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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1本书作文(精彩20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下面是我的第1本书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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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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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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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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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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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作文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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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迷,十分喜欢看书,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书一一《我能管好我自己》,一看完我最近迫不及待的把它推荐给你们。

这本书的作者是妹默,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由点点滴滴的小故事汇集起来,折射生活的方方面面,诠释人生成功与幸福的真谛。每个小故事还配了与故事内容有关的名人名言,故事后还有人生箴言和成长启示,使人受益匪浅。

书中一个个故事打动着我,其中人格高尚的乔治。伯特的形象深深印在我脑海里。记得詹姆斯说:“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培养人格,人格影响命运。"乔治伯特就是个高尚的人,他最后也得到了回报。那是一个暴风雨职业,乔治伯特作为一家旅馆服务生正在柜台值班,这时有对老夫妇走进大厅订房,乔治伯特告诉她们,已经没有房间了,而且附近的旅馆也满了。看着那对夫妇无助的样子,他决定把自己的休息间让给夫妇。老夫妇接受了伯特的好意。第二天,老夫妇提出付钱时,伯特却拒绝了。老先生临走时承诺要为他盖间旅馆,伯特以为在开玩笑。而多年以后,老先生真的为伯特盖了间旅馆,并请他管理,伯特不负厚望,在短短的几年里,将旅馆管理的井井有条,驰名全美。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有感触,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善有善报。真正善良的人是不求回报的。真正善良的人,不会在做一件事之前盘算着得到他人的回报,他们只会出于真诚而伸出援助之手。但幸运之神总会把一切看在眼里,在合适的时候,抛给这些人一个幸运的机会。

这一个个小故事,充满着大道理,刚才这个故事有没有感染到你呢?心动不如行动,赶紧翻开书,和我一同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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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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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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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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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它是无尽的源泉,更是浩瀚的知识海洋。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十分开心。心里想:“这次我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一进书店,我就被各种各样的书吸引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有这么多的书,我可以看个够”。书店里有少儿区和成人区,我在少儿区选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

我把书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书,边看边说:“太精彩了,写的真棒”。我心里想:这本书写的真好,我要把这本书买回家继续看。突然,我发现有一个字不认识,我就翻看字典。“找到了!”妈妈一听吓了一大跳。我笑笑说:“没事没事,只是太激动了。”

眼瞅着要去上课了,我十分想拥有这本书。于是,我开始找钱,这本书要38。5元,可我只有20元钱,怎么办呢?有了,我可以给妈妈干活。于是我恳求妈妈多次,最终答应了我的恳求。通过做家务分期偿还。

回家后,我抓紧做完学校作业,就赶忙开始家务。我先扫地,有了3元钱;再拖地,又有2元;紧接着洗碗,又有了10元。怎么办,还差点。我可以卖废品。我将闲置的书本找好,拿到废品回收站得到了3。5元了。

终于等到了星期天,我双手握着钱,高兴地来到了书店。等买到书,我万分珍惜,高兴地握着那本书,回家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做,只看这本《查理九世》。从中午看到下午15点,我终于看完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要好好珍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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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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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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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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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阅读。每个认识并了解我的人都夸我是个乖孩子,既不调皮、也不贪玩,空闲时间就看。嗯,确实如此,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

生活中,我似乎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用“争分夺秒”这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为的是挤出那十分钟课外阅读时间。我尽可能的把时间压缩再压缩。即便这样,我仍然觉得无法满足我对阅读的渴望。

在家里,原本需要20分钟才能吃完的午饭,现在10分钟就能吃完。知识的渴望给了我无限的力量,让我的速度变得更快,并且也懂得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也让我下定决心要和时间赛跑……吃完饭,胡乱擦一下嘴巴,就赶紧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在学校,午休时间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会拿出一本书,让自己好好地沉静在图书中,闻着那浓浓的墨香、尽情享受那无人打扰的阅读时光。

有一次,我在房间做摘抄作业。半小时后,妈妈突然来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没想到作业本上一片空白。而我呢?正靠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居然连妈妈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曹——思——晨!”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瞬间脑袋嗡嗡作响、心脏怦怦直跳。我才醒悟过来,赶紧放下课外书,开始做作业。

我不仅爱阅读,还把我最喜欢的三位作家在心目中的地位排了名次。最喜欢的作家是沈石溪,他的动物小说总能让我认识到新的动物;其次,是曹文轩,他的《青铜葵花》、《细米》等作品让我回味无穷;最后,是丁立梅,她的作品中我只看过《草世界、花菩提》,但仅这本书,就足以让我知道她是一个用心去体验生活的人。

读了这篇作文,你们应该已经了解我一点儿了吧?这就是我,一个拜书为师、爱书如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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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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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牙牙学语开始,就有了“你”的存在,在我蹒跚学步时,“你”变得更加精彩。“你”就是,书成为了我最忠实的伴侣。

当我上幼儿园时,我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又一本的图画书,一幅又一幅的连环画吸引着我的眼球。当我上了小学,“你”就变成了我最爱不释手的童话故事……你和我一起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由故事变成小说,由散文变成名著。我的小书架也逐渐充实起来。《皇帝的新装》告诉我不要贪图荣华富贵;《丑小鸭》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白天鹅;《三国演义》让我亲眼目睹了硝烟弥漫的战场;《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英雄事迹更是振奋人心……中国四大名著被我一览无余,又开始了“世界之旅”;《童年》让我感受到那时的生活弥漫着黑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对主人公保尔钢铁般的意志产生崇高的敬意;《海底两万里》让我如临其境,一起和主人公探秘深海世界。书让我了解人间真谛;让我了解中国历史的繁盛与衰落;让我的心灵得到洗礼;让我的大脑更加充实活跃……不管你再好的朋友,也有与你不和的时候,不管多么信任你的人,也有对你产生质疑的时候。

但,书永远不会把你抛弃,也永远不会对你失去信任的……当你感到伤心时,读些快乐的书,驱逐你心中的悲伤;当你遇到挫折时,读些教会你逆水行舟,克服困难的书,让你的心灵接受洗礼;当你寂寞时,读些有朋有伴,友谊长存的书,让你不再孤独。书,让寂寞变成有人陪伴的旅程;书,让悲伤变成充满歌声的时光;书,让挫折变成平缓的柏油公路;书,让孤独变成一方星光璀璨的夜空!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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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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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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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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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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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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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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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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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有趣、悲伤的故事。从“疯女”的悲剧表现她的可爱、可怜、可亲,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悲惨结局;透过宋妈的悲剧——丧失儿女,却仍然善待东家的孩子,反映了当时农村妇女的悲苦命运,表达了作者对宋妈的同情;通过小偷的“可恨”写了他的无奈。因为太穷,他让母亲吃饱,让弟弟读书,反映了当时穷苦人的悲惨处境;通过兰姨娘的现在看到他苦难的童年;也通过父亲的身亡事实,看到父亲的爱。

这本书的情节十分的好,比如主人公林英子在和小偷每一次交谈的时候,都抓住语言、细节、神态的描写,写出我们俩交谈的细致,还主要的突出了小偷的家境贫穷,他弟弟的学习优异。这一系列足以说明《城南旧事》的好。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通过主人公林英子童稚的双眼,平凡的事情,写出了复杂的情感。告诉我们在童年的时光里尽情的体会童年。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好,希望大家能去读读林海音的这本《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能给予你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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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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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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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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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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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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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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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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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笑猫日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可我最爱的一本书是《老人与海》。今天,就让我给你推荐一下吧!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独自一个人去出海打鱼。他在海上开了八十四天的船也没有钓到一条鱼,之后,又过了几天,一只特别大的马林鱼咬到了他的鱼钩,可是这只鱼力量太大了,它把老人的船拉着跑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停下,老人不得不跟这条马林鱼开始搏斗。三天三夜的搏斗老人才用鱼叉插到了马林鱼的心脏上。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大鲨鱼来了,它是跟着那只大鱼的血来的,它一口就咬到了老人的大鱼身上,老人又不得不跟这条鲨鱼开始搏斗了,老人打跑了鲨鱼,可大鱼也被吃的只剩鱼头鱼尾了,就算是这样老人回家后人们还是很敬佩他。

这本书它语言优美生动,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感受。老人在和大马林鱼搏斗的时候,他手拿钢叉瞄准大马林鱼时让我感觉身在其中,让人有心惊动魄的感受。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在马林鱼浮出水面后,老人用所有的力量把鱼叉射了过去,射中了马林鱼的心脏上,我也为老人捏了一大把冷汗。我很敬佩他,因为他在危险面前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它。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有没被打动呢?快回家买一本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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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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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收起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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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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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带给了我们丰富的知识,书带我们穿越时空的大门,书带给我们无限的乐趣,有一些故事让我刻骨铭心。

穿越时空的往事,来到那年暑假。那年暑假是我知识的“收货节”,我与书几乎天天“打交道”。我这次看了一本书《西游记》,最佩服的是孙悟空,孙大圣那“大闹天宫”,那反抗精神和斗智斗勇的精神,想了一想,跟我那弟弟一样,都那么调皮。

那年暑假,妈妈也逼着我看一本书——《三国演义》,起初我还不答应,妈妈说:“要是不看,“竹笋炒肉片”等着你哦!”我只好硬着头皮读了下去,我一看才知道,这本书还挺好看的,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读到“关公单刀赴宴会”佩服了关公的斗智斗勇;我读了“关公走麦城”当时我还大哭一场。我常常废寝忘食,也有时觉得妈妈说的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一样,让人的心灵得到洗礼。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能使我们感受到悲欢离合;书能给我们增长知识。我觉得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才能真正领悟到“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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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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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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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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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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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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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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