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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最新20篇

《神秘岛》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三部,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了这部小说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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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战长沙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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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沙结局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说战长沙结局:

顾清明不顾湘湘劝阻执意去军部报到,结果与周师长和荣师长一起被软禁,顾父急忙赶往军部斡旋,结果被气致晕厥。姐姐推测顾清明被软禁无非是有人怕他说出第十军的实情。

湘湘带着《大公报》的王记者去探望清明,在王记者的采访中顾清明详细讲述了衡阳沦落的实情,和第十军遭受的误解。文章经《大公报》刊登后,方军长被释,蒋还要为第十军举办授勋大会。顾清明拒绝出席。顾清明为自己过去的任性,给家人带了麻烦道歉。湘湘请求顾父派人打听自己父亲的下落,顾父收到消息,湘湘的父亲已不在世,与顾姐商量后决定先对湘湘隐瞒事情。日本人在到处搜集粮食,游击队准备埋伏在鬼子进村的必经之处,与鬼子展开恶战,双方伤亡惨重,小满壮烈牺牲。顾家人收到消息后思索再三,最后顾清明婉转告诉湘湘,除了她的表兄妹和毛毛,其他家人皆已遇难,湘湘悲痛欲绝。

顾清明与湘湘回到长沙胡家,秀秀和表哥还在那里生活。秀秀告诉湘湘,孩子名字叫光华,乳名小满,湘湘想起往日调皮叛逆的小满如今已为人父,目含泪水倍感伤怀。脱下军装的顾清明决定与家人搬到国外生活,清明劝表哥一起出国。表哥认为长沙百废待新,他和秀秀与毛毛要留下,忘记战争的阴影,努力活下去。

湘湘和顾清明回到湘潭为家人祭祀,湘平闻讯赶来,胡家枝叶凋零,看到湘平安然归来,大家对生活也燃起了新的希望。

小说简介:

1938年10月,日军攻陷武汉,长沙危在旦夕。城中茶园巷的胡家人,在孙女婿薛君山的支持下,千方百计为胡家最宠爱的一对龙凤胎湘湘和小满安排退路。薛君山先将湘湘介绍给留洋归来保卫长沙的顾清明,可惜生性泼辣的湘湘和心高气傲的顾清明一见面便势同水火,薛君山只好另选人家。在薛的努力下湘湘终于订婚了,订婚当日,蒋密令火烧长沙,由于指挥失当,长沙大火酿成巨大灾难,繁华的古城毁于一旦,很多睡梦里来不及跑的人被活活烧死,包括湘湘的未婚夫一家。就在这样一片焦土上,各地英雄儿女齐聚长沙,和湖南人民一起艰难地阻挡敌人的铁蹄,胡家人也在这场劫难中讲述了一幕幕悲欢离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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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白夜行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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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有圣诞老人发送卡片,店内持续播放着改编为古典曲风的圣诞歌曲。圣诞节、年底再加上开业优惠等因素交互作用,店内挤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来客几乎都是年轻女子,笹垣想,真像是成群昆虫围绕着花朵。

筱冢雪穗经营的“RY”大阪一店今天盛大开业。这里和东京的店面不同,“RY”占了整栋大楼,卖场里不仅有服装,还有饰品、包与鞋子的专卖楼层。笸垣不懂,但据说店内全是高档名牌。社会上各处正饱受泡沫经济破灭之苦,这里却采取反其道而行的营销手法。

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旁有个喝咖啡的空间,顾客可在此休息片刻。一个小时前,笹垣便坐在靠边的桌旁俯瞰一楼。天黑后客流丝毫未见减少。他也排了很久的队才得以进入,现在入口依然大排长龙。生怕遭店员白眼,笹垣点了第二杯咖啡。

和他隔桌相对而坐的是一对年轻人。在旁人看来,应该是一对年轻夫妻和其中一位的父亲。年轻男子小声对他说:“还是没有现身。”

“嗯。”笹垣微微点头,眼睛仍望着楼下。

这对年轻人都是大阪警察本部的警官,男方还是搜查一科的垣看看钟,营业时间即将结束。“现在还不知道。”他喃喃自语。

他们在这里等的自然是桐原亮司。一旦发现他,便要立刻捉拿。现阶段尚无法逮捕,但必须先将他拘押。已从警察岗位退休的笸垣对他了解至深,来此协助办案,这是搜查一科科长古贺安排的。

桐原涉嫌谋杀。

当笹垣在筱冢家看到仙人掌盆栽里的玻璃碎片,一个念头便从他脑猴闪过,那便是松浦勇寿时的打扮。有好几个人供称“他经常戴着绿色镜片的雷朋太阳镜”。

笹垣托古贺调查玻璃碎片。他的直觉是正确的,那的确是雷朋的镜片,而且上面残留的一小块指纹,也与从松浦房间采得的本人指纹极为近似,一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盆栽里为何会有松浦的太阳镜碎片?依照推测,应该是仙人掌原主人唐泽礼子将土放进花盆时,镜片便已混在土中。那么,那些土又来自何方?如果不是购买园艺专用土壤,采用自家庭院的土当是最合理的推测。

但要采掘唐泽家的庭院需要搜查证♀靠如此薄弱的证据,实在难以判断应否作出如此大胆的决定。最后,搜查一科科长古贺毅然同意。目前唐泽家无人居住虽是一大因素,但笹垣解释为古贺相信退休老警察的执著。

搜索于昨日进行。唐泽家庭院最靠墙葱裸露的土壤。搜查老手几乎毫不犹豫地从彼处动手挖掘。

开挖约两个小时后,发现了一具白骨。尸身上衣物全无,已死亡七八年。大阪府警已寻求科学搜查研究所协助确认死者身份。方法有好几种,至少要证明是否为松浦勇应该不难。

笹垣确信死者便是松浦,因为他得知白骨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白金戒指。松浦手上戴着那只戒指的模样,回想起来如在昨日。

而且尸体右手上还握有另一项证据——化为白骨的手指上缠着几根人类毛发,推测应是打斗之际,从对方头上扯断。

问题是能否判断那是桐原亮司的头发。一般情况下,可依毛发的颜色、光泽、软硬、粗细、髓质指数、黑色素颗粒的分布状态、血型等要素辨识毛发的所有人。但这次发现的毛发掉落于多年前,能得出何种程度的判断尚不得而知,但古贺对此早已作好准备。

“要是真的不行,就拜托科学警察研究所。”他这么说。

古贺打算进行DNA鉴定。用DNA的排列异同进行身份辨识的方法,近一两年已在几起案件中用。警察厅计划在未来四年内将此系统导入全国各级警政部门,但目前仍由科学警察研究所独家包办。

笹垣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当铺命案已过去十九年,岁月让一切都变了样,连办案手法也不例外。但关键在于找出桐原亮司。如果无法逮捕他,空有证据也毫无意义。

笹垣提议对筱冢雪穗展开监视,因为虾虎鱼就在枪虾身边。他至今仍如此坚信。

“雪穗精品店开业当天,桐原一定会现身。在大阪开店对他们两人有特殊意义,再说,雪穗在东京也有店要照顾,不能炒大阪,他们一定不会错过开业之日。”笹垣向古贺极流张。

古贺认同了这位退休警察的意见。今天从开店起,便由好几组调查人员轮番上阵,且不时更换地点,持续监视“RY”垣一早便与调查人员同行,约一个小时前,他还待在对面的咖啡馆。但桐原完全没有现身的迹象,他便来到店里。

“桐原现在还用秋吉雄一这个名字吗?”年轻警察低声问道。

“不知道,可能已经改了。”回话后,笹垣想着不相关的另一件事——秋吉雄一这个假名。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终于在不久前弄清了原委。

这个名字是他从少年时代的菊池文彦口中听说的。菊池文彦因强暴案方怀疑,是桐原亮司的证词还他清白。但是,当初为什么他会遭到怀疑呢?

因为有人向警方报告,现场遗落的钥匙圈为菊池文彦所有。菊池说,那个“叛徒”就叫秋吉雄一。

桐原为什么选这个名字作为假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问他本人才知道,但笹垣自有看法。

桐原多半自知自己的生存建立在背叛一切的基础上,他才带着几分自虐的想法,自称秋吉雄一。但事到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桐原陷害菊池的理由,笹垣可说有全盘解开的把握。菊池手中的那张照片对桐原极为不利。据说照片里拍到桐原弥生子与松浦勇幽会的情景。若菊池将照片拿给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调查可能因此重新展开。桐原担心失去命案当天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弥生子与松浦泌私会,那么桐原便是一人独处。从客观的角度考虑,警方不可能怀疑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但他仍希望隐瞒此事。

昨晚和桐原弥生子碰面后,笹垣更加相信自己的推理。那天,桐原亮司独自待在二楼,但他并非一直待在那里。在那片住宅密集的区域,正如小偷能轻易由二楼入内行窃一般,要从二楼外出实在不难。亮司自屋顶攀缘而下,又循原路返回。

其间他做了什么?

店内开始播放营业即将结束的广播,人潮随即改变了流向。

“看来是不行了。”男警察说,女警也带着抑郁的表情环顾四周。

警方拟定的步骤,是若未发现桐原亮司,今日便要侦讯筱冢雪穗。但笸垣反对这么做,他不认为雪穗会透露任何有助于案情大白的信息。她必定会露出足以骗过任何人的惊讶表情,说:“我娘家院子里发现白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怎么回事?”她这么搪塞,警方怎么办?七年前松浦遇害时正值新年,唐泽礼子应邀前往雪穗家,这一点已得到高宫诚的证明。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雪穗与桐原间有所关联。

“笹垣先生,你看……”女警悄悄指了指。

往那个方向一看,笹垣不禁瞪大了眼睛。雪穗正缓步在店里走动,她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脸上露出堪称完美的微笑。那已超越了美貌,是她身上的光芒,瞬间吸引了四周的客人和店员的目光。有人在经过后还回头观望,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还有人憧憬地望着她。

“真是女王。”年轻警察低声说。

然而,在笹垣眼里,女王般的雪穗却和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影叠在一起:在那间老旧公寓遇到的她,那个对一切无所依恃、不肯打开心扉的女孩。9ib.t

“如果能早点知道那件事……”昨晚他向弥生子说的那句话又在他脑中回响。

弥生子是在五年前向他提起那件事的,当时她醉得相当厉害。正因如此,才会毫不隐瞒。

“现在我才敢说,我老公那方面根本就不行。其实,他本来不是那样,是后来慢慢变了。他不碰女人,却去碰那些……要怎么说?走偏锋。那叫恋童癖是不是?对小女孩有兴趣。还去向有门路的人买了一大堆那类怪照片。那些照片?他一死,我马上就处理掉了,这还用说吗?”

她接下来的话更令笹垣惊愕。

“有一次,松浦跟我说过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说,老板好像在买小女孩。我问他买小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就是出钱叫年龄很小的小女孩跟他上床。我吓了一跳,说竟然有那种店。松浦笑我,说老板娘以前分明是那一行出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这年头,父母都靠卖女儿来过日子了。”

听到这些,笹垣脑猴刮起了一阵风暴,一切思绪都混乱了。但在风暴过后,过去漆黑一片的东西,如今如拨云见日般清晰可见。

弥生子还没有说完:“不久,我老公开始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跑去问认识的律师,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当养女要办哪些手续?当我拿这件事质问他,他就大发脾气,说跟我无关。这样还不够,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想,那时他的脑袋大概就有问题了。”

笹垣认为,这是关键所在。

桐原洋介经常前往西本母女的公寓,目的并不在于西本文代,他看上的是西本雪穗。想必他曾多次买过她的身体,那老公寓里的房间便是用来进行这种丑恶交易的地方。

这时,笹垣理所当然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客是否只有桐原洋介一人?

死于车祸的寺崎忠夫又如何?专案组将他视为西本文代的情人,但没人能够断定寺崎没有与桐原洋介相同的癖好。

遗憾的是如今这些都无法证明了。即使当时尚另有嫖客,也已无从追查。

能够确定的只有桐原洋介。

桐原洋介的一百万元,果真是向西本文代提出的交易金额,但那笔钱不是要她当情妇,而是领养她女儿的代价。想必是在数度买春后,他希望将她女儿据为己有。

洋介离开后,文代独自在公园荡秋千。她心里有什么样的思绪在摇摆呢?

洋介和文代谈完后,便前往图书馆,迎接俘获了自己的心的美少女。

接下来的经过,笹垣能够在脑猴清楚地复原:桐原洋介带着女孩进入那栋大楼。女孩曾经抵抗吗?笹垣推测可能没有。洋介一定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已经付了一百万给你妈妈……

连要想象在那个尘埃遍布的房间里发生了什么都令人厌恶。然而,如果有人看到那副光景又当如何?

笹垣不相信亮司当时是在通风管中玩耍,从自家二楼离开的他应是走向图书馆。他可能经常这样和雪穗碰面,向她展示自己拿手的剪纸。唯有那家图书馆,才是他们两颗幼小心灵的休憩之所。

但那天,亮司却在图书馆旁看到了奇异的景象:父亲和雪穗走在一起。他尾随他们进了那栋大楼。他们在里面做什么?男孩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不安。要窥伺他们只有一个办法,他不假思索地爬进通风管。于是,他可能看到了最不堪的一幕。

那一瞬间,在男孩心中,父亲只是一头丑恶的野兽。他的肉体一定被悲伤与憎恶支配了。至今,笹垣仍记得桐原洋介所受的伤,那也是男孩心头的伤。

杀了父亲后,亮司让雪穗先行逃走。在门后堆放砖块,应该是小孩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做法,希望借此多少延迟命案被发现的时间。随后,他再度钻进通风管。一想到他是迸何种心情在通风管中爬行,笹垣心如刀割。

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亮司杀松浦的直接动机,应该是因为松浦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秘密。松浦或许是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亮司可能犯下弑父之罪,他极可能向亮司暗示此事,要挟他参与那次仿冒游戏软件的行动。

但笹垣认为亮司杀松浦还有一个动机。因为没人能够断定桐原洋介的恋童癖不是肇始于弥生子的红杏出墙。在那个二楼的密室中,亮司必然被迫无数次见识母亲与松浦间的丑态。都是那个男人害我的父母发了狂——他如此认定毫不为奇。

“笹垣先生,我们走吧。”

警察的招呼声让笹垣回过神来,四下一看,咖啡馆里已没有其他客人了。没有出现……

心里感到一阵失落。笸垣觉得,如果今天没有在这里找到桐原,恐怕就再也抓不到他了,但总不能赖在这里不走。走吧,他无奈地支撑起沉重的身躯。

走出咖啡馆,三人一同搭上扶梯。客人三三两两离去。店员们似乎为开业第一天的优惠活动圆满落幕而心满意足。在店面发卡片的圣诞老人正搭乘上行的扶梯,他看来也带着一身愉快的疲惫。

下了扶梯,笹垣扫视店内一周,不见雪穗的踪影,此时她怕已开始计算今天的营业额了吧。

“辛苦了。”走出店门前,男警察悄声说。

“哪里。”笹垣说着,微微点头。以后就只能交给他们了,交给年轻的一辈。

笹垣和其他客人一起离开商店。假扮情侣的警察迅速离开,走向在其他地点监视的同事。也许接下来他们便要去找雪穗问话。w?b?nt

笹垣拉拢外套,迈开脚步。走在他前面的是一对母女,她们似乎也刚从“RY”出来。

“收到一个很棒的礼物,回去要给爸爸看哦。”母亲对孩子说道。

“好。”点头回答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轻飘飘地晃动。一瞬间,笹垣圆睁双眼。

女孩拿着一张红色的纸,剪成一只漂亮的麋鹿轮廓。

“这个……这从哪里来?”笹垣从身后抓住小女孩的手。

母亲露出恐惧的神情,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有什么事?”

小女孩似乎随时会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无不侧目。

“啊!对不起。请问……这是哪里来的?”笹垣指着小女孩手里的剪纸。

“哪里来的……送的。”

“哪里送的?”

“店里。”

“店里谁送的?”

“圣诞老公公。”小女孩回答。

笹垣立刻转身,不顾因寒气而疼痛的膝盖,全力狂奔。

店门已经开始关闭,警察们还在附近没有离开。他们看到笹垣的模样,都变了脸色。“怎么?”其中一人问道。

“圣诞老人!”笹垣大喊,“就是他!”

警察们立刻醒悟,强行打开正要关上的玻璃门,闯入店内,无视阻止他们的店员,踩着停止运作的扶梯往上冲。

笹垣原本准备跟在他们身后冲进去,但脑子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他拐进建筑物旁的小巷。

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

绕到建筑物后面,笹垣看到一道装设了铁质扶手的楼梯,上方有一扇门。他爬上楼梯,打开门。

眼前站着一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对方似乎也因为突然有人出现而大吃一惊。

这真是一段奇异的时间,笹垣立刻明白眼前这人就是桐原亮司。但他纹丝不动,也没出声,大脑的一角在冷静地判断:这家伙也在想我是谁。

然而,这段时间大概连一秒钟都不到。那人一个转身,朝反方向疾奔。

“站住!”笹垣紧迫不舍。

穿过走廊就是卖场。警察们的身影出现了,桐原在陈列着箱包的货架间全力冲刺。“就是他!”笹垣大喊。

警察们一齐上前追赶。这里是二楼,桐原正跑向业已停止的扶梯,笹垣相信他已无法脱身。

但桐原并没有跑上扶梯,而是停下脚步,毫不迟疑地翻身跳往一楼。

耳边传来店员的尖叫,巨大的声响接踵而至,好像撞坏了什么东西。警察们沿扶梯飞奔而下。

笹垣也到达扶梯。心脏快吃不消了,他按着疼痛的胸口,缓缓下楼。

巨大的圣诞树已倒下,旁边就是桐原亮司。他整个人呈大字形,一动不动。

有一名警察靠近,想拉他起来,但随即停止动作,回头望向笹垣。

“怎么了?”笹垣问。对方没有回答垣走近,想让桐原的脸部朝上。这时,尖叫声再度响起。

有东西扎在桐原胸口,由于鲜血涌出难以辨识,但笹垣一看便知。那是桐原视若珍宝的剪刀,那把改变他人生的剪刀!

“快送医院!”有人喊道,奔跑的脚步声再度传来垣明白这些都是徒劳,他早已看惯尸体了。

忽觉周围有人,笹垣抬起头来。雪穗就站在身边,如雪般白皙的脸庞正俯向桐原。

“这人……是谁?”笹垣看着她的眼睛。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子便从旁出现。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警察们开始采取行动。有人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有人准备对店长展开侦讯,还有人搭着笹垣的肩,请他离开尸体。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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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奇怪的苏夕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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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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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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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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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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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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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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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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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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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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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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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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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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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择天记黑龙的结局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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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是2014年5月28日起连载于创世中文网的东方玄幻类小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黑龙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择天记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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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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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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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欢乐颂原著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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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

主要角色

安迪:海归高管,天才智商天使模样。她拥有那么多,因为失去过那么多,付出过那么多。

关雎尔:乖乖女,初入职场,知书达理,努力上进。芸芸众生之一员,但一直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邱莹莹:拎不清的小职员,没头脑和不高兴综合体。善良真诚的她,前仆后继轰轰烈烈地犯傻。

樊胜美:“胡同公主”,总是保持最精致的妆容,然而再浓的妆也掩盖不了现实的残忍。要奋斗多久,才能战胜自己的出身?

曲筱绡:富二代,活色生香狐狸精,飞扬跋扈,看人下碟。常做好事,但不一定都出自好心。

阿耐小说《欢乐颂》结局是什么

阿耐小说《欢乐颂》分为一、二、三季。《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

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

《欢乐颂》原著小说的结局是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曲筱绡和赵医生在一起了,安迪嫁给了包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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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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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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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思美人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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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人》讲述了屈原的故事,yuwenm小编整理了思美人小说结局,欢迎欣赏与借鉴。

出身名门望族的少年屈原时常做一个离奇而美丽的梦,梦中的女子为山鬼,屈原为此魂牵梦绕。

屈原梦中的山鬼和莫愁女长的竟然一摸一样,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两人意外相识。

而屈原的故乡楚国内忧外患、危机重重,屈原和莫愁女虽相知相恋,却不能相守相依。

虽然两人为了能够冲破命运的枷锁在一起做了不少事,但是屈原还是娶了别的女人。

过程中,屈原渐渐走上了拯救国家伟大道路,只可惜,最后年过花甲的屈原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备受现实打击、心如死灰的屈原最后跳下汨罗江。

深知屈原爱国情怀的莫愁女在得知屈原投江的而死消息后,悲痛万分,万般无奈,选择驾舟远去,从此荡舟江湖,但是心中对屈原仍然难以忘怀。

剧情的一开始,屈原心目中深爱的女子确实是莫愁女,而邵碧霞深爱着仓云,但是屈原与邵碧霞对于他们的婚姻都非常的抵触,但是令人痛心的是,仓云辜负了邵碧霞,导致她万念俱灰,某天,邵碧霞身陷困境,屈原伸手相救,碧霞对屈原逐渐有个好感,最终屈原为了顾全大局还是选择迎娶了邵碧霞,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莫愁女却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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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结局

全文共 5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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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又是一年六月。

今年的夏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五月就开始热,到了六月,更热得跟大暑天似的。二喜帮微微扛着凉席,吭哧吭哧地往楼上爬,一边爬一边叫苦连天:“微微你们这不是高级住宅区嘛,怎么电梯也会坏。”

“高级什么啊,就房价高。”微微也累得不行了,她提的东西比二喜还多呢,手里满满的两袋子零零碎碎,臂弯还夹着两张枕席。

晓玲和丝丝落在她们后面,手里稍微比她们轻松点,一人捧着一套茶具,一人抱着个大花瓶……

这些都是微微刚刚在超市里买的东西……

本来只是一起吃晚饭而已,但是听到微微说今天拿到了婚礼礼服,晓玲她们便吵着要来看。微微就毫不客气地跑了趟超市,买了很多东西,把她们当搬运工了>o

晓玲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到啊?”

“你不是来过的嘛。”

“可是我已经爬昏了啊。”

微微抬手擦擦汗:“马上就到了,再爬两层。”

“还有两层啊~~~”丝丝哀号了。

举步维艰状又爬了两层,微微一打开门,晓玲她们就滚到了沙发上。二喜就着躺卧的姿势,眼睛在室内东瞄西看,忽然突发奇想地说:“微微,到时候我找了男人,你让你家大神帮我家设计一个吧。”

“我也要,我喜欢你家的这种风格。”晓玲附和说。她和二喜已经不是第一回到微微这来了,不过每次来都要惯性地赞美几句。

微微一边泡茶一边回她们:“我也有设计啊,你们干吗不找我。”

“切,你设计的都是腐朽的部分。”

微微郁闷了。老是这样啊,明明是她和大神一起设计出来的方案,看过的人却都把功劳归在大神身上。

唉~~~在大神令人眼盲的光芒下,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丝丝前两次都有事没来成,今天是第一次到微微这里来,趁着她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在屋里四处转悠起来。

这套位于明薇苑的高层住宅,是去年中秋微微和肖奈订婚时,大神爹妈买下送给他们的。

说起来,微微从来都不觉得父母有义务给儿女买房子,但是长辈好意的馈赠却也不会矫情地不接受。然而,如果长辈自己还住在学校分配的年代久远的筒子楼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微微收到房子的时候很有一丝罪恶感。大神赚的钱他父母是分文不要的,所以微微就觉得,大神自己明明有钱,干吗还要父母买。虽然说他们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要好几十万了,对于历史系和考古系这样没什么油水的教授来说,几十万也许就是大部分积蓄了吧。

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要买新房啊,以前肖奈住的房子也不错。

肖奈了解她的想法后很有几分无奈,解释说:“他们习惯住学校,因为我外公曾经住在那里,我爸是我外公的学生,他们就是在那间房子里认识的。”

肖奈说着有一丝好笑,“而且我父母也没那么穷。”

后来肖奈的母亲林教授知道了这个事,心里对微微的喜爱又上了一层。付出的心意被感知,是世间顶美妙的事情之一。林教授心情十分之好,一边叮嘱着肖爸爸别老在准儿媳面前念叨考古经费短缺,让准儿媳以为自家“经费短缺”,一边翻翻自己的东西,又打算弄点东西送出去了。

这不,婚礼前夕,微微又收到一副据说是家传的羊脂白玉的手镯。至此,微微才知道大神所言不虚。像他们这种书香传世的名门,外人看来清贫,但是搞不好他们墙上随便挂的一幅字画便是有价无市的名家手笔。

过这副手镯却让微微很紧张。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羊脂白玉,虽然大神娘说只是一般的品质,但微微还是陷入了怕把这手镯弄坏了的惊恐中,打定主意婚礼上戴一回就不戴了。

休息够了,晓玲催促微微:“快点把婚纱拿出来了啦。”

“去卧室看吧,我搬不动。”

微微和肖奈的婚礼是中式的,婚服自然也是纯纯粹粹的古典嫁衣。珠光璀璨的银鎏金凤冠,华美异常的缕金曳地大袖衫,精巧秀美的绣花鞋,一整套都是仿梦游2的嫁衣制成,满满的装了六七个大盒子。

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凤冠捧出来:“这个凤冠漂亮啊,我还以为是帽子那种呢,我就不喜欢那种。”

“帽子那种也漂亮啊,就是太重了。”微微说。

二喜拨弄着上面的珠子:“这得多少钱啊?”

微微说了一个数字,二喜爆发了:“天哪,你居然把一个卫生间戴在头上!”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点么==”微微郁闷了一下下,然后心虚地辩解,“大神说这个不会贬值,所以不算花钱……”

晓玲也帮腔:“人家都有十几个卫生间戴手上的,微微戴一个也没啥啦。”

二喜蹲在床边看着丝丝手里的凤冠:“就算不会贬值,它也不会生蛋啊,值吗?”

“哎呀,微微能生蛋就好了啦。”

微微脑子里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幅画面——一个圆溜溜光滑滑的白壳蛋,忽然壳破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顶着蛋壳摇摇摆摆地爬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张开粉嫩的小嘴……

微微在他喊出来前赶紧刹住了想象力之车,默念我是胎生的我是胎生的一百遍……

“我喜欢这个衣服哎,”晓玲摸着婚服上的刺绣,口水都快滴答了,“为啥我们要学西方搞白色婚纱啊,明明我们传统的凤冠霞帔更漂亮啊。”

“是啊,”二喜说,“我小时候最羡慕武侠片里的装扮了,经常裹着被单伪装成古装。”

“微微,换给我们看看效果吧。”

“我不会穿……”

鄙视的目光登时射向她,微微不服气:“难道你们会?”

三个女生看看那衣服和腰带上的N条带子,面面相觑,丝丝立刻转了话题,感慨地说:“哎呀,没想到你们居然要结婚了。”

二喜附和:“就是,要不要这么赶啊,毕业就结婚,又不是怀上了。”

微微被愚公他们调侃得多了,二喜这点程度完全不放在眼里:“怕晚了你们走光了收不到红包啊。”

晓玲觉得蛮不可思议的:“微微你就这么答应嫁了,干吗不拖他两年。”

丝丝打趣说:“你怎么肯定是肖大神急,说不定我们微微比较急呢?”

晓玲一听:“对啊!我怎么没逆向思维一下,微微,不会是你求婚的吧?”

微微黑线:“当然不是。”

二喜兴致勃勃地追问:“那大神怎么求婚的?鲜花有不,戒指呢,有没有下跪啊?”

“……二喜,现在电视剧都没这么土了。”

“快说啦!”二喜推她。

“呃,这两年我不都在他公司实习么,可是我从来没拿过工资哎,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就问他要了啊,然后他说……”

微微一脸囧样。

二喜和丝丝期待地看着她。

“他说……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二喜喷了:“你家大神真是几年如一日的阴险。”

晓玲她们把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完摸完,已经快九点,再不回去就太晚了。微微送她们去公车站,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在她们身边停下来。

车门打开,清俊挺拔的人影从车上迈下。

“师兄。”晓玲她们齐声喊。

肖奈朝她们颔首:“你们来了。”

路灯光下,两年后的肖奈愈见清傲风华。而这两年他这个已经毕业的师兄,在师弟师妹们的口中也愈加的传奇。晓玲她们虽然在微微面前很口无遮拦,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乖起来。

丝丝说:“我们要走啦,不打扰师兄您了。”

二喜忍了一下,没忍住,贼兮兮地笑着说:“师兄,今天你让微微也跟我们回去住吧。”

微微囧了,瞪了她一眼。她要是要回去住,难道还要人批准吗?!

肖奈看了微微一眼,略带笑意地说:“今天恐怕不行。”

完全可以忽略的问题,他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一下,又让微微郁闷地瞪人。肖奈假装没看到她抗议的视线,风度而周到地对二喜她们说:“天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

肖奈送舍友回学校,微微便回家收拾床上的嫁衣,收拾着收拾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想起来,其实有一次,也应该算是求婚吧。

那晚在这张床上,他们又一次草草结束,他抱着她平静了一会,忽然在她耳边问:“你什么时候让我毕业?”

“啊?”她不解地反问,“你毕业什么?”

他答:“我不是已经在自动控制系修了两年了吗?”

跟肖奈在一起这么久,微微的理解能力已经达到非人水平,于是迅速地分析求解。

自动控制系……

自控系……

自控……

想到这里,微微的脸都快和手上的衣服一个颜色了。他们今年开学就住在一起了,恐怕没人会相信他们至今都没有逾越最后一步吧。

嫁衣小心翼翼地收回了盒子中,外衫的一角刚刚被二喜垂到了地上,衣缘上有点脏,微微便拿到卫生间用水把那一块清理一下。洗完觉得身上有点黏黏的,顺便又在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好才发现自己一直胡思乱想,竟然没拿换洗衣服。

虽然家里没有人,窗帘也拉得好好的,可是微微毕竟没勇气不穿衣服冲到卧室去。没办法,只好把宽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虽然很薄很透,但是总比没穿好。

拉开卫生间的门,微微快步地走向卧室,然而距离卧室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却听到咔嚓一下,门被打开的声音,微微回身僵住。

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开门的人显然也没料到一进门竟然是这样的景致,手指停在了门把上。

微微不禁把衣襟拢紧了点,心里庆幸刚刚没有什么都不穿就跑出来。她哪里知道,她这样披散着潮湿的长发,薄薄的外衫半湿地裹在身上,玉腕微露广袖飘飘,长腿纤腰若隐若现,比什么都不穿不知道诱惑多少倍。

“婚服已经送来了?”肖奈慢慢地关上门。

“嗯,下午送来的。”微微答了一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着这个站在这里,“我,我刚刚洗澡,忘记拿衣服,正好这个衣服脏了扔在卫生间……”

“脏了?哪里?”

“呃,下摆那里,已经……”微微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下摆,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横腰抱起。他竟已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往卧室里走去。

“换上给我看看。”

“……我不会。”

“我来教你。”

抓着衣襟的手指被掰开,衣衫自肩膀上滑落。她坐在他腿上,只隔着身下薄薄的一层衣料。微微已经不敢看他,侧头埋在他的颈间。

他真的是教她,不急不躁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替她穿上,还慢条斯理地讲解穿法。小衣、上衫、下裙、腰带、外衫……灼热的手指不时轻触到她。微微任他摆布,听话地抬手动作,或站或立。最后又被他抱坐膝上,让他握住她的脚踝,为她穿上绣花鞋。

她已经穿戴完整,一身嫁衣坐在他身上,长睫微垂,晕染如霞。他看着她,突然用力地箍住她的腰,抱起,将她放在了床上。

嫁衣似火,乌发如瀑,肌肤如玉。微微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压住了她的发丝,眼眸深幽却不动作,微微渐渐受不了那样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偏了偏头。

下一秒,便被他猛然攫住了唇舌。

他压下来,深深地吻着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狂放肆意,好像终于忍无可忍地抛开了所有的顾忌。微微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完全随着他的节奏吞咽呼吸。她感觉到身上的嫁衣被扯开,感觉到他在她颈间噬咬,感觉到自己被他揉弄得生疼,感觉到他的吻越来越下……

空气里越来越热,她神智混乱,轻吟出声,忽觉腰下一凉,裙子被撩起。

他忽然停了下来。

可是微微却没有因为这个停顿而放松。以前到这里都要停了……或者,用别的办法,但是,但是…

微微看着他,视线已经迷蒙。

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乱七八糟,露出精壮的胸膛,急促的低喘声中,他燃着火光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然后,像慢动作般,他抓住了她的手,带向他腰间的皮带。

微微已从他动作中明白,心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身体紧绷得好像连指尖都在颤抖。

“微微,不要紧张。”

一边强硬地逼迫着她的手动作,一边他又重新覆盖住她的唇,带着十足的忍耐,哄骗般温柔地吻起来。

吻渐渐往后,他含住她的耳垂,暗哑地在她耳边低语:“微微,我等不到了。”

……

虽然累得不行了,可是第二天,微微还是按照生物钟准时睁开了眼睛。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

她躺在凌乱的嫁衣上,被人从背后紧紧地抱在怀中,手臂横在她的腰间。她动了一下,身后的人立刻发现她醒了,气息紧紧地贴过来。

“微微。”一向清冷的声音,染上了□的低哑。她好像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渐渐地颈后被轻轻触吻,渐渐地……

再度醒来已经快中午。

身上传来潮湿的感觉,微微睁眼,他正在用毛巾轻柔地帮她擦去痕迹。微微有些羞窘,想躲闪,可是一动却发现腰酸酸的,连动一下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肖奈俯身过来:“抱你去洗澡?”

微微摇摇头。

“难受吗?”

微微还是摇摇头,望着他,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颈。

现在,只想靠着他就好了。

对于婚前的意外事件,微微并不后悔,但是这件事的后遗症,却让微微很头疼。

后遗症之一,就是那个婚服==

因为……

所以……

总之,那晚之后,婚服根本就……不能看了……皱巴巴的不说,还有很多……痕迹。偏偏婚服又是贵重的丝绸剪裁制成的。丝绸这个东西娇贵得要命,微微根本不知道怎么洗,又不能送洗,最后微微恼怒之下,把事情推给了肇事者。

于是肖奈百忙之中,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丝绸洗涤的问题。

后遗症之二,就是,唉……

微微发觉在婚前一个月那啥实在太不明智了。要么就早早进行,到了结婚前估计也不会这么勤奋了,要么就干脆留到婚后。

在最忙的时候还得应付某人据说已经是有节制了的需索,实在有点精力不济啊。

六月份,真的很忙呢。

好像所有事情都凑在了一起。她要毕业,婚礼要筹备,梦游2最新资料片要上市,还有,大神的公司要搬家。

这天晚上肖奈接了一个电话后,便带着微微出门。

“去哪里?”

“到了再说。”

用散步的速度慢慢走着路,渐渐地居然到了极致网吧。站在大门紧闭的网吧门口,微微看着肖奈拿出钥匙打开侧门,走进去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几百台电脑整齐安静地排列在网吧中。

“明天这些电脑都会搬走了。”

“咦,表舅不做了吗?”

微微知道这个网吧是肖奈很久以前和表舅一起弄的,如今电脑普及,生意早就大不如前,但是表舅恋旧,一直不肯停业。说起来,大神第一次看见她还是在这里呢。

肖奈点头:“以后致一就搬到这里,我已经把另一半的产权买下来了。”

那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侧面,而且竟然有几分熟悉。

拜良好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从大脑资料库中搜索出她的名字。

贝微微。

老远看见,就能让身边的男生们一阵骚动的贝微微。

之后,又是一次巧合。

他已经很久不上梦游江湖,那次去是为找一点梦游的资料,没想到却在世界频道中频频看到她的名字。

这次她叫芦苇微微。

名字很好记,上次看她打帮战时就记住了。很清新的名字,但是取名的人,也很懒惰不费脑。

她居然被抛弃了?还打算抢亲?

难得的,肖奈也有了兴趣去看一场热闹,只身来到朱雀桥下,看那个被围观者淹没的红影。

她真的会抢亲?

肖奈悠然旁观,不过潜意识却觉得,她似乎拎着大刀去砍那个负心汉才比较合适。最后在她坐下卖药的那一刻,游戏里的众人纷纷被雷倒,电脑外的肖奈哑然失笑。

忽然就生出一股护短的冲动。

这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肯定不在他精密的大脑计算中,以前从未对任何人产生,但是居然很强烈。

他的小师妹,哪能让别人甩,哪能弄得这么落魄。

于是,求婚。

于是,盛大的婚礼。

求婚的时候,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她会答应,但是当她那样爽快地说“好”的时候,他的心中,已然生出一丝浪漫。

“你的办公室弄在这个位置吧。”

微微在楼上说话,久久没听见肖奈的回答,便从楼上跑下来,看到他居然还是站在原处。“你在干什么啊?”

“在想你刚刚的问题。”肖奈抬头看向她。

“嗯?”她刚刚有问什么问题吗?

肖奈微微一笑说:“我在想,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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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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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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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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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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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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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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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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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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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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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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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匆匆那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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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是本以为可能在一起的人,最后都没能在一起。郑雪出国留学,苏凯也没能等到他,最后结婚了,林嘉茉最后和她的大学同学宋宁在一起了,乔燃去了英国,赵烨和大学同学刘爽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在大学的时候,陈寻喜欢上了沈晓棠,两人在一起并同居,于是方茴就和陈寻分手了,方茴为了气陈寻,怀了别人的孩子,但最后还是堕了胎。陈寻最终也没能和沈晓棠走到最后,也分手了。方茴一个人去了澳大利亚,认识了张楠,其实张楠只是整个故事的讲述者,没有和方茴在一起。这场“寻茴恋”的结局很唯美,陈寻最后在澳大利亚邂逅了穿着红色长裙的方茴。故事到这里就完了。

话说小说最后的结局非常完美“开放式”,不过最后林嘉茉,赵烨真的好好可惜,乔然这个暖男依旧是个悲剧!

匆匆那年小说评论:

1、天后一开嗓 黄金千万两

张一白似乎总能把王菲搞定,之前的《将爱》《致青春》就已经说明了王菲演唱主题曲对于票房的助推作用。这一次的《匆匆那年》也是如此,同名歌曲同时占据了百度和QQ音乐的榜单冠军,光是在腾讯平台上,6000多万的播放量就是任何病毒视频都比不了的。另外多说一句,《匆匆那年》利用各种资源置换,占据了为数众多的热门手机APP的开机画面,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些东西比焦点图更值钱。

PS:不过也不是王菲每次都灵验,比如为《孔子》的那首《幽兰操》,你们还想得起来吗?感觉上,当王菲演唱的主题歌和电影是一个名字,那么转化率一定不低,如果歌词曲调再通俗一点就更好了。

2、小说卖得好 票房准没跑

《匆匆那年》的小说我没看过,不过大家普遍反映是一个非常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文本,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有说服力的人物感情变化。首先这样的畅销小说意味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次这个类型投资成本不高,市场和观众都已经被培养起来了。这也是为什么青春可以连续被贩卖,玄幻题材大多处在开发过程中的原因。

今年夏天,搜狐视频在网络平台播出了网剧版的《匆匆那年》,成绩不俗,和同档期腾讯独播的《离婚律师》比起来,并不算逊色。一个不在卫视平台播出,没有大牌导演和明星参与的剧集,达到这样的关注度,已经说明《匆匆那年》在网友中的影响力。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也是有厚实IP的。

明年,电视和电影版的《何以笙箫默》也会陆续和观众见面,按照之前几部同题材作品的反响来看,这一部也差不了。

3、档期往前提 发行也给力

在发行中小成本这方面,光线很有一套办法。再加上对于票务网站预售的积极配合,《匆匆那年》在上映前,就积累了丰富的人气。特别是在微博平台预售票房一度超过《一步之遥》,这一下子让影片在行业的关注度陡升。

正因为有这样好的流传度,《匆匆那年》在11月20日宣布提档到12月5日。这等于是《匆匆那年》对《我的早更女友》《太平轮》发出的一封战书。事实证明,这一步走的非常正确。《匆匆那年》不仅逼走了《我的早更女友》,还给自己在《一步之遥》上映之前留下了充足的,更重要的是,让同档期的《太平轮》彻底失去了翻盘的机会。这样一剑三雕的事情,不但需要靠谱的产品,还需要优秀的发行团队。毕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提前一周上片,需要协调的资源量,沟通成本可想而知。

另外还要说一句,电影上映前,张一白带着九夜茴、魏晨、宋柯、张子萱、孔二狗、陈默、刘同、作业本、刘春、叫兽易小星,倪妮等人开始了一场匆匆那年死党高校行,这些人基本都不是明星,但是都在大学生心目中有一定地位。通过这次路演,也说明了张一白在宣传上的核心思路,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

4、明星正当火 躲都没法躲

虽然32岁的彭于晏出演北京中学生有些违和,但不妨碍这些演员在大银幕上的迅速成长。尤其是青春片这个类型,几乎是“小鲜肉”们最能发挥票房号召力的舞台。倪妮也经过三年贺岁档的历练,成为了新一代“作女”的代言人,不管怎么样,她的形象在观众心里立住了。

而且除了主演,像郑恺、陈赫也都因为在《奔跑吧兄弟》中的频频曝光,人气得到了极大提升。郑恺都感叹,在《跑男》里面放了一个屁,粉丝增加量都比之前演了几个电影都高。说明到现在为止,靠谱的真人秀综艺节目,依旧是艺人最快提升人气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电影都能根据真人秀改编,但是剧组选演员的时候,真的可以看看这个艺人之后一年计划要参加的综艺节目了。

5、投其你所好 不要也得要

初吻、堕胎、篮球、虐恋、流行歌曲、校园记忆、历史坐标、青春叹息……对于《匆匆那年》来说,是否能够讲一个优秀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电影里让每一个观众都找到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张一白根本就是在做一件产品,产品的受众就是16-26的主流电影观众群,还是二线城市的。

我觉得他已经不把电影当回事儿了,这是好事吗,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我知道,张一白已经在电影里用硬广包装硬广了。

社会压力让很多人不快乐,像《匆匆那年》这样的电影,正是让观众找到快乐的曾经,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依旧是造梦的工具。《匆匆那年》不管卖成什么样,都是赢家。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炸的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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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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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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