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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话说一说西门豹罢官的故事【实用20篇】

导语:倒绷孩儿释义绷:包扎。接生婆把初生婴儿裹倒了。比喻一向做惯了的事因一时疏忽而弄错了。下面我们来仔细阅读这个故事吧!为此开学吧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关于用自己的话说一说西门豹罢官的故事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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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自己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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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0岁,两只胳膊细细的,腿也细细的。虽然腿很细,但跑起来比风还快。两只招风耳激动时就会扇来扇去,如同大象的耳朵。

我在学校的班上特老实,从不走神儿,而在课外班上,我却活跃得好似上蹿下跳得小松鼠;在妈妈目前调皮捣蛋,在爸爸面前像只可怜得小老鼠……

而我的最大特点,就是喜欢观察昆虫,见到虫子什么都顾不上了。

关于喜欢昆虫,那得从两年前起。

有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爬香山。下车之后,我们打算在山脚歇一会儿。爸妈休息的时候,我就在周围到处逛。就在这时,一个绿色的东西在我面前一闪而过。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拔腿就追了过去,我实在是太想知道那是什么虫子了,居然飞得那么快。我越跑越快,因为我好奇心太强了,连自己的腿被划伤了都不知道。那虫子终于飞不动了,落在地上。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连忙蹲下身子看了一眼。哇!是一只蝗虫!仔细一看,竟然是只雌的,它正在下籽!它通体碧绿,两只触角在前后摆动着。虽然我那时是二年级,但我已经知道它是在表示警告:“快离开,要不我就攻击了!”我一动不动地观察它产卵的过程,腿都麻了,但我还是不肯移动一下。后来蹲累了干脆就坐在了地上。等妈妈找到我时,我才知道腿受伤了,正在流血。

到现在,我认识的昆虫已经很多了,我还想了解更多的昆虫知识。

这就是我,小小法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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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说说我自己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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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和一张能会道、甜蜜蜜的大嘴巴。还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妈妈时常开玩笑说:“苍蝇飞到我的头上也会滑倒,坏了,腿骨折了。”

我的爱好是看书,一看到书我的魂就飞走了。有一回,我正看得入神妈妈在楼上烧饭,让我给她拿一张面纸,妈妈喊了半天也不见我的人影。喊到:“王佳乐,耳朵干嘛去了,叫你拿张纸这么慢!”听到妈妈的怒吼,我才放下书去拿纸。

我的特长是作文,每当提到写我就来了劲。每当我在书上、报纸上看到好的素材、好句子我就抄到本子上。

我的缺点是爱看电视,搞得我成了近视眼。

现在你了解我了吗?不了解不要紧,但千万不要学我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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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说说我自己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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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清眉秀眼,没有高挺的鼻子,也没有樱桃小嘴。我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连名字都再普通不过了,我叫杜雨晴,别看我的脸胖嘟嘟的,其实我的身材十分“苗条”,别人都我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是不是妈妈不给你吃东西啊!其实妈妈也每天都叫我吃啊吃啊。我个子比较矮,从一年级到现在的初中都坐第一排,我小学就开始戴眼镜了,到现在都摘不掉了,但我眼睛下面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和很多女孩一样小时候都有“公主梦”,喜欢穿裙子,但现在的我喜欢白颜色的衣服,基本上都是休闲的打扮,有点喜欢比较酷的鞋子。我爱哭还爱笑,可能有些人要纳闷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此话怎讲?不用纳闷让我来告诉你,我有时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闷闷不乐,一整天都没精神开心不起来,会一直追问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但一旦有一件事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就会开怀大笑,把伤心事抛之脑后,接下来遇到的事也会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想着那个人的好,把那个人对我的不好彻底忘掉。我除了爱哭爱笑还有一点粗心大意,特别是上初中以后作业量急剧增加,做作业老出错,有时候写上去和脑子里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喜欢看书,但大人们老是说我看的书太幼稚,太小儿科,让我多看看中外名着,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中外名着是得看,但是看书就应该看自己喜欢看的书,也许学不到什么知识,但能让我感受到快乐;我喜欢听音乐,但不喜欢唱歌因为音乐能给我美的享受。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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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哲理小故事2:给别人留条后路,启示就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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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是东晋北府兵将领,公元405年,刘毅大败对手桓蔚,桓蔚失败后,落荒而逃,为躲避追兵,逃进了牛牧寺,请求在寺中躲避一下,寺僧释昌出于出家人的慈悲心理,便将桓蔚藏了起来,使他躲过了追兵的搜查,捡了一条命。

后来,刘毅得知了事情经过,怒不可遏,下令将寺僧释昌斩首,众位僧人苦苦哀求,求刘毅放过释昌一码,但心狠手辣的刘毅丝毫没有宽容之心,十分坚决地把释昌杀掉了。

公元412年,刘毅与刘裕交战,结果被杀得大败,他在深夜骑马奔逃,眼见着后面的追兵就要追上自己了,荒不择路,竟然也逃进了牛牧寺,寺里的僧人见有人闯了进来,便连忙向外赶他。

他哀求僧人允许他躲避一下追兵,僧人们坚决不同意,说:"几年前,我们寺里的释昌法师就是因为私藏了一个被官兵追捕的人,所以被一个叫刘毅的将军杀掉了,这次,我们是再也不敢收留任何人了!"

说完,便将刘毅轰了出去,把寺门关上了。刘毅走投无路,眼看着追兵就要冲到近前了,长叹天亡我也,便上吊自杀了。

启示:这是来自《资治通鉴》中的一段史料,如果刘毅当初对释昌能够宽容一点,他就不会有后来的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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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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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乡门前的那条路上,总有那几盏铜灯在静谧的夜里闪烁着光芒……只见灯光洒落在民房,点亮了零星的窗灯,也点亮了记忆深处的那份回忆,那是我——和他的铜灯不得不故事

我的思念随着光线,飘到了那遥远的故乡,璀璨的繁星点缀着夜空,挥挥洒洒。妈妈和奶奶早已放好了碗筷,倚在门边等候着爷爷回来,一起吃团圆饭。而我是知道的,爷爷肯定还在小作坊里敲打制作着铜灯。村里几乎每家每户的铜灯都是由爷爷一手制作的,他们不仅散发亮光,驱赶黑暗,更带给人们家的温暖。

抬头看去,悬挂在大门上的那盏铜灯,就是爷爷制作的。它虽然没有白织灯般闪耀,没有玻璃灯般晶莹灿烂,却有着金属独有的质感色泽。每盏铜灯都是一样的,都要经过一样的工作流程,但每盏铜灯又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只有在爷爷那布满老茧的双手下诞生的铜灯才有灵魂,才有璀璨的光华。

在一旁看着爷爷打造铜灯,只见那苍老却强有力的双手一下又一下地敲打着灯架,发出当当的响声,灯架打造好后,爷爷总是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加固。接着,还要仔细打磨、抛光。因此,爷爷要耗费很多时间,但他总是那样认真地去做每一盏铜灯。如同一个虔诚的教徒一般,如此郑重的对待。他认为,每盏铜灯都有自己的灵魂,就像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一样。他觉得只有认真制作,才能把灵魂注入到每一盏铜灯里去。于是,他用岁月和汗水,一丝不苟地将每盏铜灯做到近乎完美,而他那执着坚持,认真虔诚的那种精神,亦将永远镶嵌在每一盏铜灯的灵魂深处,永不褪去。

记得六岁那年,我一路小跑去爷爷的小作坊。一进门,便看见爷爷在认真地对铜灯进行加固,当我看到他那聚精会神的样子时,那份认真与执着便烙印在了我的心底,使我久久难以忘怀。过了许久,爷爷才发现我早已来到,爷爷抱歉地对我笑了笑,说刚才太专注了,没有注意到我。也许正是因为这份认真,激起了我对铜灯的极大兴趣,我便央求爷爷让我也动一动手。他负责指导我,把铜灯的边缘仔细的打磨,使之呈现更美的色泽。触摸着黄中带黑的铜灯灯柄,我似乎也嗅到了它的气息,感受到它清凉的躯体。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让我对爷爷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吧。

铜灯,是爷爷几乎用一生打造的宝物,更是每一位工匠用他们的一生去打造的辉煌!他们将自己的生命也铸进了灯里,使它发出的光芒充满着希望与梦想,引领着一代又一代工匠去执着追梦,永不言弃!

如今,再见着昏黄的灯光,我思绪万千:随着时代变迁,白炽灯逐渐取代了铜灯,越来越多的占据了整个世界的主要位置。故乡的铜灯似乎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落下帷幕,但心中的那盏铜灯却永不熄灭。

我恍然大悟,一个人便是一盏铜灯,是一份执着的追求与坚持的心境。千千万万的追梦人是千千万万盏铜灯,心怀永恒的执念与梦想,追逐更美好的明天!我想,爷爷不正是这样吗……

深夜,爷爷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了,昏黄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也许,这就是每盏铜灯背后的故事吧,这个故事承载着爷爷的那份执着与深情,亦让我见证着他梦想的闪耀与光彩,这就是我与他的铜灯不得不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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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不得不说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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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浓郁的油烟味从那些白天默不作声的街道传出——顺德夜市开市了!

循着那丝熟悉的肉香找去,终于找到了那家排档,我找了个位坐下。

每次来这,首点咸猪骨粥。长时间的熬制与浓香的口感,使它成为夜宵中人们必点的菜肴。猪骨抹盐腌制五六个钟头,同菜干、香米、花生一起放入瓦罉煲中小火熬两个小时,慢慢熬出了时间的味道。

眼前这煲腾着热气,一种深沉却好似有点烧焦的香涌入鼻腔。一舀粥底却不见煲焦的痕迹——这便是排档老板对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菜干铺在粥面,似顺德的夜晚这般深沉;粘稠的粥底缓慢地流入碗中,令我想起了深夜大良的不紧不慌,生活放慢的节奏;大块的猪骨一咬便知是上好的,彰显老板大气、豪爽性格;还有那似夜市各种花花绿绿的饭店招牌的葱花和花生的点缀,让一锅正宗的顺德咸猪骨粥带起夜市气氛的高潮。

吞下软绵的粥水与菜干,直接上手吃猪骨,吮吸猪骨精华,一股香甜的热流夹杂着残留的香米,温热心头,换得满口留香。我咂巴着嘴。

排档门前,摩托车沿着路排了好长的一列。老板正给客人写单,边喝住两个伙计去给等位的客人搬桌:“加两个桌!”

他是土生土长的顺德人,刚写完单,就穿着他那双大拖鞋啪嗒啪嗒地进了厨房。透过浓烟覆盖的玻璃,还能隐约看到他正把弄着自己的拿手好戏——干炒牛河。倒油,将蒜块抛入锅中爆香,倒入牛肉、河粉,竟还不忘炫上一技——只见他手一按,锅中的东西都抛到了半空,锅铲一压,稳稳入锅。撒了萝卜丝,翻几下,装盘出菜。每晚,他就这样用锅铲翻出了满堂飘香,干脆、爽朗,像他的人。

一锅粥,一盘粉,几支冰啤。这是专属顺德的夜味道。此刻,时间好似找到了可寄托的身份,化身成一碗精美朴实的咸猪骨粥,供人们回味。喝着粥,吃着粉,灌着酒,红着脸颊吹着牛,这时时间慢下来。人们无拘无束,爽朗的笑声、厨房里锅铲与锅擦过而腾出火苗的声音、不时飞驰而过的摩托车甩下的长长的马达声,交织一片,好不热闹。

我品着手中热茶一杯,感受肚中尚存的余热。想:顺德夜晚慢生活的惬意,莫非是时间的另一番风味?

我与顺德夜市的故事,不得不,满口留香,满心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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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想对自己说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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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佐

现在的我有许多的缺点,而今天就因为作文的字写的非常的乱还有难看,所以被撕了,还要重写。

田佐呀田佐!你在考第一张卷子的时候,才考了七十九分,七十九分呀!田佐,你可是个好学生,连第一张卷子都考不好,你难道不怕自己的妈妈伤心吗?再考第二张卷子的时候,你考的依然很低,才八十七,你觉得自己考得很好嘛!你觉得自己考前十名了,你以后学要改掉许多的坏毛病:

1、不准做小动作、不准走私、不准上课玩东西。

2、上课要认真听讲写字时不要写太快,要不然字会很难看的。

3、在写数学作业的时候,李老师不是了吗?要写慢点,可你还是写的太快,也没有检查,因此呀!你的错题一大堆。

4、每天在该自己擦黑板的时候,要按时擦黑板。

5、你呀!桌子里太乱了,以后要每天整理桌子,放电脑的地方不准有任何的东西,除了电脑、鼠标和耳机,并且桌子里不能有垃圾。

田佐呀!你看看自己有这么多坏毛病!以后一定要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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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宽容苍老,宽容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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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岁月,不会放过任何人。我不是宽容他,我是在宽容苍老,宽容自己

公司全员大会上,所有人都对我的策划案拍手称赞,只有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指着方案说,这里欠妥,那里预算考虑得不全面。口气刻薄而自大。

对他的反驳和刁难,我早有预料,很多次,我都下定决心,要当着众人的面同他好好理论一番。我相信,凭我的能力、魄力以及存在的事实,一定可以讨回公道,打败他对我不分场合的频频诋毁。

可每次话到唇边,又总被自己生生咽回。固定的位置,每次开会他都坐在我的斜对面,我刚好可以看到他。不过是短短两年的时间,他的白发,已从鬓角蔓延过全部的头顶,还有脸颊的皱纹,深深的,刀刻一般。眼神也渐渐浑浊了,即使重要的会议上,也忍不住打哈欠,有次瞌睡来了,他碰翻了装满水的杯子,狼狈不堪……

原来他老了。看上去,甚至比我的父亲还要苍老。算来,也已经是五十六七岁的年纪了。正因如此,我一次次放弃了和他的对抗。尽管,作为公司领导层的一员,对我这个倍受其他领导赏识的新人,他屡屡刁难,无论公开还是私下,都对我质疑、排斥、冷言冷语——他将和赏识我的另外一个领导多年的积怨,统统转移到了我身上。

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我是无辜的,我的每一点进步,都是靠着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争取来的。面对他的刁难,我心里委实地委屈。也曾气不过,决心和他争论一次,给自己争回个是非公道来,还他以颜色,告诉他,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最冲动的那次,是在公司全体大会上,他将公司其他部门出的一点小事故也强加到了我的头上,说在我负责相关部门前,公司从来没有出过类似问题,而事实上,两个部门是毫无关联的。

我的身体几乎已经离开了座椅,话也到了嘴边。可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他在对我频频的攻击中,唇角,竟流下一丝口水,他慌忙拿了袖口去擦。老态毕现。

我的心忽地松懈下来,还和他计较什么呢?

我再次选择了隐忍,并决定从此对他一忍到底。对他之后各种的言语和眼神,我只当听不见看不见。久了,就真的听不见了。即使有人对我说,他又如何如何攻击我诽谤我了,我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一句,是吗?哦,没什么……

因为不在意,他的言语,渐渐就中伤不到我。我专注工作,越走越好,职位提升得很快。

又过了一年,他到了退休的年纪,退休前,一场大病将他带到了医院。

我还是决定去看看他,早已不把他当作对手,而是前辈。记得公司的老人说,在公司创办最初,他也曾是那样不遗余力,和大家携手度过最艰难的时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只是,公司在一天天发展壮大,他却一天天走向衰老。

买了果篮和鲜花,我去了医院。

他这一倒下,人更苍老得不行,头发全白了,面容消瘦,眼神里,全然没有了一个男人的犀利,只剩了浑浊憔悴。

我有些伤感,即使自己不同他计较,岁月也不会放过他。我诚恳地让他好好休养,祝他早日康复。他不答话,只怀疑地看着我。我不再多说什么,起身离去。

他退休后,我接替了他的职位,我的宽容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也为自己赢得了一次新的机会。私下里,依旧有要好的同事替我抱不平,愤愤地说,你真是太好欺负了。

我笑,其实,我不是宽容他,我是在宽容苍老,宽容自己。因为所有人真正的对手,根本不是对手本身,而是岁月。因为只有岁月,才不会放过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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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说说我自己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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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说我自己,我今年10岁了,已经上五年级了,爱玩电脑,爱看电视,学习也好,就是脾气不好。我希望将来可以做一名伟大的发明家。因为我想和爱迪生一样,用我的发明来造福人类。我最喜欢的格言是:“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只要你用心去做,一定可以做到的。”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相信世界上每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只要认真去做,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我的长相不是很帅,但是我对自己挺有信心。头发是乌黑乌黑的,脸是椭圆形的,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我的两只眼睛水汪汪的,鼻子有点翘,嘴总是笑嘻嘻的。当然,有时候挨批评了,嘴也会不高兴的。

要说拿手好戏的话,那就是我的乒乓球了。我学乒乓球已经有六七个年头了,我曾经获得运城市少儿乒乓球单打第四名的好成绩。我们单元的阿姨们都让我教她们练乒乓球,因此,单元里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小乒乓球教练。我呢,也非常喜欢这个外号。

独一无二,这就是我——郭天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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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想对自己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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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岁月流逝,时间就像是一条小河,不知不觉中就从你身边悄悄的溜走,那些青春的记忆就犹如小河中的浪花,每一朵浪花都不一样,细数那些浪花,每一朵浪花,都是一段难忘的记忆。

在高中的那段岁月,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那个时候,也是最困难的时候,最考验人折磨人的时候,因为面临着高考,那个时候每一个人都很努力都想把自己变得很好很优秀,能够完成自己的梦想,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

那个时候的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我一定要考上一所本科学校,能够在同学面前有脸面能够让自己的父母脸上有光,所以那个时候每天我都努力的学习,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概都不考虑,到了晚上的时候同学们都睡觉,而我就在自己的被窝里拿上一把手电筒,拿上一本书去学习,每天晚上都要看书学习,到12点以后。早晨四点钟就又起床了,那时候天还没亮,天上还有月亮跟星星,真的,那才叫披星戴月。

我非常感谢高中时代时候的我,我现在想对那个时候的我一句:谢谢你,谢谢你那段时间的努力,能让我有今天这样的成就,我非常感谢你。如果不是你夜以继日的学习,不是你努力的学习能够考上一所理想的学校,那么我现在也不会有这样一份优秀的工作,不会有这样幸福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证明了你当初的努力是正确的,我现在的生活没有辜负你当初的拼搏,你的泪水,你的汗水,千言万语,不能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情。

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是如果让我选择当初是不是做法正确,我依旧会做这样的选择,你就会去努力,不惜一切代价能够完成自己的理想,为的是今天以后的生活。

所以请大家一定不要辜负自己,不要忘了当初的努力是为了今天的幸福。而当下你的努力,你的辛苦工作是为了将来给自己给家人给爱的人能够有一个安稳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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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说说我自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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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学生,青春期。

有时候总会思考也算不上什么,思考着是去想,你是谁?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又要做什么样的人?

答案,总归是有的。

我就是大概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一件事既然做,就要做好,不愿意应付了事,会想尽办法,做到最好,甚至“不择手段”。但当我没有做好的时候,我就会生闷气,开始变得暴躁,仿佛脑子里倒进一桶垃圾一样,坏情绪开始蔓延。

假期中,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要我们写一篇书法作品,据还要展出。我仔细地开始构思,在头脑里一定有一天的演练,想把每一个细节做到极致。但由于我无法接受任何一点小瑕疵,写了几遍,我便撕了几遍。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内心,再拿出一张纸对他叹了一口气,似乎在“祈福”。或者比手心全是汗,眉头紧锁,而不一会儿,与上次的结局相同,又撕掉了。

我开始焦躁起来,无法安静,举着转瞬之间那张脸,之后,再次试图精益求精,但却力不从心。这下,便更是暴躁,我开始摔卷子,扔被子,捶打着枕头,胡乱的嘶吼,甚至有些欲哭无泪的感觉。这事,我突然看到书上的一句话“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要学会控制自己,不要因外物的好坏影响到自己,我对自己说,如果这样的小挫折就把我绊倒,爬不起来,那么遇到更大的坎坷,我又如何面对呢?尽力而为,结局是好是坏,坦然接受便是。事实上,不完美,才是真正的完美。沉静下来的我豁然开朗,再次调整,回到桌前,一点一点完成了这幅作品。

认真追求完美,这种态度固然是好的,可我们更应该让自己学会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因为,我就是我,并不需要刻意去表现给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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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说说我自己250字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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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李昊,今年八岁,我有一张小小的脸,圆圆的耳朵小小的眼睛透出一股聪明劲。

我的优点很多,比方我爱劳动,有时我看见妈妈干累了,我上去帮妈妈干家务……我自己的东西还是我自己洗。

但是我也有很多的缺点,最让我头痛的还是粗心,每当考试,眼看就要考满分,最后还是九十几分。

至于我的爱好吗,就是玩模型直升飞机,每当我的飞机飞的越高,我就越高兴,我仿佛开着飞机在蓝天上飞行。

我的优点多吗?我一定会加强优点克服缺点,让我做一个活泼快乐的小男孩。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大城小学二年级: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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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己选择,才会长大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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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读小学二年级那年,迷上了电脑游戏,每天丢下书包就钻进电脑房不出来,周末也是整天坐在电脑前。可想而知,他的学习成绩会是怎样一塌糊涂。老师给我打电话,说他上课老走神,被提问时,一问三不知。我口头上表态“好,好,一定好好教育”,心里却一筹莫展。成绩下降、老师批评也极大地挫伤了儿子的自尊心。每天早上,他总是以“头痛、肚子痛”为借口赖床。我一边是恨铁不成钢的愤怒,一边还得好言相劝,真是焦头烂额。

一个星期一的早上,闹钟响了几遍,周末疯玩两天的儿子窝在被子里哀叫:“哇,头痛,真是痛!”睡意惺忪的我突然倦怠至极,干脆心一横,说:“那就不上学了!”我给他的班主任打电话请病假。儿子勾着我的脖子,大呼万岁!一整天,他玩电脑、看电视、溜冰、遛狗,玩得不亦乐乎。看他这么尽兴,我突然有了主意。

晚上,我主动提出:“在家这么好玩,明天继续请假吧!”儿子乐坏了,一连疯玩3天。不上课,不写作业,老师不批评,电脑想玩多久就多久,老妈还不唠叨,他直喊过瘾。

第三天晚上,我问他:“不上学比上学好吧?”“那肯定!”儿子回答得干脆利落。“那要不,咱就不上学了,每天就在家玩,想玩什么就玩什么,还不用考试,也没人管,多自在!”儿子将信将疑:“真的可以这样吗?你没骗我吧?”“那当然!”

“这……”天下突然掉馅饼,儿子好像一时还接受不了。“没事,你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上学还是不上学,你说了算,妈妈都支持你!”“嗯,我得好好想想。”儿子开始认真了。

第四天,儿子继续他的玩乐生活,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打开电脑,这个游戏点一点,那个游戏看一看,自言自语:“没意思!”然后又上QQ,叹道:“怎么一个人也没有?”关了电脑看电视,又不断换频道,显得心事重重。他时不时地冒出几个问题:“妈,你说不上学,以后还能找工作挣钱吗?”我说:“能!不过,那就需要更勤劳、更辛苦一些!而且,有知识的人肯定比没知识的人更好找工作。”“妈,你说我不上学了,同学们还和我玩吗?”我说:“那说不准,如果他们谈论的事你都不知道,他们也许就会觉得你太OUT了。”

到了星期五晚上,儿子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妈,我想好了,还是去上学吧。”“为什么呢?”我暗喜,不过尽量表现得很淡定。“不上学,我就会失去很多朋友,老是一个人在家也没意思;不学知识,我以后想做太空旅行、想设计电脑游戏都没办法;还有,学校里还能学到很多有趣的东西。”

“那不是没时间玩电脑了?”我故意问。“做完作业再玩嘛!”“可你不喜欢做功课啊!”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一脸严肃地说:“不喜欢也得做啊。”“你想好了吗?”“想好了!”儿子回答得斩钉截铁。

接下来一星期,儿子果真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装病和我斗智斗勇,也不再因为做作业还是玩电脑和我躲猫猫。老师也觉得惊讶:“病”了一星期,好像开窍了!这生的是什么病啊?

这个令我焦头烂额的问题总算解决了,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原来,有些事情要经过自己选择,才会明白事理,才会积极参与。自己选择,才会成长。心理学家说:“经过自己的选择,你才算真正活过,否则,你就是替别人在活。”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起跑线上赢了一大截的孩子,会在大学里自杀;为什么一帆风顺的公务员会突然抑郁。他们的身体虽然已经发育成熟,但心智还留在童年,因为他们没有用自己的脑袋去思考、去选择。他们所经历的生活,纵然光彩夺目,但却不是自己的选择。

给孩子选择的机会,这需要父母放手,毕竟,那是他自己的生活。当然,有很多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我们不把关,那他走偏了、走错了,怎么办?要知道,放手不是放任,做父母的可以将每一种选择的利弊摆给他看,让他好好思考,然后再做决定。摆利弊的过程就是父母在发挥引导作用。

在孩子成长的路上,父母是引路人和护航人,而绝不是教官和法官,孩子要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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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多想对自己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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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不声不响,默默无闻,宛如一个蝼蚁降世,几乎无人知晓。但是,你不甘现状,奋力拼搏,才终于有了个人的名声摸样。

每每你与另人谈笑风生时,难免有一句话会触痛你的心,使你不得不低下那艰难抬起的头颅,收起你那不常展开的笑脸。你,就是如此敏感。

很久很久,你都十分讨厌以至厌恶这样的你,想要彻底摒弃这种性格,但是,你做不到。尝试过无数办法,结果只有一个,无功而返。于是,你便想放弃自己。俗话“当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此路不通,还可另辟蹊径。此时,接纳自己的敏感就是最好的选择。每个人都像一个苹果,你的缺点就是上帝咬下的缺口,当你缺点越多,就说明上帝越钟爱你的美味。理性面对自己的敏感,使遗憾成为美丽,就像平凡也能活出平凡的色彩一样,把敏感变成优点。那些钝感的人,话说做事,伤人不知,被讽仍笑,更加使人厌恶。相较之下,接受好于改变。

你接受敏感,就等于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在错误时一错再错,在寂静时大声作乐。

我想对自己说,请你接纳自己的敏感,别在杞人忧天,请做一个快乐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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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说说我自己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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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工作,是的,没错!昨天开始的。虽然只能是周六周日,虽然是在家里,虽然没有规定的时间。但是,我以足够!

告诉妈妈,我的打工费,要平分。一人得二分之一。妈妈全都分我吧!我摇了摇头。对不起,亲爱的,不是我自私了,不是我爱财了,而是,我看清了一些,最近。因此,我必须为我自己考虑,不真心不希望,有一天,我会被迫因钱财的问题而毁了自己!我必须为自己后头要走的路准备好地毯,难道不是吗?

妈妈说,其实自己打工的钱应该跟妹妹平分才对。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妈妈,他跟我解释为何,原因是我打工了,妹妹就得把家里的家务活都包了,因此,妹妹的功劳要比我还要大!

我想也是吧!

妈妈没有问我为何不在乎钱财的我突然会想起要赚钱。很感谢母亲可以这样体谅我吧。毕竟,没有认为我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即便妈妈一直都告诉我钱财是身外之物,并没有那么重要。但是,自己终究,还是跟钱财扯上了关系!

在作文库发表文章,从来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一种记录,但是,当我开始在乎起钱财来后,才发现,作文库,是自己所谓“经济”来源。

因为想到了很多,因为看到了很多,所以,开始认为自己必须为自己存钱了。

请原谅我开始看重钱财,对不起,没有按你说的,也没能成为你希望的,把钱财看成身外之物,不要太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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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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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有个命题作文叫作《20年后的我》。

你肯定也写过类似的作文,稚嫩的笔尖,涂抹着未来的光景,写着满满的期待,相信自己长大后可以叱诧风云,成为改变世界的那个人。

班上有个女生,写自己攻破了艾滋病毒,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穿着一身旗袍发表纯英文演说;另一个男生,说自己成了运动健儿,带领中国足球队赢得一场又一场比赛,堪称国之栋梁;还有人成了亿万富翁,有人做了高官政要,有人当了电影明星……五花八门的20年后,名利场上的流光溢彩似乎都有我们的份。可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却选了风格完全不一致的另一篇文章当作范文。

是一个不太起眼的男生写的,描述了20年后的某一天,妻子过生日。他一大早便忙着买菜做饭,和儿子一起策划了惊喜,一家人和乐融融吹蜡烛切蛋糕。

作文的最后一句话说:“妻子幸福地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哄堂大笑,可那句话混合着笑声,在我的记忆里回响了许多年。

现在距离写那篇作文,刚好15年。当年畅想未来的少男少女大多已成家立业,做了司机、会计、教师、农民,活在世界某个小角落,喜怒哀乐无人知。

只剩5年的时间,大概已不足以让我们去实现当年的愿望。大部分人,都没有成为当初想成为的那个人,而是活成了曾被嘲笑的那句话中的样子——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凡凡的小日子,有喜也有忧。

我当年的那篇作文,刻画的是一个潇洒至极的女作家,题目略彪悍,叫作《独步走天涯》。

那会儿正迷着三毛,沉醉于撒哈拉沙漠里的流浪,也坚信自己的一支笔能够敲开广阔天地的大门,边走边写,快快活活过一生。

所以,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写作,方格草稿本上密密麻麻,坚持到16岁,才开始发表作品。进了大学,也少不了每天1000字的练笔,文章偶有发表,却远不是一鸣惊人。

我从未忘记梦想,但世上的许多事,真的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一个人气作家的诞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光芒万丈之下,凝聚着无数必然和偶然组成的一种叫作时运的东西。

后来,我大病一场,痊愈后在小县城做了一名小文案。遇见一个普普通通但足够爱我的男人,便披上婚纱踏入围城。

轰轰烈烈的恋爱没谈过,紫陌红尘就扑面而来,生活沉入柴米油盐,日子过得和许多夫妻一样。为谁洗碗划拳,为打游戏逛淘宝争吵,为几时生孩子烦恼……

幸运的是我依旧写作读书,心里那个驰骋天涯的姑娘始终活着。我以为自己虽接受了生活的平凡和普通,却不曾将整个人生都放逐在茫茫红尘。

少年时我怕自己一生平凡,甚至会在言语间故作高深,以此来伪装自己的浅薄。可当人生走过三分之一,却渐渐明白成长便是与这日趋平淡的一生握手言和。

因为一直在努力,知道平凡不代表一世平庸。心底有乾坤、胸中有丘壑,普通的烟火日子,照样可以过成诗。

大勇是我儿时的玩伴,如今务农在家,已经儿女双全。和我聊天时,他自豪地告诉我,今年靠着种土豆挣了将近十万。

他说:“我现在也就是个最普通的农民,不过可以养活一家老小,盖栋小别墅,我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这个资质略愚钝的男孩,小时候因为成绩差没少挨训,他经常皱着眉对我诉苦:“我是真的读不好书啊!”没有一技之长的他,刚满18岁就背着行囊离家打拼,可始终没混出名堂,便又打点行李回了家。

种地,世上最普通的工作之一,可大勇做得不亦乐乎。他闯荡过,努力过,满世界打拼过,最终发现最适合与自己终身相依的,还是脚下的土地。

童年时他渴望变成刘德华,站在舞台上一呼百应。现在他却认为,靠着自己的双手挣来一家人的吃穿用度就是最大的成功。在这个思维转变里,他由责任感牵引着,完成了少年向青年的过渡。

接受了自己的平凡,或许才是一个人成熟起来的真正标志。虽然听上去有点心酸,但我走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各自为生活奔波着,可能终其一生也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可他们就一定是失败者吗?

普通,并不等同于失败,也不代表满盘皆输啊。

做不了月亮,就做一颗星星,夜夜流光相皎洁,静谧的一点微光,但足以照亮某个角落。

90%以上的我们,最后都会成为茫茫人海中的普通人。这本无可厚非,有人造原子弹,也必须有人卖茶叶蛋。可我们,为什么常常对平凡的人生心怀恐惧?

或许是评价的标准太过单一,衡量成功的价值永远只是肉眼可见的房子、车子、票子。所以,有那么多人郁郁不得志。

可我觉得,真正努力过的人,终将会对最后的结果释怀,哪怕它并不那么尽如人意。因为平凡不可怕,没经历过奋斗便甘于平庸的人生才可怕。

有人说:人生有三次成长,一是发现自己不再是世界的中心的时候,二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能为力的时候,三是接受自己的平凡并去享受平凡的时候。

遗憾的是,太多人止步于第二次成长,没能从广阔天地里发现平凡中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你能力有限、机遇有限、精力也有限,辗转大千世界后走到灯火阑珊处,依旧可举头望月,俯首吟诗。这也是幸福的一种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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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用自己的姿势奔跑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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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之路很难复制,只有用自己姿势奔跑,即使不成功,也会跑出属于自己的迷人轨迹。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用自己的姿势奔跑的哲理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用自己的姿势奔跑的哲理故事

前不久,我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省文学院作家班的学习,头脑里充斥了太多的文学理论和劝诫,我变得无所适从,手在键盘上变得迷茫。原本信手拈来的文字变得飘忽,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疏离感。那些走在我前面的人,就像是一座座山,一座座高不可攀的雪山。为此,我像一只冬日里的麻雀烦躁不安。直到有一天,我问道于一位智友,她笑着说:按自己的路子走,有荆棘和坎坷,但也会有鲜花和鸟鸣,有无穷的乐趣;在别人的指引下行走或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却往往跑偏了方向,跑丢了自己,找不到来时的路。

是啊,巨人的肩膀踩不实,也会摔晕了自己。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过程,无论生与死,爱与恨,真与假,多与少,快乐与忧愁,都属于自己的个体经历。走独属自己的人生,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上天送给我们至善至真的礼物。

我搜寻记忆中的碎片,时光回溯10年前,回到那有篮球架子没有篮球筐的山村小学。村小就像深山里的一棵树,老师是斑驳的树干,学生是鲜艳的花朵。而年近半百的老校长无疑是树根了。他个子不高,却声音洪亮,村主任出身的他小学都没毕业,大家对他却只有一个字:服。这老头经常说两句话:一是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二是一人24块坯,脱完拉倒。为了贯彻他的管理思想,他从不进班级听课,只是在大家上课的时候爱在校园内溜达,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听课不用进班级,凭耳朵就知道这老师备没备课,水平如何……这老头不像其他校长,天天听课、评课、查教案,严抓考勤。对于我们平素用何种教法教学、是否按时上下班等小事一律不问,谁请假都给。但他也有原则,像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等好事全按照乡中心校统考成绩来决定。在老校长的带领下,我们学校的成绩连续5年名列全乡前3名。正是老校长坚持按自己的套路出牌,独辟蹊径,使那所连篮球筐都没有的学校取得了令人艳羡的辉煌。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美国短跑名将——“飞人”迈克尔?约翰逊。世人大概永远不会忘记他的跑姿,太特别了——挺胸、撅臀、梗着脖子,像一个脊柱不会回弯的大猩猩。人们给他取的绰号是“鸭子”,其后,被唤作“阿甘”。无数人对他的跑姿发难、嘲笑,可他既不苦恼,也不改正。他说:“我的跑姿和身材有关,是自然形成的。许多人都批评过这种姿势,说技术是多么多么的不合理,但我始终坚持。”他说,“有梦想很重要,永远要相信自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目光。”迈克尔正是坚持自己那独一无二的姿势奔跑,参加过3次奥运会,共夺得5枚金牌及9枚世界田径锦标赛金牌。

用自己的姿势奔跑,是因为了解;用自己的姿势奔跑,是一种自信;用自己的姿势奔跑,是一种坚守;用自己的姿势奔跑,是一种智慧;用自己的姿势奔跑,是一种创造,是一种个人魅力独一无二的展现。成功之路很难复制,只有用自己的姿势奔跑,即使不成功,也会跑出属于自己的迷人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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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对自己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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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里,我要把生活过得有趣些。

我要坚持认真的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妈妈总批评我做事不认真,有很多的时候,我心里不服:总觉得事事认真,不累死我啊。可事实证明:妈妈的话是对的。由于我平时的马虎大意,总认为自己聪明,作业偷工减料,因为老师不是每天都自己检查作业,总之,给自己找了好多自认为合理的借口,结果,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期末的考试,就因为自己的大意,成绩相当悲催。回来让妈妈爸爸两个人好顿唠叨。原来认真是必须的。

我还要坚持的就是写书法。因为我的老师的漂亮的粉笔字,让我们对老师刮目相看。老师的一手好字,在学校也是数一数二的。因为喜欢老师,因为老师也喜欢写字,所以,班级里的同学的字也是全校一流的。我跟着课外班的老师写毛笔字,由于兴趣浓,所以,怎么写也不厌倦。更有意思的是书法老师的风趣讲解,更让我们对汉字无比的热爱。比如一次老师在讲到“木”时,这样:“木字写起来要像一个女孩,个子要高些。撇和捺像女孩穿的裙子,裙子不能太长,长的话就看不出女孩漂亮的双腿”。反正老师每次写字都能讲得惟妙惟肖,让我们这些孩子的字总是在进步进步中前行。

还有的就是每天都要坚持着去读书。老师说:“读书是为了遇见一个更优秀的自己”。老师每次在推荐图书的时候,总是给我们讲一个书中的故事,当我们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故事却没有了下文。“欲知后事如何,自己看……”没办法,太想知道故事的结局了,所以我们的读书兴趣越来越浓。我要在新的一年里,坚持着。

我要锻炼身体,我要减肥,我要在休息的时候让妈妈给我买漂亮的连衣裙……

每天都要把平淡的日子过得有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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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说说我自己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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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哥驾到,五三班的公民们接驾啦!”随着小华阴阳怪气的吆喝声,一位膀大腰圆、皮肤黝黑、鼻子上架着一副墨镜、酷似“黑老大”的男生闪亮登场了。嗬!谁这么大的派头?不好意思啦,鄙人呀!

“这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准是个恃强凌弱、不干好事的坏小子!”哟,那你就可冤枉我啦!没办法,我天生就是个大块头儿。这副“德性”多亏爸爸妈妈的遗传基因好,跟本人可没一点关系啊。

现在,郑重地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生。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可是我们班的顶梁柱之一,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进步明星”,还获得过全市“文明学生”的荣誉呢。我不仅是大家的“标杆”,而且还富有爱心和正义感,每当看到别人有困难时,总会热心地伸手帮一把,遇到不平事时,总会果断地去打抱不平,见到不文明现象时,又会义正辞严上前制止……

“结交需胜己,似我不如无。”对于“坏学生”,同学们大都敬而远之,我呢,对这些忠告充耳不闻,照样我行我素,经常和他们“鬼混”在一起,打成一片,玩得不亦乐乎。他们在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时,我会毫不吝啬地送去及时雨,并仗义出手帮他们一一摆平。我还经常带他们回家一起写作业、温习功课。小华不仅爱打架,而且在课堂上爱起哄,在班里还一直霸占着“第一”的位置,同学们都不愿和他坐同桌。我才不管那么多呢,一屁股就坐在他那儿啦,时不时地帮他补习最差的英语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这个学期他终于甩掉了“不及格”的帽子。小强呢,是个很令老师头疼的主,总是会给班级制造一些出其不意的麻烦,比如把校园的小树折断了、课间操时会把邻班同学的红领巾给扯了……三番五次,学校勒令让班级自己进行帮教。这事不用,我不假思索地揽下了,和他一起争做文明学生,并约法三章,谁要是违犯了学校的文明公约、班规就罚抄课文。违犯一次,罚抄一千字的课文,二次抄两千字的……一学期下来,小强的这些坏毛病全部改掉了。小海是有名的破坏大王,一次课间,他拿着扫地工具在教室里大练身手,结果一把崭新的笤帚不一会儿就被他扔得散架了,教室里也被搞得一片狼藉。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毫不客气地把他狠狠地批了一顿,并让他要么把它修好,要么赔一把新的笤帚。后来,小海还因为我不够“哥们儿”,好长时间都不理我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憎分明,眼里揉不得半粒沙子的好孩子。虽然如此,但因为我整天和他们如影随形,一起疯玩儿,打得热火朝天,害得老师不得不时不时地敲打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不光如此,我也有很多爱好,我喜欢篮球、游泳、轮滑之类的体育运动,而且我还比较有绘画天赋,尤其是素描,连辅导老师都连连称赞。

是不是很完美?NO!我也是有缺点的,脾气倔强,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还认死理,而且还是个“马大哈”,经常写错别字,就连这次的这个自我介绍,也一样出现了不少的错字和别字,都是被妈妈的火眼金睛给纠正过来的,因此妈妈赐给了我一个专属昵称“白字先生”。

记住了吗?这个世上仅此一枚,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超级“活宝”——郑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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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给自己一个悬崖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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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有些时候,我们确实需要紧逼的力量。使自己获得重生,让生命之树开出更加绚烂的花。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理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有一个人捡到一只小鸟,就将这只小鸟带回家里,给他的孩子玩耍,孩子将小鸟与小鸡一块饲养。慢慢地,小鸟长大了,人们才发现,这只小鸟原来是一只鹰。虽然这只鹰和鸡群相处得很好,但总有人家里丢鸡,人们就怀疑是这只鹰吃了鸡,强烈要求主人将这只鹰处死。这家主人舍不得,但迫于大家的压力,他决定放生这只鹰。但是,不管主人将它放到什么地方,它总能回到村里来。有一个人说他有办法,将鹰带到了一个悬崖边上。他将鹰向深渊里扔去,那只鹰一开始,就像是一块石头掉下悬崖,直直地向下坠落,眼看就要到崖底了,鹰突然展开了翅膀,竟然奇迹般地飞了起来,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再也没有回来。

鹰本来是有翅膀的。能飞很高很远,但是,在一群鸡的世界里,它已经被同化了。没有经过锻炼,又贪恋温暖舒适的鸡窝,渐渐地,也就失去了翱翔蓝天的勇气和信心。要是没有人将它扔下悬崖,它永远不可能飞上蓝天,寻找属于自己的世界。

很多时候,我们都不敢面对这样的悬崖。

美国有一个作曲家乔治·格什温。他从来没有写过交响曲,而当时美国最著名的斯坎德爵士乐团的著名指挥家,却对他十分赏识,邀请他为交响乐团写一部交响曲。但是,固执的格什温声称自己对交响乐一窍不通,不肯从命。这位指挥家竟然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广告,说20天后,音乐厅将上演格什温的交响乐《蓝色狂想曲》。格什温看到广告,大惊失色,质问指挥家为何令他出丑,指挥家微笑着说,反正,全城人都知道了,你看着办吧。格什温没办法,只好将自己关在屋子里,硬是用两周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作品。谁知首场演出竟大获成功,格什温的名气也迅速传遍美国。

有些时候,我们确实需要紧逼的力量。使自己获得重生,让生命之树开出更加绚烂的花。

人总是对现有的东西不忍放弃,对舒适平稳的生活恋恋不舍。但是,一个人要想让自己的人生有所突破,就必须明白,在关键的时刻,应该把自己带到人生的悬崖边上,在看似深渊的边缘,才有可能获得另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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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说说我自己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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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赵泠泷,今年8周岁了。我现在在西罗园三小学校学习,我是三年3班的一名小学生。浙江省温州市是我的故乡,那里有许多青山绿水,空气非常清新。

我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一话,眼睛都会眯成一条线。而且我的头发又黑又长长得特别快,才留了一年多时间就到腰那儿了,比妈妈的头发都长一些呢。

我还是一个很善变的女孩。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调皮的好学生,课上只要老师提出的问题我都会举手回答,有建议或有不懂的地方下课还会跟老师交流。户外活动的时候,我是同学眼中的疯Y头。有一次我们在玩长绳,由于我玩的太入迷了,不小心被绳子拌倒了还没感觉到痛,没等同学来扶我我就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土说:“没事,没事。”而我在家的时候又是妈妈眼中的“调皮鬼”,有时做完作业我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如果妈妈在忙别的事,我会蹑手蹑脚走过去,“嗨!”地一声跳到妈妈背后吓妈妈一跳,有时我会把脚悄悄地伸到妈妈面前使她摔一跤……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游泳,我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蛙泳呢。

这就是我,一个善变的女孩,你们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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