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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总结【汇总20篇】

世界无烟日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yuwenm小编整理了世界无烟日活动简报,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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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个爱牙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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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15:00—17:00,棠下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携手棠德南小学,在校园里面针对社区的青少年儿童开展了一场“保护牙齿,远离蛀牙”的外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小朋友知道国际爱牙日,通过知识小宣传和游戏摊位的贯穿带领,增强他们保护牙齿的意识。

活动设置的摊位有“圈题来做答”“我们的约定”“分豆豆”等等,开展的过程中,每个小朋友都能体验到摊位的游戏,以挑战游戏来获得印章,累积印章数,最后可以兑换相对应的奖品。活动期间,小朋友们都很活泼,很积极地参与到摊位游戏中,兑换到奖品,都很开心,留下了很多可爱的笑容。

游戏最后,社工给每一位小朋友发了一张很可爱的温馨小提示,上面是有关保护牙齿的一个绕口令,以此让他们知道如何正确刷牙,如何去保护自己的牙齿,他们也很乖巧地给社工做了回应,做出了爱护牙齿的承诺,在欢乐的氛围中结束了爱牙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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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心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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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一封言语亲切、 字字诚恳的书信刷爆了微信朋友圈,这封信正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写给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千里不辞行路远,时光早晚到天涯。”在这历经艰辛却充满希望的春天里,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南京向青春的他们发出最诚挚的邀请。

“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生产生活正在加速恢复常态,即将毕业的你们也一定在考虑择一城安放理想、逐梦启航。”信中写道。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2020年,南京广纳四海英才的力度依然不减。

这是一座有实力、有温度、有颜值的城市

作为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近年来南京的发展势头非常好,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持续位居东部地区GDP过万亿元城市和江苏省设区市前列,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科教资源总量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

除了这些硬核实力,千年文脉、山水城林、博爱包容、金陵美食也独具魅力,南京多次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和最安全的城市。

这是一座爱人才、敬人才、聚人才的城市

自古人才荟萃,享有“天下文枢”的美誉。进入新时代,南京始终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聚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大学生“宁聚计划”、“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系统化的引才项目全面实施,举荐制的选才方式不拘一格,全链条的人才保障走在前列。

近两年全市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超过70万,2019年硕博人才增长了150%。南京正在成为吸引青年才俊的“强磁场”,成为大学生择业求职的“第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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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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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普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日前,八一桥街道计生办在大士院南区社区坪前开展“9.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计生干部向居民宣传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品种、使用方法及适应人群、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地点等,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避孕知识、健康保健相关问题。此次活动接待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环保袋100余个,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安全避孕意识,加深了对药具知识和避孕知识的正确了解,也得到了育龄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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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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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的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了学员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据介绍,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培养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让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

“我向宪法宣誓”仪式中,法学专业全体学生紧握右拳在国旗下进行庄严宣誓,将法治意识深深植入在场每位学员的心中。在樱花园内主干道两旁,法学专业利用展板呈现了“宪法是国家政治基石”、“宪法推动经济发展”、“宪法完善选举制度”、“宪法保障公民个人财产”的内容。心愿墙给予了大家抒发自己对法律的崇敬和期许的机会,同学与老师们在小卡片上写上自己对法律的所思所想,并粘贴在心愿墙上。有奖竞答现场挤满了参与活动的同学,一问一答的形式加强了宪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权威。

现场活动聚焦当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让学员们深深领悟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气氛十分热烈,吸引了不少留学生到现场观摩、参加活动。

学员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认真学习法治理论知识,牢固树立坚定的法制观念,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的总要求,才能为以后依法履行职责使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迎接庆祝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同时,也让同学们在实践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定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信念,激发同学们为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法治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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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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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9月26日是世界避孕日,一个国际性的纪念日。在第九个“世界避孕日”来临之际,秦皇岛作为全国6个省市承办城市之一,精心谋划,安排部署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按照预热、高潮、收官三个时间节点,筹备了青春健康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大赛、世界避孕日主题广场宣传、让爱发“声”歌唱展示会、走进高校主题讲座宣传、走进非公企业和武警部队义诊宣传、世界避孕日“爱要有一套”颁奖大会暨健走大赛六项大型活动。

9月20日,秦皇岛市计生协、北戴河区计生协联合北戴河区卫计局、团区委、司法局、科协、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院、区妇幼保健站、区疾控、卫生院、各镇计生协等多家单位,在北戴河好人广场举办了“爱要有一套”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计生协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购物宣传袋、宣传折页和避孕药具等宣传品,向过往群众发放避孕药具知识、青少年保健知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此外在宣传活动中穿插了义诊、现场政策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的互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年人采取安全避孕措施意识,促进年青人对自己的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提高青年人的性与生殖健康,促使全社会关注少女意外怀孕,提高社会、学校、家庭、个人预防女孩意外妊娠的责任。

此次活动拉开了河北省暨秦皇岛市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序幕。此后一周内,秦皇岛市计生协将联合多部门开展青春健康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大型公益健走宣传及青春健康知识讲座、走进非公企业、武警部队开展义诊等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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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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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月24日上午,歙县桂林镇卫生院、镇计生办联合在桂林镇卫生院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紧密围绕“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这一宣传主题,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重点对计划免疫的程序、各种疾病的预防和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宣传。

此外,还向大家介绍了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如一般反应、异常反应以及严重反应的鉴别和处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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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社区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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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在第26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文峰街道春晖社区召开了禁烟座谈会,邀请居民代表一起学习禁烟知识,让他们帮助社区出谋划策,更好的在社区宣传禁烟理念,提高社区居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减少烟草烟雾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5月27日下午,春晖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辖区居民聚集区开展了以“建文明社区创无烟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悬挂了横幅,发放了宣传资料,对过往的吸烟群众进行了制止,呼吁市民了解二手烟危害,学会对二手烟说“不”。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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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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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6个“7.11世界人口日”的到来,宏伟社区计生协于7月8日开展以

“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计生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计生新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就目前居民普遍关注的计生热点问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问题进行详细的现场解答。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余份、避孕药具30余盒。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居民提供了了解计生政策的知识平台,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服务氛围,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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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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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

为做好今年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国家对结核病的免费治疗政策,认识结核病的危害,3月28日,利用市民“逢圩赶集”的有利时机,由遂溪县卫计局牵头,县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慢病站、皮肤病防治院等6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共30多名医务人员在县城街心公园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 。

免费向市民发放图文并茂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手册、宣传品及义诊等。

活动现场悬挂着防治结核病日主题横幅,醒目的横幅吸引了很多赶集的市民前来咨询,医务人员向市民发放图文并茂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手册、宣传品及义诊,宣传结核病的预防常识和常见症状,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结核病防治意识,提高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结核病免费查治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促进肺结核病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市民身心健康。很多市民说,以前不知道结核病是怎样传播的,经过医务人员的解释和阅读宣传手册,现在知道怎样对结核病进行预防了。

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世界防治结核病”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了市民对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的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为广大市民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8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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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精选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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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2.火起莫贪财,生命胜万金。

3.小火要灭早,大火要快跑。

4.火场逃生身要低,逃生首选跑楼梯。

5.清理杂物畅通道,遇有火情方便跑。

6.火场烟气向上飘,低身逃生是妙招。

7.火灾逃生不能挤,快速疏散共平安。

8.火起湿巾捂口鼻,莫贪钱财速逃离。

9.逛商场,住宾馆,先看安全指引线。

10.防盗网上留扇窗,火灾逃生多条道。

11.车内着火砸车窗,有序逃离不要慌。

12.身上起火莫乱跑,脱衣打滚压火苗。

13.危险时刻显真爱,老弱病残先疏散。

14.进入公共场所,关注疏散通道。

15、严格消防法制,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16、火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小

17、严格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开拓依法治火新局面

18、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19、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20、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21、依法治火,利国利民

22、大经济需要大发展,大发展需要大消防

23、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24、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5、坚持专群相结合原则,实行放火安全责任制

26、加强消防工作领导,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27、《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28、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29、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30、积极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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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防宣传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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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守护生命,为了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使每位同学都树立起消防意识,掌握好消防知识,并具备自救的能力。我校在今天上午,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通过学习消防知识使我认识到消防是多么的重要!它是保护人身安全的需要,因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出行、休闲购物等所处环境万一发生火灾时,它都能使我们正确应对。

火,它为人类带来了温暖,火,时刻存在于我们生活中。也为人类烧出美味的食物,同时,火又是摧残人类家园的一位不可不防的敌人,仿佛夺取一条条鲜活生命的利剑,深深地刺入了每个人的心中。

火灾真是时刻都存在我们生活当中,一点小小的火星也许一不小心就会酿成火灾。所以,作为学生,我们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掌握火灾发生后一些自救的方法,预防火灾的发生。

通过此次消防宣传活动,我们明白了火灾的来源,更重要的是如何自救。也使我提高了自防自救的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实际上火灾其实并不可怕,但是它的可怕在于人心,遇到困难不要慌,要冷静下来想办法,然而火灾又源于人们一时大意,才会造成火灾的出现,让我们共同珍爱自己的生命,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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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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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是第6个世界肝炎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抗击肝炎,预防先行”。为了深入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普及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病毒性肝炎预防的参与和支持,7月28日上午,白银市疾控中心组织免疫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一起在白银区铝厂福利区门口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折页、播放“共抗乙肝 你我同行”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相关政策,为市民讲解预防接种和病毒性肝炎防治的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进一步形成了公众踊跃参与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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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捐书活动宣传寄语

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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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书,百事荒芜。yuwenmi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2)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3)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4)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5) 我在书海中寻找着,我相信书中的知识将给我插上飞翔的翅膀,我相信只要我能刻苦努力,我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6) 我喜欢看朴实的平装书,没有厚重的外壳,随意抓在手里,躺在床上或是窝在沙发都可以,而精装书恐怕只有摆在书架上充当门面时才凸显了它的价值。这个画面里拿书的人一定要穿着随意舒适,一身职业装硬硬的坐在办公桌前,就会将意境大大减分。

7) 为做学问而读书,是读书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更有那“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美谈,然而,莘莘学子能功成名就的毕竟有限,差别不在于人的智商和才气,关键在于人的毅力,在于能不能持之以恒。

8) 书是我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就是这么快乐的事情,让我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地获取财富,不断地完善自我,而我也在读书的历程中慢慢长大了。

9) 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

10) 书,如细雨过后的梧桐,洗去了浮华,透出了青绿。在清闲午后,子落日黄昏,用眼睛读书,用心读书。读不尽精彩丰富的书。

11)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我读一本新书,获一份知识的时候,我心中的那种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正如培根所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教师,要想能够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就必须读书加以补足,况且,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没有一个渊博的大脑是不行的。读书让我们能够很好的乘上时代的风帆,才能够让自己的职业生辉。

12) 读书可供消遣,可供装饰,也可供增长才干。为消遣而读书,常见于独处退居之时;为装饰而读书,多用于高谈阔论之中;为增长才干而读书,主要在于对事物的判断和处理。

13)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14) 爱读书,是一种美德。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入思想插上翅膀,感情绽开花蕾。

15) 读书,使人思想插上翅膀,感情绽开花蕾;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情操得到陶冶,梦想得以放飞。

16) 读书可以感悟人生,这个人生可以是自己的人生,可以是历史的沧桑。可以是天地的沉浮,可以是……;读书是一种德性,在理性的引导下,读书人在灿烂的星空与神圣的道德之间,获得了灵性和自由,以及诗意生存。读书是一种放达,在历史与现实的冲击下,读书人漠然于时间也漠然于空间,即使是惊鸿一瞥,也执掌起漫天光芒。

17)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去跨越。每跨越一步台阶,将得到不可估量的财富,而下一步台阶,又将带我步入一个新的境界,获取新的知识。

18) 路漫漫其修道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20)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

21) “书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精神上的遗训。”--赫尔岑

22) 要多读书,但不要读太多的书。 --富兰克林

23) 书虫将自己裹在言辞之网中,只能看见别人思想反应出来的事物的朦胧影象。 --哈兹里特

24) 有些人为思想而读书-罕见;有些人为写作而读书-常见;有些人为搜集谈资而读书,这些人占读书人的大多数。 --科尔顿

25) 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26) 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丘特

27) 大千世界,书籍打开了你我相识的天窗; 茫茫人海,思想成为了心灵相通的桥梁。

28) 让书滋润心田,灌溉干渴的心灵,成就希望,愿你们可以幸福快乐。

29) 面对流逝着的时间的人,很容易失去生活的勇气,但是只要心里相信些什么,勇气就绝对不会消失!

30) 这本文学作文教你们如何写作,如何写出优美的文章,坚持地读下去,相信你一定会成功,一定会在本子上挥洒自如!祝你成功!——刘晓轩

31) 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朦胧。梦是永恒的微笑,使你的心里永远充满激情,使你的双眼永远澄澈明亮。认真阅读这本《哲理小语》,体会其中含义。

32) 当我们抵达秋天的果园,轻轻地擦去夏天留在我们脸上的汗水与灰尘时,我们就可以听见曾经对春天说过的那句话;美梦成真!

33) 我的一本书,就好比大海中的一滴水,但我相信我们这些水滴的努力定能成为海洋。

34) 开心快乐可以克服一切困难,读一本好书可以陶冶你心灵的净土。记住,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一颗乐观的心!

35) 书籍使人们成为宇宙的主人 --巴甫连柯

36)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37)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38)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罗廖夫

39)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40)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1)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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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第28个“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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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展示人口计生工作在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7月8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计生协在霞光社区开展以“服务计生家庭、倡导健康生活”为主题的“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板报、发放资料等媒介向居民宣传了优生优育、全面二孩政策、流动人口服务、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多方面内容;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由相应工作人员对居民的疑问进行解答;同时,该街道还设立了义诊台,为符合要求的居民提供孕前、产前免费健康检查。

据悉,该活动持续了2个多小时,展出板报12块,横幅2条,发放宣传品600多份、免费药具268盒,现场解答居民咨询30余人次。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为顺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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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举办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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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有高血压,摔倒几次了。今天有医务人员来给我们免费量血压,还给我们配了药。真是太谢谢他们了。”5月8日,在上林县“世界红十字日”义诊活动现场,县社会福利院的陆树莲老人激动地说。

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县红十字会组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务人员,到县社会福利院开展了世界红十字日“关爱生命——红十字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为全院83名老人提供免费检查、健康宣传等服务。

当天,针对老人的实际情况,医务人员分两组,一组给行动方便、能自理的老人集中义诊,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增强他们健康保健意识,提高疾病预防能力。另一组到床前,逐一给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做检查。医务人员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他们配制了药品,同时,给他们每人发放一个头部按摩器,传递了爱心,让老人们感受到了温暖,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和赞赏。

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对世界红十字日的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红十字医务工作者的服务质量和职业形象。右图为医务人员在给老人量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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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18届推普周活动宣传标语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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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2、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3、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5、 推广普及普通话,学校是基础

6、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7、 普及普通话要从幼儿抓起

8、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9、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10、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11、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2、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3、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14、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5、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6、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7、 规范使用语言,实现顺畅交流

18、 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19、 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20、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21、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22、 推广普及普通话,促进科学跨越发展

23、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4、 普通话是实现顺畅交流的重要载体

25、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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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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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互救能力,5月10日下午,五里新村社区组织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党员志愿者、部分居民代表等5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在场居民群众发放了防灾减灾应急常识彩色宣传资料、《城市社区防灾减灾手册》等资料,同时还向大家讲解了在各类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人身安全遭遇危害时,居民们如何逃生自救的方法以及家里应配备的应急物品,并结合身边生动具体的例子,讲述了家庭日常消防知识。

活动结束后,居民们纷纷表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学习非常必要,为了让更多的小区居民在突发灾害发生时能够从容应对,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希望社区今后能多开展一些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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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双十一活动宣传标语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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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让你的钱更值钱!

2、双十一,战鼓雷鸣,***电商团队怕过谁。

3、千种商品,万般实惠!

4、让我们尽心尽力,让生活尽善尽美!

5、"光"来看看也欢迎!

6、我在你身边,你在我心中。

7、博采众长,源自真诚!

8、上新上新,宝贝更新,淘淘宝贝,尽在双11.

9、双十一,好开心,亲的到来我欢欣!

10、低价位,高品位!

11、为爱清香频入座,欣同知己细谈心。

12、单身的您,温馨所在。

13、老板最坏,给钱就卖!

14、溜达淘宝店,共渡单身节,心中有梦要跳动,为爱咱勇敢向前冲!

15、低价,诚信,服务满意!

16、但愿人长久,光棍不再有!

17、价格更低,始终如一!

18、低到笑!

19、用我们的真心,换取你们的放心!

20、不吃饭,不睡觉、坐着也能赚钞票。

21、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双十一卖爆,两者皆可抛。

22、打赢双十一,做淘宝英雄!

23、每逢佳节倍拼命,我们都是为了亲!

24、光棍节,约吗?!

25、前任是什么东西,双十一有我们就够了!

26、我们的目标是:不愁货——有!不愁钱——折!不愁人——我们都在!

27、良辰美景奈何天,全场五折要逆天!如此星辰如此夜,全场宝贝都不贵!

28、光棍节,非诚勿扰,血战11、11,才是正道。

29、双十一快到了,请各位提前进入奖金收割模式。

30、决战双11,我们拼了,必争行业销量前列

31、年前做好双十一,过年回家不差钱

32、元芳,这个双十一你怎么看?

33、说好的双11,说好的目标,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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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全文共 4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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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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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4·23世界读书日活动宣传口号大全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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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第十六个“4·23”世界读书活动!

2、开展读书活动、丰富文化生活!

3、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5、读书明理、走向文明!

6、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7、书籍是人类的终身伴侣!

8、人人读书、争创学习型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

9、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11、掀起全民读书新热潮!

12、开展读书活动、深化社区教育!

13、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营造学习型社会!

1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5、祝盐城市“4·23”世界读书日读书活动圆满成功!

16、“与书为伴,让心灵驻足,传承文明,创造知识时代”。

17、“知人知理知事,读人读理读书”。

18、“与经典同行,绘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拓广阔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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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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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湔氐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XX年第21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二)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四)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简称“双保工程”)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推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取得的成效和型经验。

三、总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XX年6月22日至26日为“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周,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悬挂一幅醒目的横幅标语,制作一期贴近宣传重点的宣传橱窗,张贴“土地日”宣传图片、标语等形式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

(二)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咨询日活动。XX年6月 24日上午9点和6月25日上午9点,由镇政府国土所牵头,新街社区居委会、隆兴社区居委会设立街头宣传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集中搞好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搞好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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