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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必写读后感【汇总19篇】

真正的成功,是战胜自己。下面是初三必写读后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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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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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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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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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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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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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我读了我国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斑羚飞渡》,觉得这本书十分有意思。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在浙江慈溪。

他还写过其他的动物小说,如《最后一头战象》、《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等等。

《斑羚飞渡》里有好几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叫《红崖羊》,讲的是一只名叫黑宝的大黑狼,与一只母狼结婚,生下了一对狼。结果母狼产崽之后竟然死了,由于没有奶喝,其中一只幼狼就饿死了。一天下午,黑宝就抓了一只母的红崖羊,让它给自己的儿子黑球喂奶。

后来,黑宝为了救儿子,被猎人给打死了。红崖羊于是就收养了黑球,想让它变成一只红崖羊。可是没想到,黑球杀死了一只小绵羊!红崖羊觉得很害怕,它担心黑球会杀死自己的族群,就有了把睡着的黑球推向悬崖的念头。一只豺狼突然凑了过来,想吃了红崖羊。黑球被豺狼惊醒了,为了保护红崖羊,它和豺狼打架,最终豺狼跌下了悬崖。红崖羊却还是离开了黑球,追寻自己的族群去了。后来有一次,黑球知恩图报,放了红崖羊一回。

我觉得黑球十分勇敢、敢于战斗,为了保护红崖羊,它居然用那瘦小的身体和凶残的豺狼打架。而且它很重情义,尽力报答红崖羊对它的养育之恩。读到黑宝即将要死的时候,我十分感动。从黑宝为了救儿子黑球,引走猎人,最后被猎人杀死,体现出一种浓浓的父爱,和对黑球的喜爱。

《斑羚飞渡》这个故事,讲述了作者和猎人准备猎杀斑羚。他们把斑羚羊们逼到伤心崖的悬崖边,以为它们死定了。突然有一只半大羚羊和一只老公羚羊站了出来,他们来到悬崖边。半大羚羊先跑向悬崖,然后老公羚羊助跑,两只羚羊跳得幅度也不同,半大羚羊跳得高一些,老公羚羊跳得低一些。在半大羚羊即将掉下去的那一刻,老公羚羊正好出现在半大羚羊的蹄下,半大羚羊猛蹬一蹄,跳到了伤心崖的另一个悬崖边,而老公羚羊就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地掉进了山涧里。紧接着,成对的羚羊向它们这样,死亡了一半,挽救了一半。猎人们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壮观的场面。老公羚羊那么从容的面对死亡,没有一个从死亡里面跑到半大羚羊的队伍里面。这个弧桥是用生命搭成的,没有拥挤。

我读了以后觉得它们这种团结而又奉献自己的力量,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那些白衣天使那样,鞠躬尽瘁为病人们服务;和那些革命先烈们,是他们用鲜血让我们后人生活得更美好,奉献了自己,让我们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建议大家看一看《斑羚飞渡》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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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老头》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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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刻了,最后把《高老头》这本文学巨著给看完了。说它是文学巨著,自有他的道理。巴尔扎克把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零年初的巴黎描绘得栩栩如生,当你捧着这本书阅读着其中人物的各种语言,思想和动作,你就会从这位作者细致的语言中感受到当时巴黎的背景。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所写的《人间喜剧》中的第一部。在我眼里,这个作品是他所写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当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我总幼稚的以为这种书给人以无聊的感觉,还没读完就觉得情绪压抑,无法再读下去。但是巨著就是有一股莫名的魅力,让我好奇地拿出这本书,并开始阅读,与巴黎当时的人物来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让我也成为当时的一员,去走访巴黎上流社会和一般平民。

既然标题为《高老头》,那本书的主人公自然是高老头不错。作者笔下的高老头是在当时巴黎中罕见的伟大的父亲。他的女儿都是有身份、有身价的伯爵的夫人,她们都已挤进当时巴黎的上流社会。而她们的父亲高老头对这两个女儿个性溺爱,当她们缺钱花的时候,他总是慷慨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她们,即使已经被她们的贪婪"榨"得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他也从不后悔。

他总是自欺欺人,他到死也惦记着他的两个女儿,认为他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有孝心的女儿。即使是一个吻、一个握手,他都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正因他从来不是一个人,那两个有孝心的女儿总是陪在他的身边。但是事实呢,那两个女儿在父亲临终前都不能满足父亲的一点点要求,去看看他。而是找出各种理由,托时刻,不去看那身无分文的父亲。当我看到此,为那高老头感到无比的怜悯,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爱,换来的却是女儿的冷眼白眼,这算什么?

而这本书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拉斯蒂涅。当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自己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的社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发奋学习,要在大学中获得学位,然后赚大钱。但是现实让他改变了对巴黎的最初印象。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而被两个女儿气死;伏脱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子爵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能步步高升"的告诫,让年轻人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取抛弃自己的理想而走入上流社会,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他也埋葬了自己的良心和善良,准备和这个社会挑战,让自己也成为这个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高老头》的作者生动形象的描述,在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当时巴黎社会的腐败现象,揭露了金钱对人的巨大的腐蚀力量,以及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联,批判了当时巴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罪恶。行文更是连贯曲折,跌宕起伏,是一部值得一阅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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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化苦旅》读后感初三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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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无知的道士将文物低价转卖,当他用苍白的石灰将那精致婀娜的天仙雕像刷平,你痛心疾首,你说你,好恨。可是,你又能怎么样呢?如果给你一个机会,让你穿越时空,挡住他运输的车马,让你矗立于石灰前,你又能干些什么呢?阻止?阻止以后呢?你该怎样处理这些文物珍宝呢?这时,你所能做的,仅仅是吼一句:“我好恨!”任大漠的风沙刺痛你颤动的身躯,你悲痛欲绝!

是谁将这文化的盛衰矛盾,历史的深邃苍凉见于笔端?

又是谁以柔丽凄迷、清新婉约的笔风,将苏州的历史悠久、与世无争描绘得生动形象,将小桥流水、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

又是谁笔锋直指那深刻额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的心路历程?

他说就是在那些看似平常的伫立瞬间,人、历史、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了,于是有了写文章的冲动。

其实,他本是为了追回本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的,可一落笔却比过去写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这又是为什么呢?

他说,历史本身不会否认一切真切的人生回忆会给它增添声色和情致,但它终究还是要以自己的漫长来比照出人生的短促,以自己的粗线条来勾勒出人生的局限。

他的觉悟唤醒了我们沉睡已久的思想。

我们无法不老,但却还有可能年轻。我们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笔下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虽然这也许只能是奢望。

读过这本书才发现,作者所寄托的并不是单纯的对文字的热爱和追求,更多的是对文化、对生命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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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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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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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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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很好看。让我们体会古人智慧,不仅可以学习古文,还告诉我们要孝敬父母、懂礼貌……

这本书主要说了要关心兄弟姐妹,关心长辈,该怎么做人。

我觉得弟子规里我印象最深的是: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这句话让我感受到了父母去世后,守孝期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

“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密切”。这句话让我学习到了要注意服装仪容的整齐清洁,帽子要戴正,衣服扣好,袜子穿好,鞋穿好。

“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这句话让我感受到了当父母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是很容易的事,当父母不喜爱我们,或者对我们管教得过严厉的时候,我们还是一样孝顺,这种孝顺是最难能可贵的。

这本书提到了“孝”,孝的结构是“上老下子”,意思是强调血缘延续的重要性。每个人不管你的寿命有多长,都只不过是人们命中的河。生活似酒,人生如画,岁月如歌。或许正是由于人生中有许多酸甜苦辣,才会使快乐的滋味更加甜蜜。

我们需要伸出每一双编织美丽的未来!让爱伫立在心中,让我们拥有偕同前进的梦想,做人就是得这样,听父母的话,比如不听父母言,吃亏在眼前。

类似的言简意深句子在《弟子规》中随外可见,它就像是一位老师,真诚的告诉人们应该怎么与父母朋友相处,怎么与其他人相处。有确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好书,对我们以后的发民是有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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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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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是将我国着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的书信编纂而成的一本集子,摘编了傅雷先生20--年至20--年8月的186封书信。字里行间,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期望,以及对国家和世界的高尚情感。

整整三天,我一直沉浸在这本书中。不是这本书的语言有多么精彩,也不是这本书的情节有多么动人,而是这本书的浓浓父爱深深地吸引了我。其实刚开始时,我并不觉得这本书多有意思,看着没趣。可当我将我的这番感想告诉给了正在打工的姐姐时,我姐很是恼火,她先狠狠地训我一顿,在语重心长地为我开导。当我的心灵雪峰被她的那轮暖暖太阳融化时,我再看这本书时,我骤然才发现我以前那缺少远离家乡的经历的精神麻木。一封封书信,最短的一两百字,最长的七千多字,但是无论长短,每封信中都能透露出作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与热爱。

傅雷给大儿子傅聪的一封封信,让我深刻体会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谚语的涵义。一封封书信传递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嘘寒问暖,还有作为父亲的职责。正如傅雷所说的那样,他给儿子写的信有好几种作用:一、讨论艺术;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傅雷并不把儿子看作“天真的孩子”,他把傅聪看作成自己讨论学术的对象,甚至可以说是位“知己”总是会与其讨论书籍、乐谱、学术、技巧、作家的品质等等问题及感想,所以常常会与傅聪产生看法的分歧。但傅雷也会把自己作为“长者”,以自己的经验,时时刻刻教导着傅聪种.种事情。傅聪在他的引导下,也成为一位成功的着名钢琴大师。

傅雷给小儿子傅敏的书信虽远远不如给傅聪的多,寥寥三四封却也给予着深沉的父爱。当傅敏这位“娇嫩”的初出茅庐的小生在刻苦的环境中工作时,父亲的开导与鼓励最终使他逐渐走出困扰。傅敏能够在北京第一女中这种名校成为一名英语特级教师。我想父亲傅雷的那几封书信的功劳是必不可少的啊!

傅雷在给媳妇弥拉的信里,包含了对凌霄的思念,包含了对傅聪的担忧,以及对弥拉的开导。傅雷在给弥拉的信里并没有过训词,而是如慈父般的耐心的语重心长的讲话。傅雷给予弥拉足够的信心与支持,使弥拉能够平衡自己整个家庭。

当看完这本书时,我感慨颇深,联想到了我的父亲。其实我的父亲也是这般慈爱的啊!我与父亲近些年来似乎也如“多年父子成兄弟”般,有过矛盾,但也可谈得来,似乎比以前少了许多隔阂。作为“教子篇”的《傅雷家书》其实也诠释了父爱的真理。父爱在此书中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其感情之纯真、质朴,真是令人动容啊!!

父爱浓如血水,父爱高如俊山,父爱深如桑海,父爱大如宇宙,父爱隐如轻风——这就是父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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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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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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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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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习了《弟子规》中的“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诚信,做到言行一致,不能不守信用。

这段话让我想起我看过的曾子杀猪的故事,曾子的妻子上街去,她的儿子跟在后面哭着要去,曾子的妻子没办法,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回来杀猪给你吃。”曾子的妻子回来了,曾子就准备杀猪吃,他的妻子说:“我只是哄他玩,不必当真。”曾子说:“如果他小时候,你就骗他,他长大了,也会去骗别人。”说完,曾子就杀猪给孩子吃。

由此,我想:做人讲诚信,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人而无信,万事皆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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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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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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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儒林外史初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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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庵里,映着琉璃灯发出的点点微光,十七八岁的他,右手拿着一木经卷,左手拿着一本书。心里只是想着多读点书,破破自己的落俗。

老师父念在这个小檀越立心做名士,愿他有事者事竟成,应允拿两本诗集与他。

在牛浦心急如焚的等待中,故事就此开始了。可是“三讨不如一偷”这好学之心转瞬变为贪婪之念。“他这人姓牛,我也姓牛,何不把我的名字合着他的号,我从今就号做牛布衣”小檀越是牛浦郎,牛浦郎变作牛浦,又冒名牛布衣,私自盗出诗集的他,想象着美好的未来,一个学士有着崇高地位,不会受人欺压,享尽荣华富贵。果不其然,冒名顶替的他受到郭铁笔的奉承,博得一时丈舅们的刮目相看。却毫不掩盖地到处夸大其词,学得一身势利、作威作福的做派。

牛老爹为牛浦安排婚事后不久便去了,牛浦无心经商,日益亏空,却不肯丢所谓的读书人的排面。董知县的到访让他变得更不可一世,让自己的丈舅端茶倒水,讽刺丈舅们无他上不了门面,等不来这董老爷,在他们面前装腔作势。最后却落得被扫地出门的狼狈。

为了满足心中待满的贪婪心。抛下妻子,前往浙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途中遇牛玉圃,小骗子遇上了大骗子,还认作了是同族的亲戚。但小人长戚戚,两人不欢而散,牛浦最后设计让牛玉圃在万雪斋面前失宠。不料冤家路窄,再遇牛玉圃,险惨遭暴打,成为笑柄。

牛浦的身份最终被揭穿,但官府腐败,不理百姓愁苦,此案了解,牛浦从此没了去向。他的一次次地想要攀上功名富贵之梯,每次的主意都诞生在庵里(编者问:和尚的寺庙本该是什么样的地方,他每次的主意都诞生在庵里有什么意味?),但那也是当年这个十七八岁小檀越想过要改变自己,萌生好学之心的地方啊!是他的举动打动了老师父,也是他的贪念大过初心,读几句诗便想相与老爷,以为自己一步步地攀升,现实却也一步步地跌落,落下来的时候,悄无声息,从此无迹……

前有王冕不愿做官,远离朝府。后有范进花白中举,乐极生悲。匡超人与牛浦郎也步步变得势利,守不住初心。该是读书人没了读书人的儒雅,该是商贾,没了商贾的智慧。该是官家人,却不把心放在公务,不理百姓愁苦。生而为人,却如利欲的傀儡。站在自己的舞台上,却是被拉扯着麻木向前地木偶人。

牛浦,蘧公孙,匡超人是可悲的,却也影响着后人。人们应该守住自己的初心,不听风就是雨。不做假面郎君,不随波逐流。牛浦的故事结束,而我的故事却才开始,学习有苦但也有乐,不盲目追求那些得不到的,在攀上梯子的时候,低头看看梯子是否稳当,一味地往上,却忽略了根基。若没有扶梯人,那就努力做好自己最扎实的依靠。牛浦是不幸的,不幸的活在那个社会。我们确是幸运的,幸运的生活在安定的社会。努力吧,少年郎们,努力攀上属于自己的位置,也愿我们能做那个琉璃灯下真正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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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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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我总感觉我自己就是易瑶,感觉自己在和她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和她一起感受悲伤感受恐惧感受说不出口的痛苦无奈和孤独,感受着那种被爱着,想去爱,却被自己内心的黑暗自卑压榨着不敢去爱的感觉。黑暗!自卑!交织的感情笼罩着易瑶,也注定了她的人生轨迹。易瑶,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存在。

似乎郭敬明的作品永远是尖锐而深刻的似乎总是猝不及防的就把他的感受他的心情传达到你的脑海,你的心海。让你不得不去接受他的观点,接受主人公的快乐与悲伤。

而这本书所表现出来的尖锐和深刻尤为突出,我总觉得写这本作品就像是他的宿命。我有时就在想,这个作品本身的宿命是什么呢?揭示社会的黑暗冷漠?诠释悲伤的N个层面?我不清楚,但是我很清楚的明白的就是:悲伤是这本书的主格调,读懂这本书,就得先学会悲伤,或者,先学会冷漠。不要抱任何的希望,希望能够在这本小说之中看到希望。不然去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受伤。

不过很遗憾的是,我是先读完作品受完伤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清晨弄堂里空气中的浮尘,淡淡的一丝一缕的在阳光下追逐,漂浮。隐藏着若有若无却又真实存在的悲伤,就像易瑶一样,她的家庭,她所生活的环境,都注定了她会有这样的人生。她也曾经拥有过一个温馨的家庭,她本来可以像唐小米一样生活的明媚而阳光。可是,因为她父母的离异让她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同时破碎的,时易瑶那颗心,所以她不会去爱,不敢去爱,不敢对这个社会,这个所谓她的人生抱有任何希望。所以,她在林华凤——她的母亲死了,在她所依赖的齐铭,顾森西不分青红皂白怀疑她害死了顾森湘以后,她选择了自杀。顾森湘和她一个割腕一个跳楼,都死的触目惊心。

易瑶的死因很明确,那就是,她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她要证明自己清白,所以,她选择了死亡。

而顾森湘的死呢,算是个意外,但是又是意料之中的。因为顾森湘太过干净了,纯洁的像莲花一样,可是她又不是莲花,因为她忍受不了一点点的侮辱,她的死亡,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必然。

齐铭呢,他是一个公认的乖孩子,公认的王子,他给易瑶温暖,给她最初的希望,让易瑶依靠。齐铭以为他喜欢易瑶,但是我却觉得齐铭对易瑶的好并不是喜欢,而是一种习惯,齐铭他习惯了对易瑶好,而这种习惯比不上他对顾森湘的喜欢,所以,在顾森湘死后,他轻易的就相信了是易瑶杀了她。其实,齐铭习惯性的对她好,这也是造就易瑶死亡的一个原因。

在小说中,王子与灰姑娘式的爱情特别常见,结局呢,都是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了。可是郭敬明偏偏不肯给它一个常见的结局,王子没有和灰姑娘在一起,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不过他也没有给易瑶过分的悲伤,至少,易瑶有了顾森西。在没有看到第十二章之前,我都是这样想的。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不算完美但是完整的结局了。

可是在第十二章,郭敬明给了所有读者一个地雷。

当顾森西歇斯底里的朝易瑶喊着“我姐姐她比你干净,你就该代替我姐姐去死。”的时候,当齐铭冷冰冰的和她说让她去自首的时候。我好像能透过纸张感觉到易瑶的心碎。那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心脏悄悄地裂开一条缝,再然后裂痕疯狂的蔓延,疯狂的爬满了心脏,然后一下子,全部碎掉。最后才后知后觉的心痛。哦!心,碎了啊。易瑶的世界,就此轰塌。

易瑶她做错了什么?她什么都没做错,她只是简单地想要活下去啊,她做错了什么?看到易瑶跳楼时我泪崩了,那时我真的很想在郭敬明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他。为什么就不能给它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开始试着给这本小说创造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幻想,最后顾森西和易瑶在一起,齐铭和顾森湘在一起,他们都得到了幸福。那这个结果的确够美好。可是我带着这个结局再去看前面的故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结局和前面的故事,格格不入。这本书,这本小说,注定是一个悲剧。就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样,从开头到结尾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在无声息的告诉我们:这是悲剧这是悲剧这是悲剧!

所以,当我带着这样的理解第二次再去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这本小说的字里行间都充斥的浓浓的悲伤和冷漠。

这个故事的诉说用的是第三人称,这就注定了故事的冷漠。不管是对故事也好,对主人公也好。都是用陈述的语气娓娓道来,客观而又冷漠。

郭敬明这本小说告诉了我们,世界其实没有那么温情,而是冷冰冰的,硬邦邦的它最简单也最无情。它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我们这群渺小的人类痛苦而又单调的活着一直到死去,不带感情的看着一个个渺小的生命消亡。这个故事给我绝望和无尽的悲伤。

可是我在这悲伤中看到的,却不仅仅是绝望,我觉得更多的是希望,就像是在绝望的废墟中,在悲伤的尘埃中开出一朵明媚的花。

就像郭敬明说的那样,我们在大大的绝望中小小的努力着。是啊,哪怕是竭尽全力,我们也应该努力活下去,在绝望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哪怕是孤独的摇曳在风雨中,也要坚定着信念活下去。

这样也好,这样就好。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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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的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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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看到这个名字不要以为他是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这本书构思于1847年,但作者直到1849年才动笔写它,完成于1850年10月。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7岁时就改嫁。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竟也是个铁石心肠,不近情理的人。他们姐弟俩不仅百般虐待大卫,而且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逼大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来,去投奔了他好心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一所很好的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在成长过程中历经磨难,但是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的天性始终没有改变。他在困境中奋发向上,刻苦努力,最终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同时获得了美满的幸福生活。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摩德斯通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是经受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海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而卑鄙小人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后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狄更斯正是从人道主义的思想出发,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从而揭开“维多利亚盛世”的美丽帷幕,显现出隐藏其后的社会真相。

谈到拜金主义感想颇多。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太多了,事件都出现在领导层。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化,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晚洁不保。败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仔细想想值得吗!为官一任,国家已经给了很多优厚的待遇,可是为什么会有许多人不满足呢?非得走到犯罪的道路上才知道悔之晚矣呢?

在人物的塑造上,大卫·科波菲尔无疑倾注了作者的全部心血。不论是他孤儿时代所遭遇的种.种磨难和辛酸,还是他成年后不屈不挠的奋斗,都表现了一个小人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寻求出路的痛苦历程。经历了大苦大难后尝到人间幸福和温暖的大卫,靠的是他真诚、直率的品性,积极向上的精神,以及对人的纯洁友爱之心。安妮斯也是作者着力美化的理想的女性。她既有外在的美貌,又有内心的美德,既坚韧不拔地保护着受希普欺凌的老父,又支持着饱受挫折之苦的大卫。她最后与大卫的结合,是“思想和宗旨的一致”,这种完美的婚姻使小说的结尾洋溢一派幸福和希望的气氛。他们都是狄更斯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这种思想的形成与狄更斯个人的经历和好恶是分不开的。他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正是基于这种信念,小说中许多普通人如渔民辟果提、海穆,尽管家贫如洗,没有受过教育,却怀有一颗诚朴、善良的心,与富有的斯提福兹及其所作所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种强烈的对比还反映着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部小说里各类主要人物的结局,都是沿着这种脉络设计的。如象征着邪恶的希普和斯提福兹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善良的人都找到了可喜的归宿。狄更斯希翼以这样的道德观来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这是他的局限性所在。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不无夸张之处,但都生动地描绘出一个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至于对女仆辟果提的刻画,那更是维妙维肖了。

我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坚决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

狄更斯也是一位幽默大师,小说的字里行间,常常可以读到他那诙谐风趣的联珠妙语和夸张的漫画式的人物勾勒。评论家认为《大卫·科波菲尔》的成就,超过了狄更斯所有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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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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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多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蹿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死亡的彩虹。

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生命的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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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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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作者沈石溪十六岁到了西双版纳插队,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他把西双版纳这炎热而又多情的土地当作了自己的第二故乡。

那时的西双版纳,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没有工业污染,旅游业也还没有开发,保持着完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所以那里简直是所有动物的天堂。其中书中的“狼夫妻”故事我记忆特别深刻。虽然母狼受伤失去了前边的两只爪子,但是公狼并没有嫌弃它、抛弃它,不管上哪儿都背着它,与猎狗、猎人周旋。虽然它们还是一块死去了,但我觉得那样它们也是一对幸福的“夫妻”。

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绝境时,短暂的惊慌、逃窜之后,在有经验的老斑羚指挥下,渐渐安静下来,迅速分成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各一拨,老斑羚牺牲自己的性命来帮助年轻斑羚飞渡峡谷脱离险境,我被它们的智慧所折

服,被老斑羚这种献身精神所深深感动着。

从书中我还了解到乌鸦是多么聪明,大象会报恩,蟒蛇可以当保姆……

大自然的一切动物都是有智慧的,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和它们和谐相处。我们应该善待优美的大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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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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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读了《斑羚飞渡》这本书,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的心灵被震撼了。

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们竟然能想到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生存的机会,而老斑羚们则会从容地走向死亡。每一只幼年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将会摔得粉身碎骨。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呀!是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的桥梁。在这里,没有争夺,没有拥挤,更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边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扮演小斑羚的角色,长辈扮演老斑羚角色。想想自己的父母是多么疼爱自己,若有一辆车向你冲来,你父母的第一反应就是将你扑倒,推开,而让自己受到车轮的挤压。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然在我眼前,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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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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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飞渡》是沈石溪写的短篇动物小说。他的作品多次发表在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就在前不久,我有幸读到了他的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群斑羚在被人们包围后,没有退路,但只要跳过身后宽大的峡谷后,便可求生。峡谷的宽度少说也有五六米,一只成年公斑羚也只能跳过两三米。斑羚们做出了出乎人们意料的举动:它们老的为一排,小的为一排,一只老斑羚和一只小斑羚同时出发,朝峡谷奔去。老斑羚在峡谷中划成一道弧线,随后小斑羚的蹄子有力地踏在老斑羚的背上,老斑羚笔直地落了下去。

斑羚们牺牲一半,存活一半。其中,一只母斑羚和小斑羚没有配合好,双双坠亡。在天边,出现了一条连接峡谷两岸的彩虹,也许,正是这彩虹,激起了斑羚们求生的欲望。我们不能不说,老斑羚的死亡为小斑羚搭建了一座生命之桥。甚至没有一只老斑羚偷偷从死的队伍中溜到生的队伍中来。斑羚的那种为种族牺牲的精神,让我们感动。这使我想起了在火灾中的蚁球。在火中,蚂蚁们紧紧地包在一起形成一个球体,火舌肆虐地舔着它们,最外层的蚂蚁死了,却保住了整个蚁族。这是多么伟大的小生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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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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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留下的文学经典更是数不胜数。

我也读过许多经典名著,它们蕴涵的道理使我受益终生。

我最喜欢的名著便是《三国演义》了,可以说他也可以说像我的朋友。在我最早接触的书籍虽然是《西游记》,但《西游记》他过于神话,相反《三国演义》中的许多人物都让我牢记于心我非常佩服那里面的人物,比如说《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关云长,相信我们都不陌生吧,平生以善德忠义为本,我就讲述他的几个事迹吧。

关于在一次刘备兵败的时候护着刘备的妻子也就是她的嫂子,被曹操给“礼遇”了,他身处曹营,天天想着找刘备,但因为收留之恩,他就白马曹操,斩杀颜良,文丑,随后过五关斩六将,只为刘备。可见他如此忠勇。到后来华容道义放曹操,虽说是两军交战,但义字他当之无愧,他刮骨疗伤体现它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三国演义》这本名著中有许多忠义之士,也有狡诈之徒,他们演绎了一场三国鼎立的场面。我喜欢这本书,我记得小学的时候,老师经常会问我们课外知识,当说到《三国演义》我是最为开心的。因为老师说的问题太简单了,不过那是我的心里经常会有点小得意。因为每次我都能回答出来。

《三国演义》中我也学到了很多,我喜欢里面的常山赵子龙,卧龙诸葛亮,关公关云长,拼接一嗓门喝退曹军的张飞,还有百步穿杨的黄忠。他们各个都是英雄人物,所以我也很看“义”字,不诚信,虚伪的人我会远离。我读《三国演义》许多年了,不过现在可能已经找不到了,我记得上次我读的时候还是两年前。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书,我不得不佩服施耐庵了,他是有多大的才华才能编出如此鸿篇巨著,不是般的是写不出如此有文采的书了。而作者肯定也是以“义”字塑人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本书是一本不错的书,没有太多的神话写作,把人的品质与人性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告诉我“义”字地重要性,诚信有多重要,为人处世有多么的重要,一本好书就像一个良师益友伴随着我们长大,一本好书就像沙漠里一股清泉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我觉得大家可以去看看,《三国演义》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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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三傅雷家书主要内容读后感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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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爱?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但是,当你翻开《傅雷家书》,听着书页翻过的刷刷声,听着窗外的鸟叫虫鸣,你就会从字里行间发现什么是真正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

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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