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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英语作文80词汇总20篇

导语: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读书能够让你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科学文化知识,摆脱愚昧和迷信,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高考考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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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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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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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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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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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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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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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英语老师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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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我的老师

我的老师是教英语的,教初三。他很严厉,刚开始我是很讨厌他的,没有为什么。如果真有说的话,那就是八字不合。

他长得不怎么样,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样子。不高,不胖,戴着眼镜。但他很厉害,能用眼睛反光看我们在他背后做什么小动作,也喜欢说‘狠话’。当我没完成作业的时候,他就会说:没完成作业的都再给我抄多几遍。他这多几遍不可不是你们想的那多几遍,这可是要断手的节奏。

我的老师喜欢说反话,很糟糕就是很好的意思。如果他夸了你一句很好,那就意味着你要完蛋了。念答案的时候总喜欢倒着念,比如:第二题的答案是倒数第五个。你要知道这道题有八个答案,那应该是第几个呢?这样做题就是累,你们不懂。

之后呢,我的英语成绩提升了,我也对他改观了。其实他挺好的,我想,是我太过于矫情了。他会为我们着想,担心我们这我们那的。但他却不表现出来,我知道这叫闷骚。之前,总感觉他有点猥琐。看着他那张脸,我总有一种想发笑的感觉,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喜感。

我很感激他,能为我们做了那么多的事。至于是那些事呢,我就不告诉你们了。其实,就是一些有责任心的老师会做的一些事。昨天是教师节,而我却没有去看望他,挺可惜的。我是真心喜欢这位老师。

上了高中之后,有些事都需要自己解决,老师是不会帮助你的。这让我很无措,也很迷茫。我就开始是想念我的这位老师,想念他为我们着想,想念他为我们做的一切。感谢你,我的老师。

人生几何,遇上一位好的良师益友;人生几何,有一位除了你父母之外为你着想的人;人生几何,能有指引你想正确的方向前进的他。所以,谢谢你老师。

[我喜欢的英语老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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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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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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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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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是一本讲了很多有趣故事的书,例如:《公鸡得病》讲了:三个小朋友原先嘲笑得病的公鸡,后来治好公鸡病的故事。而且这本书还给我讲了许多大道理,例如:《珍爱生命》告诉我们: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对于其他动物来说,最宝贵的同样也是生命。当我们经历了种种意想不到的磨难之后,才更深切地体验到了生命的可贵,因而会更加珍爱自己及同伴的生命。

读着这些有趣的故事,看着这些意义深刻的道理,使我不知不觉的改正了许多坏毛病,有养成了许多好习惯。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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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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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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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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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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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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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著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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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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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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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水果英语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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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fruit is banbana not only because it is nutritious but also because it is delicious.

Banana,to a person who is living in the south part of China,may be the fruit which can be seen everyday,so it would be always,when bought,fresh.I love to eat banana partly due to an old saying,"one banana a day,keeps doctors away." Intersting as it is,according to medical theories,banana could actually do good to our bodies such as keeping fit and losing weight.

So much I like bananas that the first time when I saw the topic this time,the figure of an banana,a lovely red ball like shape,comes into my mind

我最喜欢水果英语作文二

My favourite fruit is apple not only because it is nutritious but because it is delicious. Apple, to a person who is living in the north part of China, may be the fruit which can be seen everyday, so it would be always, when bought, fresh. I love to eat apple partly due to an old saying, "one apple a day, keeps doctors away." Intersting as it is, according to medical theories, apple could actually do good to our bodies such as keeping fit and losing weight. So much I like apples that the first time when I saw the topic this time, the figure of an apple, a lovely red ball like shape, comes into my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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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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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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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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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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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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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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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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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在心里不禁会浮起一阵异常庄严的感情。中华人民的心酸、痛苦、绝望浓缩成它——《红岩》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拉开激烈战斗。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可怕阴森的地狱中,敌人对革命者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毁灭!但是在革命者们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革命精神下,敌人踌躇难决,黔驴技穷,无计可施。

余新江、许云峰、陈松林、江雪琴、华子良、成岗……无数的革命者们为了濒临毁灭的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生命!共产党人具有超强的毅力,这并非平凡人能比,正因为伟大的他们,才能有我们现在的安居乐业,幸福美满。正因为有他们的生死伤亡,才有我们的健康快乐;正因为有他们的疲惫不堪,才有我们的精神抖擞;正因为有他们饥寒受冻,才有我们的吃饱穿暖。

在《红岩》中,令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安详稳重,坚贞不屈的许云峰。在面临甫志高叛变情况下,许多共产党遭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在面临身怀重要情报的李敬原和自己将被抓捕时,危急时刻,许云峰以身犯险,以自己为诱饵,将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掩护李敬原逃脱国民党反动派的魔爪。最终,李敬原逃离了,而许云峰却陷入了“慈居”——罪恶的巢穴。在“慈居”的监狱里,许云峰面临胆大心狠,机警毒辣的徐鹏飞,除了一副旁若无人的钢铁似的眼神外,察觉不出丝毫的动静。在面临着审讯,许云峰沉着冷静,令敌人捉摸不透。许云峰凛然不可侵犯的脸,使徐鹏飞不知所措,脸色铁青,最终毫无收获。一波接一波,许云峰又遭到毛人凤的诱惑,但许云峰无动于衷,敌人一筹莫展,将许云峰押进渣滓洞监狱,最终为共产党同志能逃出监狱。挪移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抬起布满血液的手指,挖开一点一点泥土,翻开一块又一块的巨石,为同志挖开了一条秘密通道。同志们虽然逃出了监狱,但许云峰自己却永远留在了渣滓洞监狱——被敌人执行了死刑。

喜欢《红岩》,喜欢它朴实无华的文笔,喜欢中的人物的勇敢坦率,它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革命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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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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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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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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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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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旅游英语

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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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o travel, its really fun. You can go to any places you want, beautiful landscape, clearly blue sky, different cultures and lots more you can met if you go travel. Landscape shape most peoples desiry, what I mean is, there are lots of places that theyre famous because of the pretty landscape. Cultures are another. You can met different groups of people if you go travel, its really cool. I like it not only because of these several different reason, I also likes to hang out with my friends to go together and play around those beautiful places. My dream is to travel around the whole world, which, well, might not be true, because I have so many other things to do in my life, but Ill try to achieve it. I have read a story about a person named Gorden, who actually went almost all of the places in the world. I kind of like that and admire of him. I like travel, seriously I do. Another reason is that I like adventures. Adventures are cool, it gives you more experiences and, as I mentioned that Gorden, he met lots of difficulties when he went travel. He went to Amazon, which therere so many snakes and aligators. A friend of his actually died in that trip!!! Its sometimes a bad thing for travel, too. Anyway, I just like to travel!! I like to met all those sorts of difficulties (I didnt mean to die!). Mountain biking is also a kind of travel, and that, I dreamed of doing it!!! Mountain biking is so cool!! One sentence at last, I love travelling and tr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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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冬天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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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winter because I like snow .

Snow is common in winter .When winter comes every year ,I will go outside to play with snow with my friends .

Snow looks very white and pure.We often make snowmen around our houses.Sometimes we go skating on the ice .

It is cool to play with snow in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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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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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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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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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o Philippine green spring, scorching sun of summer, day high qi shuang autumn and snowy winter. Spring is my favorite.

Spring is a season for revival. Grass from the ground test out of the head, the flowers contend in fragance and fascination, exhibit outline. Willow girl waving her arms, near the river the swallow flitted across the sky. Everywhere a vibrant spectacle.

Spring is a hopeful season. The farmers in the field on the hard seed, the recovery and a grain of millet, the autumn harvest than a child. "they all want to have a good harvest in autumn. Students studying, but also in order to have a good result.

Spring is a season of vigor. "Spring." Spring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See, the streets are full of childrens footprints. Indeed, the spring is fit to be a lot of things, such as: kite flying, hiking, picnic, etc., can show the childrens vigor, vitality and tong qu.

Spring is a green season. Look at the green grass, green leaves, it is feast for the eyes.

Of course, I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The spring is the youth of life. Thats very kind of youth, because you can grow up to feel with your heart. Whether its dull, fine as silk, or strong and vigorous, youth is happy. As long as you cherish the feeling of youth, youth of the sour, sweet, bitter, spicy, salty, will become the most precious treasure in your life journey.

We dont feel inferior of youth, since the arrogance and conceit, not up, much good!

I like spring, like a spring revival, like the spring of hope, like the spring vigor, like the spring green,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Spring is infinite good, I like spring.

一年有四个季节,要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从地下探出了脑袋,花儿争芳斗艳,一展丰姿。柳树姑娘在河边挥舞着她的手臂,燕子掠过长空。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在辛勤的播种,“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他们都想在秋天时有个好收成。学生们埋头苦读,也是为了能有个好成绩。

春天是个朝气蓬勃的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开始。看,大街小巷都布满了孩子的脚印。的确,春天适合做很多事,比如:放风筝、远足、野炊等,都可以显示出孩子们的活力、生机和童趣。

春天还是个绿意盎然的季节。看那绿色的草、绿色的树叶,实在令人感到赏心悦目。

当然,我也喜欢人生的春天。人生的春天是青春。青春真好,应为你可以用心来感受成长的过程。不管是平淡如水、细小如丝,还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青春都是幸福的。只要你珍惜青春的感觉,青春中的酸、甜、苦、辣、咸都会成为你生命旅程中最珍爱的珠宝。

青春的我们不自卑、不自骄、不自负、不自赏,多好!

我喜欢春天,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充满希望的春天,喜欢朝气蓬勃的春天,喜欢绿意盎然的春天,也喜欢人生的春天。

春光无限好,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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