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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精品20篇

导语: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人失去家人,失去一切人间美好的事物,让他觉得人间已无值得他留念的了,从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中学生关于禁毒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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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感想

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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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

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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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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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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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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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词话》的第一句是“词以境界为最上”。何为境界?当美感经验产生时,人的心眼中会现出一幅新鲜的图画,它在霎时间占领人的全部意识,使人陶醉在一个小天地中,这个小天地就是王国维所说的境界。显然它同时包括景和情。我们采用朱光潜先生在《诗论》中用的办法,认为景就是意象、情就是情绪。意象与情绪契合无间的词最具艺术价值,倘若意象富于情趣或情趣富于意象,词的境界就要打折扣。这个道理适用于一切诗词。

在魏晋之前,中国诗多半是情趣富于意象的。《诗经》也不例外。以上面这首《中谷有蓷》为例,作为一首被离弃的妇女自哀自悼的怨歌,它用益母草干枯起兴,抒发弃妇内心的苦楚和感慨。蓷即益母草,是一种中草药,它对妇女有明目益神的功效,还有一种说法是它有助于女子养生育子。益母草放在开头,使人联想到妇女的婚恋、家庭、生育。晒干的益母草可以直接入药,但被遗弃的妇女却再也用不到了,强烈的对比使人感到妇女命运的悲惨。然而作为景的“中谷有蓷,暵其乾矣”与情其实并没有直接关联,尽管益母草与妇女命运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这是源于联想作用而非移情。联想和移情的区别在于,引起移情作用的对象不光能使人产生某种情感,还得靠自身把它表现出来。举个例子,看到亡友住过的房子时感到悲伤是联想,但假如这房子本身的造型和配色引发了人对亡友的思念,发生的就是移情了。所谓移情,就是情感附着在景物之上,也就是情绪与意象融合。《中谷有蓷》中并没有发生移情作用,情绪与意象实际上是彼此独立的。又因为这首诗真正想表达的其实是情感,景物起到的只不过是“兴”的作用,所以说情趣富于意象。

比兴手法在《诗经》中非常常见,“比”指比方于物,“兴”指托事于物,比显而兴隐。既有比兴,就说明“言在此意在彼”,说明景与情之间有距离。倘若距离过大,便会出现意象与情趣分离的情况。那么,促使这首诗诞生的究竟是景还是情呢?其实都不是,真正的根源是事。《中谷有蓷》发生的背景是荒年,因为粮食紧缺,绝情的丈夫才会将妻子抛弃,走投无路的妻子才会大放悲声。事使人心中积郁感情,在看到某物时,这种感情就有可能被激发。古人提出的“物感说”和近人所谓的“中国抒情传统”都有其片面性,没有看到诗背后的事,没有深刻意识到社会实践对文学创作的根本性影响。中外最早的诗歌都是叙事的,《诗经》虽然看起来抒情性强,但实际上全部基于重大的社会事件,抒发的都是和社会环境相关的群体性情感。今天的我们由于和先秦人民距离较远,对那些事件一无所知,才会想当然地将“物”或者“情”的地位抬高。

产生情绪与意象分离的根本原因是创作者没有调和好因事而生的情感与周遭景物之间的关系,唯有意识到事的存在,创造者才能更好地将情感进行加工,欣赏者才能真正理解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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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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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爱心感恩》这本书是讲了我们因该怎样善良对待世界,这些故事都是有可能让你泪流满面。其中有好多故事让我感动,比如汤姆的午餐、一双大皮鞋、用善良做底色、粥店的第一百位客人……等等。讲一下汤姆的午餐是汤姆的午餐被约翰偷吃了,他要求脱掉上衣,接受惩罚,但当约翰脱掉上衣的时候,汤姆却改变了主意……讲清楚一点是美国某个中学的一个班级有个特殊的规定:谁违反了纪律,就得脱掉上衣,让老师在背上打十下。一天中午,汤姆发现他的午餐被偷吃了!老师立刻展开调查,事情很快就出来了,是约翰偷吃汤姆的午餐,因为有人看见他拿着那只餐盒。约翰也承认了“罪行”。当他脱掉外套时,同学吃惊地发现约翰里面什么也没穿!约翰说:“我爸爸死了,我只有一件衬衫,可妈妈刚把它洗了。”汤姆瘦弱不堪,老师实在不忍心打下去。他狠了狠心扬起手上的木板。就在这时,汤姆站起来大声说道:“老师我愿意替约翰接受惩罚。”说着,他脱下外衣,趴在讲台上。约翰忍不住搂着汤姆哭了起来。老师看着他们,把手里的木板扔向墙角,说:“我想,以后再也不需要它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人人都遵守纪律,社会才会有条紊地向前发展。只有人与人之间的爱心,才能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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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家风读后感中学生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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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言“养不教,父之过”,在史书典籍中也有“孟母三迁”的教育故事,这说明了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父母长辈所拥有的财富或是人脉权势导致的,而是父母长辈潜移默化中的一种性格品质的培养,也就是家风。读《中国家风》这本书,就如同与一位长者在一块儿,静静地听他述说一个个关于家风的动人故事。

当我读到《读书亦如生活》、《读书唯高家风继》时,我读懂了“书香”亦是一种家风,让我不禁想到身边的家风实例。

小时候去姨奶奶家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看到姨爷爷戴着老花镜或是看书,或是写字,那时候觉得姨爷爷好厉害,二十年代的人还识字,像我的奶奶、姨奶奶也只认识“大”、“小”等几个简单的字。长大一点才知道姨爷爷家的三个孩子都是教师,顿时觉得姨爷爷更厉害了,能教育出三个教师一定有秘诀。再往后,姨爷爷孙子辈的七个兄弟姐妹全都考上了大学,要知道九十年代的偏远农村大学生还是很少的,那些表哥表姐自然成为了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学习的榜样,在我看来姨爷爷的秘诀定是传给了姑姑大爷们。现在,表哥表姐们有的成为党政干部,有的在自己的行业成为翘楚,收入颇丰,姨爷爷的秘诀被发扬光大?

前些日子姨爷爷的十年祭上,困扰了我许久的谜团终于解开。原来秘诀就是姨爷爷家的家风——书香。据表哥表姐说,姨爷爷是村里的大队会计,喜欢读书、看报、写字,每年春节前还要写春联到集市卖,家里文化氛围浓厚,姑姑大爷们在他的耳濡目染下也喜欢读书。同样,表哥表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自然而然的得到了“书香”的传承。

一代一代子女在长辈长期的文化熏陶下,自然而然形成的文化积淀,我想,这就是家风,这就是家风的传承。不需要刻意,它是无形的优良传统,存在于中华民族的骨子里,星火相传。家风,虽短短两字,却饱含中华传统文化漫漫承袭中的力量。

举手投足间,经过一代代的传递,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形成了一个家庭的传承,而一个人人格的起点恰恰是在家庭的传承中形成的。几千年来,正是凭借着这点滴传承,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长久不衰,生生不息。正如《杂说“中国家风”》里谈及的“作为若大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细胞,家庭的风气、家庭的教养,小则是家传代继、香火延续之本,大则是国之兴废、民族盛衰之要。”家风的意义不仅关乎个人与家族,更是一个古老民族能否延续辉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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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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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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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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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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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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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又名《石头记》,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写的。

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封建社会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兴而衰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暴露出了他们残酷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罪恶,以及那不可协调的内在矛盾。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多愁善感、心思细密的林黛玉;贤淑善良、恪守礼教、工于心计的薛宝钗;性格泼辣、见风使舵的王熙凤;极爱脂粉、平等待人的贾宝玉等。这里面,我最欣赏的是林黛玉,因为她的父母虽然先后去世了,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贾宝玉一起成为了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她藐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送给她北静王所赐的圣上所赐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却被她残忍地拒绝了。

林黛玉的故事有:初进荣国府、夺魁菊花诗、重建桃花社、黛玉葬稿断痴情等。

看了《红楼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封建社会人们生活的不同层次,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做到人人平等,不需要等级阶分。因为人人都是一样的,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就要接受同样的待遇。我们要做到的是适应生活,而不是让生活适应自己。

《红楼梦》这本费尽曹雪芹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是空前绝后的,书中的知识与哲理包罗万象,这样完美的一本书,难道不值得我们再三阅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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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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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不过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非常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后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不过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理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该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校园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可以通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校园才能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希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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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平凡的世界中学生读后感写作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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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看书并不是很感兴趣,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课外书肯定不会超过10本,可是《平凡世界》一直听同学们说好看好看,我也就是无聊地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就问同桌借来了《平凡的世界》来看看。

真是不得了,一看《平凡的世界》就被书中的几位主人翁所发生的一切所吸引住,都是熬夜到凌晨一两点把它看完。在书中看到的人物都是平凡的,但是他们对命运的不低头的精神让人由衷地佩服,看完之后心中一直不能平静,恨当时的社会不能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

其中孙少安的人生让人心疼,他的精神让人佩服。孙少安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在村上属于穷得响叮当的,明明与田润叶相互爱慕,却因为当时两人的身份地位的悬殊,硬生生地被润叶的父亲门当户对的观念给拆散了,然而两人后面都分别结婚了。孙少安跟其他人不一样,不会只想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田地,孙少安他不认命,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全家的命运。虽然他读的书不多,但是他知道读书可以改变命运,一直想做家里面的顶梁柱,负责弟弟和妹妹的学费。孙少安后来自己在创业,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带领生产队的发财致富,眼看日子一天天好过,可能是老天觉得对这些平凡人的打击还不够吧,孙少安的老婆秀莲却得了癌症,全家人都拉着秀莲从医院往家赶回去过年。

人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真的是很渺小、平凡的,好似是大漠里的一粒沙尘,是那么的微不足到,但是沙漠却不能缺少这一粒粒、一颗颗的沙尘。就像是人不能缺少那种中流砥柱的精神一样。只要我们的人生,像孙少安那样努力奋斗,不懈努力,我们的人生也可以是不平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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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生《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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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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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学生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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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八本书读完了,有的是认真读的,有的只是挑着看。有的书一读就喜欢,有的书读不进去。说实话,有的书难的让我望而却步。都是好书,可能是自己能力不够。我忽然觉得不能把自己当小孩看了,应该主动读一些难的书。我来谈谈《朝夕拾》,里面的人物细节描写,真简洁:阿长大字状睡觉、背后切切嚓嚓竖着二拇指上下摇动诡秘低语、过年急着等我祝愿她、炫耀自己有被长毛虏获的价值;父亲在我看戏前要挟我背书;白无常白脸白衣白高帽破扇子铁算盘铁锁链、黑无常顶撞阎王;我在花园里抓蜈蚣、按住斑蝥后背便会从屁股喷出一股烟雾、美女蛇夜里来吃书生被匣子里一道金光收伏、在雪地支起筛子捕鸟、上课描绣像;衍太太阴险看小孩吃冰就让多吃、虚伪地夸奖小孩打旋子跌倒了却说不听话、挑唆我偷家里钱我没听就诬陷我;我冬天上学防蚊子捂被子睡觉、藤野先生不重视穿着被误认为小偷;范爱农眼球白多黑少······

这些地方不多几笔,生动传神、栩栩如生。我觉得鲁迅文章没什么形容词,好像词语一般,其实他的语言准确、有很深的让人思考的空间。爸爸告诉我: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作品中流动的情感、血液、焦灼、寂寞、无奈、挣扎······

我觉得他的文章不但感人,还有一些愤怒。愤怒是因为他的正直和力量,爸爸说不会愤怒没有力量说明一个人的心死了,一个人被淹没了。爸爸这么说时很激动,我不大懂,但是我能感受到他说的鲁迅的魅力。鲁迅真神秘,我长大了要好好读。爸爸说鲁迅比孔子还伟大,说着说着,爸爸就躲一边发呆了,我看他好像很难过,鲁迅一定对他有很大影响吧?一本好书是一个好老师,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老师,一个可以让人不变坏的老师,每个人都要寻找这样的书。读了这本书,我还有一个体会:读书要慢、要静下心来,这样就会喜欢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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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童年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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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是悲哀,人们总觉得都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有许多印象,许多习惯,深固的刻划在他的人格及气质上,而影响他的一生。

我的童年生活,在许多零碎的文字里,不自觉的已经描写了许多,当曼瑰对我提出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觉得有兴味,而欣然执笔。

中年的人,不愿意再说些情感的话,虽然在回忆中充满了含泪的微笑,我只约略的画出我童年的环境和训练,以及遗留在我的嗜好或习惯上的一切,也许有些父母们愿意用来作参考。

先说到我的遗传:我的父亲是个海军将领,身体很好,我从不记得他在病榻上躺着过;我的祖父身体也很好,八十六岁无疾而终。我的母亲却很瘦弱,常常头痛,吐血——这吐血的症候,我也得到,不是肺结核,而是肺气枝涨大,过劳或操心,都会发作——因此我童年时代记忆所及的母亲,是个极温柔,极安静的女人,不是作活计,就是看书,她的生活是非常恬淡的。

虽然母亲说过,我在会吐奶的时候,就吐过血。而在我的童年时代,并不曾发作过,我也不记得我那时生过什么大病,身体也好,精神也活泼,于是那七八年山陬海隅的生活,我多半是父亲的孩子,而少半是母亲的女儿!

在我以先,母亲生过两个哥哥,都是一生下就夭折了。我的底下,还死去一个妹妹。我的大弟弟,比我小六岁。在大弟弟未生之前,我在家里是个独子。

环境把童年的我,造成一个“野孩子”,丝毫没有少女的气息。我们的家,总是住近海军兵营,或海军学校。四围没有和我同年龄的女伴,我没有玩过“娃娃”,没有学过针线,没有搽过脂粉,没有穿过鲜艳的衣服,没有戴过花。

反过来说,因着母亲的病弱,和家里的冷静,使得我整天跟在父亲的身边,参加了他的种种工作与活动,得到了连一般男子都得不到的经验。为一切方便起见,我总是男装,常着军服。父母叫我“阿哥”,弟弟们称呼我“哥哥”,弄得后来我自己也忘其所以了。

父亲办公的时候,也常常有人带我出去,我的游踪所及,是旗台,炮台,海军码头,火药库,龙王庙。我的谈伴是修理枪炮的工人,看守火药库的残废兵士,水手,军中高官,他们多半是山东人,和蔼而质朴,他们告诉我以许多海上新奇悲壮的故事。有时也遇见农夫和渔人,谈些山中海上的家常。那时除了我的母亲和父亲同事的太太们外,几乎轻易见不到一个女性。

四岁以后,开始认字。六七岁就和我的堂兄表兄们同在家里。他们比我大了四五岁,仍旧是玩不到一处,我常常一个人走到山上海边去。那是极其熟识的环境,一草一石,一沙一沫,我都有无限的亲切。我常常独步在沙岸上,看潮来的时候,仿佛天地都飘浮了起来!潮退的时候,仿佛海岸和我都被吸卷了去!童稚的心,对着这亲切的“伟大”,常常感到怔忡。黄昏时,休息的军号吹起,四山回响,声音凄壮而悠长,那熟识的调子,也使我莫名其妙的要下泪,我不觉得自己的“闷”,只觉得自己的“小”。

因着没有游伴,我很小就学习看书,得了个“好读书,不求甚解”的习惯。我的老师很爱我,常常教我背些诗句,我似懂似不懂的有时很能欣赏。比如那“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独立山头的时候,就常常默诵它。

离我们最近的城市,就是烟台,父亲有时带我下去,赴宴会,逛天后宫,或是听戏。父亲并不喜听戏,只因那时我正看《三国》,父亲就到戏园里点戏给我听,如《草船借箭》、《群英会》、《华容道》等。看见书上的人物,走上舞台,虽然不懂得戏词,我也觉得很高兴。所以我至今还不讨厌京戏,而且我喜听须生,花脸,黑头的戏。

再大一点,学会了些精致的淘气,我的玩具已从铲子和沙桶,进步到蟋蟀罐同风筝,我收集美丽的小石子,在磁缸里养着,我学作诗,写章回小说,但都不能终篇,因为我的兴趣,仍在户外,低头伏案的时候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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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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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是熠熠生辉、光芒耀眼的璀璨明珠;名著是扣人心弦,境界高远的天籁之音;名著是永恒不衰,薪火相传的岁月传典。今年寒假我就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他学识渊博,精于诗词,绘画和工艺美术。红楼梦是他从北京城移民到西郊香山创作的。

红楼梦讲的事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庭的大小故事。主人公是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是女子,自然而然他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所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边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以身亡,贾宝玉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爱情,在我眼里是美好的。可在古代皇族是没有爱情的,指腹为婚是家常便饭,而婚姻又是帮助男人升官、关系到官禄、爵位。如果婚姻不幸福,再大的官,再多的钱也是虚有的。现在都提倡自由恋爱,我觉得挺好的,自己的白马王子自己找,而不是父母‘包办。’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或许事就像人一样,不可能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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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感想

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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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这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写的一句话。再美好的情感最终也会破碎消逝于风中,就如白骨成灰散入那一抔黄土,只剩下孤独在凛冽的寒风中怒号呼啸。

“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在书中,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成员都是孤独的,甚至可以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整个家族被血脉连接,却像是一盘散沙,不似藕丝,藕断丝尚连。他们按部就班地活着,就如同皮影人,在命运的操纵下演绎人生,推动着整个家族的走向。

他们的命运也无不凄惨,家族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树下死,第三代雷奥里亚诺·阿塞被枪杀,第五代何塞·阿尔卡蒂奥溺水而死,第七代罗德里戈长出了尾巴被蚂蚁吃掉等等。其他人几乎都是死于孤独。他们逃脱了战争和暴力,却逃脱不了孤独。

故事有些荒谬,可从全局观之,孤独就像是一只无形的手,随时随地跟在他们身后,在他们脆弱或欣喜时扯他们一把。或放大他们的悲哀,或让他们从天堂跌到地狱。孤独在嘶吼着,野兽般欺凌着这些可怜人,看他们哭泣的泪水欢欣地挥舞着手臂,贪婪地享受他们的惊惧。

起初看这本书,复杂的人物关系成了理不清、解不开的线团,故事更是让人觉得荒诞不经。但在了解作者后,发现马贡多小镇发生的这些扑朔迷离之事,不过是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眼睁睁看见亲人友人随着我们个子拔高,年龄增长,把半只脚迈进了鬼门关,亦或是已经沉睡在厚重的棺木中,在不见光日的土壤下安眠。面对他们的离去,我们能做什么呢?也只能默然接受,然后再次回到孤独的生活中。算不上经历什么沧海桑田,不过是历经了几次聚散离合,而那些熟悉的陌生的,以前熟悉现在又陌生了,以前陌生现在熟悉了的面容,待许多年后,又能记得几张?

平行线没有交点,相交线也只有一个交点,相逢相别各走天涯,即便相别再相逢,也只怕黯然神伤叹不识。当以往不复,又何必相忆。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孤独地活着,不正是孤独永恒吗?

人生来孤独,却不能畏惧孤独,否则,便是一脚踏入深渊,直直跌入万劫不复中。我们没经历过刀光剑影,也不用颠沛流离,却同样被孤独的枷锁桎梏。我们无畏,我们只能无畏,与其红着眼回顾过去,感叹索然无味,倒不如拼上抛颅洒血、刀剑饮血的万丈豪情,在孤寂漆黑的魅影重重中杀出一条通往光明的血路。哪怕慷慨就义,我们也无所畏惧;哪怕粉骨碎身,我们也咽下懦弱。

王国维先生“人生三大境界”中第一重便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一个“独”字,不就是体现的孤独吗?可见,人须耐得住孤独寂寞。

孤独的人生被化不开墨水般的黑暗笼罩,不过是踽踽独行一场,而当你穿梭过蒙蒙迷雾的尽头,尽受孤独的滋味腐蚀身心的苦痛时,又总是有一束光亮照进心窗,划破云层,驱散孤独,直直洒下温暖。

纵是百世孤独,也不过踽踽独行,有何可畏?纵使我们孤独地生,孤独地死,我们也要活得恣意潇洒,活得自在逍遥。孤独只是恐惧的影子,我们甩不走,却也不会拘束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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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匆匆》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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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宝贵时间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时间是多么珍贵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儿时的一件事:记得那天是星期五,一回到家,妈妈就督促我写作业。我不耐烦地说:“今天是星期五,作业明天再写吧!”到了星期六,我想:反正明天还有一天呢,今天不如痛痛快快地玩一天吧。到了星期日,我又因为贪玩而忘记了写作业。等到星期一早上上学时,我才记起自己还没有完成作业,可是已经晚了。到了学校我因为没写完作业被组长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而且还受到了惩罚。

同学们,听了我的故事,你们知道时间有多么珍贵了吧,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让我们珍惜现在的时间,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吧,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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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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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个晚上赶着看完了这本《最美不过诗经2》,诗经中的男女,不管如何恋爱,最终只有一个目的:结婚,这说明《诗经》中男女爱情的专一。如果两个人分开了,就想念着要在一起,如果在一起了,就祈祷着永不要分开。他们可以一见钟情,马上就结合,比如《野草

蔓草》中的男子,行走在春天的田野上,迎面碰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姑娘。他被姑娘的外貌美迷住了,于是,他大胆地向姑娘求爱,并同她结为伴侣。《周南

关雎》就是一首炽热感人的情歌。一位男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醒时梦中不能忘怀,而又无法追求到。面对悠悠的河水,目迎水流中浮动的荇菜,姑娘美丽的身影时时闪现在眼前,这更增添了他的痛苦,以致出现了幻觉,仿佛和那个姑娘结成了情侣,共同享受着协谐欢乐的婚后生活。“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廖?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这首诗写的是一个女子在家盼望丈夫,结果丈夫真的回来了,女子非常高兴,以至于连身上的疾病都好了。恋爱中的男女,大概看到爱人出现在自己身边,都是快乐无比的。

追求爱情,千年如斯。但对于追求爱情的男女来讲,要做到“自由和专一”的统一确实难上加难。顽强的追求婚姻爱情自由,宁肯以死殉情,表达了古代男女在爱情受到阻挠时的极端痛苦和要求自主婚姻的强烈愿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甚至在爱人不幸辞世后,他们仍牢记旧情,希望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相爱。《绿衣》中的一位男子,沉痛的悼念逝去的妻子。夫妻情投意合,相亲相爱,如今妻子不在人世了,他感到失去妻子的痛苦,永远也不会完结。他看到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妻子亲手缝制,他想到自己一有什么差错,是妻子在身边好言相劝。

《诗经》的单纯与朴素,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邶风

静女》描写男女约会:“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悦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个男子在城中的一个角落等待自己的恋人,心情竟至急躁而搔首徘徊。恋人来了,送给他彤管、茅荑,他爱不释手,并不是这礼物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是美人所赠,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表现了男子对于爱情的甜蜜和酸涩总之,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爱情观:勇敢追求爱情,对爱情的热切渴望与追求表现坦白直率;追求恋爱自由、要求自主婚姻;崇尚忠贞不渝的爱情;对爱情有着痴迷、执着的追求;天真纯朴,烂漫自由,热烈而浪漫,对爱情的自由和专一。

《诗经》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美好、纯真的情感世界,折射出了古代那纯正、健康的爱情观,为我们现代人提供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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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学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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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和妈妈读了《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书中写了许多神话故事,中国的有《女娲补天》、《夸父追日》、《愚公移山》等,外国的有《欧罗巴》、《卡德摩斯》等。这些神话故事的内容都特别神奇,而且有些神话故事还给人以深刻的教育意义。其中《愚公移山》这一篇文章让我和妈妈印象特别深刻。

《愚公移山》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叫愚公的人,将近九十岁了,住在太行、王屋两座大山对面。但两座大山挡住了他家外出的通道,进出都要绕道而行,很不方便。于是,愚公将家人召集起来,要将两座大山移走,家人都表示赞同。从此,愚公和家人起早贪黑的挖山。有一个叫智叟的人笑话他,却遭到愚公的坚定反驳:“我虽然快死了,但是我有儿子,儿子死了,我还有孙子,子子孙孙一直传下去,总有一天,这两座大山会被移走的。”愚公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只有坚持不懈,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有坚持学习,不断获取知识,最后才能有所成就。

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神话故事,我和妈妈每次读完一个,既觉得震撼,又颇有感悟。

阅读课外书是一门极好的功课,这样可以锻炼孩子的耐心,也对孩子在今后写作时有很大的帮助,跟孩子在一起阅读课外书,也是一种乐趣。这不仅可以增强母女这间的深厚的感情。我一定会继续保持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课外书这种好习惯,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一个优秀的好学生,我也相信孩子只要继续保持这样的状态,在以后学习中一定能取得优异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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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学生读后感作文大全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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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单元我们学习了《狼牙山五壮士》这篇文章。我被课文中那五位壮士舍身忘死的坚定和把敌人引上绝路的决心,日本鬼子斗志斗勇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1941年秋,六班的五个战士一边痛击敌人,一边把敌人引上狼牙山。他们把冲上来的敌人一次又一次地打下去,他们完成了掩护后,引敌人走上绝路。“打到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这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坚定不屈的声音!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

这些壮士们英勇无畏让我感到惭愧,我们的幸福生活是这些革命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我现在还在抱怨学习太累,作业太多……他们那个时候连饭也吃不饱,有时候甚至连续几天挨饿,跟他们一比我们太幸福了,没有战争,能吃饱穿暖。我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时期。有无数壮士们为了祖国的胜利,英勇牺牲,其中就有这五位壮士: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为了人民与敌人血战到底!他们多么伟大。

是啊,敌人发起了战争,最后的结局必将是死;一个英勇不屈的民族,面对敌人的奋勇反击,用智慧和力量让敌人的队伍战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要发奋学习,勇于担当,为祖国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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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童年》读后感中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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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一个离我很近的词藻,对我来说,那或许是美好的或许是烦恼的。但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就能确定出自己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幸运的。

阿廖沙是《童年》的主人公,一个和乐观开朗、善良正直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带着他到了外祖母家。但阿廖沙的外祖父和他的两个舅舅却非常自私蛮横,经常毒打孩子,这对阿廖沙来说就是给他的童年买下了阴影。但令人庆幸的是,阿廖沙的外祖母给他的童年增添了不少色彩。读了着本书后,我不由得喜欢上了这位慈祥善良、淳朴的外祖母。记得书中有一个片段是这么说的,在去尼日尼的路上,外祖母时常给阿廖沙讲故事,还不停地安慰这阿廖沙,关心这他,每当外祖父要打阿廖沙时,外祖母总是马上冲过去保护他。虽然阿廖沙的童年有很多痛楚但因为有了外祖母这样天使般的任务,才给了他一些童年的美好回忆。告诉了他人间其实还是有温暖的。

当我看到外祖父用鞭子抽打阿廖沙时,便想起来我的童年。“吃些虾子,它可以让你的小脑袋瓜变聪明哦!”外祖父对我说道。

“鱼也好,吃这块儿!这块儿没刺”外祖母也附和着。“嗯,多吃点。”妈妈抚摸着我的头笑道。

……一句又一句关心我的话,回响在耳边。比起阿廖沙,我可幸福多了!

是呀,每个人都会得到温暖的,它或多或少,但我们需要的就是知足。要相信,只要以乐观、知足的心态去面对生活,总会发现一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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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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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人类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尚的知识宝座……我喜爱读书,我愿伴着钟情的书成长。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红楼梦》之书。读着、读着,书中的精彩片段时而让我高兴,时而让我忧伤,时而让我愤怒,时而让我感慨万千,更让我思绪万千、浮想联翩。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做人也如此。最让我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最终得到是凄凉的结局。《红楼梦》是一本百科全书,读后会让你爱不释手。

《红楼梦》以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广泛的写了贾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的过程。小说刻画了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大到府中夫人,小到不起眼的丫鬟,我想书中的每个人无不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林黛玉留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的才华。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界的梅花一缕香”:一句”质本来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句“冷月葬花魂”;一句“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黛玉,你就如水,生命似水的蔚蓝,心志似水的灵动。正是因为你又如水的娇弱,最终还是在真爱与他人的良辰之时泪尽而逝。“木石前盟”伴着如雨般的泪水,化为永久的遗憾。

《红楼梦》真是本奇书,读完它,我得到了《红楼梦》带给我的精神上的洗礼。而今年暑假,是我第一次读《红楼梦》

读《红楼梦》让我悟到了更多,宝黛的爱情悲剧始终如清澈的山泉,纯洁无暇,发自内心,两人更多的是在彼此理解的基础上情投意合,两人也互相猜忌过,争吵过。但历经这些矛盾,两人最终达到了灵魂深处的信任与默契,《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这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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