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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读书心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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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初中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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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之中,何为豪爽?”

“仗义疏财,平等爱人。”

“可否具体?”

“淡泊名利,豪放不羁,尊重个性,向往自然。”

“可否再具体?”

“如天长县杜仪。”

儒林外史》的科举制度中,八股文盛行,这几乎是每个读书人考试做官必备的技能,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除八股文外的文章几乎没用,因此也有些读书人竟连李清照等大才女都不知,只道是与八股功名无关之人。而那时的读书人,多半是想着升官发财,作威作福,做了官,便是“唯财至上,唯我独尊”,费尽心机去攀权附贵,受害而不自觉。略略的翻遍全书,大都没什么好的印象,唯一能记着的,大概是杜少卿了。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那无比豪爽的性情,不慕功名利禄的性格,平等待人的态度,是当时读书人中少有的。

门客娄老伯身子好了,要打发孙子回家去,临行前,杜少卿便送了他孙子一百两银子,还道:“你老爹若是好了,你二叔回家去,我也送他一百两银子。”次日他辞回家去,娄老伯叫只称三钱银子,与他做盘缠,打发去了。在明朝,一百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66080元人民币,什么概念?约半年的工资啊。而三钱银子则大概是198元人民币,算起来,一天工资都不到。三钱和一百两银子,相差甚大,可想而知杜少卿是有多豪爽了。不过,他有资本,祖上几十代行医,家里也挣了许多田产,他父亲做了一任太守,富的不知该用何词形容。但杜少卿却不似当时的达官贵人们那样视财如命,而是慷慨施舍,且不以贵贱区别对人,就是那看祠堂的黄大的屋倒了,需重修,杜少卿也是一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

当他要出三百两银子给替人买秀才不成的臧蓼斋时,一旁的鲍延玺也是拍着手道:“好爽快!好爽快!”在旁人看来,杜少卿也果然是慷慨大方。因此像鲍延玺这样教戏班子的,想借个一百两银钱也是轻而易举的。就连对于昔日拿猪头当人头骗了娄府两公子等一千人的张铁臂,杜少卿也是出手就是一百二十两银子,不过对待这样的人渣,确实也有点便宜他了。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杜少卿就是这般豪爽,钱财于他而言,好比天上的流云,他不在乎。

我原以为,杜少卿如此豪爽是因为他家底厚,若是穷了也许也会像那些被科举制度腐坏的读书人那样渴望做官,渴望荣华富贵的生活。但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当他搬去了南京后,也有众多朋友纷纷前来拜访,其中当然也少不了有人要举荐他去做官。但是呢,杜少卿不愿受官场的束缚,装病不去,差人走后,娘子问他为何不去做官,他便道留在家里可以一起看花吃酒,好不快活!好友迟衡山与他商量为吴泰伯建一座祠堂,以便传承传统礼乐,他也是一如既往的豪爽,毫不犹豫的写下了“天长杜仪捐银三百两”,虽不知这银两该从哪出,但还是可以知道,杜少卿的豪爽应该是天生的。

杜少卿淡泊名利,不似严致中那样攀权附贵,称自己与汤知县相熟,又编造了一段与汤知县相遇的故事,还夸赞汤知县的为人,只是为了显现对汤知县的了解。也不似范进那样一心想着要中举,好做个官,去结交那些官员们,去发家致富。他更不会像马二先生那样沉迷于八股文里,无法自拔。杜少卿有自己的个性,他辞征辟的理由是“麋鹿之性,草野惯了”,执意不受朝廷的笼头,愿逍遥自在,于是与朋友们在南京趁兴闲谈,游玩作诗,豪兴徜徉,恣意潇洒,真开心!他也尊重别人的个性,不似那官场之人,看身份待人,他是平等待人的,他欣赏那敢于担当的女中豪杰沈琼枝,对于沈琼枝的视富贵奢华如土芥,就道:“这就可敬的极了!”若是换作了惜财的别人,肯定不会像杜少卿这般评价的。

杜少卿就是这样豪爽,这样平等待人,他有当时先进的民主思想,他有这独属于他的豪气作风。这与他是否有钱无关,这是他天生自带的,这也是无人能比的。儒林之中,他是淡泊名利的,是豪放不羁的。他那豪放的性格,我很欣赏。

那有着风光仕途的读书人,都不及这天长豪杰杜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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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后感心得感言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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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是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以外的重要人物。众所周知,她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贾琏之妻,人称“凤辣子”。对她我的第一印象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来迟了,不曾远接宾客!”。凤姐的容貌也是姣好,“一双丹凤眼,两弯柳叶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提到王熙凤,不自觉就会想到“泼辣”一词。在生日当天,凤姐喝醉酒了,在窗外偷听到贾琏要将平儿扶正,当即就“回身把平儿先打了两下,一脚踢开门进去”大骂起来,充分展现了一副泼辣的女人形象。贾琏也不甘示弱,摆脱以往逆来顺受的模样,竟要操起剑来杀凤姐。凤姐也终于展现出一副弱女子的样子,只好跑去找贾母了。其实凤姐只有王仁一个亲哥哥,但也是自己孤身一人处在荣国府这个大家中,无依无靠,指不定时常也靠在角落中哭泣,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但她不能表现出来,万一被有心人看到,抓住了把柄,要想在荣国府稳住地位就难了。

虽然凤姐泼辣,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管理才能。她本就是荣国府的实际当家,实在叫人惊叹,一位女性竟能管理一个大家庭。在秦氏死去之后,贾珍有讲料理丧事的`重任托付给凤姐,凤姐这向来组织喜事的人竟也答应了。本这宁国府已是一副破灭景象,但凤姐到来之后立明规矩,并以身作则,对于犯错的人毫不仁慈,树立起很高的声望,并将宁国府安排的面面俱到,真是令人敬佩。

但她有时又是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只要侵犯自己一点利益就要只对方于死地。这贾瑞见凤姐姿色动人就起了淫心,凤姐看出之后便设局算计他。第一次骗他在荣国府等了一夜,第二次也是相同的计策,只不过被贾蓉抓到,又挨了尿粪浇,最后得了相思病而死。又说凤姐得知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借善姐之言打击她,又令“胡太医”故意给她开打胎药,让孩子流产,尤二姐也陷入昏迷。最后,尤二姐实在无法忍受,含金自刎。

最终凤姐也失去了管家的权利,之前落下的病根更加严重,得病而死。

人们对王熙凤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我对她的恶毒是十分厌恶的。“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阴司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她为了三千两白银,竟忍心逼死两条生命!但我同时又为她的精明感到吃惊,想想自己平常学习生活中,忙活自己的部分都手忙脚乱,而且又时常犯错,凤姐是如何生活在这水深火热之中阿!万事都要看颜色,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而我现在有这个权利却不好好利用,真是惭愧!总之,从凤姐身上可以看出遭受封建侵蚀的影子,也可以从她身上学的许多,真是可爱!可恨!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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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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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刚开始,就是人类为了对付一个巨大的奇怪生物,造出了林肯号,来抓住这个奇怪生物。但是遇到了奇怪生物后,跟他对战了一会儿,“我”和“我”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兰就被抓住了。

后来,“我”知道这是一个潜艇,叫鹦鹉螺号,并和尼莫船长交了朋友,得到了很多关于海里的知识。后来,我有点不想离开鹦鹉螺号了,可是,尼德兰却要离开鹦鹉螺号,离开大海,坚持回到地面上,去品尝那些好久都没有尝过的野味,去过自由的生活,因为他们一直呆在鹦鹉螺号里,而鹦鹉螺号又呆在大海里,他们一直吃鱼,待在大海里,得不到自由,品尝不到野味,虽然中途在一个小岛上登陆了,可是那有野人,有人在攻击他们,他们只好撤退,又回到了鹦鹉螺号,所以,尼德兰必须要回到陆地上,最后“我”也同意了,康塞尔也没有阻拦,可是,第一次的时候,我们逃离失败了,我们又经过了努力,经过一次次的逃离失败,终于逃离了鹦鹉螺号,回到了地面上,又开始在陆地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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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类简史》读后感心得通用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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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将人类史巧妙地分成三个阶段: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单就这个分类就足以把玩很久。因为相比较而言,认知革命时间跨度最长,农业革命次之,科学革命跨度最短。反过来,对人类变革影响最大的却是科学革命。所以说,人类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自我认知阶段,接着通过农业革命慢慢稳定下来形成了村落、城镇、国家,最终依赖着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欲望发展出了科学,运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到了如今的现代。说到影响,其实历史上每一个时代都给我们留下了遗传基因,至今影响着我们每一个现代人。本书作者认为:历史的目的不在于做出准确的预测,而是要拓展视野,要了解现在的种种绝非“自然”,也并非无可避免。这种历史甚至要追踪到几百万年前。现在的我们喜欢吃甜食,这件事就来源于远古的采集社会,那时候唯一的糖分来源就是果糖,然而这种藏在植物中的宝藏,一年只能获取一次,所以渴望吃到甜食的祖先们一定是吃到爽为止,吃完了估计还要搞个“爬梯”庆祝一下。于是乎对于糖分的喜爱就深藏在我们的基因当中,即使现代社会发明了蔗糖的人工提炼,人类还是对糖分爱不释手。于是,迎来了困扰人类的健康问题:肥胖。所以明白了这个道理,肥胖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也就变得轻而易举了。

当然这样的人类与动物并没有什么差别,然而书中着重讲述了人类是如何从一个食物链的中低层生物一跃到了食物链的顶端,甚至成为“上帝”的过程。这里面我认为最特别的地方就是人类的语言。人类的语言最特别之处就是他能够虚构一个故事。从而让更多的智人团结起来向一个目标奔去。书中举了一个标致汽车的例子。我家里就有一辆标致车,他的车标类似施泰德狮人。过去标致汽车只是来自法国瓦朗帝盖伊村的一个小厂,距离施泰德洞穴只有300公里远。而现在的标致却是个跨国企业,全球员工50万,年产量150万辆,是什么让这么多陌生人合作办公的呢?标致公司又是什么呢?答:即使有一天标致汽车破产了,把公司员工裁员了,设备处理了,办公室全毁了,公司本身也是存在的,因为大家都相信这个公司是存在的。这个建立在人类集体想象当中的标致公司,他与实体世界并没有什么连接。让这个虚构之物与世界产生连接的是什么呢?就是语言。除了语言的力量,书中还展示出了文字、数字、金钱、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等等事物的原理。每每读后我都要叹服作者非同寻常的想象力。就像评论家高毅说的,他竟能从用生物学制造的那只背上长耳朵的老鼠联想到3.2万年前的施泰德狮人,并能匪夷所思地产生“弗兰肯斯坦如今正坐在吉尔伽美什肩上企图灭绝智人”这样的奇想。这说的是人类可能通过基因重组制造出生化人,从而迎来新的人种和智人的末日。但作者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因为看得出他并不希望那一天的到来,而且这样的结局和自我毁灭的方式太令人毛骨悚然了。于是,作者提出了一个灵魂拷问:“我们人类到究想要什么?”从而将本书从历史学层面提升到了哲学层面。

这里我也就不展开探讨人生哲学和人生真谛的话题了,我深知自己水平不够。如果朋友们悟到了,大家可以分享一下。但我真心感到这是一本旷世奇书。读过之后爱不释手,所以通过读书分享的形式写出来,希望有兴趣的朋友能够在茶余饭后聊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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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心得通用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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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生涯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主动性”这个词语。何为“主动性?”主动就是你自觉自愿、成功地完成你的工作,而不是别人推着你、强迫你去做。换句话说,能够独当一面,把信送给加西亚。

当今社会我们身边会有很多朋友说自己是“懒癌”患者,“拖延症”晚期,做事情不到最后一刻绝不会动手,最后可能这件事就是潦草收尾,达不到预期效果,结果甚至背道而驰。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表现出这种状态,对生活、工作都丧失热情。社会在改变,需求在改变。很多人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忘记自己的初衷。花点时间,想想自己的需求,要碌碌无为机械式生活还是每天充满精神和干劲儿努力生活。

我们每天围绕着自己的工作,在职场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用不同的工作态度实现自己的价值。要想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加西亚送信人不失为一个合格的职场人。对于现在大部分青年人来说,职场中缺乏行动力的人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没有担当和责任感。读完《致加西亚的信》让我清楚认识到自己需要做的,能做的,该做的。只是做完自己的工作还不够,想要出类拔萃,必须变得更加主动,拥有一颗追求卓越的心。学习罗文精神让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更好的提升自己。

绝大多数老板都是理性、聪明的,究竟能派去给加西亚送信的人是谁?这个人必须是能恰到好处地克制自己,忠实扮演自己的角色,并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出色的行动完成自己的使命。你?我?是否能成为给加西亚送信的人。

很多时候没有人告诉你该怎么做,只能靠你自己主动的去找那些不仅仅是你本该做的,而是需要做的,靠自己去不断摸索该怎么做要怎么做。如果有事情必须去做,那么便全心全意的去做。服从并执行命令,不要考虑为什么,成功永远不是一帆风顺的旅行,只有努力向前,我们才能收获喜悦。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坚持向上的敬业精神,忠于责任,行动果决,集中精力,全心全意地去做一件事――“把信送给加西亚”。

很喜欢罗文分享自己送信和返程的经历,一个信念贯穿整个事件,惊心动魄都不足与形容。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送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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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撒野》读后感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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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豁然开朗?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心中无限温暖?有没有一本书让你看完充满希望?我的回答是:有。这本书就是《撒野》。

看到《撒野》这个题目你想到了什么?是自由自在,还是肆无忌惮……撒野是一份光,是一份救赎,在这世间,又有几个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撒野奔跑,可是他们做到了。

这本书讲述了优等生蒋丞被养父退回到生父那里。从大城市到小城市,蒋丞生父是个爱家暴、爱赌博的人,他还有一个不讲情理的亲哥,但,在这一片黑暗里,蒋丞遇见了他的光——顾飞。顾飞和蒋丞相似,顾飞是有一个恋爱脑妈妈、一个自闭的妹妹,他的父亲也家暴,已在他很小的时候落河而亡。他们相遇之后成为了对方的光,最后成为了彼此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蒋丞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当今社会,也有很多人一直抱怨自己的生活不完美,但没有几个人会真正努力生活。大部分人只会抱怨,不能胸怀大抱负,只要取得一点成绩就十分满足,有一点难度就选择放弃退缩。可还是有人内心充满希望,他们愿意尝试各种东西,愿意为了重要的人所向披靡,他们表现得那么勇敢。

在看这本书前,我也和那些人一样,遇事觉得太难就会放弃。当我看完这本书,我学会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敢于尝试,遇到问题先尝试一下勇敢去做,说不定就会成功。但要记住一件事,无论有没有成功,都要满怀希望,坚持不懈。

真正撒野奔跑的人少之又少,但他们做到了。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可以在这里自由自在地撒野奔跑,在自由的同时也不要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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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王子》8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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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题记

记得儿时的眼中只有甜蜜的糖果,和玩不尽的弹珠。长大后,眼中只有家长口中那个邻居家的孩子和写不完的考卷。这种随着年龄的改变而改变的目光,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将临近身边的美景都悄然忽略。

望着窗边的美景,这种朦胧而有广阔的心境不知道是否还会在未来的某一刻发生。对未来的探索,就像小王子一样,直至它像一棵树一样倒在了一片沙漠上,也不知道他在寻找着什么。

人世浮华,社会越来越专注利益法则。

在这样到头来连自己都看不清楚,还妄想看到什么呢?只是莫须有罢了。

小王子纯洁忧郁,是天使之化身,是智慧和真理之源泉。他曾因为与玫瑰发生矛盾,而离开,可当他看到了满园的玫瑰,他说:“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原来,玫瑰那高傲的外表下是对他的眷恋,她早已被小王子驯服。小王子也被她所驯服。小王子为什么也会因表象而忽略本质?他为什么也会被这约定俗成的事物而束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发现,他或许就不会离开。也不会而感到后悔。而让他们自身变得神秘而美丽的原因,是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人们都爱优良美德,可一旦让美德披在了表象上,这种外在美仿佛更受大众的欢迎,而小王子缺少的正是学会欣赏内在,用心去发现。不禁想起一个故事:大文人李渔在家乡浙江兰溪建有一座亭子,名叫“且停亭”,亭柱上的对联——名乎利乎道路奔波休碌碌;来者往者溪山清静且停亭。他想劝诫世人,在为名为利的道路上忙忙碌碌,走到一个清静之地,不妨停一停,歇一歇。的确,有人毕生都在追名逐利,可当他真正的获得了一切他所想要的,他只会感到空虚。回顾他的一生,只有被铜钱污染的味道。时光逝去,童年也与我们越来越远。社会的现实,无情的竞争,即将将我们打磨成了一个又一个不知冷热的机器人。空下时间,停下脚步,学会与自己的心低语,保留一丝纯真,稚嫩,用自己的心去发现从未有过的愉悦。

目光所及,心未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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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读后感心得1500字

全文共 1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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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开头,就把人带进了那三国鼎立,谁与争锋的时代,心情也激动了不少。《三国演义》里又感人,有毒辣,有激烈……读之不禁让人拍手叫好。

是的说起三国演义,每个人第一想到的就是“宴桃源豪杰三结义”。“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的刘备;“身长九尺,鬢长两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的关羽;“身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笨马”的张飞。这三位豪杰一聚首,一结拜,是小说生动了不少,才引出后文一大堆精彩情节,读到后来,认为刘备这大哥当对了,虽无关张二人之勇,却有沉着稳重之势,才能“三顾茅庐”请到那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在“孔明用智激周瑜,孙权决计破曹操”这一回,让我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周瑜好歹也是孙权的军师,竟中了诸葛亮的雕虫小技,让孙权心甘情愿帮刘破曹,看来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周瑜为了小乔,孙权为了大乔,不让曹操夺走,甘愿与曹对立,这也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学习只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得了解空气,才能让别人心甘情愿依着你。周瑜不愧是周瑜,后来发现自己中了计,才咬牙切齿,深知诸葛亮不可小视,三番五次的相知诸葛亮于死地,让他三天找来十万支箭,周瑜认为这样可以难倒孔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以除后患,没想到他的计谋还是被诸葛亮料到,才有了“用奇谋孔明借箭”,诸葛亮就是诸葛亮借天气是曹操面红耳赤,诸葛亮这一借可谓借出了本事,不禁让我这个读者赞叹不已,也让周瑜佩服不已。因此,两人共商破曹大计,那就是“献密计黄盖受刑”。为了吴国,这位忠心的老将甘愿北大一百脊杖,五十棍,看着书中黄盖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厥几次,我早已热泪盈眶,为这位忠臣鼓掌,正是“勇将轻身思报主,谋臣为国有同心。”

最精彩的想必是“七星坛诸葛祭风,三江口周瑜纵火”的“赤壁之战”这一火攻,更是使曹军大败而归,连曹操都险些丧命,幸亏有几位大将竭力保护,才带着残兵突出重围,这一仗让我觉得打得真好,痛快人心,看到曹操逃亡在诸葛亮智算的华容道上,几次大笑诸葛亮愚蠢,这时伏兵一拥而上的情景时,我难免有些不解:诸葛亮难到连伏兵突击的时间都算准了吗?仿佛曹操被捕的局面已定,是关键时刻关羽还是放了曹操,也许是天注定要饶曹一死吧,只能无奈!

曹操真是不负重望,才有了“曹操平定汉中定”这一回,开始是两面受敌,好不容易才被救回军营。这一救,使曹操有了平定阳平关的谋略,让众人拍手称赞。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一回曹操胜利而归,让我不禁叫好。读至后来,诸葛亮辅佐刘备的事迹也越来越多,如空城计等等。在损大星汉丞相归天“这一回,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连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也躲不过这一劫,我揪心不已,为这老军师担忧起来,也许是命中注定,诸葛亮注定归天矣,但他早已深知,安排后事,军中如以往一样井井有条。读到这里,我想很多读者都像我一样为这伟大的军师打抱不平,可谁又能挽回呢?

最后的”降孙皓三分归统一“,也许是较完美的结局吧,司马懿所在的魏国,最后还是统一了三国,完成霸业么仍在刘备曹操孙权时期,可谓是不相上下,有赢有输,有悲有喜,但无论怎么说,还是曹操曾统治的魏国打了胜仗,自此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为一统之基矣。此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者矣。

合上全书,有太多吐不尽的感受,我也曾想,刘备如果没有诸葛亮,孙权如果没有周瑜的局面又是怎样?因此,我还是很欣赏不受众人欢迎的曹操。被称为”曹贼“不仅是因为杀了太多无辜的人,更是因为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名言“。所以”乱世之奸雄“的评价,几乎成了他的盖棺定论。身边虽然没有像诸葛亮、周瑜一般的谋士,却有自己的大智,想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大策。而曹操自己的说法却是”奉天子以令诸侯“,不管是”挟天子“还是”奉天子“,曹操都用了”智“。即使是生命垂危,也依然关心妻子儿女。不管曹操是”枭雄“还是”奸雄“,他都有自己的个性。

魏、蜀、吴这三国,曹、刘、孙这三人,注定得同时出现,哪怕是少了一国、一人,都会显得索然无味。明争暗斗,三国争锋,才是这本书的最大亮点,刘备的”仁“;孙权的”贵“;曹操的”智“在《三国演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局面,也是最为精彩的一点。

读三国演义,评天下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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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心得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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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收藏了好久,始终没有打开!偶然一次机会,打开,就被阿米尔与哈桑之前的兄弟情,与爸爸之间的父子情所吸引!忠诚善良的哈桑,阿米尔就是他心中的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经常对阿米尔说的!无论阿米尔如何对待哈桑,不管是在面对阿塞夫欺凌侮辱哈桑时,阿米尔的退缩,还是由于阿米尔自身问题,变法赶走阿里和哈桑……忠诚善良的哈桑始终如一把阿米尔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

而对于阿米尔,爸爸是他心中的风筝,爸爸的刚强,勇敢,对弱势人群的善良与慷慨,对不法势力的不低头与倔强……统统都让打小性格懦弱与优柔的阿米尔对爸爸充满无限崇拜!而爸爸对哈桑的愧疚转化成某种特殊的感情,也拉开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嫉妒。开始了错综复杂的各种感情线。

阿拉辛在临终前告诉阿米尔的所有真相,阿米尔这么多年对哈桑的愧疚,对爸爸的崇拜与尊重,在得知真相后由开始的愤怒转变为一场漫长而不简单的救赎。对哈桑所亏欠的救赎,对索拉博目前所处困境的救赎,对爸爸所犯下的错误的救赎,更是对他自己心灵的自我救赎!

最终,善良,人性,和平,终见端倪!在动荡的战争中,在人与人的不信任中,在每个人的自我保护中,阿米的勇敢与善良,最终得到索拉博的信任,也完成阿米尔人生中的自我救赎与自我人格的完善,变成他自己想要变成的阿米尔!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阿米尔,也最终追到他心中的风筝————勇敢与善良!

愿每个人都能追到自己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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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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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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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后感个人心得精选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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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简爱第一个朋友,也是最早失去的朋友。

第一次相遇,永远那么意外,初来乍到的简与专心读书的彭斯,因一个微小的咳嗽声而转身,确认过眼神,简遇上了对的人-----彭斯。

她懂得关爱他人,当简爱受到勃洛克赫斯的当众羞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时,她给简爱带来了咖啡与点心,陪简聊天、谈心,虽然自己在学校也会遭到老师的羞辱、同学的嘲笑,但她却不希望简也与自己一样忍气吞声,只能沦为别人的笑柄。

彭斯和简爱两个人都是从小出身贫寒,父母双亡,内心尊崇上帝,一路忍让,即使自己的所做所为是完全正确的,也只能任别人所责骂,只晓得忍气吞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个性在她的身上体现得活灵活现。简爱却并非如此,她是反抗精神的代表人物,与里德太太互怼,被称为坏孩子的简爱拥有了其余女孩从未拥有的反抗精神,也让她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异类”“爱说谎的骗子”。

彭斯这个人物的设定,也许是勃朗特特地用来与简进行对比的,她的精神世界是庸俗中最高尚的,也是高尚中最庸俗的,即使拥有好学、善良的品质,却没有超前优质的精神,最后也只能沦为普通的市井小民。

黑格尔曾说:“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之舟不知驶向何方,那么它的航行将会是痛苦并徒劳的。”因此她早年得病而死也许是对她最好的安排,如果再到后来,她只会沦为芸芸众生的一位过客,她就不再是海伦彭斯。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彭斯仅在她短短的十九年岁月里,为人为己,书写了只属于自己的童话。

她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反抗,只能接受残酷的事实,用乐观的心态去微笑着面对它,其实,你也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胜利——可怜的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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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读后感个人心得感悟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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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应该没有人不认识它吧,这本书里的人物,各个性格鲜明,情节一波三折,同时内容较为贴合历史。或许有些人说:“三国演义不就是几个国家之中在不断打打杀杀的故事吗?”没错,《三国演义》确实是几个国家之中的故事,但是用“打打杀杀”这个词来形容的话就不恰当了。我最佩服这本书中的一个人物便是诸葛亮了,他的智慧故事可是流传至今都被人所赞叹呢!

说到诸葛亮,就不得不提到《三顾茅庐》和《草船借箭》这两个故事了,不过今天,我想说的是诸葛亮的另一个故事《空城计》。《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魏国派司马懿挂帅进攻蜀国街亭,诸葛亮派马谡驻守失败。司马懿率兵乘胜直逼西城,诸葛亮无兵迎敌,但沉着镇定,大开城门,自己在城楼上弹琴唱曲。司马懿怀疑设有埋伏,引兵退去。

这个故事中,诸葛亮的两个优点是导致“空城计”成功实现的因素。首先,诸葛亮再面对敌军的蜂拥而至时,并不是急着逃跑,慌慌张张的,而是冷静沉着的想对应方法,这便是诸葛亮的第一个优点:沉着冷静。文中说诸葛亮当时让20—30个老兵扮做百姓,打开城门,拿着扫帚打扫街道,魏兵到来时也不要惊慌。而诸葛亮自己则把鹅毛大衣一披,坐在城楼上满脸笑容地弹琴。这里,足以见诸葛亮的沉着冷静与智慧了。

其次,诸葛亮清楚了解敌军首领也就是司马懿的性格特点,他料到司马懿看到城内此方模样,必会认为是诸葛亮会在城内埋伏重兵夹击司马懿一军。而诸葛亮则是利用司马懿多疑的性格,让魏军自己就撤退了,这便说明了诸葛亮非常懂得揣摩敌军的心里想法,从而施计应对,正是应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这句话啊!

诸葛亮的做法可谓是非常的高明了,但更重要的是因为诸葛亮遇事沉着冷静地去应对,同时非常了解敌军的弱点,当然,还有他那智慧的头脑啦!最后,我想说,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像诸葛亮一样如此聪明智慧的头脑,但是,我们遇到事情时一定不能慌张,要冷静地去思考应对的策略,而不是抱怨与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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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撒野》读后感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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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在这个有些闷热的初夏,我读了一本令我难忘的书,名叫《撒野》。

起初,是被精美的封面与独特的名字所吸引,但当读过之后才发现这本书的励志、经典。

蒋丞学习好,篮球、滑板、弹弓,他因为被养父母抛弃而回到亲生父亲家中。已经遭受过否定,不被认可的他从未感受过家的温暖,并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顾飞则十七岁就当了家里的顶梁柱好多年,也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有光芒出现。但当他们见面的那一刻,结局就注定不平凡。

我想,他们如果没有遇到过对方,大概会一直被粘稠的黑暗所包围难以解脱。所以,感谢命运,感谢火车站的遇见,感谢顾飞与过去说的再见,感谢丞哥在手持弹弓时望向大飞的那一眼,感谢暖阳春草下的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句肺腑之言,将过去所有的迷茫与痛苦变得遥远。那次意外的相遇,笑与泪,苦涩与欢喜,在出租屋的的一点一滴,是大飞、丞哥的记忆,是撒野的峥嵘岁月,也是我前进路是上的一盏明灯。相信,他们一定会在未来撒野奔跑。

读后真正喜欢的是丞哥与大飞个不留遗憾的勇气,冲破困境的不畏不惧,就像在无尽的黑暗中发出一道光,是让人咬牙去追,去抓住的希望。

故事告一段落,希望他们在路上一往无前向着光,在无言时,一个眼神就到老。梦还在继续,他们带来的勇气永远不会被消磨殆尽,胸膛中的热血依然滚烫,愿我们都能像书中说的那样,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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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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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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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人与海》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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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老人与海鸥》这篇文章,让我憎恨那些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

本文主要讲了:老人每天的坚持从城郊赶到翠湖给海鸥喂食以及海鸥之间的深厚情谊,老人死后,海鸥在遗像前为老人送行的故事。

本文以生动的语言、动作、神态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和动物富有灵性的丰富情感。让我们看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原来那么美好,令人向往。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那些偷猎者,他们为了赚黑钱,贩卖野生动物而背叛了自己的良心。让动物朋友对我们人类提高警惕、它们活也活的不自由。

如果我们一起去爱护它们就会让人类呵护它们,就会让人类与动物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曹植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动物也是地球母亲的“孩子”,它们也有权利生活子地球上,既然我们都是地球生物,又为何尔虞我诈呢?又为何有智商高低之分呢?

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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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笔马良必读书目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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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笔良》这则故事记叙了马良以前特别贫困,因为交不起学费,所以上不起学,但他仍然画画,他把树枝当彩笔,把沙子当画板,被天上的神仙看见了,不但给了他画板,还给他一支神笔。即使马良他得到这支神笔,不为自己着想,一心想着拿去帮助贫困的家庭,去惩罚那些没有善心而又富有的家庭。

马良太棒了,那时候他没有画板,也没有彩笔,但是他也不怕困难,拿树枝当画笔,拿沙子当画板,而且他笔下的东西栩栩如生,我真的很佩服他。

现在我们的生活如此美好,如此的幸福。我们的学习环境、学习条件十分优越,格式的画笔应有尽有。我们不应该虚度光阴,无所作为。其实我画得画也不好,因为每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很烦恼,不想再去画了,逐渐失去了信心,所以所有的画才画得很不好。

我们应该要向马良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时风雨无阻,勇敢的前进。我们应该不怕困难,不向困难低头,我们应该要对自己有信心,这样我们才能将每件事做好了。

同样我们要克服学习中的拦路虎,不怕困难,认真学习。我们应该学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让自己变得更完美。

我们还要学习马良的勇敢、乐于助人和他那不怕困难的精神。

人生不是为了被打败的,只有努力,一定会完成最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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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悟_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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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随手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它的标题《骆驼祥子》引起了我的好奇。于是,我拿起这本书开始慢慢品味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祥子。全书以祥子买车三起三落的情节发展为中心线索,表现了旧社会人力车夫的苦难生活。

全书主要内容是:来自农村的祥子在拉租来的洋车时,立志要买上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他梦寐以求的一辆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军阀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而孙侦探骗走了他仅有的积蓄。面对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祥子做过反抗,仍然幻想用努力实现梦想,但是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卖掉料理虎妞的丧事。

而小福子的离世让祥子心中最后一朵火花被吹灭,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沦落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已经被生活的磨盘碾地粉碎。

我认为祥子的优点是不怕吃苦。虽然他的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能娶上一位穷苦人家的健康、年轻、能吃苦的女儿,但是他要强,希望能靠自己的本事吃饭。然而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好不容易买的车被抢,被逼娶自己不喜欢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自杀使他对生活的企望与信心都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地丧失。他渐渐变得狡猾懒惰、极端自私而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各种手法对人物进行细致的描写。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填补祥子不善言语所留下的空白。通过细腻而又生动的心理,准确地传达出祥子对车异常喜爱以及买到车后按捺不住的兴奋心情,让我们看到祥子曾经是一个对理想有强烈渴望追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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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类简史》读后感心得通用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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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书,书名叫《人类简史》。它是2016年轰动世界的巨作,本书的作者前后出版了3部简史系列,每本都很精彩。作者尤瓦尔·赫拉利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又进入希伯来大学进行历史学的授课,期间笔耕不辍,先后出版了贯通人类历史和未来的《人类简史》,《未来简史》以及《今日简史》。这三本书推荐大家购买并每年精读一遍,这样你就能对整个人类历史有更理性和深层次的理解。进入正题,大约在600万年前地球上的某地有一个猴子生下了两个小猴,而其中有一个小猴就是我们人类的祖先(进化论),而另外一只就是黑猩猩的祖先,它们也同样拥有了高于其他动物的智慧。人类出生到这个世界到进化大致经历了三次革命,分别为:认知革命,农业革命,科技革命。几百万年前的人类最先使用的工具是石头。他们用石头去凿开骨头喝里面的骨髓,这些蛋白质给他们提供身体所需能量,那时候的人类还比较弱小,一头野牛被老虎,狮子吃完后,被豺狼狐狸分割,再被秃鹫分走烂肉,那么留给人类的就只剩下白骨架了,而我们的祖先很聪明学会用石头凿开骨头获取营养。而这仅仅是开始。

从30万年前,不知是电闪雷鸣导致的森林火宅还是火山喷发的山火,导致大半个森里和动物被火烧灭,此时我们的祖先发现原来火烧可以获得美味,而且大量的节约整体时间,试想一下如果你去吃生肉,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撕咬和消化而且还容易得疾病,因此几乎一天的时间都在打猎、吃和睡。而吃熟肉,烤火不仅给人类带来了安全感,也保障了人类的健康,缩短了摄取营养的时间,这样人类就有了大量时间进行工具优化和精神沟通。不仅如此人类开始学会用钻木取火,不仅如此人类开始形成了原始的语言,并能通过象形文字开始记录和交流。并且在7万年前开始人类就会懂得用信仰团结部落,进行大规模群体捕猎和分工。久而久之人类变得越来越强大,部落也越来越繁荣。而从人类的先祖找到了小麦,并通过种植小麦开始定居,便进入了农业革命时代。人类开始种植小麦,训化温顺的动物,比如:鸡鸭猪牛狗,并学会存储粮食,物物交换,开始分化出手工艺人。因为定居了,粮食也多了人口便逐渐增多,进入了空前的繁华时代,也出现了等级分化和职业分化。此时便开始出现了帝国、奴隶哲学,天文学,数学等学科。

第三阶段就是科技革命时代,人们开始从迷信神灵,探究科学,开始深入研究各个学科,从大自然的表象背后探究其本质和原理。经济和科技空前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细分化,专业化。人类开始使用机器释放劳动力,开始重视尖端科学,量子力学,广义相对论,元素周期表,基因工程,计算机技术,生物病毒,核聚变,等等,从释放劳动力又变成了资本的奴隶。

未来的人类很可能需要机器来养老,单一的学科优势将无法生存,跨学科,跨维度,多元化的知识领域和需求将会越来越受关注。数据加速生活的便利,也会更加肆意的剥夺你的自由和隐私,你所创造的高效率机器最终收割你的后代就业岗位,宇宙之间将成为短线旅游,而车票就是你的时间和精力,从分散到高度集中,再到分散,基因和有机物寄生宿主,但会永远传递和循环往复,而人类终将会让位与机器,由机器再次探索和发掘宇宙的下一个可被代替的“物种”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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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堂吉诃德读后感心得8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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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乃是西班牙大文豪提斯的代表作。让我们看看,在他的笔下,堂吉诃德是怎么样的吧!

原来,堂吉诃德本是拉曼査某一地方的一个没落贵族,此人时年不惑,闲来在家无所事事,变好看骑士小说,来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其蛊惑,看不够,便自己备甲备马,准备效书中之人,成为游侠骑士,远征天涯。后来,因为人“决斗”落败而负伤,被邻里乡亲“押”回家。伤愈,便私叫其邻,桑乔做他侍从,并答应他征服一个国家后,分给他一座最好的岛屿,让他做总督。这一次。他“浪迹天涯”,无所不为——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发疯于荒野山岭,里限于奇山异洞,殴打木偶,解放“囚犯”与镜子骑士斗于森林,与白月骑士决斗于沙滩……无所不为,我所不做!

他虽然疯癫,但他却正义——他见到一群士兵押着一群囚犯走过,想象小说情节,以为是一群强盗押着一群教师,牧师。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指着士兵们的鼻子大骂,然后架盾挺矛,冲了过去——最后他当然被大扁了一顿。不论如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教士”,是正义的。

他虽然愚蠢,但却善良——他曾以为他“美丽的博托索的杜尔西内亚”是被一位邪恶的魔法师施放的大魔法所致,变成粗鲁的农妇,便在途中把桑乔打了三千鞭子(为了驱散魔法)

但最后,他被参孙卡拉斯科学士所扮演的银月骑士打败了!根据赌约,他们必须回到家乡,至少呆上一年,然后再也不能“重出江湖”!也就是说他不得不“金盆洗手”,“闭门封刀”了。他是一个诚实的骑士,自然会遵守承诺。

在回到家乡后,他由于长时间“远征”身体差到极点,发了数天高烧,立下遗嘱。熟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他在发烧后醒悟,才知道骑士小说害了他。最终,再抨击一番万恶的骑士小说侯溘然长逝。

小说内容虽然简单,但要仔细思考也不容易明白。

堂吉诃德虽然有病,但他却是最清醒的。他发疯时,做的无不是除暴安良,斩奸除恶之类的事。他为了向他心上人证明他的勇气,于是狮子”搏斗“,赢得了狮子骑士的称号;他为了”拯救少女“,向邪恶的魔法师,巨人勇敢的挑战;他为了对他心上人表决心,不惜在深山峻林中”苦修“……试问,着如此胆识,如此勇气,如此正义感,我们这些生在真实世界中的芸芸众生具备吗?《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对人性的批判!对现实的讽刺!对正义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幻想!

俱往矣,数英雄人物,还看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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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体会通用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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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

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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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王子》8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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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就知道有《小王子》一书,本以为只是一本很时髦的畅销书,文化快餐一类的读物,不曾想一读之后,竟使人感觉心旷神怡,仿佛洞悉了世间万物一般。

作者是一位法国飞行员战士,从他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人儿。故事的开篇叙说作者幼时是一个爱幻想、爱自然、爱画画的顽童,本来是有着极好绘画天赋的,但因为大人们的轻视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转而去学习“大人们”所重视的东西。后来作者成为了一名飞行员,驾驶飞机遇到故障迫降在沙漠中,偶遇到“小王子”——一个略带忧郁、伤感而又敏感的,来自外太空的“小王子”,听他讲述着“小王子”的欢乐与忧伤。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日出日落。他清理小星球上的青苔,疏理小星球上的火山,并与一朵花儿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小王子去拜访和他一样——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另一座星球上的“孤独”人儿:一个人的国王,一个人的商人,一个人的地理学家,一个人的点灯人。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单调的,而这些“大人们”都热衷于自己的追求,尽管无人喝彩,尽管无人瞩目。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这个宇宙中最复杂的星球上。他轻信了毒蛇的谎言,他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当他看到了有五千株玫瑰花的花园时,他想念他的花儿朋友,于是他想回去。他轻信毒蛇的话,被它咬伤一口倒下了。也许,小王子真的回到了自己最喜爱的星球去了。

小王子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却有一棵与年龄不符的敏感的心。在他看来,“大人们”所认为的“正经事”并不那么要紧,人类加之与自身的各种“枷锁”——各种规则、各种制度、各种方法,使人成为了机器,使人忘记了人是世界上最灵动的生物。他们有感情,有一棵炽热的爱惜万物的心,本无可厚非。但是人类啊,你们是否被复杂的你们自己弄得心也蒙蔽了呢?

读完《小王子》,让我想起《天空之城》,一部很好的动画片。比人类科技文明不知高出多少的天空之城,最终也丢掉了包袱,只携带草木虫鱼飘然而去。

我想,我们是时候要反省自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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