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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合集20篇】

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语文素养的要素包括语文知识、语言积累、语文能力、语文学习方法和习惯,以及思维能力、人文素养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知行合一,前路可期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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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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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获悉,由槟榔谷景区联合中国摄影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醉美槟榔谷”全国百万摄影大赛将在8月19日正式启动,奖金总额达到百万元,这是槟榔谷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规模空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此次大赛活动的主题为:“寻找醉美槟榔谷精彩画面”。据活动主办方介绍,摄影大赛时间从8月19日起至12月19日止,摄影素材均应围绕槟榔谷优美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海南民俗文化等方面进行取材。通过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挖掘槟榔谷景区的优质资源,全方位展现槟榔谷的旅游文化风貌,提升槟榔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活动将吸引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新浪海南、新浪微博、海南日报、中新网海南、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天涯社区等数十家媒体对摄影大赛进行全程推广。

本次大赛设置专业组和网络组两个组别,专业组分为人文风情、自然风光类,网络组评选不分题材,各组奖项设金、银、铜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名额达到283个,最高奖金 5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专业组12月19日止截稿,网络组截稿时间定于11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31日公布大展结果、优秀作品巡展。2016年1月1日举行盛大颁奖晚会。参赛作者投稿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应的说明,详情查阅全摄影网、新浪海南(http://hainan.sina.com.cn/other/zt/blgsyds/index.shtml)、槟榔谷官网,了解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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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诗意梓州美丽三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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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三台悠久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风光,用全新视角展示三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举办“诗意梓州美丽三台”摄影大赛,现诚向全国征集稿件。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三台县委

三台县人民政府

承 办: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

四川画报社

绵阳市摄影家协会

三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大赛赛程

(一)投稿阶段: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展示阶段:2018年4月至5月。初赛入选作品在“画说四川网”、三台新闻网、“四川省三台县”官方微信等平台进行专题展示。

(三)终评阶段:2018年6月底。开展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评出获奖作品,举行颁奖仪式。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3名:奖金10000元、证书、奖杯

一等奖5名:奖金4000元、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2000元、证书

三等奖30名:奖金1000元、证书

网络人气奖、入围奖各50名:奖金500元、证书

最佳创意奖、最佳角度奖、最佳人物奖各10名:奖金6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证书。

所有获奖作者将成为四川画报社签约摄影师。

四、参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人员均要先填写报名表(附件)方能参赛,报名表可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stsyds@126.com;或将报名表报送、邮寄至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组委会将适时组织参赛人员进行多次集体采风创作,联系人:黄小明 杨莹;电话:13795774027 0816-5338107。

(二)参赛作品以反映三台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工农业发展、城乡建设、脱贫攻坚等内容为主,拍摄时间限2016年10月1日以后,每人最多可参赛10幅作品。作品投送分网络征集和现场征集。参赛人员可直接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santai.scpo.cn/)上传作品;或将作品发送大赛官方邮箱stsyds@126.com,注明“诗意梓州 美丽三台”摄影大赛;还可以直接将作品报送、邮寄至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已在其他影赛影展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需注明获奖名称及赛展等级。

(三)参赛作品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仅限在原始作品上进行色彩饱和度调整、画面剪裁。作品规格为JPG,照片长边3000像素以上,大小3M以上,不得加字、加框,作品的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jpg”。

(四)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政府公益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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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宁海古村落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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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自西晋太康元年建县,有着17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许家山、龙宫、清潭、西岙、力洋、东岙、梅枝田先后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加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前童,古村落群资源丰富。今年宁海又被评为中国古村落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特举办“宁海古村落摄影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宁海县文联

承办单位:宁海县摄影家协会、宁海县潘天寿艺术中心

一、活动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8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 奖金15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入展若干名 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备注:一、二、三等奖获奖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

三、参赛须知:

1、作品题材:必须是宁海古村落为创作题材,而且要标注哪个村落,取景可以是村落全景,院落弄堂,青砖乌瓦,小桥流水等古村落元素。

2、作品要求:本次比赛收电子稿或邮寄,电子稿边长为1000像素,邮寄作品印成10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幅—8幅),数量不限。投稿时请在作品中注明标题、村落名称、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对于获奖的摄影作品,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品质达5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5、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广告等用途,不另付稿费。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6、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7、凡获奖、入展作者,作为加入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投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齐丽丽 65554605

投稿邮箱:281932633@qq.com

邮寄地址:宁海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10号(宁海县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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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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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河南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和新华网河南频道联合举办“首届河南高校影像文化节暨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以此为契机,鼓励广大师生用镜头来表现生活,用镜头来呈现经典,用镜头来诠释人生。

本次摄影大赛旨在为河南高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和分享影像的平台,希望高校师生用摄影的方式记录下身边的美好瞬间,在比赛中提升自我,展现文化追求与创作才华,诠释影像的力量。希望高校师生不仅用眼睛欣赏视界之内的美好,更用心灵体察视界之外的人生,鼓励高校师生发散思维,突破束缚,锐意创新。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承办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郑州和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河南库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报豫览影像

二、征稿日期:

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赛段,共4个赛段。每一季度最后一日为本季度比赛截稿日期。

三、征稿主题:

面向全省征集能够充分反映高校师生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高校发展新貌的优秀摄影作品。

四、作品设置:

每赛季设优秀作品50名。

年赛产生一级佳作4名、二级佳作10名、三级佳作16名。

优秀作品获得者每赛季不得重复,年赛佳作作品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细则:

1、本次比赛限河南高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参赛类别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中,甲类为相机摄影类,乙类为无人机航拍类,丙类为手机摄影类,丁类为VR及微视频类。

2、参赛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作者的学术思想和审美追求。

3、参赛作品须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内涵,能较好地表达作者的生活感受和创作理念,具有创新性。本届大赛限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佳作及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凡佳作及优秀作品,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含有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8、主办方对此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甲、乙、丙类作品投稿方式:

本届比赛可报送单幅和组照作品。每季每人每个类别最多投稿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并附文字说明。参赛作品直接报送电子文件,单幅电子文件要求相机文件JPG格式5M以上,手机文件JPG格式1.5M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须以“学校-作者名-类别-《标题》-手机号”格式命名,例如:“郑州大学-张三-甲类-《校园春秋》-139××××××××”,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奖。

网络投稿邮箱:hngxyxwhj@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南第一届高校摄影大赛投稿)

2、丁类作品投稿方式:

作品时长:30秒—30分钟。作品格式:MPEG-4,要求提供高清的视频文件。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学校名称。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行知楼6016

七、联系方式:

睢媛媛 电话:13939010614 0371-65582852

郭 浩 电话:18538771779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新华网河南频道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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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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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迷小编为您分享了一则“杨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征稿启事,大家快来参加吧!

“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 秋去春还双燕子,愿衔杨花入窠里。” 这首诞生于北朝时期的诗歌名篇《杨花词》(又名《杨白花歌》),是北魏太后胡充华为思念情人杨华而作,其情思切切,哀婉动人,流传千古。爱情是人类最永恒的主题,为了充分展示当代爱情诗的优秀成果、进一步繁荣爱情诗创作,《飞天》杂志社拟与胡太后故里相关单位联合举办 “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

《飞天》杂志社、镇原县委宣传部、庆阳市作协。

二、承办单位

镇原县文联、镇原县胡氏文化研究会、镇原县人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征稿范围

国内外华语诗人及文学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以爱情为主题,总行数在300行以内的最新原创新诗,每首不超过30行,谢绝在正式报刊发表过的作品参赛。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评奖办法

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作家、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飞天》杂志及其微信平台公布。

七、活动成果

1.《飞天》杂志将以专辑的形式集中推出获等级奖和部分优秀奖的作品。

2.本次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结集交由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同时向参赛者每人赠送一册。

3.评奖揭晓后,于2016年中秋节期间,由《飞天》编辑部、镇原县委宣传部、镇原县文联联合在甘肃镇原举行隆重的颁奖大会,邀请著名诗人、作家、评论家和获奖代表出席。

八、参赛须知

1.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刊登和结集出版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2.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谢绝一稿多投,作品文责自负。

3.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4.参赛作品整理为一个word文档,电子版请务必在稿件主题中注明“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赛”字样,发至ftwxs@163.com;

纸质稿件邮寄到:730000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飞天》编辑部“杨花词杯“全国爱情诗大奖赛办公室收。

稿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个人简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飞天》文学月刊编辑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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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兰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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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进一步实施“黄河之都·金城兰州”地域文化建设,打造兰州市各艺术门类的品牌工程,经市文联会议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单位:兰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评审委员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兰州市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或兰州地域相关诗词联赋。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二个部分。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4尺整张以内(136cm×68cm),一律为竖式。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附注: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入选作者免收装裱费及出版费用(展览结束后退作品)。

三、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四、展览时间

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拟定于2015年10月在兰州举行,届时将展出入选作品100件。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兰州市第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本会会员的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兰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征稿期限

从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兰州市五泉西路29号兰州市文联市书法家协会809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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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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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因旅游建市,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其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风光以峰称奇、以谷显幽、以林见秀。其间有奇峰3000多座,如人如兽、如器如物,形象逼真,气势壮观。峰间峡谷,溪流潺潺,浓荫蔽日,有“三千奇峰,八百秀水”之美誉,是举世闻名的世界自然奇观。张家界不仅拥有世界一流的旅游资源,而且具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文化、独具风情的民族文化、充满传奇的红色文化和世界一流的生态文化。

为了展示张家界秀美的自然风光,挖掘张家界悠久的历史文化,歌颂张家界花团锦簇的现代生活,张家界市文联与《星星》诗刊杂志社联合举办“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文主题

来稿必须以张家界为主题,或歌赞美张家界的自然风光,或挖掘张家界的人文历史。

二、征文体裁

新诗。首数不限。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以匿名方式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5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1000元;以上奖项均不空缺,且为税前奖金。优秀奖20名,赠送《星星》(上旬刊)全年12期。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以本地收到作品时间为准,请自行算好投寄时间。

五、投稿方式

可选择邮寄或电子邮箱投稿。来稿请寄:610012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星星》诗刊“走遍全世界,还是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征文办公室;电子邮箱:xxskzwds@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张家界全国诗歌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六、作品出版

所有获奖作品(等级奖)将在《星星》诗刊上刊登,不再另付稿酬。

七、注意事项

所有来稿须是作者最新原创作品,且不得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过,若有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并在刊物上通告批评。来稿请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真实姓名等。

张家界市文联

星星诗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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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大兴安岭“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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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展现天门景区的秀美风光,加大天门山景区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同时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加格达奇林业局、大兴安岭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加格达奇林业局

协办单位:大兴安岭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天门山”风光摄影大赛

三、拍摄地点

天门山旅游风景区。该景区位于加格达奇林业局翠峰林场以西4.5公里处,总面积约1万公顷,主峰海拔700多米,是集旧石器时代岩画、湿地雾海观光、石林石海景观、寒温带代表性动植物资源观光于一体的生态旅游风景区。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8日~2015年9月17日

五、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二)评选方法

1.赛事采用数码作品参赛,不记名方式评选。

2.参赛者用abc……标记作品,每位作者上交主办方摄影作品10幅,其中参赛作品三幅用a1、a2、a3标记。

3.评委以五分制为作品打分。

4.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颁奖时以图版形式展出,并在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日报发表。同时,在大兴安岭电视台展播。作品赛后由加格达奇林业局党委宣传部保留存档。

(三)评选要求

1.完全是数字影像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由于条件所限谢绝胶片作品。

2.除作品外需向评委组上交raw附件。

3.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主办方拥有判定作品是否经过过度的编辑、合成等图像处理的权利。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使用宣传的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负法律责任。参赛作品不退稿。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投稿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及作者联系方式,作品请送至加格达奇林业局党委宣传部。

2.截稿时间:2015年9月17日

3.咨询电话: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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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妇幼梦、健康梦”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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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摄影大赛暨征集活动围绕“妇幼梦、健康梦”主题,由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和钦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妇幼梦、健康梦摄影大赛》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承办单位: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

(一)创作作品可以是记录钦州市妇幼保健工作者日常工作中的场景,展现妇幼工作者博爱至诚、创新卓越和善待生命、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也可以围绕“妇女儿童的健康梦”专题进行创作,可以是母亲、是儿童,也可以是她们对未来生活的憧憬等。

(二)作品必须取材于钦州市境内,并说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共同勘察确认,否则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三)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不收市级以上摄影比赛(展)的获奖作品。单幅作品统一交边长为10寸(最长边尺寸)的照片;宽幅作品宽度不能超过8寸;组照为8寸照片,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

(四)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保证作品的真实性。

(六)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非商业性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制作。如未按时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八)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作者解释和承担责任。

(八)对进入钦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创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可以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领取参赛采风证,进入医院后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摄影大赛的作者,视为已经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启事的规定。

三、奖项设置和稿酬

1、特等奖作品1幅,稿酬3000元;

2、一等奖作品1幅,稿酬1500元;

3、二等奖作品3幅,稿酬1000元;

4、三等奖作品5幅,稿酬800元;

5、优秀奖作品50幅,稿酬200元。

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上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投稿地址: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

联系电话:0777-2396609

六、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016钦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梦、健康梦”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信息表

广西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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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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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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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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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以“生态珠海”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反映珠海的生态美、环境美,以及市民参与环保的热情。

二、主办单位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江晚报社

三、征稿对象

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共评选作品29幅。

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二等奖2幅,奖金1000元;三等奖6幅,奖金500元;入围奖20幅,奖金200元。

另设网络投票活动:网络人气奖5幅,奖金200元。

五、投稿要求

1、必须是取材于珠海境内的摄影作品,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2、摄影时间限2015年以后,鼓励新作。若是反映前后对比变化,旧照不限拍摄时间。

3、作品要标明作品名称、摄影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可以单幅或组图参赛,每位参赛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4幅,组照每组作品不超过6张(每一个组算一幅),比赛中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图片,大小要求3m以上,边长为3000×2000像素以上,不接受纸质照片。

5、本次大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凡参赛作品除可进行色彩、对比度和饱和度等调整外,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否则不予参评。

六、截稿日期

2016年8月22日-9月16日。

七、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晚报《拍客》邮箱:zjwbpk@163.com,邮件biaoti须注明:“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参赛作品。联系电话:0756-*******。

八、其它事项

1、大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2、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不得冒充他人名义投稿,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凡入选获奖作品涉肖像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珠江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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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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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长期历史任务。

2013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扶贫攻坚作为自治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并提出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首家合作银行,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认真践行对广大农牧民的庄严承诺,累放贷款超过110亿元,实现了“工程”对全区所有县域的全覆盖。

为了真实记录内蒙古金融扶贫工作,向社会普及并推广普惠式金融服务理念,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新闻摄影大赛

我们希望通过您的镜头,展现通过金融扶贫改变贫困地区人们生活的点滴,定格金融扶贫带给人们感动、喜悦、幸福的瞬间。

【参赛主题】金融扶贫·富民兴业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征稿时间】2015年8月3日——10月31日

【作品要求】

1.以金融扶贫富农为主题的经济生活、人文生活、致富故事、人物故事等题材的摄影作品,其风格与体裁不限,数量不限,创作时间为2013年11月以来至今,彩色与黑白均可。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作品不得加框、装裱。

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为组照或专题(不超过6幅)。并注明作品标题、图片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本次大赛不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永久使用权(不排除作者个人的使用权),可作为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制作海报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参赛作者提供的图片均需保证为原创作品,并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参与方式】:参赛作品请以电子版形式(jpg格式不小于3M、tiff格式不小于25M)投到组委会公共邮箱:jrfpsyds@163.com,请详细填写作品标题、作品说明、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在标题前方注明“金融扶贫·富民兴业”新闻摄影大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最佳人气奖(1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评选规则】

本次比赛从征集的作品当中选取30幅进入候选作品,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

评选标准:投票占50%,专家评审意见占50%。

投票方式:网站专题页面和微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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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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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和推广镇江旅游,展示镇江风光之美、人文之美、民俗之美,提升镇江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举办“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镇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凡是拍摄反映镇江市(含辖市区)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旅游景区(点)、历史遗迹、乡村旅游、都市娱乐、旅游节庆、特色餐饮、城市建设、生态环境、航空体育旅游季等旅游元素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地区不限。

四、征稿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20日止。

五、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分别设立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优秀奖30名,价值各300元奖品;入选作品60名;

获奖者个人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凡获奖、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不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含多次曝光)。

2、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单幅、组照(4-8幅)数量不限,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e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每幅参赛图片必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作品标题”,否则视为无效投稿;用网名、笔名投稿无效;同一作者不能易名多次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本人并向其调取作品大文件,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作品大文件发至指定邮箱,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4、主办、协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旅游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使用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5、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七、投稿方法

指定邮箱:zjlysyds@163.com

联系人:王瑞稼;联系电话:0511-*******

八、评选和结果公布

1、2016年10月下旬专家评审

2、评选结果在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上进行公示;今年11月上旬镇江旅游委官网、省摄影家协会网、江苏摄影通讯、扬子晚报等媒体公布获奖、入选名单。

3、颁奖地点与颁奖办法另行通知。

“茅山杯”镇江旅游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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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德美山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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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省体育彩票事业的蓬勃发展,体彩公益金在支持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体育彩票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载体,还承担着弘扬社会公德的责任,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俗良德,并展示社会发展成就,丰富体彩文化内涵,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联合有关单位隆重推出“德美山东”摄影大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齐鲁网、山东画报社、大众网。

二、征集内容

1、体育彩票主题类:与体育彩票相关,能够展现体育彩票品牌和社会公益形象,展示体育彩票为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反映体育彩票给人们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化的摄影作品(如彩票销售、彩票站点、公益活动、场馆设施、扶贫助学、济困赈灾、全民健身、奥运争光等)。

2、社会良俗公德类:符合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展现生活中尊老爱幼、尊师重教、互帮互助、无私奉献、真诚友善、见义勇为等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自然、感人教化、催人向上的摄影作品。

3、风光建筑类:能够展现山东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发展成果,全面展示山东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日新月异的建设成就等城乡风貌的摄影作品。

三、征集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真实客观。

2、参赛作品为JPG格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作品大小不低于2M ,边长不低于800像素。本次大赛征稿只限单幅作品,不收组照。

3、参赛作品须带有原始的EXIF信息,不得利用电脑技术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允许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总奖金11万元(税前),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一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10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25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0名 奖金各300元

五、参赛方式及要求

1、关注“山东体彩”微信,进入订阅号,点击右下方的“体彩活动”,选择“摄影大赛”进入大赛专题页面上传作品参赛。

2、每幅参赛作品必须附参赛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照片的简要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如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所填信息与作品内容不相符,则视为无效投稿。

3、截稿时间:2015年12月31日。

4、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

5、咨询电话:0531-82053018、82028956。

六、作品评选

1、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齐鲁网、大众网、山东体彩网、山东画报网等媒体公布。

2、凡不符合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优秀获奖作品将在《山东画报》刊登,并付稿酬。

七、特别声明

1、参赛者应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问题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在体彩宣传、活动、出版、展览等方面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3、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本活动解释权归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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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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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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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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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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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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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位于中原之中,是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许昌自古就以“一城荷花半城柳”著称,早在唐宋时期,城河中遍植莲花,曾经润莲城千载,因荷花被誉为莲城。近年来,许昌市大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形成了“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城市风光,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

为塑造传播许昌城市形象,提升许昌美誉度与影响力,主办方特举办“水韵莲城魅力许昌”全国摄影大展,诚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协办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分春、夏、秋、冬四季,以“魅力许昌”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许昌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特色产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本次活动采取分春、夏、秋、冬四季进行作品征集,时间跨度为一年。

总征稿时间:2016年8月—2017年8月31日(每季均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秋之魅”秋季征稿时间:2016年8月至11月31日;

“冬之韵”冬季征稿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春之光”春季征稿时间: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夏之荷”夏季征稿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每季选出100幅季度入围作品,四季共400幅。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20幅年度入展作品,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年度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年度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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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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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宣传乐清旅游,展示乐清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人文风情,特举办乐清市旅游风光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协办单位: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说明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2014年以来)在乐清市境内拍摄,反映乐清中雁荡山、灵山、淡溪范围内的旅游产品资源、美丽田园风光、自然生态环境、人文民俗以及城市乡村风貌等。

2.参赛规则

(1)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数量不限,组照认定为一张作品,一组组照组成照片最多为8幅。

(2)作品可以在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大幅度PS修改。

(3)作品投稿方式为电子稿件形式,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作品不加任何边框装饰。作品注明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并告知作者通讯地址。

(4)入选作品还需调用大文件和原始文件,不能提供者作放弃处理;因作品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作者自负。

(5)大赛举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非商业盈利之使用权(包含媒体宣传、画册、广告、宣传资料等乐清旅游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乐清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7)凡参赛者将视同认可以上条款;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投稿方式和截稿日期

1.投稿邮箱:928858726@qq.com

联系电话:0577-61880391(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截稿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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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多彩蓝田醉美玉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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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位于秦岭北麓、灞水之滨。这里水奇秀、风光旖旎;这里积淀深厚、人文荟萃;这里民风淳朴、生态良好。既有钟灵毓秀的王顺山、玉山;又有猿人遗址、水陆庵等众多历史遗存。特别是春暖花开之际,关中环线的玉山、九间房、普化等地绚丽多彩的春景美图,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桃花、杏花构成了一幅美不胜收的沁人画卷。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文化与生态的完美结合,造就了蓝田的独特魅力,使蓝田成为广大摄影家和爱好者艺术创作的宝库。为了充分展示美丽蓝田的山水之秀,人文之美,我们近期组织摄影大赛,现提出征稿启事如下:

征集主题:多彩蓝田 醉美玉

主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

蓝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玉山镇政府 九间房镇政府

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蓝田县旅游摄影协会

大赛组委会:(略)

大赛评委会: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委组成。

媒体支持:蓝田网、蓝田在线网、蓝田宣传微信平台、摄影家协会网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拍摄地点:关中环线蓝田段、玉山镇、九间房镇、普华镇沿线

参赛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是本次活动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得超过10幅。

4、参赛作品请用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B—5MB以内,并附上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5、大赛一律不收参赛费,大赛所有作品不退稿。

6、对于参赛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媒等方式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7、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准抄袭。

8、禁止本次大赛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参赛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并遵守上述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15名 奖金各3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文件投送到蓝田县摄影家协会

邮 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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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关于“春风税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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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的认识,生动反映我省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辉煌成就,展现我省优美风光、独特民俗文化艺术风貌,由河南省国税局、洛阳市国税局主办,河南法制报社承办的“春风·税苑”摄影大赛即日起启动。

一、作品内容要求

1.反映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成就;在促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效;

2.反映税务系统在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反映税收“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金税三期”、“营改增”、“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等方面工作;

4.反映“最美纳税人”、“最美税务人”勇当纳税模范、为国聚财争作贡献等方面的内容;

5.反映河南风光、纪实、民俗等方面作品。

二、参赛要求

1.全省国税系统国税干部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摄,或胶片扫描成电子文件参赛,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可以使用制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3.历次河南省国税系统摄影协会组织的摄影比赛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4.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所有作品均可参与评选,但是每位作者最多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多幅作品排名靠前时,以最佳名次作品评奖),大赛不接受电子作品投稿;

5.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其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所有参赛作品须标明参赛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名称、简介;

7.本次大赛从即日起开始,至2015年9月15日截稿,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8.组织方有权将作品用于税法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

本次比赛由河南法制报社保留对比赛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比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三、奖项设置以及奖励标准

经济税务类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风光纪实类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

一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二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800元;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发给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四、投稿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河南法制报社1206室《税法天地》

电话:0371-**********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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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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篁岭因晒秋而美丽,晒秋因摄影而闻名。为答谢广大摄影人及游客对篁岭的关爱及惠顾,同时,为全面、艺术地展现篁岭、传播篁岭,透过摄影人的镜头,进一步提升篁岭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婺源县乡村文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篁岭景区正式开放周年之际,举办“最美晒秋·风情篁岭”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征集篁岭风光(篁岭晒秋)、篁岭古建、篁岭民俗、篁岭人物、篁岭农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只要是发生在篁岭的点点滴滴、美丽瞬间,无论单反、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作品必须取材于篁岭景区内,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并能最佳展现篁岭特色,具体形式和数量不限。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律以电子档网络上传方式投递。规格:上传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作品数量最少3张,最多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照片只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和电脑合成创意。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评。

二、投递方式:

采取网络投稿的方式,仅收电子版作品。

注册会员时,请完善个人资料,以便获奖联系。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单反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手机图片分辨率为72dpi,同时配简短文字描述(不超过50字)。

三、奖项设置:

大赛分手机摄影和单反摄影两项。

1、单反组设奖:特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100元手机缴费。

2、手机组设奖: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 200元手机缴费;入围奖10名, 50元手机缴费。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共同评选,专家、网络权重各半。每位评委都对获奖作品提出独立评语,大赛组委会将这些评语进行公示,确保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本次大赛做到公平、公正,获奖作品将在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获奖资格。

为彰显本赛事的公平、公正,严格规定婺源县乡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次赛事评委(及其两者的直系亲属)均不可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评选、入选、获奖资格。

五、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将拥有其著作权,可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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