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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精彩20篇)

导语: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人失去家人,失去一切人间美好的事物,让他觉得人间已无值得他留念的了,从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中学生关于禁毒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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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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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我眼前就好像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春意盎然,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头一下子就深深吸引了我。我仔细看下去,作者原来不是为了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反衬时间“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习、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粮食需要时间,社会进步、祖国富强都需要时间。“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读了这篇散文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任何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多给那个几秒。想让时间过得快点,或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上课认真听讲,这样就充分利用每节课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这样,课外的时间就被充分的利用起来了,就成了时间的主人。如果上课不认真听讲,放学后只知道玩,这样时间被白白浪费掉了,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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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读后感作文大全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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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是城里的女孩,她是随爸爸来乡下的。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子、开荒种地、挖塘养鱼。但葵花的爸爸意外逝去,可怜的她伤心极了。但老天也并不是无情的,苦难过后葵花被青铜家收养,青铜与她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看来人世间随处充满爱呀,虽然伤心和痛苦是难免的,但人们的爱心却无处不在。

但老天似乎在捉弄他们,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原来所生活的城市。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对葵花的思念,使一个不会说话的青铜开口喊出了葵花的名字。我想,身在远处的葵花一定会感受到青铜对她的思念吧。

在这本书中,个个人物都被曹文轩描写得栩栩如生,有善良朴实的青铜,有可爱俊俏的葵花,还有慈祥可亲的奶奶……于是一幅幅充满爱、感人肺腑的画面在我眼前展开了:当葵花唯一的亲人爸爸不幸落水离开人世后,葵花却谢绝了村里最富有的嘎鱼家要寄养她的好意,然后走进了贫穷的青铜家。从此,青铜和奶奶不让她担惊受怕,不管是风吹雨打,大雪飘飘,还是三月蝗灾,他们都尽力让葵花吃好穿好。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心愿;为了葵花照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里卖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做作业,青铜捉了萤火虫做了十只南瓜灯,他全力以赴地尽了哥哥的职责,不管寻找葵花把脚刺破,还是给她做冰项链吹小洞吹得腮帮子直麻……甚至带她看马戏争夺位置被有几个孩子欺负,他都尽了一份心给葵花。

葵花也是一个天真、懂事的好女孩。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我想,《青铜葵花》这本书不是单单讲亲情,而是更教育我们要敢于面对现实,敢于面对痛苦,不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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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图腾》中学生暑假读后感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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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读过《小狼小狼》上初中后再读《狼图腾》,心中有一种新的感受

读了《狼图腾》。觉得狼有许多难以置信的战法。在围捕黄羊时体现了狼不打无准备之仗,例如: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群狼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同时狼也是狡猾的。比如: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袭击,置对方于死地。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狼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狼在捕完食之后,还会想着另外的狼。书中最明显的就是捕完黄羊,他们也不是全吃掉,而是剩下一部分,留给母狼和幼崽吃。

狼有的一些习惯,并不是靠母狼教的,比如:夏天里,陈阵由于无奈把小狼拴在太阳底下,而小狼被太阳照得浑身难受,但小狼很快就找到了方法,在地上挖起了他的第一个洞。狼自古以来喜欢黑暗,狼大多在晚上捕食。狼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他们的字典里是没有“品尝”这两个字的,每当得到食物时,就会大口大口地吞完,并不是细嚼慢咽。

狼还有许多优点,让人取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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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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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登湖》的文字是晦涩的,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作者是否有意在炫耀其文字功底;《瓦尔登湖》的文字又是浅显的,只要我们足够安静地去阅读和体会,只要我们能够放下世俗的偏见。

"我已经发现了,无论两条腿怎样努力也不能使两颗心灵更形接近。"是的,即便是我们有幸身处瓦尔登湖边,而心灵却远在千里之外,也很难感受到瓦尔登湖的美,也很难感受到作者的心意。实际上,我们并不一定要真的理解作者的心意,就像作者所言,"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文章本不是说教,而是作者生命感悟的分享。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便努力地探索生命的意义,而每个人探索的过程并无一致,因而结果也是各不相同的,也只有这样,才会有每一个人的别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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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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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暇時,喜读的书籍依然是《诗经》。在静心的阅读中,总能收获点滴的欢喜,亦可深刻地感受到《诗经》和植物世界相互激荡而产生的那种性灵脉动。

近来也常常这样想:我们人类的生存不寂寞,就是因为大地上还承载着种种植物。《诗经》里提到的植物就有178种,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药用植物、芳草、野菜及野生草木……简直就是在你的眼前洞开了一个神秘灿烂、魅力无穷、千年不衰的植物世界。

“不读《诗经》,不知万物有灵。”以前听一位敬重的长者说这些话,只是懵懂而已。今天思来,才算有所懂得,懂得而心生感慨,心里有种生气亦缭绕而不能绝。俯下身来,对植物的爱心也就更真实了一些。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王风·黍离》

最初读这首《黍离》,真的是因为“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一名句。对诗中用“彼黍离离,彼稷之苗”点染的颓败景象也有点模糊:废墟上只有一片黍苗在生长……好似千百年中,禾黍便是亡国之思的代名词。

其实,黍,在自然里,就是一把沉甸甸的穗子。以春来青苗而依风摇摇,以热暑时分而迎风弯腰。后来研读至今,发觉那黍的成长过程,很有意味,由“稷苗”长成“稷穗”和“稷实”,从中犹可见相随的诗绪从“中心摇摇”到“如醉”“如噎”的步步深化。而每章结束的感叹和呼号,虽然形式完全雷同,却是一次次反复吟唱加深着一种心灵的沉郁。一黍一摇,一生一知。因而才明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原是问得这样撼天动地。

遂明了李白说“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其实也是一样的心思。大凡清醒之人,都不会作茧自缚,对与自己不能思想同步的人,更不会去应和苛求。浩雀当鸣,以求同音,“黍离之悲”,亡国之痛中,觅的必是个知己。而那千年会有同叹的,必是同负着一个永恒孤独的背影。

黍有《王风》之歌,始有千年不朽。

此时,春天的生气在升腾着,春天就要來了。两千年后的我迎着春光,在心里描绘着的却是这样一番景象:离离茂盛的黍苗,郁茂生长,没有沧桑。因为她的生命如果归原,就是大地之上与我们比邻而居的植物,循着自身的叶脉,找到地下的潜流和天上的太阳……

离离千年黍。倘若黍有灵,便是和人同生共灭了。因那黍里藏着的不仅有现实里丰硕的一瞬,也有岁月里含金的靓丽,还有我们心中时常向往的那一片葱郁。正是在这样的植物面前,生命又温柔地找回了最初的心境与生存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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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体会通用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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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曾经以为是本哲学之类的书,对读过此书的人会有莫须有的敬佩。从没想到会读这样一本书,而且会一页一页的读完。费了很大力气。有时候不得不赶紧放下书,定神喝茶回到现实中来,有时候会觉得情节真是令人作呕。压抑,震撼,惶恐,叹服、惊诧,不可思议,反胃,总之是没有觉得孤独。读完小说,闭上眼睛,试图去想想总结一下获得了什么,或是像小学时候一样总结个中心思想,最终只是一无所获,或许还存留一点记忆关于梅尔基亚德斯,他的手稿或羊皮卷,又好像都被飓风抹去。

很纳闷竟然读完了。

有了这本书垫底,没见过世面的可以再也不怕看什么挪威的森林了。

对于此书,奇葩这个词用的非常准确。涵盖了所有的描述包括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以及魔幻现实主义。

有时候很多事确实很离奇,比如刚想买这本书,第二天看新闻马尔克斯逝世,果断入手。

选择版本的时候,看过很多评论,后来因为范晔版是唯一获得授权的,也就选择了该书。

读到第二代人,开始试用indet

indanager,试图来画人物关系图,但软件的布局非常难用,后来还是选择了visi。人物名称好几代都要重复祖辈的名字,初看非常混乱,其实只是重复相近,还是没法和红楼梦中的人物比,在此忽然想读红楼了。跳跃的吐槽一下,总是想起南京的地铁站名,除了1和2似乎南京不愿意用更多的数字,搞的什么南延线,什么奥体东站之类的特别混乱,去了好几次还是总坐错方向。

读后去搜哥伦比亚相关资料,饮食习惯:哥伦比亚桑德省会布加拉曼卡市人素有食蚁的特殊习惯。所以家族最后一人会被蚂蚁吃了?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人口第三大国,只排在巴西和墨西哥之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爆发了一场反对西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史称拉丁美洲独立运动。拉丁美洲长期置于西方殖民主义的统治之下,到十八世纪末,绝大部分地区是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拉丁美洲的民族民主运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反帝反封建。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在马尔克斯创造的这个天地里,可能死神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但是,这位作家通过作品所流露出的感伤情绪,在令人毛骨悚然并且感到生动与真实的同时,却表现出一种生命力。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瑞典文学院当时的颁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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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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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衿》是诗经里的名篇,从其内容上来讲,用来表达思念的千古名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就出自此诗;从其写作手法来讲,短短数字,却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从而把女主人公对恋人的思念之情表达的淋漓尽致,此后心理描写手法在文学作品中占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

子衿一词,最早追溯于此诗,意思是“你的衣领”,指女子对心上人的爱称。后来成为了对知识分子、文人贤士的雅称,这只要源于曹操的《短歌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曹操雄才大略,“新瓶盛陈酒”用子衿来形容自己渴求贤才的心情。而子衿最初表达的是热恋中的姑娘对恋人的思念之情。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境。难以忘记你的青色的衣领,那样的整洁干净,它时时牵动着我悠悠的心,自从上次别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你的样子和衣着我还依稀的记得。“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纵然我不曾主动去找你,难道你就此隔断音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不知出于什么缘由让两人失去了联系,女子对男子未来看她而又些许的埋怨。而女子出于矜持和羞怯没有去找他,在她自己看来似乎是情有可原的。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青青的是你的佩带,悠悠的是我的情怀。难忘你青色的佩带,上次相见时,它是那么的干净整洁,现在不知它还是否紧贴在你的身旁。“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纵然我不曾主动去会你,难道你就不能主动来?看到这句,不由的笑了,女孩儿的心思你千万别去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女人都是口是心非,明明心里想念人家,就是嘴上不说,潜台词就是都和你在一起了,我心里怎么想你都不知道吗?哈,有时候女孩就是太矜持了,爱就要大声说出来嘛,你不说他怎么知道啊,你不知道男孩都是直线逻辑吗?你那曲曲折折的小想法他可猜不透呢。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左等右等,你就是,你还是不来,我又不能去找你,只好每天吃力的登上城门两边那高高的观楼眺望远方,期望有天可以看到你熟悉的身影。思念至深,一天不见,怎么感觉隔了三个月那么久啊。

全诗共分为三节,每节短短四句,每句四言,用区区四十九个字便把女子的思念之心刻画的淋漓尽致,这全靠作者对心理活动描写的挖掘。如果说前两段重点是描写女子的心理活动的话,那么最后一段则是情感的升华,寥寥几笔就把女子焦急难耐等待恋人的心情刻画的如印眼帘。“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虽是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造成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的反差,从而将其强烈的情绪心理形象地表现了出来,突出了女子对恋人的思念,也成为男女之间用来表达相思之情的千古唯美诗句。

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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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简爱》读后感中学生最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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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本十分经典的书,它讲述的是简·爱的不幸的生活。

简·爱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她的生活与我们这些孩子的生活简直是区别太大了。因为父母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可是多久,爱她的舅舅去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狠毒的舅妈不但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服侍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所以,她常常受到虐待。之后,她的舅妈甚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抛弃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坚强,她靠自我的才华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她教得十分出色,得到了别人的赞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也许会不明白,简·爱她到底怎样了?让我来告诉你吧,简·爱喜欢的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候,被别人揭发他原先有一个疯妻子!读到那里,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同情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同情你!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受住了,她来到另外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继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去世了,她继承了叔叔的一大笔财产!啊,这就是苦尽甘来了!她回到了她的喜欢的人身边,照顾他,与他幸福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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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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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人类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尚的知识宝座……我喜爱读书,我愿伴着钟情的书成长。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红楼梦》之书。读着、读着,书中的精彩片段时而让我高兴,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愤怒,时而让我感慨万千,更让我思绪万千、浮想联翩。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做人也如此。最让我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最终得到是凄凉的结局。《红楼梦》是一本百科全书,读后会让你爱不释手。

《红楼梦》以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林黛玉留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的才华。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界的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红楼梦》真是本奇书,读完它,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一次读《红楼梦》

读《红楼梦》让我悟到了更多,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的基础上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这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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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中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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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_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_王的两个走卒,把_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_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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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生瓦尔登湖读后感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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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年,拿了一柄斧头的亨利大卫梭罗,孤独地跑到瓦尔登湖畔,砍树伐木,盖起了小木屋。在自己亲手建造的天地中,他默默地聆听、感受、思索一切,以自然为师而又非遗世独立,现实、向上的人生烈焰也时时在他心头交织升腾。两年的独居时光给了他很多,付诸文字,便有了《瓦尔登湖》。

瑞士的阿米尔说一片自然风景是一个心灵的境界”,《瓦尔登湖》正是一个纤尘不染的心灵境界。它静,太静了。只有在红日斜坠的黄昏以后,平静躁动,心情神澈,开卷展读,才能渐渐地进入这一奇妙王国,直至心神皆醉。

梭罗崇尚实践和脚踏实地,于是他从基本的“经济篇”开始,最终以“只有我们睁开眼睛醒过来的那一天,天才亮了”的日子结束,在他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散发着大海的气息与木叶的清芳,也透露出心底的洒脱与恬静。梭罗散漫的文笔,不但能从猫头鹰的号叫、康科德的钟声、田野与溪流中揭示出永恒的真理,而且也能将松鼠、山雀、鹧鸪的活动变成诗化的哲学。无论白昼“大地生长豆荚”之时,或是冬夜“临湖畔听冰裂”之际,梭罗总能带领我们轻松地穿越“议论、偏见、传统、幻想和表面现象的泥泞沼泽”,跳上我们称为现实的坚实地面。一切景物描绘,优美细致,清丽动人,像湖样晶莹,如松般苍翠,掷地仿佛可叮咚作响。尤其是对湖四周景色的描绘更是令人倾倒,简直是写下来的幽梦了。

梭罗不是万事不关心的闲云野鹤。强烈反对奴隶制度、强调公民不服从权利的他,早已成为引导无数人穿越荆棘、登上理想彼岸的行动与精神的导师。在《瓦尔登湖》中,跟着梭罗,能懂得生活中转瞬即逝的美丽,感受到春天与黎明的朝气蓬勃,也会不知不觉在他的炽热信念中融化。

一生如此,“简单而宠郁,孤独而芬芳”的梭罗,为世界文学史留下了这一本独特的绿色经典,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本难得的静静的书。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翻译徐迟先生的译笔优美传神,与全书风格契合无间,奈何徐迟先生也于前年驾鹤西归。品着这满纸烟霞,想着梭罗、瓦尔登湖与徐迟,亦不乏“亦幻亦真难取舍”之感了。————存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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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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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夜色凉如水,月色清如许。枕着悠悠玉笛声,浸着淡淡木兰香,入烟雨幻境,红楼一梦。纤纤素指轻拨琴弦,香茗淡飘,琴声之中又是谁的辛酸苦涩?

一曲红楼,似千千万万声的叹息。这叹息铿锵地说出封建社会的黑暗。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地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黛玉的悲剧,始于封建社会的黑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愚蠢,那时还有多少才情兼备的女子被封建社会的黑暗所淹没,在苦难中挣扎。多少才子,厌恶官场,落得个一生贫困潦倒。腐朽的年代!

一曲红楼,哀婉的曲调似朦胧的烟雨,蕴含着无数的梦。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前世的神话,揭开了尘封许久的记忆;一块无暇的宝玉,勾出如烟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悠悠的情思,让佳人流连忘返。

踏破时间的道路,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清亮的眸子却总是含满了莹莹的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亦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

在这你来我往之中,宝黛的情愫至此互相悄悄地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奇缘,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伤心的泪洒了一遍又一遍,一人孤苦伶仃,又寄人篱下,处处小心翼翼,心中的委屈愁恨又与何人说?美黛终损,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地绽放出两人之间的浓浓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默默间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茫茫的红尘。本以为"金玉良缘"的枷锁可破,却又怎知命不由己?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相伴。一切,都结束在滚滚红尘中。

红,一个绚丽却残忍的颜色,倚望红楼,只是一场"梦如人生"的开始,一个虚缈却入骨的悲伤之爱,正如"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也……

清冷的晚风撩起岁月的帘幕,斯人已去,后人无言……

梦断那如烟似雨的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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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中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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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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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学生《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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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作业刚写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

路上,一阵阵微风轻轻拂过了我的脸颊,也拂过了我的心灵。“啊,作业写完的感觉可真好啊”人行道旁的松柏正微笑的朝我点头呢。我整整在书店里待了2个小时,才精挑细选的看中了一本书。海蓝色的封面,上面有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和一群动物。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

一天不到,我就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_笛福的代表作。是英国文学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是儿童文学宝库中的不朽名著。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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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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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映了一片大陆及其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布恩迪卡家族创立了马孔多这一小镇,并在此定居长达数百年。在这漫长的时间中,家族中的7代人都拥有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作者运用犀利的批判眼光、简洁的直观语言和夸张的表现手法,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历程。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卡是西班牙人的后裔,由于受梦的启示来到一片滩地并决定在此居住,后来陆续有人来到此地定居,这就是小镇马孔多。这是一个极有创造力并富于思考的人,因为家族中曾出现过近亲结婚而生出长有猪尾巴的孩子的先例,所以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对此一直保持警惕。

在这个百年家族中,所有的男孩只有两个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从布恩迪卡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体格强壮,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唯一的例外就是布恩迪卡家族中第四代的孪生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他们一出生就热衷于互换身份的游戏,并保留了对方姓名下的性格。戏剧化的是,在这对孪生子相继离世后,丧葬的人群因混乱而将他们送入了对方的坟墓里。家族中落的悲剧无法避免,家族中第六代的大女儿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姨妈。乌尔苏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他们俩生下的孩子竟长着一条猪尾巴!当奥雷里亚诺终于译出预言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这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虽然荒诞,但确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读毕全书,我们可以领悟,这一系列的故事之下,我们更应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真正的名著足以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我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耐人寻味,咀嚼著作者留下的深意。合上书本,思绪早已随著书中如梦的人生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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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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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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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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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在图书馆宅了两周多,才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虽说看了这么久,自己也看的很细,但是还是感觉文章实在是晦涩难懂,对作品是一知半解之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懂了几分。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还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了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

小说的情节非常离奇。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是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这是为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着类似于她高祖母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也许我无法读出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好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嘛。我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着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名著,有时间我再好好品味一番,或许下次会理解得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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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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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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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地坛中学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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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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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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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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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中学生暑假读后感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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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作者是满怀着深深的忏悔来叙述小狼、呼唤小狼、赞美小狼的,从此,小狼永远活在人们心中,从未遗忘。

本书所描绘的是一只吃奶的小狼成长到一只凶狠的成年狼的故事,从它的身上,让我们感悟到了许多。在世界历史上,能攻打到欧洲的东方人,都是游牧民族。没有狼,世界历史就写不成现在这个样子。

它让我读出:深沉、豪放、忧郁而绵长的蒙古长调与草原苍狼幽怨、孤独、固执与亲情呼唤的仰天哭嗥,都是悲壮的勇士面对长生天如歌的表达,它们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在书中,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超常的智慧和才能、狼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狼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狼的亲情和友情、狼和草原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但是,由于当年的大量捕杀狼,此后,草原狼群再也没有回到过额仑草原。拒绝服从、拒绝被牵,是一条真正的蒙古草原狼作为狼的绝对准则。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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