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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小说剧情介绍大结局(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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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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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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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品格单恋小说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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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搜狐视频首部自制韩剧《高品格单恋》将播出第三、四集。崔世勋(丁一宇饰)对柳伊铃(陈世妍饰)一见倾心,发动手下想方设法要将柳伊铃收入旗下。崔世勋甚至不惜亲自上山寻找柳伊铃。但却不幸在山中迷路,最后被柳伊铃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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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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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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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醉玲珑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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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是根据作者十四夜的同名小说改编,由新派系文化等公司出品的古装奇幻权谋剧,由唐丽君担任制片人,林玉芬执导,饶俊、十四夜、陈文娟、董欣如编剧,刘诗诗、陈伟霆和徐海乔等联袂主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稍微的介绍一下醉玲珑小说结局吧。

醉玲珑小说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凌凌和卿尘有了一个女儿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最后夜天凌带着卿尘离开,传位给夜天湛。

醉玲珑小说人物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

大皇子: 原太子 被废,封祺王领养了 他跟鸾飞的儿子。

四皇子: 夜天元凌 最终当坐上皇位 。

五皇子 :夜天汐 隐藏最深 间接害的凤卿尘流产,最后死掉了。

七皇子: 夜天元湛 答应凤卿尘视夜天元凌为兄 封王爷 ,最后夜天元凌把江山社计给了他和凤卿尘隐世了。

十一皇子 :夜天澈 在对抗突厥时 被箭射死了。

十二皇子: 夜天漓 依旧是个闲散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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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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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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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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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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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人物介绍

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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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小说。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该书以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1991年3月《平凡的世界》获中国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第一版于1986年12月在文联出版社出版;第二版于2012年3月在北京十月文艺于出版社正式发行。

小说里的人物介绍

孙玉厚一家 老祖母,多年卧病在床;孙玉厚夫妻;(长女孙兰花嫁到临村罐子村,女婿王满银不务农事,土地承包后,长年在外闲逛)长子孙少安,小学毕业,一队队长,文革结束后改行为砖窑老板,妻贺秀莲,山西人,(孙少安与父母分家后,迁至金家湾);次子孙少平(小说主人公),高中毕业;小女孙兰香,1981年考入北方工业大学。

田福堂一家 田福堂,双水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女儿田润叶,孙少安青梅竹马的好友,高中毕业后在原西县城教书,后调至黄原地区团委工作;子田润生,高中毕业,后与孙少平同学郝红梅成婚。

孙玉亭一家 孙玉亭,孙玉厚之弟,双水村大队党支部委员、农田基建队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主任;妻贺凤英,大队妇女主任;三个女儿,长女孙卫红,后与金强结婚。

田海民一家 田海民,大队会计、党支部委员;妻银花。靠近哭咽河另一面,是金家湾,除了少数几家杂姓,大都住着金姓人家。

金俊武一家 老大金俊文,妻张桂兰,儿子金富、金强,老母亲金老太;老二金俊武,大队党支部委员、二队长,妻李玉玲;老三金俊斌,妻王彩娥(金俊斌“牺牲”后在母亲撮合下改嫁)。

金光亮一家 都带有地主成分的老大金光亮,妻,三子大锤、二锤、三锤;老二金光明,在原西县供销社工作,妻姚淑芬为双水村小学教师;老三金光辉,妻马来花。

金俊山一家 金俊山,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子金成,双水村小学教师、负责人。

金俊海一家 金俊海,黄原地区运输公司汽车司机;妻在家务农;子金波,孙少平之同学、好友;女金秀,孙兰香之同学、好友。

王世才一家 王世才是孙少平在煤窑工作时的师傅,妻子惠英。儿子王明明,活泼可爱,王世才为了挽救徒弟安锁子的性命而献出生命。

社会影响

自路遥去世后中国社会变化多么大,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人们越来越讲究实际,应该说不会有什么宣传和炒作,愿意为一个逝去的描写过去生活的,似乎已经过去的这样的作家去花费精力了。但是十多年了,有许多人,特别是很多年轻人他们仍然在默默地读路遥的书。有一家青年报做了调查,结果发现很多青年人,仍然把《平凡的世界》列为对他们人生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而且呢,这一切都是悄悄发生的。既没有组织,也没有炒作,它似乎又一次证明了一个道理,就是真正的敬意总是起自于默默的阅读。奇怪的就是,为什么路遥作品中那些穿着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衣服,说着那个时代特有语言的人物,却能打动今天的年轻人。要知道社会变化如此之快,一代和另一代之间用不了十年。而且呢,青年人非常倾向于在自己同龄人中去寻找那种偶像和兴奋点。

一个外国学者他提到过,他说实际上应当把作家作品的杰出性和持久性划等号。路遥就是这样的作家,和《平凡的世界》永垂不朽。《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小说完成后,作者有一段时间甚至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来,连过马路也要弟弟搀扶。不久他就去世了。但他的作品却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播了《平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人们对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有一尺多厚,像雪片一样,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路遥和《平凡的世界》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咀嚼着这些至理名言,使人们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从这个意义上看,路遥和他的《平凡的世界》将永远不会被人们遗忘。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路遥去世后的这20年里,尽管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特别是很多年轻的读者,仍然在热切地、投入地读着路遥的这本书,甚至把《平凡的世界》列为对他们人生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

路遥是用传统现实主义写老老实实的普通劳动大众,他会不会现代手法?当然会,他整天读的是世界文学、外国名著,但是他不愿意。他的现实主义是诗意的现实主义,他用最老实本份的东西写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劳苦大众。

一位中国人民大学的在读研究生在纪念路遥逝世20周年的研讨会上发言时说最早从乡下来到市里的重点高中,也是穿着很不合时宜的衣服,讲着不标准的普通话,进入了都是城里孩子的中学,当时曾产生很强烈的自尊心的受挫感。那时看到《平凡的世界》,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怀着自尊,但是又很沉默,心里带着热情的乡下孩子还是很多的。

经历过文革洗礼的路遥在文学作品中留下了一些痕迹,对于普通人民群众的悲欢离合写的入木三分,发人深省,较当时的意识流等小说创作来讲这是对伤痕文学的一种提醒。

路遥在这个平凡的世界倒下了,却留下了极其不平凡的声音。这声音穿越了陕北的黄土地,长久地激荡在他深爱的祖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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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幸福归来小说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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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是《千金归来》的第二部,《千金归来》是《重生豪门千金》改编的。

电视剧幸福归来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李沁饰演的鱼幼薇是渔家女,而事实上,鱼幼薇的真实身份是富家千金,只是在小时候跟真正的渔家女丁艾嘉交换了身份。虽然鱼幼薇现在是渔家女的身份,练就了一身海上生存的本领,但是白马王子还是屁颠屁颠的往她这边跑。

由吴卓羲饰演的韩铭是一个富家少爷,颜好多金是富家千金亲睐的对象,但是却在第一次见了鱼幼薇之后,动了心,于是二人展开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之所以说是刻骨铭心的恋情,当然少不了之后恋人的恋情遭遇了丁艾嘉的破坏啊,鱼幼薇身世的揭晓啊之类的狗血情节。

按照这种小说的一贯套路,结局自然是鱼幼薇恢复千金小姐身份,和韩铭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幸福归来第21集剧情介绍

预告

丁池越发顾忌丁艾嘉,命她立刻转移股份。丁艾嘉仍然受制于丁池,不得不答应转股。鱼幼薇适时地向丁艾嘉伸出橄榄枝,让她与自己合作。

幸福归来第22集剧情介绍

预告

得到李启光的支持,鱼幼薇在董事会有了发言权,成了丁池得到丁氏集团的绊脚石。为了逼鱼幼薇退出,丁池故意在董事面前提出鱼幼薇和韩铭的恋爱关系,如果鱼幼薇不终止与韩铭的联系,那么就不能容忍她留在丁氏,给丁氏带来机密泄露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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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思美人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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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人》讲述了屈原的故事,yuwenm小编整理了思美人小说结局,欢迎欣赏与借鉴。

出身名门望族的少年屈原时常做一个离奇而美丽的梦,梦中的女子为山鬼,屈原为此魂牵梦绕。

屈原梦中的山鬼和莫愁女长的竟然一摸一样,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两人意外相识。

而屈原的故乡楚国内忧外患、危机重重,屈原和莫愁女虽相知相恋,却不能相守相依。

虽然两人为了能够冲破命运的枷锁在一起做了不少事,但是屈原还是娶了别的女人。

过程中,屈原渐渐走上了拯救国家伟大道路,只可惜,最后年过花甲的屈原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备受现实打击、心如死灰的屈原最后跳下汨罗江。

深知屈原爱国情怀的莫愁女在得知屈原投江的而死消息后,悲痛万分,万般无奈,选择驾舟远去,从此荡舟江湖,但是心中对屈原仍然难以忘怀。

剧情的一开始,屈原心目中深爱的女子确实是莫愁女,而邵碧霞深爱着仓云,但是屈原与邵碧霞对于他们的婚姻都非常的抵触,但是令人痛心的是,仓云辜负了邵碧霞,导致她万念俱灰,某天,邵碧霞身陷困境,屈原伸手相救,碧霞对屈原逐渐有个好感,最终屈原为了顾全大局还是选择迎娶了邵碧霞,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莫愁女却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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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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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亮剑》是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发行的一部战争类电视连续剧。由陈健、张前执导,都梁、江奇涛编剧,李幼斌、何政军、张光北、张桐、童蕾、王全有、由力等联袂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亮剑小说人物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亮剑小说各人物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二、剧情简介

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 。电视剧只拍到李云龙解放后授少将军衔,小说后半部金门炮战、李云龙自杀等都没有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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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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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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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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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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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诸天万界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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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呢?是否看到大结局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诸天万界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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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2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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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迪之、光蕙一同出席小绵女儿的弥月宴,小绵胖了很多,已经无法令人联想起当年排球队里窈窕的小姑娘了。没想到久违的叶青荷和刘欣平都回来了。

青荷在意大利定居,她的职业相当冷门,是名画修补专家,去年嫁给一位画家。只有青荷这种从来不用为生活忧愁的女子,才有资格爱才子。

欣平在英国嫁给一名脑科专家,在那里落地生根,去年还生下女儿。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现在这副样子,不可能再打排球了。”欣平慨叹,“我真羡慕你们,还是自由自在。”

我和迪之、光蕙是有苦自己知。

“乐姬来了!”青荷说:“她越来越漂亮。”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你那位驾法拉利跑车的男朋友呢?”迪之揶揄她。

“你说哪一个?”乐姬得意洋洋问迪之。

“把你赶下车的那一个。你有很多男朋友把你赶下车吗?”迪之笑着问她。

乐姬的脸色登时沉下来,她大概知道那天晚上是谁把名贵香槟从高空倒在她身上了。

徐起飞独个儿来了,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两个人尴尴尬尬地笑起来。

“最近还要常常到北京吗?”他问我。

“这一年都在香港。”

开席了,我和徐起飞分开坐,他跟同桌的同事谈笑风生,也许他已复原过来。(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散席后,青荷提议我们几个老同学找个地方喝茶聚旧,我上前跟徐起飞告别。

“你有时间去喝杯咖啡吗?”他问我。

青荷和欣平她们在等我,我有些犹豫。

“如果你没空,算了罢。”徐起飞很失望。

“不,我可以。”

我不想徐起飞失望,告诉青荷我稍后到。

我和徐起飞在一间餐厅喝咖啡。

“我还以为你恨我。”我跟他说。

“我说过不会恨你的,但人总需要一段时间去复原。”(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他低头喝着咖啡,是那么温柔、那么坚强,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不爱他,因为他不需要我,他不会因为爱情而堕落,但林方文会的。

离开餐厅,我们在中环走了一段路,经过一间画廊,我赫然发现那幅大嘴巴费安娜画的画,主角是林方文。他只有一只眼睛,没有一张完整的脸,没有嘴巴、鼻子或耳朵,只有费安娜、我和林方文知道画中的少年是林方文。

画廊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外籍夫妇。

“你们从哪儿得到这张画?”我问店主夫妇。

他们告诉我,是从一间结束营业的画廊买回来的。

“画画的人,你们认识吗?”(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费安娜?我们认识,她离开香港很久了。”

“你想买这张画?”徐起飞问我。

“我买不起的。”

“这张画似乎不大受欢迎,一直无人问津。”男主人说。

“我看不出这张画有什么特别。”徐起飞说,“是一个人吗?”

“我们走吧。”我离开画廊。(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曾经为那张画伤心,费安娜也曾珍之重之,她终于留下画走了,除我以外,也许世上再没有一个女人牵挂他。

徐起飞把我送到咖啡室外。

“谢谢你。”我跟他说。

他微笑。

“这个除夕你会怎样度过?”他问我。

“还不知道,你呢?”

“我会在医院当值,毕竟这一天是我们的分手纪念日。”

我目送他离去,感觉突然很陌生。

咖啡室里,青荷、欣平、迪之、光蕙在等我。

“还以为你不来呢?”青荷说。

“怎么会呢?你们在谈什么?”(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爱情啦,婚姻啦,还有孩子。”欣平说。

我悲哀地笑了。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谈论初潮、发育、胸脯的大小,乳罩和排球,现在竟然谈到婚姻和孩子,人生本来就很残酷。

九二年平安夜,我买了一株圣诞树,放在阳台上,把它布置得七彩缤纷。我和迪之、光蕙提早吃火鸡迎接圣诞。那个除夕,迪之要陪公司旗下歌手到美加登台,光蕙男朋友的太太外游,光蕙可以跟他度除夕。

“你可以找林方文。”迪之说。(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没打算找林方文,我害怕跟他重聚,此后我便要花双倍力量去爱他。他总是耗尽一个女人的能量。

十二月三十日晚,林方文拨电话给我。

“这个除夕你有没有约会?”他问我。

我不知道该说实话还是说谎,犹疑了一阵。

“明天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我沉重地呼吸。

“怎么样?”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好吧。”

“九时正,我在兰桂坊意大利餐厅等你。”

我放下电话,心仍然在跳,再回去一次便是再冒一次险。

除夕晚上,我穿上一袭新裙子,化好了妆,准备出门,突然又不想去,我若再一次看到他的脸,一定逃不了。

我喝了一点酒,脱掉鞋子,躺在床上,想起过去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竟无法拒绝一个曾经背叛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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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不停播放欢乐的歌曲。女唱片骑师絮絮说着爱情,我感到一阵晕眩,听到她说:“这一首歌,是林方文填词的,他想送给一位女孩子,他曾经答应每年除夕送她一首歌,这首歌的歌名是:《你会否相信》:

“那初遇,清澄如水,但你的睫影,那样馥郁,你是否谅解,我曾盛满灯油,却因妒恨的磨蚀,一点点流失。这重逢,浓烈似酒,而你的泪光,那样清纯,你会否相信,在那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我再不会放下你走了。”

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是不是指除夕?(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看看腕表,原来已经十二时十分,林方文会不会还在那里等我?我疯狂地思念他,连忙穿上鞋子,赶去兰桂坊。

我打开门,他正站在门外。

“你为什么不来?”他问我。

“我不想见你。”我咬着牙说,“对着你,我会输的。”

“新年快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用白纸摺成的飞机给我。

“是什么意思?”我倔强地问他。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不擅于向你求情。”他说。

“我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情便是爱你。”我说。

“你做得很好。”

我走到阳台上,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我问他。

他望着我。

“我把飞机从这里扔出去,如果在我视线范围之内,它一直没有下坠,我们可以再尝试一起。”

“不要--”

他说不要的时候,我已经把飞机扔向空中,飞机一直向前冲。

林方文拥着我,把我的脸转向屋里,不让我看着飞机。

“放手。”我说。

“我爱你。”他终于肯说。

我流着泪微笑。

“不要看那飞机。”他求我。

我知道他摺的飞机能飞到很远很远才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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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5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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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一出,谁与争锋。最强妖灵师聂离因为一本神秘的时空妖灵之书重生年少时代,修炼最强功法、最强的妖灵之力,踏足武道巅峰! 前世的仇人,全部清算。既然重生,这一世我便是主宰一切的众神之王,让一切都在我脚下蛰伏颤抖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妖神记》小说版由作者“发飙的蜗牛”独自在“起点中文网”进行连载,文章趋向于东方玄幻,全书以主人公前世所携带的《妖灵时空之书》将其灵魂穿越回少年时代为文引,讲述了今生主人公绚丽多彩的传奇故事。文章条理明朗,叙述激情澎湃,但偶有排版错误及用词不当,阅读之时需揣摩文意。

小说版起初为一日两更,后周更、月更(看作者心情),第一百三十三章起收费阅读。

作者简介

发飙的蜗牛,真名王泰,男,生于1987年3月25日。籍贯浙江台州,临海人,东华大学06级,从大学开始抱着尝试的心态踏上了创作之路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现为起点的签约作者。著有《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网游之练级专家》、《贼胆》、《天域神器》、《无上龙脉》、《重生之贼行天下》、《独裁之剑》、《九星天辰诀》、《神纹道》等作品。

蜗牛的写作风格偏向热血快餐爽文,大多是网游类主题小说,因社会阅历及人生经历所限而拙于写实及细节勾画,与另一网络写手失落叶同为小白升级流网游作品代表人物,曾凭借成名作网游作品《重生之贼行天下》夺得起点月票月度冠军。《妖神记》是其向玄幻题材的转型之作。

角色介绍

聂离

融合妖灵:影妖(一次异变神级成长刺客妖灵)、虎牙熊猫(一次异变神级成长狂战妖灵)、圣血翼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天痕世家(二十个贵族世家之一,原贵族世家最末,后因聂离崛起)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前世呈现散乱的形状、无属性

灵根:天灵根八品(在测完结束前便抽回手,疑似是天灵根九品)、前世只有地灵根七品

修法:天道之力(天道神诀)、法则之力(光明、黑暗、死亡)

武器法宝:梦魇妖壶、天陨神雷剑、万里河山图、时空妖灵之书残页等

灵兽:金蛋

故事的男主角,光辉之城没落世家的子弟,为人重情重义,运气绝佳,善于思考。

前世在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逃亡后,聂离独自活了下来,穿越了无尽荒漠、剧毒森林等地。尽管天赋一般,但聂离凭借着自己对生存的敏锐,踏寻了整个圣灵大陆。直至被圣帝和六只神级妖兽围攻,力战而亡。凭借时空妖灵之书,灵魂重生,回到了十三岁。

今生的他重回光辉之城,聚集伙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重新向着巅峰强者迈进。因修炼天道神诀,最多可融合七只妖灵。洞察力惊人、头脑灵活、思维敏捷,擅长布阵、炼药、镌刻铭文及鉴别宝物。拜冥为师在羽神宗潜心修炼。现成为羽神宗宗主。

前世共有两位伴侣,初期为叶紫芸(情人),叶紫芸(挚友)死后聂离来到龙墟界域,遇到萧凝(基本确定为肖凝儿化名)。

叶紫芸

漫画版少年叶紫芸

融合妖灵:风雪皇后(神级成长 )

出身:风雪世家(三大巅峰世家之一)

灵魂海:青色灵魂海、冰凰形的灵魂形态、风雪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九转冰凰决

武器法宝:深邃宝石、风雪灵珠

光辉之城传奇妖灵师叶墨孙女、光辉之城城主叶宗女儿、叶家嫡女,聂离前世今生挚爱之人。心地善良、大家闺秀、天赋绝顶、饱读诗书。与肖凝儿为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为保护聂离,死在妖兽手里。前世死时为黄金级一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义无反顾的追求着,并被其赠予九转冰风诀(功法)、风雪皇后(妖灵)、风雪灵珠(法器)。光辉之城大战后与聂离订婚,在前往龙虚界域前,亲眼看到父亲被妖主所杀,冥界通过测试后拜灵韵为师,毅然前往龙虚界域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在天音神宗秘境闭关修炼期间,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未来天音神宗宗主。

肖凝儿

漫画版少年肖凝儿

融合妖灵:风雷天雀(神级成长),赤雷神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翼龙世家(七大豪门世家之一)

灵魂海:绿色灵魂海、翼龙形、风雷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风雷翼龙决

肖家嫡女,除聂离外对待他人冷若冰霜,被圣灵学院的学生们称为“冰美人”,天资聪慧。与叶紫芸是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修炼不当,顽疾缠身,卧床两年,修为大减。性格坚强,因不愿嫁给神圣世家的沈飞而出走,独自前往圣祖山脉中的黑魔森林,下落不明,但可能生还并前往了龙虚界域,并化名萧凝。前世失踪时为白银级五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治好顽疾而心生感激,勇敢追求着聂离(在小说456章聂离承认她是自己的女人),被聂离赠予风雷翼龙诀(功法)、风雷天雀(妖灵)。后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与叶紫芸同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在随师门拜访羽神宗时被聂离赠予异变的赤雷神鸟(妖灵),并决心回到天音神宗为聂离收买人心,为聂离的未来铺平道路。

杜泽

少年杜泽

融合妖灵:冥虎(神级成长)、天麟妖兽(幼崽)

出身:杜氏宗族

灵魂海:黄色灵魂海、天麟雷云形态、雷火系

灵根:未知

修法:天麟决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其人重情重义、有勇有谋。虽然家境不好,但无论前世今生,杜泽都很努力,其天赋不错,凭着一己之力,在前世成为了一个黄金妖灵师,带领家族走出贫困。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了光辉之城奋战到最后,直至战死。

杜泽前世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在圣灵学院时为平民子弟的领袖,被聂离赠予天麟决(功法)、冥虎(妖灵),天麟妖兽(妖灵)。后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陆飘

融合妖灵:赤血魔豹(神级成长)

出身:陆家 (小型贵族家庭)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赤阳形状、混沌系

灵根:天灵根五品

修法:混沌圣灵诀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虽然满嘴放炮、油腔滑调、并且好色,但很讲义气,为人机敏。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结为夫妻的萧家小姐萧雪慷慨就义。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被聂离赠予混沌圣灵诀(功法)、赤血魔豹(妖灵),未婚妻为萧雪。后拜冥为师,与聂离一起前往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并与聂离在大世界里共创“妖盟”。

卫南

融合妖灵:风灵兽(神行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朱翔俊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火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张铭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疗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萧雪

出身:光辉之城萧家(与陆飘家族为邻居)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与陆飘相爱,具有不错的修练天赋。前世在聂离和杜泽的见证下结为了夫妻,今生为陆飘未婚妻,是陆飘惧怕之人。与叶紫芸、肖凝儿一同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段剑

出身:黑龙世家(龙族混血)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来自黑狱世界,背负血海深仇,经聂离激化龙血后,拥有传奇武者都无法伤害的身体。自恃终身为聂离的仆从。光辉之城大战时以一人之力拖住沈泓。后与妖主一起拜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羽焰

火之灵神,实为龙墟界域大帝级女神,金焰神女,身化天神祖地镇压圣帝的一道魔骨,本命心火掉入小玲珑世界重身为火之灵神并且实力仅为天命级,且封闭了自己前身的记忆,在小玲珑世界远古时代人类和妖兽大战时神格崩碎,失去肉身,被妖族封印在黑泉之地。

后在黑泉之地传授聂离法则之力,并在聂离的帮助下加快重塑神体。体内有五道金色光芒,为羽焰女神的本命所在。

现随同聂离一同在龙墟界域修炼,藏在万里河山图中,后来恢复记忆疯狂修炼中

萧语

出身:冥域世界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万道鸣龙诀

为小玲珑世界冥界掌控者“冥”的义子,实为女性,聂离朋友,在九重死地相遇,与聂离产生友谊。一起进入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天赋卓越,拥有天灵根七品,可惜修炼并不得当,导致修为长期处在地灵界。在聂离帮助下成功进入天命级,被聂离赠予神级成长性龙血妖灵。看到聂离与其他女孩子在一起,喜欢聂离经常吃醋。

龙羽音

出身:龙印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未知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龙印世家嫡系宗亲,第七顺序继承人,与应月茹为师姐妹。性格娇蛮,内心孤独,身材火爆,面容绝美。

前世因应月茹杀师而报复,杀害应月茹,桀骜不驯,霸道至极,一手造成了羽神宗的分裂,为聂离不共戴天的仇人。

今生被聂离教训后,收敛秉性,崇拜聂离并拜其为师,是龙印世家的天才少女,为胡勇未婚妻,但自己并不承认,除聂离外对其他人依旧冰冷蛮横。

喜欢聂离,在聂离策划下开始争夺龙印世家家主。

顾贝

出身:顾氏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龙骨翼虎(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自称贝爷,顾氏世家的嫡系。为人放荡不羁,著名的浪子,但实际重情重义,忍辱负重,与陆飘臭味相投便称知己,剑法超群。现已悟通剑意。

前世成为羽神宗的支柱,剑法出神入化。

今生跟聂离、陆飘成为至交,在聂离的帮助下成功夺取顾氏世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位,与聂离、陆飘在大世界成立“妖盟”,并逐渐把其发展壮大。

光辉之城

天痕世家

聂雨

聂离堂妹妹,六七岁的小女孩,具万中无一的天痕之体。前世达到了黄金级妖灵师,一直庇护聂离和天痕世家。今生被聂离赠予天痕之体的修炼法决,修为突飞猛进,后于聂离一起搬到城主府居住,在聂离的指导下达到黑金级巅峰。

聂海

天痕家族家主,黄金一星妖灵师。

聂恩

天痕家族长老,和聂离属同一分支,黄金三星武者。

聂鸣

聂离父亲,与聂开是亲兄弟。后来接任明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财务。

聂开

聂雨父亲,比聂鸣小三岁,与聂鸣是亲兄弟。后来接任农事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药草、农作物的种植。

肖芸

聂离母亲。

苗玲

聂雨母亲,聂离婶婶。

聂冲

聂离邻家家主。

聂龙

聂冲儿子,青铜一星妖灵师。

聂晓风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聂晓日

两兄弟年龄比聂离要大上几岁,白银一星武者,曾打了天翎世家的人。

聂伟

原天痕家族的执法长老,聂晓风、聂晓日的爷爷。後来在杨欣的压力下除去职务。

聂羽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风雪世家

叶宗

风雪世家家主,光辉之城城主,叶紫芸的父亲。风雪世家第五辈天赋最强的存在,光辉之城第二战力。平日里不苟言笑,为光辉之城尽心尽力。曾在天幻圣境里面,得叶延始祖教习七篇修心之法。前世为黑金级五星妖灵师。今生进阶至传奇妖灵师,为守护光辉之城被妖主击杀。

融合妖灵:黑鳞地龙、风雪巨猿。

叶墨

传奇妖灵师,叶宗的父亲,叶紫芸的爷爷,光辉之城第一战力,神级的存在。孩儿时是平民,入赘风雪世家。体内具有风雪灵神的灵格。喜欢到光辉之城外探寻秘境。现在代替死去的儿子叶宗守卫光辉之城。

融合妖灵:天翎圣鸟。

叶寒

叶宗养子,天赋卓绝,拥有青色灵魂海。二十岁,便已黄金级三星妖灵师。可惜为人城府极深,心胸狭窄。因不满叶宗的决定,而将其刺杀叛变,后投靠黑暗公会,再逃到巫鬼世家,在九重死地受聂离重伤后跌入深渊,下落不明。

融合妖灵:金甲地龙。

叶修

风雪世家排名第三,黑金妖灵师,修为仅次于叶墨和叶宗。经常跟着叶墨四处游历,很少呆在光辉之城里。曾进入天幻秘境受叶延始祖教导。

叶朔

风雪世家排名第四,仅次于叶墨、叶宗、叶修,为人低调,主管情报暗杀类工作。为聂离在圣兰学院时在外旁听的神秘人物。

叶胜

圣兰学院副院长。学识渊博,爱惜人才。

叶鸿

风雪世家年轻一辈的领头。

薛姨

叶宗二任妻子,铭纹师,平日教导叶紫芸学习,曾自叹不如聂离,并称聂离为铭纹大师。

神圣世家

沈鸿

神圣世家家主,光辉之城第三战力。在位时勾结黑暗公会,打压光辉之城各世家,并暗中杀死叶宗妻子。城府极深,老谋深算,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段剑牵制,后因畏惧万魔妖灵阵的法力逃走时,被叶宗用剑贯穿身体而亡。

融合妖灵:圣火鹏雕。

沈飞

神圣世家谪系大公子,黄金级一星妖灵师。为人风流,沾污不少女性。原本与肖凝儿订立婚约,但肖凝儿对此则极其反感。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融合妖灵:赤炎黑虎。

沈越

神圣世家嫡系二公子,聂离同班学生,青铜一星妖灵师。前世与叶紫芸达成婚约,但结婚前光辉之城破灭,弃城而逃。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沈秀

沈鸿的妹妹,原学院老师,白银级妖灵师。为人尖酸刻薄,因与聂离打赌赌输而辞职。在光辉之城大战时被风雪世家高手打成重伤,被擒获。

融合妖灵:烈焰妖狐。

沈冥

神圣世家执事长老,白银妖灵师。

融合妖灵:雪熊。

沈宁

二十岁,白银五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圣焰妖熊。

沈啸

二十三岁,黄金级一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经常跟沈宁一起修炼。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龙炎枭鹰。

沈元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能发动影魔之术,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叶修发动的风雪灵神击杀。

沈旭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

沈炎

神圣世家强者,黑金级武者。因挑衅聂离,被段剑一脚所废,震惊整个宴会厅。

炼丹协会

古炎

炼丹协会会长。满头白发,已经六十多岁,高级炼丹大师。前世古炎跟城主一起战死。

杨欣

二十多岁的美女,曾为孤儿。炼丹协会理事。前世掩护光辉之城的居民们转移时被妖兽杀死。

穆阳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呼延明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小兰

初级炼丹学徒,炼丹师协会大厅负责接待的人。

圣冥世家

陈剑林

圣冥家族谪系独子,圣冥世家未来继承人。为人豪爽、有骨气、恩怨分明。前世在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斩杀了叛逃的神圣世家六名成员。今生为十五岁,青铜级五星妖灵师,具有一班跟随者,喜欢寻宝,被人称为“陈少”。

翼龙世家

肖云峰

肖凝儿父亲,翼龙世家家主。

肖翼

翼龙家族长老,曾对肖凝儿有偏见,是肖凝儿嫁入神圣世家的策划者。

呼延世家

呼延雄

呼延世家家主,呼延若兰父亲,是风雪家族的左膀右臂,为人粗中有细。

呼延若兰

呼延世家家主女儿,十六七岁的大美女,心气高傲,白银级三星妖灵师。前世为呼延世家代家主,黄金级一星妖灵师,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今生曾经喜欢叶寒,在赏识聂离的才能后,公开宣告要追求聂离。是聂离较为头疼的人之一。

黑暗公会

妖主

前身为大帝级强者,在反抗圣帝时陨落,这一世因为仇恨创立黑暗公会。为施展了灵宿的人,杀人无数,现具有无上之体,修炼黑狱法则,通过冥界掌控者测试在龙虚界域修行,在小玲珑世界杀害叶宗,后来得到道藏祖师传承,目前是聂离复仇的对象。

融合妖灵:八臂魔怪。

鬼煞

黑暗公会黑金级高手。

融合妖灵:嗜血鬼魔。

龙煞

黑暗公会传奇级高手。

融合妖灵:黄金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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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魔幻魅力剧情介绍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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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小学有史以来最牛最差的班级,被老师和其余班级的学生封了个很响亮的名字:牛一班。胡子校长召开紧急会议,和各位老师商讨关于整顿牛一班的良策。听说有个“轰隆机器人公司”很火爆,于是准备为“牛一班”定制一个长得跟普通人一模一样的机器人班长。

“机器人一号”(林沐然饰)是个铁腕班长,手段强硬,不讲究方法。在这种方法管理下“牛一班”看似恢复了平静。但这群机灵鬼,也发现这个所谓的班长是个“机器人”,想尽办法损坏了“机器人一号”。后来拖回“轰隆机器人公司”维修升级成了爱唠叨的“机器人二号”,它讲究方法,教育方式也很民主,可对这帮孩子根本起不了作用,反倒是激励了他们,更加无法无天。最后在升级版“机器人三号”的带领下,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牛一班”和“机器人班长”成为了朋友。

最终“牛一班”变成了“乖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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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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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揭秘 小说各人物结局演员表插曲介绍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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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体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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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就是在攀登一道责任的阶梯。

小时候,我的责任是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爸爸妈妈失望。

以后在中学和大学,我的责任仍然是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优秀的人,不要让社会失望。

从读博士开始,我的责任变得具体了。我要为运载火箭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制造出推力更大、更可靠的火箭,把很少的人和物资送到地球执道上。

后来进入PIA,我的责任变成把一个探测器送到一光年以外的太空中,与入便的三体舰队相会。这个距离,是我以前参与研制的运载火箭飞行距离的百亿倍。

然后,我得到了一颗星星,在新纪元,它给我带来了以前难以想象的责任,我成为黑暗森林威慑的执剑人。现在看来,说那时自己掌握着人类的命运有些言过其实,但我确实掌握着两个文明历史的走向。

后来,责任变得复杂起来,我想让人类插上光速飞行的翅膀,却又不得不做相反的事:制止由此引发的战争。

我不知道那些灾难和太阳系最后的毁灭与我有多大关系,这是永远无法证实的,但肯定与我有关系,与我的责任有关系。

现在,我将登上责任的顶峰,要为宇宙的命运负责了。当然,要为此负责的不止我们两个人,但这责任有我们的一份,这样的责任,在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

我要对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们说,我不是它选定的;我也要对唯物主义者们说,我不是创造历史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幸的是没有能够走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道路,我的经历其实是一个文明的历程。

现在我们知道,每个文明的历程都是这样:从一个狭小的摇篮世界中觉醒,瞒珊地走出去,飞起来,越飞越快,越飞越远,最后与宇宙的命运融为一体。

对于智慧文明来说,它们最后总变得和自己的思想一样大。

智子通过647号宇宙的控制系统,操纵小宇宙处于大宇宙中的门,门在大宇宙中快速移动,寻找着适合生存的世界。门与小宇宙的通信能够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不能传输图像,只能发回对环境的评估结果,这是在负十到十之间的一个数字,表示环境的生存级别,只有级别大于零的环境,人类才能在其中生存。

门在大宇宙中进行了上万次跳跃移动,这过程耗费了三个月,只有一次检测到一个三级环境,智子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三级环境是很恶劣很危险的!”智子对程心和关一帆说。

“我们不怕,我们就去那里吧。”程心坚定地说,关一帆对他点点头。

门在647号宇宙中出现了,同程心和关一帆在蓝星上看到的一样,它也是一个由发光的直线画出的,长方形,但比蓝星上那个要大许多,这可能是为了物质转移的方便。门最初出现时并没有与大宇宙连通,任何物质都能穿过它来到另一侧。当智子重新设定门的参数后,穿过门的物质消失了,它们将在大宇宙中出现。

接着,647号宇宙开始向大宇宙归还物质。

据智子介绍,小宇宙本身是没有质量的,它的质量都来自于从大宇宙中带来的物质。在三体世界曾经制造过的几百个小宇宙中,647号属于最小的一类,它总共从大宇宙中带走了约五十万吨物质,相当于公元世纪一艘大型油轮的运载量,从宇宙尺度上讲确实微不足道。

物质搬运首先从土壤开始。自从第二次收割后,田地就没有再播种,机器人们用干农活的小推车装运潮湿的土壤,到达门前时,两个机器人抬起小车把土倾倒到门里——在经过长方形平面后,土消失了。土壤的搬运进行得很快,三天后,小宇宙中已经没有一粒土了,房子周围的那几棵树也送进了门中。

土壤消失后,小宇宙出现了一片金属的地面。这地面由一片片光洁的金属板拼接而成,像镜子一样倒映着太阳。机器人从地面的一侧把金属板拆下来,把它们一块块推进门。

在小世界一侧被掀开的地面下,露出了一艘小型飞船。这艘飞船只有十几米长,却浓缩了三体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它是按地球人类的人体工程学设计,可乘坐三名乘员,装备了核聚变和曲率驱动两套动力系统,有适合人类的迷你型生态循环系统和冬眠装置,像“星环”号一样可以直接在行星上降落和起飞。也许是为了方便通过小宇宙的门,它的外形呈细长的流线型。这艘飞船原本设想是由647号宇宙中的人进入新宇宙时使用,在新宇宙中找到合适的生存环境前,它可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在,他们将乘坐它返回大宇宙。

金属地面被继续掀开,露出了下面的机器设备,这就是程心和关一帆在小宇宙中第一次看到具有三体特征的事物。就像程心曾见过的那样,这些东西的设计理念与人类完全不同,初看根本看不出它们是机器,像是一堆怪诞的雕塑或某种自然形成的地质构造。机器人开始拆卸这些机器,把它们的部件一块块地送进门。

程心和智子在一间房子里忙碌着什么,她们不让关一帆过去看,说是在做一件女人的事情,最后会给他一个惊喜。

当地面下的某部机器被关停后,小宇宙中的重力消失了,那几幢白色的房子悬浮在空中。

机器人在失重中拆除天空,那是一大片能够显示蓝天和白云的薄膜。

这时,最后的地面也拆除了。

由于水体失去约束大量蒸发,小宇宙中云雾迷漫,太阳在云后朦胧地照耀着,出现了一道横跨宇宙的绚丽彩虹。小世界中的水都在失重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液球,晶莹地折射和反射着阳光,在彩虹周围飘浮着。

随着机器的拆除,生态维持系统关闭了,程心和关一帆穿上了太空服。

智子再次修改了门的通行参数,第一次允许气体通过。小宇宙中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这是空气涌进门时发出的。在彩虹下面,雪白的云雾在门的附近形成一个大旋涡,像从太空中看到的地球上的台风。然后,旋涡变成一股龙卷风,发出的声音也变成尖啸,飘浮的水球被纷纷吸进湍急的龙卷风,撕碎后消失在门里。空中飘浮的无数小物体也都被龙卷风吞噬。太阳、房子和飞船等大物体,都向门的方向飘去,但它们很快被带有推进器的机器人固定在空中。

随着空气渐渐稀薄,彩虹消失了,云雾页越来越淡,空间变得越来越透明,小宇宙的太空显现出来,它与大宇宙的太空一样,漆黑深邃,但没有星星。只剩下三件大的物体飘浮在太空中:太阳、一间房子和飞船,还有在失重中的十几个机器人。在程心眼中,这个简单的世界很像她小时候画过的一幅稚拙的画。程心和关一帆在失重中开动太空服上的推进器向太空深处飞去,最远飞一千米就到达宇宙的边缘,瞬间回到宇宙的另一侧。可以在太空中看到那些物体的映像,每个方向的映像都有无穷多个,像相对摆放的两面镜子中的场景一样,成长长的一排延伸到无穷远处。

最后一间房子被迅速拆除,这就是智子的那间东方格调的会客厅,那些字画、茶案和房子的碎片一起被机器人送进门去、太阳终于熄灭了,它是一个金属球体,发光的一半是透明的。三个机器人把它整个推过了门。以后小宇宙中只能有灯光照明,已经变成真空的太空迅速冷下来,残存的水和空气被冻成片片冰晶,在灯光中闪闪发光。

在智子的指令下,所有的机器人排成一列,鱼贯地进入门中。

现在,小宇宙的太空中,只剩下一艘细长的小飞船和漂浮在船边的三个人。

智子拿着一个金属盒,那是他们要留在小宇宙中的东西,是要送往新宇宙的漂流瓶。它的主体是一台微型电脑,电脑的量子存储器中存储着小宇宙电脑主机的全部信息,这几乎是三体和地球文明的全部记忆了。

当新宇宙诞生时,金属盒会收到门发来的信号,然后用自己的小推进器穿过门,进入新宇宙。它会在新宇宙的高维太空中飘浮,等待着被拾取和解读的那一天。同时,它还会用中微子束把自己存储的信息不断地播放出来,如果新宇宙中也有中微子的话。

程心和关一帆相信,其他的小宇宙,那些响应回归运动呼吁的小宇宙,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如果新宇宙真的诞生,其中会有许多来自旧宇宙的漂流瓶。可以相信,相当一部分漂流瓶中的记忆体里存储的信息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记录了那个文明每一个个体的全部记忆和意识,以及每个个体的全部生物学细节,以至于新宇宙中的文明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复原那个文明。”“还可以再留下五公斤吗?”程心问道。她在飞船的另一侧,身穿太空服,手中举着一个发光的透明球体.球体直径约半米,里面飘浮着几个水球,有的里面游动着几条小鱼,有的里面生长着绿藻;还有两块戮浮的微型陆地,上面长着嫩绿的青草。光亮是从球体顶部发出的,那里安装着一个小小的发光体.是这个小世界的太阳。这是一个全封闭的生态球,是程心和智子十多天的共作成果,只要球休内的小太阳还能够发光,这个小小的生态系统就能生存下去。只要有它留在这里,647号宇宙就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黑暗世界。

“当然可以,大宇宙不会因为这五公斤就不坍缩了。”关一帆说,他还有一个没说出来的想法:也许大宇宙真的会因为相差一个原子的质量而由封闭转为开放。大自然的精巧有时超出想象,比如生命的诞生,就需要各项宇宙参数在几亿亿分之一精度上的精确配合。但程心仍然可以留下她的生态球,因为在那无数文明创造的无数小宇宙中,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不响应回归运动的号召,所以,大宇宙最终被夺走的质量至少有几亿吨,甚至可能是几亿亿亿吨。

但愿大宇宙能够忽略这个误差。

程心和关一帆进入了飞船,智子最后也进来了。她早就不再穿那身华丽的和服了,她现在身着迷彩服,再次成为一名轻捷精悍的战士,她的身上佩带着许多武器和生存装备,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把插在背后的武士刀。

“放心,我在,你们就在!”智子对两位人类朋友说。

聚变发动机启动了,推进器发出幽幽的蓝光,飞船缓缓地穿过了宇宙之门。

小宇宙中只剩下漂流瓶和生态球。漂流瓶隐没于黑暗里,在一千米见方的宇宙中,只有生态球里的小太阳发出一点光芒。在这个小小的生命世界中,几只清澈的水球在零重力环境中静静地飘浮着,有一条小鱼从一只水球中蹦出,跃入另一只水球,轻盈地穿游于绿藻之间。在一小块陆地上的草丛中,有一滴露珠从一片草叶上脱离,旋转着飘起,向太空中折射出一缕晶莹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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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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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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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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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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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幸福:没有结局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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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题记

很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北区的木山之上,然后带上耳机听一听郑源的歌,背对着即将西下的夕阳,拖着长长的影子,看着山下的马路上的人群,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秋意寒,樟子满地,枫叶今日为谁着红妆?秋又来了,又是一年秋尽处,很熟悉的感觉,前年的此时此刻,我也是一个人坐在这个地方,不是看山下流动的人群,不是欣赏这如画般的景色,而是拿着一部MP4看着自己不敢相信结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去年这个时候,我依旧一个人在这个地方,看着一部依旧让我无法相信结局的《致青春》。今天这个时候,我在这里看的是《同桌的你》。当去看别人对这些电影写的影评,才发现别人说他们都是命运的玩偶,被命运玩弄于手掌之中,明明相爱,却最后分手,当你仔细去想想他们的遭遇,你会发现,他们其实是很幸运的,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从没有后悔过曾经爱过。

看完这几部票房居高的电影,才发现命运总是如此残酷的去捉弄人。似乎每一段从校园的恋情都不能完完全全的走到最后,最初的柯景腾和沈佳宜,以为最后他们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会有一个让我看到最后会打心里去给他们祝福的结局,可惜没有。到后面的郑微和林静,让我一度以为大学校园恋爱是最单纯的,是不分手的恋爱,如今也成泡沫般破碎在眼前。而前不久放映的《同桌的你》,林一和周小栀,一方为了另一方舍弃机会,另一方却不再回头。

依稀记得曾经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这么一段话:“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当有一天面对这句话时,我不知道我们对此该喜该悲,如果真如此话,我们是否应该坚守到底,坚守到最后那个陪我们一起到老的那个人出现?

我想起了一首邓丽君的歌《最浪漫的事》,里面这两句我最喜欢: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曾经一度喜欢改歌词,把“慢慢变老”改成了“卖卖电脑”,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是佩服自己那时候的想象力。

当有一天认真的去看这个世界,看待校园如痴如醉般的恋爱时,才发现很多都是不尽人意的。每年毕业季,夜深凉如水,不过在井大这幽深幽深又凄凉的北区马路上,依旧能看到一两对小恋人在马路边的草地上,哭哭啼啼,抱头痛哭,曾经的如胶似漆,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信誓旦旦,在此时才发现那时说的是如此的有口无心。

“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分手只是因为下一个更好”,不知道这是哪位爱情大神说的话,如此的霸气,有谁知道这次分手,下一个就会是更好的?或许这次的分手,恰恰是将最好的那个人错过了。如果真的是下一个最好,又何必开始这一个呢?如果下一个会是最好的,那这一次,你又为何成为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如果下一个最好,你又为何这次为他停留住你的脚步?也许迷茫了很久,才会有这句话吧。

或许读久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亦或听过了“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亦或是“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才发现这其实也是幸福。

很多年前,离开家乡去了广州,把自己喜欢的雪忘得一干二净,早已没有雪的印象,然而很多年后,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当我再次看到这一片一片雪花从空中慢慢的飘落下来,洒落在这个喧嚣的人世间,一下子全部都静了下来,江天一色,红墙兼白堤,一点都不张扬,一点都不狂妄,什么颜色在这雪景中,早已变得不再鲜艳了,都已经被雪化的一干二净了。

今后每次遇到雪花飘零的场景,如若能和自己心爱的女子,静静的和她一起漫步在无人的街道上,看着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片一片的落下,看着六角形的花瓣慢慢的落在我俩的肩膀上,不打伞,也不做任何的遮挡,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白头偕老,如此一生,也就足矣!

幸福,有时真的很简单。和自己喜欢的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看看周围的风景,闻闻远处飘来的稻花香,心里就满足了,亦或在一个枫叶如丹的季节里,和自己喜欢的人坐在湖心亭中,看着一片片枫叶在空中零落,这也是幸福的,更或者说单纯的在马路上手牵着手,聊聊天,这也是幸福。

如此一生,幸福,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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