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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发现了读书的趣味作文半命题作文(合集19篇)

读过的书还可以再读一遍,甚至更多遍。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这就是书读百遍,其意自见的道理。开学吧小编为您带来我终于发现了读书的趣味作文半命题作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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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命题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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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没有了书,你就像没有了通向知识的道路。所以,书是我们的好朋友。

前几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办了一个借书证,我欢天喜地的去借书,拿了一本《小学生作文1000篇》。回到家后也就开始专专心心的看书了。

你还真别说,我看了一篇之后就赞不绝口,人家写的作文简直就无法比喻,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例如:美若天仙、偃旗息鼓、一丝不苟、悄然、崩溃……莲花美若天仙,它出淤泥而不染,并且蕴藏着无私奉献的精神……

我接着往下看,看的竟然入了迷,进入了书的世界里。

在那里,每个学生都在认真的看书、读数,而教他们的却是“词组”老师。老师教他们自己的含义、用法。我也坐了下来,专心的听老师讲课。老师教我们要学会利用别人的好词好句,但不是抄。

在平常,我不怎么喜欢读书,但听老师一讲,我觉得读数对自己有益,如果我们每天挤出一点点的时间来看书,你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

一次,妈妈和爸爸带我去吃烧烤,我随手拿了一本书放到了鞋柜上,走的时候却忘了拿,我们玩累了,我想着趁休息这一会儿看书,可是怎么着也没找到,我突然想起来:可能是忘到鞋柜上了吧。这可怎么办,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是很好的,但是重在读好书。否则你读再多的书用处都不会太大。虽然我不能算什么博古通今,但我还是那样酷爱它,不管怎样,每天我至少看一小时以上的书。因为我认为,如果没有了它,我的生命中就像少了一件重要的东西。

“这可怎么办呀!”我焦急的说道,爸爸说:“你忘带了也没有办法,要不今天就不看了。”“那可不行,书能带给人理想,书能带给人艺术,书能带给人智慧呀。”“那你说怎么办?”妈妈在一旁说到,我说:“妈妈,附近有书店吗?”妈妈说:“这荒郊野外的,哪里有什么书店,要不这样吧,一会你小姨也来呐,让她给你捎过来吧。”我说:“好吧。”

一会,小姨来了,我连忙让小姨拿出书来,看到书,我就想看到了金银珠宝一样,这些金银珠宝不是别的,而是知识呀!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和分别了很久的好朋友见面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所以说,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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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半命题作文我发现了--作文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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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饭被烫手了,大人们总是会不自主地摸一下耳朵,你知道为什么吗?还是我来告诉你吧!

今天,妈妈做饭时不小心被热锅烫了一下,然后她马上用烫到的那只手摸了摸耳朵。我问妈妈为什么要摸耳朵?妈妈说是外婆跟她讲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无奈地我只好查了资料。可是我把“十万个为什么”从头看到尾,怎么也找不到!我正准备上网查,妈妈就叫我出来吃饭了。由于饭刚出锅,我的手也被烫了一下,我无意间摸了一下耳朵,感觉凉凉的舒服极了。经过我的一番实践,我的探究力又起了劲,于是我立马查了电脑。原来当手碰到热的东西时,总想触摸冰冷的东西。可是在人的身上,无论哪个部位都比较烫,除了耳朵。因为耳朵在人的耳体边缘,所以摸上去有凉丝丝的感觉。

可不要小瞧大人们在平时生活中的一些习惯。这些习惯都是在生活中积累的经验,蕴含着一定的科学道理。我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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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年级优秀命题作文之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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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五彩缤纷的世界,是美好的回忆。可在我的眼里童年是知识的海洋,童年给我知识,让我感受到了读书乐趣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晚上,爸爸说:“我们来举行一个家庭成语比赛吧。”哥哥和家里的人个个都同声异口的说:“好。”只有我默不作声,在那发呆,苦苦思索着。因为我平时很少读书,我的知识库重大缺乏营养。现在要举行比赛,最后一名非我莫属了。哥哥读书这么棒,冠军肯定是他的了。

姐姐好想看出了我的心思,看我的样子,就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说:“没什么。”随着爸爸的一声令下,比赛就开始了。哥哥胸有成竹地说了一个成语,就该我说了。我毫无斗志的说:“金蝉脱壳[ke]。”我刚说完,家人就乐翻天了。我连忙去查字典,没想到我把壳[qiao]读成了壳[ke],自己也笑了起来,我感到羞愧,从那以后,我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哥哥对我说:“你是最后一名,要多努力。”

从这次比赛中,我有了很大的感悟;要多读书,否则就会书到用时方恨少,世上有很多知识,我们一定要努力读书。童年给了我知识,使我向成功的彼岸驶去。

[六年级优秀命题作文之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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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发现了读书的奥秘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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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你:“你喜欢书吗?”相信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喜欢!”那么你又有多么喜欢它?你又是如何待它的?

书,一个能够教育我们的“小老师”,在生活当中就相当如我们的老师。他们虽然职业相同,都是老师,但类别却不同。书是一个能看不能说的哑老师,而我们生活中的老师却是个很实际,这是他们的工作,教育好我们是他们的责任,而书不同,它很现实,只要你喜欢它,爱护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来回敬你,也相当于生活中的一个道理:只有你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善待你,只有你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你。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情也是这样,而这些道理都不是从书里来的吗?如果你不理解,不懂它是什么意思,那就说明你在撒谎。

或许你会反驳道:我很喜欢书,但我天生就很笨,那是智商问题,因为他们脑子好用。我会如实回答你:那就要笨鸟先飞,要知道,并不是每个天才他自从出生以来就很聪明,这是个错误的想法。其实每个天才背后都有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要勤奋,就能超越他人,成为天才。如果你真的一生下来脑子就不好使的话,那你也不要怕,你只要努力、努力、不断地努力,成功就已经离你不远了。别人下一层功夫,你就得下十层功夫,这样的道理你不是不明白,总的来说就是要发奋学习。

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每个人都在竞争,所谓“能者上,不能者下”。

读书是要费功夫的,不过也不是让你死读书,你得抓住学习要领,让自己的基础打得更好、更严实。有句古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意思是:宝剑的锋利是需要经过反复磨砺才能形成的,梅花的清香是要经历考验才换得的。人要想成才,首先事要成功,事要成功就得付出代价,经历考验。只要“有志者,事竟成”,就会成功!就要看你的造化了,看你到底勤不勤奋。

书和人一样,如果你几天不去动它,不去理它,它就会把你给忘了的。所以,你要温故而知新,把以前没认真复习过的地方再复习一遍,从中你就会发现新东西!

相信自己,成功是离不开勤奋的汗水和极大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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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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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开门,一道强光扑面而来。我睁开眼,一个充满书香的房间映入眼帘,我揉了揉眼睛,一下子扑在了书上。我猛地想起,我现在不是在床上睡觉吗?怎么会在这里呢?我掐指一算,做梦呀!

最近我的成绩极速下降,我妈便收了我所有的书,还威逼利诱:如果我成绩上升就再给我买书,如果提不上去,这些书也别想要了。对于视如命的我来说:没了书就跟丢了魂一样,以至于我做梦都在想着我的书。

也不知道是因为胎教还是其它原因,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还不识字的时候就让我的母亲大人给我念。等识字之后点就开始自己读。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我从小语文成绩就很好。

由于我爱读书,我家里藏书很多:《白雪公主》《格林童活》《骆驼祥子》《朝花夕拾》每次有朋友来我家里都会惊叹一番,有可还会借走一两本,我记性不好,经常忘了谁找我借过书。导致现在丢了好几本,心里很失落。

书总是会让我沉迷,我感觉时间都不够用,总想多读一会儿。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有时可以给我力量。让我努力向前。因为书,我变得开朗、活泼、阳光、向上。在我伤心的时候翻开书看看心情就变得开朗起来。在我忧郁的时候翻开书看一看,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在我开心的时候翻开书看一看,感觉书中的人物都会被我的心情带的飞上天。

我十三岁,书陪伴了我十二年我很感谢它。每次翻开书,我都能在其中体会到无限乐趣,我相信,书会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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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发现了读书的奥秘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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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人一开始智商大多数是一样的,是由于后天的生活环境、家庭背景、学习风气等才会变得各不相同。

我,不算聪明,不是天才,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在五年级下学期时,我脱胎换骨,似乎变了一个人,我的笑容消失了,我喜欢上了书,要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书,我会回答:“我也不知道。”

下课了,不和同学嘻嘻哈哈,手里——书;放学了,不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书;放假了,不和朋友、同学去玩,手里——还是书。我想大家也知道了,我的学习迅速进步了,课外知识知道了很多,得到了很多老师的表扬。你也许还是会问:“你为什么会喜欢书呢?书是很无趣、乏味的啊!”我还是那句话:“不知道,也许是把看书当做是兴趣吧!”

现在我知道了,我是强迫自己的,但渐渐的,我真正的,我爱上了读书。我知道了什么是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所以我才会有这些想法。人不是天生就什么都会的,就算再有天赋,你不努力也是白搭,难道想一步登天吗?那是在白日做梦!所以,再聪明都要勤奋的去学习,这样才会进步;每个人都不是天才,只是有的人喜欢学习,喜欢读书,多积累了才会成为天才。有的人会说书和无趣,那是不对的,书并不无趣,只要你看透了,你就会懂得很多道理,知道很多东西,那么你自然就不会这么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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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发现趣味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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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如海洋,情趣故事如同其中万朵浪花的一朵,采撷一朵细细口味,发现生活竞是如此美妙。

耕耘品书,归园田居

不为五斗米折腰而辞官归隐,远离尘杂,返归自然,沉浸于“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田园生活中,他作下归园田居,隐含对官场黑暗腐生活的厌恶,他不愿同流合污,保持完整的人格与高尚的情操,而甘受田间生活之艰辛,或为之称赞他的高尚情操,亦或为之婉惜他的才华横溢,殊不知,艰辛背后是他对田间生活的热爱,劳动后的喜悦,闲暇时“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读书带来的欣然乐趣,他对劳动后的喜悦,品书后的乐趣,离京后的归隐,是陶渊明生活的乐趣。

恬淡闲适,居于陋室

不畏强势高权,毅然反对宦官与藩镇割据势力,被贬后依旧淡看名利,“斯是陋室,唯吾德馨”是他身处陋室却无怨怼的乐观精神;“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是他德才兼备,对陋室不陋的高尚品性,“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芳形”是他不愿与官场的黑暗势力同流合污,生活于陋室恬淡闲适的情趣,句句诗词体现着他积极乐观的态度,反抗政治上不公的遭遇与追求理想不受约束,坚信自已的品德好,陋室又何陋之有?他坚持己见,淡看名利,恬淡闲适是刘禹锡生活的乐趣。

勤于读书,济世济民

他性喜讽刺权贵,多触忌讳;又不受羁束,纵酒放浪,因而得罪贵权,屡式不第,一生坎坷。少时豪负无依,却胸怀大志,以天下任为已任,不畏冬寒,炎夏,克服艰苦条件,认真读书,每每沉浸于读书所带来的乐趣之中,最终学有所成,做官仍不忘少年志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令世人留传千古,他忧国忧民,勤于读书,为国效忠,是温庭筠的生活乐趣。

不同时代的读书人,立天地间,与千年高尚精神相守,都怀着共同属于自己生活的乐趣,这样的生活苦吗?不苦,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他们一生坎坷,还有背后他们读书,研究,作学的丰满记忆,对国运,天下事的远视,而不见对物质困苦的埋怨,他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生活中蕴藏的趣味,其实,生活中做许多事情都是如此,发现趣味,便是发现了事情有意思,有吸引力的特性,发现了趣味,艰苦的生活便有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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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发现趣味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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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是美国最着名的畅销书作家,他的每一本小说都大卖,作品销量超过3亿5千万册,而且,几乎每一篇小说都被改编成影视剧,被人戏称为最会赚钱的作家。

长篇小说带给斯蒂芬·金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他只要不停地写,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就会有金钱源源不断地滚进他的腰包,可以说,他字字值千金。但是,在经纪人和出版商的催促声中,斯蒂芬·金却经常会花大量的时间,去写一些无关紧要的微型故事。

有一次,他整整花了两周的时间,构思了一篇短故事,投到《花花公子》杂志上,并顺利发表。

收到样刊和稿费,斯蒂芬·金非常开心,兴致勃勃地告诉一位朋友。朋友看着那篇短故事和斯蒂芬·金发自内心的笑脸,万分诧异,随后惊呼:“你怎么可以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来写这样的小作品?”

随后,朋友拿起计算器,很认真地为斯蒂芬·金算了一笔账:一篇短故事所得的稿费是2000美元,除去付给经纪人和业务经理的费用,以及高额的税收,实际只得769。5美元。这点钱,只是一个普通的水管工人一周的薪水。

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一字值千金的作家,居然浪费了整整两周的时间,去赚取那少得可怜的769。5美元,要知道,这两周时间,若是用来写长篇小说,完全可以赚几百万美元。所以,朋友认为斯蒂芬·金一点都不会算经济账。

听完朋友的算术题,斯蒂芬·金并没有懊恼,而是异常平静地说:“当灵感光顾时,我必须把它写出来,虽然短篇小说不值钱,但是我喜欢那种感觉,我要用它来时刻警醒自己,我不是一个赚钱机器。”

斯蒂芬·金的话让朋友久久无语。或许,正是因为时刻警惕自己,不让自己沦为赚钱机器,斯蒂芬·金的小说才会激情四溢,才会赢得那么多忠实读者,才会被称为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

报酬并不能衡量你工作的价值。衡量的标准应该是你喜不喜欢你所做的这件事。一份工作不应该仅仅是你谋生的渠道,而更应该成为你的兴趣所在。当你真心对所从事的事业感兴趣时,哪怕天天加班而收入不丰,你也会心甘情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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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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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奥秘更不必说,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天文地理、奇文导录都在书里有详细的记载。所以,读书就是获取知识,读书是一种别样的乐趣

我小时候不喜欢看书。可能是因为童话故事听多了、认为书中尽是老掉牙的俗套剧情,没有一点新意。然而,当我真正地读完一本好书,才真正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三年级时,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我获得一本儿童注音版的《三国演义》。从妈妈手里接过书时,我还在不屑地想:切,我都多大了怎么还要读儿童注音版的书?让别人知道了不丢脸吗!然而,当我翻开书的扉页,才不由得在心中感叹:原来这种书也有这么精美的插图!书,插画上是面色赤红的关公,正提青龙偃月刀,胯下骑着赤兔马,仿佛是要从书中奔腾出来形象栩栩如生。我当时就被吸引了翻到第一页,迫不及待地阅读。我马上就被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了。恍惚间,我伤佛看到了博学多才的诸葛亮,重情义的刘备,忠肝义胆的关羽,威风凛凛的张飞和曹操。我如痴如醉,整整一下午都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读完后,我只想再看一遍。虽然是儿童注者版,但里面的情节还算详细。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只有真正读过百遍,才有可能了解到全部的知识。

从此,我便像书虫一样,沉入了书坛,如饥似渴地阅读。读《海底两万里》时,我好像变成了尼摩船长,带领船员领略海洋奥秘;读《骆驼祥子》时,我会替祥子打抱不平;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好像进入了书中世界,化身为一个路人,去拯救小女孩。书带领我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我伤佛成为书中的一个人物。身临其境,周围的一切纷杂、噪音都消失了。只剩下宁静安祥的书中世界。使我不能不向往那美妙、和平的生活。每读一本书,就像玩了一场游戏,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

进入初中后,我的阅读时间相对减少了,但阅读面更广。即使在少有的闲暇时间翻一以前阅读过的书籍,你也能发现点新的什么东西,找到那久违的感动。因此,即使我就算我现在很少读书,也不会丧失阅读的欲塑,反而更激发我的阅读兴趣。

对于童年的这些阅读回忆,我会珍藏它们,就像珍藏老相片上一样直到它们泛黄,直到我长大,也不会淡忘最初阅读的那份感动那份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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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发现了读书的奥秘写事作文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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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的我十分害怕看书。每次妈妈把书递给我时,我就哇哇大哭,就如同老鼠看见猫似的——落荒而逃。

后来,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必须看一些课外书籍了。于是,为了瞒天过海,瞒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当她每次把书递给我时,我便会装着津津有味地看书,等妈妈一走后,我便快速地把书藏起来。渐渐地,我养成了“藏书”的习惯,书也越来越多。

一次阅读考试,老师专门检查我们的阅读情况。发卷子的时候,我同桌在我耳边小声嘀咕:“听说这次考试很难。”我才开始觉得没什么,不以为然地心想:不就是考试嘛,这有什么难的。但是当卷子发下来的那一瞬间,我彻底慌了,脑袋里一片空白,只会做某一些题。每当老师经过我的身边的时候,我便会刻意地遮住卷子或假装翻到后面一页。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当老师抱着一沓卷子,严肃地走进教室时,我便知道我的末日来临了。老师走进教室后,生气地把卷子往讲台一砸,讲台似乎被老师砸痛了,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咆哮。全班都被吓到了。老师火冒三丈,指着那一沓卷子,火气冲冲地吼道:“全班只有一个人考了90分,还有10个人才考了70多分,所有人下周重考”说完,老师拿起一张纸,念了起来:“郎涵钰77分……”第一竟然是我的名字,我的脑袋顿时大了。全班49双眼睛齐刷刷地看着我,我的脸霎时变得比苹果还红,这是我第一次考70多分。

从那以后,我便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看书。那一刻我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那一幅幅图画,一个个字都印在脑海里,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多姿多彩的世界。(原创投稿 )

当重考这张卷子时,我行笔流畅地写下了每一道题的答案,最后我考了100分。当老师看见我的成绩突飞迅猛地提高了,露出了不易察觉的笑容。

现在我已经看了许许多多的书。如:叶圣陶老先生的《稻草人》,让我感受到了田野的夜间的风景和情形,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感受到了作者顽强的意志,还有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斑羚飞渡》,作者生动的笔触使我身临其境……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说得一点都没错。现在我在书的陪伴下,我快速地成长,成绩也一点点地上升。有了书的陪伴,我才能安心入睡。

[我发现了读书的奥秘写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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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终于发现了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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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读书好累啊!”这是很多学生说的,当然,我以前也是经常这样说的,因为读书就是死记,死读,死背,当然累啊!还经常不按时下课,所以大多数学生都不读书,才有了迷恋上网,逃学,上课讲小话。可我却意外发现了读书的乐趣,其实很简单,比如你学了一篇课文,只要你去细细“品味”这篇课文,你就会发现其实学课文不但不苦,还会很开心,快乐,很简单,因为以前都是死记,死背什么的,可现在可不一样了,因为是自己去分析课文,吃透课文,你就会觉得很简单。

读书的乐趣就是这样的,你只要抱着这样的心情去学习,一定不会觉得累的哦!

[读书的乐趣的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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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乐趣高一命题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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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很多养分,像阳光雨露,滋润着我这棵小苗茁壮成长。

在我读幼儿园时,我就和那些漂亮的,五颜六色的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些连环画为我展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有时《小红帽》欢快的跑出来,述说她斗战大灰狼的故事,有时,《西游记》里的猪八戒跑出来述说他的烦恼,有时《国王的新装》里的两个骗子走出来述说国王的愚蠢和大臣的胆小,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会用拼音识字,就这样我可以读更多的故事书了,比如《哆唻A梦》《七色花》《奥特曼》……这些书使我入迷,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我已经是名中学生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看课外书了,必须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挤出时间来看课外书,当我看到精彩部分的时候,我就会大声叫起来,当我看到情节部分的时候,我就跟着书中人同喜同悲,当我看到有人损人利己的时候,我会恨不得马上钻进书里把他痛打一顿。

记得有一次,老师那天布置的作业很多,要做练习册,又要背书,当我写完作业时,已经到了11点多了,我才开始看书,看我最喜欢的《名言故事》。这时,爸爸从门口进来:“赶快睡觉,要不然明天又爬不起来。”爸爸把灯关了,等爸爸走到他的房间门口时,我急忙又打开了小台灯,又在那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到了12点半时,一本书终于被我看完了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发现自己变成了熊猫眼。“书书书,都是书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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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半命题作文我发现了--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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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布置我们写一篇观察作文,我左思右想,写什么呢?脑子里空白一片,于是,想到院中去寻找写作素材。我东瞧瞧,西看看。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刮起了大风,我的手冻的冰凉冰凉的。眼看着,倾盆大雨将要来临,而我却傻乎乎地蹲在地上,猜猜我在干什么?哈哈,我正仔细地观察蚂蚁。我用手挠挠小脑袋。“咦!怎么这么多蚂蚁?真奇怪,它们身上背着白乎乎的东西是什么呀?我怀着好奇心,用小手摸了摸其中一只蚂蚁,刚挨到,那只蚂蚁就惊慌地逃掉了,我乐得拍手叫好。“真胆小”!我的心被这群蚂蚁深深吸引住了。

“轰隆... ...轰隆”,雷声十分震耳,天色变得越来越暗,那群蚂蚁跑得越来越急,这一阵阵雷声让我毛骨悚然,可是我还是坚持下来,想看个究竟。我蹲在那全神贯注地看,冻锝直打喷嚏,脑子里不断出现蚂蚁搬家的画面。突然我想到了快下雨时,人们匆忙回家的情景,这不是一个道理吗?我挺高兴,因为这毕竟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但一想,它身上背的又是什么呢?这还得我进一步观察。这时,妈妈跑到我身边,拉着我,一边往屋里跑一边说:“哎呀,你在那干嘛呀?感冒了怎么办?”

回到温暖的家,我坐在沙发上气喘吁吁地问妈妈:“蚂蚁在下雨前背的东西... ...是什么呀?”妈妈拿来较厚的衣服,让我换上,然后说:孩子,它们运粮食呢!因为下雨,吃的不好找,那个小洞就是巢,它们正在往里搬粮食... ...下次千万不要干这种傻事了!我恍然大悟:“奥!原来如此!”

这件事使我受益匪浅,蚂蚁的奥秘,我将终身难忘,是我写作文的好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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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我的读书故事命题的作文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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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像一只只勤劳的蜜蜂,自由自在地在百花丛中采蜜,汲取着书中的精神养料。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听妈妈读书上的故事后,就天天缠着妈妈讲故事。渐渐地,我就成了小书虫,各种各样的图画书、童话书,都让我爱不释手。再长大一点后,我就开始慢慢地“消化”《十万个为什么》,它使我眼界大开:想不到书里这么多的科学奥秘。自从读了小学,学了拼音后,我可以认着拼音读书了,那时的我不知有多快乐:可以看着拼音读书,不需要妈妈给我讲故事了!到了二年级,我的识字量不断增多,还有一个巨大的收获――学会了。那时候我读书时身旁总是放着一本字典,方便有不懂的字可以查阅。上了三、四年级,我的身旁依然放着那本字典,慢慢地我养成了不懂就问字典老师的好习惯。

通过读书,我认识了许多作家:高尔基、叶圣陶、冰心、杨红樱。…。。他们的优秀作品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懂得了许多写作技巧。我在读书时把好词好句都摘进我的“采蜜本”里,这些好词好句给我写帮了不少忙呢!

放寒假的那段时间,我迷恋上了网络游戏,长时间盯着电脑的后果是,我的近视度数飞速加深,天天晕晕沉沉,感觉像是生病了,爸爸妈妈因此对我发火,我终于退出了游戏,重新捧出被我冷落许多日子的各种书籍,我又回到书的海洋里,就像小宝宝如饥似渴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是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在我不愉快时陪伴着我,使我忘记了烦恼。

不过,读书也别忘记了休息。有一天放学一回家,我就抱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就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有听见。结果,我忘记了那天的作业非常多,当妈妈一把没收了我的书时,我才醒悟过来。打开书包埋头苦干,但最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业,第二天还熬成了“熊猫眼”,上课都没精神,于是我再也不敢没做完作业就开始看书了。

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当遇到困难时,是书给我勇气,让我闯下难关;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给我安慰给我鼓励,让我勇敢前行;当我取得好成绩时,也是书为我庆祝,还提醒我不能骄傲自满。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读书。

[以我的读书故事命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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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命题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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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童年,没有想像中的蓝天、白云和碧海,没有梦幻中的碧草、卵石和小鱼。但那一本本精美的课外书,却让我的生活变得美不胜收。

记得爸爸给你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从前有座山……”开始我还听得津津有味,再听几遍,就发现了然无趣。闹着爸爸讲故事,爸爸却神秘地走到典雅的书橱前,说:“看书吧,书里有看不完的故事”。这就是最初我读书的动力。

带着好奇,我翻开了那一本本精美的童话,起初,我看到的是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那漂亮的美人鱼和七公主,还有那滑稽的小丑。看着那精美的插图,花花绿绿的,我幼稚的童心被童书彻底征服。这个世界里那么新奇美妙,我如同一个饥饿的人闻到了面包的香味。这是一个美丽的世界,这里有遐想的空间,童话的城堡,把彩虹的颜色定格在梦的呼吸里。

带着追求,我打开了那一本本有趣的小说,《皮皮鲁和鲁西西》,那曲折、神奇的情节把我完全吸引住了,追随着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替主人担心,也在想像结果会是怎样的。因为急于知道结局,所以我看得很快 ,囫囵吞枣。最喜欢看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注意的是搞笑,它总是能给我带来快乐。淘气的马球小跳,漂亮的夏林果,笨笨的安琪儿,聪明的路曼曼,书生气的丁文涛……第一个人物形象我都喜欢!杨红樱阿姨笔下的人物是何等的活灵活现!每一个人物都有个自的特点,刻画得如此靓丽!这是一个可爱的世界,这里有隐形的翅膀,神奇的魔笔,于是,我开始了逐梦的旅程。

带着理想,我掀开了那一本本尘封的著作,那“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屈原英勇投江的场面,那“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自刎乌江的场面,都是我们智慧、勇气动力的源泉。读的第一部小说是著名作家老舍的《龙须沟》,故事的情节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龙须沟是个穷地方,还有最后一句话是“中国共产党万岁!”不仅读得稀里哗啦 ,哭得也是稀里哗啦,感动得一塌糊涂!还有就是《骆驼祥子》,我对这部小说尤其欣赏,老舍把对拉车夫祥子的形象、语言、动作都写得极其到位,祥子的传奇更是描写得淋漓尽致。我喜欢的著作还有《呼啸山庄》、《上尉的女儿》、《宝葫芦的秘密》等。这是一个神秘的世界,这里有古典的韵味,无垠的平地,我在这里尽情释放我的热情!

一本本精彩的课外书,让我读出了不同于课堂的味道,美丽的世界,可爱的世界,神秘的世界,都属于我读书的国界!我生活的的动力,生活中的激情,来自我读书的乐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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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作文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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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佳话是高尔基说的。也许很多人认为读书是件很枯燥的事情,还不如呆在家里玩电脑呢!但我却从读书中找到了乐趣

前一天,我被《每日书论》这个家庭作业难住了,遇到了“思想瓶颈”。我想了好一会儿才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对呀,我可以写《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我急忙打开书,想温习下这个故事,结果看着看着。我情不自禁的把整本书的历史故事看完了,这时才想起来还没写书论呢。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先放回书架,回到书桌前完成我的书论。

“手不离书”这个我自创的成语,用在我看书的时候,那真是太贴切了,特别是我喜欢的书。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化学也疯狂》。正聚精会神的盯着书时,妈妈催我吃晚饭了,我咽了咽口水,就当没听见,继续看。当妈妈等的我不耐烦了,她就气呼呼地走过来,想抢走我手中的书。我急忙把书抱在胸前,做出一副求饶的样子。妈妈见我没有吃饭的意思,只好先让我把书看完了再吃饭。等我把书看完,才发现肚子咕噜咕噜叫地厉害。哎!我的晚餐铃声不知道想了多久。我连忙跑到厨房吃晚饭去了。

现在近视的同学越来越多,大多是因为看书的姿势和环境造成的,所以同学们享受书籍乐趣的同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眼睛哦!

其实,读书真的是一件即有趣又有意义的事情。只要多看书,我们就能发现书中的奥秘!

[我发现了读书的乐趣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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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半命题作文我发现了--作文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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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追逐,好玩极了!我看着心痒痒,就对着哥哥说道:“哥哥,能让我玩一会儿吗?”“不行,你太小,不会玩的,告诉你不许碰我的宝贝哦。”哥哥神气地回答我。不久,哥哥玩累了,就把两块小石头放在冰箱门上,两块小石头居然牢牢地吸在冰箱门上了。

第二天,哥哥上学去了,我忍不住把这两块小石头扳了下来,但它们又紧紧地吸在了一起,再费力地扳开,又吸住了,真有趣!第三次扳开,我把其中一块转了一个面,这下可好,再也吸不住了,使劲按也没用,我还以为把它弄坏了,忙放到原来的地方。

哥哥放学回家,发现宝贝不见了,大声询问我。我一看冰箱门,确实不见了,不知是怎么回事。哥哥越说越凶,还拿起一根小木棍打我,我委屈的眼泪刷的一下流下来了。见到我流泪,哥哥放下木棍,气呼呼地走了。不一会儿,爷爷回来了,见到我流泪,忙问我怎么回事,我就说了事情的经过。爷爷知道后,大声训斥哥哥:“磁石是我拿掉的,你怎么可以把它放在冰箱上呢?你不问清楚,就打你弟弟,真是太不像话了!”哥哥向我做了一个鬼脸说:“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我说:“没关系,这两块石头好像坏了,现在不能吸在一起了。”哥哥听了,哈哈大笑:“是你弄反了吧,当然是不能吸在一起了。”看着我一脸的迷茫,哥哥问爷爷拿来石头对我说:“这是磁石,是有磁性的,可以吸铁的东西,它有两极,‘N’是南极,‘S’是北极,如果南极对着北极,就会相吸;如果南极对着南极就会排斥。”说完,哥哥给我做了一个示范。

这次委屈的泪,使我发现了磁石的秘密,我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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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发现了读书的奥妙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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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人生出来的时候智商大多数是一样的,是由于后天的生活环境、家庭背景、自己的努力以及学习风气等才会变得各不相同。

我很聪明,但不勤奋再加上又不是天才,我就是一个普普通的女孩。以前我不太爱看书就喜欢看看漫画,可自从学校掀起了读书热,我发现我变了,似乎变了一个人是的,开始喜欢上了读书,不管是早上起床梳洗完以后还是晚上只要一有时间我就爱捧起书看,如你要问我为什么会喜欢看书,我会回答:“我也不知道。”

现在我们的教室旁就有一个阅读室,每当课间的时候我就会去那里坐坐看看自己喜欢的书,那怕只看一小段也高兴。

我知道了书可以让我的学习进步,可以让我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见闻,也可以让我在和别人聊天时得到赞许的目光。你又会问:“你怎么会突然喜欢上看书呢?书不是很无趣、乏味的吗?它又没有电视游戏好玩。”我还是那句话:“不知道,也许是我把看书当做是兴趣了吧!”

现在的我慢慢明白了,真正的喜欢上了读书。我知道了什么是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所以我才会有这些想法。妈妈也常说:“人不是天生就什么都会的,就算再有天赋,你不努力也是白搭。”我知道了不努力不会有奇迹出现的,如有那是你在白日做梦!所以,我要勤奋的去学习,这样才会进步,因为我不是天才,只是一个平凡的人,喜欢上了读书。现在的人都喜欢玩手机觉得读书很无趣,那是不对的,书并不无趣,只要你喜欢了,你就会懂得很多道理,知道很多东西,那时的你自然就不会这么想了,来和我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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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发现趣味,苦中有乐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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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草一天堂,一树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念一清静,一行一段史,一趣一有乐。

讴歌欢乐

他,发现趣味如花开艳阳;他,讴歌欢乐似暗香浮动。

青年的他早早如耳失聪,却不信天命有约,自幼发现音乐之趣,从此痛苦也似乎与他天各一方,持之以恒,滴水穿石,锲而不舍而后也成为了他一贯作风。虽牛衣岁月,身残交迫,却至始至终也不能成为他停止讴歌欢乐的理由。只因音乐之趣,使他写下了一部德国的史诗,于是无边的落木和着萧萧音韵,妆点着音乐才子如滚滚长江般不尽的凄楚。

贝多芬——发现了音乐的趣味,即便身残潦倒,无人照拂,也一样体验了一回苦中坚持不懈的快乐。

投身慈善

她,发现趣味如夕阳初升;她,投身慈善似暖花溢彩。

人间天使,空余绝响,再无人能一抚绝唱,青年貌美,美撼凡尘,却又在晚年患上阑尾癌,身陷痛苦,可她因自身过高的修为而发现了扶贫的趣味,在病痛中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的代表人物,从此,虽疾病缠身,却是坚苦卓绝地救难济民,因为这样,她才会快乐。

她别致的趣味如同无数的梅正在发芽,等待着花蕾破碎成为无尽缤纷。

奥黛丽·赫本——发现了扶贫的趣味,即便流光篡改了红颜,也一样有着她苦中不渝的快乐。

纵情文学

她,发现趣味如含苞初放;她喜爱文学似文人爱籍。

未成少女则已是满境潦倒,父为牧师,母为主妇,姐妹三人,无奈入读穷人学校,年少清苦,使她发现了文学兴趣,而后虽活于黄昏,却也是苦中有乐,投身文学,尝试出版,却被退稿重造。因为发现了文学的趣味,即便是一次又一次,她也依旧信念重燃,体验着困苦中的快乐,写下了长篇小说《简。爱》,令出版商大为惊喜,通宵不眠地审读。

她将文学之华隐于朴素的气质中,简绚表达,勾勒出耐人寻味的意境。

夏洛蒂。勃朗特——发现了文学的趣味,即使食不满腹,也拥有着历难颠抖的快乐。

发现趣味,在紧张的尘世生活中,选一个古典黄昏或浪漫春夜,让心随快乐飞越痛苦的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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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发现趣味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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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人生苦短?我道:“趣而辉煌。”漫长的人生旅程中若有趣味相伴,必为甜不堪言。人生就图一个字:趣。

书中觅趣,且行且智慧。

民主德国人在柏林墙被推倒前所看的书都是其国内出版的书,大多意义不大,因此许多人常从国外偷带“禁书”入关:藏在厕所的水箱中、孩子的行李箱内等等。人们冒着生命危险乐此不疲地做这些,只因为那些书中的思想的火花更为耀眼。

这些人们越过了生死的藩篱,汲取书中的精神补品。平民渴求知识,渴求文化,这就是“趣”之所在。有了趣,平民变成先驱,苦难变为蜜糖。

苦中觅趣,且行且高雅。

莫言小时候生长在农村,还曾遇过饥荒,苔藓的清香甚至都是他寻找食物的办法。然而他并没有只为食物而碌碌终生。他观察身边所有的物品进行写作,一片叶子落下也是素材,莫言找到了“趣”之所在。

犹如寓言《海鸥乔那坦》,莫言为了生活而不是生存。碌碌无为不仅是对自己人生的浪费还是对国家的浪费。细心观察再困苦再无味的生活中也总会有一丝趣味。趣也许就是改变你一生的魔法。换言之,趣助你成功。莫言做到了这一点,也使他成为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

学中觅趣,且行且洒脱。

不久前一位女大学毕业生晒了自己的毕业照,照片中仅一个人,因为她所在的古生物学只有她一个学生。

该学生能持之以恒攻完四年无人陪伴的专业课,必定是有什么吸引着它,那就是“趣”。这趣或是古生物的神秘,或是对远古的好奇……她的“趣”使她成功。使她的笑容定格在那特殊的一个人的毕业照内。

趣,总是要寻觅的。我们觅趣是为了自己;我们觅趣是为了未来;我们觅趣是为了快乐。

谁言人生苦短?我道趣而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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