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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汇编20篇

导语:人们从许多种动物身上受到了启发,发明了各种实用的工具。我们要好好研究动物,在它们身上受到更多的指示。下面请大家来看看小编辛苦为大家准备的动物的启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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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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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外阅读》中 ,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音乐家贝多芬 ,他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乐圣”。虽然他在童年受到那么多的折磨,年轻时听力又开始减弱,但他还是追求自已的梦想,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英雄》《命运》交响曲至今流传…。我要学习他那种对追求自已的梦想所做的努力,不管环境怎样,也要认真学习,我的身体比贝多芬强多了,却没有贝多芬那么认真。贝多芬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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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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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的晚年代表作,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描绘出了沙皇俄国社会:草菅人命的法庭和关押无辜百姓的监狱;破烂不堪的贫民窟和豪华奢侈的都市......

聂赫留朵夫曾爱上玛丝洛娃并使她误入歧途,关进监狱。后来,聂赫留朵夫开始灵魂之复活,随玛丝洛娃一起流放西伯利亚,帮助囚犯,同情穷苦人民。玛丝洛娃原谅了他同时也获得了新生。

读过后,我不大理解。慢慢的,才有所感悟:精神为肉体的支柱,人这辈子没有人性的复活便等于白活。而精神复活的人,没有劳累,没有盲目,看透世间万物,为追求而奋斗。在《复活》中,聂赫留朵夫因环境的腐朽与黑暗,使他坠到了堕落的边缘。假设我们在那个年代,无疑也要复活新生。正如所说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对啊,复活新生怎么可能如此简单。我却认为复活新生就好像是:一颗冷静的脑子,不能鲁莽行事;一双勤劳的手,筑造梦想阶梯;一个执着的心,携你勇敢向前。

《复活》让我知道善恶只在一念之间,只有把握好命运的船桨,不迷失方向,才能获得心灵的复活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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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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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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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昆虫记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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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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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优秀的海底两万里阅读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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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相当精彩,让我知道了在神秘海底世界里发生的许许多多故事。

书里写的是: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庞然大物时常神秘出没,许多船只都遭到了它的攻击。于是,远征队及教授一行人准备出海消灭它。可是没想到教授等三人不慎掉入海中,被“海怪”救起后,才发现所谓的“海怪”原来是一艘独一无二、性能优异的潜水艇。

潜水艇上的那位船长先生带着教授等人在海底世界周游了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北冰洋。他们看到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奇异的景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原来世界上真的确实存在过大西洋洲,但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而且红海与地中海之间居然有海底通道,可以大大缩短行程。另外,海底火山,海底金库以及8米长的大章鱼都让我兴奋不已。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奇妙的海底世界不仅是一个有着数不尽宝藏的聚宝盆,还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正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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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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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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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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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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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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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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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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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雷欧写的漫画书,这本书有着勇气、惊险、激动。我还喜欢看漫威的超级英雄系列。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每个人都有超能力,每次我都幻想变成他们。我还有一本科学书叫《万物运转的秘密》,这本书以猛犸象作为参照物,人们在它身上做一些实验,它就会发生很多有趣的变化。最近,妈妈还给我买了一套曹文轩的文学集,妈妈说这是经典文学适合儿童阅读,我正在看,也觉得非常好看。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读书日要来了,大家每人扮演一个你喜欢的书中角色,再带上那本书。回到家里我就想穿超人服上台,于是我拿出衣服再拿出书进行了练习。读书日眨眼就到了,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人物,有外国的、有中国的、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比如美国队长、铁皮人、李白、机器人等。

读书活动结束了,我个人认为读书日很重要,读书更重要!如果你不爱读书你就拿一本吧!不管是名著还是漫画书,只要你看了就会有收获的。因为读书可以让你增长见闻,了解一个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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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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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林汉达之中国历史故事》,我读到了西汉故事,我喜欢春秋时代的故事。

这本书分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和三国故事,我读到了西汉故事,接下来我讲春秋故事的一个章节。

春秋故事有:千金一笑、兄弟相残、暗箭伤人、管鲍之交、一鼓作气、老马识途……我喜欢的故事有:管鲍之交……

管鲍之交讲的是齐襄公的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另一个叫公子小白,他们两个各有一个师傅,公子纠的叫管仲,公子小白的叫鲍叔牙它们两个师博曾经一起做过买卖,一块儿打过仗。鲍叔牙有钱,本钱出得多,管仲家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本钱少的倒拿多一份鲍叔牙手下的人,说管仲“揩油”但鲍叔牙帮管仲说:“他家里穷等钱使。”打仗的时候管后排在后面。人家说他贪生怕死,但鲍叔牙又替他说话。

管仲到齐国,好朋友鲍叔牙也到迎接,把他介绍给齐恒公,鲍叔牙却做了副手。这是管鲍之交。

我介绍了《林汉达之中国历史故事》的春秋一个故事《管鲍之交》。

我的读书日记就是这样的,我以后会继续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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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堂吉诃德阅读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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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边世界的一角,即便没有人支持,亦无人赞美,但在这无鲜花无喝彩的舞台上,也有人在无声地奋斗,为了安抚那高贵的灵魂……

一直以来,《堂吉诃德》一书给我很大触动。该书讲述一位穷乡绅,由于热衷于骑士小说而幻想自己成为游行骑士的故事。他在家人朋友反对之下,仍义无反顾地付诸了行动,并且决心不改。虽说身心俱疲,遭尽冷眼,他却依旧不改初心……

初读这部作品时,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疯狂程度,然后自己也成为了冷对主人公的一员。

伊始,在我眼中,主人公真的只是个疯子,实在的疯子。可是当我读到深处,读到他那种至死不渝的品质时,竟有了些难以言表的感动。在书中,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顽强毅力以及对于美好的强烈向往;品味到了主仆之间的深厚交情、朋友之间的浓浓友情以及恋人之间的凄美爱情。它们如水,它们如火,它们如歌,是那样动人心弦……

双手轻轻合上书本,静听时光流逝,思绪万千。或许我的境界还不够高远,灵魂尚不够澄明。自惭形秽的好些时刻,我心头不禁涌起:

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发现了“人”,于是思想变得更为自由。在发现人性后,人们更勇敢地去追求美好的品德,去创造正义幸福的未来。所以,堂吉诃德真的是得了疯病吗?不,至少我不这样认为!文艺复兴至今已有好几个春秋了,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人们已经不用随处流浪,不必成天只靠幻想生活。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我们都有资格、有机会、有本领去干一番大事业。可是,现今社会,真的到处都是善良的堂吉诃德吗?人与人之间的冷淡,那些冷嘲热讽,那些见死不救,那些根深蒂固的恶势力真的不复存在了吗?问题的答案你我皆知。真的,在我心中,堂吉诃德真的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主人公立志于正义事业,且有始有终。他始终保持高度的热忱,即使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仍奋力去闯,用力去拼。他不惧困难,不怕伤痛,总是严于律己。谁又能说:这不是人类的榜样呢?

求学之路,比起骑士之路,所受的苦头不过是冰山一角。既然食得饱,力很足,又有什么理由才美不外见呢?是啊,即使身后空无一人,我也要坚持到底,真诚地本着善良之心向着所爱之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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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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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了学习战场上的奋勇拼杀后,我躺在了床上,周围是一片静谧,翻开柔软的书页,好似拉开了智慧的大门,我缓缓地走进了文学的世界……

尘烟滚滚,喊杀震天,罗贯中为我描绘出一个群雄四起的时代;披皮的鬼,妩媚的狐,我被蒲松龄吓了一跳;一份勇敢,一份乐观,我跟随笛福的笔迹走进了鲁滨逊的荒岛生活;忽然,我看到了一个人,她凭借着她不屈的精神用轮椅划出了炫丽的生命轨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便是对她精神的最好诠释;《简爱》中的真,善,美令我动容,我在文学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还记得曾经为了看《鲁滨逊漂流记》以至于忘了吃饭,结果差点把妈妈气成了野人;还记得曾经为了看《三国演义》,居然钻进被窝,结果成了“熊猫眼”;也还记得看《说唐后传》时被自行车撞,因为我边走路边看书,没注意到有车……这些事情都好像发生在昨天,都好像历历在目,这些不一一证明我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书痴”。

在文学的世界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漫游文学世界时,我乐在其中,更是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不能放弃;我明白了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有一个乐观的心态;我明白了善良就是我们最好的武器……这些都将会使我一生受益。

文学,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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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精选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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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故事里讲的三毛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一个人在上海滩上流浪,他遇到了很大坏人,又遇到了很多好人。

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三毛是个勇敢的孩子,一个人在旧社会生活下来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们要向他学习快乐的生活,积极的面对困难,做一名阳光的小少年。

读《三毛流浪记》笔记叶高桐

这星期,我问同学借了三毛流浪记看。我觉得三毛他吃不饱,穿不暖,也没有爸爸,妈妈是一个孤儿。

看到三毛就想到了我们有吃有穿,丰衣足食,可每一次吃饭的时候就总是挑东捡西的。而且,那些山里的孩子也一样有吃不饱,穿不暖的小朋友,给他们献一份爱心,帮助那些没衣服穿的小朋友。

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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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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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文章,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43545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6 #435456 Read Wu Chengens "Journey to the West" reading notes 6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其中,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承恩爷爷在这部名着中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唐僧-向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向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向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向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正义大胆的孙悟空了。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读完《西游记》,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冷静下来想办法。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同时,这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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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俗世奇人》500字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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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很多人为了我们的安全抗战在一线。大家停下了脚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为祖国添乱。而我却利用了空闲时间,品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平凡的人有一些特别的绝活或有独特经历的人的故事。例如:蓝眼、刷子李、苏七块、一阵风……书中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天津卫,那里是个水陆码头。那里的人几乎都有一身绝活,因为那里的人没有一身真本事是活不下去的。然而在其中有些人的本事很厉害,本事不厉害的往往是待不下去,最后只能落荒而逃。所以,有些人的结局是美好的,而有些人却很倒霉。

书中的故事都比较短小,但读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因为作者冯骥才先生全书当中每一篇文章都是用地道的天津话来讲述的。书中的人物经常会让我神魂颠倒。我真想有他们那样的能力呀!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谈谈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苏七块吧!

第一章就讲的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个医生,他的医术可以说是妙手回春。伤筋断骨的找他,他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包管一次治好。倘若再来鞠大躬谢大恩来了。他虽然医术高超,但是有些人在明里夸他医术高明,暗中都在骂他。因为苏七块有个规矩,凡是来看病的都得现在桌子上码上七块银元他才肯给病人看病,否则他连看理都不理,甚至都不正眼瞧病人。别人骂他认钱不认人。后来经过张四受伤,华大夫借给了张四七块银元治病这件事后,苏七块对华大夫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这本风格独特,语言奇丽,故事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的小说让人看了还想看。里面那一个个让人难忘的人物,就像一个个高音符,请你有时间一起来听听这平凡但又特别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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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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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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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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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劝告,一个人偷偷跑到图书馆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争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散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活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因为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认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考。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布满黑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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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启发

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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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时候读此书,只为少安与润叶,少平与晓霞的爱情静静地流了好多眼泪。

20多年过去了,重读又是别样的思绪。剧中的孙少平,不管周围的环境如何,他始终活在自己的世里,读书是他最大的乐趣,走出去是他最大的梦想,尽管他最后还是一名平凡矿工。他有责任担当,不怕困难挑起家庭重担,照顾上学的妹妹;他是勇敢的追梦人,离开双水村去闯世界;他敢于审视自己,解剖自己,接受晓霞的爱,婉拒秀的深情。他是一个为了自己理想不停奋斗的年轻人,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么样,但是却从没停下前进的步伐,默默无闻的奋斗着,虽然最终仍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

路遥先生所说的平凡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平凡,它是经历过艰苦奋斗之后的一种释然的心态,即使是平凡的人,也应该有梦想,并为之不懈的努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平凡并不适用于一个没有追求,每天混日子的人,那只能算是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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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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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着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作文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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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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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期刊,觉得像总会在特定时间和你会晤的老朋友。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一种甜蜜的等待,一种亮晶晶的期许。

《少年文艺》是一路相伴的杂志。在别人热衷于那些有利于提高分数的杂志时,我笃定地坚守着自己心中蓝天般纯净的阅读,对别人的不解报之一笑。因为有些东西说了也无益,一些很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要别人认可,只要自己能感受到如莲般静静绽开的喜悦,足矣。

小学时心中突然变得柔软的感觉,恍如昨日。心中很是欣喜,一到家,便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一篇一篇,如入无人之境,从橘红的太阳在树梢上恋恋不舍,到肚子饥饿发出革命的呐喊。

一个经常出现的情景,是我靠在枕头上,旁边放着几本《少年文艺》,都是看过的,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它,心中便有了温暖。那些清冷,因它的陪伴而温馨。虽然看的都是旧书,但心中缓缓淌过的感觉却是不一样的。

刚开始读,你的情绪会为那些精美的文字下面人物的命运而颤波起伏。第二次读,更多的感觉是悲悯,自己像个造物主,轰轰烈烈的过程后的完美结局也不再为之动容。

现在学业虽不算繁忙,虽有时会忙中偷翻闲书,但不在像以前那样挥霍时间。也许阅读,真得可以带给人从容与淡定。

隔着浅浅的时光,我体会到了阅读灼灼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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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毛流浪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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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班里的同学给我推荐了《三毛流浪记》这本好看的书。我让妈妈给我也买了一本,我怀着急不可待的心情很快便读完了。

三毛是一个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就只能整天饿肚子。不仅这样,三毛还经常受人欺凌,身上到处是伤疤,多么凄惨啊!

即使这样,三毛却喜欢学习,非常渴望能有上学的机会,连做梦都在上学。他也很善良、见义勇为、乐于帮助别人。有时候,他看见跟他一样可怜的流浪儿,他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给他们穿,把自己仅有的吃的让给他们。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多么悲惨啊!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们每天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把什么事情都为我们考虑得妥妥当当,可以说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冬天,妈妈给我们准备了厚厚的棉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们睡在暖暖和和的被窝里,而三毛没有地方住;肚子饿了,我们可以享受美味可口的饭菜,而三毛没有饭吃;我们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三毛没有学上……

这么一比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有时候,我对爸爸妈妈无端发脾气,冲他们大吼大叫,使性子,弄得大家都不高兴;在人多场合,提出无理要求,让他们很尴尬……现在想想以前的行为,真不应该!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懂事、自立、自强、体贴父母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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