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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本书作文【汇总20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下面是我的第1本书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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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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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不应该让人感到畏惧,而应该有趣、令人兴奋、奇妙无比。”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如果你想培养读书兴趣,就来读读他写的《玛蒂尔达》吧。

《玛蒂尔达》是罗尔德·达尔的著作,这本书有着吸引人的精致封面,内容丰富,讲的是玛蒂尔达和歹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小姐斗智斗勇的精彩故事,情节紧凑,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你久久回味。

这本书情节生动,我看得津津有味,现在就让我娓娓道来:里面最精彩的一个情节,讲的是玛蒂尔达的爸爸要女儿边看电视边吃饭,不让她边吃饭边看书,所以玛蒂尔达为了报复爸爸的不讲理,就在爸爸的帽子上涂了一层超级胶,胶水十分牢固,爸爸怎么也不能把帽子脱下来,于是妈妈拿来剪刀,把帽子剪了下来,因此爸爸的头秃了一大圈,像极了一个修道士。读到了这里,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个情节太有趣了!

不仅如此,作者还在书的开头用漫画的手法勾勒出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让读者一下子就了解各个人物的特点。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超能力的玛蒂尔达,她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能用眼睛去移动一个物体,她还能用那聪明绝顶的脑袋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这个凶狠歹毒的校长,真是令人敬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做人要像玛蒂尔达一样机智勇敢,要勇于与邪恶的势力作斗争,正义最终一定能够战胜邪恶的。

这是一本让你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怎么样?心动了吧,还等什么呢,快快去买这本有趣的《玛蒂尔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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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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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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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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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

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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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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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大草原中狼是有野心的;残忍的,但是在蒙古人心中狼是神圣的。

现在野牛成为了家牛,野猪成为了猪,狼成为了狗,野性完全消失除了在蒙古。

在读这本之前我一直都认为狼是狡猾的;永远不会懂得什么是爱心,什么是怜悯。可是我错了它们之所以没有爱心是因为它们懂得一句话: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它们之所以不懂得怜悯是因为狼从不会让敌人知道自己的另一面。

我一直都认为狼对自己的孩子不服责任。可是我又错了它们是那样的疼爱自己的孩子,它们愿意以自己的轻伤换对方的重伤,以自己的重伤换对方的生命。

它们有自己的尊严:别人给它们食物,它们从不会低下头,它们只会认为这是它自己捕捉的食物,绝不让步。

它们团结友爱:每次出去时都是一群一群的。

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尊严,没了尊严的人原来是这么可怕。我知道了如果是一个集体我们一定要团结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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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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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只会玩玩小玩具,顶多就看点连环画什么的,可是自从上了小学后,我对读书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草房子》领我走进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科学野战营》用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说明了科学发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们看到了“爸爸”千奇百怪的发明。多看书,知识一下子就把我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了,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好句,下课后,老师对我说:“你平时就该多看点课外书,书中有些好词好句就记在本子上,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我点点头,似懂非懂地离开了。

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毛主席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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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书相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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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素来不喜欢运动,也不爱绘画和音乐,也只有能给我带来乐趣了。在书的海洋里要论最喜欢的当数《皮皮鲁传》,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妙不可言。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的想象力。在众书之中,想象力最丰富的莫过于它了,如:皮皮鲁坐“二踢脚”上天,拔“地球之钟”等,举不胜举。但在同时,却又能联系到实际生活,想象力和实际天衣无缝、浑然一体,使人读后别有一番情趣。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包含的哲理。里面每一篇童话都寓意深刻,每每到了书末往往会通过讨论的形式来阐明一些观点和道理。这样做既丰富了想象力,又让人懂得了一些道理,两全其美,互不排斥。

我喜欢《皮皮鲁传》,喜欢它的不拘一格和所体现出的真实性。要说到它的不拘一格,莫过于外传了。里面写到有一个三眼国,里面的人全是唯利是图。虽说表面上写得是童话里的国家,可也讽刺了现实中的一些人和事。作家巧妙地嘲讽了那类人,同时也替他们可悲。再如乐园一篇中写到“与其当一个四面受阻的五尺大汉,倒不如当一个主宰空间的小人儿”,更令人深思。作家用不拘一格豪放的笔风,使全书更加别具一格。它的真实则体现在故事套用现实中的事例进行了改编,给人们以警示作用。

《皮皮鲁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喜欢它的想象力,喜欢它包含的哲理,喜欢它的别具一格和真实,喜欢翻开它时闻到的那股淡淡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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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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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李思澄

晚餐时间到了,妈妈做的饭菜香喷喷的。可是儿子不在,妈妈说:“爸爸,快把儿子叫过来吃饭。”可是爸爸叫了好几次,都没有人回答。只好亲自去找儿子。他打开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一本,还入迷了。爸爸嚷道:“儿子,儿子,快去吃饭,妈妈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儿子恋恋不舍地放下了那本有趣的书,走出了房间。爸爸很好奇,不知道是什么有趣的书能让儿子看得如此入迷,就喵了一眼,他也被吸引进去了。

等儿子来到餐桌前,准备吃饭时,爸爸不见了。妈妈生气地说:“儿子,快把爸爸叫过来吃饭。”儿子大喊了几声:“爸爸,你快回来吃饭,妈妈生气了。”结果没有人回应。儿子打开房门一看,原来爸爸也被那本书吸引了。儿子笑了笑,自言自语地说:“啊,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说完儿子就和爸爸一起看那本有趣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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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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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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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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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初中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

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初中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

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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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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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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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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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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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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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我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当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欢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完美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一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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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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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它是无尽的源泉,更是浩瀚的知识海洋。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书店,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书店里有少儿区和成人区,我在少儿区选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

我把书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翻看字典。“找到了!”妈妈一听吓了一大跳。我笑笑说:“没事没事,只是太激动了。”

眼瞅着要去上课了,我十分想拥有这本书。于是,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38。5元,可我只有20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于是我恳求妈妈多次,最终答应了我的恳求。通过做家务分期偿还。

回家后,我抓紧做完学校作业,就赶忙开始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紧接着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还差点。我可以卖废品。我将闲置的书本找好,拿到废品回收站得到了3。5元了。

终于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书店。等买到书,我万分珍惜,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查理九世》。从中午看到下午15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珍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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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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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萱

爸爸一家准备吃饭了,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不一会,就把美味的菜端了出来,爸爸刚要吃,妈妈拦住了爸爸,爸爸说:“怎么不让我吃啊?”爸爸有些不明白。妈妈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吃饭去。”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了。

爸爸大步流星地走到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还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说:“对不起,爸爸,这本书太有趣了!”儿子仍旧埋头看书。爸爸说:“快点,马上饭就凉了。”爸爸催促着。

儿子说:“我这就去吃饭。”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爸爸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什么书呀?”爸爸一看:“呀!这不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嘛!”爸爸叫了起来,他把吃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也趴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前等着爸爸回来吃饭,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儿子不禁问道:“爸爸呢?”

妈妈生气地对儿子说:“快去叫他吃饭。”儿子说:“好,我这就去让他来吃饭。”儿子就去找爸爸。

儿子走进房间,只见爸爸趴在地上,跟自己刚才的姿势一样,双手托着下巴,两条腿轮着翘上落下。儿子大声说:“爸爸,吃饭了,你在干什么?”爸爸没听见。于是,儿子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也津津有味地看书。

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两人在干什么呢?看来我要自己去找他两人了。”

于是妈妈走进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两人正在看书呢!

妈妈说:“快点来吃饭,一会饭就凉了。”

儿子和爸爸根本没有听见,妈妈低下头一看,“哇,这本书真有趣。”妈妈说。于是,妈妈也看起来了,三人看得一起哈哈笑。

三人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三人还是在津津有味地看书,饭都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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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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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我先说说肥猫吧。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

》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

,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

,“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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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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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也看过电影《狼图腾》。你读过这本吗?哦,不,让我来介绍你!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北京的知青陈阵。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蒙古大草原。这里的郊狼让他着迷,于是他和其他知青一起去挖崽。他想养一只小狗。他在幼仔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挣扎。最后,小狗们长大了,但是遇到了新的困难,陈阵。会是怎样的困难?他是怎么解决的?给你留点悬念吧!

这本书有两个部分让我印象深刻。第一部分是汉族知青队长用小狼做诱饵,吸引狼群屠杀。作者把画面写得十分传神,仿佛那一夜就发生在眼前,也表达了小狼重返狼族的愿望。第二部分是小狼垂死的最后一幕,他被陈阵压死了。我完全理解陈阵的做法。他希望小狼不再受苦,它会像狼勇士一样倒下。作者姜戎把这悲情的一幕写的淋漓尽致,让人一看到就心酸,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因为这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庭的小狼,终于被解放了,却也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看了这本书,我有了很深的体会:狼是草原的图腾,但我们不能让它生长繁衍,不能乱杀。多是魔鬼,少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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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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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要描写桑桑六年来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

桑桑是一个聪明好学且顽皮捣蛋的小男孩。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想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给人们制造欢乐。

有一次,大夏天,他把妈妈正在暴晒的厚棉裤、棉袄穿上,头上还顶着父亲的大棉帽子,手里拿着一根大竹竿,大模大样地在空地上走,引来同学和老师的围观,他却像喝醉了酒似的,“嗷嗷”乱叫。桑桑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用妈妈的蚊帐做成渔网捞鱼虾。即使时常被妈妈追着打,但他还是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着好奇。他那充满爱心,异想天开,富有创新的举动,深深地感染了我,令我佩服。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桑桑的顽皮,异想天开的精神感染了我,我要向桑桑那样,做个勇敢创新的孩子。

这本书语言优美,故事曲折生动,值得一看,所以我想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能找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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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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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小虫,他个子很高,还戴着一副眼镜,关键是他可喜欢看书了。

他吃饭的时候要看书,上厕所的时候也要偷偷看书,总之,他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看书。他的爸爸妈妈都劝他吃饭或上厕所的时候别看书了,可他就是忍不住要看。

有一次,他生病了,爸爸和妈妈带他去医院,他还给妈妈的包里偷偷塞了一本书。到了医院,他从妈妈的包里拿出那本书。医生给他打上了点滴,他的爸爸和妈妈都走了。他右手打点滴,左手拿着书看。过了一会儿,医生给他的左手打点滴,他又用右手拿着书看。

下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来接他,他还在看书。妈妈让他别看了,他说这本书还有五页就看完了。没办法,爸爸妈妈只好让他看完这五页。

回到家里,他开心地给爸爸和妈妈说:“我的病好了!”妈妈问:“为什么病这么快就好了?”他说:“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的病一下就好了。”

他看书特别入迷,我们都叫他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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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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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我的同桌柔推荐“青少年心灵智慧系列丛”之一的书,名叫《小寓言大道理》。因为我的同桌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书。

因为这本书精选了古今中外最有深刻寓意的寓言故事,它每一篇有小寓言和大道理两部分组成,通过这些寓言,我们不仅能够会心地微笑,更能看到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不但可以让我们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还可以让我们培养坚定的意志,让我们在快乐中掌握人生的道理,让我们进步和成长。幽默风趣的内容,和充满哲理的道理,掩卷而思,定会让你爱不释手,回味无穷,从而感到其中所蕴含着的深刻而平凡的涵义,折射出熠熠生辉的人生智慧!

这本书的第一章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缺点。而这些缺点往往是我们不自知的。只有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哪里?我们才能够改正这些缺点。弥补我们的错误。我们才能有机会战胜自己,并超越对手。

第二章是讲述的是让我们克服心中的恐惧。我们只要克服心中恐惧,我们就能够办到很多我们本以为自己办不到的事情。因为心中的恐惧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其实正是恐惧给我们设置了障碍。我们这时不要退缩,告诉自己勇敢尝试是成功的另一半。我们都要勇敢尝试,就有可能会取得成功!

第三章告诉我们是要坚持。我们的信心只要不被打碎,一次次的跌倒并不要紧,只要我们拥有信心,我们就会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并取得最后的成功。

第四章走过人生的低谷。在人生的海洋中航行。我们不会永远的一帆风顺,难免会有遇到狂风暴雨的袭击,在这巨浪滔天的困境中,我们更需坚定自己的信念,不忘初心。

这本《小寓言大道理》的寓言书,你喜欢吗?我亲爱的同桌,你喜欢就赶快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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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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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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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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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颜如玉、有黄金屋。书带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给我们前进的力量;书让我感到快乐,书让我冷静思考;书让我知道世界需要爱,书让我开阔的视野。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我愿意徜徉在书的海洋。在我的书柜里,有不下两百课外书,历史、物理、数学、作文,还有很多推理小说和漫画书,因为巧虎教学的原因,我认字比认拼音早,所以,我从很小就拿起书自己看。《丁丁历险记》、《皮皮鲁》、《格林寓言》、《数学冒险岛奇遇记》、《一千零一夜》、《地球引力》,叶圣陶文学选集等等。

但是有一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最大。我不夸张的说,我基本上一个月必须看一遍,有点着魔的感觉。第一次读《阿米:星星的孩子》,我就心情澎湃,当我再书上看到危险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紧张;看到相互伤害的时候,就会跟着一起叹息;当看到每个人都充满着正能量,充满爱的时候,我就会感到快乐,我的心情总是与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书上说:“太阳、银河、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变化、进化。现在的我是我付出努力与犯下的错误的集合,无论好坏,我喜欢我这样的自己。”虽然,我还是不能完全领略这句话的含义,但是我喜欢这本书里诠释的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宇宙基本法则;‘爱’是一种神奇的物体。我希望我的世界里没有仇恨,没有嫉妒,没有贪婪,只有那单纯的爱。

书的能量无限大,所以我也会根据我的年龄段,我的需求科学的进行筛选,优中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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