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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与友人别阅读题(精品20篇)

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并获得审美体验的活动。那么关于阅读与理想的作文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有关范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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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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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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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也读过很多书,比如《不放手的构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三十六计》、《三百六十五夜国学》等。我通过读书,提高了智力,学到了知识,陶冶了情操。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悄悄地躺在被窝里读《城南旧事》,读得津津有味,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泪荡如珠,一会儿又苦思冥想……。就这样读着,读着……一转眼已经到了深夜。突然间耳畔响起了妈妈的叫声:“还不睡?明天不上学啦?”。我这才“清醒”过来,赶紧放下书,很快进入了睡梦中。

这次深夜读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多读对自己有益的好书,就能提高个人素质,读书会让人出口成章、见多识广、博古通今,但读书也不能太废寝忘食,不然就会损害身体。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幸福和智慧。书,像一位高尚的老师,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很快乐,也很舒服;书,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母亲,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失败后的挫折感消失了,难题解决了。书让我会学习了,书让我爱学习了,书也让我进步了……。

既然读书对我们很有用,那我们热爱读书吧,用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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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语文高二作文阅读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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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很容易为自己的偷懒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可当被现实打脸的时候,感受着那”生疼“的痛感,才渐渐地明白,与其想太多,不如认真去做就对了。

有人说,努力不一定有结果,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努力还有希望,如果不努力的话那就是只想着天下掉馅饼的好事了。

努力会渐渐地形成一种习惯,刻在骨子里,那是自己的一种资本,受益的永远是自个。

越努力越幸运,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知道有多少事业有成的人说过,有时候我们因为有清晰的目标,如果不懈地努力,足够幸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成功;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迷茫的,目标是那样的模糊不定,可是我们不是停下脚步,而是先把手头上自己认为正确的,应该做的事情做好,坚持着,努力着,不知道不觉竟然就看到努力的方向,目标就在不放弃的努力中,渐渐地清晰了起来。

能够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为了什么而奋斗,固然是幸运的,但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一直是在探索中,才渐渐地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可是如果不努力,又怎么可能触及梦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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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卷“阅读带来审美愉悦”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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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我同行”,阅读如何与我同行?在我看来,要将阅读放在心上,爱上阅读,方为与阅读同行。

从小我便喜欢阅读,阅读不仅可以使我增长学识,开阔眼界。更可以让我在书中自成一世界,在这个看起来虽小,其实却是宽阔无际的天地中翱翔。当然,阅读每一本不同的书,所进入的世界也不同。有美好,似春天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有理智,似大海般深沉神秘的世界;也有血腥,似大自然般危险凶残的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世界,我都想去探索,都想一步步地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

每阅读一本书,我总会将自己融入到这本书中,感书中人物所感,体会己之感悟。像《倚天屠龙记》,这是金庸笔下有名的小说,想必许多人都很熟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网上见许多看过这本书的书友们都表示,最毒莫过于灭绝师太。几乎所有看《倚天屠龙记》的读者,都说灭绝师太是心中的第一大反派,当然也有人持有不同意见,可却是寥寥无几。

当时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评价灭绝师太时,我想替灭绝师太喊冤!凭什么?凭什么灭绝师太要受这样的骂名?就因为她不是主角?就因为她恨,她想灭的明教是男主角那边,她就理应成为反派吗?在许多读者心中,灭绝师太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毒女人。可难道她杀人就是没有原因的吗?她追杀谢逊多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谢逊杀了她的亲大哥。若是她的亲大哥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被杀了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谢逊是为了逼出成昆,才杀了无辜的灭绝师太的哥哥。

而且,谢逊不止杀了这么一个无辜人,为了找出成昆,死在他刀下的冤魂不计其数。为什么灭绝师太杀谢逊为兄报仇不成,反而是谢逊这个造孽无数之人,最后只须循入空门,居然还有许多读者为他不值!凭什么?就凭他是男主的义父吗?

还有,当初灭绝师太杀死纪晓芙时,人人都恨灭绝师太无情,曾经最宠爱的徒弟说杀便杀。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灭绝师太,纯粹是为她感到冤罢了。人人都只看到了灭绝师太拆散了一对有情人,使杨不悔成了一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却没有想过灭绝心中会有多心塞,她尽心尽力培养出来的徒弟,不仅胳膊肘往外拐,还拐地十分彻底,在与殷六侠有婚约的情况下,还与杨逍来了个未婚先孕!看到这我就好奇了,人人都可惜纪晓芙的死,却没有想过,未婚先孕,这连放在现代都是让人十分不耻的事情,放在古代就更不用说,铁定浸猪笼。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只想到了纪晓芙与杨逍之间凄美的爱情。

当我一次又一次地代入灭绝师太这个角色时,我不止一次为她感到心塞。看到这可能感觉我离题了,但我只想借《倚天屠龙记》表达一点。想要与阅读同行,很简单。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到一本书中,其实就是在与阅读同行了,可能有人会将它忽略。阅读时应有感情,因为书也是有感情,只有将感情给了书,书才会以同样的感情回报自己。就是这样简单,与阅读同行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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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阅读心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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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小说开篇的故事,那是还没有“骆驼”这个称号的祥子。

祥子,你有着高大的身躯,你有着可爱的脸庞,你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你亦是个在城市中打拼的成年人。我看到的,是你那与世无争的性格;我读到的,是你那不屈苦难的意志;我欣赏的,是你对自己的了解,还有那不可动摇的决心。祥子,你做到了你所说的,买到了你梦寐以求的洋车,这是你努力的成果,这是你用时间与汗水换来的报酬,这是你说到做到的性格体现,这更是在大城市中的苦难让你练就的坚定的信念。真为你感到高兴!

然,回到显示,回到我的生活,我没有看到身边如祥子一样的人,我也不是。难道现实的我们无法成为有着坚定信念的另一个祥子嘛?

答案是否定的。纵观全球,有多少个李子不胜枚举。著名作家张海迪的作品,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霍金的成就,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他们所遭受的,远比祥子更艰难。可他们,就是凭着坚定的信念,早就了活生生的奇迹,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这样说来,应该是我们没有坚定吧。

因为生活的幸福,让我们忘却了为自己奋斗的本能;因为脚下的路铺得太平坦,让我们不必为自己下决心、做选择;因为环境的优越,让我们忘了信念该如何坚定……

祥子啊,能否教教我们?你的决心从何而下,你的坚定从何而来,你的道路从何而选?

啊,我忘了你仅在书中。

我忘了,坚定的信念本就该让我们自己在心中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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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活着》读后感学生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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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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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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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四世同堂》看完了,总共有1200来页,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最令人震撼的还是日本鬼子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特别是文化侵略,更是深入骨髓的膏肓。中国为什么会千疮百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了战斗热情,愿意用自身的大无畏付出来改变社会现实,比如瑞全,他可以远离家乡,积极投入战斗,为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鲜血。

可更多的年轻人却没有把国事放在第一位,虽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并决心不向日本鬼子投降,但在艰巨的生活压力背后,他们屈服了,他们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家庭,还有父母,这些让他们裹足不前,比如瑞宣,他也是个充满斗争精神的青年,但在艰巨的家庭责任之下,他只能委屈求全了,因为他不忍心年事已高的祖父,不忍心病怏怏的母亲,不忍心尚小的儿女,于是,他只能持观望态度,只能苟且偷生,只能苟延残喘地生活在生存边缘。除了这部分人,还有社会的蛀虫,他们腐蚀了社会的发展,是中国窒息的根源,就如冠晓荷,就如瑞丰,他们完全没有羞耻之心,反而想趁着被日本鬼子占领而升官发财,颠覆了人性的本真,毁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四世同堂》是我认真看完的最长的小说,虽然我不喜欢历史,我自认为这点是非常不对的,虽是兴趣使然,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尽力地去了解历史,关注历史,就如这部小说,它真实地展开了中国社会发展洪流中的一角,为我从中窥探历史提供了机会,虽然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但我相信仍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了解它,品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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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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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欣琳

第一缕阳光射在我的窗头,灿烂的金光洒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仔细看小草的身子上挂着几颗透亮的露珠,阳光照射出迷人的光彩。

这是一天中美丽而又快乐的开始。起床洗漱吃早餐。

揉着惺忪的睡眼。恍恍惚惚地走到书房,那陶醉人心的香。也许就是伴着油墨的香。我在书中遨游时,每一本书就像一个老师在教育我,它为我的人生点亮了一盏又一盏灯。

翻开神奇而又充满魔力的书籍,我的灵魂似乎飞到了书中。融入了那个童话般充满色彩的书世界。阳光照耀了我,也照耀了书,灵巧的文字带领着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

我有时感到悲伤,为书中的不幸人物而忧伤。我时而感到快乐,为书中的可爱人物而愉快。有时感到热血沸腾,为书中的英雄人物而感慨。

一本书可以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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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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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我了解到这篇文章的作者孟莎美是一名印度工程师,我想正因为她一个外国人,所以才能以自己的视角对中国人“不阅读”的行为如此深思,才会对这样的行为深感不解,颇有“旁观者清”的意味。试想作者当时的心绪,是困惑不解?是失望担忧?还是同情理解?试想熄灯的机舱内一位清醒、睿智、深刻的普通乘客轻轻地、悄悄地、静静地接受着眼前的景象……

生活在中国大环境下的人们大多数已经被“不阅读”所同化,我们就是那些匆匆刷微博、玩微信、拍照、购物、甚至大声喧哗中的一员。并且麻木到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就如同在一个房间内待久了的人,便觉不出屋内空气的混浊。但总会有从室外进来的人觉察到气味不对,迫不及待的想要开窗通风。将中国人不阅读的现象如此类比,实感到是把问题的严重性、重要性、价值性降低了,但又觉得极为贴切。

我们为何不开窗通风呢?因为待在屋内的人是大多数,从屋外进来的人三三两两,屋内的人又大多适应甚至享受自己呼出的二氧化碳所带来的温暖,屋外进来的人或许也没感到不适,或许刚从寒风中归来,“暖和”正是他所需的,或许是从众心理,或许是感到势单力孤,于是闭口不言、从了大家的“紧闭门窗”。又或许正好有人感冒了,受了风寒,直怕冷,实在不愿外面的清凉之风进来,大家也就好意迁就了。

可是,有谁意识到正因为有人感冒了才更该通风,不能把病毒圈在屋内让更多的人受害呀!而感冒者也需要这清新之风!如此作者就与这些好意迁就的人有了相似之处。她说:“网络侵蚀阅读是一个全球化的现象,并不只是中国才有……或许我们对于一个经济还在迅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过分苛责——过于忙碌是压力所迫,并不是一种过错……”这里我深感作者的温柔与仁慈。

但这样的现象不止是在机场或飞机上才看得到。比如我们身边的图书馆里情侣们打情骂俏,“公务繁忙”的同学电话不断,并且没设置静音模式,同学们学习间隙的放松不是远眺放空,而是对着手机抓紧时间刷屏。公交车上有人用手机公放着时下流行的“神曲”,有人塞着耳机看着美剧,有人用手指漫无目的的在触摸屏上滑来滑去,一时间觉得人们如此的相似。

面无表情的上车,低头看手机,偶尔懒懒地抬一下眼皮,最后是面无表情的下车……通过网络,我们的虚拟世界是变的宽阔了,但我们的实际生活和人际交往却越来越狭窄。是Q、微信的提示音,是短信、电话的铃声热闹了这个世界,而喧嚣过后的遗留的静,是人们内心的寂寞灵魂的空虚,而不是内心的平静灵魂的宁静。

电子阅读的只言片语,网络语言的稀奇古怪已让我们离真正地阅读越来越远。在这样的阅读中,我们无法跳脱自己的世界,和素不相识的人相伴一段路,体验途中的快乐、悲伤、愤怒、平和,我们无法进行心与心的对话,我们无法走一段独自的夜路却在归来时豁然畅达……

生活中理智的人们为了生存,忙于奔波,或许他们不是不愿停下来倾听灵魂,而是不能。有太多的责任、压力推着他们不敢丝毫停顿的向前走,一直走,拼命走。这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我不愿从国家角度、社会角度大谈空谈,只想贴近人们本来温柔的灵魂,心疼的抚慰,只想真心祈望还停留在不忙碌的自由的年纪里我们尽量多与灵魂相伴而行。因为必将有一天时间的洪流会席卷着责任和压力将我们吞没,那时,我们就从现在的不愿变成了不能,无可奈何又追悔莫及!

学生时代的我们还能闲适地走在人生路上,就尽力走的优美些,未来的路上要自己调整步伐,不能只图快而乱了阵脚,甚至把自己绊倒,否则真的是离“理性”越近,而离“灵魂”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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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暑假阅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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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发生在东汉未年的一个历史故事。

三国演义主要讲东汉未年,皇帝昏庸无能,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由张角率领的黄巾军起义造反,由此拉开了诸候争霸的序幕。同时,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一起打天下,建立了蜀国。这时,天下三分,分成了魏国、蜀国和吴国。最后,全部被司马家族所占领。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感想万千,里面个性鲜明的历史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关羽忠义无双,张飞粗中有细,刘备宅心仁厚,赵云忠心报国,黄忠宝刀不老,曹操奸诈狡猾,董卓罪大恶极,袁绍目中无人,诸葛亮神机妙算,吕布英勇无敌等等。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关羽和赵云了。

因为关羽气宇轩昂,还是斩颜良、诛文丑的名将,他还过五关,斩六将,连英勇无比、杀了俞涉和潘凤这两员大将的华雄都被关羽斩了,所以我喜欢关羽。再说说赵云,他可是在徐州大破曹操军的猛将,还在长坂坡杀了好几个曹军头领,在赵云很老了以后,竟然能斩了使用开山大斧的韩德和他四个精通武艺的儿子,而且可以以一挡千,是个难得的人才。

不过,《三国演义》给我的收获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不拘小节,胸怀大志,深谋远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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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生难得一知己叙事文阅读_1100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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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的一天,青林兄打来电话:“张汉忠从北京回来了,晚上朋友聚一下,你一定参加呵。”

听了青林的话,我甚是欢喜,“随感录”刊头的漫像就是汉忠给我画的。一别十几载,今日将重逢,恨不得马上见到他。

我随口答应:“好!好!我保证按时到。”

如今的汉忠已今非昔比,不但在北京闯出了一片天地,还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四频道推出的漫像大赛中担任评委会主任,这次一定让他再给我画一张漫像。

放下电话,当年汉忠给我画漫像的场景历历在目。

那是1993年5月的一天,我时任《鸡西日报》政文部主任。下午一上班到编辑部交完稿在走廊遇见了汉忠,虽然他离开鸡西多年,看到老朋友依然热情、亲切、爽快,我请他到办公室坐下,递上一杯白开水,便侃起了以往的亲情、友情和兄弟情。

汉忠是专门来看望我的,老友相逢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他起身告辞,我说:“兄弟见一次面不容易,给我画张漫画留个纪念吧。”他满口答应的同时,从上衣兜里拿出一支炭素笔,我随手递过去一张巴掌大的白纸。

汉忠坐在我对面,刷刷刷几笔,我的漫像便活灵活现地跃然纸上,且在漫像的空白处写了“忠顺漫像,汉忠漫笔,九三年五月。”

我看到自己的漫像,不但赞不绝口,而且深深折服。汉忠的漫笔功力越来越厉害了。同事、朋友、家人看了漫像就认准是我,寥寥数笔,便把我的容貌特征一览无遗,精彩。

那次一别,再没有与汉忠取得联系,后来听朋友说,他在北京发展得很好,不仅成了漫像的大家,并在漫像创作的理论上提出了方向性的论点,得到北京同行的赞赏和认可。

突然有一天,在央视四频道,赵保乐主持的漫像大赛中看到了他,不但是评委,而且担当评委会主任,绝对的*。

我如约赶到聚会的饭店,鸡西画界的永生、英林、浩峰、宁当、方华等已经先到,汉忠见我到来,十分热情地迎上来亲切握手,我顺势把他拉入怀中使劲地拥抱了一下。

久违了哥们,你还是那么豪爽,还是那样热情,还是那个模样,风采不减当年。

酒菜未上来之前,兄弟们纷纷与汉忠合影,他说,要把朋友的情谊带回北京珍藏起来。

“咱们是20多年的老朋友了,有啥变化没有?”汉忠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在他身边。“年近半百了,无所求了,除了年龄在增长,还是老样子。”我实实在在地说。

汉忠长我两岁,但每次他都称我为兄长,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深入交谈得知,他的心态总是像当年的小伙子一样,充满着活力、洋溢着朝气、散发着亲合力。

菜上齐了,酒斟满了,青林兄首先提议,大家共同举杯欢迎汉忠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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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的意义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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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如果一个人不会阅读,那么他就无法获得更多知识,无法学习技术,无法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可见阅读作用之大。

阅读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人的大多数知识无不是从书上来的,书是前人对知识的总结,长期读大量的书是最好的积累。

中华五千年历史,发生了无数的事,而书却把它们全部记了下来。书,造福人类,它为世界带来了一大批各方面的人才。

大量的阅读,可以使我们形成良好的品德,我们既可以学习善良、友好、文明、礼貌等优秀的品德,也可以杜绝说谎、不孝、打架等不好的行为。既可以去了解历史,学习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可以去读哲理故事,还能看幽默故事获取快乐。不仅可以读自己国家的文章,也能去读外国优秀作品,既可领略唐诗宋词的韵味,也可去品读内涵丰富的现代文。

读《三国演义》,看魏、蜀、吴间的争霸,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去领略海伦·凯勒的内心,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学习保尔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品质,读《海底两万里》,看深海的奇幻世界。

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小时候起,我们就从书上获取信息。像小时候妈妈给我们读的故事,它让我们从中受益,又例如小学的优秀文章,中学的文章,其中都有一些哲理和道理,我们要汲取书中的知识,学习书中的道理。书也给予我们科学知识,像现在的物理书,为我们讲解了许多现象,我们也从中学到了更多的科学知识。只有多读书,才能知天下事。

读书,也要掌握一定的方法,例如,总理说过:“要‘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书籍不能改变世界,但读书可以改变人,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读书可以给人智慧,可以使人勇敢,可以让人温暖。可见,书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当我们学会读书、用好的方法去读书时,我们才会有更大的收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的作用是无穷的,我们为何不去读书呢?我们要通过阅读,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把我们变为一个强人,从而把世界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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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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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故事内容十分有趣,我深深地被吸引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莉莉的小白鼠,因为毛色不同而被关在了图书馆里,渐渐地学会了阅读,能从一数到一千,成为了鼠群中最聪明的老鼠。她带领鼠群反抗威利巴尔德大头领的残暴统治,拯救了鼠群,使他们获得了自由。

从这本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阅读能让人懂得知识,而知识能改变命运。莉莉就是通过阅读获得了知识,拯救了鼠群。她通过阅读说明书,知道了美食其实就是一个陷阱,而不识字的威利巴尔德却一无所知,才导致他被老鼠夹夹断了尾巴,失去了当大头领的资格。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就拿海伦。凯勒来说,她是不幸的,因为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沙利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了她认字和阅读。从此,海伦就像海绵一样不断汲取着知识,这些知识像彩虹一样绚烂了海伦的内心世界。你看,知识的力量是多么巨大,它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位伟人。

我们正处在学知识的黄金时期,我们要珍惜光阴,多阅读,用知识武装头脑,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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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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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西游记》是明代嘉靖年间由作家吴承恩,据前代已盛为流传的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创造性写成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与《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样,先由不知名的作者和小有名气的小说、戏曲作者先做成毛坯,然后由大作家加正雕塑成精美的艺术品。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奉唐王之命到西天取经,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心耿耿,加上故事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的情节使《西游记》与《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成为我国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四大名著。

提到《西游记》大家一定会首先想到孙悟空,提起孙悟空大家一定又会想到大闹天宫,正是大闹天宫使孙悟空在四大部州一战成名。大闹天宫可以说是孙悟空狠狠地回击了当时天庭的封建制度。闹天宫可分为两次,第一次反天宫是因为玉帝不会用贤,封的官太小,第二次反天宫是因为天宫的旧秩序太束缚,陈规陋习不改,蟠桃盛会既不能列席而暗中偷吃点,何必动人兴问罪之师!

《西游记》中的天庭,和当时的朝廷一样不仅有许多的陈规陋习,也少不了勾心斗角,众神仙也是面和心不合。大闹天宫时,神仙们被孙悟空打得是落花流水,满地找牙,但是在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途中,他们的一个法宝就能轻易的降住一个妖,他们的宠物下界为妖也可以令孙悟空束手无策,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在大闹天宫时为什么不出手呢?只能说明他们有所顾虑,或是各怀鬼胎。如果把整个天庭看作一个集体,成员之间互不合作,也不使出全力工作,这样的集体能算得上是一个好的集体吗?

我们现在的集体也好,国家也好,人与人之间要互帮互助,要团结一致,为更好的发展做贡献,也不能为了面子而有所保留,要大胆的尝试,你怎么知道迎接你的是失败而不是成功,即使是失败也要尽全力,失败几次便能拥抱成功。我们也要像孙悟空那样,敢于与世间不平作斗争。

互相团结,尽力尝试,这个集体才会更好,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孙悟空这种勇于抵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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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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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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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阅读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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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大文学家和史学家欧阳修曾经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也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由此可见,无论是古今中外,人们对于读书都是十分重视的。

读书可以陶冶情操,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比如张海迪,儿时的脊髓病,使她胸部以下的身体全部瘫痪,不能与其他人一样独立生活。但她以坚强的毅力与疾病作斗争,并选择了以读书来充实自己,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又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敬仰的人。

在我闲暇时,也愿意捧一本厚厚的书,在微风的吹拂下,躺在躺椅上,惬意地看着。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啊!

而在我小时候,却对读书没有一点兴趣。爸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却很少去碰它们,仅仅只是在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时候,随意翻看几篇文章。直到有一天,有个朋友来到我家,一眼就看见了我的书柜,并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你有那么多书啊!那一瞬间,我第一次认识到书是那么重要。后来,我开始尝试着读一些我感兴趣的文学名著,例如《海底两万里》《昆虫记》《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论语》等。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了阅读,喜欢上了这种放松的方式。

现在,书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只是一种传播知识的工具了,而是一位良师,一位益友,陪伴着我。烦恼时,我捧着它,他把我带入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有鸟语花香,使我忘记烦恼,心中充满了欢乐。开心时,我捧着它,它带我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了解名人的生活,感受各地的风土人情.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在我的生活中,帮了我很大的忙,它让我学会思考,学会以另一种方式看待问题,他使我明白了,知识就是力量。

读书,使我的生活更加充实,使我的生活更加精彩。读书,给我带来了莫大的乐趣,翻开一本好书,细细品读,你总会由衷的感受到读书,真好!

是的,这就是读书的魅力,它是老师,解答你的疑问,它是朋友,给你快乐,让你不再孤单,它也是一个魔术师,化腐朽为神奇。

我愿做一条鱼,畅游在知识的海洋;我愿做一只春蚕,大口咀嚼知识的桑叶;我愿做一只小鸟,翱翔在知识的天空。让我一生,都与书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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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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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开始,我觉得秦大奶奶非常自私。她自己没有后代,也不让油麻地的孩子读书,为了守护自己家的地,秦大奶奶把鸡鸭鹅赶到学校,鸡鸭鹅在教室里随地大小便……有一次学校公开课,她的鸡鸭鹅在课堂上捣乱,使油麻地学校的形象在外校老师心目中非常的差。

后来,人们都被她搞得不耐烦了,没人管她,没人去关心她,只有桑桑一个人。有一次她为了救乔乔差一点连命都搭上,在人们对她细心照顾下,勉强下床走路。最后,秦大奶奶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竟与世长辞了。

读着读着,我好像理解了她,其实她十分可怜。因为这一块地是她与秦大辛辛苦苦用几十年血汗和生命换来的。为了这块地秦大奶奶连命都搭上了。可现在却要把它建成学校,她能不难受吗?她会不想抢回那块地吗?

这本书让我心里最痛的地方是写陆鹤的部分。陆鹤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没有头发。陆鹤自己也很在意,所以去哪都戴一顶帽子。最后,为了学校勇敢地把自己的缺陷展现给大家。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得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这种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稍作休息,让它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

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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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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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以及自身的人生经验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即使是因为读书而离家,也不会离得很远,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

这本厚厚的家书中承载的是多么深沉的父爱啊!“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从上面的语句,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傅雷的爱子情深。对于长大的儿子,希望他茁壮成长,向外发展,但又不忍孩子远离身边。其实家长都是这样的,从八月怀胎到十月分娩,家长辛辛苦苦,一步步将儿女哺育成人,为的就是希望子女才有所用,以后不至于露宿街头。而,儿女成才之际,亦是离开屋檐独飞之时。作为父母,既为他们而高兴,也为此伤心难过。毕竟是骨肉之情。作为我们应该体会、理解父母的苦心,让父母看到他们想看的一幕——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也算是报答了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如今的子女教育问题。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现代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家长们对孩子包办过多,家长们不仅不让孩子做家务,连自理劳动也由家长包办。盛饭、穿衣、削铅笔、戴红领巾、洗手绢袜子等等,都由家长代劳。久而久之,孩子把家长当成了拐棍,一步也离不开。结果养成了孩子的依赖性,降低了这一代人的素质,孩子不仅不能成为强者,倒可能会成为一个窝囊废和寄生虫。孩子的意志力、坚韧性得不到锻炼,自立自理能力较弱。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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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快乐阅读节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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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彦昕)

上周四下午,在我们学校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你们来猜一猜吧!答对了,就是阅读活动!

当天下午,我来到班级里正想抄作业,可发现同学们已经戴上了面具,我问了问一个同学,她说马上要下楼了。到了楼下,哇!下面人山人海,非常热闹!同学们个个牛头马面,各种各样!我们来到自己的位子,我们的位子是太阳最大的,像火焰一样照在了我的身上,热的我们汗流浃背。轮到我们表演的时候,我激动得好像心都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我装扮的是绿野仙踪的胆小狮,我披着披风带着狮头面具,威风的走上了红地毯,过了一会,我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由于太热了,所以我用披风盖着自己,我还躲在里面看书呢!

活动结束了,可我还念念不忘,校长让我们参加这个活动的目的是想让我们大家知道,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它能让人学到知识,能让人变得聪明,还能让我们知道读书的乐趣!让我们去阅读,去知道更多的好书!

感谢学校为我们举办的这么有趣的阅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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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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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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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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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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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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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着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作文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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