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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作文优秀作文(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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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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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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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至于我是如何与书打上交道的,还得从一个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我睡下后,正做着美梦。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惊回了我的千里梦。我一看闹钟,才3点,便又侧身入睡,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年纪尚幼,如此之久不能入睡,便放声大哭。父母闻之,马上起床。掏出食物为我压惊,惟恐惊醒了邻居。我见是食物,又哭。父母无意之中掏出了书。我一见,两眼有光,速夺。一翻遍哭声渐消,父母这才放心,回了卧室。我却拿着书爱不释手,直到早晨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转身起床。从此,我与书打上了交道。

往后几年,我回家一完成作业便看书,萧规曹随,雷打不动。作文成绩从二年级的中游一跃到高年级的上游,甚至前三!可见书是一种多好的东西,是它增长了我的知识,也是它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还有具体事例呢!一次,我做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拿出一本成语词典,一翻,便翻到了“无的放失”这个成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的意思。第二天,期末阅读卷就有关于这个词的填空式选择,我轻而易举地做了出来。老师在讲卷子时,只有我能说出这个词的意思,真让我“鹤立鸡群”了一回。

书对我好,我当然也不能亏待书。我对书柜上的每本书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折了一角也会伤心半天。啊,你千万别把我的书撕了!哈,开个玩笑。当然,我也会“得寸进尺”,几个星期就要让爸爸买一本书。一来可以让我大饱眼福,二来也能增加几个新伙伴呢!哈哈。

好,今天就讲到这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书真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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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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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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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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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凝,“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我爱看书!是否是我的名字让我和书结下了一种不解之缘?呵呵,我也不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缠着妈妈,问她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一年当中有时热,有时冷?”“为什么鱼能在水中游?”妈妈被我问得哭笑不得,只能说:“书,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于是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为我述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我总是好奇而兴奋地听着,直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城“淘宝”,像蜜蜂一样,不知疲倦地畅游在书的花海中收集花粉。是书,使我体悟母爱的悠长,父爱的深沉,友情的真挚与时光的珍贵。让我的灵魂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纯净的洗礼,让我发自内心地产生对美和理想的永恒追求,让我的思想获得了犹如拨开迷雾般的闪亮启蒙,让我从寂寞和空虚中走向丰富和充实,使我从无聊和烦闷走向宁静和平和。记住,开卷有益!

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大大的提高,我们不必再像林海音奶奶一样为了能看书而不得不去“窃读”。所以说,现在的读书人是幸福的。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热爱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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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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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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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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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感觉最深的嘛,那就是——《巨蟹座:追梦的水晶鞋》。

这本书中写的是单亲家庭中的女孩——方圆圆,她的父母离婚后,上下学都被别人跟踪,后来还是妈妈孙美芽把他拽上了通往北京的火车才逃过了一劫,后来见到了妈妈年轻时候的男友——谢航,在困难中,方圆圆逐渐收获了友谊和亲情,还登上了自己梦想的舞台——模特。丑小鸭终于成为了天鹅。

这本书给我很大的感悟,我在生活中是一个娇小但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方圆圆14岁比我矮一点点,但是她对梦想的追求是我们每个巨蟹座女孩都难以想象的,我也是巨蟹座,方圆圆在危险时刻可以有很大的力量,我在游泳害怕的时候也会有很大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进发,巨蟹座的女生都是这样子的,方圆圆虽然矮小而且皮肤还很黑,我比她好一点点,为什么不可以勇敢的走上梦想的路呢?她的梦想是模特,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写作——在我感兴趣的作文上我可以写的很好,但是我没有兴趣的作文偏偏要写时我就会写的很无趣,这就是巨蟹座女孩的特殊功能吧。

而且方圆圆还很自信,我也是巨蟹座的我为什么不能自信?但是,自信也要有个境界,不能因为太自信而自大。

自然美才是人的本性美,当然,在打扮自己外表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的心灵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外表美和心里美是没有可比性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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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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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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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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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不爱看那些课外,有时候连课文都懒得去读、背,都是被老师强迫的,这不,老师现在又让我们去看那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可是,我的自觉读课外书的习惯也是从这本书开始养成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昆虫记》第一章是“蝉出地洞”。我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蝉的出口大部分在树根处,它慢慢地爬出洞口,再爬上树的高处,我怀着疑问继续读了下去,心想:它为什么在高处破壳而出?后来发现如果它在破壳时被打扰,会直接死去,所以在高处脱壳是怕人打扰。我看见如文中所说,好几个蝉好不容易爬上了树顶,却因为破壳的时候放弃了,自己死在了自己壳中,只有半块身体露在了外面。有的还差一点就出壳成功了,但在最后关头放弃而死去,不放弃的蝉此时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明白了老师的用意,原来老师让我们看这本书是想告诉我们在背书的时候,不要背到一半就放弃。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还记得我曾经学游泳的时候,因为我之前去海边游泳时,不小心跑到了深处喝到了好几口海水,还呛到了鼻子里。要不是老爸把我带到了浅水里,我都不知道要呛成什么样,我吓得再也不敢去游泳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游泳。但读了这篇文章,我又鼓起了勇气,决定重新学习游泳。

后面还有好几篇关于昆虫的文章,其实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将会受益无穷。你们也快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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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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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它就是《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在1908年到1910年之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曾不止一次向列宁讲述自己的童年生活。一次,高尔基对列宁说:“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小说的……”不久,高尔基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看的《童年》。《童年》是世界名著,被翻译成了很多种语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病死之时,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且充满仇恨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间经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斗殴。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流落人间,开始了他独自谋生的生涯。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生活在一个污浊黑暗的环境里,但是,他并没有被这个恶劣的环境所扭曲。有一次,阿廖沙因好奇,把雪白、干净的餐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得知后,异常地愤怒,怒气冲冲地取下一根粗树条,将年幼、瘦弱的阿廖沙按在地上抽打。最终,在外祖母的劝解下,狠毒的外祖父停止了鞭打。此时,阿廖沙已昏死过去了,身上是血红血红的条痕,这件事过去后,阿廖沙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越发变得积极向上。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难,他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我认为阿廖沙这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能因为生活中的某种挫折,而变得性格扭曲,我们应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任何人都很坦诚,善良的交往,使阿廖沙和军官家的三个儿子交上了朋友。可是,外祖父严令禁止和军官家的人交往,因为,外祖父认为,军官家的人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可是,阿廖沙认为,他的善意和三位“少爷”的善意是相同的。我想到了以前我总是和一个同学打架,那个同学和我的关系很差。有一天,我的脚骨折了,当老师问谁愿意帮我时,那个同学站了起来,说愿意帮助我。当时,我既感动又羞愧。我觉得我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懂事、能干,在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他开始自食其力。为了挣钱,阿廖沙开始在街上捡破烂,捡完东西后,他就卖掉这些东西,将卖东西的钱全部交给外祖母。虽然,阿廖沙的生活艰苦,但是,他又想了更多方法来贴补家用。我和阿廖沙的年龄一样大,力气也比他大,但是平时却很少做家务,吃饭时,我总是挑出不喜欢吃的饭菜,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人。

文中语言生动、有趣,富有感染力,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人物描写很到位,栩栩如生,场景描写活灵活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

这就是《童年》,一本让人深受启发、耐人寻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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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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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本,包含了无数的知识与奥秘,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口味。

品味到“书””中的快乐、幸福、风雨。——题记

我们轻轻地,轻轻地打开了“书”的第一面。那是我们天真的笑容。我们与父母玩耍,与太阳嬉戏,与浪花戏水,我们无忧无虑的玩。父母手拉着我们的小手,教导我们走路,慢慢地;慢慢地。我们生活在了幸福之中,只有快乐与自由。

然后,我们翻开了“书”的第二面。我们已经不再是婴孩时的无忧了。学习如同一座大山,狠狠地压在我们身上,我们哭闹、放弃。但又在黑暗中寻求出一丝光明。我们死死抓住它们,让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重生。慢慢地,我们尝到了艰苦中的一抹甘甜,在一次懂得了人生中的道理时,我们会兴奋不已。这是生活中的苦,但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风雨,是无法避免的,但总会有人在我们身后推着我们,我们是一只小船,他们是一阵大风。也许,我们会失去希望吧!生活的压力源源不断,它狂狠地打着我们,我们倒下,又一次次地站起来。终于,我们向它示弱,我们天真地以为它会放过我们时,它一口将我们吃掉,我们已无力挣扎。我们痛苦不已,生活就像一只恶魔,玩我们,让我们绝望。这时,又有一群天使来救我们,使我们已失去动力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这时,我们又领悟出了一个生活的大道理——生活,不可能十全十美,它必定有风雨的追打,我们迫不得已,只能战斗,去打败它,战胜它!

过后,我们又满怀着胜利的喜悦打开了“书”的第三面。因为不久的胜利,我们欣欣然地觉得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大狂妄!却不知,真正的考验才正式开始,生活就与我们捉迷藏。我们被玩得团团转,不但找不到它,也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忘了自己本该干嘛。当我们再一次向天使们求救时天使们已经动不了了。只有在一开始便清醒的人,才能走到最后。这时,生活又送给了我们一段启示:只有保持清醒的大脑,不忘初心,才能活到最后。一直失败的人,也无人可帮他们了。因为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到最后,走进考验的下一关。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们不知翻了多少页。每一页都是生活这一书给我们带来的知识。

其实,生活本无字,因为这本书便是我们自身的体验,每个人都不同、每个人认识、得到的也不同。我们只有细细品味这本“书”,才能懂得所有的知识。

生活虽无字,常读便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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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以书为知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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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头,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果实。它充实我的生活,斑斓了我的岁月,伴我成长,让我从知识浅薄的小孩,变成博学多闻的少年,让我的知识储备得越来越多。

记得早先幼儿园时,我常常听妈妈讲一些童话故事,随着好奇心的增加,我一个人直接拿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看了《丑小鸭》,我懂得了做人要自信,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一只白天鹅;我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看到了悲情与伤感,懂得了怜悯。我在这些故事中,感受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恶,这也为我与书的结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等到小学,经过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爱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就是拿得起,放不下,我沉醉在那乱世的氛围当中,沉浸在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当中。三国的情节跌宕起伏,第一次,我为关羽败走麦城而紧张,为他的死感到惋惜。第二次,我看到玄德死了,把书丢在一旁,不想看了,过了许久,我才再次拿起书本。第三次,我看到诸葛亮死了,心中更是悲痛万分,把书丢在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再拿起读完的。三国这本书告诉我,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事情不都是称心如意的,有时也会与理想背道而驰。我不禁感叹“书,吾之良师也!”

初中时,我开始接触深层次的中外名著。《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让我看清那时社会的腐败与黑暗,而结局告诉我,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在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中,我感受到了外国小说家的想象力何其丰富:当我们没有发明直升机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直升机来去自如;当我们没有发明潜艇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潜艇跨越海洋。我恍若走进书本,走进作者笔下的故事,走进那个年代,感受世态炎凉和人生的酸甜苦辣。

我以书为知己,它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更帮助我了解到了社会的本质,体察人心。人生路漫漫,与书为知己的我,会成长,生活会变得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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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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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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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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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相当于一次愉快的旅行。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课外书籍,认识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可爱、善良的爱丽丝;唯利是图的巴伯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里买的。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里买书,它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翻看着它,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心要将它买回家。

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来。其中主人公敏希豪森男爵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它有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冒险故事,比如:骑着老鹰在天空上翱翔;一口气喝了18桶葡萄酒;提着自己的脑袋作战等等。有一次,敏西豪森男爵一不小心掉进了一条大鱼的肚子里,出不来了。看到这儿我很担心,米希豪森男爵该不会死在大鱼肚子里,再也出不来了吧?但他没有,他极其地镇定,冷静地思考着逃生的办法。突然,他急中生智,像孙悟空一样在大鱼肚子里上蹿下跳,闹的大鱼浑身疼痛,张开嘴巴,叫苦不迭。趁这时候,敏西豪森男爵往外猛冲,顺利地逃了出来。我不禁心里暗暗地佩服他了。平常我遇到了危险,只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他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却临危不乱,冷静地想办法。跟他相比,我真是自愧不如!因此我决定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闻名世界的好书,里面有着许多的精彩故事,如果你还没阅读它的话,那你就赶紧去阅读吧,它会带给你无穷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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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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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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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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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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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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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我被深深的感动了。书的名字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可她不到几岁就失去了话语,失去了听力,失去了双眼。在这个没有声音,不能说话,看不见事物的孩子心中,却充满了幻想和灵感,海伦从小就很聪明,她还有个好伙伴与她心爱的狗,海伦非常好学,当她该上学时,父母请来了家教:莎丽文小姐,从此,海伦就受到了教育。但在教育中,海伦也有一些困难,比如:水和杯子,她总是分不清,在一次次痛苦和绝望之中,老师并不着急,她让海伦穿好衣服,到公园里去,到了公园,莎里文小姐让海伦摸了摸喷泉里的水,在海伦的手心里写上了water(水)这个单词,海伦终于明白了,世界上各种东西都有自己的名字。在一次次胜利和成功之中,海伦考上了大学……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连这个残疾的孩子都能在这种环境中学习,我们应该更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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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次买书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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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我约妈妈一起去买

到了新华书店,琳琅满目的书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一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我的眼球——《蓝鲸的眼睛》:封面是蓝色的,上面画着一个小女孩和一只大眼睛。我情不自禁翻阅起来。可再一看,40多元,好贵呀!我的心里开始不停地打鼓,偷偷瞄了一眼妈妈。妈妈也正专心地看书,似乎没有发现我的疑虑。这可怎么办?该怎么向妈妈开口呢?

算了,去别的书店看看吧,说不定有更便宜的。妈妈觉得莫名其妙,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也来到了另一家书店。我在书架前,找呀找呀,终于找到了我要买的书。真是凑巧,这本书的内页有几页是粘在一起的,书店拿出来打折。妈妈看着我手里的书,却忽然压低了声音:“便宜没好货。你瞧,这本书是盗版呀!”我一听,顿时懵了: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么便宜!妈妈突然发话了:“走,到刚才那家书店买正版书!”原来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走出书店,天好晴,有这样的妈妈,真是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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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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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唐代著名诗人——哲学家韩愈的一句名言说的好“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啊,如果人们,在读书、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没有顺风船可驶,想要在广博的书山、学海中汲取更广的知识,想要读好书,想要学好知识,“勤奋”和“潜心”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今天想要介绍一本书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看,汲取书中的营养。

我要介绍给你们的是一本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月光森林》。

月光森林动物军团接到一份绝密通报:一支粪蛋僵尸小分队正往月光森林进发。粪蛋僵尸的武器就是粪蛋,动物们发现一颗粪蛋所产生的异味,就相当于一座公共厕所。号称宇宙级恶臭。为了应对粪蛋僵尸,动物们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什么好主意。最后,动物们把粪蛋僵尸给感化了,才克服了粪蛋僵尸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有一条导盲犬的心灵,是比白雪更纯净的世界,全部都是灿烂的阳光,根本就没有阴暗的角落,没有嫉妒与仇恨,没有丑陋与肮脏。所以,就是你想把它心灵的纯洁与美好过滤掉,把心灵的丑陋与肮脏成倍放大,想在它的眼里,没有了纯洁与美好,就只剩下丑陋与肮脏了。但它的心灵也不会扭曲,世界也不会变形,生活也不会变得黑暗。我还知道了,蚯蚓不但没有眼睛,还没有耳朵,蚯蚓习惯在土层下生活,地下黑暗它却有感觉光的能力。

这本书十分好看,你也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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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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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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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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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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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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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缕香,读百味人生。

题记

一剪娴静的光阴。

我愿捧一杯香茗于孤灯之下,任窗外云卷云舒,我自轻叩心灵之门,让自己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自如,聆听生命的感动之声。

我愿捧一本古书于绿荫之下,任树影斑斑驳驳,我自畅游于文字海洋,感受五指轻触纸张的质朴与真实,轻嗅文字散发出的淡淡墨香,体会百味人生。

手捧心爱的课外书籍,有时会想起小时候嬉戏玩耍的情景。幼时的我并不爱读书,钟情于抱着各种玩具枪与伙伴枪战,痴迷于拿着镰刀铲子玩泥巴,喜欢无休止地问这问那父母试图让我耳濡目染的喜欢上读书,什么《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葫芦娃》《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可我对于这些触手可及的书真是熟视无睹。现在想来,父母为了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大约是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孤独一人百无聊赖,于是随便翻开几本小人书看了几页,不想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从此那些小册子便成了我的好伙伴,我也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读书,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样,随手拿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没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烦恼也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同学间的矛盾,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批评,但每每翻开那或朴实或华丽的篇章,烦恼便会烟消云散,那优美的文字,精炼的语言,生动的人物,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在书中,我跟随岳飞奋勇抗金。

感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满怀壮志;感受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胆忠心;感受屈原汨罗江畔对那雷雨的呼唤;感受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旷达胸襟;感受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感受海明威笔下桑地亚歌的顽强与不屈;感受鲁迅直面惨淡人生时“横眉怒对千夫指”的狂傲与不羁那字里行间燃烧着的激情,平息了我内心的浮躁,点亮了我灵魂的灯塔

一缕书香,一盏明灯,品读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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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读过的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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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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