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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经典20篇)

圣诞节是庆祝基督教信仰创始人耶稣的诞生。“圣诞节”的意思是“庆祝基督”。在这一天,人们用糖果和礼物装饰圣诞树。小编整理了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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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爱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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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一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不朽之作,最近被我发现了。我仔细地阅读着。《简。爱》的作者是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她出生在英国约克郡一山区小镇桑顿,是乡村牧师帕特里克。勃朗特的第三个孩子。夏洛蒂在1847年8月写成了长篇小说《简。爱》。《简爱》故事主要讲了小姑娘简爱从少女长大成人的故事。简爱自幼没了父母,被舅舅收养着。舅舅去世后,舅妈整天欺负简爱。后来,简爱被送到了孤儿院,在那里生活了8年。然后,简又去当家庭教师,最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结婚。

我很喜欢第五章:来到洛伍德(洛伍德孤儿院)。当时,简刚到孤儿院,她经历了十分辛苦的一天。那个孤儿院的孩子们一周最多能吃两次面包加干酪和咖啡,而且他们吃到烧坏了的粥都不敢吭声,每天早上起来要很晚才能等到洗脸的水,那里的老师非常严厉,做错一点事都要站在大厅里受罚,但事,有一位老师谭波儿小姐却破了一些规定,让学生们过上了好一点的日子。

简爱的不幸让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太美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挫折也不能不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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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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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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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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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的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欺负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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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典范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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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阿廖沙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陽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屠格涅夫说过:“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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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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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背着爸爸去上学》。当我看到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要背着爸爸去上学呢?我带着这个疑问观看了这部电影。

石娃是这部电影的主人公,他出生在甘肃山区的一个小村庄。那年他七岁该上小学了,姐姐十二岁也该上初中了。由于他们从小失去了母亲,爸爸是一个淳朴憨厚的农民,而且家里很穷,只能勉强供一个孩子上学。于是,父亲用一把铜勺来决定两个孩子谁来上学的机会。也不知道是上天从来都把这样的机会赐给男孩,还是石娃比他的姐姐幸运,最终铜勺指向了石娃。

石娃每天上学时都要经过一条叫马莲江的河流。有一次下雨,河水很大很急,他亲眼目睹了河水吞噬了一个小伙伴的生命,当时他很害怕很无助,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再也不敢淌过那条河流去学校上学了,当他逃学第三天就被父亲发现了,父亲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也就是那天,父亲背着他淌过了那条叫马莲江的河流,并告诉他:“男孩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结果。”这个淳朴憨厚的父亲说了这,么一句话,可能就是因为这句话的原因,石娃每年都是班里的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转眼间,石娃上了初中。有一天当他回家时,他发现爸爸把姐姐嫁给了附近一个个子很矮的男人。石娃很生气,气冲冲的对着父亲说:“我恨你!”父亲满脸的无奈没有任何怨言。可石娃哪里知道父亲是为了给他凑学费才不得以这么做的呀!不久,石娃参加了全国奥林匹克化学大赛,拿到了甘肃赛区的第一名。他在颁奖大会上说的那句话使我受益匪浅,他说:“我上学的机会是铜勺转来的,那天铜勺的把柄偏偏指向了我,没有指向姐姐。”这句话充分表明了贫困山区里的孩子们能有上学的的机会多不容易呀,他要上学而他的姐姐就要辍学,看来石娃的确很珍惜这个上学的机会。看到这里我真的感到自己很幸福,我们生活在城市里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那个都比石娃好上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

就在石娃获奖没几天,爸爸在干农活时不小心摔了一跤,从此得了中风,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石娃身上,既要读书还要照顾生病的爸爸,即使这样他的学习成绩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考上了城里的师范大学。就在乡亲们为他庆贺时,石娃却高兴不起来,如果他去城里读书那爸爸怎么办呢?就在他决定放弃上大学时,爸爸坚决不同意,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好让石娃放心的去读书。石娃不得不答应爸爸去上大学,但他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背着自己的爸爸去城里读书。

电影的结尾是太阳慢慢的升起,照耀着大地,石娃背着爸爸来到爸爸当年背他的马莲江边,他用自己瘦弱的身体背起爸爸缓缓地向河对面走去……石娃背起的不仅仅是他的爸爸,他背起的是一个儿子的责任,他背起的是自己的幸福和未来,他背起的更是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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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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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iew of Pride and Prejudice

Pride and Prejudice is my favorite novel, which impresses me for a long time. It describes a love story mainly between Elisabeth, who I like the best, and a rich and proud man, Darcy.

The story began with the arrival of a crowd of rich men who rent a house near the Bennet. In a ball, Elisabeth gave such a bad impression on Darcys first pride that she refused Darcys first proposal. Darcy was so surprised by Elisabeths refusal that he loved Elisabeth more deeply. And Elisabeths antipathy(厌恶,憎恨) made Darcy realize his shortcomings. He was not angry about Elisabeths censure, but also he changed his previous proud attitude. During Elisabeths travel in Darcys manor(庄园)。 Darcy was very nice to her uncle and aunt, different from previous proud attitude. When one of Elisabeths sisters ran away with Wickham, Darcy helped Elisabeth find her sister and prevent her sister from the loss of reputation, with nobody knowing that it was he who helped the Bennet. So many changes in Darcy eliminated(消除) Elisabeths prejudice. At last it end with their marriage.

Taking the daily life as its material, this story reflected the life and love in a conservative你(保守派) and blocking England town. It reflected the authors view about marriage that it is fault to marry for property, money and status and it is also foolish to take these elements into account. In fact Darcys pride manifested(证明) the gap (间隙,差距)between their statuses(地位)。 Since his pride existed, there is no ideal marriage between Elisabeth and Darcy. From the different attitudes from Darcys two proposals, it reflected the feminine(女性) pursuit of personality independence and right equality, which is a progressive(先进的) character from the image of Elis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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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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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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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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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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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雾都孤儿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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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is an utterly worthle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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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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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虽说是撒野,但又何尝能够真正肆无忌惮的撒野呢?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男孩在这个小镇里相遇。互相拥抱,互相慰籍,互相给予对方温暖。

蒋丞,一个来自大城市的男孩。原是可以过着常人的生活轨迹,可命运却与他开了个玩笑。他离开自己的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两年后他会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了陌生的、不堪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倘然踏入了他的世界里。

小镇上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堪入目的。人与人不知因什么,他们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传闻之下。哪家的小孩又被打得大哭大闹,谁与谁又开始当街大骂…这些事儿每天不断在这个小镇里上演,令人感到麻木。他们已经丧失了所谓的底线,甚至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就像最后的结局,到头来只为博得关注;又说是李辉那样,为了钱用尽一切手段的威胁、哄骗。“他要是站在你面前,他甚至会割脉证清白。”也有着满满的封建残余,“她是个女人,就该做这些事!”作者的笔下毫不留情,将这一切赤裸裸的揭露出来,那些底层人民丑陋的面孔,令人作呕。

顾飞便是这小镇里的一道光,虽然不算太亮,却能恰好照亮蒋丞前方的道路。那个同为十七岁的大男孩,却装着一颗不属于十七岁的心。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以及她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若一道坎,一道难以跨越的坎。他本该可以抛包袱走人,可他却把一切都归于自己的错,一切都压在自己身上。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也会在空余时间给妹妹织帽子、手套…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我想,若我是顾飞,我早就崩溃了。

幸而,两个男孩相遇了。“有些人,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留在你的记忆里,比如我。”他们以出其不意的方式闯进了对方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入了彼此的心里。他们就是彼此意外之外的意外,最美好的意外。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呈现出最真切的自己,才能露出内心最柔软的一处,在对方怀里发泄。

可越了解的深入,越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我想把他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让全世界知道他的好。

可他就像一头被脚铐栓住了的鹰,即使有飞的能力又如何,他终究挣脱不了这脚铐。他不愿醒来,因为他知道,当他醒来之后面对的,只会是更加残酷的现实,只会使他崩溃的越快。他知道这脚铐永远都摘不掉。当蒋丞问出“你有没有想过交个男朋友”时,他的回答却是“你想要跟我谈恋爱,还是想要跟我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对象可能是任何人;谈恋爱,对象只能是你,是一辈子的,是认真的。到后来,我才理解这句话。或许,蒋丞是抱着谈恋爱的认真,但顾飞不能,他要顾及的太多了。他被这座小镇,牢牢地禁锢着。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高考复习的那一年,也是他们分离前的那一年。那一年,好像什么都开始变了。蒋丞全身心的投入复习,余下的一切,顾飞陪在一旁,帮她担着。直到走出考场后,顾飞病倒的那一刻,才猛然明白。一年来,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复习里。他很累,而顾飞同样需要兼顾两个家。

有些地方也悄然触碰到了内心的那片柔软。“不是好鸟”他们四个虽然跟蒋丞不熟,却为他收集了一大袋复习资料;老徐找他谈话,只给了他一袋其他学校的卷子;潘智为他复印学校的卷子,原校的老师为他改卷,老袁写来的那封信…很多很多,这些举动塞得心里满满的,暖暖的。或许,这世界很多人对你投来恶意,但仍有很多人以真诚的心拥抱世界。

蒋丞成绩662分,上了R大;顾飞报了本地的师范。两个人注定会分散。顾飞将蒋丞送到了北京,当顾飞要离开步入火车时,他说:“顾飞,别回头。”因为你一回头,我怕会哭。他们为了对方而努力着,不惜付出所有。当在衣服里发现对方留下的红包,一个“大吉大利”,一个“寿比南山”时,他们都笑了。

当顾飞说出:“丞哥,算了吧。”时,我仍有些难以置信。我看到丞哥的生活与顾飞的世界一下子踏入了迷茫,那一种睁眼是黑,闭眼也是黑。“我为他做了多少,如果有一天要被抹掉了,那就抹掉了…我要做什么,是因为我愿意。”是啊,千金难买我愿意。即使我当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走到一起。因为,他们都愿意为对方倾尽一切。

最后,顾淼的病情有了转机,顾飞的妈妈有所托付,顾飞的心结也一步步解开了。一切都开始有了转机,一切都开始变好。当然,兔飞飞与猫丞丞也和好了。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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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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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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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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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我们看作者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作者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读了之后,真为他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作者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作者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作者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他们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使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作者自己吧。作者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儿子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作者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作者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作者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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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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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还是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了。读了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中三就是三个的意思,三国就是指魏、蜀、吴三个政治国家,演义就是为了夺取政权而展开的斗争,“三国演义”的意思就是指魏、蜀、吴三个国家为了统一中国而展开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虽然这只是一层普普通通的意思,但他却蕴含着无比深刻的意义。有这深刻的意义,就会有着动人心弦的故事。而这部小说正是讲述了勇猛无敌的赵云、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仁义善良的刘备,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不惜一切代价而将对手往死里打。这部小说不仅仅是讲述了这么几个小知识,还讲述了许多经典语句呢!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悠悠苍天,竭其有极;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苦肉计。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三国演义》里也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三英战吕布》了,讲述了三英(刘备、张飞、关羽)重聚,打得吕布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敌人给打垮,他们虽然遭到敌人千方百计的暗算,但他们仍然在坚持啊!读《三国演义》我不由想到《愚公移山》中的愚公。愚公为了便于人们交通,想用人力把一座大山移走。在某些人眼里看来,这是多么愚蠢的事啊!可是愚公却坚持不懈,不愿放弃。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三国演义》我又不由地想起了自己,做什么事都老是半途而废。有一次我和爸爸下棋,爸爸沉着冷静,我却烦燥不安,求胜心切。棋下到一半,我终于沉不住气了,把棋盘一推,大喊;“不下了!不下了!什么破棋!”说完还踩几脚棋盘。爸爸见我这副样子,只是笑着摇着头。这件事虽然不起眼,严格来说,不也是半途而废吗?半途而废,会让人做事做到一半,功亏一篑,害处极大。我们一定要从小养成有始有终的好习惯,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关羽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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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与黑》英语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3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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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d" the heros name is in even, her first lover is Mrs DE rainer, a second lover is miss mathilde. Theory of status, the identity of the two harmonized appearances of people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him. So, one of my friends is so describe "the red" to me, this is a story of men against women climb.

I dont think Yu Lianyou love, at least until the end, is never seen, the existence of love is a kind of noble, some people say that love is to protect a person, with the standards, obviously, the two affairs cannot be counted as love. Rainer lady fell in love with in the original, but to even want from Mrs DE rainer, just a kind of identity, status to improve the satisfaction and to conquer a better than they are objects of desire, and this is a period of an affair, so even if reluctantly said, at last the moment he sank in madame DE rainer of love, but because of the wrong start, so finally its hard to die well. Besides, he should because Mrs Think DE rainer damaged his and miss mathilde better future, just want to kill DE rainer, madam, it is conceivable that he just want to from beginning to end his own ambitions, not really into the love. For miss mathilde, he wanted to be with miss mathilde is completely was swept away by mathilde external initial originates from one kind of flesh, then mood, a kind of the more cant get more want to torture him. Mathilde had just put in even as a fantasy, mathilde hopes to repeat her worship of a romance, it is not love, at last she kissed in the death of the mans head, also be realize her wish.

I dont like the story of the red, only to see the truth in this story is that Mrs DE rainer for even the relationships we have, but because Mrs DE rainers identity, have never been in love, so when she hadnt really learn to analysis, fell in love with to connect. Of course, have to say, if after you fall in love with is analyzed, can be rational to treat may, it is not pure love.

To even this ambition to insist, perhaps many also struggl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we not rich "relationship", part of the worth learning. But his selfishness, the excess and lost "sincere" that, absolutely is that we should abandon the part. We should learn to use the right way to realize their dreams.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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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卡夫卡《变形记》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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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正是作家受社会使命感的驱使,冷漠而悲哀地审视现实,抓住人的异化丑恶现象,以表现社会对人的敌视、主宰等具有广泛性命题的表现主义杰作。下面语文迷网为大家整理了英语读后感,供大家参考选择。

The Metamorphosis, written in 1912, is one of Kafka’s masterpieces. It talks about Gregor Samsa. One morning, when he woke up, he found himself transformed into a gigantic insect. At first, his parents and sister were filled with compassion and they cared for him. But at last, they regarded him as a burden, leaving him alone. In the end, he died in loneliness quietly. From my point of view, The Metamorphosis is the immortal classic in the modern literature history.

First of all, the tragedy of Gregor Samsa is just the epitome of Kafka himself. In his whole life, he lived just like an insect. He can’t realize his dream because of the poor situation, and he didn’t have possession of love. So he thought he was small and had no confidence. While in his work, The Metamorphosis, Gregor Samsa might be a kind of distorted hopelessness. He was a giant created by a lifelong loneliness. So we can see a picture of Kafka.

Besides, Kafka expressed his accusation the distorted values of people and questioned the human nature. Gregor Samsa once supported his family, but when he transformed into an insert, his family started to disgust him with the time going, and even detest him in the end, hoping that he could die earlier with a disdainful eyes. How selfish、indifferent and cruel they are!

Lastly, Kafka criticized the capitalist society. In the early 21 century, the World War 1 happened. The inhumanity and slaughter can be seen everywhere. Money worship as well as the labor press is the source of distorted humanity and values of people. So The Metamorphosis can reflect the society at that time.

We can draw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is some philosophy in The Metamorphosis, which is the reason that why it is classic in the modern literature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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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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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中外哲理故事》的书。在这本书里,有许多有名气的人励志而又不怕困难的故事。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还有一个苹果》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说,在北欧的瑞典,有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老人,名叫斯坦利·库尔茨。他本是一名医生,但对沙漠探险情有独钟,曾多次深入沙漠探险。有一次,斯坦利·库尔茨试图穿越撒哈拉大沙漠,但不幸的是,他遭遇了一场铺天盖地的风暴。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瞬间使他一无所有:向导不见了,驼群不见了,水和食物都不见了。斯坦利恐惧极了。

绝望的那一刻,他下意识的把手伸进了口袋,竟意外的发现,口袋里还有一个苹果。斯坦利坚信自己手上的苹果,凭着还有一个苹果的信念和求生的意志,终于走出了撒哈拉大沙漠。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在困境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定的信念去坚持最初的自己,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隐藏着一颗“苹果”,鼓励我们从沮丧和消沉中走出来,走向美好的未来。

现在的中国还在慢慢的发展中,和其他一些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且还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都怀有“苹果”的信念,总有一天会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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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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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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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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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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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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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带孩子去电影院看了现在燃爆网络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降世》,其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幽默搞笑的台词设计顿时让我耳目一新。

影片开头的太乙真人的造型让人一看就感觉很有趣,造型设计成功颠覆了你的想象,在我们心目中太乙真人一直都是道骨仙风,清瘦高冷的仙人模样,而此片却是瘦脸大肚,说着四川话的滑稽模样。

而另一个颠覆我们想象则是的龙王造型,在我们想象中,龙王就应该跟电视剧《西游记》那样模样,头戴冠冕,身穿刺绣滚龙黄袍龙头人身的龙王形象,而此片中的龙王却始终是一条全身银白色鳞片,头上长着两个长长犄角,两条长长龙须的巨龙模样。

而此片最大的特色是哪吒不像以前的人物一样,生性顽皮可爱,而此片的哪吒则是生性顽劣,到处闯祸惹得人们对他怨声载道。从而也为后面的巨大转变埋下了伏笔。主人公哪吒与另一个反面人物敖丙,两人亦正亦邪,从偶然相识到惺惺相惜,再到相互搏杀,再至最后的患难与共。他们俩的传奇友谊为我们证明了朋友的真正价值与意义。

最令人感动的是李靖夫妇对哪吒的用心呵护与疼爱,尤其是李靖想用自己的肉身来换取哪吒的安全时,那感人的情景令人瞬间泪奔。哪吒在将要自己独自承受雷霆之击,最后他与父母离别时说:“其实三年也不短了”那一句时,也让人瞬间感动的热泪盈眶。

这部电影以父母的爱,朋友的爱为主题,生动地表现了孩子在年少时,虽然偶尔会闯祸,但那是孩子的天性使然,所以我们父母不要过分地苛责与训斥孩子,而要以一颗宽容之心,用心去呵护他们,用爱去温暖他们。像哪吒那样顽劣的孩子在他父母的爱心呵护下,尚且可以改邪归正,我们的孩子为什么会做不到呢?这个电影用丝丝入扣,合情合理的故事情节,更为我们父母上了生动的一课。

当然这部电影还有很多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比如里面哪吒躺在床上唱的歌谣也很有趣,用筷子敲碗的情节,我感觉这个片段是在向周星驰的经典电影《唐伯虎点秋香》致敬,那里面唐伯虎也是用筷子敲碗,唱了一段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台词。还有江山社稷图那唯美动人的画面,我就不再这里进行一样赘述了,如果剧透太多的话,或许你去电影院就会觉得兴趣索然。

这部电影真的很好看,如果大家对这部电影感兴趣的话,我建议最好带孩子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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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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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待中失望,在孤独中疗伤,在告别后坚强,受伤也绝不投降。”这是影片的片尾曲,也概括出哪吒的成长经历。

哪吒本应该是灵珠转世的大英雄,但因为申公豹的阻挠,意外成为无恶不作的魔丸转世,并且三年后的生辰将有天雷下凡劈裂魔丸。哪吒刚出生就被大家当做妖怪关在家里,不能出去玩。

一岁的哪吒想出去和小朋友们玩,偷偷溜出家门,却被大家排挤欺负。“既然人们说我是妖怪,我就当妖怪给他们瞧瞧!”哪吒越来越空虚,李靖夫妇希望哪吒振作起来,斩妖除魔保护百姓,为了鼓励哪吒,谎称他是灵珠转世,哪吒信以为真,拜太乙真人为师,学习法术。在一次捉妖救下小女孩时,认识了真正灵珠转世的敖丙,两人成了彼此唯一的朋友,但是又被陈塘关的百姓误会。禁足家中。人心中的成见就犹如一座大山,任凭你如何去努力也无法移动它,哪吒十分想被人们接受认可,但他每次满心期待地尝试,换来的却是人们的排挤谩骂。

哪吒兴高采烈地邀请唯一的朋友敖丙参加自己的三岁生日宴会,全然不知他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生日宴会上得知自己身份的哪吒走火入魔,六亲不认,敖丙及时控制住了他,却暴露了龙族的身份,迫不得已的敖丙决定埋掉陈塘关,而此时的哪吒从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变成了守护全村百姓的大英雄,打破了敖丙的计谋。

“若命运不公,就和他斗到底!”敖丙和哪吒合力抵抗天雷,经过太乙真人的帮助,保住了魂魄。这部电影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地方:“白白搭上一条命,你傻不傻?”“不傻,谁和你做朋友?”哪吒与敖丙真挚的友情感动了我;“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神,我自己说了算!”“我的命我自己扛!”哪吒不屈不挠的精神触碰到了我。

生活中,像哪吒这样向命运斗争的人仅有区区几个呢?人们通常遇到一些困难挫折就会说命该如此、命中注定、听天由命吧!哪吒虽然是魔丸转世,虽然也有过,但最终还是突破了自我,勇于抗争命运,改变了人们对他的成见,成为百姓心中的大英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做最好的自己,也会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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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语故事拔苗助长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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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书,我在里面学到了很多成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成语故事是《拔苗助长》。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是个急性子,老是担心自己的禾苗长的不够快,于是他就把禾苗一棵一棵拔高了。第二天早上,他的儿子一看禾苗全都枯死了。

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不会得到成功。故事里的农夫就犯了这样一个思维错误。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避免犯这样的.错误,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是有一个过程的,就像种禾苗一样,要一点一滴的积累,踏踏实实的学习,最后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还学会了如何使用这个成语造句: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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