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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仪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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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书店看书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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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21日 晴

难得今天妈妈在星期六休班,我开心极了,妈妈今天要带我去新华书店,我早早的吃完饭,迫不及待的想去书店看书了,可是外边的天气骄阳似火烈日当空特别热,所以我们只能下午去了,我很失望,我在家里写作业,一共有语文,数学,英语,三种书,一张写一页,写完后我们就吃中午饭了,中午饭吃完我们去书店看书了。

首先,我们坐30路车,到一个大超市再往右走,就到了雄伟壮观的新华书店了,到了里面我才知道这不仅是书店还是商店。

我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书,我看的书,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没看完,书里讲了一个小孩在暑假里做了坏事,被老师批评了……我正看的津津有味时妈妈就叫我回家了。

我们回到家,我想,今天肯定是最开心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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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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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读过的有许许多多,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等等。其中很多文学作品都特别的优秀。今天,我也要向您推荐一本好书,它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从小时候看的绘本、白话文版到现在看的文言文版,令我最着迷的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文言文版。原版书籍初读时虽有些生涩,但贵在它的情节描写十分详尽,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尤其是大量的语言、外貌、动作描写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比喻、拟人、古诗的引用在文中作者也是信手拈来。

《三国演义》是一本明清时期的小说,他的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如三英战吕布、连环计、三顾茅庐、草船借箭、赤壁之战等等。拜读过后,虽时隔已久,但各种惊心动魄的场面仍让我历历在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三英战吕布”:吕布率领大军,打的曹操节节败退。再一次对阵时,吕布又连败好几位将领,面对如此勇猛的吕布,战士们胆战心惊,最后还是由刘、关、张三兄弟联手上阵,与其大战了百十回合,最终才打得吕布驾着赤兔马仓皇逃窜。

成王败寇!关羽的忠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刘备的不耻下问……我为书中的英雄们时而肃然起敬,时而抚事叹息;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又是悲伤至极……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国演义》,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后,您是否也喜欢上了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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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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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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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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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演义》。它里面讲了很多有名的人物和故事。我为什么喜欢看这本书呢?下面我就来跟你们讲一讲我跟它之间发生的故事。

那还得从我二年级说起。我小时候很喜欢万打仗,就连现在还喜欢拿个棍子当枪,用硬币当兵。自己打起仗来。我每天都在看打仗的电影,特别是八路军打小鬼子的片子,有时看入了迷,就也哪起“枪”来,对准小鬼子打起游击来。有一次,我在看点电视,无意中我看到江西卫视有《三国演义》我觉得好奇就调到江西卫视看起了《三国演义》。没想到我看入了迷,我从上午义直看到下午,直到奶奶叫我去吃饭,我才依依不舍的关掉电视。从此,我就喜欢上了它。我每天都要跟爸爸妈妈谈《三国演义》。最后,妈妈看我实在太喜欢它了,就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的书。我看到后一蹦三尺高,抱着妈妈亲了又亲。每次放学回家,我都要看几篇。时间长了,我也养成了习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用他的聪明才智击退了很多敌人,还占领了很多城,我真佩服他。

看了《三国演义》我的启发是做人要做一个心胸大度的人,不要做个心胸狭窄的人,要不然气都会被气死的。《三国演义》很值得一读,相信你看完以后也会受到很多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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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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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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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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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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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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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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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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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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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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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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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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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你推荐一本好,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雷锋。

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闪光的名字;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

这本书写了雷锋从出生到去世,以故事的形式,在现了雷锋短促而又伟大,平凡而又美丽的一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雷锋的那崇高的品质,他的一生是那么短促,却又哪么丰富、美丽、充满光辉。他的一生是艰苦的一生,也是战斗的一生!

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

“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

“自己辛苦一点,多帮助别人做点好事”。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线的······”

在他留下的数百则日记里,不仅真实地记录着他在新中国的阳光下走过的战斗里程,也写着他崇高的人生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生活准则。雷锋在世上的时间虽然短促,但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他的精神,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这些美德的代名词。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大江南北开始了新的生命。

建议你去读一读记住雷锋这个闪亮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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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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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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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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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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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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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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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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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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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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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岁月,字里乾坤。以后的日子,倘若无人相伴,亦不寂寞。——题记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培根说:“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程颐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爱读书,我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趣事!

费力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了《哈利·波特》,我便央求着老妈买下来,可老妈不同意,说:这书一共有七本,给你买一本你肯定还会要其他几本,要集齐【哈利·波特】这七本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还要上班,我可没时间三天两头的来书店看看到货了没!“我非常苦恼,可却没有办法。突然,我灵机一动,对老妈说:”妈,你不是没有时间吗?我有,我来看书店到货没,到时候你帮我付钱就可以了。”“行。”老妈一听,痛快的放了话。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窝在书店里,早上去一趟,到中午吃饭是再走,下午一吃完饭,立马又去书店。就这样,辛苦操劳了六天,终于集齐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七本书。

偷偷看书

有时候,我看书看得入迷,连上厕所都带着书看,但日而久之,老妈知道了,j就不让我去厕所看书了,我也不丧气,我在晚上拱到被子里拿上我的手电筒,抽出了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犹如一位航行者,驾着一叶小舟,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完全沉浸在我的“书梦”里,根本就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眼皮有点沉,猛抬头,发现现在已是凌晨两点钟了。我知趣的合上书,开心的睡着了。

读书之悟

当我因失败而迷惘无所是从时,书,会告诉我:“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恐惧而畏缩不前时,书,会告诉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因成功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这个假期,我将与书为伴,体验书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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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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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间破屋子里,有一本魔法,是一位善良的魔法仙子,名叫娜娜,她一直在寻找善良的人继承这本魔法书。

这本魔法书的魔法很特别的。要是心怀不轨的人,拿到这本书,动了歪念头的话,就会天打雷劈的;要是心地善良的人,拿到这本书,只要对着它许愿,魔法书都会帮忙实现。可是,破屋子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娜娜仙子就请她的墙朋友帮忙,在墙上粘贴宣告。

接下来的几天,来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娜娜仙子也把破屋子变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面遍地的珠宝首饰。第一天,来了一位贪婪的猎人,他一进去这间房子,就被珠宝首饰所吸引,迫不及待地装了一袋子的珠宝首饰,准备就走。这时,娜娜仙子使用了暂停魔法,把猎人准备拿走的珠宝取下,然后施法把猎人给踢回家了,而且施了消除记忆的魔法,让猎人忘记这里的一切。

第二天迎来的是农夫,第三天迎来了商人,第四天,第五天……纷纷迎来了音乐家,舞蹈家……可惜的是,他们跟猎人一样,都被珠宝首饰给吸引了,一进门就忙着装珠宝首饰。一个个落得跟猎人一样的下场,被娜娜仙子施法送回了家。

就在娜娜仙子失望至极的时候,娜娜仙子叹着气,自言自语地说着:“唉!怎么那个人还不出现呢?难道这世间就没有善良的人了吗?”响起了几下敲门声,有位姑娘一边推门而入,一边喊道:“请问有人在吗?我听说这里有魔法仙子,我有事相求。”话刚说完,姑娘看到满屋子的珠宝首饰,可是她并没有被吸引住,而是一直在东张西望,寻找屋子的主人。就在此时,娜娜仙子便现了身。姑娘忙不迭地请求娜娜仙子:“仙子,请您帮帮忙!我婆婆生了很重的病,求求您救救她。”姑娘刚说完,娜娜仙子脖子上的项链,霎时发出万丈光芒,特别耀眼。娜娜仙子用手摸了摸项链,心里想到:我终于等到魔法书的新主人了。娜娜仙子走向姑娘:“善良的姑娘,我是娜娜仙子,请跟我来!”姑娘跟着娜娜仙子来到魔法书面前,魔法书好像也感应到了姑娘是个善良的人,一下子也发出了万丈光芒,刺眼极了!光芒过后,娜娜把魔法书交给了姑娘。姑娘一接魔法书,连忙许下心愿:“魔法书,请求您救救我的婆婆吧!让她消除痛苦,健康长寿。”语音刚落,魔法书就散发出一道道光芒。眨眼间,小姑娘回到家里,看到婆婆竟然不药而愈。从此以后,姑娘跟着婆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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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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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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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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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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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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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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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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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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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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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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