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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偶像杨幂的优秀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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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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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偶像,但我最崇拜的还是人称“球王”的――贝利了。

我崇拜他哪里呢?我崇拜他坚强、守信、不骄傲!

说到守信,这是我最崇拜他的地方了。一次,他在比赛结束后,不小心在出场时摔倒,右腿骨折。本来,这对踢足球的人来说倒也没什么,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可两天后就有一场重要的比赛,对手点名要他出战。有人让他别出赛了,他果断的说:“足球是我的人生,是我的事业,我既然答应了人家就必须出战,不管怎样,我一定会出战的!”

他不但守信,而且还是个不骄傲的人。他在一场英超{英国足球超级联赛}中一人独进三球因此走红,成了足坛的红人,但他没有骄傲,仍然不懈地练习,为下场比赛做准备。

我崇拜贝利的球技,更崇拜他守信、不骄傲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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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偶像张含韵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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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张含韵,她虽然人美歌甜,却有着一段坎坷的人生经历。20XX年参加“超级女声”获得季军,从而正式出道。20XX年担任“20XX年超级女声”代言人,同年发行个人首张专辑《我很张含韵》销量达80万张,可谓红极一时。

20XX年,张含韵决定来北京发展,她拿出了自己的大部分积蓄买了房,她当时想着要继续努力工作挣钱,可谁料,老东家出现了问题,自己的合约也被困住,她陷入了5年的低谷期,音乐道路也不得不停止。

幸亏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刘德华,之后两人参加节目时还顺势称对方干女儿、干爹。刘德华建议她往演艺方向发展,张含韵之后去了中戏学习。

于是,原本排斥演戏的张含韵于20XX年进入中戏进修。20XX年,由刘德华监制的电影《初恋未满》向她抛出橄榄枝,她一跃成为电影女主角,这无疑是黑暗中的曙光,之后她演艺事业全面开花,重回观众视野。

[我的偶像张含韵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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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给偶像的一封信

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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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爷爷:

您好!

我是你忠诚的粉丝——孙一凡。三年级时,一本《狼王梦》便让我喜欢上了您,从此,便深深地迷恋上了您的作品。您写的每一本书都充满着诱惑,看您写的书,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您的书,让我了解了神奇多彩且充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动物世界,有时读得惊心动魄,揪心提肺;有时读得眼睛模糊,泪水汪汪;有时读得眉飞色舞,哈哈大笑;有时读得稀里糊涂,疑虑重重……今天,读完了您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的第一篇“狼妻”,心中便有很多疑团---爷爷,您真的去过狼洞吗?

那天,你和强巴在路上放的捕兽夹死了一只的大公狼。在帐篷里,你们却听到他的妻子母狼撕心裂肺般的“呕——呕——”叫声,强巴告诉你她的妻子即将分娩了。你喝了一杯青稞酒,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混进狼窝,去体验更多更真更丰富的写作素材。这是多么冒险的想法呀!万一……可是,你不顾强巴的劝阻,最终还是勇敢地披上了狼皮,“叼”着一只从集市上买来的大公鸡,走进了狼洞。

那只母狼先在你身上嗅了嗅,你害怕它看出破绽就急忙把鸡递给了饥饿的母狼。母狼看到你的“见面礼”,就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母狼鸡足饭饱后,就停止了对你身份的审查,半夜分娩了。那夜,老天下起了大雨,挂起了大风,你在洞口为母狼遮风挡雨,母狼顺利生下了三只小狼崽。为此,也博得了母狼对你的任与感激。

为取得母狼的信任,体验更多的狼生活,你尽量做一只称职的狼丈夫。你每天一走出母狼的视线,便直起腰,回观察站,吃顿饭洗个澡,带上强巴从集市买来的肉,黄昏时再回狼洞,以免被母狼发现你的真实身份。

可好景不长。当小狼崽会跑会蹦时,有一次趁你熟睡之时,母狼先偷走你的枪,然后撕下你身上披着的狼皮,终于证实了你的真实身份。母狼用凶狠、愤怒的眼神盯着你。看到你无助无奈地缩在洞角时,我是多么的紧张与担心哪!可屋漏偏缝又下雨,此时,散居在其他窝洞的狼伴已聚集在你们的洞口,等待着你们加入的群居生活。天哪,当有一只大公狼在你们的洞口嗅来嗅去时,我的心都快被揪了起来!太危险了,万一被其他狼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可那只狼妻带着复杂的眼神从众多狼伴眼皮底下救了你,抵制住其他狼对你身份的验证。啊,读到这,我悬着的心才算落了下来!

当狼群离开后,母狼叼着你披着的狼皮,领着三只小狼崽跑出了石洞,向着大部队追去……从此,你再也没有见到母狼和狼崽了。

读到这,我心潮澎湃,当然也疑虑重重,那只母狼也许是出于对你的感激与报答。毕竟在她生狼宝期间,你每天都能给她一些肉,才让她安全顺利渡过哺乳期。也许她早发现你的身份,只是被迫无奈,才一直张着糊涂没揭开你身上的那张皮。我想:狼也有感情的,她也懂得感恩与报答!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幕呀!

沈爷爷,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你是否真的去过狼洞呢?我猜想也许没有,只是你的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已。但我又想,也许你真的去过,因为你想给我们写出更真实更丰富的动物小说……无论你是否真的去过,但你写出的文章都是那么的真实,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们的面前似的。我很敬佩您的冒险精神。有时,我也想去您待过的地方---西双版纳住一段时间,亲眼去看看那里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可是我肯定不敢闯入狼洞。

沈爷爷,期待您的回信喔~您可是我的超级偶像作家之一哦!

祝您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您忠诚的小读者:孙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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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爱的偶像薛之谦优秀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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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火的,无疑是段子王薛之谦

十年,他为他的梦想,坚持了十年。

从2006年的《认真的雪》,到2016年的《刚刚好》,整整十年,他终于做到了,这十年,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也是,如果是一帆风顺的话,谈何坚持,谈何十年。

这中间,他的父亲,买房子,买了三十万,给了他二十万,到瑞士留学,他知道,下一年的学费,他家是付不起了,所以他半工半读,一天睡五个小时,为省车钱,又时谁在车站,辛辛苦苦,一年挣出来,二十万谈谈我最爱的偶像薛之谦。

他的第一张专辑,《认真的雪》是靠贵人相助,才发行的,结果一炮而红,但……。这只是短暂的烟火。薛之谦没有放弃他的梦想,做音乐是一项很烧钱的事情,为攒钱,薛之谦开始尝试各种职业,买衣服,开餐馆……每一个细节都是他自己盯的,因为他喜欢亲力亲为。在做声音方面,薛之谦总是说;“这个这个,让两毛……”“这个这个,让我一块”但在做音乐这个方面,他是这样的:“十万,好给你”“二十万,好给你”“四十万……”“九十万……”这就是音乐态度。

火了之后的薛之谦,在宣传专辑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大家啊,就不要买这个专辑了,不用花这个钱哈,大家到QQ音乐,酷狗上听听就行了。

认真起来的薛之谦,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的音乐,在所有音乐软件上,都不会收费,因为,我可以靠写段子赚钱谈谈。我的每一首歌,我都会保证质量。”

十年,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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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偶像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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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偶像就是自己的榜样,能给自己树立一个好的旗帜,因此,要成为一个人的偶像就是自己的光荣了。从小时侯到现在,我的偶像一直在改变,因为他们无法一直给我树立一个榜样。现在,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偶像,他就是英国歌手迪克兰盖勒布雷斯。

迪克兰在1991年12月19日出生于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拥有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双重血统。在他4岁的时候,他的歌唱天赋就被展现了出来。8岁时,就在各项音乐大赛中崭露头角。于是,当他9岁的时候,有公司愿意用百万英镑和他签约。他的成名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

然而,当迪克兰发行第一张专辑《Declan》后,英国的媒体对他下了预言,说他到了16岁,不会吸毒就会酗酒,父母到那时也多半离婚了。争气的迪克兰,他并没有像媒体说的那样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反而更加努力地专研自己的音乐了,向英国的媒体证明了自己的品德!

其实,迪克兰在那个时候真的很危险。你们想嘛,出名了,有钱了,又被大家所看好,心理肯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换成了其他人,肯定会陷入歧途。不过我们的迪克兰的自制力太强了,很懂事,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谁叫他是迪克兰呢?

迪克兰能成为我的偶像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事实上,迪克兰是他家的唯一经济来源,母亲下岗失业了,父亲为了陪伴他,也辞去了电工的工作。一个刚十岁的小孩,要是在我们中国,可能还是“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迪克兰却要承受这么大的一份压力,可见他并不是一般的人。

再来说说迪克兰的音乐天赋吧。迪克兰的原创作品较少,但绝对首首都是经典,传唱度很高,在他翻唱过的歌曲中,也是在当时很流行的。他的歌声让我体会到了爱尔兰的风味,他的嗓音是那么的纯净,清新,令人陶醉其间,没当听到他唱歌,总能使我安静,却带有一丝丝忧郁,但是这种感觉我很喜欢,就像是进入了仙境般,流连忘返!

迪克兰不仅在做人上是我的榜样,在音乐上面也是我的偶像,他真不愧是世界第一大少年巨星!迪克兰,我永远支持你!加油!期待你的第五张专辑发行,祝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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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些年粉丝与偶像的事儿作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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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再往美好的方向发展,很多人也会去追求自己想做的事。“粉丝”,我相信,大家对这个词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了解,这是从国外“fans”这个英文趣译成粉丝。这个词贯穿了每个人青春时的记忆。为那些自己所崇拜、敬仰的人,表现出对他们的喜爱之情。

那些张口就能说出偶像的身高、体重、生日的粉丝占70%。对于“追星”这个词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也有我所崇拜的偶像,觉得他们做什么都是最好的。每个人喜欢的原因也不一样,有些人可能是因为他们的颜值喜欢上的,有些人可能觉得他唱歌很有实力,还有些人是认为他演戏很棒。每个人的想法和眼光都是不同的。

在基本上每个偶像都会给自己的粉丝取个特殊的称谓,例如EXO的粉丝叫“EXO-L”,Bigbang的粉丝叫“VIP”……每个称谓都会和自己的名字有关,这也体现了偶像对粉丝们的感谢和喜爱。他们还会有属于自己的应援团,在演唱会上,粉丝会举着带有自己偶像的标志或者应援色的牌子来为偶像呐喊、鼓励。在现在这个年代很多的出道团队都会受到极大关注,在出道前公司就又出宣传片来来吸引粉丝。追星的人大部分都是女生,男生占少数。很多粉丝会为偶像而随之疯狂,不惜浪费自己的青春,金钱,时间,为他们打榜,买专辑。粉丝这个团队很壮大,他们能让一个明星一夜成名,也能让他们身败名裂。

但是追星也要有个度,不能太过,甚至有些人会为其逃学、赌博,或者xx,不吃饭来攒钱,就仅仅是为了买偶像的写真、专辑,熬夜为偶像打榜,把自己身体也折腾坏了。所以说你要追星可以,但要把握好一个度,如果超过了还会影响到自己。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做自己爱做的事,但是作为一个粉丝,也要保持自己应该有的理智。

粉丝与偶像的地位相差的很远,一个是在屏幕上光鲜亮丽的明星,而另一个则是在背后默默奉献的普通人。但是这些明星的成就也是因为有粉丝,有他们的支持,他们的陪伴,也让他们的事业蒸蒸日上。到现在为止,关于这些粉丝文化,虽然没那么久远,但确是给生活、给我们能带来极大的改变,社会的发展也因此得到巨大的改善。

[那些年粉丝与偶像的事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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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你是我的偶像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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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光穿梭在白纸黑字之间,心已跨越到多年以前。我跟着时间和历史的脚步,来到了偶像身边。对他的欣赏,油然而生。

贝多芬——你是我心中的偶像。

人们总以为你因失去听觉而无法聆听生命的旋律,以为你在悲哀、呻吟、愤怒、孤独中度过后半生。可当我聆听你的音乐时,凝视你捉摸不透的面孔时,我看到了你的顽强、执着和乐观。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顽强。虽然上帝使你双耳失聪,陷入了无尽的幽寂中,听不见鸟鸣,听不见泉水的潺潺声,听不见生活的语言。但你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一鼓作气,让自己的生命绽放。你那艳红如火的头发,显示了你是多么热情。深邃的目光积蓄了你对生活的热爱,对音乐创作的渴望。你用孜孜不倦的创作,带给了人们最动听、最美好的乐章。《月光曲》、《生命交响曲》,乐曲中,我看出你心中的渴望、对美好的向往。聆听你的交响曲,我神情严肃又热血沸腾。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乐观。虽然你有时对生活表示不满,暴露出急躁的一面。其实你的内心静如止水,你想挽回安宁、平静的生活,你用乐观抚平内心的那份浮躁。

面对上帝给你的不幸,你波澜不惊,可能连上帝都为之感叹吧!你那有力的十指,奋力地敲击出生命的交响。你把对生活的希望、对生活的热爱全部注入一个个音符中,让听者仿佛走进了贝多芬的内心世界,竟没有一丝悲伤,竟听出了许多喜悦与向往。

哦,我的偶像——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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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偶像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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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照片墙上,有一张殷之光伯伯穿着病房服抱着我坐在医院沙发上的合影,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殷之光伯伯的音容笑貌就浮现在我的眼前。

殷之光伯伯是中国着名的艺术家、朗诵家,北京朗诵艺术团团长,今年已经有77岁高龄了。那次是因为伯伯在全国连续不断的演出,劳累过度住进了医院,妈妈知道殷之光伯伯病了,便带我去医院探望他。进了病房,我看见一位满头白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瘦弱的老爷爷躺在病床上,天啊,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朗诵家殷之光吗?

第一次听殷之光伯伯朗诵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也酷爱朗诵的姥爷教我读高尔基的散文《海燕》,并且在网上搜索到了殷之光伯伯的朗诵视频,那真挚、热烈的朗诵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精神振奋,真是一种享受啊!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当时我就想,假如有一天我能见到殷之光伯伯我一定为他朗诵一首我最喜欢的《满江红》,让殷之光伯伯给我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那该多好啊。后来,我就经常关注有关殷之光伯伯的消息和朗诵,尤其是那首《我骄傲,我是中国人》,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学了多少次。

真正见到了殷之光伯伯,虽然看到他那么虚弱,但是我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伯伯看到我们来了,缓慢的从病床上坐起来,热情的欢迎我们,让我们拿水果和酸奶吃,抱着我询问我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关注我在北京生活和学习的情况,当伯伯听到我说,我也喜欢朗诵时,不顾妈妈的反对偏要我朗诵一首我最拿手的,看着他鼓励的目光,害羞的我变得胆大起来,朗诵了一首艾青的《我爱这土地》,朗诵完后,殷之光伯伯热情的给我鼓掌,然后给我指出一些句子的断句和抑扬顿挫,并且告诉我朗诵一定要有激情和感情,要掌握好语气的表达和停顿……,殷之光伯伯还讲了好多好多,虽然有些我不太懂,但是我愿意听,因为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要做一名朗诵家、艺术家。后来,殷之光伯伯还兴致高昂的给我朗诵了一首《满江红》,真是让我激动不已!

离开的时候,妈妈让伯伯一定要注意身体,太累了就推掉一些邀请,但是殷之光伯伯却说:“朗诵就是我的生命,舞台就是我的归宿,我要把我的生命献给我热爱的舞台。”

殷之光,我崇拜的一位艺术家,一位慈祥可敬的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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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心中的偶像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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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五百年来,让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对他念念不忘,连外国人也非常景仰呢?没错,他就是中国的第一位老师———孔子是也,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孔子精彩的一生吧!

孔子,名丘,字仲尼。仲,代表排行老二的意思;而尼,则是孔子的母亲曾经到尼丘山向神灵祷告,希望祂们能赐给她一个儿子,果然没多久,孔子就诞生了,因此孔子的双亲把“尼”字放在名字里,以做为对尼丘山神明的感谢。

孔子一生总共教导过三千多位学生,相传有七十二个学生表现更是杰出。孔子教学生们关于礼节、音乐、射箭、驾车、阅读和算数六项才艺,连急性子的子路也会鼓瑟呢!而这就是俗称的“六艺”。

孔子一生都非常希望能为国贡献、担任官职、替老百姓做事。在他五十一岁那年,鲁定公派孔子出任中都这个地方的县长,他把中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于是鲁定公又把他升为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的职位,可是邻近的齐国国君深怕鲁国会越来越强盛、最后攻打自己,便举行了“夹古之会”,想借机要胁鲁定公,孔子深怕国君有难,便建议鲁定公让精锐部队随行,以防万一。果然,齐国国君用锣鼓这样粗俗的迎宾表演侮辱鲁定公,幸而最后靠着孔子的机智,不仅让鲁定公全身而退,还让齐国国君不敢小看鲁国,自动归还以前强占的领土给鲁国呢!

孔子不仅学识渊博,他“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式,一直到现在仍让人津津乐道,而被尊成为“至圣先师”,许多关于孔子与弟子相处的点滴,都可以在《论语》中看到,他对人事物独到的见解,让人忍不住要伸出大拇指,按个“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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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作文我的偶像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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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誉为诗神;他,被誉为词圣;他,被《时代周刊》评为中国历史最有才华的人;他,是我的偶像——苏轼。

苏轼的才华是全面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历史、地理、金石、天文、占卜、吟诗、作词、书法、画画、写作他都样样精通。吃饭,他吃出了东坡肉;穿鞋,穿出了东坡鞋;戴帽,戴出了东坡帽子,可以说在衣食领域引领风骚。他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艺术价值,强调“有为而作”。欧阳修曾这样评价他:“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据说在苏轼考进士时,欧阳修是主考官,刚好他的弟子曾巩也要考试,便给他叮嘱叮嘱,让他去了。在欧阳修阅卷时,发现有一个考生写的八股文特别好,他认为只有他的弟子曾巩才能写出这样水平的文章,于是想把他封为进士,但又怕别人说闲话,就让他列在第二名了。但第二天揭榜时却发现,这个第二名竟是一个没听说过的人——苏轼。于是决心见见他,想看看这位水平能比自己教出的弟子还要厉害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果不其然,苏轼不但有才华,对人也极礼貌,非常温文尔雅。欧阳修大声赞道:“此乃可造之材!”于是苏轼便顺利成章的当上了欧阳修的得意门生。

苏轼不仅有才华而且还重情义,在苏轼当上杭州巡抚期间,他的妻子染上重病,后因治疗无果,去世了。苏轼大为震惊,非常悲痛,为其妻子吊丧三年,并在其期间为妻子种了三千多棵树,并对天发誓,终生不再娶妻。

为了让自己暂时忘记妻子离世的悲痛,他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期间为杭州修建了苏提,当时人们称赞道:“东坡处处筑苏堤”,修建的苏堤至今仍在发挥作用。

乱世浮尘中,还有一个一身正气的人。

他就是我的偶像——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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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心中的偶像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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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远近闻名的作家,也不是众人瞩目的歌手,但却在我心里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就是我养育我的母亲。

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妈妈对我的照顾永远都是无微不至的,直到现在也是如此。记得我八岁那年,那是一个周末,我独自在家玩耍,可不知怎么的,感觉头和肚子都异常的难受,干脆做到了地上。我挣扎着,想要伸手去拿手机却抓不到,这时门“咚咚咚”地响,妈妈回来了,而我却没有力气去开门了,妈妈只好自己去开。刚进门就看到了面如土色的我,妈妈心急如焚抱起我就冲向医院,经检查,我得了急性脑炎只能去济宁……(原创投稿 )

在路上,汽车马不停蹄的赶着,我马不停蹄的吐着,妈妈看着我难受的样子留下的眼泪滴在了我的手上……来到济宁儿童医院,妈妈把我安顿好躺下后,便开始了忙碌:妈妈跑上跑下地为我拿药,办理住院手续,丝毫没有休息过,脸上一滴滴的汗水也来不急擦一下,生怕耽误了我一丝一毫的治疗。

过了许久,我睁开朦朦胧胧的小睡眼,看见了趴在床边已经熟睡的妈妈,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这时,妈妈被我惊醒,她替我擦去泪水:“好孩子,哭什么呀?妈妈不是在这儿呢吗?别哭了,”我听了妈妈的话点点头露出了笑脸……

妈妈一直都在为我忙忙碌碌的,自己却没有享过一天的福。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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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心目中的偶像话题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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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 Everyone has their favorite idols.Some people like performing stars, some people like political stars, some people like sports stars ... The stars I like are Yao Ming.

原因有四: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

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

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

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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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偶像鹿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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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在一个特别火的综艺节目中,瞥见这一抹帅气、阳光大男孩的背影,便在心头永远不能忘怀……

他是鹿晗,“清晨的小鹿”是粉丝们对他的评价,带着天使般微笑和不为人知的艰苦,他,走向了大荧幕。在无数观众心中,他是鹿爷。在万千的鹿饭心中,他是鹿哥。但在我眼中他不仅仅是我的偶像更是我一生的榜样!

我喜欢鹿晗,不是因为他帅气的外表,也不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偶像光环,而是因为他的那种乐观、不放弃的精神!

与生俱来的优势造就了这么一位美男子,有人说,鹿晗太秀气,可我认为,她是个天使,一个会笑的天使!在读大学时,就被星探发掘,在三年中,所有的苦、所有的泪,都要他自己承受,承受着这个年龄本不应承受的一切!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的承受着!别的明星开演唱会结束后,垃圾费取堆积成山,鹿晗却呼吁所有路放随手带走垃圾,结果在二零一六年巡回演唱会上,一张小小纸屑都没有!这样的精神令我感动,也向他学习!以前,我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会叫妈妈,现在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勇敢,更是明白了什么叫有担当!我想,这才是人气偶像应该鼓舞我们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追星使人疯狂;有人说,追星有害处!可我觉得一个好的偶像不仅能让人感受到时代前进的力量,更是让人动的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鹿晗!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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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偶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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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不是像曹操、关羽、李白那样的古代人物,也不是像毛泽东、鲁迅、钱学森这样的现代名人,更不是当今流行的歌星、影星。我的就是我的爸爸,他既平凡又伟大。

我的爸爸身材高大,他有着强壮的胳臂和宽广的胸怀。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的爸爸就像英雄一样守护着我。几年前,我的爸爸就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与爸爸来到了陈仓老街,那里热闹极了,琳琅满目的商品、香味扑鼻的各种小吃,真是让人应接不暇。我与爸爸走入喷泉附近,我的手往前一伸,雨点拍打在手心,便能感到痒嗦嗦的,这种感觉舒服极了。我本想走下台阶,但是见台阶上湿漉漉的、滑溜溜的,就收回了脚步。

“啪!”就在我和爸爸准备离开时,一个水花激起的声音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是是一个差不多三四岁的小男孩跌入到了池子中,旁边一位中年妇女站在原地又蹦又跳,大概是小男孩的妈妈吧,可是是胆子小,迟迟不见她下水去救小男孩,小男孩的手拍打着水面,哭喊着求救,围观的人们也越来越多,有的人跟我一样不知所措干着急、有的人继续玩手机不理不睬、还有大人们拉紧了自己孩子的手赶紧离开,还有人在拍视频当做笑话……

就在我一直在关注小男孩的时候,我突然看见,有一位高大的中年男子狂奔而去,跳入池中,一把将男孩抱起,大步流星走出池子,将男孩送到家长的手中,他朝我走了过来。“他!他!他是我的爸爸!”我激动地说。没想到那平时高冷严格的爸爸这么有爱心!这么勇敢!这么厉害!我太激动了,冲过去将爸爸抱住,虽然爸爸的衣服很湿,但是他就是我的超级偶像,我的英雄!我的爸爸推开了我,说:“小心,别把你的衣服弄湿着凉了。”我乖巧地点点头。爸爸用他潮湿的手摸摸我的头,我毫不介意,偶像摸摸头那可是十分珍贵的。

我的爸爸就是我的偶像,他很平凡,但在我心中十分伟大,我真的太喜欢我的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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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站在偶像的肩膀上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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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方辩友:

你们好!

法捷耶夫曾说:“青年的思想越被范例的力量所激励,就越会发出强烈的光辉。”由此,我方的观点是: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可以思考,什么是偶像?我们所定义的偶像,是在某方面可以给人带来鼓舞与激励,能够让人于内心生发出向往与倾慕的一类人。他们在各个时代熠熠生辉,无论是心怀天下的文人志士,或是创新开拓的科学家们,还有或坚定或深刻的艺术、文学大师,他们的精神内核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进、突破,甚至攀上更陡峻的高峰。

对方辩友可能会说,你所说的这些偶像当然值得人们崇拜,但是到了“娱乐至死”的当下,人们的偶像早已狭义为舞台上那些唱跳嬉笑的艺人们了,对他们的崇拜有何利可言?

但我想说:首先,我们承认随着媒体普及与信息爆炸,一些明星们更多地为人们所认识、追捧,或者奉为偶像,表面的喧嚣似乎甚至掩盖了人类群星的璀璨;然而,我们不能低估任何一个时代中思想的力量,它们总能引起人们的精神共鸣并转化为前进动力;其次,就算是一些艺人们也有他们一定的可取之处,喜欢他们的人借以表达自己对艺术、审美的追求与欣赏,这不也是一定程度的进益吗?另外,我们还能发现,大部分的“明星”们一直传递着积极的价值观与正能量,如国家公祭日之时微博满屏的“守望和平”的呼吁,若能把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指引向真实的思考、触动,这种影响力带来的难道不是利大于弊吗?

然后,我们可以说说崇拜。之前已提到,能对值得被称为“偶像”的一类人的一方面精神特质产生崇敬与向往,并要求自身不断地向之努力,我认为这是崇拜的最理想方式。也由此,我们对待偶像的态度是完全可以扬长避短的。人无完人,既然我们不能苛求偶像样样完美,这就需要我们实行“理智崇拜”,即不丧失辨别能力、独立思考的选择与评估,这既是心智已一定成熟的青年们本应具备的能力,也是从偶像身上汲取力量的唯一途径。至于那骇人听闻的一系列看似以“偶像崇拜”而饱受诟病的事例,一定程度上警醒着我们谨防借“偶像”之名而大行消费主义的市场陷阱,同时告诫我们这些盲目与过度崇拜的弊端。正如我们所知,盲目地做任何事情都是不尽合适的,又何况这样不分优劣、不计后果的“崇拜”呢?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不理智的选择感到惋惜,但不能一叶障目地不顾绝大多数偶像正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这一事实。

最后,如闻一多先生所言,“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而面对偶像,只要我们保持理智地选取、学习,就能向着他们的高度不断进取,在自己的世界中策马奔驰;站在偶像的肩膀上,向更广阔的天空伸展!

最后请允许我再重述一遍观点: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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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偶像为题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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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产以来,他们是国内最年轻的组合,现在每一个银幕都是他们的节目,他们不是一夜爆红,而是经过无数的努力与汗水。刚开始,他们常翻唱许多经典歌手的歌曲,后来他们发行了许多专辑。有人说他们不务正业,不好好学习,其实他们是用别人玩耍的时间去练习舞蹈的。

他们都是学霸,例如易烊千玺,他非常厉害,总是全年级第一,但在他成功的背后总有不懈的努力,有人夸赞他,他却非常的谦虚,不会骄傲。王源呢!他非常可爱,在舞台的背后他是一个小暖男,帮队友整整衣领,当得到奖金时他和大家一起分享。王俊凯!在他公司遇到困难时,他愿意留下来帮助公司。

他们身上有着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着自己的梦想。

我的偶像TFBOYS,他们让我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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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我的偶像——妈妈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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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谓一种为人所崇拜的人或物,。也指一种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对象。特指一种传统的信仰或理想。即是明星,即是人,或做法。

我的偶像不是明星而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妈妈

有的人深觉,妈妈没有什么可为之崇拜的,一没有明星那样动人的脸庞,二没有让人所崇拜的技能而我认为妈妈有才学,妈妈有韧劲,妈妈有毅力,我的妈妈常说:“一个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相信自己!”

妈妈,一个与她争吵了多次却还替你着想的人。

妈妈,一个你问她多少幼稚的问题还会细心给你解答的人。

妈妈,一个神圣的,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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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作文描写我的偶像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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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是他的志向,耍酷是他的喜好!

任发雨,7年级5班的劳动委员,虽然这个职位不是很起眼,但是有了他来做我们的劳动委员相信这个班应该是最干净的一个班了吧!!

一到学校就有“这里没弄干净,哎呀,那还没扫呢”的唠叨声,我们一听就知道这是劳委的声音,同学们都觉得他像女人一样郁。上次值日,我就知道他会叫我到垃圾桶,我反驳他,他竟然说你不到谁去倒,你本来长的就像垃圾桶。我听了真想揍他一顿,但是班级规定不可以打架,会被扣分的。

每次老师检查卫生都说我们班级打扫的好

他还喜欢耍帅,奇怪的是不要在女生面前耍帅,而在我们面前耍帅,是想让我们羡慕嫉妒恨吗?不过说他帅还正蛮帅的,每次和他打过篮球,他都把外套脱掉,然后腿一摆,那姿势真帅呀,每当这是,我就跑过去说:帅哥呀!你查什么化妆品的呀,你这皮肤这么白,这么嫩。他就骄傲的说:这是天生丽质。然后面朝风,不停的甩头发。

你说我们是喜欢你还是恨你呢!我的小偶像!!

[初一作文描写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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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偶像

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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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今年拍的新电影叫《熊猫人》。”闲聊时,好友无意中提到了周杰伦。她说她记得我很喜欢周杰伦,可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开始收集他的资料,知道了他艰难的成名经历。他是单亲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少年,从小学习钢琴,饱受病痛折磨,参加选秀节目被吴宗宪发现,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发行了第一张个人专辑,出道后渐渐受人瞩目。知道他的星座是摩羯座,最大的愿望是周游世界,缺点是害羞和想太多,喜欢鸭舌帽,心仪的女孩是古典美女……学唱他的每一首歌,努力记住那些别口的长歌词,甚至能记住每张专辑里每首歌的顺序,在班级联欢会上唱了他的好几首歌也不觉得累。后来也喜欢过不少歌手,却再也没有这样全身心投入过。

后来的周杰伦开始斩露头角,特别是《七里香》的发行,使他成为了每个少年少女的偶像。大街小巷都在放《七里香》和《我的地盘》,打开电视,每个频道都在放他的MTV和采访。连我们班的课前合唱,音乐课代表都会领唱《七里香》。就是这样的疯狂,每个人都在谈周杰伦,每个人都在唱周杰伦。

然后是《十一月的肖邦》、《依然范特西》、《牛仔很忙》。周杰伦的歌迷越来越多,每张桌子上都能看见他的贴纸和海报,每个MP4里都有他的歌。他开始拍电影,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自导自演了《不能说的秘密》。他成为大众偶像,名副其实的华语乐坛小天王。同学们下课都在讨论他的新歌,他的新电影,他的绯闻女友,我却越来越沉默。

我们都容易喜欢小众偶像,和为数不多的网友谈论他的一点一滴,辗转几十个网页只为寻找他的一首新歌,关注他的成名之路。可当他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崇拜时,我们却不再狂热,仿佛和别人喜欢一样的偶像是一件很没个性的事。为了标榜自己的品位,我们放弃了曾经的偶像,同时也放弃了曾经的自己。

后来真的不太喜欢他了,他的新歌我放在电脑里几个月都没听熟,更别提背会歌词了。他的电影我也没看过,他新拍了多少广告、他代言了什么品牌我都不清楚。房间里贴着的他的海报换成了别人的。他渐渐退出了我的生活,成为天边遥远的一颗星。

直到有一天,班上一个自称周杰伦粉丝的男生在提到杰伦的生日时语塞,我条件反射般地脱口而出“1979年1月18日”。我才记起自己曾是周杰伦的歌迷,他的资料比自己的都清楚。我以为自己忘了他,可我的心还记得,我的大脑还记得。《爷爷泡的茶》、《双截棍》、《威廉古堡》、《半兽人》、《她的睫毛》……每当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歌,心里都会泛起感动和怀念。这些感情,这些回忆,我还记得。

如今我已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不再狂热地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不过,我还记得,自己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周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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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生活偶像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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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有的人喜欢舞台上光彩熠熠的歌星、镜头前淋漓尽致表演的演员,亦或是毕力平生为人类发展的科学家————而我的偶像不是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她只是一个最平凡的人————我的妈妈。

外婆家里并不富裕,因此妈妈的文化并不高,小时候她带我去外婆家,总是要坐几个小时的车,再走半天的崎岖山路,最早是傍晚时,才能在山上找到一座破旧的有很多房间的大房子,妈妈说这是她小时候读书的地方。再往房后去,往上走,路便更加不好走,到了深夜好不容易走到外婆家,因为妈妈工作原因,只是吃了一顿饭就走了,因此,我很不喜欢去外婆家。那时候妈妈工作忙,一直是奶奶带我,每个月只是寄点生活费,后来上小学,妈妈接我到县城里,我们之间的关系才熟悉起来。

在读小学的日子里,妈妈常因不得已把我带去谈工作,那时的我就见识了各种应酬,很多陌生人,可妈妈面对每一次饭局、每一笔生意,她都能口若悬河,将一大堆我不懂的化妆品牌名词说出来。每当我看见妈妈接过一张用自己娴熟的手法在客户脸上涂着各种化妆品拼死挣到的订单时,那样喜悦的神情,因为这是用自己的汗水得到的呀!我记得妈妈的工作牌上写着一句话:“成为最好的自己,才有资格卖最好的产品”。或许,这就是她对自己的要求,更是一种生活态度。

在我印象中,妈妈从未打骂过我,不论我考试怎样,多少分,她只希望我快乐。可有一个方面,只要我做得有一点不好,她就会严厉地强迫我去做,那就是我的习惯。每个方面的习惯,小到吃饭时应离桌子多远、夹菜要夹离自己近的菜这样细微的事情,妈妈每天会让我谨记。于是我读四年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洗衣服、做饭、拖地,每一个细节,她必须要求我做得最好,有时候我真的不情愿做,可是一想到妈妈每天在用自己的汗水挣的钱养着我,我就有足够的动力继续做下去,因为我知道,父母的每一分钱都来得不容易,这是我能尽力回报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挣出来的钱,养得活自己,让我们幸福,这就足够了,而我也应该像她一样,成为最好的自己,我才能在未来活得更好,就像她期望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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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偶像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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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歌手,他有时是个阳光大男孩,有时是个调皮的少年,有时还是个勤劳的工作者。他就是七号少年——鹿晗。

鹿晗在1990年4月20日星期五来到这个世界,1。78m的身高把他的大长腿凸显的更长了。他五官精致,多变的头发,双眼皮,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亮晶晶且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使得不少人羡慕不已。樱桃小嘴里有一排整齐的牙齿,他有许多别名,但我喜欢叫他鹿哥!

鹿哥是五项全能偶像:唱歌、跳舞、演戏、体育、智力游戏,样样行!

了解鹿哥的都知道他酷爱足球。绿茵茵的球场上,他健步如飞的身影不知迷倒多少少女(当然也包括我)。看,大屏幕上出现了鹿晗的身影。他从对方脚下夺过球,踢向自己的队员。不知怎么的,队员又把球踢向了鹿哥,鹿哥一个箭步冲上去,帅气的一脚成功地踢进了对方的球门,真是太棒了!这是酷爱足球的鹿晗。

虽然鹿哥有时爱玩,但大家也时常都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记得他在拍自己的第一部电影《重返20岁》时,有一场骑自行车的动作戏,很危险。导演说找替身,可鹿哥坚决的说不。等拍完这场戏后,鹿哥摔得满手都是鲜红的血,身上也有好几处擦伤了,大家都好心疼鹿哥。这是对工作敬业的鹿晗。

这样的鹿晗或许你觉得他并不完美,有些爱玩,有点孩子气;但鹿哥身上也有感染你的地方:不矫情,不做作,有礼貌,他给粉丝签名后笔尖永远对着自己他会在收到礼物或者是别人送的东西双手接过他会很认真的看粉丝的每一条留言……酷爱足球的他,对工作兢兢业业的他,咋能使我不爱呢?

我要感谢你鹿晗,是你给了我学习的动力。漫漫人生路上,我愿与你共度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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