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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作文优秀作文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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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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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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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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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三国演义》。

阅读《三国演义》好处不但让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学习写人、描物的写作手法,而且使人懂得历史的奇妙、看书的乐趣。《三国演义》描写了许许多多的三国的豪杰,如仁厚的刘备,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诸葛亮,人称“枭雄”的曹操,傲气、刀法精湛的关羽,智谋出众的周瑜,礼贤下士的孙权,粗心大意的燕人张飞,细心、枪法精湛的赵云赵子龙,两臂力气过人的典韦。

《三国演义》是几乎什么人都可以阅读的。无论是普通人、军事家等都可以看。普通人看“桃园结义”、“三顾茅庐”,军事家看三国上军事天才的计谋,医生看华佗高尚医德的故事。

《三国演义》使读者开阔视野、受益匪浅,每个故事都有意味深长的道理,使我们懂得做人的哲理。

你看!一本《三国演义》是多么有用!你快抽时间看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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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与书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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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黑暗中为我们点亮一盏心灯;在我遭受挫折的时候,是你为我指引前进方向;在我茫然无措的时候,是你赋予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你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

打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晰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晚为我读睡前故事,那生动有趣的情节,活泼可爱的人物,惟妙惟肖的图画,隽永深刻的哲理,交织在一起,点缀着我金色的童年,在我那稚嫩的心田里,播下了一颗又一颗书籍的种子。

渐渐的,我能看懂汉字了。妈妈送给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财富——注音版《安徒生童话》。我第一次捧起了散发着浓浓书香的书籍,第一次用指尖真正的触摸那洁白如雪的扉页,也是第一次全身心感受那灵动的文字,体味那翻书的快感。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为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而感到惋惜;为心狠手辣千方百计残害百姓雪公主的皇后而感到愤怒;为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变成了白天鹅的丑小鸭而感到欣慰;为王子和公主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欢喜……一串串美丽的童话,激发了我对美的神往。

在《安徒生童话》的陪伴下,我愉快地走过了小学的第一年。之后,越来越多的童话开始步入我的生活。于是,我变了。我从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孩童,变得乐于去挖掘生活中的真、善、美,并开始用豁达的眼光看世界。

后来,我步入了高年级,我的读书世界已经不再满足于童话,我的阅读范围也变得广广阔了起来。

从毅力非凡的鲁滨逊身上,我懂得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从饱受命运不公的简。爱那里,我学到了要敢于同命运作斗争,永不屈服;《老人与海》,教给我勇气的可贵;《爱丽丝漫游奇境》,告诉我童心的美好。

今年,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骤然增多的作业如暴风雨般朝我席卷而来,但我没放弃我的爱好,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读,成为了我消遣的最佳途径。

《朝花夕拾》中正直倔强的范爱农、严谨热诚的藤野、朴实愚昧的长妈妈、爽直公正的无常吸引我爱不释手;《西游记》中疾恶如仇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信念坚定的唐僧无不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在书的陪伴下,我乏味的生活也多了几分乐趣。

在饱读诗书的过程中,我写作的灵感变得越来越丰富。每当看到那一篇篇被语文老师打上“传观”的作文时,我便会从内心生出一种成就感。我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知识的种子,结出智慧的硕果!

与书同行,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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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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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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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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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一年级时。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生活。

一年级时,妈妈在学校为我制定了一份杂志,这本书的名字叫《小学生快乐作文与阅读》,这本杂志是注音版的,正是适合我阅读的。起初,我对读书没有什么感觉。刚拿到杂志时,我爱不释手。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不一会儿就读完了。其实,我只是被杂志上绚丽的图画吸引了,杂志上那些文章我也只瞄了两三眼。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上三年级了,老师开始要求我们,读书要“不动笔墨不读书”,边读边记。所以,我便开始读一些名著。时间长了,我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把书当作我的良师益友。随着年龄变化的增长,我所需要的读物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已经读了很多名著,如《名人传》使我知道了贝多芬的坚持不懈、米开朗琪罗的历经磨难、托尔斯泰的实践理想;《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使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不懈、充满钢铁般的意志和决心;《伊索寓言》使我从每个短小精悍的故事里受益匪浅;《绿山墙的安妮》使我认识了善良、乐观、个性鲜明、有着丰富想象力的安妮……四年级时,我有幸被老师评为校级“阅读之星”,这使我对读书有了进一步的热爱。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读书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在读书的世界里自由的翱翔,贪婪的汲取知识。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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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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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紧,没有时间发文章了。或许太忙,再忙,也不会抛弃文学。毕竟重要,对我来说,一个爱文学的人不一定要有什么文献,但一定要有坚持。多次比赛经验总结:""练习"为最者路径。"人的一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需得踏实。

冰心老人y次强调:读书好,多读,读好书。对后人启发深远,我也例不了外,但一个人要是投入书中,那真的就没有办法拔出来了。因为曾有所感,看书以至于忘记吃饭,这并不是恶劣,如果你叫上九头大象拉我吃饭,我一定是被书中磁铁吸住了,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活拉或者活扯,否则我会休克。

我也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文章,那是身处其境了,感受颇深,我独爱他的"春",把自然绘得亲近,景色怡人,心中缓缓慢慢持静......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让人意境未觉......

告诫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对自己有用的。

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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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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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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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丢书事件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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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生物课了,同学们都掏出生物课本准备上课,我的课本怎么不翼而飞了。

我蹲在桌子底下,双眼茫然地寻找着生物课本,双手不停的扒拉着,头上有着豆大的汗珠往下落,终于我泄气了,桌子里的被我翻了个顶朝天,怎么也找不到它,我心里不得安宁,若是被生物老师批评了,整节课都会受影响的。我越来越心急,恨不得一下子能变出本生物书来。生物老师让我们打开课本,这更是我手无足策,他就站在我旁边讲课,坐着的我心里像有一只兔子一样,不停地跳着。我的双眼慌乱的看着老师,桌子上空空的,除了一支笔,什么也没有,这使我在整个教室里很显眼。

放学了,我的心情很郁闷,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走,心里想着,提心吊胆上课真难受啊,什么也没听进去,还精神受尽折磨,我真倒霉呀!回到家,我心里一直想着这节没有课本的一堂课,甚至连写作业都无精打采,双眼目视前方发呆。妈妈帮我在班级群里发布了寻书启示,第二天上午我怀着期盼的心情来到学校,眼前突然一亮,桌面上放着生物书,我上前一看,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着三个醒目名字,“关天瑜”,这是我的书,原来真是我的同学帮我找到了,放在桌子上啦,我心里欢呼着,眼睛里充满了激动的表情,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至今难忘。

以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学习用品保管好,再也不让它们遗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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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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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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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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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读过的有许许多多,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等等。其中很多文学作品都特别的优秀。今天,我也要向您推荐一本好书,它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从小时候看的绘本、白话文版到现在看的文言文版,令我最着迷的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文言文版。原版书籍初读时虽有些生涩,但贵在它的情节描写十分详尽,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尤其是大量的语言、外貌、动作描写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比喻、拟人、古诗的引用在文中作者也是信手拈来。

《三国演义》是一本明清时期的小说,他的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如三英战吕布、连环计、三顾茅庐、草船借箭、赤壁之战等等。拜读过后,虽时隔已久,但各种惊心动魄的场面仍让我历历在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三英战吕布”:吕布率领大军,打的曹操节节败退。再一次对阵时,吕布又连败好几位将领,面对如此勇猛的吕布,战士们胆战心惊,最后还是由刘、关、张三兄弟联手上阵,与其大战了百十回合,最终才打得吕布驾着赤兔马仓皇逃窜。

成王败寇!关羽的忠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刘备的不耻下问……我为书中的英雄们时而肃然起敬,时而抚事叹息;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又是悲伤至极……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国演义》,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后,您是否也喜欢上了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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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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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一局落子无悔的棋,像一场锣鼓喧天的戏,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虽然我只是生活中一个平凡的过客,但也有一份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挟一双翅膀,翱翔于知识的天空;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捧一本好,漫步于知识的海洋。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捧一本好书,浓郁的书香撩动我的心弦。

读书,似与童趣的孩子嬉戏,在一举一动中享受天真;读书,似与老者促膝谈心,在一词一句中领悟真理;读书,似与亲人呢喃细语,在字里行间体会柔情;读书,似与朋友推心置腹,在畅怀开言中铭记情谊。

读书似在品味人生。读《骆驼祥子》体会人间冷暖;品《红楼梦》洞悉人间人情世故;赏《三国演义》赞扬人世义薄云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胸襟;“人们不认识世界,反说它欺骗了我们”是托尔斯泰的深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志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原来书中一切都有!人间的光明,黑暗,冷暖,温情,哲理,真善美,假恶丑。

读书,似与名人畅所欲言。失落时,与李白畅饮一番,在醉生梦死中一切烦恼烟消云散,喜悦时,与杜甫促膝谈心,在忧国忧民中找回人性的本真;愤怒时,与霍金谈论科学,在平淡中淡漠怒火;嫉妒时,与李清照推心置腹,在华美词句中荡涤内心。

从书中走来,缕缕的书香拂去了我身上的铜臭,从书中走来,思想的长河荡涤了我年少的无知;从书中走来,精神的大树为我挡下了不良因素的侵蚀。生命因阅读而有力,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啊!读书,美哉,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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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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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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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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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写。他是19世纪着名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曾写过《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和他的朋友们打赌,要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福克先生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经过严密的计划和规划,认为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阻挠进程。

比如,在旅行开始时,他就不幸被误任为是抢银行的大盗,被密探菲克斯一路追捕,阻挠进程。他们还遇到了风暴,印第安人抢车……但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克服了艰难险阻,一路跋山涉水,遇到困难或机智脱险,或狼狈逃脱,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旅途可谓是精彩纷呈。

他应该在当天晚上8:45到,当他踏入大厅,与众人见面时,时间正好是8:44:59……福克先生凭着他的机智,冷静,沉着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作品人物表现得鲜活灵动,叙事简洁流畅,每一个故事都写得详细生动,引人入胜。在这本书里,你也会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伤心一起生气……当你看到这每一个充满着危险的冒险故事时,仿佛这些故事就发生在你身旁。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跟随主人公脚步,游历全世界。福克先生一行人途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了印度、新加坡、美国、日本……你还可以领略到各国的风俗习惯,比如到印度寺庙里要脱鞋,不然就违反了宗教规则;婆罗门僧侣会在老土王死了以后用他的妻子殉葬……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冷静、沉着,处理问题是要有毅力。这是一本值得我们一读再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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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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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万分激动,真希望能和鲁滨逊一起去漂流大海,和他一起去巴西植物园里享受丰收的快乐,和他一起去孤岛筹备过冬的粮食,当他逃离荒芜人烟的孤岛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真为他感到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用智慧创造了一切。

是啊,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发明了东西,为正在新世纪的世界做了贡献: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比尔·盖茨发明了微软,雷奈克发明了听诊器……他们的一生也就是用智慧来为人们造福,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听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徐长卿。有一次,他的伯父拿来一根竹竿,竹竿顶上用绳子挂着一个礼物,伯父对孩子们说:“谁能不跳、不爬把这件礼物拿到手吗?”孩子们都没有回答。这时,徐长卿站了出来,把竹竿放到一口井里,竹竿碰到井底,这样不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到礼物了吗?因为徐长卿善于发现,善于思考,所以他比其他孩子更多地利用了智慧,拿到了礼物。

我应该向徐长卿学习,有时一些不会做的题目,我都要去问妈妈。其实,我可以再想一想的。比如有一次,我碰到一道“蜗牛爬竿”的题目,我看着题目反复思考还是想不出来。突然,我灵机一动,拿出一张草稿纸,在草稿纸上画图思考,最后算出来是8天。我拿给妈妈看,妈妈夸我说:“祝贺你自己动脑筋,把题目做出来了,你真棒!”我开心极了!我明白了只有动脑筋,才可以换来无穷的欢乐。我一定要养成这种勤动脑筋的好习惯,做一个有目标,有计划,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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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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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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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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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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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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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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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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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啊!开卷有益,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能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他身高六英尺多,又十分瘦削,看起来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的穿着整齐、干净,可上面有许多的小洞,那些都是他在做实验时被酸碱烧烂的。

第一次接触他时,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侦探小说,内容惊险而又刺激,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他总是习惯叼着一只烟斗,边吸边吐出烟雾,躺在安乐椅上说:“华生呀!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没过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提一个黑包,一瘸一拐的进来,问道:“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说着,拿出了一张纸。“正是。”“我是侯波,维伯让我来转告你,暗号是,九到七,七到五。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晚上11点,山上不见不散。再见了!”“好,11点我一定准时到。”华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本书给我了神奇的体验,真是一本好书。好书启迪你的智慧,成就你的未来;让你终身受益!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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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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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看到了我的题目,以为我写的是一个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今天写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启知识宝库大门的钥匙——籍。

上课,语文老师讲到了一个课外知识点,提问大家。正好这个知识点,我在课外书上曾经看过。我举起了手,回答出了答案,老师夸奖我是“课外知识”小能手。

周末,小伙伴做作业的做作业,上课的去上课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怎么办?整整一个下午,多无聊啊!没有办法,我只好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东翻翻,西看看……等等,那是什么,昨晚没看的书。我立刻拿起书,跑到沙发上坐下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我都忘记了妈妈的交待——下午要吃水果的。

书还是和朋友之间的友情加固剂。朋友之间,你向我借一本,我向你借一本,大家一起分享。有了书,我和朋友有了谈论的话题,不断的交往中,我们增进了彼此的友谊。

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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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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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说不清道不明,它指引着我们前进,告诉我们接下来该走的路。 Destiny is unknown, it guides us to move forward and tell us the way we should go next.

命运的指引使我找到了自我,在中看到了另一片天地,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渐渐的充实了自我,完善了自我。

在书中我找到了慰藉,不再去怨天尤人,不再一个人孤独寂寞,一个人黯然神伤,在受到伤害时不再一个人默默的躲在角落舔舐伤口,去掩饰自己的悲伤。

从小我便努力地去隐匿自己的情感,不想让太多人读懂自己的悲伤。一个人孤独的行走着,周围都飘荡着寂寞的韵律。

现在的我在书中找到自己,渐渐地我学会了用文字去抒写自己的不满、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快乐与悲伤、自己的……

现在的我热爱上了那暖和的阳光,迷恋上了那拥有咸咸的味道的大海,沉醉于那深邃的夜空,追逐于那五光十色的花海中……

书拥有强大力量、无穷的智慧,它可以驱散一切阴霾的力量,充实人们的知识,教会人们更多的道理。

在这个世上书也是有生命的,它也拥有自己的情绪,每一本书的情绪都是不相同的,它们拥有各自的特点,各自的特长。

在世间的长河中,一本新书慢慢地变成了一本旧书,从一本人人争先抢读的书变成了一本落满灰尘的书,它的纸业不再是洁白的了,而是变成泛黄的了,逐渐泛黄的纸张只能在一片叹息中被人选择遗忘。

这就是书的命运,它将知识与道理都教给了人们之后,就开始过早的暴露了岁月的力量,渐渐地被人们遗忘。

看着那些正在流逝着生命力的旧书,它们变得不再发光,反而更加内敛了起来,就犹如有着丰富知识隐藏在生活中的老人罢了。

那一本本的新书替代了旧书的地位,将新的知识告知于人们,将新的知识传播于世界。看在那些旧书,我不禁伤感了起来,追忆曾经自己读过的书,它们又被自己放在了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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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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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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