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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精彩20篇

使人做自己举止行为的最严厉的评判者的力量是什么?是良心,它成为行为和理智的捍卫者。——苏霍姆林斯基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收集了狼图腾读后感高中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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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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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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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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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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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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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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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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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放学之后,我一回家就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长长的圆柱形,颜色白白的,两头还长着蘑菇。

我好奇的问妈妈:“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这是蘑菇棒,是在蘑菇种植地拿回来的。”“蘑菇怎么会长在这个上面呢?蘑菇不是长在地上或是烂的树木上面的吗?"我更好奇了。“你说的那个是野生的,这是人工种植的,这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的是木屑和蘑菇菌种,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就可以长出蘑菇啦。”妈妈耐心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以前见过的蘑菇是长在木头上的啊?妈妈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种植方法。那个是把菌种放在木头上的小洞洞里面。”“知道了。”说完,我立马抱着这个东西,放到房间的桌子上了。

这些蘑菇好大啊,还有好多好多小小的呢,样子跟灵芝差不多,一边大大的,一边小小的,蘑菇表面的颜色是棕色的,下面是白色的,很好看!我想味道也一定不错,若不是没长多少,我早就想摘下来吃了。

今天的一大早,我就发现蘑菇长大了点了,还有许多小蘑菇也长了出来。"妈妈!快来看呀,它长大了!”我叫道。“哪里?”妈妈走了过来问。“这,这和这。”我指着那些地方说。“哎!是真的耶!长得可真快啊。”妈妈惊奇的地说。“是啊。”我不以为然。过了几个小时以后,我感觉它又长了。“这个蘑菇似乎长得也太快了啊。”我心里这样想着。

真开心呀!今天知道了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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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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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母爱就像一个太阳,只有一个,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会发光照亮我们!”而我看来,母爱正如清澈的水一般,总是那么清澈见底,没有任何隐瞒,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儿女!——序言

书,人类智慧与真情的结晶。它记载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讲述着人类文明进步的精神。

惬意的中午,阳光斜射进狭窄的小屋。透过斑斑点点的杂乱树叶缝隙,我懒洋洋地抬起了头,腿上依然斜放着一本书,思绪早已随着书中的故事浮想联翩。

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王梦》。在我的心中,狼是一种贪婪的动物,是罪恶的象征。所以,我带着一种不认真的态度来看这本书。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可能从一开始就错了,从一开始认为狼是罪恶象征的那一刻,我就错了。在这本书中,我分明看到的是狼内心的点点波动,与人都是那么相似,在心头肉一个个死去时,紫岚也是绝望,不抱有什么希望了。它认为自己完不成公狼黑桑的遗愿了。正是如此,紫岚到死也没有看到有着黑桑血脉的公狼,登上狼王的宝座,可以说紫岚是死不瞑目的了。但紫岚的死,似乎又有另一番值得我们敬佩的地方,那是一种爱,是母性的爱,为了儿孙的成长,而放弃了自己的性命,在紫岚身上,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种至死不渝的爱啊!

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不再害怕死亡,使它勇敢的与老雕搏斗;正是这份爱,让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从而比起同龄的母狼来,衰老的早;正是这份爱,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同时,狼的生命中还有着叫做勇敢、顽强的东西。什么是勇敢?勇敢是紫岚那日夜不停的疯狂寻找食物;是那为了让媚媚不再与草狼吊吊相遇与吊吊作斗争;勇敢是紫岚在大白狗面前产下五只小狼崽……那,什么是顽强?顽强是紫岚在生命垂危的那一刻都要与敌人同归于尽,是同老雕一齐从高空中坠落时,那双被惊吓却依然坚定的眼;是为了黑桑的遗愿一直在拼搏。这时,我想我看到的更是那狼身上独有的特点:勇敢与顽强。狼身上的勇敢与顽强,不同于其他猛兽,狼身上的是发自内心为了心中一丝丝的爱,从而表现出的。不是刻意的,不是故作姿态而是从内心深处,急于表现出的。

当我看到紫岚刚生下的狼崽,在风雨中被紫岚拼劲性命护送回山洞,却仍有一只被大风大雨杀死时,紫岚的内心波动,以及当紫岚到柏树下找到那只狼崽,看到它正以寻找母亲的怀抱的姿势死去时,紫岚的心灵已经破碎,看着紫岚的喃喃自语道:宝贝,妈妈来了,求宝贝快点醒来的场景,是多么让人心痛啊!那一句句乞求的话,那支言破碎的都是痛。那是母性的唤发,让它对自己的狼崽产生了歉意。那只小狼,刚生下来,没有拥入过母亲温暖的怀抱,没有吸吮过母亲甜甜的乳汁,就这样离开了母亲。这只小狼甚至没有见过母亲的正面就这样被洪水剥夺了生命,没有感受到春风吹过大地的清凉,就早早离世了!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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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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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和他的爸爸妈妈》这本书讲述了狼小伙和狼姑娘在笨狼生下后,把他们亲手盖的木屋改名为:“笨狼公寓”。这一家三口在这个公寓里每天没心没肺、稀里糊涂地生活着,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单从题目上看,你就能看出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谁了吧?--他们就是笨狼的一家。这是一本中国幽默儿童创作,我一晚上就看完了。

这是一本幽默、风趣的书,里面不但讲述了有趣的故事,而且还有“笨狼讲笑话”和“成语篓子”。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第十三篇文章“移民月球”,主要写笨狼一家想移民月球,于是他们就跋山涉水去寻找“月光靴”和“登天梯”。虽然没有找到,可是他们一路观赏了许多好风景,如“九叠瀑”“神仙湖”和“金果园”等,真是美不胜收,所以他们并没有遗憾,高兴地回到了森林镇,就在那一天,部分居民移到了月球。笨狼一家把一路上的美景告诉了那些没能移走的居民,于是大家都背上行囊,沿着笨狼一家走过的路去欣赏美景。大家回来的时候都兴奋不已,都说从来都没见过那么美的风景,仿佛还沉浸在那如诗如画的美景中。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笨狼一家的勇敢,还让我懂得了生活的意义在于给予,虽然笨狼爸爸的歌星梦没有实现,但是我相信,笨狼爸爸既然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下次他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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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吃狼奶的羊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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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吃奶的羊》文中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改变了母狼乌云飞和小羊流火云的命运。

文中最让我喜欢第一段是:一次大雪连下了2天,狼群都饿坏了,就在这时雪变小了,狼群决定寻找猎物。他们找到了一群牦牛,狼群最后失败了,乌云飞看其他狼都饿坏了,踢了流火云一脚意思是让他快跑。流火云“咩”的叫了一声意思是你弄痛我了。流火云的一声叫惹来了狼群的注意,大家追捕着小羊,乌云飞一直保护着小羊,给他多一些时间,羊跑远了,乌云飞就成了狼群的食物,狼群把她吃了。

她用生命把一只羊抚养长大,乌云飞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可流火云最后也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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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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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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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骆驼祥子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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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冷冷冰雪中灿然开放的梅花,让你在严冬中感觉到春的气息;理想是茫茫黑夜里独自等待的灯火,让你在孤独中寻找家的方向;理想是漫漫长路上默默支撑的手杖,让你在旅途中重获新的力量;理想是茫茫大海上明亮耀眼的灯塔,让你在暗夜中找到航行的方向。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祥子怀着对北平别样的热爱,离开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农村,来到了北平,要在这儿成家立业,把北平作为自己的家。作为一位车夫,他不怕吃苦,有着乡间小伙子的健壮和诚实,也没有一般洋车夫的可恶。祥子最大的、唯一的理想就是买一辆车,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认定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当然十分的高兴,这是他努力奋斗的结果,这是北平给他的一道希望,让祥子干得越来越起劲。

可是现实是祥子难以预料的。

他的车被夺走了,他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夺走了,他一手经营的理想破灭了。祥子继续想着存钱买车,他怀着满腔的痛苦与委屈,继续拉着租来的车。但是社会对他的打击并没有停止,孙排长以“买命”的名义诈骗了祥子仅有的积蓄。当虎妞用自己的钱为祥子买辆车时,祥子开始接受虎妞。生活过得越来越好,正在这时,虎妞因难产去世,祥子又不得不去卖了车,为虎妞办丧事。天有不测风云,正当祥子十分难过时,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这时候又死了,他的理想又再次破灭了,这次的破灭使祥子对生活没了希望,没了方向。他开始走上堕落的道路。他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自己的信心。从此,祥子没有了对人生的规划,也没有了追求。他每天悠手好闲,甚至去作一些不被人尊重的事。他从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洋车夫,现在沦落到一个狡猾、懒惰、好占小便宜的人。他精神彻底的崩溃,他没天都是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

看到这里,我真是伤心极了,以前的祥子上哪里去了?现在的祥子又能干些什么呢?我很佩服祥子曾经对自己的要求,很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佩服他有很强的上进心。同时我也感到可惜,可惜祥子一个硬汉竟被生活打垮,竟然没有战胜自己,竟然没有战胜社会。

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啊,伸出手来都看不见五指。像鲁迅那样忧国忧民,为国担忧的人,那是屈指可数的。如果天下的老百姓有那样清醒,那样明白的话,中国也不会被侵略了,也不会有这一段屈辱史了。

可是现在又不同了,只要你勤劳,你努力,至少不会沦落到像祥子这样,祥子堕落的原因是失去生活的希望,一次次理想的破灭,对他的打击是多么大!祥子的一生,开始是明媚的,最后是黑暗的。每个人都是有思想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奋斗。我们应该做自强不息的自己,不应该自甘堕落。祥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好,但最起码我们应该学习他奋发图强的精神。

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充满着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着。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个人的理想想而改变,祥子生活在那个年代,他的悲剧,他的无奈,他的遗憾是必然的。

一个人追求理想的过程是困难重重的,但我们绝不能被困难打倒,拼搏的意志不能动摇,勇者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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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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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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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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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叫紫岚的母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生了五个狼崽,有的时候,她紫岚用残忍的方式塑造狼残忍的本性。一开始,长子黑仔像似黑桑,但是,偶然一次,他外出打猎时,被金雕给叼去了,紫岚非常的伤心。紫岚只好放弃培养黑仔的机会,把目光转向了蓝魂儿。蓝魂儿生性凶猛,在一次家庭聚会上,他竟然把狼王的一块猎物心给调走了,虽然付出了一点代价,但是,母亲紫岚却暗自高兴,因为她为蓝魂儿的不屈的精神所骄傲,但不管她把目光投向哪只狼崽,希望最终还是破灭了。最后为了子孙后代,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她的梦想,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但她的狼崽却一个个死,虽然她最后为了子孙后代跟金雕同归于尽,但我还是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太残忍了,一家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不就好了吗?何必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狼王梦变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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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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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悲惨世界》,我已泪流满面。

我实在是被主人公冉·阿让的那份善良给打动了。在阅读时,我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一个情节上:冉·阿让是一个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关押了19年做劳役犯的一个人。主角冉·阿让在做市长的时候,救了一位仇视他的老人的命,还给了他一些钱,给他找了份稳定的好工作。虽然他这个举动使一个一直在抓他的警察,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当他的真正劳役犯的身份暴露时,他当时长的时会整个城市做了那么多贡献,人们就全都忘了,就记得他是个犯人,可见人们的狼心狗肺。

多少年后,冉·阿让被那个警察追到一个死胡同里,许多警察都来搜查这个胡同,他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不管躲到哪儿,警察迟早会发现他。

这时他翻越了一堵墙。墙内是一个修女院,院子中唯一的男人就是那样那个老人。那个老人认出他来了。老人帮助了他,而且一直尊敬他,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好市长。从此以后然而让就成功的在这个修女院里面的隐藏,与世隔绝,不被警察追捕。

这证明了什么?这证明了好人有好报。你帮别人别人就会帮你。其实你帮他的时候并不是为了以后他来帮你,但你可以让一个人活的更好,让你在他的心目中更加伟大。只要这样,某一天,你再遇到他,他绝对会感激你。除非他是一个真的坏人。如果是坏人就尽量不要帮他了。

这个故事情节真是催人泪下。给人无尽的感慨。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性的东西,在整个故事当中也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它衬托了冉·阿让善良的心灵。让我们相信好人有好报。

像冉·阿让这样的好人,估计是不会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他干了多少好事啊!但是他怎么还是最后被人当做一个苦役犯呢?命运不断地折磨他,说不定他早已失去信念。但是并没有,他是好人,是好人,命运就不会对他特别不公。一件事的结局一定是好的,如果现在不好,就说明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不能失去信念,一定要相信好人有好报,去做一个好人。

好人有好报是真的,但千万不要为了回报而去帮助别人。让别人来报答自己只是一个推动你做好事的理由,但是并不能成为根本的原因。做好事要不图回报,是否回报是别人的事,但只要他回报,就证明了你做的好事有价值。只要能让帮助的人更加快乐,就证明了你的行为有价值。

冉·阿让造福了那么多人,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因为他的大恩大德而感激他,但是他使这整个的城市富强起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别人过得更好就是对你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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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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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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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性管理读后感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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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管理》一文后使我深受启发!狼是陆地动物中最凶残的动物之一,就连老虎、狮子这样的兽中之王都要对狼退避三舍,原因无它,就是害怕狼群这个团队!通过对狼的性格及组织行为的研究,我从中总结出了很多打造"执行力团队"的有益原则和启示。

一、团队意识

狼知道自己的力量弱小,和老虎、狮子等兽中之王比,狼比不过,甚至与野牛、斑马等猎物比,狼也自认实力不足。正是由于狼有自知之明,知道单打独斗不行,所以他们选择群居,选择了团队,同时也就成为了陆地动物世界中最可怕的最高终结者。

一个优秀的企业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团队的合作,光靠个别能人是难以成功的。我们应该看到个体的力量太单薄,需要团结,需要合力,我们人也是需要齐心协力,才能做到团队工作的稳定高效运行!

二、整体利益至上

在群狼中,当一匹狼嚎叫时,其他的狼都会响应,于是我们就听到了此起彼伏的群狼的嚎叫,在这此起彼伏的嚎叫中,汇集了每一匹狼的声音。这声音就像是在大声的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很强大,我们战无不胜!"

狼在行进中经常采用单列式行进方式,就是一匹接一匹,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当头狼累了时,它就让道一边,其身后的狼自然替补它的位置,而它就可跟在队伍的最后,养精蓄锐,正是靠着每一匹狼的共同付出,才有了一只谁见谁怕的团队。

狼群中最健壮的狼在捕猎中总是冲在最前面,当他捕获猎物后不是安然享用,而是将猎物留给后面身体较弱的狼,自己再向下一个目标奔去。

这就是狼性,这就是狼的整体至上的精神,因为狼知道,只有共同整体利益的实现,才有自我利益的实现。在企业中也是如此,我们总是说能者多劳,实际上能者就应当为这个团队多做贡献,要有奉献精神,但是多劳的能者是否就只有付出没有收获呢?不是,多劳的能者收获的是伙伴们的信任和支持。

在生产中更需要诸多的有能力的同事,在各个方面挺身而出,为企业的创效献计献策,有时可能有分配不匀的现象,就需要我们有整体利益至上的高尚品德,天长日久就会让自己身上的优点闪光,进而得到器重, 而这就是领导所要必备的条件,因此,他就能在团队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团队的核心人物,他就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三、优胜劣汰,原则至上

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地离开它,让它自己去闯,去适应自然。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多的小狼会失去生命但是正因为这样才能优胜劣汰是的狼群进化得更优秀。

我认为,这是狼性给我们的最大启示,一个企业必须要进行优胜劣汰,必须迫使员工队伍不断进化,否则就会出现弱者淘汰强者的局面。试想,如果一个企业出现了能人留不住、只有混日子的一群无能之辈的话,企业也就注定走向衰亡,不能给企业创造价值混日子的员工毫无价值,他们最终被淘汰,正如狼群淘汰老、弱、病、残一样。正因为我们中南公司领导意识到这点所以对职工的综合能力进行培训,就是为了加强员工的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所在的岗位要求,为我们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使企业具有更大的竞争力。

狼性还让我们看到,领导的注意力永远都要放在优秀员工的身上,而不是落后员工的身上。我们要不停地及时激励那些优秀的、有上进心的员工,让他们不断成长,对于那些落后的员工,要进行再教育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这样才能激励所有的员工追求卓越,才能建立起一个人人比贡献、人人比能力的良性竞赛的企业文化。

四、目标明确,前赴后继

反观我们团队中的领导是否能做到明确制定目标,并带领团队奋勇直前,不怕失败?一个团队一旦有了这样的领导,有了这样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一定能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优秀团队。因此,企业要时刻让所有的员工知道企业的使命,知道奋斗的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级领导要身先士卒,带领团队勇往直前,百折不挠。

综上所述,我从狼的性格及组织行为中总结出了狼之所以能成为陆地动物世界的最高终结者的原因,通过这些原因的分析我总结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原则和观念,只要一个企业能够人人树立团队的意识,树立整体利益至上的观念,建立严格的不留情面的淘汰机制,从最高领导到每一位员工都明确了各自的目标并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就一定能打造出一个令世人敬佩、令对手胆寒的执行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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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雪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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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很》一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叫孙中旦,讲述了张排长,小骑手以及雪狠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战马已经飞奔了一天,在一个寒冬挂在树梢的时候,张排长才到达了一个原始山林的小村子里,在这里,张排长遇见了一位在作战中遇到过的人一小骑手,他们是在一次执行任务中遇见的,这次正好被配在一起执行任务一去711观测所,张排长其实并不了解小骑手,但能从他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看出他是一个不错的小子。

他们出发了,走到一片空旷的雪地时,战马突然发出了一阵振耳的蹄叫声,战马为什么这样叫,莫非,这附近有什么野兽?张排长猜测着。

“小心!”小骑手大叫着,只见从草丛里蹿出来了一只身上挂满冰霜的,雪狼奋不顾身的向那只狼冲去,跟那只狼撕打了一番,最终,雪狼胜利了,于是,他们继续赶路。

又走了一段路,他们找了一片适合露营的地方准备吃些东西,这时,张排长才发现干粮和耐寒衣都不见了,“糟了,一定是那会忘在雪地上了,这可怎办呢?"“别急了,有什么用呢?对了,你不一直想知道雪狼的故事吗?”现在我就告诉你,张排长点了点头。

“雪狼是我从雪窝里捡来的,我到乡下用猎物换羊好喂它喝,它渐渐着一天天长大了,它从不偷懒,很勤劳,它什么都会……

它真的很好……对我也很好,它不比军犬差……小骑手有些说不下去了,但是,我……我要杀了它,杀了它!

“你疯了!张排长大惊失色,小骑手扣动机板,雪狼没有怕,它安静地坐在地上,小骑手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雪狼倒下了,它真的离开了!

天亮了!一棵大树下埋葬着雪狼的忠骨,小骑手流下了眼泪,他把两根手指塞进嘴里,向着林子的深处,向着远山,向着蓝天,打了一个长长的,几乎要震裂耳膜的唿哨,那唿哨凄凉悲壮,在整个山林中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回响,久久不断……

这篇文章很感动,讲了雪狼感人的故事,让我铭记于心,还记得在我年幼时,有一天,大雨滂沱,我没有带伞,而都妈在单位忙,没有接我,怎么办,我急得满脸通红,直至大部分同学都被接走了,我还有没有见到妈妈,没办法,我只好往家冲,雨水把地面冲得坑坑洼洼的,我一不小心摔倒了,腿开始不停地流血,我哭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孩子,你没事吧?”

我一看,是妈妈,赶快搂在妈妈,妈妈把我背回了家,我发现,妈妈的腮边有几颗晶莹的泪珠,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是的,父母的爱是无私的,让我们懂得感恩,去好好孝敬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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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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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从古到今,《红楼梦》都引来无数读者。古人云:“开谈不说《红楼梦》,纵然读诗书也枉然。”而现在也有专门的红学来对《红楼梦》进行研读,

一千个太阳系这样的世界叫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叫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叫大千世界。而在《红楼梦》曹雪芹也描绘了一个世界。读完《红楼梦》,不得不佩服曹雪芹用笔之神,用词之妙,全书中无一词一句是多余,这每一个词句都在塑造着人物形象,推动着故事情节,使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情节曲折。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婚姻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在阅读《红楼梦》的过程中,对于林黛玉的印象较为深刻。在我看来,我觉得林黛玉是幸福的,无论怎么样,贾宝玉都只爱她一个人,而薛宝钗,尽管她费尽心机,仍无法得到贾宝玉的爱。

但是不得不承认,林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最后,也因病吐血生亡。曹雪芹在全书一开始就用神话色彩的笔调点明这一点,而觉得林黛玉她把自己可以拥有的幸福推开了,在书中的一个地方可以体现,在薛宝钗进府的时候,贾宝玉同林黛玉等人出门迎接,当贾宝玉看着貌美如花的薛宝钗目瞪口呆的时候,林黛玉望着贾宝玉一脸不悦,当贾宝玉去拉林黛玉的手一同上前时,林黛玉却挣开了贾宝玉的手,但林黛玉又重新握住了她的手,一方面体现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另一方面体现了林黛玉对自己的幸福,不去争取而总去推开的。

导致林黛玉推开幸福的有两大原因:

第一,她进贾府是由于母亲死了,父亲也生病了,无人照料,尽管她得到贾母的宠爱,但在贾府,也是寄人篱下,而且只身一人在贾府,父母均不在身边,本身就已经使她十分孤独悲伤,而又要寄人篱下,生活在贾府,她一定十分辛苦;

第二,是她的性格,她本来性格是比较喜欢退让,她无论在交朋友或是争取自己的幸福上,都不像薛宝钗那么主动,所以她到最后以悲剧告终。

另一个是我印象深刻的是贾宝玉,他对于男女人权平等的思想和对爱情的坚贞使我尤为感动。在封建社会里,女人的地位是低下,而贾宝玉可以算是封建社会里的一盏明灯,照亮走向光明社会的道路,在贾宝玉摔玉的情节,将他这种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当他知道林黛玉没有玉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句话:“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另外,贾宝玉对林黛玉似乎是一见钟情,并在初识的时候就送林黛玉“颦颦”二字作为表字,在他得知林黛玉因病吐血身亡之后,悲痛万分,而且在全书许多情节,尽管薛宝钗对他关怀备至,而林黛玉有时对他冷嘲热讽的,但他始终把林黛玉放在心上,凡事都为她着想。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句都美轮美奂,尤其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幻仙曲演红楼梦”一回中正副册上用诗句韵含书中各个人的一身结局以及那些揭露人物命运的曲词,其中关于王熙凤的“聪明累”一曲尤为贴切,“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个有,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剌剌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很好的揭示出尽管在书中一开始王熙凤威风不已,但人生安定,她仍逃不过悲惨的命运。

《红楼梦》不愧是位列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而《红楼梦》的写成也与曹雪芹的人生经历有密切的关系,他出生于官宦人家,后家道中落,流落到北京黄叶村定居,在那里“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写下了这部不朽的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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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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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谑而不苛.在艺术结构上,它没有贯穿到底的人物,而是分阶段地展开,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

这部小说最让我不能释手的是作者对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妈妈曾用绘画和我分析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不同,如同中国的水墨山水和西洋人体油画一样,中国人讲究的是意境、神韵,非常含蓄;而欧洲人追求的是人体结构、色彩的丰富与层次,很直白.中国人的小说中对人物的描绘也是如此.

《儒林外史》我已看完大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最后他逃往山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第二位是一个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的秀才范进,范进中举后的疯癫模样以及他岳父及乡邻在他中举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我这里要说的是范进中举后去拜访一位知县,范进所表现出来的伪善:“范进方才说道,‘先母见背,遵制丁忧.’汤知县大惊,忙叫换去了吉服.拱进后堂,摆上酒来.……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道,‘世先生因遵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牙箸来,范进又不肯举动.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落后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作者对范进和知县,一个描写其动作,一个描写其心理,将范进虚伪的人格嘲讽得淋漓尽致.

范进与王冕对比,一个淡泊名利,早已看透了当官的险恶;一个为了能出人头地,考到五十多岁才中举.彰显了不与官场同流合污的王冕人性的美好.

第三位就是我当初听妈妈讲的严监生,他爱财如命的守财奴形象早已深深刻入我的心中.整篇讲严监生的文章中,虽然一个关于“吝啬”的词都没写,但是文章中却处处隐藏着严监生的吝啬.他病得饮食不进,卧床不起,奄奄一息,还念念不忘田里要收早稻.他家中米烂粮仓,牛马成行,可在平时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最令人拍手叫绝得是严监生死后的场景,他临死时还因为灯盏里多点了一根灯草,而迟迟不肯断气.虽然《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写了葛朗台临死时死死盯着金子,直到手中攥着金子后才断气.但是《儒林外史》似乎更胜一筹,一根灯草就令一个人迟迟不肯断气,此种情况真令人惊叹.这让我不得不感叹《儒林外史》真是一部讽刺世间为功名利禄而奋不顾生的人的经典绝作.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吸引了我.

我读《儒林外史》如同在观一幅中国水墨山水长轴,读得越深入越了解它的文字所表达内容的精辟,回味那一段动作描写或一段对话,仍是无穷的韵味,这正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妙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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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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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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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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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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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狼读后感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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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大笔财产的着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此书有诸多不足,但仍然值得一读。它谈到那永远无人可解的难题:"人为什么要活着?"按拉尔森的说法,"生命像是酵母,酶,一种活动的东西......大吞小才可以维持他们的活动,强食弱才能保持他们的力量。""(水手)为了要吃要喝而活动,因为可以继续活动,就是这么样。他们为肚子而生活,为生活而吃饱肚子,这是一个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海狼读后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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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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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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