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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好书推荐作文【精选19篇】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绿山墙的安妮》好书推荐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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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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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奶奶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也有不少故事

我放学一回家,就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将妈妈催促的话语当作耳边风,左边进,右耳出,只是应付一下“嗯嗯”,然后又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晚上挑灯苦写—熬夜补作业喽。因此,我遭到了妈妈的多次责骂。

书要看,可作业也是要写的。我写作业写到一半,便上厕所去了。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单纯地上厕所,“砰”门一关,我就从裤腰袋里拿出一本书,没办法,谁让我最近迷上了郑渊洁的书呢。在厕所里,我看得如痴如醉,甚至忘了时间,这时,就会听见妈妈的声音“怎么上这么久啊?”我连忙回答“好拉好啦!”紧接着把书藏了起来,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我写作业时就把书放在窗台上,妈妈一走,我就拿起来看,妈妈一来,我就把书放下写起作业。可偶尔我也有失手的时候,那么你就会看到下面的一幕—

一个女人站在书桌前数落着一个小孩,小孩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低着头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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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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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猜我最好、最亲密的伙伴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我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尽情地允吸知识的琼浆。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我为公主的善良而感动,为七个小矮人的可爱而喜欢,为皇后的恶毒而愤恨,看到公主与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我的心理就很舒畅。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读《上下五千年》、《名人传》等一些科普书籍。从中领略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领悟到了为人处事的道理。是书本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学习知识。是书让我了解了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无边无际。

记得那一回,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哥哥要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喜上眉梢------这正合我意,我到书店去就好像去宝库一样兴奋,那书简直就是一颗颗璀璨的宝石,令我欣喜若狂。一到书店,我急忙找出一本《盛世繁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早把哥哥抛到九霄云外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已过正午。肚子‘咕咕’的警告我,但此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便自我安慰:“没啥,不过是一顿饭而已,饿一饿也无大碍,来这里看书的机会难得。”于是,我又捧起书,伴着肚子的咕咕声,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受无以言喻。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当我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抬起眼,却是一片模糊,好一会儿才清晰过来。看一看墙上的钟,已指向六点了。心中一阵慌乱,急急忙忙一路狂奔回家,免不了一顿狂风骤雨,我咬咬牙,可心里却甜滋滋地。谁叫我对书一见钟情呢!

阅读书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不要怨恨阅读是浪费时间的无聊行动。酷爱书籍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它拥有书中的各种情感,书使人一生受益。一本书对我的影响是无穷的。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活力、有生命力的东西,他可以洗涤你的心灵,是你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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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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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喜欢漫画的人都知道〖德〗埃·奥·卜劳恩的名字,他的漫画作品《父与子》的享誉世界,我很喜欢看。不妨听我给你介绍一下。

埃·奥·卜劳恩是一位享誉世界的漫画大家,他的作品《父与子》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所表现的内容都是人类最无私的亲情,在德国家喻户晓,并赢得了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读者们的喜爱,且老少皆宜。被誉为是德国幽默的象征,享有极高的艺术评价。所以,《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历经了近百年,仍经久不衰。书中的每一幅漫画,都体现了父与子的温情与幽默,也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要么把你带入不尽的思索,要么让你啼笑皆非捧腹不止。《父与子》一书的出现,立刻给读者带来了惊喜和极大的艺术享受。

如今,该书早已跨过国界,成为全世界的人们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我称《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是揣在兜里的“快乐宝库”,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你,无论你有什么烦心之事,只要翻开这本书,一切烦恼马上就会烟消云散。我相信,你观赏之后,一定也会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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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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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我从书中获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充实了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正值夏天的午后,树上的蝉被火热的太阳烤的直叫。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拿着钱叫我去买瓶酱油,我便起身出发了。来到楼下,我从书店旁走过,便想着进去看看,接着就发现了一本我一直很想要的书。这时我已经把买酱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赶忙数了数手中的钱,正好够买这本书,我便飞快地奔向了收银台,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就兴冲冲的回家了。

不一会儿,我就到家了。一打开门,妈妈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回来了?快把酱油拿来吧!”这时我愣住了,才想起我是去买酱油。妈妈见我还未过去,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然后看见我手上拿了本书,却不见酱油的踪影。便又喜又气的看着我,说道:“算了算了,你在家安心看书吧!还是我自己去买好了。”然后我就在书海中尽情的遨游。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我们认真读书,刻苦钻研,一定能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就。让我们一起尽情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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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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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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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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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阅读,爸爸叫我看,我就拿着书在装。可是现在我慢慢地喜欢上了阅读。

因为我长大了,需要通过阅读懂得更多的知识,要不然会落后于其他人。于是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有个人同学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这本漫画书?”要是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可这次我没有,因为我沉浸在我的阅读世界中。同学都知道以前我喜欢读漫画,但是现在我看的更多的是文字书。因为文字书中有更多的知识让我学习,我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快乐。现在只要我看哪位同学谁有好看的书我便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感觉已经到了一日不看书,整个人没精神。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查理九世》,一回家就捧在手上看起来,一页、两页、三页……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叫我写作业时,才能从书中走出来。这时发生一本书都快看了一半,这才感觉眼睛很酸,手脚也麻了,不过我浑身轻松。在接下来的几时间里,所有的课外时间我都花在看这套书上,一口气看了好几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赶紧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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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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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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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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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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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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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里,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匹骏马,带我周游世界;书就是一位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哲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深圳书城“博览群书”,我看了一篇精悍小说——《丑小鸭》,于是我是我伴着《小红帽》编织着《红楼梦》……随着岁月的增加,连环画之类的小人书不能使我满足。最近,我喜欢上了娓娓动听的诗歌,寓意深刻的小说和优美的散文。

我尽情地遨游书海,四面八方都让我自由飞翔。我和朱熹一起去欣赏春日的风光,和李白一起去登天门山,和苏轼一起去看西湖的美景,和李白一起去看庐山瀑布,我和高尔基一起大声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和朱自清一起感叹时间的匆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的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了……

我喜欢读小说,思绪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飞翔,我的意志好似“钢铁”,我的性格好似“海燕”;我喜欢优美的散文,那如诗如画,引起我对生活无限遐想;我喜欢寓意深刻的小说,那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

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读书令我生活十分充实,我吮吸着书中丰富的营养,令我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使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多彩,使我的知识水平变得非常广阔……

我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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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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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读过《海底两万里》吗?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我推荐这本是因为它里面讲述了很多个故事: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起来令人惊心动魄。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尼摩船长的复仇。本文的大致内容是:尼摩船长的船遇上了另一艘军舰,尼德兰正要掏出手帕,朝着那艘军舰的方向举臂飞舞,却被尼摩船长打翻在地,尼摩船长对那艘没有挂国旗的吼道:“我知道你是谁!你这艘该死的船!即使你不挂国旗,我也能认出你!我就是公理,我就是正义,我是被压迫者!我所热爱的一切,包括我的祖国,我的父母,我的妻儿,都死在你们手中!我要替他们报仇!”

紧接着,“鹦鹉螺”号下方直接穿过了这艘大军舰!突然,那艘军舰发生了爆炸,紧接着,那艘军舰的甲板和扶手上开始浮现出一些受难者的尸体,景象惨不忍睹……从中我能体会到尼摩船长的果断、心狠手辣,似乎他和那艘军舰有仇恨。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是不是也很想买来一本读一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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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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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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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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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良师益友,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世界上每一本书都有令人值得发醒的知识一本本好书犹如一个个阶梯,通向成功的道路。

读书里面的哲学很多,其中分三个层次,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会读书的哲学是最多的,会读书不仅仅是识字念出来,更要从内心感受每一段、每一句、每个词的含义,体现作者的思想感情,还要学会从各个角度领悟字里行间里留露出的快乐、悲愤、懊悔……。会读书也要会从中认识生字生词,不会的一定要查,了解段落大意和文章的主旨。还要收集其中的优美词句。明白其中的道理和启发。但是,如果你读书不专心致志。那么你就不会积累好词好句,也不会从中体会出文章的道理和启示,那么你就白读了这篇文章。费时费力。

好读书就又不同了,字面意思是喜欢读书,既然喜欢读书就要读有成就,不可读过以后就像没见过一样但总的说,自己喜欢阅读,也并不是坏事。

读好书便是指一种给人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心理状态,好书随处可见,好书如友,一本好书就像你的朋友,会教你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和哲学。

读书亦有苦乐,即分苦读和乐读,苦读虽苦,但苦尽甜来,俗话说的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要会吃苦,方可成大器。而乐读的人群,则是看的很开朗,认为读书并不算什么,因为书中有大量的知识。所以此类人并不悲观并不消极。反而高兴。

读书是一种享受,让书中的知识净化心灵,体验知识带给你的快乐,因为有了知识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因为有了知识才会造出一批又一批的辛辛学子,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在此我的感受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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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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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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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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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捧着本津津有味地看呢,我一进到故事当时就被一大喝打断了:“快睡觉!”然后“啪!”的一下我的眼前便漆黑一片了,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合上书本。

我从小就受到书香的熏陶,早早学习汉字,在5岁就步入绘本,6岁看小说,从此对书本爱不释手。在我家,有满满两个书架的书本外,茶几上也有我珍爱的书本,只要我喜欢的书本,我读的时候总是融入了情节。名家的作品也不少,杨红樱、郑渊洁、沈石溪、曹文轩等作家的书也曾读过。

我家的书虽然很多,但是我还是要往图书馆跑。一个周三,我跑去图书馆看书,从茫茫书海中寻找要看的书准备借下时,突然发现没带卡下楼,于是又冒着大雨回去,又飞奔回来。这么两来回,我浑身湿淋淋的书却一点不湿。我拿着书,差点亲了它一口,我实在太喜欢这些书了。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了一本好书,离真理又进一步,知识的楼梯又上了一块砖。

回到家,妈妈一边拧着我的衣服,一边苦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可我却不在乎妈妈的话。

怎么样,相信你已经认识我了吧,一定喜欢和学识渊博的人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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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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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万分激动,真希望能和鲁滨逊一起去漂流大海,和他一起去巴西植物园里享受丰收的快乐,和他一起去孤岛筹备过冬的粮食,当他逃离荒芜人烟的孤岛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真为他感到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用智慧创造了一切。

是啊,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发明了东西,为正在新世纪的世界做了贡献: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比尔·盖茨发明了微软,雷奈克发明了听诊器……他们的一生也就是用智慧来为人们造福,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听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徐长卿。有一次,他的伯父拿来一根竹竿,竹竿顶上用绳子挂着一个礼物,伯父对孩子们说:“谁能不跳、不爬把这件礼物拿到手吗?”孩子们都没有回答。这时,徐长卿站了出来,把竹竿放到一口井里,竹竿碰到井底,这样不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到礼物了吗?因为徐长卿善于发现,善于思考,所以他比其他孩子更多地利用了智慧,拿到了礼物。

我应该向徐长卿学习,有时一些不会做的题目,我都要去问妈妈。其实,我可以再想一想的。比如有一次,我碰到一道“蜗牛爬竿”的题目,我看着题目反复思考还是想不出来。突然,我灵机一动,拿出一张草稿纸,在草稿纸上画图思考,最后算出来是8天。我拿给妈妈看,妈妈夸我说:“祝贺你自己动脑筋,把题目做出来了,你真棒!”我开心极了!我明白了只有动脑筋,才可以换来无穷的欢乐。我一定要养成这种勤动脑筋的好习惯,做一个有目标,有计划,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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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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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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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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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开始识字,就读了一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今天,我就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我读的这本《山羊不吃天堂草》是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他的作品除了《山羊不吃天堂草》外,还有《青铜葵花》《草房子》《根鸟》等。

《山羊不吃天堂草》是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91年。小说的主要人物有明子、黑罐、三和尚、鸭子、紫薇等。其中主人公明子具有天生的聪明与机灵、正义勇敢还有善良的性格特点。而黑罐的性格中带有胆小懦弱、还有不灵光,但他却能忍耐和包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做明子的孩子,家里养了许多的羊,可是因为草原上的草不够吃,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叫天堂的草地,可是羊儿又不肯吃,于是这些羊全部都饿死了,家里欠了很多债。没办法,明子只好跟着村上一个有名的木匠师傅和木匠师傅的一个徒弟——黑罐去城里干木匠活,来为家里还债和糊口。

《山羊不吃天堂草》真的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有时间,就好好读一读吧!我想每个读这本书的人都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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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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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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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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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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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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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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