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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汇总20篇)

使人做自己举止行为的最严厉的评判者的力量是什么?是良心,它成为行为和理智的捍卫者。——苏霍姆林斯基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收集了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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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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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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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图腾观后感40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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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中,我观看了《图腾》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是由同名小说《狼图腾》改编而来。讲了从北京来的知青分配到蒙士草原,在一次牧马途中遭遇狼群,脱险后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狼这种动物,以及其后面发生的故事。

通过电影中的狼让我想起了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电影中的狼也是如此。如果不是人们把狼群辛辛苦苦捉到的黄羊全部偷走,把小狼崽们摔死,狼群会将蒙古养殖队饲养的军马逼死在雪湖里吗?就是因为这件事,人们对狼群进行了疯狂的报复。放诱饵、做陷阱,甚至上山打猎。为了报复,竟然在大草原上放火。那些内蒙古东部的人也发现了这片土地,他们把这的草皮上都盖上了房子,把美丽的天鹅打下来做成标本、奢侈品。破坏了草原的环境,还打破了食物链,最终屠杀的只剩知青养育的最后一只小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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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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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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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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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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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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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每一个人都满怀理想,却又归于现实。每一个人的平凡人生中都有着不平凡的故事,于人于己,都有着可歌可泣的某一段时光。

孙少安没日没夜致力于的是他的村庄,是他脚下的那片厚实的土地。而恰巧,支撑他走下去每一步的也正是他背后的所有父老乡亲,是曾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百姓。

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差距并不完全是书籍、金钱所决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境界,可每个人都在不甘于平凡之中又归于平凡。

润叶曾不顾一切要和她的少安哥好一辈子,她的少安哥也在内心为彼此努力着。但,阻挡在,爱情面前的,是世俗的眼光、是不被支持的话语。所以每个人都活成了彼此心中的白月光。有人释怀,有人耿耿于怀。这便是生活。

同样,每一个人既有使自己强大的缘由,也自然会成为别人的天地。

以前的孙少安是村里人的希望,是烂包家庭的.希望,是田润叶的希望,但后来,秀莲给了他看到生活光亮的希望。总有一个人会为了你奋不顾身,这便是秀莲对少安的爱。

这是故事的一个片段,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在作者的笔下,将人性中的美丑善恶体现的淋漓尽致,读者深入其中,并不像是在读故事,更像是在看邻家生活的日常。书中的人物没有惯常的一些主角光环,也没有十恶不赦的反派人物,更多的是将每个人都有的情绪、思想、行为日常都刻画的生动又不失真实感。同样的,每个人的人生都有着自己的结局,或喜或悲,但都是命数。作者曾在整本书中将秀莲的形象刻画的那样鲜明又讨人喜欢,可在最后,秀莲也并没有逃离病魔的侵袭,这正是平凡,平凡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老病死,谁也逃不过。

故事的平凡之处在于刻画的日常人事物,人生的平凡之处在于生活的柴米油盐,世界的平凡之处在于世间万物的真实又生动。你我的平凡之处在于在这世间不畏惧理想不屈于现实的真实自我。

当每一个人都敢于直面人生的艰难困苦之时,在这平凡的世界之中,便实现了自我的人生价值。这也正是,我们来到这世界度过平凡一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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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影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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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一听名字就是本关于狼的书,或许带有那么几分嗜血,恐怖。因为,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跟很多人有着同样的想法,对狼的感觉就是无比嗜血、贪婪、狡猾、凶残,让人反感、厌恶、畏惧。纵观历史,从来没有人称赞过狼,可是与狼有关的贬义的词语却有很多:狼心狗肺,白眼狼,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等。然而《狼图腾》能够颠覆每一个有良心的国人原有的对狼的观念。

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几个之情眼里的关于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他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更多的是他们的对与长生天的虔诚的信仰,以及人与狼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以天葬之。

看了《狼图腾》感慨颇多 最大两点 :一是对书上的蒙古人对草原的热爱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们真应该像蒙古人保护草原一样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了;二是我们真应该像蒙古人一样节约,我想到了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我们可以作为主宰者,可以任意浪费,看看德国日本人都像里面的蒙古人,我们就像里面的黄羊。历史证明一个民族要想复兴和富强,你必须发展生产力,但是绝不能“唯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振兴民族的基础,但还不是基础的基础。必须把培育强悍进取的民族性格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并举,这才是具备民族腾飞的两个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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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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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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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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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许许多多的好书:《昆虫记》、《小王子》、《繁星。春水》、《野犬女王》等等都是我爱看的。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王梦》。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场暴风雨中生下五只小狼,但不幸的是有一只在暴风雨中被冻死。因为大狼仔长得像上一届的狼王黑桑(也就是紫岚的的爱人),所以对它有偏爱。但是黑仔不幸一次跟一只雕拼搏的时候,意外被雕啄死。不知是天造化狼还是什么,蓝魂儿和双毛最后一一从紫岚身边离去,只剩下最小的母狼媚媚。但媚媚却狠心把自己的母亲紫岚赶出了洞穴。紫岚被赶出来后,在洞外发现有一只老雕想吃狼孙,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老雕殊死拼搏,最后一起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多么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紫岚的母爱让我感动也让我悲伤。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妈妈对我十分关爱,有问题她会来帮我一起解决,有不懂的她会来教我怎么做。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到39度,全身很烫。爸爸妈妈急匆匆地把我送到医院打针,因为当时是11点,我浑身疲劳,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当我醒来后,看见妈妈温柔地看着我,说:“璇璇,我们回家吧。”后来我才知道,妈妈一直看着我睡觉,根本就没有睡。妈妈每天忙忙碌碌,还要有时间照顾我。妈妈,我要对您说:“谢谢!”谢谢您对我这十年的教养,我一定好好学习,长大后,我会考上好的大学报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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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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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王梦》,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黑桑想当狼王和紫兰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惜黑桑在傍晚时陪同黑猪丧失了生命。后来,紫岚生了四只可爱的狼仔,分别是叫作:黑仔、蓝魂、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黑仔身上,黑仔过于勇敢,在有一晚上时被一只金雕叼走并吃掉了;智商又一次的把梦想寄托在了蓝魂身上,他过于自信,结果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他有一次的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结果不幸被狼吃了。为了一定要完成黑桑的遗愿,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想要媚媚的狼仔完成他的梦想。不久后,妹妹和卡鲁鲁生了五只狼崽,紫岚为了保住狼崽同金雕坠入悬崖,可惜他看不到狼仔们成为狼王了。

读完这本书后,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母爱,还让我学习到了道理。它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心中有理想,有决心,不管遇到多大挫折,多大困难,都应勇敢的面对,去实现梦想。正如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肯努力,肯付出,上帝一定不会让你白费的,总有一天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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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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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尝红房子。让我难忘的是弱小的林姐,她多愁善感,却对鲍哥有着特殊的爱;她体弱多病,却骨子里有一种自豪感;她虽然是个孩子,却有一种冒犯性的自尊。

“黛玉”,顾名思义,总是穿着浅朱红色的粉末和绿色的衣服,使她瘦削而悲伤。她常常一个人。晚春,桃花凋谢,让人悲痛欲绝。也许他们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也会这样做?独自一人,肩上扛着锄头走出闺房,悠闲地走向森林。她轻轻地把从包里捡来的花瓣倒进挖坑里,用锄头把它们埋了起来,泪水顺着她瘦削苍白的脸滚了下来,掉进了土里。加上她的悲伤,她带出了“农夫今天的花葬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埋葬了农夫?”我第一次见到红楼的时候不喜欢黛玉。她的嫉妒使我厌恶。我曾经把她比作身上长满荆棘的玫瑰,总是伤害好人,让气氛极为尴尬,但她没事。后来,我得知她小时候父母去世了,她被迫被别人关在篱笆下。但她的自尊心使她坚强而冷漠,她习惯于保护自己。

我很欣赏黛玉对宝玉的迷恋。在过去,她是一株红色的珍珠仙草,受到仙人的悉心照料。此生,她来找宝玉感恩,也为宝玉担心。她得到的是“林黛玉烧手稿,打破迷恋,薛宝钗从闺房里出来,成为大礼”。经常到一些地方看书,我会为她温柔地珍惜:黛玉的结局太悲伤了。她患了很多疾病。临终时,人们给她洗澡,但还没洗完。他们只听到她断断续续的话:“包宝玉你好……”然后他光着身子躺在桶里,停止了呼吸。当老祖宗听到这个消息时,只剩下一具冰冷的尸体。他苍白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绷着。即使她的灵魂去了西方,她的骄傲依然存在。他说:“干净总比掉进沟里好。”黛玉把所有的诗和她床前珍藏的手帕都烧了。空气中,烧焦的诗还没有成形,黛玉用过的墨香却淡淡。

我佩服黛玉的诗才。潇湘厅的陈设让我肃然起敬。当刘奶奶两次进入大观园时,她一个接一个地参观了每个房间。当她走进潇湘厅时,有一股书的味道。没有锦缎和罗帷之类的装饰。只有文房四宝摆了一张桌子。她没有感到羡慕:“这是哪个公子的书房?”只见老祖宗听到话笑着回答:“哪里有问题!”!这是我孙女的闺房。只是她擅长诗歌和赋,不喜欢针线活。”黛玉即兴作诗的能力可以说是卓越的。贾元春从皇宫回来探亲。他离开时,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戴宇写了一些精彩的文章,得到了好评。他还为宝玉写了几篇文章,让我大开眼界。

其实黛玉并不是自由的象征。她不想受封建思想的压迫。她用讽刺来表达内心的不满。虽然她多愁善感,但她反映了她内心的纯洁。她轻轻地唱道:“谁可怜春天一过,那些正在凋谢、满天飞舞的花,我不知道是花落了,还是人死了。”纤弱的身躯在风中微微颤抖,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尝过“寒塘渡鹤影,寒月葬花魂”的美梦后,我早已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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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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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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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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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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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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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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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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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王梦读后感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 成“超狼”,它所幸存的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 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狼王,与天空中的金雕同归于尽,不论是人,还是动物 ,感情都是无比硬的。

篇二:狼王梦读后感

今天,我看好了一本《狼王梦》。讲了狼母紫岚培养狼儿黑仔。蓝魂儿。双毛为狼王确应一个个意外连连惨死,老后被狼女媚媚无情的赶出洞外,最后为了救狼孙完成雄狼黑桑的遗愿和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我觉得狼母紫岚培养狼儿黑仔。蓝魂儿。双毛为狼王他们却连连惨死可她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

篇三: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个孩子,有三头公狼,一头母狼。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位能当上狼王而想尽了办法,从小就开始不惜一切代价地培养她的孩子。为了让孩子登上狼王宝座,她花尽了所有心血。可命运是悲惨的,她的孩子分别死在了金雕爪下、捕兽夹下、狼王洛夏的嘴下。

虽然结局比较悲剧的,但我却悟出了许多道理。

篇四:狼王梦读后感

今天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狼王的遗愿,历经了千辛万苦,仍旧没有把四个孩子培养成狼王。但它坚强 不放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为了救小狼蓝魂儿,它的牙断了;为了激发小狼双毛的狼性,它的腿断了;为了救狼孙,它的眼睛瞎了;并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以后,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像母狼紫岚一样勇敢向前冲!

篇五:狼王梦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

主要讲的是以只名叫黑桑的公狼和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准备抢夺狼王的宝座,他们连计划都想好了,可黑桑却在半路上被几头野猪给杀了害了。不过幸运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五只小狼,可是因为下大雨的关系紫岚只把四只小狼救走了,而第五只小狼却被冻死了。紫岚也给这四只小狼取好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它们一个能当上狼王,可惜,它们全都败北了。

[狼王梦读后感作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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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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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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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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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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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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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梦》这篇小说后,我对主人公的行为感到生气,同时又怜悯她。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叫紫岚,让我很生气,她为了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偏心黑仔,伤害了其他的孩子,尤其是伤了双毛的自尊心。

在黑仔和蓝魂儿死后,又开始培养双毛,可这时双毛已经变得非常胆小,它用了三年时间培养双毛,结果还是把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也害死了———被别的狼吃掉了。双毛真的好可怜,有这样一个愚蠢的母亲。在双毛,蓝魂儿、黑仔都死后,紫岚只剩下媚媚这一个女儿了。紫岚发现媚媚交了一个男朋友,她居然狠心把媚媚的情郎杀死了,还把尸体放在山坡上,以示警告媚媚,媚媚非常伤心,整天不吃不喝来来抵抗自己的母亲。

最后,媚媚找到了以前爱过紫岚的黄黄,为了报复自己的母亲,媚媚居然嫁给了黄黄,生下了小狼崽,还把紫岚赶出家门,紫岚从此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一次她看到了杀死黑仔的金雕正要去抓媚媚的小狼崽,紫岚好不犹豫的扑上金雕,与金雕同归入尽了。此时的她,真的又让人觉得好可怜!

紫岚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一定是爱的。但是她的爱中有太多自己的意愿,所以导致一个个狼崽失去生命。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一些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才成器,就让孩子成天补习,上各种兴趣班,孩子们一点自己的娱乐时间都没有,结果小孩总是与自己父母争吵,甚至离家出走,一不小心可能遇到人贩子,被拐卖了,结局很惨!

现在的社会也总能听到或看到孩子们学习过累,压力繁重,被父母抹去了欢声笑语和天性中的活泼可爱,被学习填充了快乐。真心希望天下父母能给孩子们一些娱乐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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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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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沈石溪的>在网上被推崇颇多,恰逢朋友刚读完此书,声称非常好看,便推荐与我。细细读来,确实被书里的描写所震撼: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次母性心理的描写,都刻画得淋漓尽致。该书讲述的是一个风华正茂的母紫岚,为了实现其伴侣黑桑成为狼王的遗志,含辛茹苦想把四个公崽中的一个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但天不随人愿,除了第五只狼崽发烧死掉外,其余三只都在即将成为狼王的道路上遭到了意外。悲伤欲绝的紫岚再次把希望寄托到狼孙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为他扫除安全隐患,与金雕同归于尽。

母爱是一个永恒伟大的主题,所有的雌性动物皆是如此。忧虑孩子的成长,忧虑孩子的未来。而本书的母狼紫岚更是有着独特母爱心理的母亲,她有野心,有梦想,智慧,勇敢,深爱孩子,但又把母子之间的深情掩藏不漏。为了让孩子成功,极力压抑自己的母性,对孩子严厉,冷漠,绝情。只是想让孩子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辛。在抚养狼崽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她牺牲了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承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一次次打击。为了梦想成功,承受着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存的最后一秒,也要奋不顾身的与金雕战斗。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被紫岚这种伟大的母爱所折服。另一方面,紫岚还是一位清醒理智的母亲。当发现孩子成长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她果敢的作出判断,敢于纠正。对长子黑仔的溺爱,蓝魂儿的叛逆,双毛的懦弱,都用尽了方法和谋略。恩威并用,软硬兼施,最终狼崽们几乎都达到了她所要求的标准。因为她相信“生存比感情更重要,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狼的本性就是残忍,即所谓的狼道。”同时在书里也能看到紫岚内心的柔弱,她在蓝魂儿掉到猎人的陷阱里后,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折磨和屈辱,作出最无奈的选择,自己亲自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们能够感受到,这是作为母亲多么彻骨的痛啊!她内心的纠结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小说扣人心玄,置身其中,心情也随着故事而跌宕起伏。母狼紫岚那种博大无私的爱与我们人类一样,值得讴歌和赞美。但她那种过分追求成功,把孩子一个个逼上绝路的作法,却让人深思。悲剧产生的根源就是她那狂热的狼王梦,不顾孩子的条件,让孩子都按照她的标准去做,没有顾及孩子自身的要求。这也很像我们很多的家长,不顾孩子的想法和条件,望子成龙,给孩子制订很高的目标,多是违背孩子的意愿。这都是扭曲的成功心态产生的悲剧。所以在欣赏此书的同时,我们也要冷静的思考一下,我们为人父母给孩子做的选择适合孩子的成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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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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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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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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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奶的羊》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则是一只身体健壮,肌肉饱满 的羊——流火云。它从小就是喝着狼的奶长大的,因为自己刚出生 ,妈妈就不在了。而乌云飞本来是想吃流火云的,可没想到竟然当 了羊的妈妈,真是奇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乌云飞为了流火云可 以付出一切。从此以后,流火云就在狼群中生活了下来,其实;狼 群里的狼都不愿意,但是乌云飞是王妃,谁也不敢冒犯她,就勉强 把流火云留了下来。好景不长,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惨死在狼的 脚下。流火云逃出狼群,在羊群中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是 最终却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第一,还是以前说的那句话,母爱很伟 大。大家都知道狼和羊天生就是天敌,是不能生活在一起的。而乌 云飞失去了四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出于母爱,决定照顾流火云。其 实,在狼群要吃流火云的时候,乌云飞完全可以不理睬,可它并没 有这样做,宁愿自己死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这位母亲多伟大呀!

第二,流火云追求正义,公平公正,善良,勇敢的精神品质值 得我们学习。流火云它打破了羊群中那些传统的规矩,比如说母羊 生产是不能有任何一只羊陪着,遇到危险时赶紧逃命,不要管其他 的羊……凡是只要是它能干的,流火云都会做的,它为羊族创造下 了一个个奇迹:打败银背豺,驱赶猎豹,打败大狗熊,这些是那些 羊们完成不了的。最后要不是麻花角心存恶意,也不会至流火云于 死地。

虽然流火云这只英雄羊结束了生命,但是,大家却将它永远铭 记在了心中。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 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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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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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的教子方式。她首先将所有的爱注到黑仔身上,无论是慈祥的母爱还是充足的奶水,都让黑仔最先享受,把其他小狼冷落到一边。黑仔享受着母亲全部的宠爱,直到有一天,黑仔跑到洞外去玩,被金雕夺走生命。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媚儿身上,蓝媚儿也没辜负她,能力突飞猛进,他还让另两只小狼给他做牛做马。终于有一天,蓝媚儿失足被捕兽夹夹住,丧失生命。她又想培养双毛,可能因为培养前两头狼,让双毛从小受到冷遇,在黑仔和蓝媚儿面前抬不起头,他已习惯了在强者的阴影中生活,习惯了被遗忘,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他总觉得自己是弱者,站在同龄的狼面前,还未动武,心理就败下阵来。紫岚费好大的代价将双毛的本性爆发,但是在双毛与洛嘎的争斗中,最关键时刻双毛却在洛嘎的面前突然害怕,失去了良机,成了洛嘎的口中餐。而紫岚的女儿媚媚也因为紫岚咬死了她的情人吊吊而怨恨她。

你们知道双毛为什么会这样吗?其实并不因为别人,真正的原因正是紫岚。紫岚总想让自己的小狼成为超狼,成为狼王,以至于把所有的爱倾注到一只小狼身上。双毛看到母亲对两个哥哥非常宠爱,却把自己撇在一边,即使两个哥哥欺负他,母亲也从不插手,从而使双毛产生了一个心理阴影,产生了一种自卑感:我就比哥哥们差,所以母亲不理我。

其实我也有这种经历。因为表弟的出生,外婆只好去照顾他。每当看到表弟在外婆怀里撒娇,我就跑到房间里把自己反锁起来,趴在床上躺一会儿,冷静一下再出去。有时候,我想和外婆亲近一下,小表弟就过来,使劲地把我们分开,我一被分开就会有一种委屈的感觉,我知道,他比我小,长得比我可爱,可是这样就能剥夺外婆对我的爱吗?

我想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感觉吧。家长看哪个孩子聪明点,伶俐点,就会对那个孩子偏爱点,认为他什么都是对的,而另一孩子则会充满自卑,产生恨意,认为自己比兄弟笨,认为那个优秀的兄弟在剥夺妈妈对自己的爱。从而自卑,从而愤怒,从而丧失理智,最终作出一些可怕的事情来。

我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将爱平均分给自己的每一个孩子,让孩子在共同的爱下成长,不再产生嫉妒、恨的心态,从而互帮互助,成为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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