香主自己做皇帝!”

乒乓一声,韦小宝手里的茶碗掉在地下,摔得粉碎,他大吃一惊,说道:“这……这不是开玩笑吗?”

查继佐道:“决不是开玩笑。我们几人计议了几个月,都觉大明气数已尽,天下百姓已不归心于前明。实在是前明的历朝皇帝把百姓杀得太苦,人人思之痛恨。可是鞑子占了我们汉家江山,要天下汉人雉头结辫,改服夷狄衣冠,这口气总是咽不下去。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韦小宝兀自惊魂不定,连连摇手,道:“我……我没这个福分,也做不来皇帝。”

顾炎武道:“韦香主为人仗义,福泽更是深厚之极。环顾天下,若不你来做皇帝,汉人之中更没有第二人有这个福气了。”

吕留良道:“我们汉人比满人多出百倍,一百人打他一个,那有不胜之理?当日吴三桂起事,只因他是断送大明江山的大汉奸,天下汉人个个对他切齿痛恨,这才不能成功。韦香主天与人归,最近平了罗刹,为中国立下不世奇功,声望之隆,如日中天。只要韦香主一点头,我们便去联络江湖好汉,共图大事。”

韦小宝心中怦怦乱跳,他做梦也想不到竟有人来劝他做皇帝,呆了半晌,才道:“我是小流氓出身,拿手的本事只是骂人赌钱,做了将军大官,别人心里已然不服,那里还能做皇帝?这真命天子,是要天大福气的。我的八字不对,算命先生算过了,我要是做皇帝,那就活不了三天。”

吕毅中听他胡说八道,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查继佐道:“韦香主的八字是什么?我们去找一个高明的算命先生推算推算。”他知道韦小宝无甚知识,要晓以大义,他只讲小义,不讲大义;要晓以大势,他也只明小势,不明大势。但如买通一个算命先生,说他是真命天子,命中注定要坐龙庭,说不定他反而相信了。

那知韦小宝道:“我的生辰八字,只有我娘知道,到了扬州,我这就去问去。”

众人知他言不由衷,只是推托。

吕留良道:“凡英雄豪杰多不拘细行。汉高祖豁达大度,韦香主更加随便得多。”他心中是说:“你是小流氓出身,那也不要紧。汉高祖是大流氓出身,他骂人赌钱,比你还要胡闹,可是终于成了汉朝的开国之王。”

韦小宝只是摇手,说道:“大家是好朋友,我跟你们说老实话。”一面说,一面摸摸自己的脑袋,又道:“我这吃饭家伙,还想留下来吃他妈的几十年饭。这家伙上面还生了一对眼睛,要用来看戏看美女,生了一对耳朵,要用来听说书、听曲子。我如想做皇帝,这家伙多半保不住,这一给砍下来,什么都是一塌糊涂了,再说,做皇帝也没什么开心。台湾打一阵大风,他要发愁;云南有人造反,他又伤脑筋。做皇帝的差使又辛苦又不好玩,我是万万不干的。”

顾炎武等面面相觑,心想这话本也不错,他既胸无大志,又不肯为国为民挺身而出,如何说得他动。实是一件难事。

过了半晌,顾炎武道:“这件大事,一时之间倒也不易拿定主意……”

正说到这里,忽听得蹄声隐隐,有数十骑马沿着西巡河岸自北而来,夜深人静,听来加倍清晰。

黄黎洲道:“深夜之中,怎么有大队人马?”吕留良道:“是巡夜的官兵?”查继佐摇头道:“不会。官兵巡夜都是慢吞吞的,那会如此快马奔驰。莫非是江湖的豪客?”

说话之间,只听得东边岸上也有数十骑马奔来。运河河面不宽。苏荃和双儿跃上船头。苏荃道:“相公,来人只怕不怀好意,大伙儿都坐在一起罢。”

韦小宝道:“好!顾先生他们都是老先生,看来不像是好色之徒。大家都进来罢,给他们看看也不要紧的。”

顾炎武等心下都道:“胡说八道!”均觉不便和韦小宝的内眷相见,都走到了后梢。公主、阿珂等七个人抱了儿女,入了前舱。

只听得东西两边河堤上响起嘘溜溜的竹哨之声,此应彼和。韦小宝喜道:“是天地会的哨子。”两岸数十匹马驰到官船之侧,西岸有人长声叫道:“韦小宝出来!”

韦小宝低声骂道:“他妈的,这般没上没下的,韦香主也不叫一声。”正要走向船头,苏荃一把拉住,道:“且慢,待我问问清楚。”走到舱口,问道:那一路英雄好汉要找韦相公?”向两岸望去,见马上乘客都是青布包头,手执兵刃。

西岸为首一人道:“我们是天地会的。”苏荃低声道:“天地会见面的切口怎么说?” 韦小宝走到舱口,朗声说道:“五人分开一首诗,身上洪英无人知。”

马上那人说道:“这是天地会的旧诗。自从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会里的切口尽数改了。韦小宝惊道:“你是谁?怎地说这等话?”那人道:“你便是韦小宝么?”韦小宝料想抵赖不得,便道:“我是韦小宝。”那人道:“便跟你说了也不打紧。我是天地会宏化堂座下,姓舒。”韦小宝道:“原来是舒大哥,这中间实有许多误会。贵堂李堂主是在附近吗?”那姓舒的恨恨的道:“你罪恶滔天,李香主给你活活气死了。”

西岸众人大声叫道:“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舒大哥不必跟他多说。今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替陈总舵主和李香主报仇。”东岸众人一听,跟着也大声呼喊。

突然间呼的一声,有人掷了一块飞蝗石过来。韦小宝急忙缩入船舱,暗暗叫苦,心想: “原来宏化堂的李堂主死了,这些兄弟不分青红皂白的动蛮,那便如何是好?”只听得船篷上噼噼啪啪之声大作,两边暗器不住打到。总算官船停在运河中心,相距两岸均远,有些暗器又打入了河中,就是打到了船篷上的,力道也已甚弱。

韦小宝道:“这是‘草船借箭’,我……我是鲁肃,只有吓得发抖的份儿。有那一个诸葛……诸葛亮,快……快想个计策。”

顾炎武等人和船夫都在船梢,见暗器纷纷射到,都躲入了船舱。突然间火光闪动,几枝火箭射上了船篷,船篷登时着火焚烧。

韦小宝叫道:“啊哟,乖乖不得了,火烧韦小宝。”

苏荃大声叫道:“顾炎武先生便在这里,你们不得无礼。”她想顾炎武先生在江湖上声望甚隆,料想天地会人众不敢得罪了他。可是两岸人声嘈杂,她的叫声都给淹没了。

韦小宝道:“众位娘子,咱们一起来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一、二、三!”

七个夫人跟着韦小宝齐声大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

叫到第三遍,岸上人声慢慢静了下来,暗器也即停发。那姓舒的纵声问道:“顾炎武先生在船上吗?”

顾炎武站到船头,拱手道:“兄弟顾炎武在此。”

那姓舒的“啊哟”一声,忙发令道:“会水的弟兄快跳下河去,拖船近岸。”只听得扑通、扑通之声不绝,十余名会众跳入运河,将官船又推又拉的移到西岸。这时船夫上火势已烧得甚旺。双儿拉着韦小宝抢先跳到岸上去,余人纷纷上岸。天地会会众手执兵刃,四下围住。那姓舒的向顾炎武抱拳躬身,说道:“在下天地会宏化堂舒化龙,拜见顾先生。“顾炎武拱手还礼。会中一名老者躬身道:“当年河间府杀龟大会,天下英雄推举顾先生为总军师,在下曾见过顾先生一面。众兄弟可鲁莽了。还请恕罪。”

韦小宝笑道:“你们做事本来也太鲁莽。”那老者厉声道:“我是跟顾先生说,谁跟你这小子说话?”一伸手,便往韦小宝胸口抓去。苏荃左手一格,反手擒拿,已扭住了他手腕,借势一推,那老者站立不定,向外直摔出去。两名天地会的会众急忙抢上前扶住。

顾炎武叫道:“大家有话好说,别动武,别动武!”

这时官船舱内也已着火,火光照得岸上众人面目都要清清楚楚。苏荃心想自己和双儿武功高强,要护丈夫突围当非难事,天地会会众要对付的只是韦小宝一人,只须他能脱身,这些江湖汉子不会去为难妇女孩子,当下和双儿分别站韦小宝的左右,看定了三匹马,一待说僵,立时便动手抢马。

顾炎武拉住舒化龙的手,说声“舒大哥,请借一步说话。”两人走了数丈。舒化龙听顾炎武说了几句话,便大声招呼了六七人过去,看样子这一批人的首领,那被苏荃摔跌的老者也在其内,余下四十余人仍是将韦小宝等团团围着。

韦小宝道:“我船里值钱的东西着实不少,你们一把火烧了,嘿嘿,宏化堂赔起上来,可要破大财啦。”众人有的举刀威吓,有的出言咒骂。韦小宝也不理会,料想顾炎武必能向舒化龙等说明真相。

果然舒化龙等宏化堂的首领听顾炎武解释后,才知其中原委甚多,韦小宝在朝廷做大官,虽仍不为众人谅解,但总舵主陈近南既不是他所杀,心中的愤恨也都消了。

众人一起过来。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刚才之事,我们是误会了你,若不是顾先生开导,大伙儿险些得罪。”

韦小宝笑道:“当真要得罪我,那也不容易罢。”说着斜身一闪,施展“神行百变”功夫,左一冲,右一穿,两三个起落已在宏化堂众人包围圈外五六丈之遥,一跃上了一匹马的马背。

舒化龙等等都吃了一惊,谁也想不到他轻身功夫竟然如此神妙莫测,这人武功这般高强,难怪他小小年纪,便做了天地会青木堂的堂主,自来明师出高徒,总舵主的嫡传弟子,果然非同小可。宏化堂那老者武功甚强,众兄弟素来佩服,却被苏荃一扭一推,全无招余地,险些摔了个跟头,看来其余六个少妇个个都是高手,己方人数虽多,当真动手,只怕还要闹个灰头土脸。

韦小宝笑道:“我这可要失陪了!”一提马缰,纵马便奔,但见他向西奔出十余丈,倏地跃下马来,冲向西北,左穿右插,不知如何,竟又回了人圈,笑吟吟的站在当地,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进来的。

天地会会众相顾骇然。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武功了得,佩服,佩服。”

韦小宝抱拳笑道:“献丑,献丑。”

舒化龙道:“顾先生适才言道,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要干一件惊逃诏地的大事,为天下汉人扬眉吐气。韦香主当真举事的时候,我们宏化堂的兄弟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只要韦香主有什么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韦小宝道:“是,是。”

舒化龙见他神色间淡淡的,突然右手伸出食指,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左眼,登时鲜血长流,众人齐声惊呼。

韦小宝、顾炎武等都惊问:“舒大哥,你……你这是干什么?”

舒化龙昂首道:“兄弟冒犯了韦香主,犯了本会‘不敬长上’的戒条,本该戳瞎了这对招子,惩戒我有眼无珠。可是兄弟要留下另一只眼睛,来瞧瞧韦香主到底怎样干涉;这番惊逃诏地的大事。”

那老者森然道:“倘若顾先生和大伙儿都要受了骗,韦香主只说不做,始终贪图富贵,做他的大官,那便怎样?”舒化龙道:“那韦香主也只好挖出自己的眼珠子,来赔给我就是。”左手一挥,众人纷纷退开,上马而去。

那老者回头叫道:“韦香主,你回家去问你娘,你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为人不可忘了自己的祖宗。”竹哨声响起,东岸群豪也纵马向南。片刻之间,两岸人马退得干干净净,河中那艘官船兀自燃烧未熄。

顾炎武叹道:“这些兄弟们,对韦香主还有见疑之意。他们是草莽豪杰,说话行事不免粗野,可是一番忠义之心,却也令人起敬。韦香主,我们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只盼你别忘了是大汉的子孙。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着拱了拱手,和黄、查、吕诸人作别而去。

韦小宝惘然站在河岸,秋风吹来,颇有凉意,官船上火势渐小,偶然发出些爆裂之声,火头旺了一阵,又小了下去。他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

苏荃道:“好在还有一艘船,咱们先泗阳集,慢慢儿的从长计议。”

韦小宝道:“那老头儿叫我回家问问我娘,我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嘿嘿,这话倒也不错。”

苏荃劝道:“这种粗人的胡言,何必放在心上?咱们上船罢。”

韦小宝站着不动,心中一片混乱,低下头来见到地下几滴血迹,是舒化龙自坏左眼时流下来的,突然大叫:“老子不干了,老子不干了!”

七个夫人都吓了一跳韦双双在母亲怀中本已睡熟,给他这么大声呼叫,一惊而醒,哭了起来。

韦小宝大声道:“皇帝逼我去打天地会,天地会逼我去打皇帝。老子脚踏两头船,两面不讨好。一边要砍我的脑筋,一边要挖我眼珠子。一个人有几颗脑筋,几双眼睛?你来砍,我来挖,老子自己还有得剩么?不干了,老子说什么也不干了!”

苏荃见他自己神情失常,软语劝道:“在朝里做官,整日价提心吊胆,没什么好玩。天地会的香主也没什么好当的。你决心不干,那是再好不过。”

韦小宝喜道:“你们也都要劝我不干了?”苏荃、方怡、阿珂、曾柔、沐剑屏、双儿六人一齐点头,只有建宁公主道:“你还只做到公爵,怎么就想不做官了?总得封了王,做了首辅大学士,出将入相,那才好告老啊。再说,你这时要辞官,皇帝哥哥也一定不准。”

韦小宝怒道:“我一不做官,就不受皇帝管。他不过是我大舅子,他妈的,谁再罗里罗嗦,我连这大舅子也不要了。”

不要皇帝做大舅子,就是不要公主做老婆,公主吓得那敢再说。

韦小宝见七个夫人更无异言,登时兴高采烈,说道:“宏化堂烧了我的座船,当真烧得好、烧得妙、烧得刮刮叫。咱们悄悄躲了起来,地方官申报朝廷,定是说我给匪人烧死了,我这大舅子从此就再也不会来找我。”苏荃等一起鼓掌,只有公主默然不语。

当下八人商议定当。韦小宝、公主、双儿三人改了装束,前赴淮阴客店等候。苏荃率领同方怡、阿珂、沐剑屏、曾柔四人,回去泗阳集余船中携取金银细软、各项要物,然后散布谣言,说道韦公爷的官船黑夜中遇到股匪袭击,船毁人亡。但那几名船夫见到韦小宝没死,大是后患,依苏荃说,就此杀人灭口,弃尸河边,那就更加像了几分。沐剑屏心中不忍,坚持不可杀害无辜。

苏荃道:“好,剑屏妹子良心好,老天爷保佑你多生几个胖儿子。小宝,我提剑杀你,你逃到树林之中,大声呼叫,假装给我杀了。”

韦小宝笑道:“你这泼婆娘,想谋杀亲夫么?”高声大叫:“杀人哪,杀人哪!”拔足飞奔,兜了几个圈子,逃向树林。苏荃提剑赶入林中。

只听得韦小宝大叫:“救命,救命!救……”叫了这个‘救’字,倏然更无声息。沐剑屏明知是假,但听韦小宝叫得凄厉,不禁心中怦怦乱跳,低声问道:“双儿妹子,是……是假的,是不是?”

双儿道:“别怕,自……自然是假的。”可是她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害怕。

只见苏荃从林中提剑出来,叫道:“把众船夫都杀了。”

众船夫一直蹲在岸边,见到天地会放火烧船、苏荃行凶杀了韦公爷,早已在簌簌发抖,见到苏荃提剑来杀,当即四散没命价奔逃,顷刻间走得无影无踪。

双儿挂念韦小宝,飞步奔入林中,只见躺在地下,一动也不动。双儿这一下吓得魂不附体,心想怎么真的将他杀死了,扑将过去,叫道:“相公,相公!”只见韦小宝身子僵直,心中更慌,忙伸手去扶。韦小宝突然张开双臂,一把将她紧紧搂住,叫道:“大功告成,亲个子邬!”

夫妻八人依计而行,取了财物,改装到了扬州,接了母亲后,一家人同去云南,自此隐姓埋名,在大理城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韦小宝闲居无聊之际,想起雅克萨城鹿鼎山下尚有巨大宝藏未曾发掘,自觉富甲天下,心满意足,只是念着康熙的交情,才不忍去断他龙脉。

康熙熟知韦小宝的性格本事,料想他决不致轻易为匪人所害,何况又寻不见尸首,此后不断派人明查暗访,迄无结果。

后世史家记述康熙六次下江南,主旨在视察黄河河工。但为什么他以前从来不到江南,韦小宝一失踪,当年就下江南?巡视河工,何须直到杭州?何以每次均在扬州停留甚久?又何以每次均派大批御前侍卫前往扬州各处妓院、赌场、茶馆、酒店查问韦小宝其人?查问不得要领,何以郁郁不乐?后人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祖父曹寅,原为御前侍卫,曾为韦小宝的部属,后被康熙派为苏州织造,命其长驻江南繁华之地,就近寻访韦小宝云。

那日韦小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一定发大财。”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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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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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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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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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立夏和傅小司在一起了吗?小说版结局陆之昂入狱坐牢,电视剧陆之昂结局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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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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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大家应该是比较熟悉了,那么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霸王别姬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终于看到了李碧华原著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为何,先看了结尾。结尾和电影很不一样,地点在香港,程蝶衣做为艺术指导出访香港演出,早先偷渡到这里的段小楼路过戏院,忽见“程蝶衣”三个字,恍如隔世。两位老人相间,本想见到的是昔日的容颜,而出现的却是岁月的疤痕。在坦诚相见的浴池中,不经意间提到的菊仙,段小楼道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你不要怪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师兄何尝不知道师弟的满腔情意。而此时的蝶衣宁可不要醒来,他提议再一起唱一遍《霸王别姬》。戏至高潮出,蝶衣挥剑自刎,然而他没有死,死的是蝶衣心中的虞姬。最后蝶衣回了内地,我想他不会在唱虞姬了;小楼留在了香港,他想去找和蝶衣共浴的连德池,那里竟然也改成了“芬兰浴”。

电影的结局很残酷,但它以真实的死亡升华了蝶衣“从一而终”的信念。小说的结局很真实,但它残酷的将蝶衣的情梦撕破了。两种结局对小楼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霸王是被爱的,在霸王的心中除了虞姬还有山河。而无论怎样的结局对蝶衣而言都是悲剧性的,因为他的生命是属于爱情的,而他的爱情是属于霸王的,没有了霸王,生和死即没有了区别。若我是蝶衣,我宁愿选择电影的结局,做一次真正的虞姬,让生命就此终结在舞台上,戏服里,霸王的臂挽间。但我还是我,现实中的我偷生已是一种习惯,一如小楼的选择。

霸王是现实的,虞姬是梦想的,所以当霸王别姬时,总是虞姬死在前面。

分段剧情

1、京剧院的程蝶衣和段小楼两个师兄弟在历经沧桑后来到剧院准备排练《霸王别姬》。伴随着京剧的前奏开启,镜头回转,时间回到了1924年。这时的的程蝶衣还叫小豆子,段小楼还叫小石头。小豆子的母亲艳红是个,这天她带着小豆子上街看戏,小豆子看的非常入迷。艳红觉得小豆子跟着自己没有前途,于是打算把小豆子送到戏班学戏。

2、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教戏的地方,希望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可是关师傅嫌弃小豆子天生六指,不肯收。艳红狠心为了儿子,便切下了儿子的第六根手指,终于小豆子得以拜师。戏班里的师兄弟们因为小豆子的娘是而欺负小豆子,只有大师兄小石头照顾他对他好。[2]

3、戏班里的训练非常严格,听着师傅“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的说法,小豆子一直忍受着训练的痛苦。这天大师兄小石头被师傅罚在寒冷的院子里练功,小豆子看着十分心疼。小石头受完惩罚后刚一走进房间,小豆子就为他披上了暖和的被子,两人的关系开始升温。

4、小豆子唱戏的时候总是记不住词,把“我本是女娇娥”这句词唱成“我本是男儿郎”,被师傅毒打。小石头看着小豆子被打得可怜,嘱咐他下次千万不要再唱错了。这天师兄弟们在院子里聊天,大家说着要是唱戏成了角就天天有冰糖葫芦吃。

5、受不了师傅毒打的小豆子和小赖子偷偷从戏班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了一个成角的戏子被大家簇拥来到戏院,小豆子和小赖子也跟着人群溜进戏院里看角儿表演。小赖子被震撼,他看着台上的角儿哭着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角儿啊,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啊,得挨多少打啊”。小豆子也看哭了,他终于意识到想要成功就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

6、想要成为角的小豆子决定回到师傅那里继续学戏。师傅认为小石头作为大师哥没有看管好师弟,让小豆子逃跑了,正在毒打小石头。小豆子见了,对师傅说逃跑是自己的主意,让师傅不要再打师哥小石头了。于是师傅开始惩罚小豆子,而小石头看着小豆子挨打,竟然拿起棍子反抗,不让师傅伤害小豆子。

7、戏院老板来到关师傅的戏班挑人,看中了小豆子。试戏时的小豆子给戏院老板唱戏时又把“我本是女娇娥”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搞砸了自己的前途。小石头恨铁不成钢,竟然把烟袋的铁嘴放进小豆子嘴里烫舌头,让他记住教训不要再唱错了。终于小豆子再也没有唱错戏文,之后小豆子与小石头登台了,一曲《霸王别姬》博得了满堂彩。

8、在台下看戏的老太监张公公看上了小豆子,演完戏的小豆子被带到张公公面前,张公公要求小豆子当着自己的面脱裤子撒尿,小豆子被吓到了不敢拒绝,随后小豆子被变态的老太监了。从老太监处出来的小豆子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带回去收养,没想到这个弃婴却成为了日后的祸根。

9、几年后,小豆子改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改艺名为段小楼。两人因为合唱《霸王别姬》名震京师。两人同台演出时,把楚霸王和虞姬之间的情感演绎的淋漓尽致。袁世卿又名袁四爷,是官僚子弟,这天他来到了戏院捧场,看上了饰演虞姬的程蝶衣。

10、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已经超越师兄弟的情感,就像虞姬对楚霸王一样——从一而终,而段小楼却一直把程蝶衣当弟弟看待。两人在后台休息时,袁四爷到后台看望程蝶衣,并送出了贵重的发饰作为见面礼。袁四爷称赞程蝶衣,说看着他还以为是虞姬在世了。

11、段小楼来到妓院看望自己的情人菊仙,老鸨谎称菊仙不在,其实菊仙在楼上接客。楼上的菊仙被无耻客人侮辱,她不堪忍受,威胁客人说自己要跳下去。这时菊仙看到了楼下的段小楼,她奋身一跃跳下楼,正好跳到了段小楼怀里。楼上的无耻客人追到楼下,威胁段小楼不要护着菊仙,不然就要揍他。

12、段小楼为了保护可怜的菊仙,对无耻客人谎称当天是自己和菊仙定亲的大喜日子,段小楼为菊仙出头的事情被程蝶衣知道了,蝶衣心生嫉妒,他生气的对段小楼说不要忘记师傅的嘱托,两个人要从一而终,在一起唱戏唱一辈子。可是大大咧咧的师兄并不放在心上。

13、菊仙把自己攒的一切都交给老鸨,为自己赎身。她决定嫁给段小楼。菊仙来到段小楼所在的后台,谎称妓院不留定过亲的人,又问段小楼当日在妓院说的定亲是不是真的。段小楼被菊仙感动,决定迎娶菊仙。程蝶衣看到了,非常不开心。

14、段小楼让程蝶衣喊菊仙做嫂子,程蝶衣不肯。段小楼不明白程蝶衣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生气的带着菊仙离开了后台。程蝶衣悲伤欲绝,恰逢袁四爷又来邀请他,于是伤了心的程蝶衣赴了袁四爷的约。程蝶衣在袁四爷处看到了老太监张公公的旧物宝剑,袁四爷看出程蝶衣喜欢,把剑送给了他。

15、程蝶衣从袁四爷处回到家,正赶上段小楼和菊仙的订婚宴,程蝶衣看着心爱的师哥竟然真的和菊仙定亲,感到万念俱灰,他决心离开师哥,便对段小楼说:“师哥,以后你唱你的,我唱我的”。此时的北平城,被日本人攻陷了。

16、一天,日本兵闯进了剧院,一个日本兵走进后台穿起了段小楼的戏服,小楼不堪忍受打了人,被日本兵关了起来。日本兵威胁程蝶衣去唱戏,不然不就不放段小楼。菊仙来求程蝶衣救段小楼,她承诺如果段小楼得救,自己就离开段小楼回妓院去。于是程蝶衣同意了。

17、程蝶衣为日本人唱了《牡丹亭》,段小楼在程蝶衣唱完戏后被放出。程蝶衣告诉段小楼说日本人中有个叫青木的懂戏,可是段小楼误会蝶衣归顺了日本人,给了蝶衣一巴掌后愤然离去。两人彻底决裂了。菊仙没有履行当日离开段小楼的诺言,嫁给了段小楼。并且菊仙要求段小楼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不许再唱戏。

18、伤心地程蝶衣再一次接受了袁四爷的邀请,他在为袁四爷画脸时想起了自己的师兄,哑然失笑。和师兄分开之后的程蝶衣日渐堕落抽起了。一天,师傅叫程蝶衣和段小楼一起回戏班看自己。师傅对于他们俩分开的事儿耿耿于怀,并大打出手。

19、段小楼看着师傅鞭打程蝶衣,他不忍心,便对师傅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让师傅不要打蝶衣,来打自己。二人斗气,被师傅教训要他们和好,菊仙却出来阻挠,并且暗示蝶衣在吸食,问做师傅的管不管,隐晦地表达了师傅偏心,这惹狂了段小楼,要打菊仙,,菊仙气急说出自己已有身孕,跑了出去。

20、后来师傅猝死,蝶衣和段小楼两人在师傅的戏班看到了蝶衣多年前带回来戏班的弃婴小四,看着小四要成角的坚韧意志,两人绝定收养他并且好好培养。此时,日本人投降,北平城变成了的天下。官兵来到戏院闹事,段小楼为了保护程蝶衣被士兵围打,菊仙跑过来保护小楼,可是不幸被打伤,孩子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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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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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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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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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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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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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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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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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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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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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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