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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有关的事写一篇作文(汇集20篇)

父亲节就要到来了,给爸爸写一封信可以让你表达你对爸爸的爱意。下面是相关的作文,快来看看吧。接下来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书有关的事写一篇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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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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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谁有了这本书,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事,就能做得很完美。

有一天,一位平凡的小女孩在外面捡到了这本书。从那以后,她的生活改变了。小女孩不知道这本书有魔法,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书。这时候,天上突然下起雨来,小女孩说:“要是现在有一把伞多好。”话音刚落,魔法书里就出现了一把漂亮的伞,小女孩高兴坏了,拿着伞就向家跑。回到家,小女孩告诉妈妈这本书有魔法,可是妈妈不信,小女孩想了一个办法。

第二天,小女孩让妈妈跳舞,妈妈不会跳,小女孩说:“叮叮叮…啪啪啪…要是妈妈会跳舞就好了”。这时,魔法书里飞出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到了妈妈的头上,妈妈不由自主的跳起了舞,可漂亮了。这次妈妈才相信这本书有魔法。从此,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么好的魔法书,这么大的魔法,这么神奇,你们想不想要?我想你们一定想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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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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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人乜曾经说过:“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这两句名言给我很大的启示。

小时侯,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有一天,妈妈的亲戚给我寄来一本儿童绘本《格林童话》。我打开了书,书中花花绿绿的插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读书,这本书打开了我读书的大门。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从不同的书中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物:《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盲人作者一一海伦·凯勒,《水浒传》中108位梁山好汉……

我也从书中学到了不同的道理:海伦·凯勒让我明白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微笑对待。《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做人要独立自主……

每当拿到新的课外书籍,我都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汲取书中的精华。每次读一本书我都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一切。我很快乐,也很愿意在书的海洋里邀游。

书籍就像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用文字教会我许多知识。我爱读书,更爱我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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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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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就是在激励青少年一代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快乐成长。我喜欢这句话,在和书的相处中,发生了许多故事呢!

幼儿园时,同学们都叫我“小神童”,那是因为一次我为大家读书赢得的“荣誉称号”。那次,老师从妈妈口中了解道我认识将近一千多个字,并知道我会读故事,就让我给小朋友们读故事。小朋友们都围坐在我身旁,扬起小脸听我读故事,我读得十分流利。之后老师发现我拿的书是反的,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故事背下来了,小朋友们都开始叫我“小神童”,我也很得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开始喜欢读书了。

7岁时,我开始读起了童话书,书中写到丑小鸭的故事,我开始为丑小鸭难过,之后又为它的变化而高兴。《皇帝的新装》中,我懂得了做人不要为了一时虚荣的满足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为小女孩感到可怜,我痛恨吃人的社会……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更喜欢书了。

8岁时我开始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书中那一些动物的真实情景,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让我开心自在,还有时让我十分愤怒。我陶醉在书中,对作者的细致描写佩服得五体投地。

10岁到现在,我又迷上了破案,文学,科技等各类有益的书籍,书中的一些侦破事件,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等,一件件都扣动我的心弦,让我欲罢不能。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我更迷恋书了。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遨游书海,受益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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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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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结晶。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有人赞:“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叹:“读了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

小时候,坐在窗前,听爷爷讲过去的事情:以怨报德的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母亲,辞官寻母的朱寿昌;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听故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学会用字典以后,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语文书到《百家姓》。遇到不认识的字,打开字典就查起来;遇上读不懂的句子,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读下去;遇上不知晓的成语,就联系上下文理解它。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像几天没进食而发狂的狮子。

后来呀,买了一些注音版的`名著,碰上不会的字时,看拼音,读起来方便多了。只要有空闲时间,就拿起书来读不肯放过一分一秒。就这样,一本名著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可我仍然爱不释手。要是见到描写外貌的语句,更是不亦乐乎!

以前,喜欢听农人靠汗水和辛苦劳作挣来的粮票;喜欢听当时生活的困难……所有的一切,我都津津有味地听着,丝毫没有半点厌倦。

现在啊,我已经摆脱了故事,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哪里有书,我就上哪去。要是不愿借,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遨游在书中。看到亚拉伯罕?林肯的夫人玛丽?托德将他赶出家门,在半夜三更怒骂他,为他的着装而生气时,我就火冒三丈,心里咒骂了她一万次——“泼妇!泼妇!”看到林肯竞选总统时一次又一次失败,我就为他打抱不平,真想穿越过去对那些人狠狠地痛骂一顿!看到林肯当上总统,反对奴隶制而去征战,我便眉开眼笑。看到林肯几次三番地命人出征却屡战屡败,我又为林肯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而连吃败仗而忧心忡忡……

我爱书!我为书狂!我为书中主人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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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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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着读一读,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在这里,我先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写得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书中塑造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人物形象,家喻户晓。书中有很多很多吸引人的故事,如“桃源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这部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空城计”。里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用兵能以小胜多,真是一个智多星。我最讨厌的是张飞,我不喜欢这样的人,。这本书里面还有更多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忠厚守信的鲁肃,讲义气的关羽,粗暴野蛮的董卓,深得人心的刘备等,真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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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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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书,犹如一个指明灯,让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看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充满智慧的老者交谈。今年暑假看的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的暑假变得充实,是我的暑假充满了很多知识和道理。

这本书的名字是《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这本书的名字和封面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好像被施了魔法似的,迫不急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生珍弗妮,她家境不错,衣食无忧,但跟同龄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着不少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公,但平时很忙。为了帮助珍弗妮快乐成长,他给珍弗妮讲了一个个富有哲理的小故事。他的努力让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让无形中养成了一种好习惯。

看完这本书后,不仅书中的`主人公珍弗妮有了很大变化,我也收获了很多人生中应有的好习惯,比如:如何提学习的动力,如何建立自信、如何掌握时间、如何管理零用钱、如何让自己达成目标怎样守护友情等等一系列的人生道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要遇到困难就抱怨,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快乐,不气馁,更是要管理好自己,成为一个心中最完美的自己,最坚强的自己。

这本书中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很受益,就是这本书的前言—《给成功一个甜美的支点》。这一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在成为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无数的选择。每一个选择背后,都有着无穷的诱惑。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选择都会影响你的一生。成功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千万不要等到幸福来敲门时你才发现自己忘记给门安上把手。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行一步,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成功的习惯和品格,你就能在成功的路上走的更稳更远,让你的好习惯好品格帮你插上翅膀,铸就梦想的基石。

这,就是我给大家的推荐,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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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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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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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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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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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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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展宇

午饭时间到了,妈妈做了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好不犹如的问爸爸:“儿子呢?”爸爸说:“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干嘛。”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一边走一边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走出房间。而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爸爸一看,这好有趣!

妈妈问:“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爸爸呢?”儿子在想,爸爸不是跟着我一起出来了吗?爸爸人呢?儿子正在想的时候,妈妈突然说:“儿子,不要发呆,去叫你爸爸。”儿子跑回房间,一边跑一边说:“爸爸,吃饭了。”儿子冲进房间,惊讶地发现,爸爸怎么也看得那么起劲! 发现原来我的书真是引人入胜啊!书的名字叫《父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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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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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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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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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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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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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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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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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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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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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每个人都不熟悉。它们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不能没有书。今天我将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它知识丰富,老师推荐给我们作为优秀的推荐书目。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藏獒有两种,一种是穿越过灵魂的家犬,聪明勇敢;还有一种从未穿越过灵魂的野魂狗,残忍粗暴。

它的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想看下一章。故事紧张时,我的心也紧张,故事轻松时,我也为他们松了一口气。故事难过的时候,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难过和遗憾。故事出乎意料的时候,我有无数的惊喜和好奇。它具有撩人心弦,随故事而动的能力。它有感人的力量,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叫做盘巴的第七只猎狗。老猎人40年也找不到一只满意的猎狗,总是很可惜。

这第七条狗是军犬的后代,它“驱山如风,猎虎如林”。称盘巴为掌上明珠,取名“辣椒”。原来是这么一只猎狗,却因为误会差点被赵盘霸打熟。好在他是和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素素放手了,池莉满腹委屈逃到山里去了。他靠打猎为生,成了一群豺狼的首领,但池莉仍在暗中保护着赵盘霸。有一次豺狼包围了赵盘坝,疯狂发动攻击。这位老猎人处于事故的边缘。关键时刻“辣椒”及时赶到,不顾自身安危救了老主人一命。这时候,我被池莉的忠诚感动了。

是沈的著名动物小说《第七只猎狗》,它告诉我们,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相处。它和我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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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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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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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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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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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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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我先说说肥猫吧。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

》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

,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

,“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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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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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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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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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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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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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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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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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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