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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本书作文(经典20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下面是我的第1本书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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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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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春风,洗濯内心的尘埃与苦楚;书,是阳光,驱除内心的阴霾与黑暗;书,是琼浆,滋润我的筋骨与意志。打开书扉,轻嗅书香,仿佛与老友相遇重逢,不管是童话名著,科普漫画,只要遇见了,便会上演一场精神上的“美食”之旅。

我在家里,为我的“小伙伴”——书籍,做了精致的“家”一架白色的小书架。每当指尖轻触书棱,都会有许许多多与书有关的故事从我脑中涌现: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有幸福生活;读《秘密花园》,我领略了大自然的奇珍异草;读《木偶奇遇记》,我感恩着儿时的童真与美好。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读书,也闹出不少笑话来,让人忍俊不禁,我家的沙发旁总铺着一块厚厚软软的地毯,因为读书入迷的我,经常从沙发上掉下来;妈妈总是喜欢在我读书时大着嗓子喊我,因为进入书海的我经常听不到别人说话,记得有那么一天,我正在书桌前读着《木偶奇遇记》。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妈妈发现没盐了,便叫我去买盐,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便下楼去超市,一路上,我脑海中想的都是《木偶奇遇记》里用木头雕刻出来的男孩,那个自私,懒惰,厌恶学习的男孩最后会怎么样呢?到了超市,心想:我怎么来超市呢?来超市买什么呢?一看手中的钱,我匆忙买了袋糖往家赶,一到家妈妈看着我,气得哭笑不得的对我说:“我让你买盐你怎么买糖回来了!”唉!她拿她这个“小书虫”儿子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读书更成为我每天的“头等大事”。

我爱读书,像春风爱柳条。我爱读书,像阳光爱椰林。我爱书,我为书痴,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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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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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翻开语文,语文书都对我说:“主人啊,我可要投诉你,你可千万别用‘佛山无影脚’把我从这里踢飞啊!”我说:“嗯,你就放心吧,我会爱惜你的,不会虐待你的。”

语文书把身子倾斜了一下,翻到了第13课《打电话》说:“你看,预习这几篇课文的时候你都把一些好词好句画下来了,这些圈圈画画都证明了你认真的学习态度哦。”语文书又把身子往后一歪,翻到了第14课《再见了,亲人》,又对我说:“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你看看这篇课文,除了标上了拼音以外,别的呢?”我的脸红了。语文书沉思了一会儿,对我说:“我看,你八成是在开小差,去做白日梦了。”我随即翻到了前几课,给它看:“这不是写得挺好的吗?”语文书摇摇头说:“你毕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要对自己负责,这样下去,绝对有问题,你要对自己要求严格点。”我点了点头:“从今天起,我一定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偷懒。”语文书看着我,笑了,说:“这样才配做我的主人嘛,主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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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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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爸爸是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小时候经常抓虫子玩,他讲得故事大多是与昆虫有关的。因此,我打小就喜欢昆虫,更喜欢与昆虫有关的籍。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十分喜欢,便买来阅读。有时洗脚、上床时也都拿着这本书,而且一看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

这是一本极其严谨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你可能会认为,这本书中的许多词都非常生疏,如“螽斯”、“松异舟蛾”,这些词令人抓耳挠腮,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中不用蝈蝈,松毛虫这些比较平易近人的名字呢?不过我认为昆虫记首先是一部科普作品,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大于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应该为了语言美而牺牲这本书的科学性。况且大家对“螽斯”、“松异舟蛾”这样的名字不熟悉,这正好说明了科普做得还不够好。

本书一共分16个章节,每章都是一篇观察日记。因为法布尔在奥朗日写了八年教材,正好使他的文风逐渐成熟,所以这些章节中有许多句子使我耳目一新,尤为感兴趣。其中几句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如:“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这是描写花金龟的)。”还有一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也使我深深着迷:“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这两句话使我深受启发。其中那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话,我还将它运用到了我的一篇说明文《蟋蟀的鸣叫》中,这篇文章在班上展读了。

本书不仅让你了解和知道了“圣甲虫”、“多毛长足泥蜂”、“花金龟”、“大萤火虫”等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能让你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科学巨著,还是一本文学宝典,读了《昆虫记》,对你的写作帮助也应该特别大!

就像博物杂志的网红张辰亮所说的一样“这个中译本首先做到了动植物的中文名正规科学,这才对得起法布尔昆虫学家的身份。其次,语句通顺优美,不辜负昆虫记文学巨著的地位。如果让我选一本好的中文版《昆虫记》,我就推荐这本。”

朋友,如果哪一天你要网购一堆科普读物,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能令人身临其境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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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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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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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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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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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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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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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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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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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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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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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力量6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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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这几天,我把古白话文版《西游记》“啃”了下来,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 "Journey to the West" is one of the four masterpieces of our country, and is the work of Wu Chengen, a novelist of the Ming Dynasty.In the past few days, I have "stabbed" the ancient vernacular version of "Journey to the West" and share with you below.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一共“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真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他们师徒四人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却没有放弃取经的念头,他们不怕途中的妖魔鬼怪,一直勇往直前,而且还经常帮助他人,真令人敬佩。他们心中有一股力量在不停的流动,也正是这股力量使他们把取经这件事坚持到底。

《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前方出现了一个少女,孙悟空用火眼金睛分辨出她是妖精,于是一棒将她打死,可善良的唐僧却误认为悟空伤害了百姓,经过悟空劝说后,原谅了悟空。之后,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自己的女儿出去为何还不回来。孙悟空再次认出是妖怪,将其打死。

唐僧发怒坚持把悟空赶走,经八戒和沙僧劝说,才勉强将其留下。走过一段路后,他们再次遇到了白骨精变成的老爷爷,询问老太太和女儿的去向,唐僧听后深信不疑,终将悟空赶走了。随后,唐僧和八戒被白骨精的两个手下骗到了白骨洞。无奈之下,沙僧只好来找悟空帮忙。悟空听说白骨精的母亲来吃唐僧肉,就打死了她,扮成她的模样,进入洞穴,消灭了白骨精,救出了师傅和师兄,回到了师傅身边。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恒心,持之以恒,才能成功。不是吗?师徒四人就是靠心中的这股力量而坚持到底的。我想,悟空、八戒、沙僧甚至唐僧可能都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正是他们心底的那股坚韧,支持他们克服困难和杂念,最终取得了成功。我想,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念头和力量,这样我们就可以品尝到劳动后的甜甜果子了。

再说说作品,《西游记》创造了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人物的活动有广阔的天地,可以无拘无束地充分施展超人的本领。情节生动、奇幻、曲折,表现了丰富大胆的艺术想象力。

《西游记》——一本好,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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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与书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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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黑暗中为我们点亮一盏心灯;在我遭受挫折的时候,是你为我指引前进方向;在我茫然无措的时候,是你赋予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你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

打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晰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晚为我读睡前故事,那生动有趣的情节,活泼可爱的人物,惟妙惟肖的图画,隽永深刻的哲理,交织在一起,点缀着我金色的童年,在我那稚嫩的心田里,播下了一颗又一颗书籍的种子。

渐渐的,我能看懂汉字了。妈妈送给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财富——注音版《安徒生童话》。我第一次捧起了散发着浓浓书香的书籍,第一次用指尖真正的触摸那洁白如雪的扉页,也是第一次全身心感受那灵动的文字,体味那翻书的快感。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为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而感到惋惜;为心狠手辣千方百计残害百姓雪公主的皇后而感到愤怒;为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变成了白天鹅的丑小鸭而感到欣慰;为王子和公主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欢喜……一串串美丽的童话,激发了我对美的神往。

在《安徒生童话》的陪伴下,我愉快地走过了小学的第一年。之后,越来越多的童话开始步入我的生活。于是,我变了。我从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孩童,变得乐于去挖掘生活中的真、善、美,并开始用豁达的眼光看世界。

后来,我步入了高年级,我的读书世界已经不再满足于童话,我的阅读范围也变得广广阔了起来。

从毅力非凡的鲁滨逊身上,我懂得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从饱受命运不公的简。爱那里,我学到了要敢于同命运作斗争,永不屈服;《老人与海》,教给我勇气的可贵;《爱丽丝漫游奇境》,告诉我童心的美好。

今年,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骤然增多的作业如暴风雨般朝我席卷而来,但我没放弃我的爱好,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读,成为了我消遣的最佳途径。

《朝花夕拾》中正直倔强的范爱农、严谨热诚的藤野、朴实愚昧的长妈妈、爽直公正的无常吸引我爱不释手;《西游记》中疾恶如仇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信念坚定的唐僧无不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在书的陪伴下,我乏味的生活也多了几分乐趣。

在饱读诗书的过程中,我写作的灵感变得越来越丰富。每当看到那一篇篇被语文老师打上“传观”的作文时,我便会从内心生出一种成就感。我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知识的种子,结出智慧的硕果!

与书同行,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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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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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语文考试考了0分,失落的我灰心伤气地回家了。

第二天早晨,在上学的路上,我无意中捡到了一个“魔法?不会吧?”我惊讶地说。过了一会儿,魔法书说话了:“我能帮助你解决一切的问题。”我听了,高兴极了,快快乐乐地把魔法书带到了校园。

到了学校,老师让写第3单元作文,我一听傻了。原因是昨天老师让我们预习第三单元作文,第二天课堂上写。“哎!这可怎么办呀?”就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魔法从书包里蹦了出来,指了指身体就倒下了。我翻开魔法书一看,里面有好多第3单元范文。“哈哈!太好了!作文不预习就能得到30分啦!哈哈哈!”说着,我就在魔法书上抄了一篇范文,又好又快。魔法书突然说话了:“您刚才用魔法书作弊了,还剩一次机会。”我心想:“我可不管你有多少机会,能用就行。”

第三天,老师考口算。我直接把魔法书上面的答案抄了下来,骄傲地对同学们说:“你们就等着我考100分吧!”这时,魔法书由说话了:“您刚才用魔法书作弊了,还剩0次机会。我瞪它了一眼,没搭理它。

第四天,是期末考试。我既没有复习英语,也没复习数学,更没复习语文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考场。等我问魔法书答案时,它说:“您已经没有机会了。”魔法书又说:“我能帮助你,但我不能害你!”只听“嗖”上午一声,魔法书的所有页面都变成了空白的了。我看着魔法书,气得跳了起来。无论我怎么拍打魔法书,它还是不显示文字,这时,下课铃声响起了,监考老师严肃地说:“请同学们放下笔,最后一名同学收取试卷。”我心想,这下完了。就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魔法书上忽然显示了一行字,上面写着:“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纪律好、学习好的好孩子。不能半途而废,不能不劳而获。知道错了吗?”“知道错了。”我低声说。

期末考试过去了,魔法书当起了小老师,它教我数学、英语、语文。当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时,魔法书会显示这道题怎么做,方法是怎么解答的,非常清楚。当我做语文作业的时候,它会提示我要书写工整,要把字写得横平竖直,字不要写错。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觉得它真是一名富有责任心的好老师。当我正在写英语作业时,它会提示我字母要占好格,要背单词,要读课文,要认真!

后来,我的成绩越来越进步。谢谢你,神奇又正义的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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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拔书大赛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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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们妙趣横生的采桑课堂里,拍桌的响声,嘈杂的讨论声,激动的尖叫声响彻教室。让我们把时光倒退到拔比赛的开始。

我们幽默风趣的“菠菜”裁判,正在热情地主持着比赛:“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即将开始拔书大赛,有请小成先生和小生先上场!”最先上场的是小成同学,他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是黑黝黝的,留着一头平发,他穿着大自然的颜色——绿色的衬衫,腿上穿着蓝色的牛仔裤,蹬着一双黑漆漆的运动鞋。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体,就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场精彩的演出。接着上场的是小生同学。他长着一双眯眯小眼睛,脸上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皮肤白皙。他上身穿着浅白色的衬衣,腿上穿着灰色的中裤,脚上蹬着一双运动鞋。“开始!”随着一声哨响,激烈的比赛开始。小成同学努力瞪大眼睛,呲牙咧嘴,面容变得狰狞。只见他弓着前脚,使劲蹬着后脚。而小生同学则面不改色,依旧带着那使人感到神秘的微笑。见他狠狠撅着肥大的屁股,双脚一齐弓在前方,双方不相上下,小成同学不惜一切代价,像恶狼般,紧抓着书,青筋暴起。最后,时间到了,双方均以失败而告终。小生同学对小成点点头,肯定地说:“你力气不小。”

接下来是两位淑女上场。一边的小渼同学率先登场,她浓眉大眼,头发后挂了束联合国旗帜的发圈,穿着蓝中透白的海军装。后来登场的小舒同学虽然显得腼腆,但眼神透出来势汹汹的杀气。她穿着洁白的长袜。“开——始!”哨声响起,小渼露出滑稽的微笑:吐着狗一般长的舌头,全场哄堂大笑。她把前脚狠狠地前倾,双手紧紧掐住书口不放,仿佛要把书碾碎。而小舒同学,她则顶着两个牛角般的马尾辫,眼神紧紧盯着书,双手简直要把书扯断。虽然双方都全力以赴,但遗憾的是又一次失败,小渼同学无奈地吐了吐舌头,拉了个不和谐音符——翻白眼。

接着是小胖子同学上场。只见他长得白胖胖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胸有成竹地走上台。他穿着深绿的大衣,腿上穿着肥大的裤子,把他那胖乎乎的身材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开始!”小胖子脸上所有的细胞都在运转,他的眼睛微微上扬,嘴张得仿佛能把书吞下去那么大。因战局不顺,他半蹲在地上,双手使出吃奶的力气扯着书。小胖子生气地呐喊:“怎么回事!”比赛结束。

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班的“智多星”揭晓了答案:“由于两本书交织在一起,摩擦力较大,所以无论怎样拉扯都不会成功。”于是,面黄的“菠菜”裁判亲自上阵,还吹了牛“我是拿破仑的后代,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吹一口仙气就能把书打开,哈哈!”可是比赛开始就出洋相:他狠狠地向书吹气,脸涨得红红的,但时还没有吹好,不过他凭借力大如牛的力气,在最后一瞬间,毫不费力地把两本书拽开了。顷刻,全场大惊失色,原本怎样拉扯都拉不开的书,在菠菜手上不一会儿就扯出来了。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科学肃然起敬。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用巧劲,不能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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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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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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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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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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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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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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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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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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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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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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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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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伴着我走过了多彩的童年;书籍,伴着我迎来了绚丽的青春。书籍与我一路同行,相伴相随,它就像是我的好朋友,好老师,一直引导着我。

书籍是我的朋友,在我寂寞的时候,它会给我讲述那娓娓动听的故事;当我有坏思想的念头,它便用先人那铿锵有力的训导开启我;当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它便给我指引正确的答案。

从书籍这个老师中,总能让我学到很多东西,历史使我明智,诗歌使我聪慧,演算使我精密,哲学使我深刻,道德使我高尚,逻辑修辞使我善辩。在书籍里,总会有许多令人赞叹的佳词美句,总会有许多美好的人生道理,总会有很多让我们难以参透的感悟。

书籍从小一字一句地教我,直至我学会欣赏,学会判段,学会理解,学会感悟,以至我拥有充实的知识财富,拥有健康的人格心灵,拥有文明的品行举止,帮助我完成辉煌的人生。

而我对书籍,就像对父母、老师一样尊敬,从其中虚心学习。那些有学问对我有用处的书籍,我会用吃橄榄的办法阅读,反复咀嚼,徐徐品味;那些有学问对我用处不大的书籍,我会用吃甘蔗的办法阅读,啜其甜汁,吐其渣滓。

书籍,这个好老师、好朋友,一直伴随着我成长,伴随着我生活,伴随着我的人生,更重要的是时时伴随在我的身边!书籍,使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书籍,使我沉醉在知识的酒坛;书籍,使我沉迷在知识的快乐中,流连忘返。书籍,你给予我鼓舞,给予我智慧,给予我力量,给予我梦想,你永远伴随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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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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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许多的好,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是张天翼写的儿童文学选集《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来自于同一个家庭。然而他们的经历和命运却是接然相反的:他们经过了很多的事情遇见一个很大的怪物、小林被人家买来去做苦力小林只好忍气吞声、埋头苦干,而且为了自救把欺负他们的四四格给打死了,后来有出现了一个十分凶恶的四四格,小林有把他们打死。最后小林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十分适合自己的一份工作———开火车的人、大林贪财,不爱劳动。故事中大林当了富人家的儿子,没有及时给昆虫寄信,被钱迷了眼,所以昆虫不接他所以大林到了富翁岛上饿死了。

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不要太贪心,不要被钱给迷惑住了。我听说有一位博士,放下本职工作不干,却去非法赚钱,最后搞得自己身败名裂,只有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了。可惜啊!本该为国家发挥光和热,却因为钱毁了自己。相反,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们,如老师、警察、医生等,他(她)们的收入微薄,每天的生活不像富人那样山珍海味、花天酒地,但是他(她)们以苦为乐,从工作中体会到了劳动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所以,他(她)们的生活是非常充实。

这本书这么好,意义那么重大,朋友们,有时间快来读读《大林和小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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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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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对翅膀带我们自由飞翔;书,就像一轮红日温暖我们的心房;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是《王二小》。

《王二小》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英雄叫王二小,他常常一边放牛,一边替八路军放哨。有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迷了路。日本鬼子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顺从的样子走在前面,把日本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日本鬼子知道上了当,就用刺刀刺穿了王二小的胸膛。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日本鬼子。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全村人。他牺牲时年仅十三岁。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英雄王二小的临危不惧、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今后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像王二小一样勇敢、坚强、机智!做为一名现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加倍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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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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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不开本,就像树离不开水分一样。人需要知识,就像草需要营养一样。

书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像我的“心脏”,让我可以人生百态;它像是我的“眼睛”,让我可以看到万千世界;它像是我的“双手”,然我抚摸一切人间美景;它还像是我的“双腿”,带我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书像是我人生的朋友。小时候,我就把书当成我的朋友。我在书里获得知识,知道人生的启迪……有时候妈妈问我:“湘懿,你怎么不下去和朋友玩一起玩儿呢?”我总会天真的回答道:“书就是我的朋友啊!”当看到妈妈那无可奈何的表情时,我总会疑惑地想:我的那些朋友只会和我一起玩耍,而书却能教会我无穷无尽的知识。长大后,我更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每当翻来一本书,我都会流露出期盼的表情。而在我津津有味的读书时,我就像来到了天堂,与小天使们一起来“哺育我们的灵魂”,又像来到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去体会他当时的心境,他为什么这样写?还像来到了海阔天空。我在大海自由激荡和天空自由翱翔,去感受海洋的波澜壮阔与天空的无尽情怀。

书又像我的知己,它可以随时随地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是我那些朋友不知道的。书又像是另一个我,在我无聊时,给我逗趣;在我伤心时,来安抚我。

书,我的挚友,你是我人生中的另一个“我”……我要永生与你为友。你像天边的朝霞,给我带来人生的第一抹阳光,并永远着凉我人生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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