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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读书笔记4篇【精彩20篇】

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做出过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保护知识产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世界读书日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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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漫画读书笔记 鲍知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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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分独特,那就是漫画父与子》。这是一本生动、有趣、幽默、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德国的著名漫画作家:埃·奥·卜劳恩,我十分喜欢!

漫画书在我的印象中字本来就少,但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字都没有。但是在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读出你心中的故事!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里面的每一幅图画都是如此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好像活的一样。我现在才突然觉得,原来图画是那么神奇,将生活中的一件件事儿表达出来。在远古时代,祖先们都是用手语和图画来表达事情与感情的。在看《父与子》时,我还把几个故事通过自己的想象将他写下来,变成一个完整的小故事。但我每次“翻译”完一个故事,总会想出第二种,第三种“翻译”方法。原来,图画是如此奇妙、多变,能有这么多的变化,让人不由的称赞道:“好!”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到了图画的神奇,也感受到了人们的智慧与思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每个故事只有几幅画,但还能描述出的故事,真神奇!以前是我小看了画!

读了《父与子》,我知道了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需要我们去留心,生命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让我们做爱观察、爱创造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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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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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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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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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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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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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他写的《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的丈夫便是狼王,可为了生存,只得狮口夺食,最后葬身雪中,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毅然决定独自抚养儿女,可哪有么容易呢?它一生的心血都放在培养狼王的梦想上,然而,儿子们全都为了它的梦而死,仅剩的女儿也抛弃了它。

初读时,我恨它,它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在它们很小的时候,便让小狼崽们为了母乳争抢厮打,它在狼崽吃奶时用狼爪用力推开,偏心的让大儿子吃,我仿佛可以看到小狼踉跄跌倒,疑惑地望着妈妈,似乎在说:“为什么?”我不由愤愤道:“天下哪有这样的母亲!”

可渐渐的,我理解它,它满可以抛弃几个“拖油瓶”,另觅新欢。以她的身段和外貌,本可以过着像以前狼王夫人那么恣意的生活。可是,它却选择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独自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

我想它在推开狼崽时,心里疼的吧,可是它不得不这么做。在狼群中那种性情温顺的狼,只能做下等狼。捕猎时,吃的是其他公狼咬剩下的,甚至会受到其它公狼的欺侮。

在它几个儿子死后,女儿也抛弃了它,甚至抢了它的窝,可他却为了保护狼孙葬身鹰腹。

掩卷沉思。面上平静,心中却波涛汹涌。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世界总是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也许,你想象不到动物中也存在勾心斗角,也存在阿谀奉承,也存在人类社会中所讴歌的伟大的母爱。

狼在人们心中总是反面角色,可我却从这本书得来了不同的认识。

这只母狼为了几个孩子能长得像其他狼崽那样高大,为了它们能成为狼群中的王者,日夜奔波。以至于原本柔顺光亮的狼毛变得像枯草一般,以至于原本玲珑的身段走了样,甚至瘸了一条腿,原本姣好的面容变得可怖,因为它的一只眼瞎了,他对孩子严格要求,狠心的外皮下是怎样一颗炽热的心,是怎样一种母爱?

命运的捉弄不能使它屈服,面对丈夫、儿子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它不低头。在书中的它也许是失败的,因为它到死也没有培养出一匹狼王。

可它在我的心中却是成功的,每每想起它,总是感叹它的命运多舛,感叹它的坚韧顽强。

我的心中一直有这样一匹狼在向着希望奔驰,即使路上荆棘丛生,即使伤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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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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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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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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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籍,每天去暑期班上课的时候,我都要带上这些书,在自习课的时候去阅读。有一本叫《小巴掌童话》的书,它是一本很有趣的童话书,里面有许多好玩的故事和诗歌,下面我要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

在一个神奇的小巴掌里,有数不清的童话住在那儿。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让人记忆深刻,回味无穷。倾听雨的乐曲,真是好清脆;小青蛙助人为乐,把温暖送给大家;《寻找糊涂蛋》则告诉我们做事不能粗心大意;《吊在月亮下的贪心鬼》则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心,贪心会让人做出糊涂事,最终将自酿苦果,一事无成。我以后一定不贪吃,不贪睡,不贪玩,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小巴掌童话是一本好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又懂得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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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小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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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于1870年出版的一部经典科幻探险小说。

讲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1866年追踪海上“怪物”而被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俘获,后跟随尼摩船长进行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稀奇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古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教授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和学识的钦佩。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经典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它永恒的主题、经典的人物形象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世代流传,经久不衰。阅读经典名著是对精神的一种洗涤,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途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准确预见以及优美流畅的文笔和大胆的想象成就了这部经典科幻小说,至今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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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灿烂千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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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灿烂千阳》。依旧如读《追风筝的人》一样,开始是一种对异域截然不同命运的窥探,最后却是无比的震撼和慨叹。不过,两者应该还是有区别的。我个人认为《追》是一个故事,《灿》则是一个社会。故事可以很精彩,很动人;社会只能是真实,真实得残忍。

“灿烂千阳”这个名字,很不错。来自于四百年前的一位叫做穆x的诗人的诗句:“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月亮,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一千个灿烂的太阳,本是诗人最慷慨的盛誉,可它怎能敌得过时间的变迁,敌得过人的欲望呢?战争,爆炸,袭击冲突,政权更迭,难民营,对妇女的压迫制度,饥饿,颠沛流离。书中的种.种,让谁都相信,“纵然有一千个灿烂的太阳也不足以再用它金煜的光芒去照亮它阴影憧憧的洞穴,用它稠浓的温暖去掂量它罪恶砭骨的凄凉。”是的,美好的历史,在现实面前,只能是遥不可及的神话,这点,我坚信。

两个主人公,都是极其不幸的,但相较而言,我更同情玛丽雅姆。莱拉有过幸福少年时代,尤其是与父亲和情人塔里克的相处,更是留下了永远的甜美回忆。莱拉也有依靠,或是等待,无论是她和塔里克的私生女,还是她和拉希德的儿子,都是她生活的依靠,抑或希冀。莱拉更有幸运的结局,和自己相爱的人相守,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以完成父亲的遗志。这一切,玛丽雅姆都没有。作为私生女,玛丽雅姆从一出生,就失去了一切,没有幸福,没有未来。如果她能遵循母亲那番“幸福不可得”的教诲,也许悲惨会来得晚一些。可是她幻想了,幻想着家庭,幻想着幸福。结果呢,母亲自杀,父亲匆匆把她嫁人,或者说是丢弃于人更为恰当!当然,如果能生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命运还是会有转机,可是偏偏又是习惯性流产。至此,悲惨命运彻底沉入了地狱深渊,永无天日。

莱拉的遭遇,让我冷冷的悲叹,可玛丽雅姆的一生,却让我静静地生疼,无论是她和父亲的关系,还是她最后做出的选择。说实话,对于他父亲扎里勒,我很难理解。一边,将女儿弃养在泥屋里,绝情而残忍;一边,又是每周四准时探望,小礼物,讲故事,钓鱼,那么温馨,那么美好。一边绝决地将女儿弃之于人,一边又在生命的最后,跑到女儿家门口,苦苦地等待。扎里勒最后的那封信,让我差点掉眼泪,也让我突然明白了,扎里勒之前,其实是始终怀有赎罪的心的,可是赎罪求的是心安,它不能等同于共同生活,更何况,那将对现有的身份、地位、家庭带来怎样的冲击。

玛丽雅姆最后勇敢的选择,冲垮了我所有的坚持。为了挽救莱拉,她会用铁锨结束了拉希德的生命;为了成全莱拉和塔里克的幸福生活,她会去法院自首;而走向生命的最后,面对砍头,书中如是写道:“当她即将离开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这到底该是怎样的一种蜕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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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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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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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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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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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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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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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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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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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道德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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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看《道德经》这本书,是春秋时期老子的著作。虽然只有5000余字,但是蕴含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明智方式和养身方法,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反复研读的文化瑰宝。下面我来列举最近看过的一篇,并向大家阐述一下我的理解和感悟。

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真正善于做好事的人,举止高洁,做善事不留痕迹,不让人知道。因为他不需要别人知道,不需要别人表彰。在自己心里也不留下痕迹,因为不求回报。如果做了善事自己深深记在心里,那么假设被助的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你就会有失落感,甚至会有怨怼。所以假设你帮助了别人,那就尽快忘记,因为当你行善时,你的内心已经有了愉悦的感受,不要图回报,只要没有怨恨就好了。

善于说话的人,他说出来的话是没有瑕疵的,因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是出于善的本心。善于计数的人是不用计算器等工具的,完全可以心算。

善于关闭的人不用锁外人却开不开门。譬如有些人不是自来熟的,他对同学同事都很客气,但是是有距离感的。因为他要对认识的人有个了解的过程,如果和自己三观一致,欣赏某人,才会打开心房与你深交。泛泛之交则看上去很礼貌,也会帮你,却会感受到心门不是向你敞开的。这样的人我很欣赏,因为他的朋友,爱人是经过仔细挑选的,也会爱得深沉。择其所爱,爱其所择。

善于结绳的人不用绳子牵绊你,你和他的联系却解不开。譬如有人很有人格魅力,有才智且有仁德,他即使不常常见到你,你也想和他亲近,与其结缘。又譬如我们中国文化--国学,它流淌了数千年,在当今社会不需要通过四书五经考功名,也有大量的国学爱好者,海内外的华人都主动要和传统文化牵绊,是因为它不朽的精神。

因此圣人善于救人,善良的人他去救,不善良的人也能救,大恶人也要度。与我亲近的人能救,与我不亲近的人也能救。相信我的人能救,不相信我的人也能救。所以他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人,也不抛弃不放弃任何物。譬如一个好领导者,他有能力和实力去帮助所有人,无论和他想法一样还是不一样的,都能包容、帮助他们,指导他们,并让人心悦诚服,把一个团队融合起来,激励他们发挥各自所长,把工作做好。

“是谓袭明。”这就是对于人类光明的一面的继承,是至善至美的境界。

所以善良的人,是不善良的人的老师。不善良的人,是善良的人的借鉴。我们平时看到别人为人处事高尚又恰到好处,就要想方设法去模仿,去学习,考虑如何能做到和他一样好。当我们看到有些人在为人处事上自私自利,没有教养或者为恶。就要思考自己是不是有类似的毛病,去思考如何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他山之石

可以攻错。

对于身边的可以借鉴学习的人不去重视,不去亲近学习;对于身边做了恶事的人只是鄙视看不起,却不去思考爱惜他能带给你的宝贵经验。即使你才高八斗,学识渊博,学历高,也是个心智不成熟的看待事物迷幻不清的人。所以不要觉得看了几本书比别人多懂得一些知识就高人一等。你得到的知识是有限的,而那些为人处事恰到好处,处处能为别人立场换位思考的人,他们才是无限公司。即使没有看过啥书,也是比你高明,因为他们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以上是我对本篇内容的理解和感悟,《道德经》共81篇,每一篇都精辟微妙,是中国道家文化的核心著作。看完这本书也许不会让你增长智慧,只是在看的过程中增加乐趣,只有融汇于为人处事才会增长智慧。如果能够把全书内容理解透彻并融入日常生活而全面不着痕迹,应该会让你有全新体验并使生命更精彩。所以绝对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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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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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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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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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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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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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北京市民的生活为背景,介绍了拉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详细具体地表现了我国当时的黑暗统治,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想要凭着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他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生活的热情与勇敢,从而自甘坠落。

从祥子的故事可以看出我们人性的弱点——懦弱。人都会有梦想,有了梦想就应该为为她执着地努力奋斗,因为为梦想而奋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祥子就是因为经受不住挫折和困难才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但这也不能全怪祥子,毕竟当时的环境是恶劣的。既然环境不会因为我们而改变,但我们可以因为环境而改变自己。

其实我也很欣赏祥子从前:为了有一个美满幸福的生活而努力拼搏,不辞辛苦。虽然他还是失败了,但他毕竟拥有从前的美好回忆,为目标而奋斗的身影。

一生都坚韧挺拔的人是很少的,我们不必太在意结果,应注重过程。我们不能预知明天,但可以把握今天。如果一路都努力尽自己全力,即使结果向祥子一样,有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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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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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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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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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小明放学回家,就趴在自我的屋子里看着自我心爱的书,妈妈做好饭,爸爸说:“小明呢?”妈妈说:“在自我的屋里看书。”爸爸走进他的屋子里,对小明说:“吃饭了。”小明慢悠悠的走了出去,爸爸一看小明的这本书,就得很有意思,然后,爸爸就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地上悠然着看了起来,小明刚做到凳子上,看见爸爸没有走过来,妈妈生气的说:“把你爸爸叫过来。”小明生气的走进自我的房间,见爸爸在悠然的看着他心爱的书,小明把爸爸叫到餐桌。

这就是一对又幽默、了不起的父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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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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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是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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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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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了《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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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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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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