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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汇集20篇】

使人做自己举止行为的最严厉的评判者的力量是什么?是良心,它成为行为和理智的捍卫者。——苏霍姆林斯基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收集了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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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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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回想起那头壮勇剽悍又充满慈爱的母紫岚。

母狼紫岚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完成它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在极大的危险之下,分娩出5只可爱的小狼崽,当时它正在与恶狠狠的猎狗搏斗。这段时间让我为紫岚捏了一把汗,生怕一个不小心,该死的猎狗便夺取了它的命。紫岚因为没有食物充饥,忍痛割爱将那只因高烧而死去的小狼崽吞食,获取奶水供其他狼崽喝奶。我的泪水往外涌,既为死去的狼崽感到惋惜,也为紫岚做出的抉择感到痛心!接下来,紫岚开始了漫长的培育狼崽的道途,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黑仔,这只曾经让紫岚为之骄傲的狼崽,被可恶的金雕叼了去,紫岚发了疯一样,又开始培育蓝魂儿。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解救不出,又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被猎人活生生的解剖,竟咬断了孩子的喉管。这也是出于一种爱,一种特殊的爱。

我又哭了:这是多伟大的母亲啊!

母狼紫岚只剩下唯一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又历经了种种磨难,不惜自己的腿被双毛摔断,最终把它培养的胆子大了起来。可在争夺王位时,双毛还是因一时的软弱被狼王洛戛咬死。成了瘸子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这只母狼的狼崽身上,为了自己的孙子以后安全,它拼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金雕一同摔下乱石滩。

我再次被泪水模糊双眼。

原来世间还有这么一只狼,肯为了儿女,不惜“痛苦”的死去。但媚媚将自己的生母拒之门外,着实让我心头一惊:哪有儿女这样对待父母?但狼的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不讲孝道。

那人呢?

是啊!人与浪不同,人是高等生物,不会像媚媚那样绝情。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会有“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这句话。母亲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却一次次令母亲伤心,这是不是有违常理呢?“妈妈,洗脚。”每次想起这则耐人寻味的广告,便陷入沉思:“孝”向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如今又有多少人尽了孝道呢?如果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忽视了对孝的感触与认知,那么中国的“礼仪之邦”,是否是浪得虚名呢?

愿全天下的父母能心想事成!

愿全天下儿女能多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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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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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我认为应该是从题目开始就吸引人,直至结尾都一直好的书。而“好”,则是作者呕心沥血地把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表现在书或故事中,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无法自拔。

最近我看了《第七条猎狗》,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地描绘了狼、狗、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在人么们心目中的形象,并告诉人们要保护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

《第七条猎狗》中以狼、狗、豺为主题分别讲述了几个故事,没一个故事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久久难忘。比如“狼‘狈’”中的黄狼与“黑狈”,它们在猎捕母猪时同心协力,让它们如愿以偿;它们在面临猎狗的包围圈是,丈夫黄狼对妻子“黑狈”——断了前肢的黑狼不离不弃,在能逃脱包围圈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援救黑狼。再比如“灾之犬”中的花鹰,由于前任主人艾香宰的迷信被抛弃,后来新主人也发生了不幸的事,也产生了花鹰会带来厄运的想法,就想方设法地丢弃花鹰。可花鹰忠心耿耿,一直守护在主人身旁。不就主人发生危险,花鹰不弃前嫌,牺牲自己救下主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暮色”。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走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豺王索坨需要一只苦豺。它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如果选择达曼洪做苦豺,那么索坨的豺王王位则不保,最后是豺娘霞吐做苦豺。如果选择豺娘做苦豺,那索坨的王位还在,但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下,索坨自愿代替豺娘做苦豺,豺娘不忍儿子这么年轻就牺牲,还是跳出来接受苦豺的命运。着母爱是伟大的,着母爱是值得歌颂的。同样的,索坨身为至尊王者却愿为生命快走到尽头的豺娘献身,也令人震撼。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在我们印象中最差的狼,也有属于它们的感情。而且动物的感情比我们人类的感情更坚固,更忠贞,它们不会因为利益和诱惑而背叛,而不会因为困难和危险就抛弃。这种感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更应该保护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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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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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心中从来都是一种凶狠甚至绝情的动物。但是,读完狼图腾之后,我彻底改变了这种想法。

狼图腾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它主要讲了:知青陈阵和杨克到蒙古额仑草原插队,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深深的迷上了狼,敬起了狼,明白了狼图腾的真正意义。

读了《狼图腾》,我才知道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容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狼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虽然,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但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只因,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他们的骨子里就有一种放荡不羁的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具有如此的王者风范。

以前,我非常的讨厌狼。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人们对狼的偏见已经产生不止一两千年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残忍的,狡猾的,又是愚蠢的。它没有狮子威风,豹子敏捷,狐狸狡猾......在人们眼中,狼似乎只是一种不值一提,提起来只会受人白眼的动物。可,有谁能理解狼的悲哀?

草原上的狼被一些无知的人肆意残杀。他们开着飞驰的吉普车,拿着射程极远的拼命追杀狼群,把一只只狼逼上了绝路。一只狼在被追了20公里后,终于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了。他的眼神里含着一种哀怨和一种不解,至死还未散去: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为草原消灭了草原的天敌:黄鼠,野兔,黄羊......可,你们却这样恩将仇报......看到这里,一股酸涩涌上了我的心头。人与狼,都是自然界当中的一份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看着一个个原本放荡不羁的生命就这样失去,我的心里一阵疼痛。

当延绵而悠长的狼嚎声再次响起时,我似乎懂得了狼图腾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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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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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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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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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王梦》,它让我感慨万千。

故事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丈夫不幸死后,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不断奋斗,最后死亡的故事。

紫岚艰难产下的狼崽一共有四个,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为了让黑仔成为狼王,从小给予了它最多的爱,却因为一次意外而惨死在金雕爪下。

第二只狼崽蓝魂儿,在紫岚的培养下,养成了过于自信、勇敢的性格,最后因中了猎人的陷阱,被紫岚一口咬死。

第三只狼崽双毛,经过紫岚精心培育,在与狼王对决的最后一刻,被狼王的怒吼勾起了自己的自卑,最后被狼王一口咬死。

最后一只狼崽媚媚,在成为母狼后,将紫岚逐出了洞穴,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女,最后,她也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联想到了自己生活边的人——妈妈。她也想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子出人头地,有足够的地位。

她和紫岚一样,望子成凤,不管付出多大努力、汗水,也在说不辞。看到最后,我不禁潜然泪下。

任何母亲都拥有伟大的母爱,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它们彼此全部相同。《狼王梦》告诉了我们母亲哺育、培养孩子的辛苦、不易,要让我们去感激自己的父母,感谢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付出和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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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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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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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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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看这本书的原因是很奇妙的,老师要求看的巴金的《家》和这本书同名,我在网上搜时没有了解作者就开始看了。而看完才发现不是巴金的书,让我哭笑不得。但这本书确实很好,我去搜了作者,甚至都百科不到,我感叹真是“高手在民间”。

我觉得这本书是很贴近生活的一本书,也是最贴近心灵的一本书。而打开这本书,我就被作者的真诚又真实的语言以及书中内容给吸引了。

作者用着七岁孩童的视角描绘自己平淡而又不失涟漪的童年,辛酸的成长历程和自己看到的一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争吵、悲欢离合。对父母深深的眷恋在作者笔下的一件件小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也让我想起了自己与父母之间的点点滴滴,在回忆中与作者的体会渐渐重叠,温情又矛盾。

文章中的“我”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很多,好像忽然却又不是忽然间,发现自己不再是个幼稚的孩子了。我在成长过程中也是这样因为一些事,即使不那么重要,但就是使我们变了,看懂了从前看不懂的书,听懂了现在大人们说的事。

书中有些短短的句子,却能蕴含饱满的感情,让我读书时也为之流泪,比如“有很多漂亮的霓虹灯,也没有哪一盏是为我而开。”描写出小时渴望长大,对城市的美好期待,在真正长大后才明白生活艰辛时的心酸。

书中各个真实而又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母亲早上让人烦躁而又让人怀念的唠叨,父亲沉默严厉的话语和关心,慈祥的外婆为四个儿子的无奈和悲伤,爷爷奶奶互相不理解的无休无止的争吵,和我共同成长陪伴我的哥哥,还有为了家下定决心好好读书却又做不到的我。读着这些人的故事,也让我有些理解了我的家人。

亲人们有时会做一些让我们不能理解的事,从而让我们感到不满。但是他们其实都是为了我们,为了我们的家。我的家人总是吵架,因为一些解不开的误会,或者一些擅自的决定,又或者是对这些决定的阻挠的争吵。但我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句话如这本书中所写:“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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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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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战火纷飞,当时的文人学者们纷纷思考救民于水火,解决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派建立,后又出现了道家、法家、墨家等思想学派,于是乎,出现先了“百家争鸣”的学术思想时代。著名的《论语》就是出现在这个时代。《论语》是儒家的经典之作,被称为“圣贤之书”,是为人处世的标杆,记述了孔子及其弟子间的言语行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就我个人而言,学习论语,主要在做人做事,教育学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方面,对我有很大的启发。在为人处世方面提倡“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一,“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有些人在生活中不顾他人感受,自己不想做或者不愿意做的事情强加给别人,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看到比自己优秀的人,要多多向他学习,虚心请教,以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看到有人犯错误了,要引以为戒,以别人得到的教训为教训,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他还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还尚在人世,作为子女来讲要尽孝道,不要去太远的地方,如果非要去的话,就要告诉父母你要去哪里,不要让父母担心。学习《论语》它会让你懂得正直的伟大,会让你知道所谓的“邪不胜正,公道自在人心”所以,你要相信这个世界总是美好的,你要相信这个世界光明磊落的人还是占大多数的。

其二,孔子在教育学习方面有很多值得当今人借鉴的地方,孔子主张“因材施教,不分贵贱,贤愚,人人都可以受教育”,此外,孔子十分强调“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他既重视学,又重视思,主张学思并重,思学结合。他在论述学与思的关系时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既反对思而不学,也反对学而不思。孔子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让我们自己通过提问、思考、总结的学习方法,来提升自己的学习效率。

其三,通过学习《论语》,提高了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论语是儒家经典著作,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论语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显而易见。他讲述了如何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更在修齐治平上实现安邦立国的大使命。中国历代先贤,有多少人深受孔子思想感染,从而创作出更多的经典。《论语》中的“仁”、“礼”等中心论点无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正是通过学习《论语》才让我知道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并非只有四大发明等。这些是我对读了《论语》之后的个人心得,读书可以使人明智明理,但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感悟,《论语》一书博大精深,承载中国先贤的智慧思维,是我中华之瑰宝。希望大家可以多读一些这样的书,会让我们的人生少走一些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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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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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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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读后感范文高中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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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经典的中国名著,是我国元末明初作家施耐庵,与《水浒传》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戏曲家,是我国章回小说的鼻祖,一生著作颇丰,主要作品有《赵太祖龙虎风云会》、《忠正孝子连环谏》、《三平章死哭蜚虎子》等一些剧本,而且还有小说的著作,有《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三遂平妖传》、《粉妆楼》等。

《水浒传》是施耐庵的合著,《水浒传》这本书是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写出了各路英雄好汉走上了反抗的道路。

在《水浒传》里是以一个“义”字写的,在《水浒传》一共有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为兄弟,都是为朋友赴汤蹈火,两助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在《水浒传》里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写了每个英雄好汉被当时的朝廷的腐败和黑暗,被逼上梁山起义反抗,这本《水浒传》里写了一百二十回,每一回都是十分地精彩,写出了每个英雄的起义的原因,其中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镇安平寨施恩义夺快活林和第二十九回施恩重霸孟州道武松醉打蒋门神这两回最让我深刻,而且这本《水浒传》读了之后,令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与知道了在古代的英雄故事和那时的朝廷的管理十分腐败。

在那两回里是写了武松在张青的照顾下,管待了三天,最后武松再辞了要行,张青要和武松结拜为兄弟,送来十多银两,在出门前,武松只得洒泪别了,去路投孟州来。来到了城里,直至州衙,武松却被发本到处牢城,公人带武松到单房里,武松自到单身房里,早有十多个一般的囚徒对他说道:“好汉,你新到这里啊……都是对他说怎样讨好那些官兵,如果不讨好那些官兵就会有怎样惩罚。但武松在那里却被款待了三天,武松被囚犯对他说的话忍不住了,要见他们的首领,最后施恩接见了武松,对他说了对他款待的原因,是有事情要请求武松,所以十分热情地款待武松,让武松回复元气。接着武松和施恩就去天王堂,让武松证明自己的状态了,武松一个人把三五百斤石头抱了起来。

接着武松就以一个”义“字去为施恩帮忙了,而且还显出打虎的威风,来打翻那厮盖世的英雄。啊!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知道了水浒英雄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黑暗的一面,一个人在世上都是以一个”义“字来为朋友帮忙,而且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关爱和一份及其重要的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水浒传》里写出了一个义气和当时朝廷的腐败,在《水浒传》里的英雄都是十分地勇敢,而且十分讲义气,只要说过帮忙就会尽心尽力地帮忙,不会像当时的朝廷一样要什么奖赏,令到当时的社会腐败,在我们社会中一定要互相帮助与互相关爱,才能让社会充满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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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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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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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读《红楼梦》寒假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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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杯具。《红楼梦》不只描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并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感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一样的身世命运,不一样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

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

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我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杯具。

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此刻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

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红楼梦》在思想资料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并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本事。”是一部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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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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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汉朝末年,汉灵帝越来越残暴,导致爆发了强大的农民起义,自己逃到北岸的哪里去都不知道了。后来,冒出来很多英雄,也有几个奸雄。下面我慢慢给你们介绍。

有一人,他姓刘名备字玄德,结拜兄弟有张飞、关羽。那张飞,字翼德,只有个长子张苞。那关羽,字云长,有义子关平,儿子关兴、关索。军师有孔明、庞统。其他人么,还有孙坚将军、曹操奸贼等。

当时天下大乱,曹操到了北岸,做了汉献帝丞相;刘备到了荆州,投奔刘表;孙坚来到江东,开创了东吴。后来,刘表、袁绍等几个人都被曹操奸贼给杀了,再随着周瑜火烧赤壁,三国鼎立的局面终于形成,分别是蜀汉、曹魏、东吴。

后来,司马昭灭了蜀汉,司马炎灭了东吴。三国归晋,整个三国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有一次,我对我爸爸说:“爸爸,你知道我三国时代我最恨的是哪件事情吗?”“什么事情?”爸爸问。“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笑呵呵地说,“关羽把曹操放了!否则的话,北方就平定了!”爸爸听了,哭笑不得。

《七步诗》大家都熟悉了吧?其实呢,曹操也是个诗人,写过一首《短歌行》。

三国时期,我最喜欢的国是“蜀国。”我最喜欢的人是诸葛亮,再是姜维,再是刘备。我先说明一下,我为何喜欢孔明。

那是因为,诸葛亮几乎每次都打胜仗,我很佩服他的学问。单幅和司马微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单幅说:“用我和他相比,就好像乌鸦比凤凰一样。”司马微说“在我看来,或许只有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可以和他比一比。

一开始,关、张二人都不相信诸葛亮的才华,还开玩笑说:“先生为什么不请‘水’去?”后来在大败夏侯惇时,才相信孔明的才华,说:“先生真了不起!”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战争是“马谡大意失街亭。”马谡不听王平劝告,上山扎寨,结果被围的水泄不通,士兵纷纷投降。诸葛亮因为自已用人不当悔恨不已,后来挥泪斩了马谡。

如果要问我三国时代我最讨厌的人,那就是刘阿斗了。

三国时代,我只有一个不明白:为什么司马懿能活那么长时间?

还好现在没有战争,不然,我们要受多少苦难啊!

战斗时期,成败主要靠计谋,当然也要武将勇猛,最好能“文武双全”。在东吴,孙坚是“武,”孙策是“武,”孙权“‘文武双无’,”孙皓是残暴的君主。周瑜是“文,”鲁肃是“文,”吕蒙是“文,”陆逊是“文。”在蜀汉,张飞是“武,”关羽是“武,”黄忠是“武,”马超是“武,”赵云是“武,”孔明是“文,”庞统是“文,”姜维呢,却是“文武双全。”曹操那里,司马懿是“文,”武呢多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最想成为三国里的诸葛亮。我也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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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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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名人传》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的法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分别讲述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讲述的是在艺术方面不同领域的三位伟人。他们分别是:音乐家、雕塑家、作家。虽然他们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这本书详细讲述三个名人在以前那充满了野心、邪恶等人人不平等的社会中如何生存,获得荣誉和名利全失。贝多芬,是一个在音乐领域上德高望重的人,同样也是一个不畏强权的人。米开朗基罗是一个着名的雕塑家,创造了无数不朽的杰作流于后人观赏,他为了自己的作品挥洒了无数的汗水。托尔斯泰为后人留下了经典的文学作品,用文字传播着爱的种子。他们三个虽然在各自不同领域发展,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自己的理想从未有放弃过。这也就是他们值得让人敬佩的地方!

《名人传》这本书令我获益良多,让我明白了在这些名人们风光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我们一般常人都难以体会的痛苦和艰辛。看完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在以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认真研究,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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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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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的生活中,我的爸爸推荐我读《平凡世界》这本好书,听爸爸说,它是郑州大学都推荐阅读的丛书,我看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黄土高原的人家,他们家的人的姓氏是孙,他们家家境贫寒、没有一点儿钱,他们家的人世世代代是农民,他们家的孩子不服——老大十六岁就当上了生产队长,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村都过上好日子,村民却开始都不相信他,但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村民们从不信到相信又到帮助,把砖厂的生意干的红红火火的,家家户户过上了好日子。老二是由老大赚钱供他上学的,在学校,他连最差的黑馍馍和丙菜都买不起,他却好好学习,每次都考得好成绩。经过他的努力,他由学生到挖煤工,由挖煤工又到作家,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对里面的人的贫穷而感到同情,但我又对文中农民的坚持不懈与永不畏惧而感到赞叹。书中的人虽然贫穷,但他们知道学习,懂得体谅家人,既有责任感,又有做一种做事的决心,能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机会,即为自己造福,又带着其他人一同造福。他们虽然很平凡,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平凡的人,因为他们有着他人没有的良好品质。他们知道,他们对他人帮助、信任他人,他人也会对他们帮助、信任他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想,我要向他们学习,也要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也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也要帮助他人,为己造福。多行好人好事,做一个有良好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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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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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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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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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在今年冬天里,妈妈怕我的耳朵受冻,特意去街上给我买了一顶温暖的毛线帽子给我戴上。长大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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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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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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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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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妈妈给了买了本书,叫《王梦》,我一直喜欢看公主人鱼类的童话,对于这种描写动物的小说不太感兴趣,但是没想到翻看了几页,就被其中的情节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头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伴侣黑桑一心想当狼王,最后却死于非命。紫岚生下四个小狼后,想完成黑桑的遗愿,把它们培育成狼王。而在实现狼王梦的道路上,三只小公狼分别死于非命,处于绝望边缘的紫岚最后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能实现这个梦想,而媚媚为了反抗母亲,和它反目成仇。紫岚在临死前想去看望狼孙,正好碰到金雕,为了保护女儿和狼孙,紫岚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整本书没有动人的插画,但文字的描写却环环相扣、跌荡起伏,让我几乎一口气把它看完。合上书,我不禁暗暗思考,为什么紫岚为了实现狼王梦,不惜献出自己甚至是孩子们的生命?为什么一个接一个的希望破灭后,它始终不肯放弃,仍然执着地坚持?后来我明白了,是因为爱、因为有梦想,所以,它拼命想实现爱人的梦想,在困境中仍坚持生下并抚育四个孩子,它宁愿付出生命与老雕同归与尽。而最后紫岚为了完成梦想,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自己一条腿,命运给予它的回报却是一无所有。在看书的过程中,我曾经一度认为紫岚的爱是扭曲的,是它太执着于狼王的梦想,给了孩子太多的负担,才会最终葬送了小狼们的生命。而直到看完整本书,我才明白,在弱肉强食动物的世界里,本来就是残酷的,优胜劣汰原本就是生存的法则,如果紫岚不是如此严苛地要求小狼,最终小狼也会死于残酷的竞争,而如果自己努力了,就算没有实现狼王梦,至少也不会感到遗憾。紫岚的爱是独特的,它深埋于心底,紫岚的爱是伟大的,虽然方式上可以过于偏激,却令人感到可歌可泣。

所以,我们要好好去维护和爱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同时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始终怀有梦想和希望,哪怕再微小,也要尽全力去实现;哪怕遇到再大的挫折,也要坚持着勇往直前不退缩。

[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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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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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女王》这本书,我心中满是感慨。在大多数人心中,狼是一种很坏的动物:狡诈、阴险,我原本也这样想。但《狼国女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在狼群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充满了爱:长辈对晚辈的爱,母亲对孩子的爱等等,让人深感温暖。本书的主人公母狼紫葡萄,用爱创造了奇迹。

紫葡萄的丈夫是狼王盔盔。一年冬天,盔盔为了拯救濒临饿死的狼崽,不顾生命危险与老虎抢夺食物,最终牺牲。母狼紫葡萄不顾一切地防止饥饿狼群啃食她丈夫盔盔的尸体,无奈地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

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深入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母狼羊踢踢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被老虎咬成重伤,紫葡萄在羊踢踢濒临死亡时发了誓,永远把那几只狼崽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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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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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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