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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本书作文(推荐20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下面是我的第1本书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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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爱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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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它不像金子那样贵重,不像玫瑰那样美丽,也不像鸟儿那样讨人喜爱,更不像文具那样用途多端。可它,既朴实无华,又蕴含着无限的知识,没错,它就是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但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还是我的朋友,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都会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去细细品味书这杯蕴含着人生道理的香茶,等我被茶的味道所吸引,烦恼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它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像《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等,我都看过。

书不但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老师”,书里面有无穷的知识,即使这个“老师”不会说话,我也受益匪浅。每当我考试考都得不好,灰心丧气的时候,书的那几个标题就像是它的眼睛,望着我,鼓励着我:“没关系,一次考试不代表什么,下次加油!”当我考好了沾沾自喜时,它又好像在说:“不要骄傲”。

书还让我知道了许多诗词,如《将进酒》《春江花月夜》《沁园春》……

书还让我了解到古人的智慧是多么地厉害……

书带给我的知识主要有几方面:军事、古文、历史、童话……

我要感谢作家,没有作家写作品,就没有我的好朋友、好“老师”,书!

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爱护书籍吧,因为它是知识的源泉,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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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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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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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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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童年的小小世界里,有一个陪伴我,理解我的忠实伙伴,他就是——。书是我的营养品,给我无尽的力量;书是我童年的玩伴;也是带我走向知识海洋的导师。

书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我的童年世界,他给我知识,智慧与欢乐。他是我的“开心果”,也是我的“长生果”。

童年的一次玩耍,让我得到了这个营养品,他是在一堆干草里,被我给拾回来的,我很爱它,把他擦干净,给他报书皮。他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故事书,在看书前,我都要把手洗的干干净净,才会翻看。有时我好像进入了书的世界,就算妈妈,爸爸他们喊我,我也一动不动的在那看着。书是我一生不可缺少的好伙伴,他让我开心,快乐,拥有完美的童年。

我就像一棵刚刚发芽的小树苗,是书给我营养,让我不断成长。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故事书让我了解了故事中人物的悲欢离合,童话书让我知道了善良才是真正的美从书中我还明白了许多大道理,比如,人要将心比心,人不应该只注重外表的美,更应该注重心灵的美很多很多,是书告诉了我,充实了我,满足了我。

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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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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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夏洛的网》,作者是英国E·B·怀特。

《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们,其中小猪威尔伯和小蜘蛛夏洛之间发生了触动人心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和小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长,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要在圣诞节上被做成火腿,心里格外难过。威尔伯正在发愁的时候,夏洛说:“我可以救你!”夏洛用自己的网织出令人类惊奇的文字,使人们惊恐万分。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让小猪赢得了荣誉,也享受了生活,小猪的愿望实现了,他终于看到了冬天的第一场雪。但小蜘蛛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精彩的事情发生了,有新的蜘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小猪威尔伯用心地照顾着夏洛的514个子女。

当我读到夏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拼尽全力救威伯时,我的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多么感人的情节呀!威尔伯也没有忘记对朋友的承诺,精心地照顾着小蜘蛛们。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世界上最诚挚的友谊,它们的友谊真让我羡慕啊!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你听到了这本书的内容,是不是也想去细细地口味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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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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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它是无尽的源泉,更是浩瀚的知识海洋。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书店,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书店里有少儿区和成人区,我在少儿区选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

我把书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翻看字典。“找到了!”妈妈一听吓了一大跳。我笑笑说:“没事没事,只是太激动了。”

眼瞅着要去上课了,我十分想拥有这本书。于是,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38。5元,可我只有20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于是我恳求妈妈多次,最终答应了我的恳求。通过做家务分期偿还。

回家后,我抓紧做完学校作业,就赶忙开始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紧接着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还差点。我可以卖废品。我将闲置的书本找好,拿到废品回收站得到了3。5元了。

终于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书店。等买到书,我万分珍惜,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查理九世》。从中午看到下午15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珍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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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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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在全球起到重要作用的东西,古人曾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书籍使我们人类进步,使我们可以增长知识。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与书的故事,当然我也有一个。

我刚刚接触书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恐惧的,因为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感觉像是有无数个眼睛在看着我。但这种恐惧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书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东西吸引着我。

我当时看书时,看的都是一些童话,小故事。在当时,我记得我看的书是三本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伊索寓言》。这三本书给幼小的我讲了许多的大道理,比如:“狼来了”告诉我不能撒谎;“小红帽”告诉我要辨别真假;“龟兔赛跑”告诉我不能轻视别人

我在上小学时又接触了四大名著,虽然读的不那么深入,但多多少少的让我又增长了知识,丰富了我们的视野。

上了初中后,我们的班主任又让我们重新温习了《西游记》,并且读的是文言文版的。

我与书的故事一大筐,说都说不完,这些只是一部分,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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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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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籍,就像天空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在这个槐花飘香的五月,我们学校迎来了读书节,每个年级都有特别活动,我们三年级举行的是“好书推荐活动”。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做一张好书推荐卡,把自己最喜欢的书推荐给大家。所有同学都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想让大家看到自己的推荐卡。

大家喜欢的书有天文、地理、军事、深海探险、童话故事……所以,大家推荐的书也是五花八门的。即使有两三个人推荐的书是一样的,但推荐的理由却各不相同。如果书是海的话,那我们就是一条条小鱼,在书的海洋中寻找自己喜欢的食物。

每个人都觉得这次活动特别有意思,因为可以向大家推荐自己喜欢的书,所以大家都很用心去做推荐卡。所有同学对推荐卡都是百看不厌,因为这是老师和同学们的劳动成果,字是同学们一笔一画写出来的,装饰画是老师用心画出来的,没有人舍得破坏它。大家一下课就在展板前欣赏讨论,乐此不疲。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书籍,不仅可以让人学到各种知识,甚至还可以让人了解古今中外的大事。好的书籍可以使我们的内心更加丰富,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启发我们树立正确远大的理想,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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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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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要描写桑桑六年来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

桑桑是一个聪明好学且顽皮捣蛋的小男孩。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想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给人们制造欢乐。

有一次,大夏天,他把妈妈正在暴晒的厚棉裤、棉袄穿上,头上还顶着父亲的大棉帽子,手里拿着一根大竹竿,大模大样地在空地上走,引来同学和老师的围观,他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嗷嗷”乱叫。桑桑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用妈妈的蚊帐做成渔网捞鱼虾。即使时常被妈妈追着打,但他还是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着好奇。他那充满爱心,异想天开,富有创新的举动,深深地感染了我,令我佩服。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桑桑的顽皮,异想天开的精神感染了我,我要向桑桑那样,做个勇敢创新的孩子。

这本书语言优美,故事曲折生动,值得一看,所以我想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能找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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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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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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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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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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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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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这书的名字叫《感悟母爱》,是这本书照亮了我人生的路。读了这本书,我第一个感想就是:母爱如河,母爱如盐;母爱像冬天里的火,母爱像夏天的雪糕;母爱太伟大了。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有一个疯女人在一个村子里没人要,然后一个男人想娶她为他生个儿子,生完儿子立刻不要他。后来,结婚后果然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很可爱。后来,因家里太穷,所以不要她了,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了,就懂得了母亲这个词,天天要妈妈。过了些年,母亲被奶奶带了回来,开始教她干活,因干活惹出了不少麻烦。有一次儿子被同学欺负,母亲把那个同学揍了一顿,那个同学的父亲找到了家里,母挨了一顿毒打。为了能和儿子在一起,母亲经常讨好儿子,时常弄些好吃的给儿子。一次,母亲看到悬崖上的桃子熟了,很好吃,于是,她就去上峭壁上摘桃子,就在她要摘那个最大的桃子时,一失足摔下悬崖,死了。这就是母爱,一个疯女人的母爱!、

读了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也体会到了母亲为了孩子能付出一切,却很少要求孩子的回报。类似这样的故事举不胜举。

这本读物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是最爱你的,她无时无刻地在牵挂你,无论是你在咫尺还是天涯。

母爱的伟大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形容的,以后我要更加孝顺母亲,让母亲过上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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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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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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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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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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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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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家里除了我的爸爸是“虫”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特别喜欢书。虽然我家没有书架,但是我的书依然很多。例如:衣柜的柜顶上我可以放书;水果箱里我可以放书;货架上我可以放书;衣柜旁边有一个木箱顶上我可以放书。总之,我们家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放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意林》,写动物的作文书,就是不喜欢写景的作文书。

昨天,我还买了两本书呢,一本是《意林小小姐》,另一本是《意林成长》。内容非常丰富,配图也很好看。

我喜欢书,爸爸喜欢书,可是妈妈不喜欢书。每次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都说:“哪天上街的时候再买。”可是我们上街都已经N+1次了,妈妈只领我去了两次书店。妈妈总是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可就是说话不算数。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一样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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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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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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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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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过《秘密花园》吗?我可喜欢这本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可以改变一切。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个孤儿,一直和姑夫生活在一起,性格十分孤僻。但当她和女仆玛莎的弟弟可恩见面时,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和可恩还有她那曾经精神不振的堂哥一起解开了这座庄园的秘密,后来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Gong Mary is a orphan, who has always lived with her husband and has a very lonely personality.But when she and the maids younger brother Keen met, her character changed dramatically.She and her and her once -mental cousin unlock the secrets of the manor together, and later they lived happily together.

为什么我要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呢?是因为这本书会让你们明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她用实际行动把死一般的庄园变成了充满欢歌笑语的花园。

希望你有时间,可以来细细地品味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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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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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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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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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啦——”小明唱着欢乐的歌声跑回了家。他之所以开心,是因为他有了一本有魔法

有了这本有魔法的书,小明决定试试有什么魔法。他来到空荡荡的房间里,想玩一玩。他打开有魔法的书,把它放在桌面上,看看有什么变化。小明桌面上出现了几个大字:“请画出来!”小明见了,从桌子上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枝笔,画了一辆小汽车和一辆丑丑的大卡车。魔法书立刻变出了玩具和几个字:“画在书上!”小明看了这几个字,终于明白了魔法书的用途。

玩完了玩具,小明饿了。可是,他不会画好吃的,只好把愿意写了出来。魔法书把小明带到了餐桌上,小明看见桌上摆放着好多好吃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可香了呢!

到了下午,小明要做作业了。可是,他还是不肯离开魔法书,只好把魔法书放在他的旁边,开始做作业。过了一会儿,小明遇到了难题。魔法书就变出了一个魔法精灵。魔法精灵帮助小明想到了答案。小明开心极了,和小精灵成了好朋友。和小精灵成了朋友以后,小明也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爱动脑筋。小明从不会到会,差到优秀,就连老师也越来越喜欢他了。

从此以后,小明就天天和小精灵和魔法书在一起,成为博学多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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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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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它就是《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在1908年到1910年之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曾不止一次向列宁讲述自己的童年生活。一次,高尔基对列宁说:“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小说的……”不久,高尔基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看的《童年》。《童年》是世界名著,被翻译成了很多种语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病死之时,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且充满仇恨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间经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斗殴。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流落人间,开始了他独自谋生的生涯。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生活在一个污浊黑暗的环境里,但是,他并没有被这个恶劣的环境所扭曲。有一次,阿廖沙因好奇,把雪白、干净的餐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得知后,异常地愤怒,怒气冲冲地取下一根粗树条,将年幼、瘦弱的阿廖沙按在地上抽打。最终,在外祖母的劝解下,狠毒的外祖父停止了鞭打。此时,阿廖沙已昏死过去了,身上是血红血红的条痕,这件事过去后,阿廖沙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越发变得积极向上。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难,他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我认为阿廖沙这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能因为生活中的某种挫折,而变得性格扭曲,我们应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任何人都很坦诚,善良的交往,使阿廖沙和军官家的三个儿子交上了朋友。可是,外祖父严令禁止和军官家的人交往,因为,外祖父认为,军官家的人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可是,阿廖沙认为,他的善意和三位“少爷”的善意是相同的。我想到了以前我总是和一个同学打架,那个同学和我的关系很差。有一天,我的脚骨折了,当老师问谁愿意帮我时,那个同学站了起来,说愿意帮助我。当时,我既感动又羞愧。我觉得我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懂事、能干,在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他开始自食其力。为了挣钱,阿廖沙开始在街上捡破烂,捡完东西后,他就卖掉这些东西,将卖东西的钱全部交给外祖母。虽然,阿廖沙的生活艰苦,但是,他又想了更多方法来贴补家用。我和阿廖沙的年龄一样大,力气也比他大,但是平时却很少做家务,吃饭时,我总是挑出不喜欢吃的饭菜,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人。

文中语言生动、有趣,富有感染力,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人物描写很到位,栩栩如生,场景描写活灵活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

这就是《童年》,一本让人深受启发、耐人寻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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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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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同学们推荐一本,这本书的名字是《傅雷家书》。

首先,这本书的作者是傅雷,他是一个翻译家,也是一个文艺评论家。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在翻译巴尔扎克的作品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被巴尔扎克研究会评为会员。另外,他对古诗词和音乐方面也是获得不小的成功,这一点在培养儿子傅聪时有很大的作用。而这本书,写的就是傅雷用写信的方式对在海外留学的傅聪进行生活和艺术的悉心指导。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你读完全书,自己会对人生的观念、行动和想法有新的认识。家长读了,会懂得如何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同学们读了,并且是认真的读了、深入透彻的理解了,会深一层地理解父母的苦心,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时,感到是另一种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爱,却又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那一封封书信,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我就是傅雷的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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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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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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