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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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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汇编20篇

使人做自己举止行为的最严厉的评判者的力量是什么?是良心,它成为行为和理智的捍卫者。——苏霍姆林斯基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收集了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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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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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到李佳奕家借了一本书,叫《吃奶的羊》,听了这名大家肯定都会很纳闷儿――狼是很凶猛的动物,怎么会给一只羊喂奶呢?别着急,听我给你们讲讲它的内容吧!

一头母羊在狼群的活动地带――黄土凹产下一只小山羊后跑去喝水,结果被狼吃掉了。可怜的小羊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被寻着血腥味的刚失去狼崽的母狼乌云飞发现了,因为小羊的举动使乌云飞母性大发所以它没有吃掉小羊,还给小羊喂奶,并给小羊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流火云。不久,在乌云飞给流火云喂奶的时候被狼群发现,由于头狼金卡黑是乌云飞的丈夫,所以乌云飞恳求金卡黑不要杀了流火云,金卡黑同意了,对流火云进行了气味认同仪式。但羊终究是在狼群中呆不住的,有一天狼群狩猎失败,饿得发慌的狼们将前来保护流火云的乌云飞吃了,流火云四处逃窜逃到了神羊峰,结识了朋友公山羊小黑角。流火云和小黑角找到了野山羊羊群想加入其中却被头羊麻花角驱赶。有一次,流火云和小黑角在距离羊群较近的山坡上吃草,遭到麻花角的驱赶,流火云和小黑角联手将麻花角打倒,按理说流火云应该成为头羊,但是没有,它们只是加入了羊群。由于流火云和小黑角多次救母羊,所以搏得许多母羊的欢心。麻花角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终有一天,麻花角带着羊群登上蛤蟆岩,遭到狼群袭击,流火云打败了狼群,却不料遭到麻花角的偷袭,跌下山崖,成了狼群的美餐。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肯定都明白了吧。动物中有善良的也有阴险狡诈的,动物也像人一样复杂的,它们并不单纯。而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母性,就像乌云飞一样,虽然流火云和它没有血缘关系,但它早已把流火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牺牲自己救流火云也无怨无悔。所以我们要爱护?珍爱动物,保护它们的感情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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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德与法治读后感高中版

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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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zhèngxié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埃。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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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路遥《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高中0字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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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而言,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如沧海一粟、沙漠一尘。然而,在这样平凡的人生,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情。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他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远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对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我想说,如果生活需要我们忍受痛苦,那么我们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白受么?它应该是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行动上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才是真正的平凡,这种平凡固然是我们不应该靠近的。而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但是只要我们心怀梦想,并不懈追求,那么即使平凡的人生终究也会卓尔不凡的!

在一些不满平凡的人眼中,高贵显赫的富翁是不平凡的,却不知有些富翁的亲人为了争家产而勾心斗角,他们最渴望的是平凡的幸福。有人说,明星们就是在走不平凡的路,他们星光闪闪、受粉丝们拥戴。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当他们的隐私被曝光时,他们是多么的苦恼,多么地想当一个平凡的人。况且他们在成为我们眼中不平凡人之前,又付出了多少心血!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鲜花背后浇灌的是鲜血和汗水。我们都是凡人,拥有的当然是平凡的人生,但是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勇于追求、敢于拼搏的心,那么你同样可以拥有精彩的生活和别人眼中不平凡的人生。

其实,平凡是因人而异的,只要心中向往平凡,你便会觉得平稳,不再那么计较得失、在意宠辱。只要我们心怀理想、不言放弃,那么在平凡的世界最终也会迎来不一样的光芒。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信念。梦想使你迷醉,距离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幸福和痛苦都会是享受! 放飞梦想,奋力拼搏吧,世界等着你去改变,在平凡的世界里塑造一个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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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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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兴奋地打开了这本《海底两万里》。在读书的过程里我仿佛于文中探险者阿龙纳斯一起乘坐这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海底探险之路。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许多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等。

让我明白了大量科学文化的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岩,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等等这些东西至今早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了一番,佩服作者的想象力,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号的尼摩船长是极为神秘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将一些事情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万两黄金来支援陆地的人们的正义斗争。

还有一次在南极探险时,处于一个缺氧的一个状态,可当时只有潜水衣的储存的一丝空气,却把那一丝空气给阿龙纳斯,他为别人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感动了我。

读完了后,我明白了一句话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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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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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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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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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吃奶的羊,书中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分。

吃狼奶的羊作者是沈石溪,书中讲述了一只母狼叫乌云飞不幸丧子,却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并起名叫流火云。它从小是吃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时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了羊的妈妈,乌云飞为流火云可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云飞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它就勉强把流火云留下。

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群里。流火云逃出狼群后结交了伙伴小黑角,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在流火抗战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妒忌的心理把流火云推下哈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故事以悲剧结尾,可我从中领悟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同时,流云飞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所以,在生活中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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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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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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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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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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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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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一个母亲深深的爱。《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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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儒林外史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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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地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和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一次,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河里鲜艳的荷花正盛开着,生来好学的王冕心里有了一种突发的奇想:如果我能把荷花用笔画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小钱,不买书了,只买一些铅粉之类的物品,开始学画荷花,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子长了,他不仅画得像了,还把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特有的高贵品质画了出来,人们见他画得好,许多有钱的人家,纷纷地到他那里买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由于他的画卖得好,他的家境也渐渐地不愁吃、不愁穿了。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和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和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要说诸暨的“耕读之家”,读了《儒林外史》第一回,我把历史追溯到了元代,而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耕读之家的典范,身为诸暨人的我,为何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古人、无愧于王冕的耕读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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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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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了,为了打发时间,妈妈买了很多好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再见,小马虎》这本书,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很符合我的口味,我也很马虎,不我看完这本书会有什收获,我就慢慢的“啃”了起来。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毛文言的男生,不管做什事情都是毛毛草草,同学们就送他一个外号叫“毛毛草”。在饭店里吃饭忘记了带钱,为了报复爸爸,还把他的手机藏起来,又忘记藏在哪里?数学考试考了100分,却忘记了写名字,你们说他是不是很马虎?

后来,毛毛草经过了地狱般的训练,慢慢的变细心了,

帮助小区里周奶奶核算水费,电费,32张竟然发现有一张算错了。他的同学马菁菁帮助毛毛草练习缝扣子,来锻炼他的耐性。虽然毛毛草被迫逼成娘娘腔,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慢慢的,他缝的越来越好,越来越结实,越来越对称。

从此以后,决定把毛毛草的外号给叫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很像毛文言,我也很马虎,而且因为在“马虎”的捣乱下,我总是和100分擦肩而过。加号看成减号,竖式的写对了,横式的却抄错了,就是这样,宝贵的分数总是被老师残酷的扣掉,回到家里还会听到老妈的“河东狮子吼。”

在生活中,我更是个粗心鬼,丢东忘西。记得有一次,我和姑姑准备去喝胡辣汤,,我扔东西的时候竟把钱也给扔了,我和姑姑发现钱没有了,吓的一身冷汗,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起来,可能是我扔垃圾的时候,把钱也顺手扔了,结果真是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钱。

马虎就像一个魔鬼,总是缠着爱马虎的人,马虎的敌人就是细心,只要我们都能细心一点,就会把马虎给枪毙,我我看完这本书,我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个坏毛病是我失去了宝贵的分数,也失去了妈妈对我的信任,失去了......,在这个新的学期里,我要打败这个马虎,让我的人生有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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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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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我暑假最爱读的一本书,沈石溪用拟人化的手法,描写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实现狼王梦的奋斗经历。

这并不是紫岚自己想成为狼王,而是为了实现丈夫黑桑的遗愿。背负着这份责任,紫岚一次次地从丧子之痛中挺过来,虽然最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但是责任感始终提醒着她,永不放弃。当看着黑仔被金雕残害,蓝魂儿魂断捕兽夹,双毛命丧洛戛狼王时,我忍不住哭了。作为一只狼母,她把希望一次次地转移。从她的故事中,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望。为了保住狼孙——黑桑和她的血脉,它和老雕奋力拼搏,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面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压,她勇敢坚持着,只因她心中有“养育狼王”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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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作文:为狼

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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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饿了两天了,从他逃离自然保护区以来,它没吃过任何东西,它不敢走出去,它害怕到外面的世界;此时的狼在草丛里已潜伏了一整天,只等太阳的余晖落下,男主人赶着一群羊回圈。

这是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只有十几户人家,狼选中的这户人家门前有齐膝深的草,遮住了狼灰得发亮的皮毛,只余下一双贼溜贼溜的绿眼睛目不斜视地盯着门口虚掩的柴扉。

男主人吆喝着一群羊回家了,柴门还未完全打开,家里的狗便冲出来,一个劲地摇尾巴讨好主人,男主人一边开门将羊赶入圈,一边逗着狗:“好了,小虎,别闹了,待会儿给你几根骨头。”

小虎?草丛里的狼一个激灵,注视着眼前的狗,长得并不霸气,狼窝里随便找只狼崽来都不会比它差。人类就是没劲老喜欢取这种名字。狼一边想着一边伺机冲进羊圈。

男主人进屋去了,小虎可能饿了也跟着进了屋,太阳已落下去。狼就在这一刹那间从草丛里腾空而起,飞入羊圈,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他转身咬住一只羔羊的脖子,周围的羊群发出了一点骚动,男主人走出屋来,狼正好转身,一双直勾勾的绿眼睛笔直射向男主人。狼叼着羊羔再次飞跃,身后传来男主人的叫喊声:“狼叼羊啦!小虎,追!”

一时间,四周的狼都狂吠起来,狼的直觉告诉他,他要应对的绝不只有小虎。

两天没有进食,再加上嘴里这一头羊羔,狼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些,跟着小虎追过来的那一只黑狗迅速超过了狼,然后一个急停转身。

狼前后受敌,不敢贸然冲击,调头往左边跑去,跑到一半狼停了下来,前面又有一黄一花两只狗挡道,后面的小虎和黑狗仍在穷追不舍。

狼陷入包围了。

狼懂得,今天要享用这顿羊羔,就必须得下一番狠劲。

狼环视四周,立刻叼起羊继续往左边奔跑,那边有一处悬崖,狼可以只受一面敌,四只狗跟在后面跑,小虎仗着狗多,得意地叫了几声。

狼把死去的羊羔撇在身后,打量起这四条狗来,黑狗身上有几处伤疤,看样子不像是吃素长大的,黄狗和花狗长得和小虎一个样,应该毫无威胁。

四狗一狼就这样对峙,没有谁敢先出招。狼后退两步,低头佯装咬羊,黑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狼立即抬头冲它的脊背就是一口,黑狗猛地一惊,挣脱狼口,连退数步。

其它狗一起冲向狼,狼便攻击打头阵的黄狗,在狼扑向黄狗的同时,花狗从旁侧攻击,死死咬住狼左前腿的肌肉,狼痛得龇牙咧嘴,黄狗趁势扑上狼的脊背,狼狠命一甩,差点将还未站稳的黄狗摔下悬崖,也让花狗硬生生咬下一块肉。

血顺着狼健美的大肌流下来,狼无暇舔舐,抬头继续应对四条狗的袭击。

小虎只是不停地狂吠,像是给其它三条狗助威,黑狗一开始被狼的突袭吓着了,有些站不稳,黄狗刚才那一摔,摔断了一颗狗牙,狗势也立刻减弱了不少,只有花狗,不但没负伤,还让眼前的狼挂了花,心里少不得一点骄傲,借着这一鼓气再次奔向了狼。

狼绿莹莹的眼里冒出了杀气。花狗刚一赶到,见其它狗都没跟上来,底气又削掉了一半,狼扑上去咬住它的耳朵,狼爪迅速而又牢固地控制住它的身体,那一只狗耳朵承载了狼全部的重量。花狗“嗷”了几声,四条腿胡乱踢蹬着,黑狗这时赶上来助阵,狼便借着花狗的背,再次腾空咬住刚开始黑狗负伤的部位,咬紧不放,黑狗想要逃,狼把头一甩,血溅三尺,黑狗也被咬下了一大块肉。

狼松了口气,转身叼起羔羊,冲出包围,本以为不会再有狗追来,黄狗和花狗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般继续追赶。

狼轻蔑地想,我是嘴里还有一只羔羊,要是那傻狗嘴里多一只蟑螂,它还跑得过我吗?

黄狗相比来说受伤最小,追得特别快,看见狼时尤其兴奋,奔到狼身边时,狼猝不及防地将四根狼牙扎进黄狗的咽喉,黄狗半点声息也没有发出,半分钟后,花狗才赶到,看到一双绿眼睛和黄狗死时的惨像,扭头就跑,比来时还快。

落荒而逃。

狼终于可以安静地享用自己的猎物了,也可以好好审视自己的伤口,还好,没伤到筋骨。

狼低头啃着羊肉,忽然又仰起头朝天嗥叫了几声,悲怆的狼嗥余音持续了很久。

狼并没有落泪,只是他有些想念在自然保护区的妻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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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战狼2读后感

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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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影院看了《战2》,热血的电影加上切合时代的主题,让不少国人大呼过瘾。小编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晚上回来就迫不及待地发文谈谈观后感。

首先,电影开头,冷锋因为丧尽天良的开发商威胁杀害俞飞的遗属,一怒之下一脚飞踢要了他的贱命。所以冷锋入狱,而在此期间龙小云出国执行任务,下落不明。冷锋就“临危受命”地出狱了。

据此我们不难发现,从上到下,对冷锋如此行为都是持肯定态度的,包括石青松对他说的那段话,都是赞许他的。当然啦,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不然,广电总局不给过啊,哈哈。

其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冷锋以臂为杆,撑着五星红旗,带领着车队通过交战区。反政府的红巾军见到中国国旗纷纷拿开了对着车队的枪口,最终安然到达中国军队开辟的安全区域;在影片前半部分,红巾军将冷锋等人包围之时,中国驻该国大使和中国武警及时出现,红巾军不敢得罪中国,大使成功将他们救出,之后又送上中国军舰。

看到这里的时候字迹不禁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只要知道咱们是中国人,就没有人敢小视咱们;只要有中国国旗飘扬的地方,就没有任何武装敢于将枪口对着我们。希望在建国100周年之际,能够有幸看到这一幕,让“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吾辈当自强!

个人认为最燃的部分要数咱们的052D中华神盾舰开火的片段了。在部下还未念出命令的情况下,少将(丁海峰饰,老版《水浒传》武松扮演者)就下达了攻击命令。别说作为军人,就是一位普通的国人也见不得同胞被人杀害。这里抛开技术问题不谈,此处将国家与军人保卫人民生命安全的决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别跟老子扯印度越界,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赢家;也别跟老子扯缅甸炮弹落到中国境内,你把他们故意往我们境内打的证据找出来,国家会好好奖励你。)

此外还有一些细节。冷锋到中国工厂之后遇到了一位保卫科长——何建国,在自我介绍中他说道“原西南军区14军某侦察连连长。”侦察连是比较老的叫法,他是中国特种部队的前身。而14军在1979年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担任西线主力部队。以老何的年纪和身手,极有可能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作战,是一名在枪林弹雨中淬炼出的真正的战士。向老兵致敬!(我也是在头条上看到的,所以说,没事的时候看看头条,长知识。就像条友们常说的,卸载是不可能卸载了。。。。)

此外,谈点个人看法。好的生活需要资源作为支撑,然而生活可以好到无法想象,但资源却是有限的。其他国家占用越多,我们就占用的少了。因此,任何其他国家的富强都不符合本国人民的利益,这对任何国家都是适用的。经常在一些文章下面看到有人评论,为什么那么多发达国家都不喜欢中国。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中国的强大分了他们很大一块蛋糕,搁你你愿意吗?

最后以电影结尾闪耀着金光的字作为结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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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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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这本书讲的是主角陈阵从北京到蒙古学习的事。陈阵到了蒙古,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蒙古人崇尚狼,他们认为狼是腾格里(也就是咱们所说的天)派来的,他们每回长啸时,鼻子都朝着天上;他们每回打完了一大批猎物都要转几圈圆形才吃饭。蒙古人认为他们是再向“腾格里”报告。在蒙古,人们把打狼认为是最羞耻的事情。是侮辱上天。因为狼被蒙古人信奉,所以蒙古人死后要裹上毛毯放到马车上在土坡上让马奔驰直到死者被颠下来才回到家里。死者被狼吃了以后,人们认为狼会把死者带到天上,所以每当死人,都要让狼吃了。在蒙古,蒙古狼很有耐心,一般伏在草丛中,一呆就是四五个小时才出手。蒙古狼被蒙古人信奉还有一个要点。是他们保住了草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当春天,嫩草绿油油的,黄羊就成群结队地出来吃草,它们吃草跟收草机一样吃的极快,极干净,被啃过的草地没一片不是光秃秃的。因此,陈阵掏了一窝狼崽又养了一只小狼进一步观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蒙古狼精通每一样兵法,真让人感慨万千,蒙古狼仿佛有神助一般,每一次狩猎必成功!他们有团结意识,不丢弃每一个同伴,他们团结一致干什么事都一起干。所以战无不胜。我们要向蒙古狼学习,团结一心不吵架。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敬佩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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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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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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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国女王读后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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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王,看到这个题目,我立刻觉得不可思议,狼王一向是雄性担任,怎么会有女王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一匹名叫盔盔的大公狼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季,肆虐的暴风雪已下了四天四夜,帕雅丁狼群的所有狼也饿了四天四夜。好不容易等到大雪初霁,却还是一只猎物都找不到。

迎风送来血肉的香味,狼王盔盔跑去一看,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在撕食一头羚羊。这时,狼王盔盔和妻子紫葡萄的一只幼狼白燕燕已经饿晕了,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狼群和自己的儿女饿死,决定去抢夺孟加拉虎的食物。可是狼与虎的力量相差太悬殊,盔盔被咬杀了。

为了不让其他狼抢食盔盔的遗体,紫葡萄从三十米高的悬崖跳下并成功捕捉了一头幼鹿,给饥饿的狼群一顿饱食。正因为这个举动,让老狼朵朵菊认为它有当狼王的能力,而且狼王抢夺的混战会给狼群带来巨大的伤害,于是朵朵菊将它推上了王位。

紫葡萄带领着它的狼群,与大自然搏斗,克服了种种困难,种群继续延续。在一次争夺诺洛沙洲的战争中,紫葡萄率领的帕雅丁狼群包围了宛漠沙狼群的一只母狼和四只小狼,出于母性的仁慈,紫葡萄放了他们。

几个月后,一只老虎光顾了帕雅丁狼群,将留下来保护幼狼的两只狼咬死,而这只老虎正是一年前咬死盔盔的那只。

几天后,帕雅丁狼群很辛苦捕捉到一头野驴,咬死盔盔的老虎又窜出来,抢夺他们的食物。新仇旧恨交织一起,一场虎狼大战开始了。在战斗中,大公狼歪歪脖被咬杀了,斜斜眼也被咬成重伤。在帕雅丁狼群开始无力对抗老虎时,宛漠沙狼群跑来助战。老虎自知无力抵挡逃走了。

第二天,两个狼群合并了。宛漠沙狼群的狼王发冲,主动对紫葡萄露出了颈动脉,以狼群特有的方式让紫葡萄当上了两个狼群的狼王。原来,它看见过紫葡萄放走了自己狼群的五只狼,也看见紫葡萄带领帕雅丁狼群勇斗老虎。它觉得紫葡萄仁慈,遇大事不乱……

看完后,我站立着,心想:谁说狼王一定要冷酷、谁说狼王一定要雄性。你播种仁慈,一颗友谊的种子就会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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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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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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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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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是凶残的,狡猾的冷血动物,可是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有了不同的认知,原来狼也是有爱的。

有浩翰草原上一匹名叫紫岗的狼,在一场暴雨中,失去伴侣的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这不同寻常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希望她的宝宝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狼王,继承黑桑的遗愿。为了这个愿望,紫岚不惜成为了一只坡脚狼。面对爱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肯去帮忙甚至不去安慰。他想要狼崽用自己的方式得到他们自己想要的一切,实现他们的梦想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3只小公狼相继死去。紫岚已年老,盼望着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而杀死黑仔的金雕却在媚媚生育的石洞旁等待时机,打算把即将出生的狼崽叼走。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像自己的儿子一样死在金雕手里,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是一只高傲,美丽的母狼,面对困难永不退缩,从来都是勇敢无谓的前进。我不禁感叹:原来狼不是我们人类想的那么不堪,它们也是有爱的,它们和人类一样的情感,当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也会拼命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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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野驴送给狼的厚礼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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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里有好多奇妙的动物,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很爱动脑筋,所以逃过了一劫,让我们走进这篇文章吧。

有一天,几头刚刚吃饱的狮子在一块儿安静的草地上休息,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

有一头狮子说:“世界上所有的走兽属驴肉最好吃了,肉不仅鲜嫩,而且味道美味好消化。”有一头狮子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嘛!”

在一旁听着了,狼暗暗思量:“狮子见识广,一定不会骗人,天下有这样的加油,如果不能亲口品尝,那不白活一回。”从此狼开始关心野驴的行踪,希望可以吃到驴肉。

有一天狼在山坡上转悠,真发现了一只正在吃草的野驴,然后安静下来,想找一个可带十斤把,驴吃掉。野驴早就发现了,野驴一机灵,计上心,马上装脚歪了一瘸一拐的向前走去。

狼很狐疑,只好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靠近野驴,假装关心地说:“野驴,你哪儿不舒服?怎么走起来一拐一拐的?”野驴假装很倒霉说:“我再过一个篱笆时,不小心脚上踩了一根尖刺,刺又尖又粗,令我疼痛不已。”

狼一想:如果直接吃会扎到嘴,不如先把刺拔了再说。狼对驴说:“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我帮你把刺拔出来好吗?”“太好了,我一定好好谢谢你,送你一份厚礼作为报答。”驴也假装高兴的说,还故意把厚礼两个字咬的特别重。

正当狼全神贯注的为野驴拔刺时候,野驴用那它“受伤”的脚狠狠的踢了过去。野驴这一脚真重,把狼满嘴的牙齿都踢掉了,狼痛苦地倒在地上。

野驴望着地上的狼,嘲讽的说:“朋友这下知道我送的礼是多么贵重!”说完,野驴放开试题,飞快地跑向远方。

狼望着远方的驴说:“我这是自作自受,谁让我总想着谋害别人的性命呢!”

这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没必要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做人一定要拿的起,放的下不能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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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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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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