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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本书作文最新20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下面是我的第1本书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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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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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而逝,很多的记忆已随着日子的消失而褪色,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历历在目,感动不已。

那是一个黄昏,我放学后,愉快的地来到了店,轻轻地打开门,进到了书店里面,因为今天的天气好,所以人特别多。我小心翼翼的地钻进了人群,来到了昨天放那书的书架旁,找昨天没有看完的那本书。看了看,书已经不在昨天的那个位置了,我紧张极了,因为这本书只有两本,所以我生怕被别人买去。我把书店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有那本我喜爱的书。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急得不知所措,终于在一个离人群的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

我刚要拿起那本书,突然,一只成年的手掌将我手里的书抢走了。我一肚子气坐在地上,人们都围了过来。此时,我像一个小偷被当场抓住了一样,我看了看周围的人,脸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只是一个渴望读书的穷书生而已。”我失望地走出了书店。店长说:“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在太阳下,我像一只落汤鸡。

第二天,我去了很多家书店,可是就没有找到那本书。

我终于忍不住了,又去了那家书店,走了进去,我看了看,这里没有,那里没有,就连偏僻的书架上也没有。我失望地准备离开时,有个店员拿着我没看完的那本书走过来,递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等我读完后,天已经快黑了,我走出了店门,来到了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了,也是读书长大了。”我觉得这几句话不对,该这样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是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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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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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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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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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彬

我最喜爱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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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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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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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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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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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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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就是在激励青少年一代在书的海洋中,自由遨游,快乐成长。我喜欢这句话,在和书的相处中,发生了许多故事呢!

幼儿园时,同学们都叫我“小神童”,那是因为一次我为大家读书赢得的“荣誉称号”。那次,老师从妈妈口中了解道我认识将近一千多个字,并知道我会读故事,就让我给小朋友们读故事。小朋友们都围坐在我身旁,扬起小脸听我读故事,我读得十分流利。之后老师发现我拿的书是反的,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故事背下来了,小朋友们都开始叫我“小神童”,我也很得意,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开始喜欢读书了。

7岁时,我开始读起了童话书,书中写到丑小鸭的故事,我开始为丑小鸭难过,之后又为它的变化而高兴。《皇帝的新装》中,我懂得了做人不要为了一时虚荣的满足而放弃做人的原则。《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为小女孩感到可怜,我痛恨吃人的社会……书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更喜欢书了。

8岁时我开始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书中那一些动物的真实情景,有时让我泪如雨下,有时让我开心自在,还有时让我十分愤怒。我陶醉在书中,对作者的细致描写佩服得五体投地。

10岁到现在,我又迷上了破案,文学,科技等各类有益的书籍,书中的一些侦破事件,文学作品中的故事等,一件件都扣动我的心弦,让我欲罢不能。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我更迷恋书了。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遨游书海,受益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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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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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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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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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展宇

午饭时间到了,妈妈做了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好不犹如的问爸爸:“儿子呢?”爸爸说:“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干嘛。”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一边走一边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走出房间。而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爸爸一看,这好有趣!

妈妈问:“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爸爸呢?”儿子在想,爸爸不是跟着我一起出来了吗?爸爸人呢?儿子正在想的时候,妈妈突然说:“儿子,不要发呆,去叫你爸爸。”儿子跑回房间,一边跑一边说:“爸爸,吃饭了。”儿子冲进房间,惊讶地发现,爸爸怎么也看得那么起劲! 发现原来我的书真是引人入胜啊!书的名字叫《父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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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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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我被深深的感动了。书的名字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可她不到几岁就失去了话语,失去了听力,失去了双眼。在这个没有声音,不能说话,看不见事物的孩子心中,却充满了幻想和灵感,海伦从小就很聪明,她还有个好伙伴与她心爱的狗,海伦非常好学,当她该上学时,父母请来了家教:莎丽文小姐,从此,海伦就受到了教育。但在教育中,海伦也有一些困难,比如:水和杯子,她总是分不清,在一次次痛苦和绝望之中,老师并不着急,她让海伦穿好衣服,到公园里去,到了公园,莎里文小姐让海伦摸了摸喷泉里的水,在海伦的手心里写上了water(水)这个单词,海伦终于明白了,世界上各种东西都有自己的名字。在一次次胜利和成功之中,海伦考上了大学……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连这个残疾的孩子都能在这种环境中学习,我们应该更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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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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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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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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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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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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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经久不衰,百年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可谓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蒲老笔下的鬼狐神世界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给了我们不少启示。品读聊斋就如品茗甘甜回味无穷。此书虽为古文但字里行间都透吐着智慧,都是蒲老品味人生后的大彻大悟。今天我就要推荐这本好书给大家!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先生的代表作,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聊斋志异》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也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多数是以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

反映了17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书中既有对如漆墨黑的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笞,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的称赞;而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

书中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较多,我选其小部分细评:《聊斋?雨钱》用了狐仙和秀才的事情告诉我们拒绝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道理现在尽人皆知甚是普遍,但在百年前蒲老便参透实在可贵。

数学里有条真理题叫“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蒲老的《聊斋?大鼠》却告诉我们两点间最短的距离并不一定是直线,有时我们绕过去,选择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好书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大家都能和好书交上朋友,让好书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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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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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李思澄

晚餐时间到了,妈妈做的饭菜香喷喷的。可是儿子不在,妈妈说:“爸爸,快把儿子叫过来吃饭。”可是爸爸叫了好几次,都没有人回答。只好亲自去找儿子。他打开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一本,还入迷了。爸爸嚷道:“儿子,儿子,快去吃饭,妈妈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儿子恋恋不舍地放下了那本有趣的书,走出了房间。爸爸很好奇,不知道是什么有趣的书能让儿子看得如此入迷,就喵了一眼,他也被吸引进去了。

等儿子来到餐桌前,准备吃饭时,爸爸不见了。妈妈生气地说:“儿子,快把爸爸叫过来吃饭。”儿子大喊了几声:“爸爸,你快回来吃饭,妈妈生气了。”结果没有人回应。儿子打开房门一看,原来爸爸也被那本书吸引了。儿子笑了笑,自言自语地说:“啊,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说完儿子就和爸爸一起看那本有趣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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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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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感觉最深的嘛,那就是——《巨蟹座:追梦的水晶鞋》。

这本书中写的是单亲家庭中的女孩——方圆圆,她的父母离婚后,上下学都被别人跟踪,后来还是妈妈孙美芽把他拽上了通往北京的火车才逃过了一劫,后来见到了妈妈年轻时候的男友——谢航,在困难中,方圆圆逐渐收获了友谊和亲情,还登上了自己梦想的舞台——模特。丑小鸭终于成为了天鹅。

这本书给我很大的感悟,我在生活中是一个娇小但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方圆圆14岁比我矮一点点,但是她对梦想的追求是我们每个巨蟹座女孩都难以想象的,我也是巨蟹座,方圆圆在危险时刻可以有很大的力量,我在游泳害怕的时候也会有很大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进发,巨蟹座的女生都是这样子的,方圆圆虽然矮小而且皮肤还很黑,我比她好一点点,为什么不可以勇敢的走上梦想的路呢?她的梦想是模特,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写作——在我感兴趣的作文上我可以写的很好,但是我没有兴趣的作文偏偏要写时我就会写的很无趣,这就是巨蟹座女孩的特殊功能吧。

而且方圆圆还很自信,我也是巨蟹座的我为什么不能自信?但是,自信也要有个境界,不能因为太自信而自大。

自然美才是人的本性美,当然,在打扮自己外表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的心灵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外表美和心里美是没有可比性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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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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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你哪天读了这本书,一定记得和我交流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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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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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每次我伤心难过时,他会来安慰我,每次我遇到困难时,他会来帮助我,每次我开心时,他会和我一起开心,甚至还要比我开心。想知道他是谁吗?别急,等下告诉你。

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双鲜嫩的小手,手里拿着一本,没错,那正是我那位好朋友。他正在看书,看得入了迷,肯定又开启了他的“书虫”模式。每次我在他这样入迷的时候,我都不会去打扰他,但在我这样时,他也不会来打扰我。可是他是我的朋友,我不得不去提醒他。他是一个达到了什么境界的“书虫”呢?大家一定很好奇吧,继续看下去。

一次,他和我在大书房看书,他坐在我对面,我借了本经典著名《西游记》,而他借了本和我配对的《三国演义》,我一会儿便看得入了迷,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找到了“知音”,一个推销员从这经过,我被他吸引住了,但我又看看我的好朋友有没有被打扰到,我就到角落里的饮水区喝了一杯水,顺便也帮他带了一杯,我把水放在他身旁,他端起就是大口大口的喝,结果,不久后,突然传来一声“呃呃呃”的打嗝声,我突然不知怎么像点了我的笑穴一样笑个不停,而他当然也没精力看书了。

没错,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书虫”,他就是谢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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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同桌是“书虫”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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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怡贝

如果要提到“虫”,那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同桌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每当同学们在课间玩耍的时候,总会有一个身影出现在图书角,那个身影,当然就是我的同桌西西啦!

其实啊,我们之间还发生过一件小趣事呢!有一次,我找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想到我的同桌这么爱看书,心想这本书她也一定会喜欢的吧!于是,我捧着书满怀期待地想像着她高兴的样子,朝她走了过去。当我走到她身旁的时候,我发现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伊索寓言》呢!我不忍打扰她,就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入迷的样子,她的表情随书里的故事情节不断发生着变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不知不觉时间就过了好久。我想起正事,就叫了她的名字,她似乎没有听见,我只好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依然纹丝不动。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还真是个“书虫”啊!这时,我心生一计,使出了“杀手锏”,故意对着她大声说:“这本书真好看!”她听到“书”字,果然眼睛发亮,猛地回头,连忙问:“书,什么书?”我拿起手中的书朝她晃了晃,我们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笑了。

你们说,我的同桌是不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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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妈妈是我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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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我一样,是一名学生。只不过妈妈是博士研究生,我是小学生,我和妈妈都得读学习。在共同的读书旅途中,我深深明白,妈妈就是我的一本书。

从我记事起,我们一吃过晚饭,妈妈就坐在书桌前读书。我就坐在地板上画画,画累了就翻开《新华字典》练读拼音,不知不觉中竟认识了好多字。一年级时我迷上了《昆虫世界》,上课也要偷偷看上两眼,谁知被“火眼金睛”的曹老师逮了个正着,她拿起我的书吃惊地问:“你认识书里的字?又没有拼音。”我肯定地点点头。她似乎不信,翻开书找了一会儿,指着“螽斯”问:“这两个字怎么读?”我回答:“‘zhōngsī’。”曹老师的眼神从愠怒秒变为惊喜。我明白了,读书的妈妈潜移默化地教会了我识字读书。妈妈就是启蒙我读书看世界的教科书。

妈妈是一位严厉的大学老师。一次考试前,随妈妈去检查学生晚自习。走廊里我们就听见嘈杂喧嚣的声音,推开门后,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妈妈走上讲台说:“同学们!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谎言,你们此时此刻欺骗老师,但成绩绝不会欺骗你们。你们背后付出的努力,成绩会为你们做证的!”同学们羞愧地低下了头。我也深受教育,妈妈就是一本塑造我诚实努力的思想品德书。

妈妈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寒夜里,我烧到近40℃,妈妈用尽办法退烧仍无效,决定带我去医院。从四楼下到一楼,躺在温暖怀抱里的我听着她大口大口的喘气声,我的心好疼。妈妈把我放在电动车上,用羽绒服把我裹得严严实实。谁知“屋漏偏逢连夜

雨”,半路上车胎没气了。妈妈抱起我,迎着寒风,步履艰难地走向医院。寒夜里妈妈滚烫的汗水滴在了我脸上,流进了我心里。妈妈就是一本用汗水写满爱和坚毅的亲情教科书。

妈妈是给我知识、诚实和爱的万能教科书。当我疲倦了,淘气了,这本书就会自动翻开,教导我该如何去做。有了妈妈这本书,离我实现梦想的日子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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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和父母共读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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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文道:少年读,如日出之阳;中年读书,如日中之光;老年读书,如炳烛之明。阅读,伴我成长。与家长共读,更是勾起我温馨的记忆。

我经常看到父母带着妹妹读绘本,有时妹妹也会奶声奶气得叫哥哥读给她听。妹妹虽然很小,但是听得格外认真。他们告诉我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坚持跟我一起读书,睡前读书是从未间断过的。

后来长大一些后,我记得他们经常带着我去书店,我拿上书就盘腿而坐,呆上半天或者一天的时间。后来认识的字多了,看的书就更多了。家里的书也多了起来,我发现母亲在买书这件事上跟买衣服一样爽快大方。那时候,除了上学写作业,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阅读,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系列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小说……

上了初中,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部手机。我放下了书,那段时光只有关于手机的记忆,读书变得很少,亲子阅读少之又少,自然与父母的沟通都减少了。重新拉近我与母亲距离的人,是东野圭吾。也许是继承了母亲身上喜欢刺激喜欢侦探推理小说的基因,我喜欢上了他的书。通过作者的书,我能找到一个全新的自我。刚开始,我被有点恐怖、暴力、血腥的精彩剧情吸引。

后来无意间聊天发现妈妈也很迷东野圭吾,我就把书推荐给她,特别期待她对书的看法。后来,在一起的探讨中,我发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太浅尝辄止,我的注意力还局限在打杀的剧情,还有比较暴力的内容。但是母亲通过剧情,还谈到了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揭露了当时的社会黑暗。我翻开扉页一看,和作者描述的完全一致,心中不禁燃起对母亲的敬佩。我真是茅塞大开,怪不得东野圭吾的名气这么大,不光是他书中的内容吸引人,让人觉得读起来有趣,原来他的书,更是表达了一种思想,也饱含哲理。

有一日,无意间发现家里的书桌上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本来只是随意翻翻,内容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捧起书很快就读完了,我觉得这本书是外国版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妈妈特别赞同我的说法,她对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和事件都非常熟悉。我们聊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生活的那片黄土地;他们的理想和抱负、对生活的渴望和自强不息的奋斗。通过共读,我觉得劳动太伟大了,用双手、用力量、用汗水就可以自己去创造机会,用充满阳光的心去面对苦难。

书中的人都是小人物,都很平凡,平凡的出身和人生,却因为有不平凡的心和品质,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阅读很美好,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和父母共读,为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话题,我也能从亲子阅读中获取更多的养分。愿我们能在阅读中获取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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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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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生活中不可少的东西,而今天,我将为大家推荐一本书——《中国神话传说》。

神话传说讲述的是远古时代的神灵和英雄们的故事。其中内容包括宇宙起源,众神和人类的由来,神如何统治宇宙、争霸宇宙,神灵和人类的神秘关系,以及远古时代英雄的丰功伟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盘古开天辟地”。

盘古是中国神话里的创世大神。关于他的神话有两种,其一是开天辟地,其二是死后代身万物。

三国时代徐整的《三五历纪》说,巨人盘古在混沌中生长了一万八千年,混沌再也容纳不了他,于是破裂开来,盘古撑在天空和大地之间,天空不断升高,大地不断加厚,最终成了形。

明代周游在小说《开辟衍绎》里则说盘古左手握凿子,不断地凿混沌,造就了天空和大地。

在世界神话中,神灵或怪物尸体化为宇宙万物的情节是十分常见的。盘古死后的身体化作了五岳,他的头颅变成了东岳,腹部变为了中岳,左臂变为南岳,右臂变为北岳,脚变为西岳。

在北欧神话传说中说,神杀死了冰巨人,用冰巨人的尸体堵在无底洞上,用他的肉造成大地,用他的血、汗造成海洋,骨头造成山,牙齿造成石头,毛发造成草木。

这本书是不是很吸引你呢?如果想知道更多的中国神话故事的话,那你也买一本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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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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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终于开始了,作业也随之而来,但是这一次有一个奇怪的作业。

修业典礼时,丁老师说:“我们在暑假里出一本!”当时我就很惊讶!什么?让我们出一本书?当我们是神童呀!我们也不是作家,开玩笑吧?但是这一次看丁老师是认真的,我只好带着这份沉重的作业回到家里。我天天想着这本书应该怎样编,手写?不行,太慢了。打印?太单调了。我千思万想,最终选择了打印,不过打印出来之后在上面搞几副插图,这样就不单调了!最终我打开电脑一看,哈!有8篇作文保存着,于是我把这些作文打印出来。要设计封面了,那应该怎样设计呢?我挠了挠头,突然我脑袋里闪过一丝灵光,对了,我可以在封面上设计一个足球呀!......比如说我有一篇作文是描写我家的鱼,我就可以在上面画一些鱼冒泡泡。终于可以大功告成了。

暑假结束我们又返校了,一到教室我就向钱存炫耀了一番,我问他:“你看我的作文书编的怎么样?”他说很不错,说着说着,他愁眉苦脸小声说:“我没编”。“啊!你没编?怪不得我看你愁眉苦脸的。”说完,他就只好埋头看书了。老师开始评讲了,说我的作文书缺点是没有涂上颜色,显得特别单调。

这本书是我平生编的第一本书,虽然不是很好,但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也很珍贵,我还是会好好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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