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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经典20篇

导语:人们从许多种动物身上受到了启发,发明了各种实用的工具。我们要好好研究动物,在它们身上受到更多的指示。下面请大家来看看小编辛苦为大家准备的动物的启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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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阅读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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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当我翻开书本时,我就走进了奇妙的世界。

如果不喜欢阅读的人,就感觉不到阅读的快乐,而他的世界就不是五彩缤纷的,而是一个一望无际的沙漠,单调又无趣,总觉得打电玩比看书有趣多了,而打电玩的人也喜欢一些刺激的游戏。

喜欢看书的人,都会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之中,他的世界很丰美。而我也喜欢看书,我还有一次因为阅读,所以没睡觉,喜欢看书的人,不管内容生存还是死亡、不管可怕还是有趣,都让人着迷,阅读总让我无法自拔,只要一翻开书就一定要把它看完。

阅读让我学到了人生的道理,我看了简爱这本书,让我对简爱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感到敬佩,她遇到困难能够越挫越勇。

有些人很爱阅读,就像被童话故事灌溉长大,阅读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希望;当我们难过的时候,它指引了我们方向。阅读的滋味,像在乐趣无穷的游乐园里,总使我像小鸟轻盈地飞翔在空中,享受阅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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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启发五百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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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坚持读一本书是对良好自我的挑战,也是一种好习惯的开始。

《窗边的小豆豆》阅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孩子们从刚开始的读不成句、读错音、到现在的流畅、通顺,也只不过花了短短的两三个星期而已。

而我也从小豆豆的身上看到一个个鲜明的学生形象,活泼可爱的、调皮捣蛋的等等等等;这些我都可以在班级里一个个的对应上号。逐渐地,我对小豆豆有了不一样的了解,调皮可爱是孩子应有的本性;调皮捣蛋是在班级里的固态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深深地被小豆豆所吸引,知道看到电车那一节,真的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怎么会有这么可爱这么逗的小女孩。这一节是妈妈带小豆豆去新的学校,学校里的教室都是用旧店车的车厢做的,这对于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可谓是充满了新鲜感,小豆豆在车厢里窜来窜去,摸摸这,摸摸那,灿烂的笑容洋溢在整个车厢。妈妈这个时候就陷入了思考,这么调皮的小豆豆,校长会接纳她吗,妈妈满脸的愁容。

这样的小豆豆仿佛让我看到班级里的m,整天也是活蹦乱跳,精神永远都在状态,无论何时都洋溢着热情,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情充满了热情,这就是生活中鲜明的“小豆豆”。

我想孩子就是这样的,每一个都是独立的,完整的。他们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有作为自己年龄段的特点,让人忍不住去喜爱这样一群孩子。

又或许我是幸运的,作为这样一群孩子的老师,能够陪伴着他们在这一阶段的成长,见证了他们的进步。

孩子们的阅读一如既往,作为老师我也不甘落后。每日工作,总要抽出一个半个小时去阅读。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有人说,成长是一种习惯;那我说,阅读也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养成代表着良好的开端,代表着欣欣向荣的成长。这是一种人生历练的过程,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

每天晚饭过后,习惯性的打开手机看一下班级微信群,孩子们的每日阅读如约而至,那在灯光下的朗朗读书声是他们成长中踏实的脚印。

愿这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我。

生命不息,阅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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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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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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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笔马良》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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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从小喜欢画画,一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位白胡子老人给他一支神笔。

一觉醒来,果然一只笔在床头,画了一只公鸡,公鸡就变成一只真的了。

马良为人们画了很多粮食,人的生活好了很多。

这事被县官知道了,马良被抓了。

县官要马良画金山,马良在海里画了金山,县官让画条船,马良又画了几笔大风。

这时,海浪滔滔,县官们都葬身在海底了。

读后感:我觉得马良很有爱心,还很善良,还展现了聪明和机智,我们不能学贪婪的县官。这个故事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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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精选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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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唤起了我对穷苦人的巨大同情和对旧社会的无比憎恨。这本书带我进入另一个世界:街上一片混乱,人群一片嘈杂,到处是小贩的叫买声,孩子们的哭喊声,酒馆的喧闹声,警笛的鸣叫声……在看地上,到处是垃圾粪便,穷苦人的鲜血,骨瘦如柴的乞讨者……一幅幅让人不忍入目的画面,让人感到心酸。

在这个旧世界的缩影里,最令人同情的是三毛。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谁能说的清他的父母那里去了呢?我想一定是被旧社会迫害死的。要不,三毛怎么会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生活呢?到了冬天,连富人家的狗都穿上了棉衣,而三毛只穿了一条几块破抹布逢的单裤,时常被寒风吹的缩在一边。

是三毛没出息吗?不是,他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是万恶的旧社会把他弄成这样的。在书中,三毛连做梦都梦见自己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难道这个愿望不能实现吗?如果在今天的社会,这个愿望一定能实现,而且会更好!但以前的社会是黑暗的,三毛连个家都没有,又怎么付的起那么多的学费呢。

三毛机智,勇敢,有志气。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连梦中都把三个坏蛋顶到大江里去了。他同情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是那样的困苦,但却拾金不昧。他这种精神不正是光明世界的精神吗?

看了这本书,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人;我十分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书中虽然是三毛一个人,但他是千万个流浪儿童的代表。我想:如果不是新中国的解放,我也可能在他们之中。我恨旧社会,我更爱新社会,更加体会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今后我会加倍珍惜它,努力学习,攀登科学的高峰,把我们的祖国,我们的世界建设的更加光明,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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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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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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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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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星期四学校为了庆祝一年一度的阅读节,特意举办了阅读节走秀活动。

原本我打算扮演《水浒传》里面的吴用,可是没找到吴用的服装,正好网上有诸葛亮的儿童装,于是我就改成扮演《三国演义》里面的诸葛亮了,反正两人都是足智多谋的`大军师。我等诸葛亮的衣服,整整等了三天,终于在星期三那天到了。

周四中午,我一回家就对奶奶和姑姑说:“我要赶紧吃完饭开始化妆。”征得妈妈同意后,我先把妈妈的粉扑在脸上,然后再用她的眉笔画了画眉毛,就算打扮完成了。

在我快到学校时,一群小朋友围上来好奇地问我:“你扮演的是诸葛亮,还是李白呀?”我一听竟害羞起来,二话不说,赶忙跑回自己班教室里。一进教室,同学们又问我了:“你扮演的是什么呀?”我大声回答道:“我扮演的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下午,何老师把我们带到了操场上。我们坐在那里等啊、等啊,终于轮到我们班了。刚开始我有点紧张,到后来我就渐渐变得大方了。

这次阅读节走秀可真开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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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精选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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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一副集结人性中存在的真善美丑恶的富有现实性的写照的漫画,折射出人性的光辉与黑暗。

三毛的生活如同“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样悲惨,同时有会遇见,遇见最美最善的人给他人性的光辉与温暖。

他曾经也有爱他的母亲,捕鱼的爷爷,小宝的家人,他拥有过亲人至善意之美的关怀与呵护,然而,战争,军官,大火,自然与人为因素都彻底摧毁了他本正当的生活。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后的继续流浪。

三毛,天真,聪颖,淘气,勇敢,善良,正义集结人性至高的品质,过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生活,只为求得一碗白米饭就知足的生活而流浪,只为活着,纵使生活的负担,命运的不公都没有摧毁他为生存而活着的本真态度

我在想,三毛在想什么,是什么让他对生活有着如此的执着与坚定,从不怀疑与抱怨命运的捉弄,是他习惯了,还是有他。不得而知,生活已经如此不易,命运的恶魔始终不肯为他留情。

小时候看三毛从军记,瘦骨如柴,在军队惨遭毒打,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想像着如果三毛在我身边,我是愿意分享我的幸福于他,我们一起快乐长大。

长大后我听说的三毛“陈懋平”,再次让我迷惑,读她的书籍三毛本人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她的笔下带有感性忧郁的色彩,我想是三毛流浪记对她的深刻影响吧。

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样的情思是值得去推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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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话题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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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像阳光,像雨露,滋润丹田,给人轻松之感。我曾经却对阅读从未太感冒,而来到乐老师的课堂,我得到了全新的认识。

阅读理解,主要为了理解。乐老师认真地着重地强调了这一点。我们阅读为的不就是理解作者吗?当我们能代入作者,感受到他的喜怒哀乐,悲欢离愁时,我们便终于站在了一个高度,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去审视,评判这篇文章,对于它的中心也是一目了然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阅读理解”,就是走出学校,逃离教科书,带着自己的感受去阅读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也许这才是最自然,最本真,最令人愉悦的阅读理解吧!

现代社会中,做题,也成为了阅读理解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大多数时间,我像被五指山压着的孙猴子,被阅读题压得不敢动弹。而阅读题又如膏药般黏着我不放,不断的在各种考试中涌现。乐老师今天教了一种分析题型的方法,我仿佛被人从阅读的阴影中猛拉进光明,这种方法就像武侠高手过招,未卜先知,见招拆招。在了解过各式题型以及其本质后,我猛然发现,原来题目的本质就是我们能力与内容相融合的体现,只要认真审题,仔细观察,用对方法,再难的题都是山脚下的蚂蚁。这道理跟作文也差不多,从这里开始,我觉得我不再怕阅读题,也不再怕作文。

人生如书,只要认真品读,总有不一样的精彩。乐老师让我懂得了许多新收获,熟能生巧,只有熟练运用这些令人受益匪浅的技巧,阅读才不会成为成长路上的拦路虎,不会挡住我们成功的脚步。

要阅读?不,要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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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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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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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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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地亚哥老人举起大鱼叉,向马林鱼刺去,马林鱼狠狠的挣扎着”这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老人与海》中一个情景。

书中,海明威塑造了一个著名的硬汉形象圣地亚哥。这位硬汉老人是一位资深的老渔民,他独自出海捕鱼,连续84日未归。在这84天中,老人历经艰险与一条大马林鱼搏斗,在成功捕获马林鱼后又面临一群鲨鱼的攻击,老人一直搏斗到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虽然最终一无所获,老人依然坚定高傲的归来

老人失败了吗?没有,因为他没有放弃,永不言败!生活中,失败和成功随处可见,但是面对成功和失败,尤其是失败时的态度却不相同。许多人往往在失败面前不堪一击,轻言放弃,素不知失败乃成功之母。

就像澳大利亚著名演说家尼克。胡哲一样,他虽然天生是一个“没有四肢的生命”的人,上学时其他同学可以正常写字画画,他只能用两个脚趾头夹住笔写写画画,他也一次次的哭泣、不愿意上学,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和他自己的努力下,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他终于可以用两个脚趾头实现和其他同学一样的正常学习,同样他也克服了生活中的诸多不便,最终成为了一个全世著名的励志演说家,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鼓舞了很多国家许许多多追逐梦想的人,树立从失败中战胜自我的信心和勇气,最终走向各自的成功。

掩上书本,我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自己平时在困难面前的表现。记得刚开始上篮球训练课时,教练要求我们练习三步上篮,我练了几次总是不对,看着教练严厉的眼神和其他学员优异的表现,我开始慌乱,心里打起了了小九九:我是不是本身就比别人差啦?我是不是就是练不好了?我一边想一边拍着篮球,越想越生气,愤怒地把篮球扔到一边。篮球咕蹦蹦跳跳噜噜滚到墙角,砰砰的声音回荡在球馆,像是在嘲笑我:范书泽、你是个失败者,你这么容易就放弃,你是一个懦夫眼泪开始在我的眼眶内打转,我忍不住就蹲在了地上抽泣,任由教练和同学安慰我,鼓励我,我也不作回答,就这样结束了我那天的训练。

想想真是惭愧,像这样的事情在我身上时常发生。比如在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时会呆呆的坐着,脑子里就有两个天使在打架,一个懒惰天使说“范书泽,题目做不来又没关系的,先去玩耍吧”;一个好学天使说“书泽,再仔细看看题目,坚持下去,你肯定能战胜困难”,在这种纠结的情绪下,我经常选择放

在困难面前,我的半途而废和圣地亚哥老人的坚持不懈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老人84天的坚持,最终拖回一副空空骨架,但他坚持着,没有放弃,所以虽然失败归来却依然受人尊重。和他相比,我的这些困难算什么?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信心!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书中的这位圣地亚哥老人一定会陪伴着我做任何事情,至始至终,永不言败!

#794142阅读名著《老人与海》读书笔记6 #794142 Read the masterpiece "Old ManReading with the Sea 6

望向茫茫的大海,波涛汹涌的海浪,一望无际的天空,我便想起《老人与海》中,桑提亚歌执着追求的精神。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古巴老渔夫桑提亚歌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这条鱼拖着船,在海上走了三天三夜才停下来,老人把它杀死绑在船的一边,但在归程中不幸遭到鲨鱼袭击,最后只剩下鱼头、鱼尾和脊骨。

桑提亚歌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壮有力,但在晚年,妻子去世后,独自住在海边简陋的茅棚里。他的晚年生活即使痛苦、悲惨,但他执着追求的精神又让他充满活力。他每天起早贪黑的去捕鱼,不为别的,只想在无趣、凄凉的晚年中增添一丝乐趣罢了。“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因为桑提亚歌生活的信念,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信念与执着的追求,桑提亚歌才能在一次次失败和命运的打击中站起来,重新战斗!

无独有偶。著名的居里夫人,为了实现找到镭的理想,在数千吨沥青中寻找镭的踪影,不分昼夜的工作,他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呢?因为她执着的追求梦想,追求使她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终于在不知都少个昼夜中,她终于炼出了一克的纯净镭,使人类在科技发展史上又进了一步。

执着追求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意志,它可以使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更踏实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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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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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读完后三毛的悲惨遭遇不禁让我潸然泪下。

三毛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是一名孤儿。由于他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所以只长了三根头发,因此取名“三毛”。为了生存,他只能自己干活挣钱。他看过孩子、卖过报纸、擦过皮鞋、拉过车?他干过很多活,可依然经常吃不饱饭。他真是一个可怜的小孩。

有一次,三毛饿得受不了了,拿起一筒浆糊就往嘴里倒。他祈求富人给他一个包子,没想到凶恶的狗竟扑上来咬他?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哭了。我每天吃着美味可口的饭菜,还经常嫌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合胃口。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三毛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却很勇敢、善良。他曾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男孩;他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了,会急忙把老人扶起来;他曾自己饿着肚子,把食物让给饥饿的兄妹俩;他曾帮拉货的老大爷推过车?

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如果三毛和我一样生活在现在,就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一定会享受到家的温暖。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爷爷奶奶的呵护,爸爸妈妈的关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从现在起,我会更加努力,我会Study hard and make progress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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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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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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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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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以及自身的人生经验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即使是因为读书而离家,也不会离得很远,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

这本厚厚的家书中承载的是多么深沉的父爱啊!“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从上面的语句,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傅雷的爱子情深。对于长大的儿子,希望他茁壮成长,向外发展,但又不忍孩子远离身边。其实家长都是这样的,从八月怀胎到十月分娩,家长辛辛苦苦,一步步将儿女哺育成人,为的就是希望子女才有所用,以后不至于露宿街头。而,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作为父母,既为他们而高兴,也为此伤心难过。毕竟是骨肉之情。作为我们应该体会、理解父母的苦心,让父母看到他们想看的一幕——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也算是报答了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如今的子女教育问题。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现代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家长们对孩子包办过多,家长们不仅不让孩子做家务,连自理劳动也由家长包办。盛饭、穿衣、削铅笔、戴红领巾、洗手绢袜子等等,都由家长代劳。久而久之,孩子把家长当成了拐棍,一步也离不开。结果养成了孩子的依赖性,降低了这一代人的素质,孩子不仅不能成为强者,倒可能会成为一个窝囊废和寄生虫。孩子的意志力、坚韧性得不到锻炼,自立自理能力较弱。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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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节作文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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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趁着天气晴朗、微风不燥,我们朱棣文小学举行了一年一度的阅读节活动,我们做了阅读小报,进行了讲故事比赛,设计了节日标志……其中,红领巾书市最受欢迎。

为了这次活动,同学们都准备了自己要卖的书,有天马行空的童话书,有知识丰富的科普书,有生动有趣的漫画书……我也准备了许多九成新的童话书。到了那一天,一听到铃声响起,同学们就拿起钱包,冲出闹哄哄的教室,飞快地跑到博文广场上,去买书或卖书。只见同学们一会儿跑到这儿东瞧西看,一会儿跑到那儿左顾右盼,我也不例外。忽然,我看见了两本我最喜欢看的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一个箭步冲过去,生怕被人抢先了。我问售货员这本书的价格,售货员不慌不忙地伸出手指比了个十字:“十元!”我一惊,没想到要这么贵。我坏笑着回了他一声:“五元,不用找了!”说完,我扔下五块钱一溜烟似的跑掉了。只听见售货员在远处喊:“还有两本只要五块钱,你要不要?”看来我砍得还不算太厉害。于是,在接下来的摊位上,我又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进行砍价,花了十块钱买到了五本书。过了一个多小时,红领巾书市的书已经被同学们一扫而光了,每个人都收获满满。我捧着一堆书回到了教室,想到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有新书看,就乐得合不拢嘴。

阅读节过后,我们把卖得的钱捐给了贫困的孩子,希望能在寒冷的冬日里给他们带去一丝温暖。这次活动我们不但用很少的钱买到了自己心仪的书籍,而且还帮助了他人。低碳生活,爱心放送,真是太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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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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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嘴里咬着可爱多,眼睛盯着“熊出没”还没忘指挥奶奶打开空调的时候,妈妈笑盈盈地拿给我一本书,原来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不情愿地翻开书本,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震撼了。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高尔基生于一个木工家庭。3岁父亲去世,随母亲寄居外祖父家。由于家业开始衰落,外祖父变得也专横暴躁。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一天,阿廖沙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

看到这里,我不禁流泪了,小阿廖沙该多么痛苦,没有自己的家,没有快乐,没有爱,高尔基该怎么活下去啊?幸好看到后面,我得知阿廖沙有个善良的外祖母,是她让小阿廖沙知道了什么是善良,让他有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一个暑假,小阿廖沙的命运一直让我揪着心,妈妈告诉我,高尔基后来成为了苏联著名的作家、诗人。这个结局又一次触动了我。一个三岁就没有了书读,周围生活环境如此恶劣,他是多么倔强而又坚强地生活了下来。

《童年》里的小主人公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年龄,再看看我们,我不禁脸红了,我和我的同学们被我们的父母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可我们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们互相攀比谁的衣服穿得更漂亮,我们把大好的假期时光花在游戏和动画片里,前几天,我的一位同学说放假了让她妈妈给她买个苹果手机,如果不买就绝食。

我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爱和善良对于人生的意义。相对于高尔基,今天的我们有着完美的父爱母爱以及周围的亲属对我们的爱,除此之外,家庭和社会提供给我们接受教育的环境。如果我们再不做得更好,我们还有何话说呢?

“妈妈,我们再去书店买几本书吧!除了名著,还有语文数学方面的书!”我再次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我决定不再做只知道吃、玩、享受的小孩,我要做像高尔基一样耐得了苦,懂得了爱,珍惜现在的时间,珍惜所拥有的一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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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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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就像交朋友一样,不只是像宋太宗所说的“开卷有益”,更是“开卷有趣”。打开一本书就像认识一位好朋友一样,和好朋友一起产生共鸣、一起博览古今中外、一起畅游大千世界,最让我心旷神怡、满心欢喜。

阅读是一项很好的静态活动,因为它既不用流汗,也不必跋山涉水,我的疑惑就会一扫而空,我的烦恼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喜欢依自己的步调徜徉漫步在书海之中,浩瀚书海蕴藏的力量经常为我带来超乎想像的启发和喜悦。

我阅读的书籍种类很多,例如:小说、自然科学和绘本等。其中,又以自然科学最吸引我。记得幼儿园的时候,曾经疯狂的爱上小小动物世界这套套书,如果不是通过阅读,我怎么会知道犹如一架坦克车的海中巨人——鲸鱼,它那庞大的身躯在海中如何搜寻猎物?又怎么会知道企鹅是如何被虎鲸吓得魂不附体?最精彩的一幕是逐浪王子——海豚,在海面上旋转和跳跃的英姿……这一本本、一套套的好书都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培根有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阅读是知识的基础,因为从阅读中可以扩展视野,增加多元的知识与智慧。我喜欢阅读,不只是因为阅读可以增广见闻,可以教我们做人处事的道理,更因为阅读可以启发我的创意,让我一直充满好奇喜悦的心。让我们一起养成阅读的好习惯,让社会到处充满书香的气息,洋溢快乐的阅读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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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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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朵玫瑰的盛放,等一段旅途的结尾,等一个谜底的揭开,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这些一切奥秘的情节,跟着那位来自B612星球的访客的到来而悄然敞开。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只需他喜爱,稍稍移动一下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还具有一朵玫瑰和三座火山。在他开端旅游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小王子每天的作业才华定时打扫那几座火山,拔掉猴面包树风险的麦苗和照料他的玫瑰——那株爱美、自豪,绝无仅有的玫瑰。

某一天清晨,小王子跟着迁徙的留鸟离开了他的星球,开端了绵长的旅途。小王子总共访问了七个星球,遇到了五花八门的人和物:独裁但仁慈的国王,虚荣的帽子先生,顽固的醉酒人,一向做加法的生意人,执着的掌灯人,写书的地理学家,忠实的狐狸,鲜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盛放的玫瑰,陪同了他一年的飞行员……他们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千姿百态的国际——或许许多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对小王子来说,地球上有不计其数只狐狸,也有不计其数株玫瑰,但只要一只狐狸是特别的,由于他被小王子驯化,是他的朋友。也只要一株玫瑰是特别的,由于他对她担任,她是他的玫瑰。仅此而已。狐狸不需要有国际上最聪明的智慧,玫瑰不需要有国际上最美观的容貌,就能轻松赢得小王子最诚挚的爱。

所以不管你我。假如你是一只等爱的狐狸,你必定会找到一个乐意驯化你的人。假如你是一株带刺的玫瑰,你必定会找到一个懂得你小把戏的温顺的人。假如你是一个孤单的小王子,你必定会找到一个肯花一辈子陪你看护一颗星球的人。所以咱们都相同,尽管进程几经弯曲,但兜兜转转,本来你还在这儿。愿在这个星光灿烂的夜里,有故事的星星能照亮孤单前行的你,协助你遇见那个射中注定的缘。

圣埃克苏佩里为一切的孩子和曾经是孩子的大人写了一部神话,写美了人间的匆忙,点亮了夜空中许多爱笑的星星,也赐予咱们关于B612小行星,关于小王子,关于他的玫瑰的一切幻想。

或许我能在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或许他会要求我为他画一只绵羊,我必定不会忘记为他的绵羊画上一个嘴套,然后听一段夸姣的过往,收拾人生,收拾回想。

#40836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6 #408364 personal reading "Little LittlePrince "reading notes 6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非常喜欢读书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在书架上无意找到了《小王子》这本书,便拿回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第一次翻开《小王子》,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我不禁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执着的爱所赞叹。

《小王子》讲述的是: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玫瑰生活了许多年,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有一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小王子游历了许多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产生疑问,他觉得大人们的世界很奇怪,许多大人都盲目和愚妄。如果你说他这栋房子很漂亮,他们会问:“多少钱?”你回答100万,那他们会说:“这栋房子真漂亮!”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他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当他在地球上看到了与自己玫瑰相同的5000枝玫瑰时,他流泪了。这时,一只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你去爱她了,为他付出了,这朵玫瑰对于你就是唯一的!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小王子最后倒在了沙漠中。可他让我明白了爱就要付出,对于眷顾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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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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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七年级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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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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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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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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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好孩子与坏孩子》,它向我讲述了好孩子与坏孩子的不同之处,给我们全面的精神营养,用故事和比喻,使我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其中有篇文章,说的是从前有一个英猛的国王,他用自己的军队打了很多胜仗。有一次国王打猎回来,他对回家的路很熟,所以他就挑远一点的路走,同时他还带着一只猎鹰,他可以找到自己的家。走了一些路,国王口渴了,突然发现石头下有一丝细流。国王就用小银杯接水,接了一会儿,国王渴的厉害,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喝时,猎鹰一下子冲过来,把水打翻。国王也没去想为什么,再去接水想喝,猎鹰还是把水打翻,国王很生气,一剑把猎鹰杀死。水没有了,国王只好向水源上面走去,看见一条死去的毒蛇沉在面上。国王明白了,怪不得猎鹰屡次打翻水,国王后悔死了,为什么当时不好好地想想呢,自己害死了心爱的猎鹰!

这只是故事的其中一个,它教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要多想想为什么,学习中也要多想想为什么,决不能意气用事,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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