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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周记(推荐20篇)

高中生活就是一部交响曲。它演奏着生活琴弦上的一个个音符,使生命的旋律变得丰富而多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开学第一天征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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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高一愿望8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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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纪事”,因为它真实。我想,如果用DV把青春这个时期拍摄下来,不知道呈现出的主题是欢乐还是苦闷?但肯定的是,我们都想快乐。

青春多好,它正是一朵花开得最灿烂、最芬芳的时候。它是一种状态,是一种心情。然而我的青春之花却耸拉着脑袋,连叶子也失去了光泽。因为我发现,当别人在做很多事情时,我只会静静地观望。我的心态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周围的任何事情都引不起我多大的兴趣。我想,只有无趣的事情才会丝毫不触动一个青春期的孩子。

我以为,我可以是个很热情的人,十六七岁的人都很有朝气,不是吗?但是,我没有。尽管我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无聊。

我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像去旅游,在树林子里漫步,让清晨温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让雨后忘了回家的露珠在我身上起舞。可是,我没有时间,甚至连那样轻松的心情也没有。所以,你看吧!我有多么美好的愿望,可是它们却无法实现。

别埋怨我的失落,那是有理由的:当金色的光芒洒在嫩草地上时,我正坐在冰冷的教室里。当可爱的小鸟愉快地在大树上歌唱时,我正盯着黑色的大黑板。当幼儿园的孩子在操场上追逐打闹时,我正拿着学习的书。当调皮的星星们在黑夜中尽情的狂欢时,我正咬着笔杆,写我的作业。紧凑的时间,紧绷的神经,使我忘记了我可爱的青春和我那些美好的愿望。

我觉得我的青春很早就开始褪色,直到现在剩下一张没有色彩的纸。那拿着画笔的人早已没有一颗澎湃的心去做一幅充满生机的画。

我没料到我写的内容会和文章的题目如此不符。正如我没料到青春对我来说是一个那么空虚的概念。但我写出我了我最真实的感受,那就是没有感受。

我想快点长大,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也许,很久以后我会找到我的青春,我为未来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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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汗水的作文高一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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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广场上跳了几圈,不仅腿累得发软,额头上也爬满了汗。

汗,我讨厌汗。

虽然还是初夏,天气不是很炎热,可易出汗的我,总是稍微活动一下,汗就成串地淌下。每次出去溜一圈,回来就以“汗”洗头。

这不,才刚刚出来溜了一圈,我的发顶就已经湿漉漉的了。

狠狠抹了几把汗之后,我继续在广场上跳来跳去。不一会儿,汗水又从额上冒出,我不理它,它便成队地滴下,落在地上,不见了踪影。背后也开始出汗,将衣服湿透。

汗水像一个个调皮的熊孩子,非常顽皮;又像一颗粘在鞋底的牛皮糖,每天紧追着我不放。它的样子与水珠很像,都是晶莹剔透、小巧玲珑的;都是跌在地上,便会支离破碎的。可是它俩却又截然不同。水珠帮我凉快,而汗珠总是“趁人之危”。如果它只是在我运动的时候捣乱,我还能忍受;可它在我吃饭的时候捣乱,我便忍无可忍了。

粥冒出的热气直喷在我脸上,不一会我便热得受不了了。可一到中午,我总是很饿,便不管热,不顾烫,只顾往嘴里塞。

在热起的勾引下,汗冒出了头,越积越多。终于,它们“出动”了。

汗水以我的头发当做绳索,滑下来;或直接从我头上蹦下来,落到米汤里溅起一朵小小的水花。起初我只顾吃饭,并未管它,可它却更猖狂了,接连不断,硬生生把米汤变成了盐水。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来到卫生间拿起毛巾把汗擦干了,便又回到餐桌旁享受大餐。

汗水又冒出来了,我又回到卫生间去擦汗,可来回几趟后,我便招架不住了。还能不能好好吃饭啊?我十二分胃口硬生生少了两分。

没办法,我只好顺着汗珠猖狂,忍热负汗,在“煎熬”中匆忙解决了饱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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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辛勤的园丁高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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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爱学生,爱工作的语文老师,姓陆,她和蔼可亲,每次我问问题,她都会很有耐心地给我解答,每天早晨看到精神满满的她,我感觉学习、生活都非常幸福。

我觉得陆老师是一个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好老师。我清晰地记得,一天上午,陆老师走进教室给我们上课,她好像生病了,脸色苍白,声音很沙哑,但是她没有说任何的话,就开始上课了,我看到她苍白的脸,心想:老师肯定又熬夜了,所以才会生病。一下课,我就跑过去心疼地问她:“陆老师,你怎么了?”陆老师咳了一下说:“就有点小感冒。”我关切地说:“陆老师,那你一定要多休息啊!”陆老师点点头又拿起笔开始批作业了,陆老师为了让我们学到知识,生病了还来教我们,老师多么敬业啊!这一幕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一天中午,老师过来辅导作业,这样的事数不胜数,她讲完题目,让我们订正,这时,我注意到了她的一个动作,她摘下眼镜,用手揉了揉眼睛,看起来很憔悴,眼睛通红,隐隐约约有血丝,应该没有睡好,我猜敬业的老师中午肯定又加班改作业了,我看到这一幕,我就暗暗对自己说:要努力学习,不要辜负老师对我的希望。

啊,陆老师不就像那默默坚守的路灯吗?路灯在行人需要的时候会为她们照亮道路。路灯一直在工作着,却一无所获,虽然不比空调有用,不比台灯可爱,但是可以为素不相识的路人照亮道路啊!而我们最美丽的陆老师就是我们学习生活中的默默坚守的路灯。

我敬业陆老师,敬佩像路灯一样坚守岗位的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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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面的世界高一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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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渴望着去外面走一走,外面的世界有着太多的精彩与刺激,我也贪婪的奔向外面世界。

外面的世界可以范围很大,离开这片故土;也可以范围很小,走出家门便是。但是我只到过两次外面的世界。

第一次走到外面是那年夏天。放了暑假,父亲带着我去了内蒙,当时我认为离开了江苏省便是外面的世界。也许所有人都和我一样,对第一次的外出旅行总是觉得兴奋不已。当踏上那片土地,看着草原那无边无际的壮阔景象,我体验到了自己的弱小、贫乏。

我看着草原。我看见了马群在这大草原上仰天长啸,我知道了历史的兴衰,我读到了生命的长河。外面的这个世界讲述着我不曾知晓的一切,那些存留的`遗址又告诉着我曾经祖先们保家卫国的经历。外面的世界让弱小的我开阔了眼见,增长了知识。当我第二次走到外面的`世界,那只是一次机缘巧合。

秋天,我无意间走进了家门前的那片田野。踏在那柔软的土地上,田野的风挟裹农作物的浓郁芬芳钻进鼻孔,瞬间洗涤了我的五脏六腑,似乎将要我融化在这田野间。看着那勃勃生机的田野,一大片一大片金黄的稻谷被一小垄一小垄深褐的田埂整齐的分割,就如一幅和谐优美的乡村田野图。原谅我的粗心,我还从没有仔细看过这片生命的沃土,还没有体验过这生命的无穷力量。

田野的尽头站立着一片常青树,鹅黄浅嫩,苍翠葱郁,青碧墨黛,层层叠叠,过渡自然,独立鲜明,展现尽你能想象出的每一种差别的绿色。我第一次发现绿竟有如此丰富的层次与差别。在一片常青树围绕下的田野,更显出那盎然的生机。

在田野的深处,我似乎看见了农民们那辛勤劳作的背影,懂得了“粒粒皆辛苦”的道理。这小小的外面世界是大自然最杰出的作品,即使很小,却给我的内心世界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外面的世界可以不是很大,但是却不能丧失生命的活力和意义,该有他自己最深层的内涵。物欲横流的外面世界不该是我们向往的世界,我们要找到和拥有能使我们心灵澄净的外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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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观赏茉莉高一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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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随父母来到了乡下的外婆家,但令我惊讶的是,外婆家门外多出了几棵白色的小花树——茉莉树。

清晨带着睡意出门,偶尔瞥见了田里的那几株茉莉,清晨的露水凝在了纯白的花瓣上。那一滴滴露水到底是什么仙露琼浆,竟使蝴蝶为之倾倒,晨风为之迷恋?我也不由得凑了过去,本想摘下一朵留去欣赏,可看见她那楚楚动人的模样,却又只能退后三尺,于远静观。就连经过的小狗都驻足不动,好像进入了世外桃源。那五瓣的白色小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动人,瞧一大片一大片的满是。那一小片的花儿近看像玉,远看像云,沉稳端庄中又不失活泼机灵。那白色的花儿在风中摇曳,香气不禁飘入我的鼻腔里,清香、美妙,沁人心肺。

花瓣纷纷扬扬地飘落沃土,整片土地上仿佛银装素裹,就似刚下过大雪,我不禁为之心动。那花就像是从森林深处走来的姑娘一样,身上还带着森林的`湿,温温和和,正好。她又似一个芭蕾舞者,轻柔又灵动。

从乡下回来时,我向奶奶要了一盆茉莉,我本以为她和她的外貌一样,柔弱无力,于是我把她放在阴暗的地方。以为她会和从前一样茂盛生长,但我却没料到,她竟在逐渐枯萎!我看着她的枯枝,心生了一些怜悯之情,我查了一下百度,才知道茉莉是阳性植物!我不禁为之一震,这茉莉原来是个狂热的芭蕾舞者!我以为她枯萎的干枝已经无可救药,只是把她随意地搁置在阳台上。过了几日,我惊喜地发现:在阳光下,她的枝芽竟又渐渐水润了起来,这时,我由心地对她敬佩了起来。

由茉莉的境遇我联想到了那些名人,如马云,当年他的团队,也不过就有二十几人,当时他在社会上一无所有,马云说过一句话:“今天是残酷的,明天也是残酷的,后天是美好的,但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昨天晚上。”正是,马云经过了无数磨难,终于成为了人生赢家,这,不正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我爱茉莉的外貌,但我却更喜欢她的精神——一种在逆境里前进,在困境中坚持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弥足珍贵的,她的精神引人深思,催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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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进步了高一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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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长,相信大家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吧!有学习方面的、有纪律方面的、有思想方面的等等。而我的生活方面,则是大有进步呦!“小魏,你做的菜可真好吃,下次还要继续做!”听着大家的夸奖,我心里美滋滋的。嘿嘿,我最近学会了做菜哦。

记得以前,我可是个正宗的“吃货”,只会吃不会做。如果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就只好吃零食来填饱肚子。反正我就是去别人家蹭饭,都不会自己做的!

可是,最近我去姥姥家吃饭时,觉得那道西红柿炒鸡蛋的味道不错,便由衷地赞叹道:“姥姥,你做的西红柿炒鸡蛋味道可真不错呀!”姥姥听后笑了笑说:“哦,那是你弟做的。”什么?比我小两岁的弟弟竟然都会做饭了!我一时愣在了那里,随后便在心底默默地发誓,我一定要学会做饭!

从姥姥家回来后,我便立刻行动起来:从书柜上翻出一本食谱,又“请”来老妈当老师,手把手教我做饭。“先从最简单的土豆丝开始吧!”我边说边想:看老妈平时做土豆丝跟玩儿似的,应该很简单吧。我先将土豆放在水里洗了洗,然后拿起小刀开始削皮,那小刀似乎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我向东它偏向西,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将土豆皮勉强削完。接着切菜,菜刀在我手中仿佛有千斤重,举起刀子使劲向菜板上一砍,土豆没切着,菜板却裂开了个大口子。妈妈急忙跑过来说:“你姿势不对,看我的!”菜刀在妈妈手中瞬间变得灵巧起来,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半个土豆变成了丝。“哇!”我张开了嘴巴。“来,我来教你!”妈妈握紧我的手,慢慢地、仔细地教我切,最后我终于学会了切菜,后来,妈妈又教我什么时候放水,什么时候加盐……

经过多次的实践,经过多次的失败,我总结出了许许多多的经验。现在的我,可是家里的“大厨师”哦!每当家人吃着我做的菜都会竖起大拇指。“小魏,你进步很大哦!”妈妈笑着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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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神奇的魔法高一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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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顶帽子,每天出门它都会陪伴着我,无论天晴还是下雨,我都会戴着它。它的形状有点特殊,圆圆的顶,但四周却是波浪型的边,在帽沿的左边有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它手中拿着一根魔法棒,应该是一位小魔法师。它的眼睛睁得像弹珠一样大,显得炯炯有神。

今天,我如往常一样,戴上我这顶心爱的帽子就出门了。刚出门,耀眼的阳光就像我发射过来,好在反应灵敏的我迅速地拽下了帽沿,成功地挡住了太阳的一次袭击。这时我仿佛感觉到头侧边的小人儿魔法师微微颤抖了一下,难道是它在操控着这顶帽子?

为了测试这顶帽子是否具有神奇的魔法,我来到一座山脚下,平时不爱运动的我很少爬山,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特别累的事。但今天好像不一样,我感觉自己整个身体像是被某种神奇的`力量提起来了,爬每一个台阶都是如此轻松,仿佛自己脚踏白云,在山路上游走。对!这肯定是魔法帽子给予了我神奇的力量,心中一阵欣喜。

我带着这种难以平复的喜悦之情终于攀爬道了山顶,欣赏着罕见的山顶风光,这时,心里的一股好奇劲儿又往上涌来,要不再试试这顶帽子有没有飞翔的功能?

于是我站在最高的岩石上,向下俯冲而去,像是一只刚刚学会翱翔的小鸟,慢慢展开自己的双臂。一切的感受都是如此美妙,感觉整个世界都尽收眼底,地面的事物离我越来越遥远,它们已经成了无比渺小的微尘。抬头往前望去,我此时置身于云层之间,伸手触摸柔软的白云,却无法将它们紧握在手中。

尝试过种.种体验之后,我彻底爱上了这顶魔法帽,后面我将继续开启它更多的神奇功能,请大家跟我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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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遇见为话题高一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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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阴暗,灰调的周五,我迎来了初中第一个“大奖”——从前排调到了后排。这和我的成绩是有必然联系的,终于我体会到什么叫“云霄飞车”的速度。曾有人有一段很形象的话来比喻前后两排的差异:前排的学生个个是老师的天使,后排的学生个个是老师的烦恼。那些学霸们给我一个珍重的眼神,我踏着沉重的步伐孤独的“上路”了。

后排的生活很悠闲。这是我最先一个评价。在后排,你会有一个免费的广播收音机,小李每天都会在我的耳边播报“早间新闻”,“音画时尚”有时还来点体育信息,腮帮子一直是没完没了。他是我们班公认的名嘴,从哪里,我竟学会的如何真正的娱乐,这一切很新鲜。

后排的景色也不错,因为靠窗,所以一眼便可以看到操场的景色:几个高大的杨树点缀了操场,顿时觉得心旷神怡,久久被冰冷的试题充斥的内心也渐渐平息下来。原来,不一样的角度,还有不一样的风景。从那里,我学会了如何用心去感受世界。

后排的同学也不赖。不知不觉,期中考试也渐渐来临,我的心却始终无法平静。担心,迷惘也渐渐涌上心头,我突然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凄凉。忽然间我看到了同桌在课堂上做的笔记,那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似乎映照着坚强的面孔。对啊,后排的同学也是很努力的:小王每天都腾出时间来整理天天清,小李总是每天向办公室去问问题,小魏总是做几套题做到深夜。他们正在以不同的形式来证明和充实自己。罗斯福曾经说过:“恐惧并不可怕,真正让我们我们感到恐惧的,是恐惧本身。”我豁然开朗,对待问题要以乐观的心态面对,战胜一个又一的挫折。同其他同学学习,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那时起,我拾回了曾经的自信,抬头向窗外一瞥,窗外阳光开得灿烂,日光温暖人心。

考试成绩出来了,我们都如愿地离开了后排,又有一些人沮丧着脸来到后排。当太阳缓缓的滑进了树梢,露出最后一丝耀眼的光芒,它将我的身影拉的好长好长,我似乎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我轻轻的拍了刚到后排的一位同学的肩说:“阳光总在风雨后,勿忘初心,坚持做乐观的自己。”

后排,我遇见了自己,一个坚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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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寻找春天高一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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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让我们跟上春天的步伐,带上欢快的心情去觅春吧!谈到春,我首先想到的花应是——迎春花了!

“迎春花”顾名思义就是在春天开放的花朵。迎春花是淡黄色的,五片小小的花瓣包裹着美丽的花蕊。说真的,我不太喜欢迎春花,因为它的颜色实在是有点耀眼,远远的都可以看见。仿佛,只要看到它就能感受到春天那朝气蓬勃的气息。

小区里的柳树开出了柳絮,槐树也开出了槐花,还有几颗桃树也开出了艳丽的粉面桃花。

风,柔柔的吹;枝头,悠悠的闪;明媚的春阳,洒在身上,暖在心里。

春天夹在寒冷的冬天与炎热的夏天中,因此春天的天气就不算太好了,也因此,我不太喜欢春天。但在春天,有温柔的暖风拂在脸际,有姹紫嫣红的花朵竞相开放,还有一簇簇醉人的嫩绿在不停的闪烁。尽管现在仍有些春寒料峭,然而整个世界却躁动欢腾起来了。

走在小路旁,发现了许多绿的东西。例如:有万年青的嫩芽,有小花坛中的花的小嫩芽,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花草也长出了绿叶。

有时,我对自己发问:“有没有一个永恒的春天?”但许多事物都告诉我:“没有!”是啊!没有永恒的春天,但却有一颗永远像春天一样的朝气蓬勃的心。尽管春姑娘的脚步匆匆,尽管它将希望撒向人间,却谁也留不住它,但年轻的心却会永远常驻在心里。

走在小路上,欣赏着春天的盎然生机。那一丛丛的绿色在跳动,心情也越来越好!在春天,它孕育了无数的希望,它将希望的种子播种在人间。

春天是美好的,但美好的事物总遭人们的嫉妒!

地球在年复一年的转着,春天也在一次次的来临,这算不算一次永恒呢?尽管它不是永远的存在,但却也令人感觉到那永恒的经典。春天在每一年都会出现,而每一天都会有新的起点,或许每一天的起点都不同,但只要有春天那样的生机,何愁自己不会到达终点。

在春天我有了一个希望,我相信,那枚希望的种子,会茁壮成长,最终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一棵永远年轻的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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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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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而繁忙的一个学期转瞬即逝,我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充裕的假期。在这个暑假中,我过得十分充实,十分快乐,也收获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相比起之前过的暑假,这个假期也没用太多的过人之处。一个学期的忧愁烦恼,终于在这两个月中如熔岩般亟待爆发,心中那颗浮躁的心也得以平静。

在暑假中,我和父母到乡下去了一段时间。乡下的生活总是舒适而闲逸的。"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乡村的浓韵风情与古朴景色是城市中所不能相比的。我不禁奔跑在那辽阔的田园中,呼吸着新鲜的乡村空气,感觉是那么的心旷神怡。老家的房子旁有一条清澈湍急的小河,澄清澄清的河水穿过家家户户,养活一方人家。每到傍晚时分,我便和父亲在一起垂钓。父亲是个钓鱼能手,那娴熟的持竿动作和钓鱼技术都令我望尘莫及。记得这期间有次我好不容易钓上一条鱼,刚准备向父亲炫耀,一个不小心便扑通一声脱钩掉入水中。到手的鸭子又飞跑了,我顿时黯然失笑。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抓杆要拿稳,拿准,不能掉以轻心;"我在心中暗暗嘀咕,原来钓鱼也并非易事啊。

在家中的日子未免有些无聊:努力完成暑假作业,没事出去闲逛,无聊事看会儿电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暑假是巴西世界杯的狂欢时刻,四年一度的足球盛宴,自然也少不了我和家中的朋友。大家在一起熬夜看球,各位自己所爱的球星的进球时刻而欢呼,为老牌强队的失利而叹惋,为突然杀出的匹匹黑马而惊讶。我们聚在一起,一边享用着零食饮料,一边欣赏这精彩的比赛,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如果你想问我这假期生活的最大收获,便是把下学期的知识简单预习了一遍,周围的朋友都一个劲儿的讨论初三的学习是有多么艰苦,多么劳累,我虽然半信半疑,但也没打无准备之仗,预习一下课本内容,也算在脑海中留下了印象。另一方面,我在暑假学练了一下行书,虽说短时间内学艺不精,但也勉强仿书了一篇《兰亭序》,算是自己书法上的一大进步吧。

总而言之,言而统之,我的假期生活是普通却充实,快乐的。相信新学期的来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成绩能够"更上一层楼",自己也能步入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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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习惯高一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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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血液七年会全部更新一次,人会不会改变?还是人所有的习惯都深深扎根于每一个细胞,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悄然绽放,无言欢喜,是玫瑰,是罂粟,还是其它,便不得而知了。我和许多十六七岁的“花骨朵”一样,每天脚踏朝阳或拥抱昏晨,迈向年轻的校园,迎接年轻的同学,年轻的太阳,年轻的教学楼。坐在光线永远充沛的教室做题,草稿纸上布满潦草的公式以及无聊的涂鸦。在夜色已深,霓虹四起的时候回家,在白茫茫的节能灯下完成作业。生活似就如此简单且千篇一律。而这样的日子通常过得飞快而迅急,楼下的银杏树是怕又要一脸枯黄,再连最后的枯黄也落下,成为永恒时间的养料。飞扬的试卷,动笔写题的刷刷声,怦怦跳动的心脏,窗边不时掠过的麻雀像极了年少的心情——拘束却向往自由。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已经习惯,夜晚中,晚自习的最后一道铃声响起,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起出教室,他们的声音汇成一股洪流,慢慢淌过寂静的校园,淌过行人稀少的人行道,带着一天的疲惫和对明天淡薄的希望回到温暖的家,无论天气炎热与否。

我已经习惯刚刚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十点十分。司机似乎永远都是一个胡子拉碴,眼睛通红的男人,他像大多数司机一样沉默不语,不看夜景,只有前方。夜晚的公交车是静默的巨兽,一个冷冰的躯体载着温暖或不温暖,欢愉或不欢愉,沉默或不沉默。它缓慢地穿过钢铁森林,最后静卧一隅。我习惯坐在最后几排靠窗的位置上,有时我会发现在另一个靠窗位置上与我相似或完全不同的寂寞的生命。他(她)的脸转向一边,不知是以怎样的神情去眺望窗外一闪而逝的繁华夜景,带着青春的茫然忧伤。橙色的路灯洒进车厢里,不停变幻的阴影像一帧缓慢插放的老式影片,直到现在公交车基本都换了新车,夜班车里灯光充盈,致使这些也化作“曾经是”的句形,坐在最后一排的少年也再无寂寞神色,更多的是白光照耀面部的苍白的乏困。

我也习惯在晚自习特定的时候抬头看窗外绮丽的晚霞。这时,我会意识到我是热爱荆门的,爱它似少女脸上绯红的晚霞,爱它不明来历却无比温柔的晚风,爱它雨天将来时的大片烟云,爱它下午暧昧的日光。我在我习惯的城里生活,虽然有一天终将离开,但现在像是浸在习惯的温泉里,舒适且安心。

我们想爱,我们试爱,我们深爱,尽管我们年轻不懂什么是爱,我们爱人,爱生活,爱生命,只是因为我们早已习惯活着,习惯于爱。就像习惯于自己的生活,会觉得世界也就那样,很普通很普通,却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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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为生命着色高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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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张纸,只有那么大去勾勒出生命的色彩。每一笔涂抹,都要是绚烂的一笔,这样才有了意义。

我用心去聆听这个世界,用爱去装点这个世界,用梦去亲近这个世界。生命的颜色是“断肠声里忆平生”的灰?是“仰天大笑出门去”的红?还是“半卷湘帘半掩门”的青?其实我倒认为,它是每个人内心所浓郁的情幻化而成。

我用浓浓一抹绿在生命的纸上涂染,这抹绿叫做情。是深沉的亲情——意味着的深绿,是年轻的交流的心所命名为友情的翠绿。

从呱呱坠落人间的那一刻,那一笔绿色开始起笔勾勒。父母的爱无声无息地萦绕在身边,让我一不留心就忘却了。恰似氧气一般让我无可觉察。我在这种爱之中成长,学会了爱,也让生命的纸上有了那样隽秀的一笔。

哪怕是沉思立残阳,总有人陪在身旁。不记得什么时候起,友情的色彩在纸上初现。我时常感谢,我时常感谢陪伴着自己的人,因为人生短暂,不知离别是何时,又安知相逢是何夕?我们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繁弦急管,唱着青春的歌,点缀生命的颜色。正因为这样,我的生命,才有了钟爱的那笔。

人生就像一场追逐的旅途,用心描绘自己的色彩才不会让生命淡然无味。没有易安载不动的许多愁,没有东坡拣尽寒枝不肯栖的傲然,亦没有李煜朝来寒雨晚来风的萧瑟。但生命这一场戏,人人都有自己精彩的一幕幕,为生命着色因而才如此重要。

我的生命之纸上还有那一笔蓝色的执著,我执著于“良辰美景奈何天”,执著于“千里共婵娟”,执著于“一抹斜阳一壶酒”。人之一生,总有那么多难之得到,于是有了执著,于是有了放弃。我选择了前者,我对于那一切看似遥不可及却不曾放弃。执著并非强求,只是心中还有一丝残念去追求。这才让生命的蓝色有了曲折,更为美丽。

为生命着色,让自己的人生有那么多精彩,让这世界因为每个人的不同精彩而更加精彩。我们的身边,无不洋溢着让你不曾发觉的情感,悄然地在你生命的纸上慢慢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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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护野生动物高一英语

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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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y animals are in danger of dying out. As is shown in the chart, we can

see the number of animal species decreases faster and faster and this trend will

continue. From 1980 to 2010, at least 1 million animal species have disappeared.

Worse still, more and more wild animals are in great danger. It is not a piece

of sensational news; it is a fact, a harsh reality. Unfortunately, we may not

see these animals in the near future.

From the second picture, we can find some reasons. Why is the number of

animal species declining year by year? Apparently animals have become victims of

fashion industry. Animal skin has been used to make fashionable clothes and

these clothes sell at a high price. So some greedy people begin to kill animals

in a large quantity. This irresponsible behavior not only breaks the balance of

nature but also endangers the living environment of human beings.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something must be done to stop this illegal

action. We believe "no buying, no killing". First, we must make concerning laws

to protect these animals in danger. Second, we must take some measures to

protect animals effectively. Animals are our friends and part of our

environment. Third, we should raise peoples awareness to protect animals and

our environment. In this way, we can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and ensure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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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功就在眼前高一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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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由法国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佳作。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克先生在改良俱乐部和朋友们用20000英镑打赌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的所有故事。

虽然这本书读完了,但我仍然回味无穷。福克先生花了高价赢得了这一次的赌。他用自己的勇气和信心不断得克服种.种困难;他用自己的勇气和信心告诉自己:胜利就在前方!他那坚定的意识告诉他:只能向前,不能退后!

其实在生活中也是这样,你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事儿,这时你也要用勇气、信心和你坚定的意识,把这件事做下去,即使失败了也没有关系,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你总能从失败中学习知识,积累经验。知识越学越多经验越积越多,只要你付出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

在生活中我们都要分秒必争,就像福克先生,就这短暂的几秒中,使他赢得了赌,如果没有这短暂的几秒种福克先生将倾家荡产。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让生命中的每一秒钟浪费!

从中,我还悟出了一点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任何事,只要你付出了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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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冬天的树高一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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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儿,将自己站成一棵描写冬天,记录过往的风向。向南,向北,向着未知延伸。枯了枝桠,葬了血脉。一场大雪,下在梦里。生命的春天经过爱情截流的罅隙,窥见别离的笙萧悄悄张开孤独的白羽,默默行来。

渴望一场淋漓的雨,冲刷尽影子里暗黑的血液。我抱着一朵云虚伪的温暖,像抱着你棉质的旧衣裳睁着双眸睡在昨日的温香软语。

你是一阵吹过我青春的风,拂动满枝的婆娑而后绝尘。从春天到冬天,旋转着忧伤迤逦的裙裾试图找寻飘渺的真实,真实的快乐,真实的你。终是匿语。在冷风呼啸的冬天,在千树万树的枯枝里,我日已不再天真的衣袂,被你无邪的笑颜渐次剥落,寡欢成一棵站在描写冬天的树。满身忧郁。

大漠的飞沙一点一点掩埋红尘。我站在那儿,向着一方水湄烟雨决别地遥望,心路过江南小镇那角青瓦檐下。多想掬满满一窗滳泪的红烛光于藏香的袂口,只怕一路风尘一路遗落。偷偷牵一泓绿纱窗后闪烁的眸光入怀,泪却铸剑,斩却不舍。自青石板间葳蕤的青草走来,任露水打湿绣花鞋底轻踩出的忧伤。守候巷弄的青砖墙斑驳成记忆里孤绝一片灰白。灰白的影像,有着陈旧的芳香,一束苍老的阳光从格窗射进来,浮尘荡漾。昔日,在一颗树的心里只剩这一片光影。我站在那儿,用一场轮回的时间遗忘。滴入心底的泪,是盛放在血液的蔓珠莎华,孤绝的彼岸花。多年后,我的身体会否风化为沙砂下一枚流淌故事的标本?

一个风尘猎猎的行者,从漠北的天际,似一只寒鸦的黑点,伴着孤鹜的翅膀扇落的灰尘远远行近。伫立,凝视,目光穿透光年的风声;我躺在万丈红尘之外的沙里,听见他沧桑的呼吸。凛冽的目光掠过寰宇的荒茫,而后轻轻地,轻轻地落入足下的沙砂。是这里了,是这里。他蹲下曾经伟岸的身躯,眉骨敛尽苍凉……想要淘尽风沙找寻一颗失落太久的灵魂么。

太久远的故事,被我锁入年轮,同我的身体融化成石。你再也听不到了,再也听不到一个穿透时空的声音说:曾经的曾经,我是一棵描写冬天的树,我在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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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留在心底的温暖高一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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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这样一张脸始终留在我心里,向细雨蒙蒙时的晴空——知道它的存在,却不见它的庐山真面目。只记得它似乎永远微笑着、温柔地看着我……

那日秋游,却适逢下雨,秋日的湖风夹着丝丝凉意透过单薄的外套和衬衣沁入肌肤,只是初秋,身体却仿佛已在寒冬。一件外套披在了我的肩上,小N笑着看着我用“不屑”的语气说:”怕冷还只穿那么点,还好本小姐穿得多,借你一件抵抵寒!”听起来很扎耳,可是,真的穿得多部怕冷吗?那为什么你娇小的身影却在秋风中不停地瑟瑟发抖呢

那一瞬间,心底的那张脸似乎有了模糊的轮廓。他日,去照相馆印照片,不曾想,一家小店里竟人头攒动,推推攘攘中,无意间搁倒了一边架子上的玻璃相架,一声脆响,无数碎片应声飞溅而起,喧闹的小店瞬间肃静,有些福态的店主阿姨挤出人群,走向如受了惊吓的猫咪正栗栗颤抖的我,阿姨扫了眼地上的碎片,关切地问道:“没受伤吧?”

我的心跳漏了好几拍,随后带着一些沙哑,牛头不对马嘴地说道:“阿姨,对……对不起,我……我……我不是故意的……”阿姨拍了拍我的肩,温和且有些诙谐地说道:“没关系,反正它也到该退休的年龄了”刹那间,那张脸清晰地闪了一下,似乎在很久以前那张脸的主人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而我,却怎么也记不起来那是谁。是夜,对着星月心里不停回放这两件事,一些思绪似乎渐渐从水中浮起,可当我想抓住它的时候,它又调皮地躲进水里。心烦意乱之际,无意瞥到床边的合照,竟如一道闪电划过漫长的黑夜!

对!是她!只有她会细心地给小时候顽皮的我披上外衣;只有她会在小小的我犯了错误之后一次次宽容地让我止住哭泣。然而,因为学业的繁重和青春期的叛逆,让我疏远了这份爱、这份宽容。早晨,胡乱地吃完早餐,匆匆上学;傍晚,把自己锁进房间,埋头苦学。从不曾留意,出门时妈妈的叮嘱;午餐时妈妈的便当;晚饭时妈妈的唠叨。

那张带笑的脸被我的冷淡、我的忽视还有冰冷的成绩淹没了。可是,即便如此,那张脸却永远刻在了我的心底。因为妈妈的爱像空气,轻轻的,不会有负担,却无微不至,永远都在我的周围。现在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都为事业忙得焦头烂额,但是,可不可以抽空收集一些感动,关心一下心里最重要的人(妈妈、爸爸或者其他给过你最深的感动的人)也许没有哆来A梦的时光机回到过去,但别让留在心里的那张脸只剩下模糊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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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为生命着色高一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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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生命,以一张白纸的姿态,铺展在我们的面前。等待着我们涂上美丽的色彩。

笔,握在手里。一步步走,一笔笔涂,你,想要在上面画出怎样的色彩?是澄澈的蓝色,是明亮的黄色,是激昂的红色,还是青春的绿色?

怀着如何的信仰,生命就有着怎样的色彩。

仰望头顶的苍穹,坐在轮椅上的他久久地凝视,将自己沐浴在星光之下。他是霍金,拥有着“健全”的生命的智者,他用他智慧的头脑,为他残缺的生命涂上了如夜空般深邃的蓝色。

远目喧嚣的尘世,他仿佛感觉到他的友人——地坛一直都在他的身边。他是史铁生,他对自己说,“左右苍茫时,总也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所以他紧紧握住他的那支笔,为他多舛的人生画上了宁静的天空蓝,他永远波澜不惊,他永远乐观向上,就像头顶的天空,在风雨后总是彩虹。

有着怎样的人生观,生命就有着怎样的色彩。

找个夜晚,静静地坐下,与明月为友,举杯对月饮,对饮成三人。他是李白,豪迈的男人,感性的男人,他敢爱敢恨,于是他用他手中的毛笔随风挥舞,铸成了最洒脱的诗句,挥洒出了他生命中的红色,是浪漫的红色,是洒脱张扬的红色,注定一口吐出的是半个盛唐。

在清风吹拂的清晨出游,赤壁江上的风迎面吹来,他不禁想到了曾经的乱世英雄们,他抬头仰望,歌“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斯人已逝,风景依旧。他是苏轼,放荡不羁的男子,他的隐约觉得这漂浮的舟就是自己的人生,跌跌撞撞,流离失所。然而他在心中留下了明月的黄色,因为心中始终有一轮美丽的明月,所以宁静依然。

手中紧紧握住那只生命之笔,久久的迟疑,究竟应该在那张纸上面涂上怎样的色彩?

其实涂色的方法很简单,闭上你的眼睛,跟随你的心灵,握住你的信念,色彩就自然浮现在你的画纸上,不要羡慕别人的色彩,每个人的生命的色彩都是独一无二,无法取代,同一种蓝色,也有不同的蓝法。

你,有你的信仰;你,有你自己的人生;你,就有这样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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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英语介绍新学校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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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our school! Our school is the key middle school in this city.

Now we are in the front gate. Entry in this school, you can see there is a big

football playground on the left and a big resturant on the right. If you’re

hungry, you can have something good in there. The grand teaching building is

right behind the football playground. We spend most time in the classrooms.

Behind the teaching building, there is a little lake with many fish in it. Oh,

there is also a nice library next to the lake. After the class, we can entry the

library freely to read the books we like. This is our school. Don’t you think

it’s 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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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桂花的高一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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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棵桂花树下,我踮起脚,试图折下一枝,享受一下它的花香。可当伸出手时,我才明白,那盛开的美丽花朵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遥不可及。我搬来凳子,再次伸出手臂,踮起脚,可依然够不着。我灰心了,准备放弃。可妈妈告诉我,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于是,我搬来高高的桌子换下了矮小的凳子,终于,美丽的桂花落在了我的手心,花香顿时弥漫全身。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

时间在飞快地奔跑着,手中的钢笔也还在极力地书写着,翻书本的声音回响在教室。原来,在这张课桌前我已经坐了几乎一整天,除了上厕所,从不曾离开过。用力拍拍僵硬的双腿,麻麻的,微微有点痛,很不舒服。抬头望望教室里的同学,个个都是面无表情,偶尔两人四目相对,也仅仅是送上一个疲惫的微笑。

低头想想,辛苦的爸爸妈妈还在外地为我上学的费用四处奔波,他们不顾严寒酷暑、风吹雨打,只为每年都能顺利地把我送进学校。所以,我不能放弃,我必须坚持,就如同学常挂在嘴边的励志语“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是啊,成功并不是不可能的。虽然在这成功的背后会有很多我们始料未及的荆棘,但是,只要我们握紧手中的刀铲,就不用担心不能把这些荆棘铲除,不是吗?《红与黑》中夏斯神甫说过这样的话:一条道路因为两旁的篱笆有刺就不那么美丽了吗?旅人赶路,让扎人的刺在原地枯萎,还是干活吧!是啊,亲爱的朋友,我们还是干活吧,我们还是努力学习吧!

常常抱怨自己总是处于班级的底层,抱怨自己为何总不能让关心自己的人快乐。认真思考后,蓦然醒悟,原来自己站得太低了,够不着那满树飘香的桂花,而当我搬来凳子踏上桌子眺望时,发现自己比别人站得高,桂花也就自然地落到我的手上了。

生活就好比一座山,只有登上山顶,才能欣赏到最美丽的风景。只是,现在的我还仅仅处于半山腰,正在吃力地向顶峰攀登,就像现在我站在那矮小的板凳上摘桂花,有够不着的时候,有灰心的时候,可妈妈告诉我:一切事情都有解决的方法。生活的秘诀就是把绊脚石变成向上攀登的台阶。马克思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于是,我把巧妙的学习方法变成了高高的桌子,把每时每刻的宝贵时间堆积成了攀登的台阶……

是啊,不到最后一刻,千万别放弃。最后得到的成功,不是幸运,很多时候必须有前面的苦心经营与辛勤付出,才有后面的欣然收获。

所以,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会攀上那顶峰,然后对着天空大声喊:“我能站在最高峰,我为自己骄傲!”

攀登得高一点,你就会捧一手桂花,你就会品到生活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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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爱好高一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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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打篮球,因为篮球的世界里充满了许多乐趣,尤其是看到职业篮赛中,球员们矫健的身手、完美的投篮技巧、超震撼的灌篮,和那挥汗时所显现的男子气概,让我深深着迷,因此“篮球”便成为我最喜爱的运动。

一开始,打篮球只是我和哥哥一起玩耍、打发时间的游戏罢了,但是,看到哥哥跳跃、转身投篮“进!”,那一刹那,让我不由自主的也热血沸腾兴奋起来,于是我跟随哥哥的脚步,一步一步踏入篮球的世界。

一有时间我就往球场冲,看到身手好的同学,立即互相切磋讨教,渐渐,篮球变成我生命中重要的一环,我不但天天练习,还从杂志上寻找相关资讯,更会从电视转播的职业篮赛上仔细观察,拼命学习选手们的高超技巧,想办法实际演练,模仿他们的动作。这一连串的努力,虽然会牺牲我许多玩耍、读书、休闲的时间,更因为太入迷而被父母下达禁止令,但是我仍然甘之如饴,一点都不后悔。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具备好技术、好身手,能在球场上尽情挥洒。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算不上是篮球高手,离选手的距离也很远,但是我会持续不断的加强锻炼自己,增加体力和耐力,多练习、不气馁、不半途而废,最后一定能够得到父母的认同、同学的爱戴,为自己带来荣耀吧!

总之,“篮球”一直是我的最爱,从哥哥领我入门后,多年来这个爱好未曾动摇过。虽然,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但是我仍会以无比的信心和决心,来拥抱这个希望无穷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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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一宇宙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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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到了2040年,我成了一位一流的设计专家,宇宙城就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宇宙城里的房子都是浮在空中的。每户只有一间房子,其实他有一大堆功能,只要说一声卧室,这间房子就会立刻变成卧室;说一声客厅,就会立刻变成客厅;如果要出门远行,就可以把房子折叠成一个手提箱,这样的话,走到哪里你都有住处。

房子当做厨房时功能最多。你只要用控制器一按,美味可口的菜就会摆在桌上。吃好后,只要再按另外一个按钮,桌子就会立刻被整理得干干净净。如果一起按控制器的两个键,就会有一个机器人来问你要买什么菜和拿走买菜所需的钱,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你办好。

宇宙城中,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高铁。人行道是用传送带的,你只要说你想去哪儿?你就会被立刻送到那个地方。

宇宙城里,人只要在家里就可以学到今天要学的所有内容,机器人会把要学的内容发到每个学生手中的平板电脑上。

那里地面上到处是公园,到处是森林。对了,如果你不喜欢空中的生活,你还可以把房子建在水边。水池的周围到处是竹林、树林和草地。这里的水都是从地底下抽出来净化后的水,可干净了!

那里的空气,一尘不染。其中净化机器人有不小的功劳,他们吸入灰尘和垃圾,然后把灰尘变成新鲜的空气再排出来,垃圾变成能源。而且,整座城市都是用垃圾和灰尘当能源的,非常环保,不会浪费。

怎么样?我设计的宇宙城好吗?只要我们努力,这些都会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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