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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产假条格式怎么写(最新20篇)

产假是每个女生都会遇到的事情,知道它的写作格式还是对你有帮助的。小编整理了几篇相关的范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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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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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

本人妻子分娩在即,生育年龄为28周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晚育,且为计划内合法生育,男方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看护假。为了便于照顾妻子和孩子,现特申请休生育陪护假,自XXX年5月22日到XXX年6月10日共计15个工作日(中间去除周末节假日),请领导体谅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l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2]

l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l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l 重庆:护理假15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l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l 江苏省:晚育护理假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第三次修正版 )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3]

l 湖南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 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l 河南 晚育护理假30天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l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l 陕西 晚育护理假10天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l 山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五章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l 山东 晚育护理假7天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辽宁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湖北 晚育护理假10天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l 安徽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0天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八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l 四川 晚育护理假10天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l 江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变更后,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并且,增加配偶陪产假;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对于再婚夫妻,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4]

各地的陪产假都有不同的规定,而且各地区中各单位的陪产假也有不同,这要看你们单位的具体约定了。国家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29省份已明确陪产假期限 最短为7天最长有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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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二十九条产假、哺乳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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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员工正常生育,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增加15 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 天,难产(剖腹产)增加 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享受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享受产假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享受产假45天。

3、配偶正常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男员工享受看护假 10天。

4、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5、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期期间,发放其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员工产假的其他待遇,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6、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上述假期。

第三十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者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可请事假。当月事假累计在10个工作日以内,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个工作日,当月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事假期间年功津贴和生活补贴照常发放。

第三十一条 病假

一、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享受的医疗期。

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病假假期。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四、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1、医疗期在一个月及以内的,发放岗位工资(约定工资的按其基本工资)、年功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和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第四章 休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休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

第三十三条 除年休假、探亲假、丧假外,其他休假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享受假期。 第三十四条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其中本部部门副职(分公司二级部门副职)及以下岗位员工请假的,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本部部门正职及分公司总经理(书记)请假的直接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分公司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员工请假的直接交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3、请事假三天及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4、一般情况下员工应按年休假计划休年休假,并在计划规定休假开始日期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5、请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及探亲假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6、员工请病假需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员工因公外出或休假期间在异地患病的,也须凭当地区一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分公司综合部)备案。不能够提前请假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口头申请,并在十天内由其本人或其委托人完善请假手续。 7、员工休假完毕后,上班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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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产假申请书要怎么写吧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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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特此申请 !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XXXX年XX月XX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XX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85********。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上述经验有部分内容是参考了权威的数据,因为,我感觉这是请产假的妈妈们,应该了解的。怀孕的妈妈们,看完这些产假申请书的范例之后是不是心里都有底了呢,做好一切分娩前的准备,孕妈就可以放心回家休养了。想一想是不是心里特别激动呢?

如果您感觉阿友老师的经验能帮到您,您可以给阿友老师投一票,有问题也可以联系阿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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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产假请假条书写范例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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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在正常休假期间外,难免会遇到有事情需要请假的情况。尤其是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期都需要请一段长时间的产假。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管理制度。请假就必须要写明请假条,女职工怀孕生产请假,需要向公司递交产假请假条。经上级领导批准,就可以回家待产。那么产假请假条该怎样写才能一次性通过呢?

其实产假请假条并不难写,它跟一些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安全保证书、辞职报告格式的书写相差无几。都是具有标题。正文写明原因,结尾写明申请人,日期等等。如下就是笔者为大家提供参考的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单位领导:

本人因有孕在身,经医院检查预产期为XX年XX月XX日,医生建议,定于XX年XX月XX日提前待产,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国家规定产假期限,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请假,期限为XX天。在请假之前,本人一定做好岗位工作的移交。

特此申请,希望领导批审。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产假请假条写好经上级领导批准,准妈妈们就可以回家待产,等待孩子的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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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延长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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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许多人因生完孩子的原因,想延长产假照顾孩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延长产假请假条,欢迎大家阅读!

本人于****年**月**日开始休产假,假期将于201*年**月**日结束。由于孩子尚小,特向部门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将产假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XX年*月**日为止,**日恢复上班。

若工作需要,本人将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在家处理,或及时赴单位进行处理,或提前恢复上班。

恳请部门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能给予批准。

xxx

xxxx年xx月xx日

延长产假规定

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产假条格式:

1、标题

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

3、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

2015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而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对于2015年产假,目前有人大代表提出延长产假,但是该项规定还没有确定。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不管你准备何时休产假,最好事先把手头的工作做一个妥善的安排。你的上司一定不希望某天上班突然听到你撇下做了一半的工作紧急生产的消息。列一份工作明细表,确定你的工作代理人,如果你的代理人不止一个,可以与上司讨论一下合适的人选及分工。

提前一段时间与代理人交接工作,这并不意味着你要马上把工作交给别人做,而是让你的代理人对你的工作内容和流程有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以及在你出现紧急生产状况时,可以随时进入工作状态,接替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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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重磅消息重庆产假可休一整年!

全文共 2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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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省的计生条例的出台,重庆近日也出台了相关的方案,拟定产假休一整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于2016年元旦起实行。随着计生法的修改,今年初各省份也相继开始修改地方计生条例。包括去年全国人大表决前率先修改条例的广东省在内,现共有25个省(市区)已完成对本省(市区)条例的修改,其中吉林、重庆等10个省份,都是在本周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新版计生条例的修改。

已经修改了条例的这些省(市区)普遍取消了晚婚假,致使婚假呈现两极分化形势。而以生育奖励假取代原来的晚育假,使生育假得以保障。

山西甘肃可享超长婚假

此前计生法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

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

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

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

增加“生育奖励假期”

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

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

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增加“生育奖励假期”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

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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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焦点三产假:延长生育假是否会让女性就业更被歧视?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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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生育假延长,很可能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态度。

28岁的黎某原本在海南海口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今年怀孕后,公司的做法让她心寒:“一开始不让我休假,后来用扣发工资等方式逼我离职。离职后,允诺给我的工资也迟迟不到位。”黎某将公司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公司才给她赔偿了结。“生一个就这样,生两个岂不让女性在职场更受歧视?”她问道。

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规定的时候,既要保证女性的生育假,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诉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应作出相应修改,如果能够明确用人单位女性的比例,效果会更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翟振武则建议,把女职工生育保险划入强制性范畴,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雇用女职工,都必须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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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31省婚假出炉:婚假和产假有几天

全文共 2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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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依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实施全面二孩,那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虽然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但却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等福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张春生说。

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不退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表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放开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申请数达到6.2万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据测算,全面两孩放开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多出236万人。预计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20万左右增至30万。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对于新政对本市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的挑战,本市会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水平,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另外,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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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陪产假最少7天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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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的同时,15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5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8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5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例如,四川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西方面也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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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婚假产假国家规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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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产假是许多人会经历的事情。那么关于婚假、产假的放假时间是多少呢,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从最新的各地计生条例显示,这16个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2016年婚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婚假普遍是3天,只是个别地区增加婚假天数,例如:北京10天、上海10天、福建15天、山西30天、辽宁10天、青海15天等,其中山西2016年婚假30天最长。

2、2016年产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数据显示,2016年产假在128天到158天不等。其中,福建产假180天有可能最长。

3、2016年陪产假/护理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陪产假都延长了,普遍在15天。其中广西和宁夏陪产假25天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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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假“有减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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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落地后,产假会不会少了?这是很多准妈妈的担忧。以深圳为例,按照现行规定,正常产假98天,晚育假15天,独生子女产假35天。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意味着晚育假以及独生子女产假将会“缩水”。

不过,修正案草案同时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延长生育假的细则虽然还没出来,但给了公众很好的预期,这说明计生政策实现了以人为本和与国际接轨。”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陶林直呼,没想到延长生育假来得这么快。

他表示,延长生育假恰恰可以体现此次修正草案中“提倡”两孩生育的“提倡”二字含义。“提倡不是允许,有鼓励的意思,我们可以期望为国民提倡生育两孩,会有更多福利政策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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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河北婚假产假天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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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河北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删除“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

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

给予配偶陪产假15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 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产假奖励45天,配偶有15天护理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有《独生子女证》,仍可拿奖励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可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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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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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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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延长产假

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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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生育关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男方护理假的时间。将《条例》“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十天。”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中,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关于婚假、产假新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简单说,就是拟把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只要符合政策规定,产假都是128天。同时,配偶的10天护理假延长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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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务员陪产假请假条模板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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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x天和事假X天),时间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共计X天。请领导批准。直接跟你们公司的人事科说明情况,填一张特定的单子就可以了。这个假不用写请假条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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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产假请假条格式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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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

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3、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产假请假条格式产假请假条格式。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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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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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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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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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晚婚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计生领域。

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没了

解读:

现行规定

根据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难产的,增加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修正案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修正案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二孩妈妈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网友力挺产假延长》,这个愿望有希望实现了!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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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务员产假请假条模版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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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公务员产假请假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XXX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范文《公务员产假请假条》。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三)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__月 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公务员产假请假条(四)

本人于20××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xx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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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拟增7天婚假产假最长7个月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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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21日实行新的规定后,各地的晚婚假都被取消,但是有些省市也新出了适合本地的相关放假规定。

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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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陪产假——增加5到15天不等广西陪产假达25天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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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新计生条例的地区中,男性的陪产假、护理假奖励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例如,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广西则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方面,现行的计生条例中并没有单独明确配偶陪产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也强调,除增加产假30天外,配偶也将享受陪产假15天。

此外,山东、吉林两地也拟给予或增加男方护理假奖励。其中吉林省拟将男方的护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东省也拟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同时其修正案草案中还强调,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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