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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的读书笔记热门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让人走向卓越,一本好书能改变一生。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读书笔记,欢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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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冯霁麟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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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小猪唏哩呼噜认识了一条小蛇,小蛇真的是很可怜,小猪的妈妈他小蛇当鞭子抽被子,抽了十几下,抽完了以后,猪妈妈把小蛇放到地上,小蛇过了好半天才缓过劲来,小蛇好可怜哦!后来,妈妈让他们两个一起玩,不要打架,猪妈妈晾衣服的时候晾衣杆不够用,小蛇花花主动帮妈妈当晾衣杆,他好累呀!我觉得在这一段故事里面,小猪的妈妈真是很厉害,好像很没有爱心哦!

我觉得在一般的故事情节里面,蛇总是被描述成很吓人的摸样,很冷酷无情,但是在小《小猪唏哩呼噜》里面,小蛇花花却很善良。这就是我读这一段故事情节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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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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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弟子规》,我从中得到了一些收获,也悟出了许多道理。例如:我们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严于律己……

《弟子规》中有一句话:“出必告,反必面”。意思是说:我们出去做什么事情时,要提前告知父母一声,在征求他们同意后再出去,这样以免他们担心。我们外出回家中之后,要立即通知父母一声,以免他们牵挂。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回南昌老家探亲,就发生了一件事令我终生难忘的事。

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表姐正在她家里玩,姑姑正好有事情要出去,就叮嘱我们在家里玩。我和表姐在家里玩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表姐就提议说:“我们出去玩吧。”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就跑到大街上去玩了。就在我们两人在外面吃着各种美味的小吃,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姑姑回到家不见了我们俩的踪影,大吃一惊,赶紧打电话到奶奶家问:我们俩人有没有去那边。我爸爸和奶奶听说我们俩人不见了,也十分着急。大家等了一会儿,见我们还没有回来,爸爸就赶到姑姑家,准备和姑姑一起出去找我们,后来在姑姑家楼下碰到我们俩回来了。爸爸和姑姑严厉地批评了我们俩人:只顾着自己出去玩得开心,一点也不考虑大人们会担心。我和表姐不得不低头认错,表示以后出去玩一定会和家里人打招呼,以免引起大家不必要的担心。

我们学习《弟子规》,不仅仅要会背诵,而且还要深入理解,贯彻到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里,这样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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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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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好书,都是值得让人细细去品味,鲁迅说过:“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读书要眼到、口到、心到、手到。”我暑假读了林海音《城南旧事》,不仅用眼睛看,嘴巴读,而且还用心在书上划笔记,脑子在思考,看到了这个故事是那么动人。

作者林海音从小孩子到大孩子,经历了许多波折,伤心就流泪,高兴就大笑,林海音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因此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刚开始翻开目录,一队骆驼印入眼帘,林海音把普普通通的骆驼写在书上是为了什么,后来才知道林海音说“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突然就被打动了。全书通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许多平平常常的细节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小孩的天真,却又能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文中宋妈的唠叨,爸爸的严肃……都让我记忆犹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最让我感动了。英子在毕业典礼前,由襟上的夹竹桃想起了爸爸,回忆了我在医院看望爸爸、爸爸逼“我”上学、爸爸让“我”单独去汇款和爸爸喜欢花的一些生活小事。尤其最后一句话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亲爱的爸爸去世了,她的童年结束了,刚满十三岁,就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而我从中感悟到了成长淡淡的忧伤,在这淡淡的忧伤中我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每个人都不得不长大,真不知道我长大会怎样?

好书常如最精美的玉器,珍藏着人的一生思想的精华,若将其中的崇高思想铭记于心,就成为我们忠实的伴侣和永恒的慰藉,浸浴在“读书之乐,乐融融;读书之乐,乐陶陶”的境界里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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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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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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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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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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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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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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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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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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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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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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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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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再次读了《灰姑娘》的童话故事书,感触颇深。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善良的女孩,她的继母是一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她还带来两个姐姐常常欺负她,晚上让她睡在炉灰里,所以她总是满身灰尘,大家都叫她“灰姑娘”。在一次舞会上,灰姑娘得到了王子的喜爱,经过很多的折磨,最终,王子和灰姑娘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要向灰姑娘学习,做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只要不灰心,不放弃,就一定会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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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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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感慨万千。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血溅狮子楼”。

鲁智深在得知一对可怜的父女被卖肉的郑屠户欺负后,不仅仗义疏财,而且依靠智慧打死了镇关西,这说明了鲁智深的豁达、嫉恶如仇、打抱不平的性格。正是这种性格使他后来又救出好朋友林冲后,逼上梁山。

我最佩服的就是《武松打虎》。他痛饮美酒之后,还能三拳两脚就打死一只老虎,这是怎样一种英雄气概,看到这里,觉得豪气冲天。为了给被毒死的哥哥报仇,他杀死了西门庆并自首,这体现了他敢作敢当的好汉气概。最后血溅狮子楼,怒杀蒋门神,一个行侠仗义的武松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和我的面前。

《水浒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最后都被逼上了梁山,使我更了解那个朝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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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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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a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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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牙山五壮士观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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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眼含热泪看完《狼牙山壮士》电影故事后,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五壮士跳崖时的情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在河北省易县的西部有一座山,名叫狼牙山。在1941年9月25日,在这山上有五名八路军战士,他们的名字是: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为了掩护大部队和数万名群众转移,接受团长交给他们的任务:在第二天中午两点以前务必拖住敌人,不要让敌人越过棋盘陀。

天刚刚亮,当鬼子们扑到半山腰时,战士们就早有准备的等着日本鬼子的到来,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哭爹喊娘的滚下了山。敌人以为八路军主力在这里,便连续发起了好几次进攻,都被五壮士英勇顽强的打退了。

当五位战士完成了任务,开始撤退时,可是他们要是沿着大部队的路线走,就很快可以见到同志们了,但敌人也会紧跟上来的,这样大部队的安全就又会受到威胁,要是往山上走,三面都是悬崖,既能因地势保护他们,又能拖住敌人。他们商量决定上山。当他们登上山顶时敌人又疯狂地打上来了。打着,打着,他们的子弹也打光了,只剩下一颗手榴弹。然后他们又用石头砸,打得敌人脑袋开花,遍地横尸。敌人见战士们没有子弹了,又疯狂地涌上山来,这时班长马宝玉便把最后一颗手榴弹扔向敌群。

马宝玉郑重地对同志们说:“我们宁死也不当俘虏,我们就用行动来表示对党的忠诚吧。”五个人一起把枪砸碎了,马宝玉走在最前面,他们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便都跳下了悬崖。

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行为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因为这一切都是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我们要好好学习,少年强,国更强,将来要保家为国。国富民强,才不会被敌人侵略。用知识的力量来扞卫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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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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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名着这本小说堪称经典,是一本不可多得珍宝,如果你真的用心去品会、去读。你会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水浒传》用字恰切到位、气势磅礴,是许多作品不可比拟的。如果要和《三国演义》做个比较的话那就是《三国演义》太单板,我读着读者就会睡着。而《水浒传》就不同了,我越读越有精神,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他,想带自己就是里面的一位好汉,带各位好兄弟“替天行道”。虽说这本书被我看过好几十遍,但再次去看的话又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

现在我还在看这本书,百看不厌。如果谁看到这篇文章,有空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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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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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年轻的时候是一位教师,一位读书人,您挺拔高大。您如今却是一个种地的农民,背也渐渐地弯了。以前的一个积极向上怀有远大报复的年轻人,如今最大的希望就是盼望儿女团聚,其乐融融的画面。

您老了,额头上有很深的抬头纹,上面可有您一生的历史故事。您一笑,眼角的皱纹也斑驳的集聚在一起,您的双手一直在颤抖。可能人老了都会这样吧!

夕阳西下,我与姥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阳光的余辉在天空上飘荡着,一望无际的天空中飞着罕见的小鸟,无忧无虑的与天空白云打成一片。我走在姥爷的后面,望着这个宁静和谐的村庄。在夕阳的照耀下,姥爷的背影似乎有了当年教书时候的风范。信心满满,大跨步的走着,还频频回头,急切说;“快一点走,买完咸盐赶紧回去。你妈做的菜还等着呢”唉,因为我的一点私欲会让大家吃不上热乎的菜吗?我要快马加鞭的赶路了。

陪姥爷的时间是短暂的,总想起那首《常回家看看》但一年中能回家看姥爷才几回?昨天的事情已经成为更改不了的历史了。我们也要各回各家了,离开姥爷了,只能等到过年才能回来了,我似乎理解不了姥爷的那种盼望着家人团聚的感觉,但是我能理解姥爷的孤独。多少个春秋都是姥爷一个人过的,多少个夜晚都是姥爷一个人过的,多少心酸都是自己一个人挺过来的,我佩服姥爷也很崇拜他。

他执意要帮我拿东西,可能在他的眼中我永远也长不大。扭不过他,只能随他而去了。他拿东西走路时的背影,就像一个人没有吃的,没有水喝在荒漠里走着,看到了水源和食物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但还有一些沧桑。

我在车上昏昏欲睡,我还能望见姥爷的背影隐隐约约的消失在我的眼前,我想大声的叫住他,让他回头和我一起在田野奔驰,和我一起游戏,但是我迟迟没有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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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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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西游记》啊,可谓是妇孺皆知啊。一些小孩子,一般是图个新鲜,或者是看看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并没有领悟其中的真谛。我这次看,与以往可谓是天差地别啊,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虽如此,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他讽刺了当时朝政的_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_,。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也使我们想到当时的朝政是怎样的,朝政中当官的又是怎样的。其实,那些_无能的官员往往与天上的神仙大佛有一定的关系,不是有一些妖怪就仗着自己与天上某某神仙有一定的关系或是拿了天上某某宝物就在人间为非作歹!我想这些人间的官员也不过如此吧,借自己身后有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导致了朝政的_以及社会经济不景气。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有时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一定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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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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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塔顶上的猫》是当代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阿姨写的。我读了这本书,觉得非常好看。书中的人物有,杜真子、笑猫、地包天、马小跳……等等。我个个都喜欢。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笑猫了,因为他善良、忠实、聪明,而且还笑口常开呢!笑猫经常帮助人家做好事。有一次,笑虎猫、皮猫在外面玩耍时不小心受伤了,在场的人都十分惊慌,不知所措。正好老老鼠路过,知道了这件事情,跑过去告诉了笑猫,笑猫毫不犹豫,飞快地跑到翠湖公园,爬上塔顶,背起虎皮猫往宠物医院跑。宠物医院的路笑猫只去过两次,而且去过的时间也比较久了,早就忘记路径。可是他凭着自己平时在塔顶上观察,结合自己的记忆,很快就把虎皮猫送到了医院。

你说这笑猫聪明不聪明?善良不善良?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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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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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着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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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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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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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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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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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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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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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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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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