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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精彩20篇)

使人做自己举止行为的最严厉的评判者的力量是什么?是良心,它成为行为和理智的捍卫者。——苏霍姆林斯基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收集了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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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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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透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此刻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我,你会后悔;不吊死自我,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我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必须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我认为理想的感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感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能够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我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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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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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人正读着一本书叫图腾,之后我才发现原来真美并不是靠说出来的,而是做的。草原狼为了生存与蒙古人争旋不休,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不惜与奔腾的骏马同归于尽,惨象是使人目不忍视的。让我们看到了生存的艰辛,生活得来之不易。

蒙古人信奉草原神-腾格里,是他给草原人们带来生机和希望。遥想成吉思汗几十万铁骑驰骋于整个世界,而他们却没有自己的文字!?此乃世界之谜啊

现在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他们为了生存用尽了自己的智慧,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一次次出其不意的猎取牧民的马,让我倍生敬意。(www.yuwenmi.com)都说狼毒,而狼确养过人,而别的动物呢,恐怕没有吧。看来狼还是很有热心的,我们应去该尊重狼,抛弃那些“狼心狗肺”等之类的词语。

而今蒙古草原以变成现代得了,一切都已过去

狼有做狼的原则,可当今的世人呢,阴一面阳一面变化莫测,令人望而生畏。狼有自己的智慧,千百年来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慢慢的这便成为他们的本性。陈阵的那只小狼,生下来就与家庭中的普通的犬不同,吃东西不许别人在身边,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为了生存,在洋洋烈日下,竟会想出“刨地洞”的方法,令人吃惊啊!

为了保全性命于乱世,他们经常潜伏很长时间,这需要怎样的耐心啊!太值得我学习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呀!真是因为他们才是蒙古人同样有了一种精神,蒙古人爱狼,敬狼,杀狼,可他们似乎是朋友,相互生存。再看看当生态平衡被破坏的时候,地鼠大量的增加,想固居,妄想!地鼠是不许的,过不了几天就是一堆废墟。

我时常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去一次蒙古草原,驰骋在緑与天相接的感觉,在那里拥抱一下大自然,领略一下骏马在天地间飞奔的感觉。可现在呢,虽能实现,可似乎缺了点什么,对,是精神!这种草原原有的精神现在也许所剩无几了,悲哀啊!

前车之鉴吧,物极必反。学学草原狼,有原则,有智慧,有耐力,不抱怨。学学草原人,爱敌,敬敌,杀敌。再看看大自然,多么宽容,尽管人类如此不珍惜,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给我们机会。从今天开始我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尽量少抱怨,时常给自己笑脸,尽管似乎很无聊,但这种现象是需要自己去改变的。

看着吧,明天的太阳一定是明亮的!因为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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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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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享受着暖暖的阳光,我拿起桌边的一本名为《窗边的小豆豆》的书,贪婪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亲身体验过的一段真实的感人故事。作者小豆豆(黑柳彻子)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和妈妈一路访问来到巴学园。第一次见到校长时就喜欢上了他,觉得他很可亲,校长先生也觉得小豆豆很可爱。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最后,小林校长以优良的教育把小豆豆培养成了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而且小豆豆还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是多么难得啊!我十分喜欢小林校长的教育方法,他时刻在为孩子着想。长大了,小豆豆成了日本著名作家,电视节目主持人,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

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小豆豆那心地善良、天真可爱的行为!有一次,小豆豆戴了一朵十分美丽的蝴蝶结,美代也很喜欢,她为了不使美代天天缠着校长去买,便把这朵引以为骄傲的蝴蝶结摘了下来。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小豆豆在自己高兴的同时还能去考虑别人的感受,真是一个好学生!

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想想别人会有什么看法,要懂得将心比心。在这之前,就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一个同学在做作业时遇到了困难,请教了旁别同学,而另一个同学不但没有告诉他,还笑话他真笨,当时那个男孩听了泪水就咕咕得在眼眶里打转了。从这点滴的小事中就能体现出一个人的素质,我想如果是小豆豆的话,她肯定会尽自己的力量热心地帮助别人,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来说说另外一个同学,如果他换做是那个不懂的同学想别人请教,却遭到了别人的笑话,又会是什么感受呢?所以我们要用自己的心情去推想别人的心情,为别人设身处地得着想。

小豆豆那可爱、幼稚、奇怪的思想和行为惹人发笑。使这本书成了经典的热销书,值得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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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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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奶的羊》是我在这个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故事书,一开始是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我,吃狼奶的羊?狼和羊是天生的天敌呀,怎么会有羊吃狼的奶呢?狼为什不吃掉羊?还给羊喂奶??、、、、、、带着一大推的好奇,我走进了这个“奇怪”的故事。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著作,讲述了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流火云的故事,故事中一只母狼乌云飞在刚刚失去四只狼宝宝后偶然发现一只小羊,一开始是准备吃掉的,后来因为母爱泛滥,不但没吃它,还把这只小羊当成了自己的宝宝,起名‘‘流火云’’,并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它。可是不久后来被狼群发现了,母狼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残忍的吃掉了。逃出来后的流火云结拜了小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尽了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在羊群里表现出狼的强悍和羊的善良,干了好多传奇的好事,好多其他的羊想都不敢想的事,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和大狗熊,它成功驱赶猎豹,在羊群里成了一直伟大的英雄羊,可是最后被羊群中一只嫉妒心强、又恶毒的羊麻花角陷害致死。

这个故事写的很精彩,虽然最后结尾很悲惨,但是它的故事情节让我很感动,尤其是乌云飞为了救流火云被狼群残忍的吃掉,展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和无私;还有流火云纯洁善良、勇敢无畏,为保护同族,和比自己强悍的敌人斗智斗勇,它们勇敢无私的精神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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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雪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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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很》一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叫孙中旦,讲述了张排长,小骑手以及雪狠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战马已经飞奔了一天,在一个寒冬挂在树梢的时候,张排长才到达了一个原始山林的小村子里,在这里,张排长遇见了一位在作战中遇到过的人一小骑手,他们是在一次执行任务中遇见的,这次正好被配在一起执行任务一去711观测所,张排长其实并不了解小骑手,但能从他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看出他是一个不错的小子。

他们出发了,走到一片空旷的雪地时,战马突然发出了一阵振耳的蹄叫声,战马为什么这样叫,莫非,这附近有什么野兽?张排长猜测着。

“小心!”小骑手大叫着,只见从草丛里蹿出来了一只身上挂满冰霜的,雪狼奋不顾身的向那只狼冲去,跟那只狼撕打了一番,最终,雪狼胜利了,于是,他们继续赶路。

又走了一段路,他们找了一片适合露营的地方准备吃些东西,这时,张排长才发现干粮和耐寒衣都不见了,“糟了,一定是那会忘在雪地上了,这可怎办呢?"“别急了,有什么用呢?对了,你不一直想知道雪狼的故事吗?”现在我就告诉你,张排长点了点头。

“雪狼是我从雪窝里捡来的,我到乡下用猎物换羊好喂它喝,它渐渐着一天天长大了,它从不偷懒,很勤劳,它什么都会……

它真的很好……对我也很好,它不比军犬差……小骑手有些说不下去了,但是,我……我要杀了它,杀了它!

“你疯了!张排长大惊失色,小骑手扣动机板,雪狼没有怕,它安静地坐在地上,小骑手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雪狼倒下了,它真的离开了!

天亮了!一棵大树下埋葬着雪狼的忠骨,小骑手流下了眼泪,他把两根手指塞进嘴里,向着林子的深处,向着远山,向着蓝天,打了一个长长的,几乎要震裂耳膜的唿哨,那唿哨凄凉悲壮,在整个山林中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回响,久久不断……

这篇文章很感动,讲了雪狼感人的故事,让我铭记于心,还记得在我年幼时,有一天,大雨滂沱,我没有带伞,而都妈在单位忙,没有接我,怎么办,我急得满脸通红,直至大部分同学都被接走了,我还有没有见到妈妈,没办法,我只好往家冲,雨水把地面冲得坑坑洼洼的,我一不小心摔倒了,腿开始不停地流血,我哭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孩子,你没事吧?”

我一看,是妈妈,赶快搂在妈妈,妈妈把我背回了家,我发现,妈妈的腮边有几颗晶莹的泪珠,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是的,父母的爱是无私的,让我们懂得感恩,去好好孝敬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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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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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对这种动物有偏见,认为它们都是冷雪凶狠、残忍恶毒的化身。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它们也有柔和温情的一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在被大白狗追逐的困境下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这五只狼崽的命运非常的坎坷,首先冻死了一只,黑仔在母狼外出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困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活活的咬死了,最后仅剩下小女儿媚媚。为了保护好这个仅存的孩子,不让金雕伤害女儿,母狼最终豁出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母亲都会像故事中的母狼一样,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守护着自己的宝宝。为了孩子的幸福,再大的付出她也无怨无悔。作者沈石溪正是把这种伟大的爱放到了母狼的身上,让我深深的领悟到:“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文明的人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出于动物本能的爱,这爱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的看到,母狼因为自己一个个孩子的意外,而留下了悲伤的泪……每次看到这些,我也会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

母爱,有时是奋不顾身的壮举,但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这令我不经联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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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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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想而奋斗

在暑假的空暇时间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部精彩的动物小说《王梦》。原来我一直以为狼是最残暴的动物,十恶不赦,干尽了坏事……但自从走入《狼王梦》的世界,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翻开这本厚厚的书,抚摸着它精致的封面,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继承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一次又一次地奋斗着。首先,她全身心地培养黑仔,在一次外出觅食中,黑仔不小心被金雕当成了口中之食。接着,她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渐渐地,蓝魂儿成为狼群中的精英。但没想到厄运很快就降临,蓝魂儿不小心被捕兽器夹住,无奈之下,紫岚忍痛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她实在不愿意见到人类拿着蓝魂儿炫耀自己的本领;最后她只能拼尽全力去培养双毛的王者品性。双毛从小心里就有自卑感,所以长大后也很难改变。紫岚历尽了艰难困苦,用尽了各种办法,让双毛拥有了自信,可天有不测风云,在与狼王搏斗时不幸身亡。紫岚百般无奈,不得不把完成狼王梦的任务交给狼孙,在生命的尽头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生死相搏,最后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紫岚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可歌可泣。她在为梦想奋斗的过程中,一次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丧子之痛,不但没有击垮她,而且更加坚定她的信念。漫漫长夜的孤独,年老体弱的痛苦,也没有让她放弃狼王之梦。即使她跛着脚,流浪在大草原上,也在苦苦地寻找着梦想,她坚信梦想的成功就在前方……这样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这时候你还会说狼只是一种可恶的野兽吗?其实狼也有情,有爱,有理想和追求。

紫岚用经历告诉我们:认准了的事儿就要坚持下去,哪怕要历尽千辛万苦,哪怕暂时看不到成功,也不要轻言放弃,半途而废。法国的巴斯德也曾经说过:“告诉你使我达到成功的奥秘,我唯一的力量就是坚持的精神。”是啊,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在人生的道路上为着我们的梦想,不懈地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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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吃狼奶的羊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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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看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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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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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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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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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宿敌——宛莫沙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动了母性的柔情,冒着王位被篡夺的危险,给对手留了一条生路。最终,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合并,紫葡萄被选举为连任狼王,与杀死盔盔的老虎展开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爱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这是一份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一份多么无私的爱!我想紫葡萄一定能够胜任的。对于动物以及人类来说,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即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绝对会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包容以及爱心,它们融合在一起,难道不会更加坚不可摧吗?难道会被所谓的强者打败吗?在生活中,我们不要惧怕强者,拥有了美好的品质以及无私的爱 ,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学会包容,学会关爱,让我们一起用爱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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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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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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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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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凶残,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自己如果不努力学习本领,生存下来都很非常困难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们能够更好的生存,紫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训练小儿子双毛了,双毛很胆小,有食物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一次,媚媚抓到了一只青蛙,让双毛在火辣的太阳底下踩着它,既不可以让它逃走,也不可以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长时间的魔鬼训练,终于激怒了双毛的野心,在母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与现在的狼王洛戛决一死战,但是双毛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战死在洛戛手上。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可是我又一想,也许这就是母爱的另一种体现,为了使它们强大起来,更好的生存,紫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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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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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音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切说明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坏的,总是担着欺负弱小罪名。而鹿却永远是洁白美丽的化身,善良,听话,懂事,可爱的总是他们。

可我看过一篇课文,叫作《狼天使,鹿恶魔》课文中讲的是一个鹿妈妈的孩子死了,直到尸体发臭,管理员才刚把鹿宝宝提起来,准备扔掉,可鹿就扑了上来,咬住管理员的动脉,使管理员立马毙命;而一位狼妈妈也遭受到同样的遭遇,同样的急了眼的狼妈妈也扑了上去,也将它那血盆大口支在了管理员的脖子上,可就在那一瞬间,狼松开了,他将脖子收了回来,低下了头,仿佛是在给管理员道歉,接着,他又慈爱的看了看自己的孩子,抱的更紧了,望了望管理员。

两位动物妈妈虽然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可采用的方法不同,使管理员的命运也不同,也说明了狼也是一个可爱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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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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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呯呯”。随着几声枪响,又有几只倒在了草原上,绿油油草地上又出现几具白色的尸体,我在观看,是我愤愤不平的《狼图腾》。故事主要讲了上世纪60年代,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了内蒙古额伦大草原插队,加入了蒙古族牧民生产队,从此开始若干年的防牧生活,在放牧中陈阵多次与狼打交道,他对狼十分好奇,便抓了一只小狼喂养。团队里的主人包顺贵为了一点儿小利益,多次侵犯狼群。狼群被逼无奈,只能偷家畜吃,发现后人们举起举行了大规模的猎杀行为。

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杀狼行动,汉人们把狼群杀的一个不剩。只是为了那珍贵的皮毛,还对外谎称狼吃了他们养的羊,所以要赶紧杀绝。眼看着一批批狼死在汉人的枪下,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而最残忍的是汉人,为了不让狼皮有抢眼就开车追饥肠辘辘的狼,把它累死为止。而有的狼为为了反抗,干脆自杀一了百了。看着一只只死狼被抬上车,我的心都碎了,明明是人们把狼群出储藏的食物全部偷光,并杀死了所有狼仔,难道狼群报复一下下不可以吗?如果狼死了,那么羊、鹿、兔子马等草食动物就没有了天敌,它们会一直吃草,把整个草原都吃没了。杀狼也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国家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动物以前都是欣欣向荣,因为人类的大量捕杀,才成了保护动物,人类的贪婪是无限的。是无法满足的不少生命就是死在人类的贪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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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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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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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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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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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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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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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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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现实主义,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是一本真正值得每个人去阅读的书,祥子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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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国女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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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暑假最喜欢读的书是《女王》,因为这本书里有很多好词和好多优美的语句,里面的故事非常动人。

这本书讲的是,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身亡,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当上了狼王,在与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和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狼王盔盔是只勇敢的,责任心很强的公狼,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紫葡萄是只勇敢的,仁慈的,宽容的母狼王,也是个伟大的母亲。斜斜眼是只聪明强壮的大公狼,屡次挑畔狼王威信;歪歪勃是只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而且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这本书里的故事多么精彩啊,我建议大家都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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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狼妈妈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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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好朋友推荐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妈妈》。看到书名便感觉奇怪,难道她的妈妈是狼吗?再看封面,小女孩与狼满含泪水深情对望,她们之间一定发生了很多故事。怀着种种好奇,我迫不及待开启了这本书的阅读之旅。

“过马路的时候,我埋着头只顾往前奔。突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冲我飞驶过来,他那黑色的车轮好大好大,似乎可以把我碾得粉碎。就在那一刹那,我的身体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猛地被推到了一边。倒在地上的一瞬间,我听见越野车声嘶力竭的刹车声,还有‘砰’的一声巨响。我知道出大事了!我迅速爬起来,不顾一切冲过去--‘妈妈’。”看到这里我哭得稀里哗啦,“妈妈”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后来“妈妈”担心“我”于是变成了一只白狼守在“我”身边照顾“我”、关心“我”……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妈妈的身影,我和她之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是平平凡凡的小事中却饱含着妈妈对我的浓浓的爱意……

不擅长做饭的妈妈从同事那里学到了做早餐的新招——煎饼馃子。端上桌后我一尝立刻皱起眉头嚷嚷:“妈,你做的煎饼馃子要把牙咯下来了。”“有那么夸张吗?我尝尝。”妈妈拿起一咬,自己也笑了:“还真是很硬啊!”“我不吃了,走了啊!”我抹抹嘴拿起书包飞奔出门。

第二天天还不亮,我起来上厕所,看到厨房里亮着灯,朦朦胧胧推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在忙碌着。“妈,深更半夜的你忙什么呢?”我一边努力睁着打架的眼皮一边问。“昨天你嫌我做的煎饼馃子难吃,我又问了一下同事原来用热水和面才软,你快去再睡一会吧,起来就可以吃上正宗的煎饼馃子了!”我睡眼惺忪地看了一下表5:30,躺回床上却再也睡不着,听着厨房里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的心却汹涌澎湃。以前的早饭是奶奶给我做,现在奶奶年纪大了,妈妈便每天早起为我做饭,尽管有时做得不好吃但她一直在努力,向同事请教、从网上学习、买食谱跟着做……而我却时常气她和她顶嘴,我为自己的不懂事深深自责。

起床后妈妈一脸尴尬地端出劳动成果“你尝尝,我觉得还是没有成功。”眼泪禁不住流下来,我低下头抓起煎饼馃子大口大口地嚼起来,与眼泪一起咽到肚子里。妈妈在一旁用期盼的眼神望着我问:“味道怎么样?”“嗯嗯,进步很大!”妈妈笑了:“我知道不好吃,你就是在安慰我,傻闺女。”吃完饭背上书包回头看到正在收拾碗筷的老妈,鼓起勇气说:“谢谢你,妈妈。”不好意思看她的反应,我逃似地跑向学校。

每天都在享受父母给予我的爱,我也想回报爱。有段时间我迷恋上了美食,打算让爸妈也尝尝我的手艺。说干就干!不会做难的那就煎个牛排吧!锅中倒油,然后学着妈妈的样子翻煎,煎好后撒料装盘,小西红柿一切两半摆在牛排周围,再在牛排上点缀一颗香菜,一盘“孔雀开屏”大功告成,不禁为自己这么完美的作品拍手叫绝。爸妈回家后发现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竟为他们准备了晚饭,而且还是如此高大上,他们禁不住一个劲夸赞:“闺女,你简直就是个烹饪天才!”我也毫不谦虚地应承:“那是当然了。”笑声荡满整间屋子。

“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丝。”岁月就这样悄然而逝,妈妈的鬓边也慢慢爬上白发,但是无论时光如何变化,在我心中她依然是最美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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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介绍狼图腾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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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读了《图腾》,讲的是4个北京知青掏了7只狼崽后又绕开了路走,因为怕狼妈妈跟上来。到了家,道尔基把小狼拨开,一看就知道是4只小公狼,3只小母狼。并抓出最大的一只公狼崽给了陈阵,自己也养了一只。剩下的5只可就惨了,陈阵想:可不可以把剩下的小狼再送回去?可又一想,母狼一定发现小狼没了,正在发大怒。如果回去送小狼,岂不是把自己的小命也给送了?所以,陈阵只好让道尔基处理剩下的五只狼崽。道尔基的做法太残忍了,把小狼一个一个扔上了天,后再摔死。

道尔基又聪明又残忍。聪明是因为陈阵、杨克、梁建中谁也看不出一只狼崽是公还是母,而道尔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残忍是因为人家小狼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摔死它?如果是我,我一定把它好好地养在家里,每天给它们吃肉。自从我读了他们有了可爱的小狼一节,我就十分想养一只自己的小狼崽,每天带它去学校,然后,它再自己回家,这样想着觉得太好了。

陈阵真是爱狼呀,还想把另外五只小狼送回家,可是,这可能小狼还没有被送回,陈阵就已被大狼咬死了。

如果有机会,我也一定要去蒙古大草原见识一下凶猛勇敢的蒙古狼和同样聪明的蒙古牧民,也掏一只自己的可爱机灵无敌小狼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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