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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六章(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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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

全文共 2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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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主人公的心理历程,家人,开垦,一些记忆淅沥沥。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欢迎阅读。

“这边走,杰斯。”父亲用手杖指着我们脚下的深谷说,“我想让你看样东西!”

“天这么热,你走这么长的路,身体吃得消吗?”咸咸的汗水弄疼了我的眼睛,我伸手擦去滑到脸上的汗水。

我真不想跟着他再走下去了。我刚刚从自己家中背了一篮子食物爬了半英里山路,到父亲家送给妈妈。我可是知道这天儿有多热,我也知道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父亲找了八位医生,他们都告诫他不要走长路。

但是,我可阻止不了他,当他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时,他就一定要做到。他可不在乎是炙热逼人的酷暑还是寒风凛冽的严冬。我们下了山,走在位于牧场和草场之间的小径上。

突然,他停下脚步,掏出一把小折刀,割了一把苜蓿草,把它举在阳光中。

“看这儿,杰斯!”他自夸地说,“你可曾见过长得这么好的苜蓿吗?”

“它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牧草。”我说。

“当初我买这块地的时候,人们都说我疯了,”他又骄傲地说,“我花了三十年的工夫,才让这地长出这么好的草!”

站在这片位于两山之间的牧场上,看着茂盛的苜蓿,我回想起了父亲是怎样从大树上摘下叶子,把它们撒在地里,又用犁把叶子翻到土壤下面,让它们腐烂。当父亲买这块地的时候,地里只长着松树和荆棘,那些松树只长到齐腰高。由于土地贫瘠无法使它们长得更高,因此父亲砍倒松树,翻耕了地。他播了一遍覆盖作物,翻到土下以增进土壤肥力,然后他又播种了好多遍,几年以后,我们获得了玉米、土豆和小麦的丰收。

“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让你看的,杰斯。”父亲说,“跟我来,往前走。”

我跟着他穿过草场的门,走下山坡,沿着一条羊肠小道走进深深的山谷。

“我们要往哪儿去?”看见父亲要走上横跨小溪的独木桥时,我赶紧问他。

他笑了,用手指着一个树木葱郁的山尖,“那儿,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独木桥是父亲用砍倒的一棵白橡树,架在深深的溪水之上搭成的。我跟着他跨过小溪。

接着,我们走上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穿行在高高的山胡桃树下。我小时候,常和父亲来这里捕捉松鼠,不过那已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经常走过这坎坷的山坡。我知道,在父亲修成这条小路之前,这儿从来没有过山路。这条小路棒极了,它静静地躺在高高的胡桃、山胡桃和橡树叶子的遮盖下,让我们看不到头顶上的蓝天。

走在我前面的这个小个子男人,曾经让我必须跑着才能跟上他,但是岁月不饶人,他现在走不快了。多年的劳累已经压弯了他的腰,他的呼吸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自如了,走这段路时他已经停过两次,拄着手杖休息。

“我太喜欢这些大树了,杰斯。”父亲说,“还记得吗?我们常常到这儿来捉松鼠。呼吸着八月的晨风,让人感到多么惬意啊!十月即将到来,野兔长得肥肥的。深秋时节,山胡桃树的叶子也变黄了。秋风吹过,这些大叶子飒然而落,宛如金黄色的雨滴落在地上!噢,杰斯,那是多么美妙的日子呀!”

我问:“这就是你要我看的吗?”

“噢,不,不。”他边回答,边爬上一面陡然伸向蓝天的山坡,那山顶上松树长长的枝杈,看上去好像是正在伸出手指,轻轻地抚弄着一块白云。

“你为什么走这条这么陡的小道?”我问父亲,“为何不走旁边的那些路?”

离我们几码远的地方,有几条小路从这条主路分出去,绕着山坡,渐渐伸上山去。

“这些路,都通向同一个地方。”父亲答。

“那你为啥偏要走这条陡路?”

“我呆会儿会解释的。”他喘着气说。

他的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他是发现了一种新的野草,或是一种新的树。我记得有一次他在我们的林子中找到一棵咖啡树;据我所知,这棵树是我们这儿唯一的一棵咖啡树。

终于,我们到达了山顶。白云早已随风而去,只剩下那些松树,枝杈直指深不可测的蓝天。在山顶荒地的中心,我看到了一小块不足四分之三英亩的平整干净的垦地。

“现在,儿子,”父亲一边说,一边用手把围地篱笆上边的铁丝压下去,以便跨过篱笆,“这就是我要让你看的东!”

“这是谁干的?”我问,“是谁平整了土地又围了篱笆?”

“是我清理出这块地,也是我围上了篱笆!”

“可是,你干么做这些?”我问他,“看看山谷里,我们有的是肥沃的土地!”

“肥沃!”他笑了,他俯身用双手挖起满满一捧泥土。“儿子,这才是土地,这才是!”说着他低下头闻了一下泥土,“它好像是新鲜的空气,摸起来都让你感到兴奋!”

“可是,爸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父亲打断我的话,“你妈也想过同样的事情,她奇怪,我为什么要爬到这山顶来种马铃薯、甘薯和西红柿!可是,杰斯,”他用一种温柔的低声说,“任何东西种在像这块地一样的新土上,就会有更好的味道。等着吧,到我的西红柿熟了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生中都没尝过比这更甜的西红柿!”

“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平整而肥沃的一块土地!”我叫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自己找这么多麻烦。这都是违背医生忠告的呀!”

“在我一生中不知有多少次,”父亲说,“医生告诉让我回到家中,尽我所能地和家人呆在一起。他们告诉我不要工作,什么事也不要干,只要快快乐乐地静心生活,享受我剩下的不多日子。但是,我却许多次地欺骗了死神!现在,我已经活过了《圣经》赐给一个人的天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他坐在一棵树桩上 , 擦去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的汗珠。

“七十岁以后,你的日子就是向上帝借来的。然后,你就会回到你所了解和热爱的地方去。”他一边说一边示意让我跟着他来到空地边缘,并指着下面深深的山谷,看看这个斜坡。”

“在你母亲十九岁、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开辟了这个山坡,种下了玉米、豆子和南瓜。”他的声音随着激动也提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常来这里的原因,来到这里,我犹如又回到了我们的青年时代。”

我望着脚下宽阔的山坡。就是在这块坡地上,父亲曾经给我做了一个小木犁,在我六岁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这块地上来间苗。

现在再看这山坡,真不敢相信他们做了这一切,许多树已长到六十英尺高,野葡萄藤紧紧地缠树而生,一直攀到树顶。

“杰斯,”父亲接着说,“医生让我一动不动地坐着,悠闲地享清福,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不干活,不能不闻这泥土,不能不抚摸它,而且,我得品尝长在这块土地里的甘薯、马铃薯和西红柿!”

我跟着他离开这块云中垦地,沿着一条新的小道,朝下面的深谷走去。

“可是,你为什么修了这么多小路通向山顶?”我问。

“啊,是这样,”他说,“去年早春,我不能爬上那条陡路,那时医生说我活不过一星期了,所以我弄了一条很容易上山的小路;后来,我的病情稍有好转,我就修建了一条稍微陡一点的小路;我的身体继续变好,于是我就又修了一条更陡的小道。这是证明我正在不断恢复健康的一个办法!”

我跟着他,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下了山,这条小路比我们上山时爬的路长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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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0部经久不衰的英国经典小说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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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的价值意义是无限大的,因为有了这些经典小说,我们的思想才能得以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0部经久不衰英国经典小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 《名利场》

Vanity Fai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48)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48年出版

这部小说的主角或许就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非正统派女主角——贝奇·夏普,小说的情节围绕阶级、社会、跻身上流社会以及现代读者听来又熟悉又害怕的金融危机。《名利场》这些要素全都具备, 讲述那个年代,也讲述着每一个年代。

9. 《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Mary Shelley, 1818)玛莉·雪莱,1818年出版

这部先锋作品集科幻和哥特式恐怖于一身,营造了一个难以磨灭的“恶魔”主题,即科学家中的“现代普罗米修斯”,几世纪以来经久不衰。

8. 《大卫·科波菲尔》

David Copperfield (Charles Dickens, 1850)查尔斯·狄更斯,1850年出版

David Copperfield is populated by some of the most vivid characters ever created. They are as much a part of readers’ world, and their way of thinking about the world, as people they have actually met.《大卫·科波菲尔》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活的角色云集。这些人物角色仿佛是读者所在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和读者亲身遇见的人一样,有着相似的世界观。

7.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Emily Bront, 1847)艾米莉·勃朗特,1847年出版

《呼啸山庄》“蕴含巨大的心理能量,没有其它书籍能够与之匹敌。”读者推崇《呼啸山庄》是因为其“层层叠叠的叙述结构”和丰富惊人的想象力,更因为《呼啸山庄》超越了爱情故事本身,展现了我们转瞬即逝的欲望之下“永恒的震撼”。

6. 《荒凉之屋》

Bleak House (Charles Dickens, 1853)查尔斯·狄更斯,1853年出版

《荒凉之屋》是狄更斯的小说之一,以第一人称过去时所写的章节与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叙述并行,两者间的切换创新独到。

5. 《简·爱》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 1847)夏洛蒂·勃朗特,1847年出版

勃朗特这部哥特式爱情传奇出版于1847年,内容革新,讲述了一个年轻女性追寻更为充实激情的生活,至今仍能引起现代读者的共鸣。 勃朗特小说的主人翁简·爱是个孤儿,追寻着自我的身份,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深深吸引着她,其情至真令简`爱无法抗拒;小说真切描述了简·爱复杂的道德抉择及其有时显得有些原始的情感状态。

4.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Charles Dickens, 1861)查尔斯·狄更斯,1861年出版

《远大前程》或许是最地道的英国小说。成年读者重温狄更斯经典,去发现其智慧与精彩、影响与真理。《远大前程》有狄更斯经典的所有元素,讨人欢喜却不甚完美的角色、主要故事情节能牵住时局、副线情节串起道德与文化,是部情节精彩的爱情故事作品。(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3. 《达洛卫夫人》

Mrs Dalloway (Virginia Woolf, 1925)弗吉尼亚·伍尔芙,1925年出版

如果说这部小说作为媒介最天才之处在于其破除人类意识的囹圄、显露人们细若蛛丝的思绪、显露构成我们内心生活的记忆,那么伍尔芙的第四部小说本身就是鼎峰之作。弗吉尼亚让现代主义焕发新生、重现生机。

2. 《到灯塔去》

To the Lighthouse (Virginia Woolf, 1927)弗吉尼亚·伍尔芙,1927年出版

细腻美妙、智慧惊人,是不折不扣的原创之作。现代派的大师之作,运用意识流写法,其语言丰富、观察敏锐,不言自明。

1. 《米德尔马契》

Middlemarch (George Eliot, 1874)乔治·艾略特,1874年出版

这部小说人物角色卓越,更精妙之处在于其想法与理念。《米德尔马契》是迄今最伟大的英文社会心理学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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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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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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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宦妃还朝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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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作家鸭圣婆“所著的一部其他类型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宦妃还朝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可惜……

那最后的一夜……

还是来了……

那一夜,齐国狂风大作,漫天的飞雪好似一道道催命符刮得众人的心肝都不禁猛颤。

而……自从苏绯色有孕以来,这一年,玉璇玑除了日常不可推迟的早朝和批阅奏折以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会抽出来陪苏绯色,这么守在她和孩子的身旁,寸步不离,可……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明明是苏绯色临盆的关键时刻,玉璇玑却睡着了……

他昏睡在一个鲜少有人会路过的杂院,睡得还十分的沉,所以……整个皇宫的宫人都出动了,却仍是没有找到他。

也是……谁能想到那个高高在的皇帝竟然会昏睡在这种无人问津的杂院?

谁能想到那个平时都会守着苏绯色寸步不离的玉璇玑,在苏绯色最关键的时刻竟然会昏睡过去?

谁又能想到……那个武功极高,几乎百毒不侵的玉璇玑竟然会被小小的药给药倒呢?

谁都没有想到,所以……等玉璇玑自己醒来,狂奔至苏绯色寝宫的时候,寝宫里已经传来了一声孩子响亮的啼哭……

苏绯色……她分娩了,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好”字……

至于她自己……

窗外的风刮得越发的狂,吹得寝宫的雕窗呼啦啦直响,玉璇玑缓步走入帷幔,那摇曳的烛火将他的身影照得既纤长又孤寂,也……把躺在床刚刚分娩完的那名女子照得苍白至极,好似……随时有可能会变成透明,消失一般……

“绯色……是一男一女……我看过了,他们都很健康……男的像我,女的像你……”玉璇玑拉了张凳子坐到苏绯色的床边,拉起她冰凉的手,硬扯出一抹浅笑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

房间里除了风声和门外传来的宫女哭泣声,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声音……

床的女子双眼紧闭,睡得十分安详,没错,那是真正的安详,是再也不会被打扰,再也没有爱恨的安详,哪怕她心底有千万种不舍,如今……也只能放下,好好休息了……

“绯色,你要快点醒过来,然后养好身子,两个孩子……还等着你给他们喂奶呢……”

“你可不能偷懒,把这两个才出生的奶孩子交给我啊,我……我这双手可是杀人的手,我又是一个大男人,你要我怎么办……”

“绯色,你这手怎么那么冰,是不是屋子里的炉子烤的不够热?那我让人加碳……来人啊,加碳,加好多好多的碳,绯色她冷,她的身子太冷了,她才刚刚分娩完,正是虚弱的时候,你们怎么能让她待在这么冷的屋子里呢?”

“对了,绯色,你之前不是说喜欢江南的天气吗?烟雨蒙蒙却又不至于寒冷?等你出了月子,我们去好吗?带着两个孩子,不不不,不带他们,把他们丢给舅舅,我们自己去玩……我们说好的,要等孩子长大,然后把江山丢给他们,一起去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我们……”

话未说完,玉璇玑终是泣不成声,他这一生鲜少有落泪的时候,更鲜少有软弱的时候,可如今……他明知道苏绯色已经不在了,却仍是不敢承认,他像一个懦夫,明知骗不过,却仍是笨拙的欺骗着自己,告诉自己没有的,苏绯色并没有死,她只是……

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到底还是蒙受了苏绯色太多太多的恩惠,也亏欠苏绯色太多太多了,所以……如今,举国下,不论百姓不论官员,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他们唯一的共同心愿是……苏绯色和她腹的孩子可以安好……

“皇节哀……”李熯站在一旁,眼眶早发红,玉璇玑倒好,早被苏绯色下了药,迷昏在了杂院里,可他不同……他是亲眼见证了苏绯色的离开,亲眼……看着他此生最爱的人这么死去,亲眼……看着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这么消弭,所以……他的痛,不玉璇玑少多少。

可尽管痛,他仍是谨记着苏绯色死前的交代,咬着牙接了下去:“皇,皇后娘娘是生产的时候气竭而死的,她死前曾经托微臣转告您,让您不要觉得内疚,也不要觉得难过,当……当皇后娘娘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游离,至于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一出生没有了娘亲,已经十分可怜了,还请皇对他们多费些心思,一定要把她的那份爱意也传达了,叫他们知道……算她不能陪着他们长大,但……她对他们的爱永远不变,也会永远的祝福他们平平安安的……”

“这是她的目的吗?”不等李熯把话说完,玉璇玑已经轻抿了抿唇,缓缓开口了……

“这……”目的?什么目的?李熯只觉得莫名心惊,一时间,竟然连回答都忘记了。

所幸的是,他没有回答,玉璇玑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先出去照顾小皇子和小公主吧,朕……还有些话想和绯色说……”

“是……”玉璇玑已经因为被苏绯色迷昏,而没有机会见到苏绯色死前最后一面了,如今……他又怎么能打扰他们独处的最后机会呢?

所以李熯应下以后,便快步退了出去。

只等李熯离开,玉璇玑眼底的泪水这才又抑制不住的滑了出来,又低低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那句话:“苏绯色,这……是你的目的吗?用这两个孩子,让我可以活下去,在你……离开我以后……”

苏绯色和李熯都以为他不知道,都以为他被蒙在了鼓里,都以为……

可实际,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苏绯色和李熯坦白一切,让李熯留下来帮她的那一天……他在一旁偷听,所以……他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也清楚……苏绯色之所以可以活到现在,是因为她在雪国公主给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

也是说,他之所以可以从死里复活,完全是因为苏绯色把自己的一魂一魄给了雪国公主,雪国公主重生以后,便以自己幻化成了雪桑花来救他,至于苏绯色被抽离了一魂一魄以后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是苏绯色在选择的时候祈求雪国公主将自己的力量给她,让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以此作为他今后活下去的念想,以免……她走了以后,他便会选择步他后尘……

雪国公主最后的力量虽然不能让苏绯色同样复活,却也的确维持了苏绯色多活了这一年,只是……这一年里,苏绯色体内雪国公主的力量逐渐消失……苏绯色的五感和生命力也因为失去了雪国公主力量的支持逐渐消失…….

到最后……

不错,他这一年来,都在装傻。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要与苏绯色到天荒地老,假装……却又故意用花香,用燕窝,用亲吻,用各种方式来试探苏绯色究竟丧失到了什么地步……

最后……连苏绯色给他下药,他都假装什么不知道的了招……

他曾经说过,只要是她的选择,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开心……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尽管这一年来的每一天他都心如刀割,尽管他每一次和苏绯色提起以后,提起未来,他都抑制不住的想要落泪,尽管……他午夜梦回都会惊醒,生怕苏绯色突然离开,尽管……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只能自己承受,无法与他人言说,但……

他从不后悔!

“绯色,你放心吧,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好好治理齐国,也会好好将这两个孩子带大,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爱他们的……”玉璇玑看着苏绯色那安然静好的眉眼,唇角突然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小东西,你要乖乖等我,无论来生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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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作文500字大全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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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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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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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具有非常浓厚浪漫主义政治色彩的长篇小说

小说女主人公简爱出身贫寒,长相平庸,但有着非常不凡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生活体验学习能力,她始终追求着职业道德的完善和个人的独立,追求自由平等发展基础上的爱情对于婚姻。而男主人公罗切斯特是一个女性主义世界经济幻想中的形象,他强悍而温柔,暴烈而睿智,在充满风险等级管理观念的社会中,他主动地进行寻求与简爱可以达到一种精神上的高度契合。简爱在我们个人信息情感与世俗教育观念的冲突中执著地追求学生自己没有理想中的爱情,她的反抗,她的自尊,她的纯真,带给千千万万读者以持久的美感。

自幼学习失去很多父母的孤女简爱从小学生受到我国收养她的舅母即其子女的歧视和虐待,最后被送进了带有这个孤儿院相关性质的洛伍德教会我们学校。在那里,饥饿、体罚、疾病和呆板的宗教文化教育使简爱在肉体和精神上的积雪产品受到严重摧残。长大后,简爱为了企业追求经济独立和自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作家庭作为教师。她与其他庄园的课堂主人罗切斯特深深相爱,正当她沉浸在这种爱情的甜蜜中,与罗切斯特步入大学殿堂时,却发现罗切斯特仍有需要一个就是活着的疯妻。为了实现平等的爱情简爱毅然选择出去,乞讨、流浪,几经发展坎坷,成为其中一名大学生乡村小学教师。她拒绝了牧师表兄那桎梏社会人性的“爱情”,回到了被大火烧成废墟的桑菲尔德庄园,回到了她深爱的,已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身边,找回了属于自己没有真正进行平等的幸福。

简爱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得到了幸福。

文章的跌宕起伏,色彩鲜艳,使读者在阅读的精神世界和想象中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满足。

《简爱》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和许多其他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材于作者和他周围人的真实经历。从中我们可以学到:

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不会轻易放弃,而是努力克服困难,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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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历史的小说真实的历史比小说更精彩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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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王鼎钧是家喻户晓的散文大师。而大陆读者则知之甚少。2008年我去台湾访学,“中央研究院”一位朋友推荐我看王鼎钧的回忆录《关山夺路》和齐邦媛的回忆录《巨流河》。我将两书的繁体版一并购回,一并读完。也许是自己专业的偏好,我更喜欢《关山夺路》。2010年,见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了齐邦媛的《巨流河》,却不见出王鼎钧的书,心中有些“不平”。一次和三联的编辑饶淑荣闲聊,便“质问”他们社何以“重齐轻王”?饶是一位有心人,很快与远在美国的王鼎钧先生取得联系,并获得简体版版权。最近终于看到三联书店将王鼎钧回忆录四部曲一并推出,自己也有一点小小自得。他希望自己的回忆录获得高级的历史认可

作为一位历史研究者,我向来对文学家写的回忆录怀有职业性的警惕,之前读过《往事并不如烟》和《大江大海》一类名家名作,感觉其文学趣味大于史学的价值。王鼎钧的回忆录,则与之不同。前不久,《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王鼎钧先生,有意请其比较历史学家黄仁宇的回忆录《黄河青山》与文学家齐邦媛的回忆录《巨流河》。王先生委婉地说:《黄河青山》似乎没有文学抱负,《巨流河》似乎没有史学抱负。我是大体同意王先生的这一看法的。我对访谈中王先生的另两句话,印象极为深刻。一是他把作品分成三级:初级是职业认可,中级是社会认可,高级是历史认可,“我在20世纪写成的文章,要想列入21世纪的书单,必须升高到历史认可。”另外一句是:“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出版这四卷回忆录,以前的写作可视为跳高、跳远前的暖身,以后的写作是海浪扑向沙滩的回波。”

作家晚年写回忆录,一般将其作为自己的“最后一本书”,而王鼎钧则是将回忆录作为自己写作的“最大愿望”、最高抱负。正因为此,他从1992年开始,历时17年才陆续出齐他的回忆录四部曲,而写作的时间还要更长。尤其是第三卷《关山夺路》写国共内战时期,前后只有三年,而他自称从捜集资料、消化数据、调整心态,到最后完成,前后花了十年时间,以至于他感慨《关山夺路》这本书,“是我生活史上的关山夺路,也是我创作史上的关山夺路”。一个作家如此郑重其事地写回忆录,在世界文学史上也不多见吧。借着自己写出当年的能见度他不仅写了自己一生平凡与不凡的经历,同时也描述了中国百姓的颠沛流离。

王鼎钧强调他写的不是“自传”而是回忆录。“自传”侧重写自己,“而我写回忆录不是写我自己,我是借着自己写出当年的能见度。”他的目的是要反映时代风云,记录时代变迁。所以,他在书中不仅写了自己一生平凡与不凡的经历,同时也描述了一个时代的大历史,描述了几十年间中国政治的沧桑巨变,中国百姓的颠沛流离。写“自传”与回忆录的人,多为“大人物”。而“大人物”写回忆录,多写自己成名成功的伟绩。而王鼎钧的回忆录则不同。四卷回忆录,第一卷《昨天的云》写青少年时代在山东家乡的生活,第二卷《怒目少年》写抗战时期在大后方的中学生活,第三卷《关山夺路》写抗战胜利后的国共内战,第四卷《文学江湖》写1949年至1979年间在台湾的生活。

也就是说,王鼎钧用了四分之三的篇幅来写青少年时期(24岁以前)在中国大陆的生活和见闻,而他1949年到台湾之后的30年(24-54岁),是他走上文学之路,并成长为散文大家的最得意的壮年,本应浓墨重彩地写,而他却只用了一卷的篇幅来“轻描淡写”。他强调自己写的是一位“小人物”的回忆录。他更多地写世事的沧桑,而不是个人的名利得失。他试图呈现一个小人物在动荡剧变的历史年代难以自主的命运。他以其职业性的敏锐观察,将乱世的各种人情世态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并以具体的情境事例,将自己数十年累积的阅历感悟,一一述出,平心静气,边叙边议,不见煽情,不见呐喊,却触及灵魂。细节呈现如临其境此类的细节场景,非亲身经历者很难想象出来。

书中的许多细节呈现,让人如临其境。抗战中后期,日军在沦陷区边缘设置长长的封锁线,严格检查过往行人。沦陷区青年试图超过封锁线到大后方去。检查哨所的伪军,很容易识破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青年学生。一位女学生眼见前面很多学生因编谎话而受阻,情急生智,在伪军上校耳旁悄悄说了一句:“我们是到阜阳升学的学生”。没想到伪军上校听了这句实话,很是爽快:你早说这句话,不早就过河了吗!王鼎钧的观察是,伪军上校这样做,为的是证明他也是中国人,表明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书中还描述了这样的“故事”:国共内战时期,有一段时间在部分地区形成拉锯战。在拉锯的地区,一个村子有两个村长,一个村长应付国军,一个村长接待共军;一个小学有两套教材,国军来了用这一套,共军来了用那一套;一个乡公所备有两幅照片,一张蒋先生,一张毛先生,国军来了挂蒋像,共军来了挂毛像,有时拉锯太快、太频,乡长只好做一个相框,正反两面,一面蒋,一面毛,随时可以翻过来。

诸如此类的细节场景,十分鲜活地再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一般档案文献与官方正史中很难见到,非亲身经历者很难想象出来。正所谓真实的历史比小说更精彩。

回忆录多种多样,大人物的回忆录难以见小,小人物的回忆录难以见大;史学家的回忆录常常重实不重文,而文学家的回忆录又常常重文而不重实。王鼎钧先生的回忆录大体兼得其长而避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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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鉴赏拥你入怀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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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上中巴,车内已无位置,后排大妈将她小孙女的座位让给了我。出于感激,出于对小姑娘的喜爱,也出于安全,因为大妈的位置正对路口,我将小姑娘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你享福了。”奶奶对孙女儿说。

“不,是我享福了。她能坐在我的腿上,是我的福气。”真的,小孩对你没有隔阂,那真是你的福气。

“几岁了?”

“三岁。”小姑娘一边说,一边回头伸出手指示意,还伴以甜甜的微笑。面对小姑娘的微笑,我也报以微微一笑。

为了交流,我将小姑娘侧转身子。这小姑娘,不仅文静,对我更是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她好像我的孩子,似乎她的身上流淌着我的血液,她清澈的眼眸中,满含着对我的依恋。为此,我母性的温情,骤然唤醒,我似乎又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多少年前,我的孩子也一样地躺在我怀里,一样的无邪的眼睛,也一样的亲密。断裂了那么多年的亲情,今天,在一个陌生的孩子身上,再次续接。

下午,这是个容易让瞌睡虫找上门来的时间,车的颠簸,又成了摇篮曲,小孩很容易睡觉。以往每次带孩子坐车,孩子总会在车上美美地睡一觉。这小姑娘也不例外,似乎不那么精神,她的奶奶说,下午还没睡过觉呢。

“好,那就睡一觉。”我将小姑娘揽在我怀里,拉紧孩子的衣服,以防感冒,“把眼睛闭起来,好吗?”

车距本来就不长,半小时的时间,而现在也已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我得赶紧让孩子进入睡眠状态,可孩子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入睡的。或许,我不是她的亲人,我的心跳,我的体温,对她没有催眠作用。

甜甜的笑脸,似睡非睡的眼睛,就这么文静地躺在我怀里,我努力地让她靠近我的身体,不让她受冷。我更是努力地让自己靠近她,汲取她的体温,以温暖我疲惫的心灵。

小姑娘终于美美地睡着了,而我,搂着孩子,沉浸在久违的幸福中……

这一刻,多希望时间能停止不行,然而,时间不可能为我而停止;多希望这是没有终点的行程,然而,终点站,马上就到,而且,已经近在眼前;多希望,孩子的奶奶,能允许我带孩子回家,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跟孩子相处,但谁能相信一个陌生的女人?谁能允许自己的孩子被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带走?

终点站,终于到了,尽管我有一万个的不愿意,可我不得不把孩子交还给人家,终归不是我的孩子,我有什么权利一直拥有呢?

“谢谢,辛苦了。”奶奶对我说,孩子也张开了她的睡眼,醒了。

“不辛苦。”我望着孩子,笑了笑,孩子还没苏醒呢。

奶奶抱着孩子,在路边等车。风,吹在脸上,有点冷,但奶奶的心,肯定比我温暖。

谢谢你,孩子,让我重新做了回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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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特点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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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

大体上讲小说的语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叙述为特色,另一类以描写为特色。这两类并没有伯仲之分。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追求整篇作品的味道,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追求形象的鲜明性。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叫情节小说,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叫细节小说。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读起来舒畅,它以语感为先导,吸引读者进入它的艺术世界,这种语感贯穿于作品的始终,处处可以感到这种语感的存在,它往往给读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好读、畅快。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往往以一个接着一个的细节抓读者,它给读者的感觉就是形象,就是一个又一个鲜明具体的细节,作品就是以细节与细节的内在联系,吸引读者不断地看下去,这里不说读下去;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说读下去,不说看下去。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的语言可能很简练,如果读的话可能有点涩,但描写的细节很抓人,不得不看下去,它就像看画面艺术一样,只是画面,只是形象,这画面、这形象很吸引人。如《红楼梦》就是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三国演义》则是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

小说的语言和散文的语言,虽然都是散文化的语言,但它们是不同的。小说是客观性的语言,作者有什么思想感情,作者并不站出来说,而是让人物、让情节代作者说;而散文则是主观性的语言,作者不站出来说,还不行,作者可以直抒胸意。

当然,不能这么绝对化,但大体上确实是这样。有些激情澎湃的小说,作者近乎站出来说话了,因为作品的激情是那么得强,使得情感和态度已明明白白的表露了。就像一个人脸上的表情,什么都透出来,就缺开口了。但是,这还是客观性的语言,因为作者并没有说出口。

总结:与其他文学样式相比,小说的容量较大,它可以细致地展现人物性格和人物命运,可以表现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可以描述人物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小说的优势是可以提供整体的、广阔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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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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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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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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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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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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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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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小说言情推荐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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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言情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小说言情推荐,希望对你有帮助!

1. 《月沉吟》

2. 《眸倾天下》

3. 《弦歌南望》

4. 《扶摇皇后》

5. 《青山接流水》

6. 《夺宫:美人祭》

7. 《云中歌》

8. 《两朝皇后》

9. 《大漠谣》

10. 《衣香鬓影三步曲》

11. 《帝红颜Ⅰ:权掌后宫不是妃》

12. 《九州华胥引》

13. 《大清皇妃》

14. 《皇后策》

15. 《替嫁:邪王的叛妃》

16. 《江山如画》

17. 《凤囚凰》

18. 《鸾劫:梅花妆》

19. 《风槿如画》

20. 《天霜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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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都市职场类小说推荐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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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大部分人总要走进职场,都市职场类小说也因此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从这类小说中找到很多共鸣。以下就是小编推荐的十部都市职场类小说。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暖婚之如妻而至

袁雨/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当温软如玉的少公子,遇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他们之间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夏千语,利益场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投资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唐宁,前途美好的首席翻译官,高贵美好得让人自惭形秽她见他的时候,一脸不屑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就算了,拽着好几国语言谈笑风声的样子,实在是欠揍他见她的时候,眼底的厌恶被掩饰得刚刚好一个女人抽烟喝酒赌博玩nu人,真是太过堕落直到那天......月点击:364月票:0 订阅人气:126更新:2017-03-07字数:1813097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2翻译官

缪娟/已完成/职场/励志,唯美,都市,青春,高干,校园

简介:内容简介青葱明媚的校园里,他翩翩优雅阳春白雪,她刻苦优秀开朗出色。夜幕笼罩的倾城中,她笑容妩媚满眼心事,他萎靡不振堕落绝望。穿梭在光与夜中的两个人,以不同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相遇。她没有灰姑娘的幸运,不能只是丢下一只水晶鞋,就得到一段美丽的童话。而他是那高高在上的王子,在辗转追寻间几乎扯断了指间的红线。这世上,虽然那么多曲折不幸,但我仍心怀感动。因为我们相遇于此......月点击:365月票:0 订阅人气:92更新:2016-05-27字数:18668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3最佳首席设计师

情非缘浅/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当一个才华横溢倔强无比,并一心想成为设计师的职场菜鸟,遇上冷酷腹黑的大总裁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她叫果心蕊,身材样貌一等一,聪明睿智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设计师。他叫枭厉阳,是市黄金单身汉排行榜的首位,英俊潇洒,冷酷多金,并有着征服一切的本事。面对身边无时无刻都会出现的麻烦,还有那一句句的恶语相加,一次次的有意嫁祸,一场场的明争暗斗,她如小草一样,春风吹又......月点击:724月票:0 订阅人气:84更新:2016-07-31字数:54089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4宠婚之女王归来

霁月光风/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强宠文爽文,一对一江城,名震一时的最年轻商业女王锒铛入狱,此消息一出,轰动全城!颜氏集团就此垮台。五年后,她刑满出狱,却一无所有,负债累累。面对重重困境,她该如何卷土重来,重振她的商业王国?精彩片段全城最高楼的顶楼天台上嫁给我!男人笔直地站在护栏旁。如果我不答应呢?女人侧着身子,妩媚一笑。那就陪我一起跳下去。男人说话间,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意味很明。如......月点击:624月票:0 订阅人气:82更新:2016-07-14字数:537755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5酒店风云之诱爱成瘾

潇湘人鱼之泪/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职场女强,美男多多,结局专一!她双商过人,他才能一流,彼此彼此!她玩世不恭,他市侩奸佞,半斤八两!他对她,千般宠爱,万般纵容,自以为有情有义,他拥有她,如虎添翼。她对他,三分引诱,七分迷惑,图谋的是权是利,她只当他,是踏脚石。两人是同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股东,从误会重重,争权夺利到共御外敌,联手虐渣,终将企业打造成行业标杆。片段一宋海澜从钱夹里掏出两枚小钢镚,弹......月点击:548月票:0 订阅人气:80更新:2016-11-05字数:9206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6首席女CEO

木子微/连载中/职场/商战,白领

简介:男强女强,前期斗客户,中期职场攻防战,后期商战。她从人大裁员中侥幸留下,不知祸福。他从欧美区降至一国总裁,位降权失。她是他的下属,彼此依赖,彼此利用!且看她如何步步筹谋拿下百般刁难的客户,放倒心怀不轨的同事,谱写商界新传奇。且看他如何不动声色精心算计,一步步完成宏图霸业!聪慧如她,机智如他。却都算不透爱情的加减乘除!他说,因为爱你,所以我无法忍受我所爱之人每......月点击:1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3-30字数:64276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7枭宠女总

编锋云/已完成/职场/白领

简介:她,出身卑微,本想勇摘无冕桂冠,锄强扶弱,却饱受阴谋算计,屡遭陷害他,豪门少爷,本要继承亿万家产,成就一世,却独爱寒门女子,离乡背井她对他,心有挂念,却因为要求得无冕之称,不得不违背初心,心性大变他对她,情有独钟,却因为需肩负家族使命,曾一度抛弃爱情,悔恨万分。一双人,一世情,今生能否圆满?一枝笔,无冕王,今世能否如愿?精彩片段一记者?无冕之王?呸,我要当自......月点击:23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19字数:5060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8岛上有晴天

纽扣小姐/连载中/职场/白领

简介:大龄剩女高学历女硕士结构设计师王晴,一夕重遇青梅竹马却中学毕业的小岛表哥,学历的差别,经历的差异,年孤寂的时光,究竟青梅竹马能否抵的过岁月久长?......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9这个夏天很多情

公子小冰/连载中/职场/励志

简介:人人都知道大明星夏多晴是个骄横跋扈的富家千金,十六岁出道一帆风顺畅通无阻全靠多金老爸在背后撑腰。尽管电影电视剧很多,但是收视率一直很低迷,大家都觉得夏多晴只不过是一个有脸有身材有钱的花瓶。一朝败落,父亲破产背上了官司,夏多晴一下子从云端跌落谷底,事业爱情两不顺。为了帮助父亲能够东山再起,她不惜从底层开始打拼,她一定要向所有人证明她夏多晴不是花瓶,而是一个有实......月点击:118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9-02字数:37393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0职场有染

小店不打烊/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主逐渐变强,暖心文,不喜请绕。项冉偶尔会想,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弄丢那张价值几十万的销售发票而被迫辞职,她会不会一直在公司做着小财务,默默无闻一辈子?为了赚钱,她大胆转行做销售,原本只想尝试,却不曾想,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出差陪酒,客户刁难,她差点放弃合同丢失,男友出轨,她近乎绝望而上天却偷偷将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送到了她身边。第一次接单,他放下身......月点击:9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07字数:4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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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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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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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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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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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励志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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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从识字到现在,我已经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的脑海中却一直留着一本书任我思考,那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海洋中,更没有任何能阻挡我在其中的世界中漫游的脚步。《平凡的世界》讲了在旧年代贫困的黄土高原的一个一贫如洗的孙氏家族在重重关卡中不容言败,孙氏家族最终步步走向了复兴。作者路遥用笔将凄美的文字跃然纸上,刻画出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让我流连忘返的是富有善良感的少年孙少平,他先用坚强的毅力和勤奋考上了高中,但是残酷的现实却把孙少平逼上了死角,作文虽然他的大学美梦就此破灭,可他并不退缩,当了煤矿工人,脚踏实地的干活,最后受到了众人的爱戴与尊敬。马克思说过:人生就像大海,只有意志力坚强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海岸。

孙少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收获了沉甸甸的硕实。他的精神如同烁烁光辉,时刻指引我前进的道路。

书中也有刻苦爱学的孙兰香;诚实稳重的孙少安;聪敏善良的田晓霞;多愁善感的田润叶……文字,把你带到了黄土高原,让时间倒流,带回了旧社会,与主人公同喜同悲。

《平凡的世界》读完后令人回味无穷,教育了我们一个个引人深思的道理,希望人人都能得到文学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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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阅读鉴赏指要的内容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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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情节是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二.分析人物形象,理解作品主题

一般情况下,理顺、理清了情节,大脑中对人物形象会有一个概括、笼统的印象;要让这个印象清楚、明晰、具体起来,还需要对小说中的具体描写,结合人物所处的社会环境,做由表及里、由现象而本质的合理的分析与推断。比如分析祥林嫂这一形象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祥林嫂初到鲁镇只是“整天地做,食物不论,力气不惜”说明了什么?祥林嫂被强迫改嫁时“闹”得出格,这怎样理解?祥林嫂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去捐门槛?捐门槛后祥林嫂有哪些变化?如何认识祥林嫂临死前的疑问?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你走进人物内心世界、准确把握人物思想性格特征的过程。比如第一个问题,不能只是简单地理解为表现了祥林嫂的勤劳,还应联系相关情节,从祥林嫂逃离婆家到鲁镇这一“背景”去分析,其实她是想用拼命地劳作来让自己忘掉过去的经历,有很大的“麻醉自己”的成分。而祥林嫂被迫改嫁时的“反抗”也不是“勇敢”的表现,其实仍是贞节观念在其作用,她是不会有诸如人的权利与尊严的意识的。《祝福》不是为了表现祥林嫂的“勤劳”和“勇敢”,而是写出一个旧中国不能掌握自己命运、被迫害、被践踏的女性的命运。

理顺情节、把握人物形象,同时结合环境描写及写作背景,就可以对作品的主题有比较清晰的透析。《祝福》通过祥林嫂的悲剧,尤其是对祥林嫂所生活的社会环境――风俗、观念及她身边的人有意无意的“残害”――的具体描写,再现了封建礼教是如何一步步吞噬勤劳、本分的祥林嫂的,从而揭露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陈奂生上城》则通过陈奂生进城后一系列的“巧遇”和“表演”,写出了改革开放后农民的喜悦与历史因袭下来的落后。分析主题一定要着眼于作品,在对文本的具体分析和概括中

得到自己的认识,万不可概念先行,先入为主,人云亦云。

三.运用想象推断,合理填充“空白”

任何一篇(部)优秀的小说都会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空白”,读者的想象和推断,能够丰富小说的思想和艺术内涵,这也是文学鉴赏的魅力所在。

小说靠情节说话,靠人物说话,作者往往“隐藏”起来。从鉴赏的角度,“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一种相对的合理(前提是“合理”而不能“强词夺理”)。比如,对《项链》的解读就是多元的,小说的主题是什么?对路瓦栽夫人应如何评价?答案并不是惟一的,不同时代和不同的价值观,对小说的理解会有很大的不同;读者的解读与作者创作的动机也可能有较大的距离。

揣摩作品的语言与艺术上的“精妙”,是小说阅读不可或缺的一环。如谋篇布局、遣词造句、锤炼语言、对比衬托、侧面描写等,细细品味,才能咂摸出文学的韵味来。如鲁四老爷的“可恶,然而”,阿Q刑场上的划圈,曹操华容道上的“三笑”,葛朗台的临终一“抓”与“嘱咐”,真是耐人寻味,咀嚼不尽。如果能将这些凝缩的精华“泡”开,你也就找到了进入文学鉴赏殿堂的门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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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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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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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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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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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寻梦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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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鲁君,是一位性情中人,也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我们曾一起用电脑预测人生,在“爱情”一栏,他的显示是“失意者”。对此他很不以为然,不无戏谑地声称:婚姻不等于爱情,情欲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在灵与肉上,我是精神至上主义者。我不仅不“失意”而且很得意,因为我有一位无与伦比的中情人,而且永远处于“热恋”之中,不会走进“坟墓”。

对朋友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法,我不反对,亦不苟同。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叠纸张有点泛黄的信笺,那都是一些未发出的情书,我看后不禁为之心灵震颤。经其同意,现将其中一封公之于众,姑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C君:梦是虚幻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却有相反的企盼。当我们感情的闸门在现实中无法开启时,梦却给了我们一个任凭感情迸泻的天地。多少年了,我正是从梦中寻找属于我们的世界。

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说呢?这是因为我太爱你了,爱得晕眩,爱得痴迷,爱得无以言表。“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算是把题点破点透了,把爱情提到如此高度,世上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人,我自恨无法超越;“情到深时无怨尤”,又饱含着怎样痛苦的爱情体验,我亦感同身受。古今中外有多少凄美绝伦、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多么希望我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羡慕终成眷属的天下有情人;我赞叹殉情化蝶的梁祝;我五次三番地翻读“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我甚至嫉妒被迫与爱妻离异的陆游……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爱了,爱过,有缺无憾。而对你,我只能把爱深深地、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看重传统道德而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都是宁愿牺牲个人幸福而丝毫不想伤害无辜者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滴着血却去抚平别人皱折的人,以致我们“纯洁”的甚至没有握过一次手。但是,这又有什么呢?“超越朋友,不逾底线”的交往方式,符合我们做人的理念,恐怕也是你我之间相处的最好选择了。肌肤之亲固然令人销魂,而心灵的交融更是回肠荡气。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犹如潜流,不见奔腾,却在渗透,永远不会止息。我们年龄相仿,意趣相投,都是那么向往美好生活,对理想追求又是那么执着,在对事物的观察和对世界的看法上,总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见解、共同的情愫。记得那年你的生日,我曾送过你一首诗,那“此生无所求,但愿君长健”的诗句,使你神色遽变,笑苦凄然。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你心灵的颤栗,洞见了你那闪亮的心烛。呵,我时时刻刻都在为你活着没有白活,你今生今世都是我的精神寄托确堪重托,有你这样一位美丽、智慧、善良的红颜知己我应该知足了。多少年前,我曾想仿效少年维特而自杀,但我终于没有那样做,只是为了听到你的音讯,看到你的倩影,感受你的存在。因为每天只要能见上你一面,接上一个你的电话,哪怕听到你的名字和有关你的信息,我就会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多少年后,你我已为人父母,但平常见面时仍会怦然心动,羞赧挂在脸上。“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不知有多少话要说,却往往是相对无言;相别未曾两眼潮湿,却难掩再见的期待。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圣洁的女神与天使,容不得丝毫亵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从我遇到了你,就为你的倾国倾城色、冰清玉洁心所倾倒、所折服,从此任何异性就对我失去了诱惑力。我可以为你而活,也愿意为你而死。“李白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而你则天天走进我的梦里,可说是有梦就有你,呼之即来,挥之不去。借用基督山伯爵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爱你我才最爱我自己。

多少回/我从梦中醒来/又闭上眼睛/去继续追寻梦踪/那裸露的灵魂/无饰的情态/自由的两人世界/怎忍它匆匆消逝/留住梦境/活在梦中/我永远的希冀

但愿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变为你美妙多情的歌喉,永远响彻,响彻永远!

[寻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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