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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20篇)

导语: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人失去家人,失去一切人间美好的事物,让他觉得人间已无值得他留念的了,从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中学生关于禁毒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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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风读后感中学生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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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言“养不教,父之过”,在史书典籍中也有“孟母三迁”的教育故事,这说明了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父母长辈所拥有的财富或是人脉权势导致的,而是父母长辈潜移默化中的一种性格品质的培养,也就是家风。读《中国家风》这本书,就如同与一位长者在一块儿,静静地听他述说一个个关于家风的动人故事。

当我读到《读书亦如生活》、《读书唯高家风继》时,我读懂了“书香”亦是一种家风,让我不禁想到身边的家风实例。

小时候去姨奶奶家印象最深的就是经常看到姨爷爷戴着老花镜或是看书,或是写字,那时候觉得姨爷爷好厉害,二十年代的人还识字,像我的奶奶、姨奶奶也只认识“大”、“小”等几个简单的字。长大一点才知道姨爷爷家的三个孩子都是教师,顿时觉得姨爷爷更厉害了,能教育出三个教师一定有秘诀。再往后,姨爷爷孙子辈的七个兄弟姐妹全都考上了大学,要知道九十年代的偏远农村大学生还是很少的,那些表哥表姐自然成为了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学习的榜样,在我看来姨爷爷的秘诀定是传给了姑姑大爷们。现在,表哥表姐们有的成为党政干部,有的在自己的行业成为翘楚,收入颇丰,姨爷爷的秘诀被发扬光大?

前些日子姨爷爷的十年祭上,困扰了我许久的谜团终于解开。原来秘诀就是姨爷爷家的家风——书香。据表哥表姐说,姨爷爷是村里的大队会计,喜欢读书、看报、写字,每年春节前还要写春联到集市卖,家里文化氛围浓厚,姑姑大爷们在他的耳濡目染下也喜欢读书。同样,表哥表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自然而然的得到了“书香”的传承。

一代一代子女在长辈长期的文化熏陶下,自然而然形成的文化积淀,我想,这就是家风,这就是家风的传承。不需要刻意,它是无形的优良传统,存在于中华民族的骨子里,星火相传。家风,虽短短两字,却饱含中华传统文化漫漫承袭中的力量。

举手投足间,经过一代代的传递,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形成了一个家庭的传承,而一个人人格的起点恰恰是在家庭的传承中形成的。几千年来,正是凭借着这点滴传承,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长久不衰,生生不息。正如《杂说“中国家风”》里谈及的“作为若大社会的一个小小的细胞,家庭的风气、家庭的教养,小则是家传代继、香火延续之本,大则是国之兴废、民族盛衰之要。”家风的意义不仅关乎个人与家族,更是一个古老民族能否延续辉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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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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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

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

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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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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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题记

叩开诗词的门扉,走入《诗经》的世界,我第一次领略到“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的空灵境界,明白了“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还应拥有诗情画意的世界”这句话的含义,感受到传承了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的魅力。

《诗经》之美在于静。它不同于现代作家所描绘的喧嚣都市。它的世界安宁祥和,拂去历史的尘埃,依然可以窥见诗中那个有着潺潺流水,暖暖斜阳,徐徐清风和袅袅炊烟的年代,恍然间,透过单纯的诗句,在你的心田缓缓开出一朵学名“静好”的花。

《诗经》之美在于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少年惊鸿一瞥后,道出的青涩爱恋,是长河里始终飘摇的瑰丽诗篇。“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在最美的时光里,遇到对的人的坚贞爱情,是携手一生的誓约。“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看到心爱之人身披嫁衣的欣喜若狂,正是因为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才会觉得她艳丽无双。《诗经》中的爱情令多少情人羡慕不已,而大抵只有诗词才能描绘出这般深情缱绻的爱情。

《诗经》之美在于随。纵观全书,没有作茧自缚的宗教信仰,没有凉薄自利的思想观念,更没有硝烟四起的战争。这里只有着随性潇洒的华夏先民和怡然自得的生活,就像传说中的世外桃源,宁静悠远。

《诗经》是华夏千年文化所沉淀的精华,无论何时都带着惊心动魄的美。让人不得不感叹华夏文明的魅力。

华夏传统文明有着上千年历史,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并在自身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吸取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改进,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令世界为之侧目。

尽管中华文化十分优秀,却依然不被许多人理解,尤其是青少年。记得在一次阅读课上,我看《诗经》正入迷,忍不住轻笑出声,引得同桌好奇地凑过来,她扫了一眼便道:“这什么呀?乱七八糟的。”我不着痕迹地掠过她手中的言情书,笑着说:“没什么,一本很有名的书,而且挺有意思的。”她不屑地朝我手中的书瞥了一眼,顺带附赠了一个看异类的眼神给我,才转回身去。我哑然失笑,心中有几分悲凉。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真切认识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件多么迫切的事,这需要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真正领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肩负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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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地坛中学生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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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时候在课本中学习了《我与地坛》的前俩段。利用课后的时间我看完了剩下的部分。读完之后我感触颇深。

文中的前两段讲的是作者和的心路历程,以及重新对人生的认识。通过对地坛的描写也表达了作者母亲的伟大母爱。

文章的前面就不写了,谈谈我读完后面的感想吧。后面主要是写作者在地坛的见闻。比如地坛的四季和人物。其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在第5段中的那个小女孩。这是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那是十五年前,她和她的哥哥一起去玩。她一个人在地上拣那种一簇簇细而稠密的黄花,她看起来是那样的天真、可爱。然而另作者没想到的是——这是一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那个小女孩竟然是一个弱智。作者心中充满了惊讶,事情竟然会是这样。但此时的作者心里也有很多感想,我的想法也很多。虽然这个小女孩是不幸的,很值得同情,但是又有谁想过,没有了坏的一面,那些善良与崇高又从何体现。所以,在这一方面是没有什么公平与不公平的。

在最后一段,作者则写了自己对地坛的情感以及对人生的看法。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作者豁达的心胸。也让我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好好的珍惜母爱,不要等失去后才知道后悔。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运行规律,是无法打破的,就像文中的那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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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朝花夕拾中学生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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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本书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求学的历程。在当中我也能想起我一些温馨的回忆,比喻说在中的一句话:“哥儿,有画的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想起了以前我的一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也是一样的,我的第一本宝书,但也像鲁迅先生一样不知道哪去了,但我天天都也像鲁迅先生一样想着里头的一个个人物。

《朝花夕拾》里面的一些故事其实不只单是讲故事,如《狗猫鼠》写了猫和鼠的秉性,行为,写出了那些正人君子的真面目;《二十四孝图》抨击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昌会》批评了旧社会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对儿童天性的压制与摧残;《无常》描述了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的“无常”形象讽刺了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记述了作者自己童年在百草园的快乐,与在三味书屋乏味的学习生活,体现出儿童追求自由快乐的心理,揭露了封建庸医害人的本质。

在这些读物中,我看到了我小时候的倒影。我在六岁时还能玩玩小鸡小狗,还能与朋友们一起游戏,但在上小学时却只能像鲁迅先生一样,ade我的小鸡,和小鸭们,ade我的好朋友们,ade……从此以后我并没有像平常那样能天天见天天玩。

鲁迅先生写的都是真理,生命诚可贵,真理价更高,追求真理是人的最高信仰,拥护追求真理之人是人们共同的责任。当真理如阳光般普照社会就会有希望。所以说,鲁迅先生这种希望,像达芬奇这样的旷世奇才,在人间就是少有的,达芬奇创造了《蒙娜丽莎的微笑》,那么鲁迅先生,是他创造了现在的社会,创造了现在的真理和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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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朝花夕拾中学生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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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怀着青少年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师友的真诚怀念,有真实的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的,每一篇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征。

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对童年生活描写最详细的一篇,这篇文章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鲁迅生活的十分有趣,可以说鲁迅的童年是快乐的。

《父亲的病》可以看出庸医害人,和封建社会思想的腐朽。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知道我为什么去学医。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是鲁迅思想的转折点。这篇文章揭露了,国人思想的愚昧。日本人瞧不起中国人。

《朝花夕拾》通过写童年和青年时的生活和感受,对封建习俗和封建思想进行了批判。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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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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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后,我还是会想起合上书页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窗外正下着雨,连绵而漫长,无端的像极了马孔多的那场看不到尽头的大雨。仿佛可以让世界青藤满墙,封住里头回忆眼神明亮。它冲走了原定的考试,却冲来了不远的离别。其实本也不差着多少,但就如一叶柳片飘落湖心,寂静于无形之处,悸动于有形之所,涟漪不断,猝不及防。

枯木逢春,有时候听起来像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但有时候也许仅仅只是一个故事的结束。

而这是一个开端在名为马孔多小镇,终止于一场飓风的故事。

布恩迪亚家族的先驱们驻足于南美大陆这块土地,过着光怪陆离的生活。偶有吉普赛商队寻着鸟鸣清脆误入这迷宫中的小镇,他们带来冰块,带来失眠症,带走男孩,留下预言书。形形色色,不过是所谓文明的产物。这也曾是一个未被文明问津的净土,可它后来还是有了火车内战和香蕉公司。枯枝败叶,那些腐朽的叶子萦绕在小镇的上空,最终都抵不过一场飓风卷个干净——再也不会重现大陆的马孔多,再也不会重现大陆那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

马尔克斯构建了这样一个世界,与世隔绝,遗世独立。然后看它被文明腐蚀,被孤独吞噬,去留下一卷无人能解的羊皮卷让他们去看破命运的诡谲,踽踽独行走向终结,其实,这未尝不失为一种浪漫,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孤独,而同名的却总也避不开相似的命运。当他们齐聚一堂,孤独漫延于血脉,贯穿着生死,这就是一种轮回,永无止境。没有人逃得过孤独,孤独才是真正的魔鬼。

第一个被绑在树下,最后一个被蚂蚁啃噬。这样一个跳读羊皮卷而探索到的家族让人心惊。何塞痴迷的炼金术,乌尔苏拉坚守的家族,奥雷里亚诺制后又融的小金鱼,阿玛兰妲缝过又拆的寿衣;以及永绝于世的勇气,万水千山的女王,终归于天的美人。他们各自孤独,并各自沉溺。这像一截火车,时时妄图偏离轨道后肆意狂奔,但却始终挣不开脚下规定的道路,似命运三女神纺锤上的纱线,笔直的通向……死亡。

这仅仅是流淌在美洲大陆的孤独,魔幻与现实的交融;这还是一直隐藏于世界的孤独,著书与获奖的交织。凝这八代人的世界于一本书,短短翻过的几页也许就是他们的一生。忽觉光阴荏苒,红颜转瞬枯骨,青丝蓦地华发。无关悲喜,只让人想合上书页轻轻叹一口气。

人生无根系,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已是非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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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中学生暑假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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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狼图腾”这个名字,我就不由得心生诧异:狼在我心目中,是凶恶的代表。从小就听着“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等词语,狼外婆、狼和小羊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在汉语中,和狼有关的几乎都是贬低与诋毁。狼既不是英雄,又不是战士,何为“图腾”之说?

《狼图腾》为我心目中塑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狼的形象。据说狼是狗的祖先,可却从没有人把狼和狗相提并论。狗早就温顺地躺在人们怀里了,可狼却仍然不屈不挠地在草原上疾驰。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体魄与品德。我们这一代的孩子,虽不愁吃、不愁穿,但缺的就是狼的性格与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与不屈不挠,狼群中发生的件件事都使我们的心里为之一振。光是团结互助的精神,就已彻底征服了我。狼捕食虽然极为凶残,但也是迫不得已。这一点,就比贪得无厌,整天醉生梦死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了。

狼集强悍与智慧于一身,这使它们拥有天生的军事才能和顽强的生命力。它们怕火、怕人,却又只有它们,不怕苦、不怕死。

狼在恶劣环境下也能得以生存。如果中华民族早些拥有狼性,就不会有以前千百年屈辱的历史了。也只有狼的团队里,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没错,狼拥有自己的图腾,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图腾!书中多次写到的狼性与人性的碰撞,更加突出了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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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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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妈妈给了买了本书,叫《王梦》,我一直喜欢看公主人鱼类的童话,对于这种描写动物的小说不太感兴趣,但是没想到翻看了几页,就被其中的情节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头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伴侣黑桑一心想当狼王,最后却死于非命。紫岚生下四个小狼后,想完成黑桑的遗愿,把它们培育成狼王。而在实现狼王梦的道路上,三只小公狼分别死于非命,处于绝望边缘的紫岚最后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能实现这个梦想,而媚媚为了反抗母亲,和它反目成仇。紫岚在临死前想去看望狼孙,正好碰到金雕,为了保护女儿和狼孙,紫岚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整本书没有动人的插画,但文字的描写却环环相扣、跌荡起伏,让我几乎一口气把它看完。合上书,我不禁暗暗思考,为什么紫岚为了实现狼王梦,不惜献出自己甚至是孩子们的生命?为什么一个接一个的希望破灭后,它始终不肯放弃,仍然执着地坚持?后来我明白了,是因为爱、因为有梦想,所以,它拼命想实现爱人的梦想,在困境中仍坚持生下并抚育四个孩子,它宁愿付出生命与老雕同归与尽。而最后紫岚为了完成梦想,丢弃了爱情,丢弃了颜容,甚至丢弃了自己一条腿,命运给予它的回报却是一无所有。在看书的过程中,我曾经一度认为紫岚的爱是扭曲的,是它太执着于狼王的梦想,给了孩子太多的负担,才会最终葬送了小狼们的生命。而直到看完整本书,我才明白,在弱肉强食动物的世界里,本来就是残酷的,优胜劣汰原本就是生存的法则,如果紫岚不是如此严苛地要求小狼,最终小狼也会死于残酷的竞争,而如果自己努力了,就算没有实现狼王梦,至少也不会感到遗憾。紫岚的爱是独特的,它深埋于心底,紫岚的爱是伟大的,虽然方式上可以过于偏激,却令人感到可歌可泣。

所以,我们要好好去维护和爱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同时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始终怀有梦想和希望,哪怕再微小,也要尽全力去实现;哪怕遇到再大的挫折,也要坚持着勇往直前不退缩。

[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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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学生读后感作文大全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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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哈利破特》这本书,这本书让我读的很感动,同时我也很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破特,他智勇双全,自强不息,战胜了一次次的困难。

哈利波特是个自强不息的男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责骂中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海洛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将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破特生活很好,也很幸福,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暗藏杀机,一次,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是哈利破特和朋友们用生命护卫魔法石,让黑巫师的阴谋没有得逞。哈利破特不惜一切代价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值得我们要好好的学习呀!

哈利破特不仅有勇气,他还很有智慧,他经过努力的观察和分析,发现屋顶上的鸟根本不是鸟,而是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

哈利破特虽然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他的那种自强不息,勇敢无畏的精神,在我们生活中是处处可见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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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生《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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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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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感想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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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了内心,就将迎来不远处的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镇和历经了七世的布恩迪亚家族虽然看似是不着边际的魔幻,实则是在以及其夸大的艺术角度再现了现实世界中,人心的孤独。

缺乏对他人的信任,是造就孤独的最大原因。与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一样,现今的摩天大楼中,我们终日抱怨着自己孤独,寻找着克服孤独的方法,但是却总是忘了在对待他人的时候敞开自己的内心。虽然有进行过尝试,但却不曾有过完整的坚持,怀着对他人、对社会、对世界万物的不信任,把自己独立在一隅,然后孤独地变老,怀念着小时候心中曾有过的对世间所有的爱和信任,怀念着那些曾如此贴近自己的内心、却被自己阻隔于门外的人,怀念着当时不曾在乎着的过往,在一阵寒风后,归于尘土,不留下一丝存在过的痕迹。

若是将所有分散的力量集中到一起,也许就能打破人们心中的坚冰,将孤堡上的厚重的砖墙推倒,再次捡起幼年时曾在不经意间丢掉的、对世界的信任。

也是因为缺乏坚定的信念,才会造就荒诞的“孤独家族”。

书中,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曾带领着众人走出马孔多,寻找着机会打通与外界交流的通道,但却一遍遍地与成功背道而驰。若是有过坚定的想走出去的信念,并且坚持着、不放弃,也就到达了海洋的那一岸,自然就不会存在着百年的孤独与寂寞。

不置可否,如果我们丧失了对国家的精神信仰,也就会如同行尸走肉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落后、麻木、荒诞,丧失,最基本的人行道德。但若是能始终坚定地怀揣着对国家的坚定精神信仰,一步步坚定地走下去,就能游过咸涩的海水,到达对面洒满阳光的黄金海岸。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以这样的结尾将马孔多留在了那个充满着魔幻和现实的大陆上,也满心希望布恩迪亚家族就与马孔多小镇一起永远留在虚拟的现实中,。

现实的世界毕竟不可能避免遭受孤独的侵蚀,但若是我们尝试着敞开心扉,去接受、去包容、去真诚地对待这个世界,坚定着心中的信仰,相信不管再有怎样奔涌的洪流也荼毒不了内心远袤的洪荒。

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沉默在那马孔多小镇上,随着风,一起消灭了踪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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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图腾》中学生暑假读后感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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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他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当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

狼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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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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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读后感想:《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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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年孤独》读后感心得体会通用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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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

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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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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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然而,她的玲珑心思,于花开之时便见花落之凄,那份明了、心气、才华,在芸芸大观园里,犹如一枝傲雪寒梅,独立于世。在一次又一次的品读中,从单纯的了解情节,到赏佳句美言,到品意境,到看字句背后的作者匠心,析人物性格命运,书中的人物,如同我的朋友,越走越近,逐渐为我了解,为我好恶。

书如人,人亦如书。

友谊就像酿酒,经年愈久,味道越浓。第一眼的印象不过是大致分类,如书的体裁,有散文、诗歌、小说、随笔,也有说教八股文。这第一眼,极为浅近,却又非常重要。喜欢小说的人看到诗歌,必然少一份深入品读的热情,而热衷政事的人看到说教八股文,则会有莫大的兴趣。没有热情,也许会错失一生的缘分;拥有兴趣,也许就握着了打开一个世界的钥匙。

然而,仅凭第一眼,我们无法了解一个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里面也许全是空言滥言妄言,甚至谎言。人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书亦有斯是陋书,唯其言馨。要真正了解一个人,还得花时间读他。正所谓观其言而察其行,要像读书那样,静静地用心读一个人,读外表,也读言行,还读内心。有的人,第一眼很“对眼”,然而相交下来越走越远,最后甚至避之不及;有的人,第一印象不过如此,慢慢交往却发现他的众多好处,心中不免窃喜幸好未曾错过;也有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恍若隔世重逢,从此相知相惜……好书难求,好友难得。

读书,必须要读细节,细节处可得文章之真义。读人,最好和他共过患难,患难时方可见人之真情。你生病的时候陪伴在你身边嘘寒问暖、端茶递水的那个人,你失落的时候体贴问候、尽心开解的那个人,在凌晨两点还为你开着手机、肯听你唠叨的那个人,欣赏你的理想同时会提醒你踏实前进的那个人……这些,都是你应该要珍惜的人。

人格是用一笔一画写成的。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生活中,许多感人的东西都来自细节;校园里,许多伟大的力量都来自细节。人格浓缩在细节里,学校的精神和风貌也可以通过细节处透视。

生活和工作也是如此,赢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不容易,但如果你注重细节,也许你已经赢得了一半。人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长期培养,严于律己,从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一桩桩具体小事做起,我们的人格才能高尚,我们的校园才能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希望。

铅华洗尽,本色方露。狂沙吹尽,金玉始现。书亦如人,仿佛千变万化。人亦如书,其实万变不离其中。读书,就静静地读,直到看书不是书,看它物却见书的境界。读人,也静静地读,读出真性、真情、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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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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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

这是这部近三十万字小说的开头部分。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层面,正是在这样的时间结构里,我煞费苦心地去冲破七代人所带来的枷锁与束缚——正如那七代人要去冲破那百年的孤独一样,可他们最后只有面对手稿卷的无言与消逝。我没有最后,还不到说“The end”的时候。我仅仅是读懂了一小部分,因为只读了这一遍,对那种打破孤独的方式也许只是皮毛的理解。故不在此多加笔墨。可是关于第二代人的故事(尤其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我倒是有话想说,也就让他成为本文的主旨吧。

原本在金银店里捣弄金属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一个星期二的午夜,当行刑枪声响起的时候,他成为了一名上校。

他曾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逃脱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他身穿戎装,驰骋沙场,却变得毫无方向,他下令枪决自己的老友,不让母亲靠近自己三米以内的地方,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初的方向,是孤独的失败者,一切的起义显得毫无意义。

他在寻找中忘记了寻找,不仅是他,他想用战争冲破孤独,却冲破了自己的拥有。

还记得美国打着“反恐”的小旗,随意干涉别国内政。也许他本来就是为了反恐,可是却迷失了自我,陷入了战争的泥潭,自身安全也急剧恶化,一切都归咎于他自己的独霸。

近日有关叙利亚的草案在联合国表决,中国和俄罗斯果断投出反对票,没有让西方国家得逞,这也是在悬崖边上拉了叙利亚一把。我想说的是,你们看不惯巴沙尔家族的独裁,想主张发扬你们的“民主”、“博爱”,这没什么不妥,这是大家共同的目标,就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非要搞“制裁”、“军事干预”,有什么用呢?到最后只留得一堆烂摊子,让这些国家的人民再陷入战争的阴霾。

让这些人都读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手稿卷与飓风终结了一切,历经七代人而孤独的家族,必定不会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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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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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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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学生《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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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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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后感中学生最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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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由英国19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帝·勃朗特的作品作《简·爱》,这是一部写出自己人生经历的作品。

《简·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她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但是由于她是一个孤儿,没有财产,又没有地位,经常受到其他人的虐待,特别是他的舅母––太太。因此她也因为这样学会了反抗,学会了独立,敢于与别人作斗争。慢慢的她长大了,她也毕业了。接着,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见到了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他们经历了无数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开始了他们幸福的旅程。

《简·爱》这本书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们。女作家用自己一生的精力来描绘了一位经历无数挫折和磨难的简爱。简爱也拥有一种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的坚强女性。也说明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我以后也一定要像简爱一样拥有美好的心灵。我相信只要这样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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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诗经读后感中学生实用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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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诗性,都沉睡在慢慢的阅读路上,等待被唤醒。而《诗经》就叩响了我通往诗意世界的大门。

《诗经》犹如中国的《圣经》,虽一篇短短数十字却承载了深厚的文学底蕴,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王小波说过:“人光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初识《诗经》,缘于一部电视剧,剧名已忘,但那主角,他所吟的《关雎》却深印脑海。

翩翩一公子,踱步桥上,手持折扇,抹额垂下,眼含笑意,一边摇头一边吟诵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笑声沉醉,仿佛在抚摸着沉醉在春风里的柳枝。那一景,朦朦胧胧,却让我的笔端开始有了一丝画意。

再见《诗经》,是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讲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仅一句,十六字,誓言,依稀看见了两鬓霜华,相互依偎,那么美好,那么让人神往。那一刻,清清晰晰地,给我的文字添上了一分诗情。

而今,深交《诗经》,是在背诵“我爱记诗词”时,邂逅了“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简短的诗词,饱含的深切祝愿,让我动容,古人真情流露那么朴实,又那么雅致。

于是,我便买了一本《诗经》,闲时读读品品。读来,发现《诗经》的作者大多都是佚名的,为什么呢?疑惑在我脑海中盘旋,促使我顺着诗句,浮想联翩……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好像听见了来自一位久经沙场,身体千疮百孔的战士,豪饮一坛浊酒后略带醉意的嘶吼。“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让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站在城墙上,穿一身素衣,青丝舞动,望穿秋水,却不见意中人的女子,低低吟着“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使我领略了一幅人民繁重劳作的风俗画,她们劳累的神态好像在哭吟着一段沉重的历史……

这么看来,当时不论身份地位,谁都可以借诗来抒发自己的感受。而现今,我们的诗意,哪里去了?

这一角,大多拿着手机,那一角,大多敲击着键盘,都沉醉在忙碌中,忙着追求金迷纸醉的生活,忙着捕捉灯红酒绿的喧嚣,独独抛弃了那份本应在骨子里的诗意,在快节奏的生活里迷失了自我。

我想,可否静下心来,慢慢翻阅一本《诗经》,倾听来自古代民间那些朴实无华的劳动者的故事,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等方方面面……都在《诗经》中浅浅吟唱。

愿《诗经》的墨香能浸透每位读者的灵魂,永远憧憬着“诗和远方”,寻找生活中的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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