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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实用20篇

《神秘岛》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三部,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了这部小说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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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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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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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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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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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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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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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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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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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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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一个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角色描述

洛熙是寂寞的人。

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他们向往幸福,然而又充满恐惧。

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在游乐场,在大雪中的长椅上乖乖地等候了母亲一整夜,全身冻僵被送往医院急救才捡回性命的洛熙,他童年时的人生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弃组成的。

洛熙是寂寞的,可是他害怕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每当感受到幸福,就是痛苦和被离弃的开始。他以为,只有不要太爱一个人,才不会被她伤害,而爱情本身却又不由自主地使他想要靠近她。

内心的孤独和恐惧,使他成为一个异常敏感,又患得患失的人。就像一只挣扎的飞蛾,又想不顾一切地飞向火光,又怕火光会将他焚烧。

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泡沫之夏结局里,洛熙选择了一个人离开,远远地祝福着尹夏沫和欧辰。

结局尹夏沫跟欧辰在一起。小澄生病须要肾,欧辰要夏末结婚来换。夏末同意。他们结婚当天洛熙割腕自杀,但没死,一直活着。但小澄知道后死都不肯做手术。后来还是做了。但因为肾脏大多损坏,所以....本来夏末不同意以身相许,但后来还是承认了现实(有爱欧辰的因素)。后来夏末怀了他的孩子,欧辰很感动,但以为夏末不爱他,最终决定放她走,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去了机场,想让她跟洛熙幸福,但夏末这时发现自己深深的爱着欧辰,追到机场表白,欧辰很是感动。洛熙虽然离开了夏末,但平静而坦然。结局很美好,只是小澄有点遗憾,死了。 很可惜,不过我喜欢欧辰,但只要看过都会觉的洛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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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绯闻女孩原版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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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归属

N和J

B和D

Lily和Jack

C和E

V和Rufus

S和G

电视中最大的迷团就是老Bart的秘密组织,其实那是一个教会性质的组织。这个教会有三条铁律:

1,教会中每个男人的妻子是共通的。

2,生下来的孩子不能由自己抚养,只能送给无血缘的人。

3,只可以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老bart和Jack都是成员,当然还包括C的母亲伊丽莎白。C是Bart和伊亲生的,因为他太爱伊,所以就不顾教会的规矩,向教会慌称是Chuck是领养的,亲手带大。结果还是纸包不住火。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教会的制裁。

因为bart的死亡,Jack害怕秘密外泄,就想方设法弄到酒店,因为老Bart留下的真正的秘密文件,都在酒店一个隐蔽的保险室里,留给C的那个保险柜只是装样子用的。Jack宁愿让侄子狠自己,也要保住秘密,弄出文件,实在用心良苦。

那些文件包括:lily和Nate的父母也是教会成员,S和E其实都是Lily领养的,E身世不明,而S的亲生父亲则是Jack,亲生母亲就是Bart的合法妻子,在生S的时候难产死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S的父亲不见她。而N也是领养的,他是Lily和Jack的孩子。

17集结尾出现的Elliot其实是E的亲哥哥,唉,他不知道E是gay,这下误会了。

时间顺序是C得了江山,失了美人,跑到欧洲去排解郁闷,结果偶遇伊丽莎白,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C决定报复,他想,Jack设计害我和B分手,还曾经和B做过,我就要报复在你的女人身上,然后就把他母亲骗出来OOXX了。伊丽莎白醒来羞愧万分,把自己备份的真相文件寄给了Chack,消失了。

没想到这些文件被S收到,擅做主张打开看了,大吃一惊,发现自己原来和N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顿时崩溃。S又开始吸毒酗酒,主动和N分手,最后去了戒毒所,和Georgina重逢,成了les.

N被甩的不明不白,只能找J说话,于是J抓住机会得到了N。

D在纽约大学遇到失恋的B,给予安慰,B突然发现D这样的平民男孩才是她能够依赖的,于是就追D,影响了和V的感情。

那文件又让Rufus看到了,那无法再容忍上流社会的混乱,无法容忍lily这么多的秘密,独自回到布鲁克林,V给了他很多关心,渐渐形成了忘年恋。

Lily终于知道了上流社会的宿命,她看了一圈,看到了和自己一样身不由已的jack,不再多说。

C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悲剧的他居然和自己和母亲发生了关系,再对女人没有兴趣,正好E在对自己亲哥哥的单恋中失落不已,就和C成了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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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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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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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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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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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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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 这部电影,是要献给那些相信爱情会突然造访的人。虽然影片有一些小瑕疵,情节过渡略显突兀,一些蒙太奇的停顿与开始也突然得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但总体来说,还算是一部很有美感的电影。下面是小说晚秋的结局是什么,欢迎参考阅读!

命中注定的美

爱情也许就美在随意的不定性。那么不经意间,一个陌生人就恣意地闯入了你的世界并且在你心中长出漫天漫地的网,他的过和未来与你的开始交织在一起,以一种宿命的方式怒放出爱情的模样。安娜和勋第一次在公车上邂逅,如果这是一种偶然,那第二次在街道上的重逢也许就是神的安排。爱情,不需要逻辑,没有因为所以。爱就爱了,游戏不游戏也罢。像勋说的,起码他让她笑了。她的严冬开始融化,照入了一丝春天明媚的光。

无能为力的美

安娜和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命运的desperado。虽然过那么锈迹斑斑,可是在他们身上仍能找到一种叫澄澈的东西,那对纯真爱情的向往。安娜对生命爱的如此认真,认真到可以付出所有代价和激情。可是纯真,在假面的现实中难免要付出代价。初恋情人不负责的一句“跟我走”,丈夫的疑心和暴戾把天使的羽翼变成了一根根利剑,安娜的翅膀成了自己的茧蛹。

母亲的葬礼上,勋和安娜的初恋情人在醋意中发生口角。勋用一句玩笑话“谁叫他用了我的叉子”敷衍,其实安娜也了然,但还是冲着那个在爱情面前落跑的胆小鬼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用他的叉子,叉子是他的,不是你的!”泪流满面的安娜在入狱7年后,终于把心底沉寂多年的委屈在那人面前发泄出来。如果浪漫能两个人分享而孤独却要一个人承担,为什么一开始就要许下不能兑现的承诺,为什么要轻易地来扰乱她的一池春水?一个人如此单薄,单薄到无法抵抗任何打着爱情名义的横冲直撞。当初是谁,拿着撒旦的尖叉,挟持了谁的爱情?

安娜和勋三天邂逅,第一天的约会留在了西雅图的日与夜。鸭嘴车驶过陆地和海水,穿过朦胧的雾气,把他们送到了游乐场。在碰碰车场外,他们为一对情侣“配音”,其实是不是在对对方说着一直想说的话?那对情侣,是不是他们的缩影?嘴里说的话,四散消逝的人和景,从白天跨越过黄昏直达星空满载的夜晚,他们像上了时间链条的八音盒木偶。一切都被命运操纵着,无能为力,却用心舞动着每一个细节,仿佛只要一不留意,就要错过可能的美好。安娜和勋,是不是也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八音盒中?被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要挣脱悲伤的细线吗?要再一次相信等待的承诺吗?命运的木偶挣脱了枷锁,会粉身碎骨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也找不到答案,所以不要问什么是喜欢,也不想永远是如何短暂。只要现在在你身旁,就随着这风,溅起浪花,又何妨?

模糊不清的美

坐在地铁口,她用他听不懂的言语倾诉着那段不堪回首。他听不懂又怎样呢,好或者坏,现在看来都被模糊掉了界限。偌大的世界,人和人之间星罗棋布着奇妙的交集,也许现在我们都看不到,也许它就在未来,很近的未来。当初在车上的第一次相遇,她到底对他微笑了吗?是或者否,谁在乎呢?起码现在,他们的心走得很近。哪怕明天,就要别离。

“等你出来了,我们就在这里重逢。”又是勋的一个承诺。勋和安娜之间,那连接两个世界的手表仿佛从一开始就在倒数着他们的时间,逆时针或者顺时针,无从得知。两年后,又是深秋,keystone café奶白色的窗纱仿佛还带着那年的岁月感。熟悉的阳光,不再是陌生的你,此刻,在哪里?安娜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的角落。这一次,她不再逃避。可是,那句“你好吗,好久不见”,是对谁说的话,勋,还是自己?只有命运知道答案。

等什么,又怎样?晚秋不晚,往昔不再,又何妨?不管你在地球何处游荡,我还是会期望你在我身旁。谢谢你,曾经,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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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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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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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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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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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九州天空城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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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故事发生在青阳。讲述着北陆游牧部落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青阳与东陆王朝的恩怨。青阳世子吕归尘幼年即被大君送往颜真部生活,后颜真部叛乱,吕归尘被接回北都城。但他的哥哥们并未将这个年幼且多病的世子放在眼里,只是相互较劲,争夺王位的继承权。然而,历经战火洗礼和人世沧桑的吕归尘,一改往日柔弱的个性,在哥哥们的权力争夺战中慢慢成熟坚强起来……

任何一部剧都脱离不了唯美的爱情情节,尤其还是古装玄幻剧,在九州天空城中作为主角的易茯苓感情线肯定是剧中的重要情节,那么易茯苓喜欢谁呢?

据悉易茯苓喜欢的是霸道深情的羽族之皇风天逸,虽然也一直倍受人族皇子白庭君的守护,而且两人是青梅竹马,不过爱情这种事并不是来的早就是好事,在风天逸对于自己的苦苦呵护下,虽然这个男人并不那么温柔,但他却有着最宽阔的肩膀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作为剧中的重要女主角,易茯苓的命运总是牵动观众的情绪,那么易茯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易茯苓最后应该是死了。可以从预告中看出,易茯苓成为了各方争夺的重点,看似弱小实则拥有巨大的能量,在预告的最后霸道的风天逸怅然若失地手托住一根从天而降的羽毛,恰如一直强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论调,暗示着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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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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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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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

全文共 7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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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局外人》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小说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拒绝接待指导神甫,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不想说话,很快我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转的进程,是想知道不可避 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条出路。我又换了牢房。在这个牢房里,我一躺下,就看得见天空,也只能看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脸上那把白昼引向黑夜的逐渐减弱 的天色*。我躺着,把手放在脑后,等待着。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过了那无情的,不可逆转的进程,法警的绳索断了,临刑前不翼而飞,于 是,我就怪自己从前没有对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经常关心。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像大家一样,我读过报纸上的报道。 但是一定有专门著作,我却从来没有想到去看看。那里面,也许我会找到有关逃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那么一次,绞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种不 可遏止的预想中,仅仅有那么一回,偶然和运气改变了什么东西。仅仅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这对我也就足够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报纸上常常谈 论对社会欠下的债。依照他们的意思,欠了债就要还 。不过,在想象中这就谈不上了。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仪式,是发疯般地跑, 跑能够为希望提供各种机会。自然,所谓希望,就是在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颗流弹打死。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什么东西允许我有这种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 这种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转的进程又抓住了我。

尽管我有善良的愿望,我也不能接受这种咄咄逼人的确凿性*。因为,说到底,在以这种确凿性*为根据的判决和这一判决自宣布之时起所开始的不可动摇的进程之 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是在二十点而不是在十七点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论,它是由一些换了衬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国人民的信任,而 法国人(或德国人,或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确切的概念,这一切使得这决定很不严肃。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从作出这项决定的那一秒钟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 体靠着的这堵墙的存在同样确实,同样可靠。

这时,我想起了妈妈讲的关于我父亲的一段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关于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事。有一天,他去 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就感到不舒服。但是,他还 是去了,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我听了之后,觉得我的父亲有点儿叫我厌恶。现在我明白了, 那是很自然的。我当时居然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从这座监狱里出去,我一定去观看所 有的处决。我想,我错了,不该想到这种可能性*。因为要是,有那么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子后面,可以这么说,站在另一边,作为看客来看热闹,口来 后还 要呕吐一番,我一想到这些,就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然而,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想法,因为这样一想,我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窝 里缩成一团,还 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响。

当然(口罗),谁也不能总是理智的。比方说,有几次,我就制订了一些法律草案。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给犯人一个机会。只要有千分之 一的机会,就足以安排许多事情。这样,我觉得人可以去发明一种化学药物,服用之后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机会杀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条件是要让他 事先知道。因为我经过反复的考虑,冷静的权衡,发现断头刀的缺点就是没给任何机会,绝对地没有。一劳永逸,一句话,受刑者的死是确定无疑的了。那简直是一 桩已经了结的公案,一种已经确定了的手段,一项已经谈妥的协议,再也没有重新考虑的可能了。如果万一头没有砍下来,那就得重来。因此,令人烦恼的是,受刑 的人得希望机器运转可靠。我说这是它不完善的一面。从某方面说,事情确实如此。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得承认,严密组织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总之,受刑者在 精神上得对行刑有所准备,他所关心的就是不发生意外。

我也不能不看到,直至此时为止,我对于这些问题有着一些并非正确的想法。我曾经长时间地以为——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上断头台,要一级一级地爬到架 子上去。我认为这是由于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缘故,我的意思是说,关于这些问题人们教给我或让我看到的就是这样。但是有一天早晨,我想起了一次引起轰动的处 决,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张照片。实际上,杀人机器就放在平地上,再简单也没有了。它比我想象的要窄小得多。这一点我早没有觉察到,是相当奇怪的。照片上的机 器看起来精密、完善、闪闪发光,使我大为叹服。一个人对他所不熟悉的东西总是有些夸大失实的想法。我应该看到,实际上一切都很简单:机器和朝它走过去的人 都在平地上,人走到它跟前,就跟碰到另外一个人一样。这也很讨厌。登上断头台,仿佛升天一样,想象力是有了用武之地。而现在呢,不可逆转的进程压倒一切: 一个人被处死,一点也没引起人的注意,这有点丢脸,然而却非常确切。

还 有两件事是我耿耿于怀时常考虑的,那就是黎明和我的上诉。其实,我总给自己讲道理,试图不再去想它。我躺着,望着天空,努力对它发生兴趣。天空变成 绿色*,这是傍晚到了。我再加一把劲儿,转移转移思路。我听着我的心。我不能想象这种跟了我这么久的声音有朝一日会消失。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象力。但我还 是 试图想象出那样一个短暂的时刻,那时心的跳动不再传到脑子里了。但是没有用。黎明和上诉还 在那儿。最后我对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作法,是不要勉强自己。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分来的。因此,我夜里全神贯注,等待着黎明。我从来也不喜欢遇事措手不及。要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 最后只在白天睡一睡,而整整一夜,我耐心地等待着日光把天窗照亮。最难熬的,是那个朦胧晦暗的时辰,我知道他们平常都是在那时候行动的。一过半夜,我就开 始等待,开始窥伺。我的耳朵从没有听到过那么多的声音,分辨出那么细微的声响。我可以说,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总还 算有运气,因为我从未听见过脚步声。妈 妈常说,一个人从来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痛苦。当天色*发红,新的一天悄悄进入我的牢房时,我就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况且也因为,我本是可以听到脚步声的, 我的心也本是可以紧张得炸开的。甚至一点点悉索的声音也使我扑向门口,甚至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发狂似地等待着,直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粗,那么像狗的喘 气,因而感到惊骇万状,但总的说,我的心并没有炸开,而我又赢得了二十四小时。

白天,我就考虑我的上诉。我认为我已抓住这一念头里最可贵之处。我估量我能获得的效果,我从我的思考中获得最大的收获。我总是想到最坏的一面,即我的 上诉被驳回。“那么,我就去死。”不会有别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谁都知道,活着是不值得的。事实上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关系不大,当 然喽,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别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活着,而且几千年都如此。总之,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反正总是我去死、现在也好,二十年后也好。此刻在我 的推理中使我有些为难的,是我想到我还 要活二十年时心中所产生的可怕的飞跃。不过,在设想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假如果真要到这一步的话),我只把它 压下去就是了。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所以(困难的是念念不忘这个“所以”所代表的一切推理),所以,我的上诉如被驳回,我也应该 接受。

这时,只是这时,我才可以说有了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自己去考虑第二种假设:我获得特赦。苦恼的是,这需要使我的血液和肉体的冲动不那么强烈,不因疯 狂的快乐而使我双眼发花。我得竭力压制住喊叫,使自己变得理智。在这一假设中我还 得表现得较为正常,这样才能使自己更能接受第一种假设。在我成功的时候, 我就赢得一个钟头的安宁。这毕竟也是不简单的啊。

也是在一个这样的时刻,我又一次拒绝接待神甫。我正躺着,天空里某种金黄的色*彩使人想到黄昏临近了。我刚刚放弃了我的上诉,并感到血液在周身正常地流 动。我不需要见神甫。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到了玛丽。她已经很多天没给我写信了。那天晚上,我反复思索,心想她给一名死回当情妇可能已经当颁了。我也想到 她也许病了或死了。这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在我们现已分开的肉体之外已没有任何东西联系着我们,已没有任何东酉使我们彼此想念,我怎么能够知道呢?再说,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对玛丽的回忆也变得无动于衷了。她死了,我也就不再关心她了。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因为我很清楚,我死了,别人也就把我忘了。他们跟我 没有关系了。我甚至不能说这样想是冷酷无情的。

恰在这时,神甫进来了。我看见他之后,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他看出来了,对我说不要害怕。我对他说,平时他都是在另外一个时候到来。他说这是一次完全友 好的拜访,与我的上诉毫无关系,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我的上诉是怎么回事。他坐在我的床上,请我坐在他旁边。我拒绝了。不过,我觉得他的态度还 是很和善的。

他坐了一会,胳膊放在膝头,低着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细长有力,使我想到两头灵巧的野兽。他慢慢地搓着手。他就这样坐着,一直低着头,时间那么长, 有一个时候我都觉得忘了他在那儿了。

但是,他突然抬起头来,眼睛盯着我,问道:“您为什么拒绝接待我?”我回答说我不信上帝。他想知道我是不是对此确有把握。我说我用不着考虑,我觉得这 个问题并不重要。他于是把身子朝后一仰,靠在墙上,两手贴在大腿上。他好像不是对着我说,说他注意到有时候一个人自以为确有把握,实际上,他并没有把握。 我不吭声。他看了看我,问道:“您以为如何?”我回答说那是可能的。无论如何,对于什么是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情,我可能不是确有把握,但对于什么是我不感兴 趣的事情,我是确有把握的。而他对我说的事情恰恰是我所不感兴趣的。

他不看我了,依旧站在那里,问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因为极度的绝望。我对他解释说我并不绝望。我只是害怕,这是很自然的。他说:“那么,上帝会帮助您的。 我所见过的所有情况和您相同的人最后都归附了他。”我承认那是他们的权利。那也证明他们还 有时间。至于我,我不愿意人家帮助我,我也恰恰没有时间去对我不 感兴趣的事情再发生兴趣。

这时,他气得两手发抖,但是,他很快挺直了身子,顺了顺袍子上的褶皱。顺完了之后,他称我为“朋友”,对我说,他这样对我说话,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被判 死刑的人;他认为,我们大家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人。但是我打断了他,对他说这不是一码事,再说,无论如何,他的话也不能安慰我。他同意我的看法:“当然了。 不过,您今天不死,以后也是要死的。那时就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您将怎样接受这个考验呢?”我回答说我接受它和现在接受它一模一样。

听到这句话,他站了起来,两眼直盯着我的眼睛。这套把戏我很熟悉。我常和艾玛努埃尔和赛莱斯特这样闹着玩,一般地说,他们最后都移开了目光。神甫也很 熟悉这套把戏,我立刻就明白了,因为他的目光直盯着不动。他的声音也不发抖,对我说:“您就不怀着希望了吗?您就这样一边活着一边想着您将整个儿地死去 吗?”我回答道:“是的。”

于是,他低下了头,又坐下了。他说他怜悯我。他认为一个人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不能忍受的。而我,我只是感到他开始令我生厌了。我转过身去,走到小窗 口底下。我用肩膀靠着墙。他又开始问我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的声音不安而急迫。我知道他是动了感情了,就听得认真些了。

他说他确信我的上诉会被接受,但是我背负着一桩我应该摆脱的罪孽。据他说,人类的正义不算什么,上帝的正义才是一切。我说正是前者判了我死刑。他说它 并未因此而洗刷掉我的罪孽。我对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罪孽。人家只告诉我我是个犯人。我是个犯人,我就付出代价,除此之外,不能再对我要求更多的东西了。这 时,他又站了起来,我想在这间如此狭窄的囚室里,他要想活动活动,也只能如此,要么坐下去,要么站起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我的眼睛盯着地。他朝我走了一步,站住,好像不敢再向前一样。“您错了,我的儿子,”他对我说,“我们可以向您要求更多的东酉。我们将向您提出这样的 要求,也许。”“要求什么?”“要求您看。”“看什么?”

教士四下里望了望,我突然发现他的声音疲惫不堪。他回答我说:“所有这些石头都显示出痛苦,这我知道。我没有一次看见它们而心里不充满了忧虑。但是, 说句心里话,我知道你们当中最悲惨的人就从这些乌黑的石头中看见过一张神圣的面容浮现出来。我们要求您看的,就是这张面容。”

我有些激动了。我说我看着这些石墙已经好几个月了。对它们,我比世界上任何东西,任何人都更熟悉。也许,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上面寻找过一张面容。但是 那张面容有着太陽的色*彩和欲|望的火焰,那是玛丽的面容。我白费力气,没有找到。现在完了。反正,从这些水淋淋的石头里,我没看见有什么东西浮现出来。

神甫带着某种悲哀的神情看了看我。我现在全身靠在墙上了,陽光照着我的脸。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然后很快地问我是否允许他拥抱我。我说:“不。” 他转过身去,朝着墙走去,慢慢地把手放在墙上,轻声地说:“您就这么爱这个世界吗?”我没有理他。

他就这样背着我待了很久。他待在这里使我感到压抑,感到恼火。我正要让他走,让他别管我,他却突然转身对着我,大声说道:“不,我不能相信您的话。我 确信您曾经盼望过另一种生活。”我回答说那是当然,但那并不比盼望成为富人,盼望游泳游得很快,或生一张更好看的嘴来得更为重要。那都是一码事。但是他拦 住了我,他想知道我如何看那另一种生活。于是,我就朝他喊道:“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然后,我跟他说我够了。他还 想跟我谈谈上帝,但是我 朝他走过去,试图跟他最后再解释一回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愿意把它浪费在上帝身上。他试图改变话题,问我为什么称他为“先生”而不是“我的父亲”。这 可把我惹火了,我对他说他不是我的父亲,让他当别人的父亲去吧。

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道:“不,我的儿子,我是您的父亲。只是您不能明白,因为您的心是糊涂的。我为您祈祷。”

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爆裂了似的,我扯着喉咙大叫,我骂他,我叫他不要为我祈祷。我揪住他的长袍的领子,把我内心深处的话,喜怒 交迸的强烈冲动,劈头盖脸地朝他发泄出来。他的神气不是那样地确信无疑吗?然而,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甚至连活着不活着都没有把 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但是我对我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是 的,我只有这么一点儿把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从前有理,我现在还 有理,我永远有理。我曾以某种方式生活过,我也 可能以另一种方式生活。我做过这件事,没有做过那件事。我干了某一件事而没有干另一件事。而以后呢?仿佛我一直等着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这个我将被证明无 罪的黎明。什么都不重要,我很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为什么。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陰-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 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只有一种命运选 中了我,而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却都同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他懂,他懂吗?大家都幸 运,世上只有幸运的人。其他人也一样,有一天也要被判死刑。被控杀人,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这有什么关系呢?萨拉玛诺的狗和他的老婆具有同样 的价值。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马松娶的巴黎女人,或者想跟我结婚的玛丽,也都是有罪的。莱蒙是不是我的朋友,赛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又有什么关系? 今天,玛丽把嘴唇伸向一个新的默而索,又有什么关系?他懂吗?这个判了死刑的人,从我的未来的深处……我喊出了这一切,喊得喘不过气来。但是已经有人把神 甫从我的手里抢出去,看守们威胁我。而他却劝他们不要发火,默默地看了我一阵子。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转过身去,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平静下来。我累极了,一下子扑到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满天星斗照在我的脸上。田野上的声音一直传到我的耳 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盐的气味,使我的两鬓感到清凉。这沉睡的夏夜的奇妙安静,像潮水一般浸透我的全身。这时,长夜将尽,汽笛叫了起来。它宣告有 些人踏上旅途,要去一个从此和我无关痛痒的世界。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觉得我明白了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 “重新再来”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将尽的养老院周围,夜晚如同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了解脱,准备把一 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我也是,我也感到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这巨大的愤怒清除了我精神上的痛苦,也使我失去希望。面对着 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 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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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飘的小说结局赏析

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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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 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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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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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立夏和傅小司在一起了吗?小说版结局陆之昂入狱坐牢,电视剧陆之昂结局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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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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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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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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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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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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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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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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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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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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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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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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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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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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