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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十篇(热门20篇)

在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必定有一位伟大的母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流逝了十几个春秋。母亲辛苦的把我拉扯长大,是他给我了这一切,历经了各种岁月,母亲白发逐增,我也渐渐懂事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我的自传十篇,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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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优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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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调皮捣蛋,有时候把鸡蛋梨子扔下楼去我还在嘻嘻……笑着又准备又扔了出去,但是我有时候很懂事把碗每天都洗的干干净净的。

我看今天天气很不错于是就下去玩,发现他们在玩丢沙包,我走过去我也来可以吗?他们说:“快来”。我匆匆忙忙地跑了过去我拿起沙包往他们扔去结果谁也没打着,我心想:真可惜,差一点就打着小吴了,我叹了口气,再来,小冰拿球往我这扔说:“来炸包”。我说了句:“哦”。小王为了不让我们的趁就跳了起来手一滑没接住打中了。我和小冰大喊了一声耶。不知不觉我们都很累了说:“休息一会”。他们同意的点了点头。这时,我刚想起来说:“来”。结果,不知道谁拿木板朝我这扔来一个爆头打中了眼的右上角,我倒下了有点晕又站了起来,他们看我流了怎么多鲜血一个个都无情了跑了,小晨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把我扶起说:“他们太太没同情心了,我送你先回家止血。“我迷迷糊糊说了:”嗯“从这件事中,告诉我们不要最真么危险的游戏跟不要伤害别人。

[我的自传优秀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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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自传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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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枷淇

我是杨珈淇,是来自包钢三中初二的一名女孩,本人长相一般,但我从来不梳妆打扮,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我的眼镜---它已经伴随我度过了七载春秋。

本人性格比较开朗,特别是对待动物方面,各种动物均是我的朋友,特别是昆虫类,不管是啥,只要我看见,均逃不过我的魔爪,通通抓到我的盒里来。

另外我有一项“语言天赋”,就是语速较快,妈妈说我说话像摁了快进一般,我的好朋友说我说话如机关枪一样,可我自己并没有觉得,但今后我得加以调整,尽量放缓我的语速。

同时,我还有一个现阶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我的“字儿”它自带“加密”,一般人都看不懂……我的神呐,谁来拯救拯救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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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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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陈俊宇,是白羊座的男生,在1996年3月25日,我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上。在经历了13年的风吹雨打,经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和不少的成功后,就成了现在的我,一个身材高大、思维敏捷的我。

我和大家一样,生活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4岁步入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是不太喜欢上学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课时,因为太想回家,就爬上了幼儿园的大门,准备“逃学”回家,但被老师“捉”了回去,这件事至今父母还会常提起它。

我有着坚强的性格,六岁时医生说我弱视,妈妈花了三百块钱给我配了眼镜,我不愿戴,就天天跟爷爷打羽毛球,过了半年多再去检查,我的眼睛竟奇迹般的好了起来。

转眼间,我上了小学,在小学我便有了很大的转变,我经常去剑英图书馆借书,去书店看书,所以语文成绩一直是很不错,数学也比较好,就是怎么也过不了英语这个“坎”,有一次,我在全级英语竞赛中我竞得了个49分,回到家中被妈妈臭骂了一顿,不过我已经吸取教训,有所进步。

现在的我已经是准备上迟疑的六年级生了,很快就要进入青年时期,我要争取表现、创造条件,加入象征着青年先进组织的共青团,我一定会好好读书,努力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将来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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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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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9日,随着一阵“哇哇”的哭声,我被迫离开了妈妈的肚子,一个可爱的婴儿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于是我放声大哭,可是,等我睁开眼睛时,一张张笑脸看着我,所以我又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妈妈和幼儿 园的老师都说我好动。为此我觉得自己得了儿童多动症,其实我确实挺爱动的。在幼儿 园里,我基本不会规规矩矩的坐上三分钟;就算坐在椅子上,也是东摇西摆。结果一次在课堂上“发挥”多动时,老师误以为我在吃东西,我的脸烧了又烧,简直就像一只掉进油锅里的虾。,

上小学的我是十二岁的我,会承担责任了;十二岁的我会像挤海棉一样挤时间了;十二岁的我,会自己面对困难了;十二岁的我,成熟了许多;十二岁的我已经长大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自己已经会应付了。面对十二岁的人生,我好像还有点混浊,但比起以前已经进步了许多。对于我来说,未来是一条坎坷的岔路,我一定要选择正确地道路,要一直努力认真的向前走。只要努力学习,就会有考上北江中学、北江高中、重点大学,的机会了。

俗话说:“功夫不费有心人。”

也许真正的未来,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困难,迈开轻轻的一步,就是成功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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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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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认识鲁迅先生的,那是我还在读小学,老师说,我们这个年龄不适合读先生的文章。我那时就纳闷了,就买了本《鲁迅全集》来看。第一篇是《孔乙己》,我读了5遍还是读不懂。到初中时,我又学了《鲁迅自传》才明白,要读懂先生的文章就得先了解先生生活的那个年代的背景。

鲁迅先生的大半生是复杂坎坷的,《鲁迅自传》仅用千余字就浓缩了先生近50年的人生经历和写作成果,表现了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态度和深沉的爱国思想,为我们展示了一段真实而精彩的人生。

鲁迅先生十三岁时,祖父涉嫌科场舞弊,被罢官下狱。狱中的打点需要钱,父亲一病三年也需要钱,家道急剧衰落,以至于学费都无法筹措。且家庭败落后,亲戚族人也都一个个换了嘴脸。这种由富家公子到“乞食者”急剧的变化,使少年鲁迅深刻感受到了世态的炎凉,人生的阴暗面,过早的体会到了人情冷暖,看透了上流社会人物的虚伪与堕落,对于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罪恶有了切身的感受。

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痛苦的人生财富使得少年鲁迅迅速成长、成熟起来。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后来因为国难旋赴日本留学。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 “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我们从《鲁迅自传》中看不到一丝先生对个人命运的慨叹惋惜,却能感受到他为祖国不惜一切、无悔奋斗的精神和谦逊平易的高尚风范。总之,先生光辉的一生,无愧于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宣誓,是一段真实感人、精彩纷呈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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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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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欢

三中柳欢者,年且十三,阿北而居。

基因决定性状。我身高不算矮,脖子也不短,只是走起路来时常弓着腰,因此身边人不免说一句:“脖子长应当有气质,为什么你却跟长颈鹿似的?”我一笑置之。

我有些小懒--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在练习本上做些题,我每每都不抄题干。直到上次被发现后重写了一次,我才意识到,脚踏实地才是最好的办法。

运动本是强身健体的好习惯,但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感兴趣,因此我的身影不出现在踢足球,打篮球的队伍中。偶尔课间去用电脑放首歌,这才是我的爱好!要么就是出去散步,看看天生的云,远处的树。甚至与好友一同玩跷跷板,也是不错的活动。

由于不参加什么大的团体活动,结交的义士也不多,只有三位好友常常相聚在一起交谈甚欢。引用梁老师的话就是‘四人帮’。但这可不是小团体主义,我也是积极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只是向往着神仙般的生活。

有时候闲着没事干就会单手架着脑袋似乎是陷入沉思,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上去就像一尊高冷的雕像。

总而言之,我就是那个外表冷漠,实则热血的积极小青年。其实,有很多事情我也是很乐意去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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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自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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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着一个最普通的名字;我,长着一张最普通的脸;我,有着一个最普通的家。我就是我,最普通的我。

在20xx年里普通的一天,我诞生了。记得许多小时候抱过我的亲戚长辈说过,我是他们见过的最会闹腾的小孩子了,就没让妈妈省过心,我想也是。小时的我脾气倔得很,还经常和大我五岁的哥哥吵架打闹,吵得没完没了,不向我认输就绝不停止,现在想想也觉得自己过分了。

上了幼儿园后,我还是没点定性,对人也是凶巴巴的,好多小朋友都怕我,而且当时我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非常差,竟然连26个字母都搞不懂,这可把妈妈急坏了,哥哥也是怎么教都教不会我,最后也不理我了,我倒是无所谓,因为我还不能明白是发生什么大事了。好在上了小学后,我好像突然间开窍了一样,慢慢赶上了老师的教学进度,也明白了拼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期末考的时候,还取得了全年级第一的好成绩,妈妈还是不太相信,打电话向老师确认后才信了。过后还经常提起,说她当时真的是被窝吓坏了,担心我是不是学不好呢,我现在自己想起来也觉得很神奇却有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公立学校读了五年后,我考上了一所妈妈说很好的私立学校,便转学到那边去了。为了考上好的初中学校,学习压力也开始变重了,本来做事就慢吞吞的我每天做作业都要做到凌晨两三点,为此,我还跟爸爸吵过一架,被打了一巴掌,说是我那么笨,别人一下子就做完的事情,自己不累他们也会累的。说实在的,我感到很对不起,但是有忍不住委屈生气,心里充满了矛盾。终于,我告别了小学生的时期,考上了最好的初中学校。后来在上政治课时,才明白我这种属于叛逆行为,我已经到了青春期,心里矛盾是自然现象。

初中的第一个学期,每次月考都成绩平平,在中等水平上下徘徊,但是妈妈说差不多就行了,别累着自己,累坏了身体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这着实让我感动了好久,我本来以为又要吃到一顿爆炒竹丝呢!

就这样,我和妈妈爸爸的关系像水一样,时而结冰,时而融化,时温时凉的。不过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亲情是不会变的,我们还要在一起生活好多年,多少年也不会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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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自传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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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熊贝,今年九岁,就读于黄冈市实验小学三年级,别看我年纪小,可是个名副其实的“精灵鬼“,小姨常夸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

我这张小嘴巴只要看见香喷喷的饭菜就想立马尝一尝,好像嘴巴里长了很多馋虫一样,我吃小馒头小包子都是一口一个准的,才懒得慢嚼慢咽,吃完饭我转悠两圈还能吃很多零食,妙脆角、薯片、辣皮等等都是我的最爱,有时候妈妈担心我吃多了消化不好影响健康,就禁止我吃零食,可是我就会转转小脑袋,咕嘟着小嘴巴,停着个小肚子,撒娇的说:“妈妈,你看我胖乎乎的样子是不是很可爱啊,你就让我再吃点吧?”妈妈招架不住我这又可恨又可气的样子,狠狠的说:“看你吃成个小胖子就不美了,怎么办?”我只管享受美食,认为把自己吃的胖胖的才有力气,男生也不敢欺负我。

我性格比较活泼,每次跟爸爸妈妈出去玩,看见我喜欢的熟人我就会大方的打招呼,因此大家常夸我懂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不过我也是有个性的,看见我不喜欢的人我是懒得搭理,因此也常听人说:这个小孩子脾气还不小啊!”

虽然我在家里有时候表现得很糟糕,可我一直孝敬长辈,努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虽然我在学校里不是第一名,可我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也喜欢交朋友,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和我一起分享美食,共同成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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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自传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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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在普普通通的宇宙里的普普通通的银河系里的普普通通的地球里的普普通通的人,至于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懂!名字不算生僻,却有不少人念错。这里我要纠正一下,第一个字是我爸的姓,第二个字是我妈的姓,而第三个字则是爸妈对我的期望:鸿——鸿图大治。

应该是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和表哥在家里玩躲猫猫,结果,咔嚓一声,门坏了。我就这样从早上被关到了下午。我又哭又喊大半天,只知道出来时,天已经黑了。

说起表哥,就不能不谈一件事,虽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但我确实把表哥害惨了。我按印象,为大家摘录一段他的作文:

“只见妈妈一顿训斥:‘说!桌子上的东西是不是你吃的!’我压根就没动过桌子上的东西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训斥,我只能躲进房间里锁好门。可门外仍有‘狂风暴雨’,直到阿姨打来一通电话:‘喂,姐,你那里有治肚子疼的药吗?小虎(指的是我)在你那儿吃坏肚子了……’门外的‘狂风暴雨’才平静下来……”

上了小学,在二年级时我旷了一节课。这倒不是因为我是什么坏学生,而是因为我生生睡过头了。

还有一次,我把罚抄的作业多抄了3倍,居然被骂了一通,因为老师认为我不听她的话,真晕!

善与恶,本为一体,杂夹在一起,才使我如此完整、真实。好的我、坏的我、莫名其妙的我……这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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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作文:我的自传

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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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的一个烈日炎炎的八月,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呱呱坠地,“哇哇……”她的哭声让原本寂静的病房都炸开了。

大家纷纷化身预言者,为孩子送上祝福:“这孩子今后一定很聪明!”“嗓子这么大,一定是个歌唱家!”“文笔肯定好!”……那个孩子就是我,我大哭大闹地接受着大家的赞美,在妈妈的怀抱里吮吸乳汁……我渐渐低长大了。

长大了,我进入了稚嫩无邪的童年,我的心思变得十分调皮,令人捉摸不透。

傍晚,当别的孩子都睡得香甜时,我看了看周围的人,都各忙各的,无一人注意到我。我就扯开嗓子“咿咿呀呀”地唱起戏来,张嘴吐舌,手舞足蹈的,像个十分滑稽的小丑。大家来摸摸我的脸蛋,说:“这小家伙怎么这么爱出风头啊!”我自然不爱听这样的话,猛地冲出门,还搞了一出恶作剧。

不久,我规规矩矩地回家了,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第二天,邻居家的阿姨气冲冲地找上门来,“你家的那个小千金,昨天晚上将我们家院子里那么多还没长大的茄子全部摘下来了!”妈妈只得赔道歉。这就是我,一个爱使性子的女孩。

六岁时,我跟着爸爸去参加一位阿姨的婚礼,当看着那么多的人在嬉戏谈笑时,天生爱出风头的我怎么能坐得住呢?我冲下椅子,在人群里疯狂地窜来窜去,大家都说:“哎呀,这是哪儿来的小疯狗啊!”

新郎新娘出来了,我看见新娘身上披着的那件洁白如雪的迷人婚纱时,我羡慕得直拍手,还像弹簧似的从椅子上窜起来,主持婚礼的司仪注意到了我,她问我:“孩子,新娘好看吗?”我点头。“那你长大会穿婚纱吗?”‘当然啊!”我毫不害羞,现在想起来还真是烧红了脸。“那小姑娘长大要嫁给怎样的男子汉啊?”我冲口而出:“我要嫁给我的爸爸!对了,还要嫁给我最爱的白马王子,我要和白马王子一起去到王宫里生活……”我还没说完,大家哄堂大笑。(原创投稿 )

妈妈说,小时候的我是个淘气包,爸爸说,小时候的我是个开心果,而我说,小时候的我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公主。是的,产房里每个人的预言都在我身上得到验证了,我长的很可爱,像豆腐一样嫩得出水的皮肤人人见了都想捏一下;我也很聪明,学语文,老师看中我的聪颖,任命我为语文课代表;数学题,我算得又快又好;音乐课,我是音乐老师的宠儿,站在台上领唱……

可是,当初好心的人们像仙女一样,预言我变得聪明,可爱,善良……可是,他们忘了最重要的一点,送给我一个健康的身体!白雪公主的幸福生活戛然而止。

八岁那年,一天早上,我正在吃饭,突然肚子像翻江倒海似的疼,妈妈急忙带我去看医生。我验了血,输了液,医生表情凝重地对我和妈妈说:“等检查结果出来吧,白血病的可能性很大!”妈妈的眼眶红了,我的脑袋里嗡嗡作响。

第二天,妈妈拿到了检查结果,回到家,我看到妈妈低垂的头,心里很伤心……“孩子,不是白血病!”妈妈说,我惊讶地抬头,“只不过……这种病也不轻,孩子,你以后不能去上体育课了!爸爸就要回来了,到时候,爸爸妈妈再想办法,你先休息一天,明天再去上学吧!”

就这样,从那一刻起,我就变得和普通孩子不一样了。回到班级,我能感觉到自己的与众不同,大家对我是那样谦让,看我的眼光是那样充满同情,下楼梯时,经常有人来帮我提书包,以前和我打成一片的伙伴见了我就像躲瘟疫一样躲开……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自己变了,以前大大咧咧的我变得胆小怕事,班级里再也听不见我的笑声,那个总是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捧着一本书呆呆地看的,面黄肌瘦的女孩儿就是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度过了那样一段悲伤、难熬的时光……

转眼,四年过去了,这四年来,父母带我求医问药,在老师同学的关心鼓励下,我也解开了心结。

现在的我,有父母无微不至的爱,有一堆好伙伴,有老师孜孜不倦的鼓励……我又成了当年那个爱说爱笑的小天使了!

“孩子,加油,妈妈永远爱你!”“小英,我们永远是你的伙伴!”“孩子,老师相信你!你是我们班级的一员!”每一句话都是我的珍宝,我将它们珍藏在心底。

这就是我的自传,我深信不疑,不久后,我将会书写自己更加美丽的未来!

[初中生作文:我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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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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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棉质长袖的我,停留在红似火的枫树下。

微风拂过,树叶随着风的律动下落,这风中,带着些许凉意。数数看,这已经是我度过的第十四个秋季了。从瓜瓜坠地的嚎嚎大哭,我便打开了人生的篇章透过双眼看到的崭新世界,蓝天、白云、青草、绿树。

陌生得无一熟悉的地方,可在这里,我去选择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高高的个子,简单的打扮,短发时,会稍稍挽起一边的头发至耳后,看上去似乎文文静静的,却从骨子里透露着不羁。不知为何,同学们都说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气场十足,连我自己都被这样的评价吓到,其实跟我玩熟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人就是一人来疯。

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不管是性格,还是在外表上,我不介意别人动我很平常的东西,对待考试,也一样会大大咧咧,常常粗心大意,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可是平时,我去很喜欢自己的性格,对待男同学,自己也会当做知心朋友般,好像自己也是男生似的,跟他们称兄道弟,就因为这样,我身边的兄弟并不少。

我一直都很坚强,不喜欢哭,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抓不着的情绪。所以就算自己伤口再痛,压力再大,自己也会咬咬牙挺过。我不喜欢靠眼泪获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可怜。我希望自己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崇拜,就算现在我还离那里距离甚远,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放弃。我一定能成功!

我喜欢串寝,常常会带着许多的零食,等到大家晚上正high的时候拿出来,每个寝室转一转,抖动在手上的零食,不一会儿,便可见底。当零食分享光的时候,充斥在心中的更多是快乐,在我看来,再好吃的零食,也比不上同学们的笑脸。你说不是吗?零食是乐趣之一,对于我这种精力永远旺盛的我来说,跟同学在一起又疯又闹,是寝室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寝室里有叫声的时候,总是会有我。

后座的男同学,曾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他是个自信的人。当我问他:“你觉得我内向吗?”他马上停下手中的笔,惊讶的看着我,说:“如果你是内向的话,那我就自卑了。”

我当即捧腹大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个每天都很开心的人。是的,我的心态,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的一切。帮随着春夏秋冬的变换,我仍在成长,我慢慢告别以往,同时也在努力改变自己,改掉自己那又臭又倔的脾气;改掉自己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态度;改掉自己无所事事的坏毛病。人无完人,我只希望自己能越来越优秀,进入了附中,我边有再一次拥有了向梦想追逐的机会,我要好好的把握,这仅有的一次机会。

半卷长袖至手肘,半卷长裤至脚膝,哪个站在枫树下,等着再次绽放的我。是我,让我更成长,是成长,让我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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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自传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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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鼎大名的“美猴王”就是我——陈建豪。1996年10月14日,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产房,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淘气的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世上已经有12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像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是仅有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淘气,是我的人生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在我一岁的时候,一次,我在灶台上玩耍的时候,因为我太淘气,一不小心坐在了烫手的锅盖上。当时,吓了全家人一跳,爸爸马上背着我往医院跑,幸亏没什么大碍,只是在屁股上留了一条疤。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年时期缓缓走来。

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4岁步入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是不太喜欢上学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课时,因为太想回家,就爬上了幼儿园的大门,准备“逃学”回家,但是很不幸,我这“阴谋”没成功,最后被老师“捉”了回去。这件事至今父母还会常常提起它。

在不断地淘气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现在的我,经过了12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淘气了,因为我已经懂得了淘气是不好的。我已经步入了小学大门,在小学学堂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再也不淘气了。

现在,回忆起以前的我,我觉得小时候真的太幼稚,真的太天真,真的太幼稚了,我现在已经不是“美猴王”了,因为我不再淘气美猴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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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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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昊泽

我叫徐昊泽,是一个出生在平凡家庭中的一个14岁平凡的少年。性格本是内向,但是,自从升入初中以来,不免也要受一些来自于这个集体的影响,我开始变得活泼,有时,话就变得多了。我开始慢慢融入这个集体,慢慢地打开心门。

有的时候,我不再畏畏缩缩,不再胆怯,而是去尝试一些以前不敢的什么。每天,与自己宣战,去争取比昨天的我可以跑得更快一点;与过去宣战,看着那副足矣让以前的我望尘莫及的素描,我开始动摇,我开始觉得,我可以画出来……

还有一节课就完成了;与未来宣战,那个从小到大体育没及过格的人,每天晚上跑两圈,我要去争取那个传说中的满分。

这一年的时光,我深切地感到,自己已经从一个平凡走向了另一个平凡,我渐渐的变得自信,勇敢,敢于挑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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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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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清

马云、柳传志、李嘉诚、马化腾、李彦宏等,固然是成功人物,我们衷心祝福他们,不要有嫉妒、恨的仇富心理,任何一个伟大的国家都是鼓励人们积极创造财富。但他们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因为每个人的出身、经历、性格不同,我们不可能成为马云等,如果每个人都自不量力地好高骛远终将迷失自己。我个人觉得失败的人,尤其是失败之后又成功的,更值得我们学习,如邓小平、褚时健等。借用巴顿将军说: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不是在一帆风顺的时候如何平步青云,而是低估的时候如何绝地反击。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非常激励当下的我,有些是相通的,有些是我急需纠正的缺点,一本书只要能让自己优秀一点点,绝对是一本好书,但知易行难。

富兰克林说:“从小我就喜欢读书,为了买喜爱的书,我全部的零用钱几乎都花这上面了。正当我的求知欲非常旺盛的时候,我却没有机会阅读更适合的书籍,这是我至今仍感到遗憾的。我每天挤出一两个小时来读书,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遗憾”。我也酷爱读书,也坚持读书,这是我信心的源泉,促使自己的内心不断自省。你若勤勉,你将站在君王的面前,而不是站在庸人面前。

富兰克林提倡个人修身养性否认13种品德:

1、节制:食不过饱,酒不过量。

2、缄默:避免空谈,言必对己或对人有益。

3、有序:你的一切应井然有序,一时一事都要有周全计划。

4、决心:当做必做,做就要做好。

5、节俭:对人或对己有益才可花钱,绝不浪费。

6、勤奋:珍惜光阴,做有益之事,避无谓之举。

7、真诚:不欺骗,有良知,为人厚道,说话实在。

8、正义: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逃避自己的义务。

9、中庸:避免走极端,容忍别人给你的伤害,认为是你应该承受之事。

10、整洁:保持身体、衣服和住所的整洁。

11、冷静:不因小事、寻常之事、不可避免之事而慌乱。

12、节欲:少行房事,除非考虑到身体健康或者延续子嗣;不要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者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宁与名誉。

13、谦逊: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以上13种品德,我有许多的不足,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伟大的圣人,但不希望自己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富兰克林说:“不要说一切直接与别人的意见相左的和一切过分自信的话。”这一点我的缺点非常明显,从此以后不直接提出与被人相左的意见,但仍要真诚、间接的表达自己观点,这种谈话的艺术其实更需要自己的内心成熟。

这本书,如中国的《道德经》,受益终身、受用终身,时时勤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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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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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做杨翃,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双安路的金慈小学读书,生肖属龙,偶像是叶圣陶老先生。

我的一个毛病就是粗心大意,试卷写的是乘,我却看成了除,试卷上写的是000,我却看成了00,计算题通常是前面算对了,后面的结果却算错了。

我的理想是高中毕业后,考上清华或者哈佛大学,长大以后,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汉堡公司——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以后,你们可能会在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董事的位置上看到我。

我的兴趣是玩电脑。我对电脑方面的知识接受得非常快,只要爸爸示范两三遍,我就会了,可是,有一次,因为粗心,忘记把无线路由器关了,一个晚上,电源都是开着的,路由器出故障了。第二天,电脑一开机,就找不到服务器了,最后,爸爸修好了,还开通了无线网络。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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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自传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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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一八八一年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里的一家姓周的家里。父亲是读书的;母亲姓鲁,乡下人,她以自修得到能够看书的学力。听人说,在我幼小时候,家里还有四五十亩水田,并不很愁生计。但到我十三岁时,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我于是决心回家,而我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有三年多,死去了。我渐至于连极少的学费也无法可想;我的母亲便给我筹办了一点旅费,教我去寻无需学费的学校去,因为我总不肯学做幕友或商人,——这是我乡衰落了的读书人家子弟所常走的两条路。

其时我是十八岁,便旅行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了,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我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之后,即被派往日本去留学。但待到在东京的豫备学校毕业,我已经决意要学医了。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确知道了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的助力。我于是进了仙台(Sen-dai)医学专门学校,学了两年。这时正值俄日战争,我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将被斩,因此又觉得在中国医好几个人也无用,还应该有较为广大的运动……先提倡新文艺。我便弃了学籍,再到东京,和几个朋友立了些小计划,但都陆续失败了。我又想往德国去,也失败了。终于,因为我的母亲和几个别的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到中国来;这时我是二十九岁。

我一回国就在浙江杭州的两级师范学堂做化学和生理学教员,第二年就走出,到绍兴中学堂去做教务长,第三年又走出,没有地方可去,想在一个书店去做编译员,到底被拒绝了。但革命也就发生,绍兴光复后,我做了师范学校的校长。革命政府在南京成立,教育部长招我去做部员,移入北京;后来又兼做北京大学,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国文系讲师。到一九二六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我便因了朋友林语堂的帮助逃到厦门,去做厦门大学教授,十二月走出,到广东做了中山大学教授,四月辞职,九月出广东,一直住在上海。

我在留学时候,只在杂志上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初做小说是一九一八年,因为一个朋友钱玄同的劝告,做来登在《新青年》上的。这时才用“鲁迅”的笔名(Pen-name);也常用别的名字做一点短论。现在汇印成书的有两本短篇小说集:《呐喊》,《彷徨》。一本论文,一本回忆记,一本散文诗,四本短评。别的,除翻译不计外,印成的又有一本《中国小说史略》,和一本编定的《唐宋传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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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猫猫自传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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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怕影响自己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是什么,总是对猫猫看书加以限制。(谁让猫猫老是看课外书,而不看课内书呢!)猫猫就只好躲到别人家去看。没办法,谁让猫猫是个书迷呢!

猫猫因为爱看书还有一个搞笑的经历呢!那是一个星期天,猫猫正捧着《e班e女孩》看得如痴如醉,畅游在书香中。这时,该吃午饭了,在老妈的催促下,猫猫拿着书走到餐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起了饭,竟拿筷子当成了勺子去盛汤,弄得老爸老妈喷饭,而猫猫却被搞得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一个网迷、书迷的故事,它在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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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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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12岁的初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了青春活力。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很聪明,刚到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十个月便学会了走路。但是走起来摇摇晃晃,东倒西歪都不让人扶。姥姥说我五岁开始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会主动招手。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婴儿时期带走了。那是我唯一一段不用背单词的时期。幼儿园给我的记忆不是很深,连老师的姓都忘得一干二净。不过我牢牢记着那个严厉的胡老师,我的第一位英语老师,我这一生都不会忘。

我清楚的记得2009年的一个夏天,妈妈以带我去买甜点为借口,把我骗到一个补课班——“赛亚教育”,妈妈牵着我的手,刚踏进教室,三十多双目光齐刷刷地望着我。妈妈把我领到座位前,然后她绝情的走了。我并没有哭,随即坐下,开始了第一堂英语课。这便是噩梦的开始啊!记得我曾因课文背的不流利,把长达一页的文章抄写超过五十遍,曾把“情态动词+动词原形”抄过三十遍……。因此我右手的中指留下了“永恒”的印记。至此听到“老师”这两个字就仿佛如临大敌。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泉园二校读书。这是一个环境优美的校园。这个校园里留下了我太多宝贵的回忆。同时结识了三十四名同学和严厉认真的吕老师。还记得我们在烈日炎炎之下练武术的情景,还记得我们手举太极扇严肃庄重的样子。还记得我们背了六年,厌恶了六年的“少年中国说”……。

六年的时光在我们的嬉笑打闹中走过,如今我也已经步入中学有接近一年的时间了。中学里,因为之前胡老师的严厉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第一次见到三位主科老师时心里畏惧感十足。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我发现她们分别是“美丽”“认真”“温柔”的老师。畏惧之心慢慢淡去。

在这样一个班级里,有一个很好的学习氛围,使我的成绩日渐上升。我的人生前面的几页已经翻过去了,愿后面的篇章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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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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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田逸成,今年8岁半,身高1米4。大概是出于上帝的偏爱,让我长出一双明亮的眼睛,细细的眉毛,小小的耳朵,美得不要不要的。

我的兴趣爱好可多了。比如打篮球、踢足球、拍皮球、打羽毛球……

我也很爱帮助别人,我曾经帮助过学前班的小朋友把鞋子给找回来;我也很爱读许多的书,它让我知道了人类的出生、机器的结构和许许多多神奇的小动物。现在我每天坚持读半个小时的书,那真是一种享受。

现在秋天来了,果子也成熟了,我也慢慢长大了,成了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了,我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我们班每个同学都有梦想,有的想当老师;有的想当医生;有的相当警察……嘘,可不要告诉别人哦。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发明创造的机器,为人类作贡献。这就是我的梦想,我会努力去实现它,即使它很梦幻很遥远……

这就是我,一个有很多爱好、乐于助人,有梦想的小男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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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传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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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名叫xxx。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强烈求知的欲望来到了神圣第二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可是,在优秀的人,也有缺点,而我的缺点就是——粗心。我来举个例子吧,又一次,我们班举行数学测验,我很快就做完了题,可是我粗心的毛病又犯了,没检查就交给了老师。结果,我因为在等号后面没写答案而扣了零点五分。看着别人高兴的捧着一百分的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你们瞧好了,这学期我一定会从“小粗心”改正为“小细心”。

我的性格内向,是个不爱张扬的男孩。我爱看书,也爱玩电脑。我每天晚上,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拿起是来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当我看到有趣时,妈妈就叫我去洗澡,我心里肯定一万个不愿意,就说:“等一下,等一下。”过了十分钟,就是不去。妈妈就生气地说:“你去不去?不去,你今天就别洗了。”我只能无奈的去洗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正玩到兴头上,妈妈走过来,用命令的语气说:“儿子,起来,让我看看股票。”我哀求道:“妈妈,让我在玩十分钟.”妈妈答应了。十分钟很快过去了,妈妈见我还在玩电脑,就生气地一把把我拉开了,我很不服。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是小孩,我不能多玩电脑......

这就是我,一个爱玩电脑,又唉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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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自传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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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恺

Hi,大家好!我叫吴志恺,关于我的名字,可是有来历的呢!其实,我的名字实在是来之不易,因为我的妈妈特别喜欢读丰子恺的文章,“恺”就决定下来。可是,“吴恺”不好听,于是家庭大战三天三夜,终于才把“志”添进我的名字,希望我做个有志气的男子汉。

在我五岁时,我爸爸的朋友正好结婚,邀请我去当花童。那时我不知“花童”是什么意思,只是无端觉得兴奋。到了结婚现场,一进门,鞭炮声便噼里啪啦地响起,幼小无知的我受不起惊吓,我以为是什么妖魔鬼怪,直接一脸懵逼地哇哇大哭。

从我出生开始,爸爸妈妈早上要上班,晚上各有工作,奶奶便成为了我最亲密的玩伴。但,那时我的婶婶生了一个小妹妹,奶奶必须到宁波去照顾妹妹。陪伴我七年的奶奶离我而去,我的心中仿佛被石头重重砸了一般,一时不敢相信。到了奶奶离去的前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悲哀,抱着奶奶哭了一个下午……

十岁时,突然想起电影中的人快死时都会口吐白沫,而我也想试一试,于是我就吐白沫,没想到弄假成真,吐得喘不过气,差点闷死。如今想起,都忍不住想笑。

我的童年经历有喜有忧,丰富多彩,给我满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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