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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默红尘,君若懂得我的清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通用20篇)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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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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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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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楼下的那一盏明灯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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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坐西向东,一楼是店铺,租给修汽车的。我租在三楼。楼下住着一对四十几岁的夫妇和一个十二岁的儿子。

租房的后门向东,楼梯在后门左侧,上一小段就转向西上。前遮后挡,光线不足,十分黑暗,因而显得特别窄长。后门的灯的开关并不管二楼楼梯上的灯,所以二楼的灯如果不开,别说晚上,白天也看不清楚。上楼就特别不舒服。于是,二楼楼梯上的灯就经常为上楼的人而亮着,不仅晚上,白天也常亮着。

每层楼楼梯上的灯的电费是房客们自费的,房东装灯的时候是给自己用的,当时可能也没想到自己的这套房子会出租吧。意思是,那二楼楼梯的灯,是那对夫妇出钱为大家而亮着的。我们时时承受着他们给予的恩惠。

每次见面,那十二岁的小男孩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无论我问什么,他都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我听他说过的话就叔叔两个字。最多也是隔着他家的门,听到他在里面“咯咯”的呼声。孩子是没有去上学的。他爸妈非常的爱他,特别是他妈妈,经常带他出去玩,逛街,游公园,甚至种菜,都用自行赛车拉着他去。有次还求我帮她为他儿子办张入游泳池的证,因为那是玉柴职工才可以办的,他们不是玉柴职工。

他们夫妇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上下碰面都经常打招呼。男的,严肃些;女的,非常的开朗,经常洋溢着亲切的笑脸。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乐观、向上。我总有随手关灯的习惯。有一次,中午吃过饭返回公司上班,下楼时,我把灯关了。刚好,男孩妈妈回来了,带着一把青菜。她笑着说:“不用关!不用关!让它亮着!”我说:“浪费电,又害你们出钱。”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节能灯,用不了多少钱!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没事!“我只好赞许和默许的离开了。有次看见她老公的自行车不见了,就问她:”你的另外那两赛车呢?“她笑着说:”孩子爸爸带孩子去公园玩,回到放车的地方就没看见车了,估计是人家借去用了,呵呵,没事!下次赚了钱再买辆给他爸上班。“他们的收入,估计不是很高,却能为大家长年掏着电费,用这种方式服务着大家。不得不令人佩服!感染着他们对生活的情绪,我无论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好,碰到困难,我就总能想起他们,无形中就会获得一种无限的向上的动力。

其实,我是个很容易长白头发的人,想些事,两鬓就会出现银丝。但承受着他人的恩惠,我又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而我的能力又实在卑微,我想为那对好心夫妇的儿子的上学问题做些什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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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晒暖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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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似乎真的到了。天气不错,微醺的风丝吹得心窝儿干爽得有些痒痒。暖阳当头,晒得人懒懒的,有些通透的舒服了。午饭后休息几分钟,我和三两个同事在门口一蹲,享受天然日光浴,眯着眼笑谈着,抽两口烟,话说也挺惬意的。虽然咱不是老大爷,但是这千百年流传的经典作风也真的很实在啊。

一会儿,一个小男孩和他妈妈从门口出来,看到我们排成一列凑着蹲着聊天,也过来并排蹲了下来。才两岁多的样子,也学的有模有样,还朝他妈妈眯着眼睛点头,然后似乎跟我们哥俩好的样子,看看我们,又眯眼抬头看看晴朗的蓝天方向。阳光下,他妈妈看了他这个可爱的样子,都乐坏了,我们也乐得不行。

我记得小时候男孩子之间喜欢并排贴在墙根玩“挤尿床”的游戏,也是在暖暖的艳阳里,傻傻的相互挤在一起瞎玩,挺开心的。家里的老人们也喜欢在晴天的时候在向阳的家门口坐坐,美名其曰“晒暖儿”,那样的容易满足,简单踏实。

也许生活里,其实快乐很简单,也很容易满足吧,不必非要折腾到热带海滩去度假晒日光浴,也不必非得折腾到自己无心无力去享受生活中的每一分乐趣。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不容易的,也应该是青春鲜活的,不要让自己的心老得太快,却醒悟得太迟。

就像小猫小狗一样偶尔为自己随即寻找一方温暖的所在,简单的享受天地朝夕。晒暖儿,随时随地皆可,只要你愿意。其实,很多事情本没有那么多复杂对比,可能只是人心计较得过于用力或懒得起意。回归自然朴实吧,也许,随时都会有暖心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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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长的回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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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回忆

入夜了,但无睡意,带上耳机,听着BEYOND的音乐,那一首首熟悉的歌曲,仿佛又将我带到了那曾经的年少轻狂,那美丽的校园。

这时,正好听着:这首歌的内容表达的是黄家驹的旧记忆,回想到未被大众认可以前仍然艰苦地为音乐而奋斗,那种感觉是失落和无助的。我相信许多喜欢BEYOND的歌的人,并一定明白每首歌的真正的意境,包括那些所谓的铁杆FANS。

还记得十五。六岁,一帮发小。好兄弟一起穷开心着,管他刮风,下雪,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年少开心的心情,在街上吼着廉价的KTV,大声的唱着黄家驹的歌,就好想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一样,特别是那种消费十块二十块,一瓶啤酒,一盘炒粉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一种再也找不回的单纯与快乐了。

我们也就这样慢慢地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选择了,升学的,当兵的,打工的,反正各奔前程了。

思绪又来到了那短暂美好的大学时光,从憧憬,一无所知到慢慢的熟悉大学校园,熟悉身边的全国各地的同学,并羡慕的看人家拿着吉他谈唱的样子,到自己也暗下决心,学会并谈唱自己最爱的歌曲,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大家开心的唱着,不,是吼着BEYOND乐队的歌曲;哦,还有零点乐队,唐朝乐队,郑均;许多……

还有在那球场飞奔的快乐,有一段时间操场还没修好,我们就泥地里踢着,呵呵,还打过左边卫呢,呵呵,其实我喜欢守门员的位置;对了,还有在课余大家开心的"甩炸",哈哈,上次小胖在QQ上还说起呢,他还记得我打牌时,眼睛贼溜溜乱瞄呢。

怎么音乐声静止下来了呢?哦,原来唱到最后了。

人啊,长大了,成熟了,事情也就慢慢想多了,是啊,人变了!

有个发小问我,他变了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变了,是变成熟了!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一定要变啊。

人长大了,怎么可能不变呢,经历多了,又岂会不变呢?但希望那份曾经的情感不会变,只会加深,而你只需要开心陪着,一个微笑就够了。

变,变了吗?变了,那希望大家越变越好!

哦,唯一没变的是,大家还一起唱BEYOND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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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冷月清欢淡薄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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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幕昏,阳台上,凭栏望着远处那抹残阳。天际处,橘红色的晚霞带着夕阳的温存,照在脸上,抚平了自己内心那份说不出的怅惘。秋风吹干眼角的湿润,我不知道是季节的更迭让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苍凉,还是岁月本就如此。

十一月,转眼便是深秋,周围那股莫名的凉意愈发的清晰起来。每当自己失落的影子再次徘徊在十字路口时,似乎能听到薄凉的气息中那声略带怅惘的叹气。我不知道那是风声还是自己内心的那份纠结。脑海中,那抹灰色的色彩依旧漂浮着,挥之不去。

秋天,似乎在一夜间漫卷了一切的色彩,将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那道昏黄。我总以为时光裹足不前,一切依旧如故。回眸,才发现,时光已经离去了很远。许多曾经的记忆,很多经年的葱茏已经消失不见,留下的唯有当年的残缺和轻轻的叹息。

忘却了时光的流逝,朦胧中唯一没有遗失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而已。依旧记得某年的今天,我们还是一群单纯的学生,我们还未步入外面那个纷绕的外界,仍是生活在当初那个简单的小圈子里,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如今,曾经的熟悉的场景都已经模糊,模糊了当年的单纯,模糊了那群在一起无数岁月的人。很多痕迹,很多人,都在慢慢的模糊中淡去。

怀念,莫名的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东西。忘记了多少匆匆的时光在指尖辗转流去,只记得了当年的那群最真的人,和那段最怀念的岁月而已。多少的遗憾,多少苍茫的爱恋都成了一种眷恋而已。习惯了在此时,看着夕阳慢慢沉去,静静的怀念着当初的青葱,想念着远方的那群人,怀念着当初的时光。

一直总觉得,爱的人,曾经留恋的人,会在沉淀的中,慢慢的淡化掉。漫漫的岁月也会将很多当初美好的诺言,很多美好的事物风化。无奈在风吹起衣角的刹那,当唇边残留着秋季的薄凉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只会守着当初的时光去安慰自己而已。

秋风,还是和过往一样依旧是那份萧瑟的味道,很多东西一如既往,很多人却都红尘纷扰中相继走散。或许一切的聚散,都已经注定,一切的悲伤,都已经写好,而我们都只能去习惯而已。习惯了外面的纷纷扰扰,看淡了那些离合悲伤,也许我们只能在内心留着一个位置,安放着流年里的过往,如此便好。

路边那些沾满尘土的绿色,在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中褪去了曾经的旧颜,换上了新装。那抹暗黄的色彩摇曳在风中,那份孤独而又说不出的苍凉,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了一种心酸。

对于这个季节,内心有一种所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或许是喜欢秋季那种落叶纷飞,走向生命的尽头却依旧淡然处着的心境。万物随春而生,随秋而逝,经历春夏,经历了曾经的葱茏与繁华,最终走向消逝。或许,很多事,很多东西唯有走过了那段曾经岁月的辉煌,才能在故事的结局安逸的画上完美的句号。

夜依旧如以往的秋季一般,微凉。许久搁笔未动,许久没有写关于情感的文字。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已疲倦,以至于连敲打键盘的那份动力,都在很多时候消磨的无影无踪。亦或许是自己看淡了现实的很多时光如的薄凉,以至于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有些冷漠。

以往,自己对许多事情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热忱,对很多东西总有说不出希冀。当日子,在时光慢慢的捻转中,才知道自己已经被消磨了太多的东西。轻抚额前的发丝才发现,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疲倦。原来,时光已经走远了,曾经的自己也已经不在。

其实,当日子变得索然无味时,我还是怀念当初的自己。怀念那个当初青涩的面庞,怀念那份当初清澈的情感,怀念那股当初的冲动。毕竟自己曾走过青春,曾年少轻狂过。

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现实的东西就是如此,无论如何,终究无法逃避。该面对的离散,该失去的情感,该经历的磨难,始终会到来。而我只 能选择好好对待而已,对待该与不该的事,对待错于对的人。或许当自己真的疲倦内心,当自己真的难以找回以往的热忱时。我会选择走向下一段新的路程,开始新的追寻,追寻那些曾经遗失的旧梦。

人,总是复杂的纠结的情感的羁绊。当自己面对的东西是真的不想去挣扎时,放手也许是最好的结局,遗忘那段不开心的事,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才是懂得生活的人。

很多事情,只要看淡了就会明白,再多的是是非非,只要佯为不知,就会风轻云淡。只要懂得了过分的挣扎不如果断放手,就会明白,有些东西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在这个寂静的日子里,在这个微凉的夜晚,任由窗外叶落,也能淡薄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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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夏日看水听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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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正在兴头上,她用火热的身躯拥抱着大地原野山川,男人光着上身,女人撑着花色的阳伞,大街上行人稀少,在东城郊区的河边树荫柳下,一张张方木桌旁坐满了消暑纳凉的男女老少。

这是一条清澈平缓的小河,是岷山冬雪融化的经都江堰的古代引水工程引流到成都平原的一条河渠,流淌着碧兰、洁净和清凉,那柔柔的水波。在夏日的映照下,泛着粼粼的光纹。有了河水的滋润,两旁的树木青葱透绿,阳光被翠叶班驳成星星点点的柔光,失去了狂热,无力地飘洒在人们身上。

我喜欢坐在河边,轻啜一碗清茶,静默地看水,听波。夏季的热浪往往让人心情狂燥,烦乱,而静静流淌的河水能带给你一种安祥和平静,看那浅浅的水纹,看那清清水面的透亮,还有那碎碎细细的光波反射出的凉爽,或是倾耳聆听一下水的脚步声,轻盈,灵巧,伴和着河面上一阵阵柔和的凉风,似在呼呼作响,特像秋天的绵绵细雨声,听着听着,你心头暮然就荡起了丝丝的秋爽,再无酷暑的感觉!

这条悠悠的小河,如一位秀美娉婷的少女,似水如烟,缠绵多情,我百看不厌,喜欢听她的流淌声如女子的细语呢喃,经常按捺不住自己被她的柔美所诱惑,投身到清清的水波中,与柔柔绵绵的湿滑来一次亲密接触,感受一下透沏心扉的凉爽。我喜欢在水面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尽情地唐突,肆意地张狂,把一季夏的热情倾洒在涛涛的水波中,有时干脆静静地躺在水面上,望着流淌的兰天白云,心变得无边的透明和湛亮,辽阔的象海洋,河畔的一排排树木在向我招手,柔柔的水波在耳边发出美妙的音响。。。。。。

夏天是看水,听水,亲水的好季节,唯有夏天,你才能和水如此亲密,感受到水的柔情和蜜意。

夏天说到看水,听波,最好的去处是到碧波荡漾的大海边。去年的夏天,我就去了向往已久的普吉岛,特意去看海水,听波,踏浪。

脚踏在细软的沙滩上,迎着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海风,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海水,一次又一次的在你脚下摩挲,看着那万倾的碧波在蓝天下荡漾着独特的韵律,听着这包含博大、宽广、深邃的大海之韵响。这音响似乎隐含着海底汹涌潮流的激荡声,呼呼过耳回旋在周身的肌肤上的丝丝海风声,还有那一朵朵浪花拍打着沙滩、礁石、峭壁的哗哗声。如果你洗耳倾听,或许还能听到海域中各种鱼儿的游动和呼吸声。

戴着简易的浮潜面具,潜游到深兰色海水下,你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五颜六色的小鱼就在你的身边游来荡去,你忍不住伸出手去捕捉它们,它们灵巧湿滑的身体总能从你手心指间滑掉,任你再怎么努力也捞不上一条儿上来。你能看着它们,听着它们,却无法拥有它们,犹如这海上的一朵浪花,一抹清风,一丝白云,一眼湛兰,真真切切的搁在那里,你却无法带走它们。

如果看水是在读一首清新淡雅的小诗,那么看海就是在欣赏一篇豪情万丈的长篇大作,海的气势,海的宽广,海的荡气回肠,海的包罗万象总会让你心潮澎湃,思绪起伏跌宕。

乘上一艘快艇,在无涯的洋面上驰骋,那呼啸的海风象是要撕裂你耳膜,剥掉你所有的衣装,小艇在波涛中剧烈的摇晃,跳跃,你会惊呼,你会狂叫,大海犹如一个巨人将你如幼儿般的抛上抛下,撩拨着你的童心,你会觉得自己多么渺小,任由大海戏弄,张狂。

看水,看海,听波,踏浪,炎热的夏季,有无数的去处让我们去体会水与人的交融,水与人的亲和的美妙感受。江河的壮美,海洋的豪广,溪流的娟秀,都能让我们感受到那轻盈、柔滑、湿润、透凉、清爽的水之韵,水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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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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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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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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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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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缘来是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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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书-散文

这一刻,世界仿佛一下子由喧闹变成了寂静,月亮探出头来,将他那柔得似水的月光,温柔的洒在大地的每一寸肌肤上,而我,则舒服的卧在闺房里,静静的品闻书香。

我仔细咀嚼着每一个文字,用心领会作者超然物外的思想,行行文字如同涓涓细流,之暖入我的心灵最深处。

一本好书,如同一位挚友,他教给你人生的道理,告诉你深刻的哲理。在你失败的时候,人对你不离不弃,在你迷茫的时候,告诉你生活的真谛。人若有情,书亦有情。

人心险恶,江湖浪荡,唯有书的世界通畅,没有迷茫,没有彷徨,只是一个属于思想者的天堂,梦与幻,若你不厌,任你畅想。

若能品读一本好书,那边毕生无憾,与书为友,也乃人生一打乐事。读书人很多,真正能品得其意的却屈指可数,仔细想想,书是如此之妙,妙不可言,若我能一直读上好书,即便折寿十年,那我也心甘了。书若是人,我必与其拜上把子,滴血结交。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拥有一本好书了,即使受伤,悲痛的时候,读书也是甜的,不会因任何外界条件改变了他的性质。在每个与书相伴的日子,我都十分的充实快乐,书像一瓶清洁剂,涤洗了我的杂念与妄想,盘旋于脑的只是残余的清香。

还时常记得无眠的那些日子里,我是多么恐惧的猥琐在角落里哭泣,黑暗埋没了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发光,很温暖,直直的射入我的心房。那是?一本书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世界仿佛一下子就变的明亮,我的视线,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就深深锁在了那本书上,从此以后,也就是他它,陪着我度过每一个可怖的夜晚,不知缘由,只是感觉有他在,就会有一种踏实感和一股莫名的感动。

因为书,我才发现世界的感动,因为书,我才觉察世界的美丽,因为书,我才学会了善良与真诚。

读书,让你更成熟的思考,读书,让你更理性的判断,读书,让你更充实的前进!

如果世间有一种美好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么我的缘分,一定就是遇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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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恋感谢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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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算是情人节那天没有想好开场白所做的补偿吧!

看着你的头像发呆,你没来信我也没去问候,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为了那晚给你的承诺,彷徨好久不知道如何开头。努力回到当天晚上的心境,还没触及便条件式退缩了回来,看是就在眼前却模糊的不敢相信,不相信承诺,不相信你,更不相信自己。时间让我学会的不是爱,更多的是畏惧和退缩。此刻的你可怕的像魔鬼。

我努力让眼睛湿润起来,那里有更多的线索,那里有我们两个人的身影。记得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秘密,懂得分享不去猜疑。情感上有了细微的变化,便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停停,开始向阳光的方向走去。

初恋,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原谅我珊珊来迟的祝福,原谅我那晚贸贸然的坦然,原谅我放不下你,原谅我还爱着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第一眼看到你居然会对你有莫名的好感。对视的那1秒钟了,心跳加速乱了方寸转开了视线,从那以后我生活多了个影子,多了个梦,多了个你。那些日子做过好多傻事只为了博取你注意,只为你看我一眼。尽管每次都扑空,但从未气馁。那时候他们都逗着你,而我一直在较真。

初恋,我喜欢你,打一开始就喜欢你。我说过你是我的雅典娜,你是我的女神。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我的情绪因你喜怒哀乐,平凡中透露不平凡。平凡的人,平凡的经历,平凡的爱,只因有你,一切都变的不平凡且弥足珍贵。认识你来,我生活过得未有过的充实,能傻傻对着你的头像发笑,能睡觉想到你,梦里见到你,醒来还是你,好奇怪的你居然占据了我的所有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幸福和爱!

爱过、吵过、分开过,走了好多弯路。这一年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头像也还是因你而点亮,在一起期盼你的问候,分开都希望得到你的一丁点消息,现在依然如此。多少时候会想你而打湿了双眼,多少时候关心换回来的是责骂,多少时候想过去忘记,去淡忘。每次当我把你雪藏在心里的时候,总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一旦有你一丁点消息的时候,我所做的努力都变成徒劳,每次成功和失败的交替中,我体会到了爱是无法埋藏的,只会欲盖弥彰。所以,初恋,我现在开始直视那一份卑微的爱。

初恋,谢谢你!你让我忘了这是第几次这么天真可爱了!

初恋,谢谢你!我又要再走过一次以往走过的路!

初恋,谢谢你!我又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初恋,感谢有你

初恋

初恋似雨露,晶莹,纯净,拥有最纯真的爱;初恋似幽兰,幽香,淡雅,拥有最甜美的爱;初恋似琴曲,悠扬,婉约,拥有最唯美的爱。

为什么我们喜欢听伤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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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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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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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冬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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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的天,

我感觉抵不住这冬天的寒冷,

所以有时候想去冬眠

其实我原来是不怕冬天的,

有时候特喜欢冬季,尤其喜欢下雪的冬天。

记得很年轻的时候,

在高中,

那时候的冬天要比现在寒冷的多,

晚自习过后,和好朋友一块,

在寝室里把身体脱得光光的,只剩下一个裤头,

然后跑到操场的一个水龙头下,脚下踩着厚厚的冰,冰冷的水从头上浇过,

皮肤泛的红红的,身体在抖,却没有感到有寒意。

擦干后随即又跑到寝室,盖上一个单被,美美的一觉到天明,

天刚刚泛亮,只是穿着秋衣秋裤顶着刺骨的北风,踏着厚厚的雪去跑步。

就这样,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好羡慕那时候的身体是那么的棒,

身上有无穷的能量,

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来的勇气来战胜那寒冷的冬天,

可能是年纪的关系吧,

反正我现在想要冬眠。

有时候好羡慕搓背的工人,

羡慕他们周围有温度,暖暖的,没有寒意。

尽管他们的工作很累,环境很脏。

因为在那里有温度不需要冬眠,

也因为那里是冬眠极佳的去处。

所以冬天来的时候就感到不舒服的,

寒冷就感到不自在,

所以在冬天里,就经常到澡堂洗洗,泡泡,蒸蒸,来驱走身上的寒气,

回家后就感到好暖和,一整天暖暖的,

很舒坦,就忘记了冬眠,

就能愉快的工作。

厄尔尼诺的到来注定今年是个暖冬,

暖冬对我来说依然那么寒冷,

我仍然希望来个冬眠,

因为这个季节不属于我的,

想避开这寒冷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到来,

因为到那时,感觉到那才是我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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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抹忧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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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擅长文字,可是你从来没写给过自己什么。你说码文字的人都矫情,总是爱把自己装到桶里,然后还非得自己盖上盖子。

朗月、清风,初秋的夜雨过后,天依旧如昨。你放下了手中的古卷,揉了揉眼角,冲杯淡茶置于案上,提笔写下了你的文字:秋风一过东窗尽,何故徒染红尘中……

一首首断了心肠的曲子,一阕阕埋葬了过去的忧伤,你说你是唐宋诗词里走来的清浅。晓妆初上,眉目霜寒,想要不惹红尘,可是这世事怎会轻易的放过你!寒意,让你无处可藏,一颗返古的心弱弱地躲在诗词里以求自保。可是,这儿毕竟不是唐宋,这儿没有条风布暖,霏雾弄晴,只有闷来弹鹊,又搅碎、一帘花影。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只会让你自己越陷越深。不要幻想着那离离原上长着的,野火烧不尽的会获得新生。他只是送了王孙的插曲,别情背后留给你的却是满满的凄凉。

想要努力的记着,或者说是想起陈年往昔,曾经的历历在目变成了今天难以落笔的词语。想不出,猜不透……没有月落、乌啼的今夜,寒霜仍旧如约,没有江枫、渔火却也是无眠。只是不知那城外的钟声,敲与谁听,客船里的你是否和今夜的你一样,听见的只是夜半里孤独的悲鸣。

诗词里的人没有忧伤,因为忧伤就是你的快乐。借文字逃避现实的你,终究还是要走出来面对世俗。千百年前的那一眼,今生注定要还。哪怕你是文字码出来的,也逃不脱被愚弄的宿命。琴声宛转悠扬,绕梁三日,谁知那不是你最后的笔划?词穷意尽的相思,永远是你挥之不去的诅咒。了却了落花,却不是送与流水,踏着南门外的那一抹旧梦,让你永远的开在马蹄轻没的浅草间。至此,再也没有凡事相扰,再也没有思念相忧。只有丽日百草,墨舞琴筝,直到天上轻寒,此再无暖……

别再举着酒樽追问明月几时有,等到红叶黄花秋意晚之时,那千里思念的行客自然会与你共婵娟。你可还记得,当年拼却为你独醉的红颜,彩袖手中的玉钟,楼中明月映着低垂的杨柳,还有那桃花扇下永远唱不完的曲子……现如今皆是魂梦与君同,到头来终是剩在银釭的相逢。也许是东风又施了无情计,吹落了满地的艳粉娇红也吹落了你。也许是碧楼帘影再也遮不住忧愁,和去年一样,和前年一样,和前生一样。不知道是不是你错管了初秋的残事,不管怎样,你都无需怎样!即使你怎样,那又怎样?你只管藏在诗词里,看尽落花能几醉吧。

一直都在寻寻觅觅的你,不愿把曾经想得冷冷清清,可是为什么没有忧伤的文字依然是凄凄惨惨的?也罢,管他乍暖还寒还是旧时相知,只会折损了憔悴,苦了自己。只是不要再说:怎一个愁字了得。

暗香盈袖,脂粉扑鼻,待到东风唱尽,帘卷西风之日,便是你瘦比黄花之时。到那时,你便是唐宋诗词里一抹最艳丽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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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青山依旧夕阳已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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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叶绿了黄,黄了落,后又萌出了些绿意。蕾开了花,花谢了地,又露出了些骨朵儿。物物生生不息,在时间的飞逝征程中,她是茅尖的湛蓝,不褪去她的色彩,在年轮的圈圈点点中,她是永不老去的巍巍青山。而永恒的,就是一盘皓月,亘古不变的朗照着这地。?

‘秦时明月汉时关’照过古今的关关卡卡,这土那地。照过的斯人,却在蓦然回首中,消逝得无影无踪。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望尽过江的点点白帆,在那遥远未知的渡口起航,在褚崖间退去两岸青山,两排绿竹。撑那么一杆长篙,在萋萋青草中漫溯,满载一船离别的伤感?,在时间的长河中漂流。而白帆点点,哪一帆才是故人的兰舟。

时光逝矣,草木零落,美人迟暮,哪一个抵过了时间的车轮?山盟海誓,曾经说的海枯石烂,在实践的长河里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在时间的车轮滚滚中被碾落,归于尘土。‘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谎言是甜蜜的,但甜蜜中有了慢性的毒素,让人有了期望,然后在这个无期的盼望中等待誓言的实现,最后自己一个人在孤单中老去。而那些坚信的,都望穿秋水般变成了望夫石,异或孟姜女般哭倒长城,泪尽而死。

在永恒的不过是银辉,在清风夜唳的黑夜里守护心灵月亮的树,而这千古以来最让人欣喜,最让人心忧的情,只不过是天地之间的一瞬。但我忘不了,有些花一生只开一次,落了,便是一地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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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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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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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春愁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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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相信,每一条小径,都是通往春天的。即使春天去了,也会在下一个路口,蓦然遇见一溪云,一涧风,几朵花。心若在,春天在;情若在,花常开。

我本是一个不伤春的人,看了天街小雨的《苍白》和《归去》,却怎么也无法释怀。那明明是一个灵魂用血和泪在涂抹,文字只是她伤口里开出的妖冶的花,待到开成一树繁花,明媚了我们的双眼时,她选择了悄然离去。——她怎么也承受不了那文字的根须伸进骨子里的痛,那种疼痛和绝望,如海水一样侵袭了我的心,蔓延开去,就成了莫名的春愁。

“一片飞花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数月不见,不知她究竟怎么了。仿佛一个巨大的悬念,亦仿佛一个不好的暗示,把我的心碎成千丝万缕,如这一地无法收拾的落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忍细读的唯美文字,不忍碰触的深入骨髓的伤————那是用生命换回她生命的男人,那是永远也无法解脱的阴阳之恋,那是开在伤口上艳绝的花朵……

白天不懂夜的黑,我又何尝懂你呢?其实忘却,是最好的善待,解脱自己也解脱别人。其实无我,是最好的进取————心无旁骛,宁静致远。

情深不寿,与其多情,我宁愿做个无情的人,无心无肺,自在洒脱。卧观云,闲看花,生死看破,名利看淡,情爱看穿,人世间的缘聚缘灭,如行云流水,谁能留得住呢?

“有缘即住无缘去,一任清风送白云!”心路还需一个人走,伤还得一个人疗,只要做到无我,哪里还有伤呢?人世的种种烦扰,种种爱,种种恨,种种名利和欲望,不过是过眼云烟,沉陷其间,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已经是五月了,院子里的广玉兰突然绽放,洁白的花,如玉杯、玉盏、玉碗。翡翠般的叶子,也甚是喜人。五月的花事。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清新的感觉。墙角的几树石榴也挂满了红玉般的杯盏,小小的,却一树红,一片火焰。花坛里的美人蕉,亦是吐着火舌,更觉娇媚了。这不,就是火热的夏天了吗?火焰一般的花儿,拉开了夏的序幕,夏是健壮的,也是刚强的,可以驱赶春天的烟雨蒙蒙带来的伤感与糜弱。

老乡网友叶乘飞,特意在空间留言,要我多写点昂扬向上的,带激励的文字。他的提议,正好与这夏天的特质相吻合,夏,不就是充满阳刚,健步如飞的青年吗?春天老了,就是夏天。夏天就是老了的春吧,我爱这火一般的夏天!

网友小晓也发来消息,问我怎样摆脱不好的心情。我说打坐,无我。不能忘我,就会有诸多痛苦和烦恼,做到无我,可以不受外界干扰,平静地走自己的路。每个人即是尘埃,也是宇宙。她说那太广义,难理解。我说,只有领悟了,才能有博大的心胸和谦卑的情怀。

五一放假,本想出去游玩,可是没有成行,闷得慌。于是河边徒步,没想到河边是一条古老的石板路,沿河而去,没有尽头。原来古代的交通枢纽是水路,陆路也是沿着河边与水路平行的,青石板断断续续,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二人并行,翠竹摇曳,灌木密密层层,高大的乔木蓊蓊郁郁,小路便在其中蛇行,时隐时现。

潇水和湘水在萍岛汇合后,就是湘江。江水碧透,江面开阔,两岸乱石林立,犬牙差互,时有行舟往来。江水击打河岸,訇然有声,在石罅里形成浅浅的漩涡。水中丝藻摇曳,随波飘荡,那是怎样的一江绿呢?偶尔有黑色的大树蔸斜在岸边,增添了一些古意。每隔百余米就有一个天然的码头,泊着一两艘小渔船,船上无人。正是春季禁渔时间,人与鱼繁衍生息,都闲着呢。

不经意来到世外桃源,心情有点小雀跃。院子隐藏在绿荫深处,清幽,恬静。鸟语,鸡鸣,不绝于耳,偶尔也可以听到犬吠的声音。举目,满山都是绿,从山巅泻下来,绵绵不绝。小路,只如绿叶中的一根叶脉,人行其中,只感觉是绿叶上爬行的一只小虫子,那绿,是入心,入肺了的。

很少看见花,只偶尔见到几丛荆棘绽放的白色小花,几簇黄色小野花,桑树却出奇的多,到处都是桑葚,青的,红的,紫的,无人采摘,落了一地的紫。路旁的枇杷,也挂满了黄金果。原来做山野之人是这样的好,春日山中行,即使无粮,也是不会挨饿的。采桑葚,吃枇杷,快意!快意!

一座野庐,几亩薄地,买舟江湖老,原来这才是富贵闲人。江里有鱼,岸边有野果,山上有野菜,那竹笋,是多如牛毛了。

山中杂树丛生,早就是原始森林了,密密麻麻,人是很难钻进去的,其实看看就好了,那满眼的绿,就满心欢喜了。这时才知道柳宗元发现小石潭时,为什么要满心欢喜地伐竹取道了。

逾往前走,逾觉幽深。山林也更静了,竹林更高大繁茂,弯曲着,遮天盖地,人行其中,仿佛行走在时空隧道之中。感觉自己真是穿越到了古代,清朝末年的商铺,豆腐作坊,木板青瓦,废弃的青砖青石房舍留下的断壁残垣,古老的石桥……这是清代古镇————老埠头。偶尔有田舍,有种地的农人,垂钓的渔民,闲适,悠然,自在。只数里,就俨然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现代文明在这里,无迹可寻了。

白音格力在《小径忽开》中描述:“山中人家,竹篱茅舍,野花绕园,出门山水绿,回家夜静云月低。一辈子走在诗里,活在画中。桃红梨白,菊黄枫红,春风花枝,秋水蒹葭。”不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吗?醉了,醉了!寻一江边小石,坐了,听水,听风,听绿,听鸟语鸡鸣、浮云流过。

最妙的是一座院子里,一株君子兰,开着几朵火焰一般的红花,无边的绿中,就这一簇红,更是惊了心,勾了魂。此时方知道“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妙境,不可言说的妙。那惊喜,仿佛是从亿万人中,蓦然回首,看见了千百年里寻找的那位佳人。我想当年,范蠡在江边看见浣纱的西子,不过也是这般的惊喜吧。

半日闲,江边行,我是醉倒在这初夏的绿中了。有山有水,有世外桃源,人生得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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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每个人的梦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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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梦,近而写不出梦幻般的文字。

一个夏季,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过了。

曾经,在未入春时,就翘首企盼,充满活力,期待着夏季的到来——因为夏天,能穿漂亮的裙子;夏天,能去溪边抓螃蟹;夏天,能听到知了的叫声;夏天,……

不是何时,丢失了这么多,没有了昔日的天真与可爱,唯一只觉得,这个夏季好热。或许,是不再有梦,也或许是不再年轻。所有的想象,都被现实一一击碎,它的坚持,让我明白,不能再做儿时的梦。

很难再保留住以往的那份纯真,有那么多,那么简单的感觉,都被渐渐遗忘。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这样一个习惯,每日,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捡一块特别的石头带回家收藏起来,摆在书架上,看着每一块形状各异的石头,就很开心。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谁把我收藏的宝贝给丢掉了。就如,丢弃了我一份很简单的快乐。

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找回来的,何况是我这样特别怀旧的人。每当有被遗落的事物,都会有些许的难过与失落,难以忘怀。总在某个地点,某个时刻,就会有淡淡的记忆,清晰的想起,如今。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每时每刻的经历都不尽相同,然,又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每个人都同样的开朗快乐?那么,一样也没有理由让每个人都落寞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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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众里寻伊千百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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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雁南下,景萧萧,落黄沙,独坐沏壶茶,沏成一夜灯下。而伊在几里外的人家,想着君,一针一线,绣着花。

此番伊人憔悴,君举杯,饮尽了风雪,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缘子决,几番轮回,你锁眉,哭红了梨花却唤不回,纵然青史已经成灰,君爱不灭。

云边河柳,赏花赏月赏秋香,彼岸垂钓,文人墨客笔下的离骚,好不惬意,我愿做一个随伊采菊东南下,依然见南山的使君,永远于春相伴,与清风翠竹相依,共赏花田月下,蝶衣起舞的精灵。伊曰:从此做一个在君身旁不离不弃的旋律,让君闻上千遍万遍,爱不释手地歌唱,伴着曲声与君共舞。

佛曰:千年的修行,换来今生的不离不弃,君于众人眼中,邂逅了伊的回眸,这一望,注定永世难忘怀,君愿参禅打坐一生,来换伊的唯美微笑,只因伊是君心中那最安静的阳光。若可,君愿买那一米阳光,送给伊彩虹烛光,彩虹画满了君思伊的点点滴滴,君是伊心中的大英雄,有一天会踏着七色云彩而来,与伊再续前世之缘,灵巧的伊,你是否愿再入君怀,做一个望穿秋水踏涟漪,永生陪伴的心上人。

晨霜攀黛瓦,抖落霜,冷了茶,抚琴欲对话,欲问琴声,初落下,弦外思念透窗花,而伊却什么也不回答。

此生,愿与伊做一对鸳鸯蝴蝶,我们和着春风吹向三月杨花,吹遍烟雨江南,江南一曲潇湘夜雨,将恋人吹煞得伤感淋漓,君深感江南夜雨,与伊古镇周庄弹琴对酒当歌,历历在目,似乎石板上还在回荡着那些年荡气回肠的绝唱,而如今,城郊牧笛声落在这座孤村,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是我们不变的依恋。

曾有人问君,如何为爱情,又如何叫情,君想把它喻为一个参禅的僧侣,庙宇、梵音、经书,他脱去华服,换上素衣,虔诚地拜在佛的脚下,在这里,他找到了归属,寻得了宁静。琉璃瓦、荷花池、禽之巢,他凝神细观,恍然如梦,在这里,灵魂得以安放,心神不再飘零。木鱼声声,是他在敲。这是一份超脱,一种灵魂的救渎,你我皆凡人,就有相思问苦,但当终了,一切皆是缘聚缘散,好聚好散,有一天当我们都悟出这个道理了,是舍则该舍。

君想对伊说,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就当我为遇见你埋下伏笔,若可,君愿重骑马背,以一马平川之势,平定天下所有战乱,还辽阔疆土一个和平的天下,君此生不做救世主,但愿今生拥伊入怀,琴箫合奏,谈笑,愉悦,欢快,激昂,和谐,幸福,美满,送予伊。

感谢伊将最美好的青春留给了君,其实青春就犹如涛涛不绝的江水,每当船笛声鸣起,逼近着江水涌向岸边,水流声冲击着岸边古老的江石,溅起朵朵浪花,似乎鸟儿也被这大自然的旋律打动了,张开翅膀,掠过江面,时而低飞,时而溅水,君问鸟儿,君和伊的情怀是否会随着这江水涌浪一样,大江东去,一去不复返了,难道君和伊注定像喷洒在江面的阳光一样,金色的浪花,犹如星星点缀,但却昙花一现,过眼烟云。其实,没有伊的日子,君习惯了忧伤,习惯了寂寞,如果没有伊,没有过去,君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把最好的给伊,如果没有你,君在哪里,又有什么可惜,反正一切来得突如其来,让君是那样的措手不及。

繁华三千如东水,君只取一瓢,来了解,只恋伊化身为蝶。伊发如雪,凄美了离别,君焚香又感动了谁,邀明月,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时,让回忆也皎洁。伊纷飞了眼泪,可知君的等待苍老了谁,红尘醉人,过往的岁月,君用无悔,雕刻这永世爱伊的碑文。

君问时光苍老了谁,可曾知道,除了伊,今生君邀何人将酒杯醉,一生情怀,如砂砾,伊若成蝶,君恋之,只愿将伊捧入手中,感知,细细入微,呵护备至,只恐一生没有享尽繁华,就要入眠,这一沉睡,就不知何时能醒来,若有来生,伊是否愿意再做那枫叶上翩翩起舞的精灵,倘若只有今生,君愿再不踏入红尘战事,为你在悠然南山中,盖一座庭院楼阁,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此琴箫一曲,此曲绝响。

伊,君追你在花香田园,那里有蝶衣伴舞,开满了一大遍的满山油菜花,像你的美丽笑容的颜色,灿烂而珍贵。君寻你于牡丹花丛,你说,牡丹我不爱,只爱这花香七菊,爱菊的清新典雅,却有不失雍容华贵,闻之,气美;赏之,色香;观之,品味。君思你在江南烟雨,你若那飘舞雪花,白色的气质,纯洁伴白,君上前为你撑伞,你欲抚琴弹奏江南小镇,君枕着小镇的恬美和你的琴声,静静入睡,思绪在飞舞,将白日的疲惫留给风浪去消酌。

一生就一次,只为伊去奔波,不求结果,不求美满,哪怕是不完美的一次,只怕你并不爱恋君,即便如此,君亦愿一生随你漂泊,随你浪迹天涯,将离愁哀怨统统抛去。只愿伊此生不嫌山高,不嫌水浊,不嫌君贫,不嫌离愁,陪着伊赏花,赏月,赏风景,看尽天下美丽,阅尽世间万卷,淘尽万千风雪,最终,闲庭沏茶,对月吟诗,人生美事,无怨之。

可曾想,伊总在君喜欢时出现,不喜欢时就梦里飘红,君明白,心若静,美若兰,伊若愿之,怎肯只在梦里出现,梦完即失。琴弦断了,枫叶落了,缘也尽了,你也走了,爱恨起落,故事经过,只留下我,清风折柳,风不停留,何苦惹来摇晃灯火,轻解红尘面对着,随我摆渡,离岸东流,再回首。

如有有一天,伊倦了,腻了,烦了,再归来,还记得那一曲,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伊人还在灯火阑珊处,那时伊还是否愿意做一个,雨大到君看你不见,却独自为君撑伞的那个枕边人,请记得,你仍然是君心中最完美又安静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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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又忆学艺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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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塔河办事,偶然碰到了当年的同事,闲聊之下才知道,他现在做监理,冬天的时候,有几个月的空闲,一年差不多有七八个月在外面东奔西跑。监理,应该就是公路修建的监督管理吧,这个我也不太懂,也没细问。许多事情就是如此,打听多了,反而不太好。

汽车队最红火的时候,有一百多名员工,其中就有我和他。汽车队不光有运材车,还有大板车和大客车,为汽车服务的还有好多班组。我和他就在一个班组。

综合班是三个工种合并在一起而得名,钣金工和电工,其中电工又是两样工作。他的工作属于直流电,最主要是给汽车电瓶充电,最细致的活要属于汽车线路的维修与保养,对于这项工作,他也是半吊子。因为太细致,还有师傅保守不想教,还有就是年轻贪玩没耐性,诸多原因搅合在一起,半吊子也属于平常。

我们综合班工作环境不好,尤其是我们的工作间,一股辛辣的硫酸味,还有隔壁的电石味搅合到一起,是个什么味道就可想而知了。我们的工作间是废弃的车库改建的,举架很高,烟熏火燎的,物品摆放也杂乱无章,总给人一种破败感和沧桑感。

电工也属于两个系统,强电和弱电,全车队四个人,三比一,我自己独揽强电,整个车队三十多台设备,都归我一个人维护、检修、保养。电工这个活是什么概念呢,好人不想干,赖人干不上,玩笑讲,不在二五眼之上,也不在二五眼之下,我属于正在二五眼上。这说明什么问题呢,细想一下,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人情世故。这个活不是谁想干就能干的,要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做后盾。电工属于技术工种,想钻研的话就是学无止境了,要是想混,也必须有能混得下去的水平才行。我属于混的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眼前的活计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当初没去机关,而选择这个职业,为的就是清闲二字,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胸无大志吧。不过,这个职业也不错,逍遥,令人羡慕,自己也觉得脸上光彩。

学艺是要有先决条件的,要有师傅,师傅还要肯传授知识,自己还要有悟性。说实话,我没有师傅,我身上有的那一点点技术,都是我偷来的。偷嘛,也不丢人。

当初调到电工班的时候,就是一个值班电工,最大的技术要点,就是拉闸合闸,说句难听的话,绑快大饼子狗都能干。无论是谁,都不会甘于现状吧。电工班的班长叫宁平林,工作正在调动中,三个月之后就走了。那个时候宁平林就说:“我不能收你做徒弟,会耽误你学技术。”

不收就不收吧,反正也不影响工作。宁平林还算够意思,有工作的时候都叫上我,他做我在一旁看,或者他要我做,他在一旁指导,他的几个徒弟就在一旁闲逛,三个多月时间很短,就是宁平林想教给我什么技术,也只是能望见门坎而已。因此,宁平林所说的不收我做徒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后来,我真的想拜师,就连礼品都准备好了,我想拜师的这个人却说我拜过师傅,坚持不肯收。通过这件事,我算看清了什么叫做门户之见。

我和他多少还有一些渊源,他和岳母同姓,认了本家,我还要尊称一声舅舅。我总是觉得,对人的称谓,都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起码我自己是这样,我不知道的是,我在称呼他舅舅的时候,他心里会是什么想法,谁都无法走进另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电工班承揽全林场的电气安装,维护保养,(除了有电工的单位)工作不算多,就是有工作,他也不会叫上我,为什么?还是门户之见。说起来,我也是死皮赖脸的,不让我去,我偏去,我可以不干,我去偷。这些都是一些简单的工作,一看就会,也没什么技术难点。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就去请教书本。书中自有黄金屋嘛。

在电工班的那几年,真的没有学到什么知识,就是掌握一些最简单的电气安装。使我感到为难吃力的,还是我调到车队去独当一面,那个时候真的是艰难。接触的东西多了,需要学习的东西也就多了,疑难问题也就会接踵而至。汽车队的电气设备多,而且繁琐复杂,那就不是简单的电闸和电机的问题了。对于点动式控制按钮,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还必须去安装,似乎有强人所难的味道,那是自己的工作,会与不会都要上。人们都说:不耻下问。这话很对,做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有的时候,你就是不耻,也无处去下问,这就是门户之见。那一年的时间,我基本上都穿梭在所有我应该工作的现场,对照书本,研究线条、触点,在心里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是这样,可不可以有其他的方式。

我以往接触的都是触动式控制开关,对于点动式那是十窍通了九窍。赶鸭子上架吧,谁让你自己独挑大梁呢。学问就是一层窗户纸,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捅破,敢不敢捅破。触动式和点动式正好南辕北辙,明白这个道理也就不是难事了。

我不喜欢门户之见,也不愿意有门户之见。老话讲: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或许就是门户之见的最根本的结症所在。这种情况也是有的,那是极个别现象,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会看见。我不怕,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善待他人也就是善待自己。给别人一条光明大道,你得到的是整个天空。何乐而不为。

门户之见是一个很害人的东西,古往今来都是如此,我想,那些“大家”之所以成为“大家”,就是远离了门户之见的束缚,博采众家,取长补短,才会使自己的眼界更开阔。为什么会有门户之见,说白了还是有一己私利在里面。

学技术,那是最严谨的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存在运气在里面。就像阿拉伯数字一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张冠李戴是要出大事故的。

关于门户之见尚有很多,门当户对也不仅限于男女的婚姻问题,在结交良友上,也存在这种惰性思维。就拿姻缘来讲,门当户对是否就能演绎出幸福人生?答案是肯定的。门户之见所派生出来的悲哀,让人欲哭无泪。

车队的队长叫张文甲,中专生,机电专业,科班出身。我在电工班的时候,他是机电股长,我的老领导,后来调到车队做队长,把我也调过去了。我在电工班属于混混,半瓶子醋都没有,到车队这里独当一面,自知很难胜任,不是有抵触情绪,而是有自知之明。胆怯,力不从心,这种情况一般人都会遇到过。我是不甘心做混混的,也就来到了车队。就在我最难的时候,张文甲悄悄找人来帮忙,那个时候我都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我知道,这是一种情份,一种无声的关怀,我懂,我没有说,我不是喜欢把感激的话儿挂在嘴边的人。都说:好马出在腿上,好人出在嘴上。或许,我就不是什么好人吧。挺耿直,傻呵呵的,很平常的那种人,掉到人堆里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写这篇小文的时候,张文甲早已经退隐江湖多年了,六十刚过一点。

三人同行必有我师。张文甲之于我,宁平林之于我,虽然没有师徒名分,那份老大哥般的关怀,我始终铭记。原计划是想写一篇钓鱼的趣事,写着写着就变成了这样,信马由缰吧,心随笔至,笔由心生。至于文章的名字,还要思量。

人生会有许多个转折,每一个转折,都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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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时光依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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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都有那么一些孩子气,谁都不愿说因为害怕就放弃。

—— 题记

不要忘记小时候的约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哪怕有人说你太天真不切实际。

走进旧时光,掀开记忆的库存,一一拾起昔日的微凉,直面惨淡的过去,即便那早已物事全非。串起老光阴的绳索,去攀爬长满绿油油的青苔的荒墙,让屋顶的风划过记忆的末梢,再把湛蓝的天空仔细地端详。怀揣着最初的向往,以梦为马,飞向云端。撷取天际的云彩,为儿时的梦一一着色。那璀璨的霞光,就用作梦想的裙摆,因为有人说上帝是个女孩。

提起水桶,站在古井的边缘,让手中的颤抖沿着绳索掉进井底。那时候,总是不懂,为什么夏天的井水是凉的,而冬天的井水却又是暖的?

梦里,还悄悄地藏着儿时的深情。那个给我讲故事的老奶奶,早已不存在人世。我想,她的坟前一定是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妖娆得让人看不见她生前的孤寂。她是一位半身瘫痪的老人,记忆里,我只有五六岁,而她已年过八旬。那时,我和她的曾孙女就这样提着高脚木凳坐在她面前,听她讲吃人狂吃小孩,以及吃小鸡仔的故事。那是我们百听不厌的故事。一座偌大的瓦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即使是在大白天,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时候也会心生胆颤。

老奶奶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那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一个说书的人。然而,昏暗的瓦房,总会不时地让我觉得害怕,特别是在雨天。一旦下雨,镶嵌在瓦屋中间的那块和瓦片一样大小的采光玻璃便不起作用了。唯有开灯,50瓦的白炽灯使得老奶奶的房间多了一些光晕。在这样下着雨的时刻,我便喜欢仰着头去凝望那块被雨水洗漱的采光玻璃,总是望得出神。而老奶奶的曾孙女,即是我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她总是蹲在昏暗的一角去玩泥沙,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我们称那是做饭。那一角落里,堆满了我们心爱的玩具,不外乎是一堆大大小小而又形状不一的贝壳。

长大以后,我才明白,那些让我们玩得乐此不疲的贝壳,正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至少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们尚且还不知道洋娃娃的存在,而那一处最安静的角落,却是我们童年时期最喜欢呆的地方。

沿着风留下的痕迹,仍能亲手触摸的依旧一座闪烁着老光阴的瓦屋。

对于一个世纪而言,五十年或许不算长,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五十年已是一生。那一座瓦屋,承载了我十岁之前的全部记忆。然而,它于这片记忆能及的土地上已经存在了五十年。如果,我不能活得太长,或是因悲观厌世选择了却余生的话,那么五十年真的就是生命最终的定格。但是,生命里本是不存在如果的,那么只好聪明一点不要这些假设。

生命早描定了它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美丽的想象。才女林徽因曾经这样说过。仿佛,是眨眼的一瞬就到了第二个十年的年纪,不得不感概白驹过隙,老光阴依旧。

奶奶的瘫痪,年过八旬。这样惨淡的画面,成了我十岁之后的最疼痛的记忆。她仍旧是住在瓦屋里,靠着回忆以度余生。同样的生命剧本,我作为观众,看了第二遍。只是与此不同的是,我褪去了童稚,换来了更多的恍然大悟。在那个未谙世事的童年里所有不曾理解的问题,在长大之后都有了固定的答案。

走进那座瓦屋,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除了对逝去的童年满怀深沉的怀念之外,我真不知道是否还能对此怀着别的感觉。那一砖一瓦都曾让我笑过而又哭过,对于童年生活的艰辛,长大是那时候最真切的渴望。可人,总是在失去某种东西之后,才真正懂得如何去珍惜。

大抵,人都有那么一些不甘愿服输的孩子气,不能说因为害怕就放弃。我终究要明白,这一座因饱经风雨而满目苍夷的瓦屋,曾经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温暖的港湾。同样的道理,回忆难免泛着旧时光的微凉,可老光阴依旧能予人温暖。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后的那一片阴影而拒绝那一缕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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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为你亮着盏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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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的婚姻走过了十五个年头。

她下班晚,总是他做饭,她洗碗。

她每晚走到楼下,总会仰望她的家。厨房的灯亮着,她的心异常温暖。

她总是快步回家,放下包,一头扎进厨房,帮他打个下手。

做饭的间隙,他和她通常啥也不说,他有条不紊地做饭,她静静地看着他做。

他胖,夏天,他在厨房挥汗如雨,她帮他递条毛巾,他随手擦一把。一顿饭做下来,毛巾湿漉漉的。

他喜欢吃辣、吃咸。她吃不了。他做的菜就不放辣子,口味清淡。

她会为他买些辣酱,他大口地吃着,很过瘾的样子。

他做了十五年饭,她洗了十五年碗。

有一天,他对她说,他想换个工作。她尊重他的选择。

工作在外地,他每半月才能回家一次。

她走到楼下,厨房的灯不再亮了。她的心空落落的。

她回家,手忙脚乱地做饭。做饭真累啊,她想。

她吃自己做的饭,食不甘味,总赶不上他的味道。

假如他不去外地,该有多好!

他为啥要去外地呢?她边洗着碗,边想。

也许,他做饭做累了,他是不是也想尝尝她做的饭呢?也许,只是为了让她回味这十五年的做饭光阴?也许,什么都不为,那只是他的命运。

厨房的灯不再亮了。但是他在厨房忙里忙外的样子,却在她的记忆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是的,他做饭的样子,在她的心里,真切起来,明亮起来。

那是一盏不灭的灯。

和煦的灯光,暖暖地照着。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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