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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的读书笔记和阅读心得【经典19篇】

书是我最敬佩的老师,时时刻刻指引着我的生活。小编收集了《老人与海》的读书笔记和阅读心得,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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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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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记得,哪年,哪棵大树下,是谁对谁说了你若不离,我定不弃。那时候真的好公主啊。你不在;我甚至忘记了从何时开始,就不断有一些号称是我粉丝的陌生人来加我的聊天账号,然后就一直默默地在聊天窗口听他们对我的赞赏,批评以及鼓励。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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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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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看似两个再普通不过的字眼,却蕴含了无数深刻的哲理。比如,《鲁滨孙漂流记》这本长篇小说,它里面的内容就深深地震撼住了我的心灵。书里的主人公鲁滨孙那不畏艰险、顽强生存、乐观向上、机智勇敢、聪明能干的可贵的精神品质,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故事发生在1659年9月30日,那是鲁滨孙遇险上岛的一天。之前,鲁滨孙正乘船前往南美洲,可谁知途中遇上了风暴,船翻了,同伴也都死了,而他却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首先在浮上的破船里找到了让他用之不尽的东西,然后再建房定居,接着就是每天去打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蓄养起来,再用一点麦种反复种收,直到四年后才吃到自己种的粮食。

除此之外,他还救下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并渐渐教化了“星期五”,“星期五”也很快成为他的好帮手。终于,在二十八年后的一天,一艘英国轮船路过此地,鲁滨孙才得以获救回国。我初次阅览一遍后,鲁滨孙的意志和斗志就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二十八年,长达二十八年之久的荒岛求生啊!要是换成我,我没有衣服穿、我没有食物吃、我更没有住的地方,整天还要被一种无法形容的寂寞围绕着我,我岂不会疯!可鲁滨孙却坚持下来了,他克服了种种困难,艰难地熬过无数个寂寞的日夜。他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把生活中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正是鲁滨孙那乐观的生活状态,使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

在生活实际中,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不畏艰险、不怕困难。以前,我们总是依赖父母,不管遇到什么大风大浪,父母都是会替我们顶住的。可现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应该直面现实,积极地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应该随时随地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

“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正如阿斯图里亚斯所说,鲁滨孙就是“那些勇敢镇定的人”,他是我们的学习榜样,我们也要向他那数不清的精神品质学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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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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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拿起《西游记》来了,这感觉就像是和一位好久没见的朋友谈话似的。再一次读起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

这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讲述的是孙悟空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原本是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后来和花果山的猴子们成了兄弟,还成了美猴王。美猴王想让大家长生不老,所以去了仙山古洞寻访佛仙,它找到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就给它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练得很刻苦,后来回花果山,却又没了武器。几经辗转后,它去了海底龙宫,得到了金箍棒。可这事却惹到了龙王,它最后还被如来佛祖用五指山给压住了,直到唐僧来了才将他从五指山中救出,并一同前往西天去取经。后来又与猪八戒、沙和尚结成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我最欣赏的是它勇敢、聪明、坚持不懈的品质。在去往西天的漫漫长路上,孙悟空用它的勇敢的精神与妖魔鬼怪们进行斗争,用它的聪明才智拆穿了一个个妖怪们精心设下的陷阱,用它那坚持不懈的毅力一步一步地向着目标前进。而且,我还认为孙悟空是一个温暖的人。因为在书中,它尽管与师傅徒弟几次发生矛盾,但是最后它总会回到他们身边,不计前嫌继续保护他们的安全。虽然孙悟空不把温暖的话说出口,可是它会把温暖用行动传达到他人心中。

自从读了《西游记》,我就迷上了孙悟空,常常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这样,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就能挺身而出,将有困难的人们救出。我还想学习它那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就不再害怕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啊!

如果你也想体会孙悟空的精彩事儿,那么就请翻开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吧,我保证你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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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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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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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绿野仙踪》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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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爱姆婶婶、亨利叔叔生活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可是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刮起了龙卷风,爱姆婶婶叫多萝西赶快躲到地洞里。这时,惊慌的小狗托托爬到了床地下,多萝西又去抓它。可是,已经晚了。小木屋升到了空中。开始多萝西很害怕,可是过了一会儿,多萝西觉得不会摔得粉身碎骨,就和小狗托托躺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之后,多萝茜通遇见了一位北方魔女,她说:“这里是一个叫奥芝的神奇国度,有四个女巫,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东方和西方女巫是凶恶的。现在只剩下毒恶的西方女巫了。”多萝茜疑惑地睁大眼睛回答道:“我不知道什么东方,西方女巫,我只想回到我的家乡——堪萨斯州大草原。”北方女巫摇摇头接着说:“这个很难,除非你能找到魔法师奥芝,他会实现你的这个愿望。”你看到东方魔女的银鞋了吗,你穿上它吧,或许以后可以帮助你。”多萝茜穿上了银鞋,在北方女巫的指引下,多萝西和托托开始了前往翡翠绿城寻找伟大的魔法师奥芝。

路上,多萝西先遇见稻草人,它希望自己有一个脑子。又遇到了铁皮人,他希望自己有一颗心脏。多萝茜还碰见了长相威猛但胆小如鼠的狮子。他希望魔法师让他变得胆大。他们抱着各自的愿望,踏上了前往翡翠城寻找奥芝的旅程。

他们在路上互相帮助,共度难关。终于见到奥芝。奥芝却说要打败西方魔女,才能实现他们的愿望。多萝茜和伙伴们再次合作,打败了西方魔女。他们再次来到奥芝面前,才知道他其实是一位小老头。但大家还是坚持要奥芝实现他们的愿望。于是,奥芝利用智慧让胆小的狮子、稻草人和铁皮人都实现了他们的愿望。至于多萝茜,它让她多等几天。

最后,他让多萝茜和自己制作了一个热气球,乘着热气球回堪萨斯州大草原。可是在要飞上天时,多萝茜还没上去,绳子就断了,多萝茜回堪萨斯州大草原的心愿又毁掉了。这时,他们从一位绿胡子将领口中知道甘林达公主可以帮她。甘林达公主告诉了多萝茜银鞋的秘密,最终她回到了堪萨斯州大草原。狮子当上了百兽之王。铁皮人做了温基人的首领。稻草人回到了翡翠城,成为了国王。大家都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只有团结合作,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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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史记读书笔记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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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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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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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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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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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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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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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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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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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落地蓉城,刚好读完。

先说书:引子和尾声两章极其精彩。开卷让人回想起《尼加拉》开头那个为荣誉而死的国王。只有人类学才能不断地为我带来这样的高光时刻。

这本书最好的写法其实是沿着引子写下去写成一本小说,然后接上结尾50年一梦回首。

中间11章有10章论述和1章结论,总体来说写得不怎么样,10章论述的安排铺陈没有新意,只是简单的史料罗列和分类,第11章强行升华做理论比较,可谓生搬硬套莫名其妙。据此,总的来说如果说王笛的想法是做一个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经验研究,那无疑完成度是很差的。

王笛其实拿着一批相当有价值的材料,令我觉得尤其有理论空间的包括文化精英的删诗活动(那个叫《杀子报》的话剧太有意思了,我昨晚做梦甚至都梦到了)、袍哥帮会与地方自治、军阀期间四川的武装化、团练问题等等,深究下去都很精彩,但文中就平平带过了。

但以此指责王笛这本作品是失败的是无理的,因为为理论提供某种质料恰恰不是民族志的意义所在。民族志的活力和意义正在于那些理论系统无法统摄的细节。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志材料越是无法归置于什么理论之下,这些材料才越有价值。

我看来,《茶馆》真正的结论是那个尾声,作者最后亲自在1950年的蓉城降临,作为一个不可说的已知未来的见证者,他用这本书表达了对成都人最普通的共同生活的热爱和怀念,这种十分个人性的情感恰恰构成了《茶馆》的精彩及其意义,在这种情感面前,哈贝马斯什么的真是毫不重要。

大概一个90年代的普通青年对这样的茶馆真是毫不陌生,对我自己来说,高中逃学去的网吧,大学隔壁寝的空座位,有灯之前的夜晚紫操,这些共同生活的场景才是日复一日的模糊岁月中最鲜亮的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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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阅读心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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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非常喜欢他的作品,最近我又品味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一贯要强和奋斗,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似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可就是得不到上天的疼爱……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这些事,给了祥子一重重的打击,他本想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但经过这些打击,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信心,自甘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成为一堆行尸走肉。

对于祥子的悲剧,我感到万分同情。他本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他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

其实,祥子之所以会有如此下场,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合理。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空了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见当时的社会真能把人变成鬼!

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这样的“刺儿头”了。以他那样的奋斗、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必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也能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社会,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环境,好好地学习,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教导,将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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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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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它讲的是一个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安妮。她的身世很可怜,安妮的妈妈在她三个月的时候得病死了,四天后父亲也得热病死了。于是安妮一下子变成了孤儿,在她11岁时候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农舍。

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色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有说不完话的女孩。她为人正直,善良勤劳,虽然她从小失去父母,在孤儿院长大,又被人收养,但是她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整体沉浸在自己的美丽幻想中,她第一次幻想就是自己是一个穿着白色婚纱、头披美丽面纱的新娘。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我要学习她努力学习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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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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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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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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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震撼我心灵的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是一个身世凄凉的11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当中,不断地给人家闯祸。假如你要去领养一个孤儿,你会选择她吗?我想应该不会,谁会要一个长得不好看,又会给自己闯祸,整天在那里胡思乱想的小姑娘呢?马修和马瑞拉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单身兄妹,因为一场误会,他们阴差阳错地领养了安妮,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安妮住进了美丽的绿山墙。她天性活泼乐观,因为天真闹了不少的笑话,却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用自身的生命热情化解了小镇上各种敌意,给绿山墙甚至整个小镇带来了丧失已久的欢声笑语和春意。当安妮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时,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马瑞拉而放弃了这个难得的机会,读到这儿,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喜欢上了安妮,喜欢上了她身上那种富有灵气的生命活力。

安妮的生命力如此朝气蓬勃,到处绽开梦想和生命力的花朵。她有着两种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惊奇感;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会有惊喜和饱足感,她的梦想之花的的确确开出了果实,让所有人都尝到了在以前的现实生活中从未品尝过的的甜美味道。

安妮的心就像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水,从未受到过污染。在今天这个财富至上的时代里,我们应该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我们到底错过了什么生命中不能错过的东西,丢失了什么最重要的财富?安妮曾经向那些从来不想像、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惊呼——“你错过了多少东西!”我们自己也应该想想:我们到底错过了多少比金钱、地位更宝贵、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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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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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感慨万千。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血溅狮子楼”。

鲁智深在得知一对可怜的父女被卖肉的郑屠户欺负后,不仅仗义疏财,而且依靠智慧打死了镇关西,这说明了鲁智深的豁达、嫉恶如仇、打抱不平的性格。正是这种性格使他后来又救出好朋友林冲后,逼上梁山。

我最佩服的就是《武松打虎》。他痛饮美酒之后,还能三拳两脚就打死一只老虎,这是怎样一种英雄气概,看到这里,觉得豪气冲天。为了给被毒死的哥哥报仇,他杀死了西门庆并自首,这体现了他敢作敢当的好汉气概。最后血溅狮子楼,怒杀蒋门神,一个行侠仗义的武松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和我的面前。

《水浒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最后都被逼上了梁山,使我更了解那个朝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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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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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掌童话》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屋。里面神奇的故事真的是太多太多了,这本书它是一本充满纯真快乐的童话故事书。大多都是用拟人的手法描绘了动物之间的感情,讲述了一个个爱的传递。看了很多遍还想看,真是百看不厌。《小巴掌童话》顾名思义,就是像巴掌一样大小的童话,每篇都是简短的几句话。可虽然是简短的几句话却蕴含着大道理!

《快乐的青蛙和阴郁的老鼠》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一只青蛙和一只老鼠相遇了,青蛙很乐观,老鼠却总是很阴郁。因为命运相反,所以一只很快乐,一只很阴郁。但凡事都要乐观一点。不要老低着头,抬起头,就能看见阳光。

还有《河马先生的魔术帽》也不错。河马先生表演魔术,狐狸见兔子摸出一只鸽子,就流着口水让河马先生给他摸。结果摸出一只刺猬,还把他的手扎了,扎肿了。不要贪心,否则等着你的不是奖励,而是惩罚。所以,做人要学会知足。

希望《小巴掌童话》这本书能带给你们许多快乐,并让你们学会许多道理,给你们更多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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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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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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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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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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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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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听过《水浒传》这一名字吧?它就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此文荡气回肠,它的每一个字眼都反映了108位好汉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高远志向。

作者以农民起义为材,塑造了有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并且性格十分鲜明,粗中有细的鲁智深,疾恶如仇的林冲,刚烈的武松……他们就如同歌中所说的“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英雄豪杰,是真正的男子汉!

在108位好汉中,李逵和武松无疑,都是十分擅长打虎的。但是,相对打虎而言,我更在意李逵的拳拳孝心。李逵觉得自己在梁山享福,母亲却在山下受苦受累,实在是过意不去,便决定下山接母。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为老母打水,却不料老虎将母亲给吃了,顿时心慌了……”从“心慌”一词中我体会到了李逵对母亲的尊敬和爱戴。现在我们反过来想一想,古人都呢如此的孝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你们做到了吗?现在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今天你做到了吗?

李逵真是我们的好榜样,让我们从现在起,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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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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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想念着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

无数次在梦里回到小时候赤着脚在泥地里抓蚯蚓去钓鱼;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香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想回到童年。是啊,童年多么让人留念呀!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得坚守;纸月弱外表背后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徒然变成失学儿童后不甘地抗争;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对生与死的坦然……时,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一条条彩色的橡皮筋

两个小朋友站在两边,中间让别的小朋友跳各种花样小汽车,嘀嘀嘀,马来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嫩嫩的童音轻轻哼着,大家脸上尽是欢乐的表情,小腿在皮筋上翻飞,即使不小心摔倒了,也不哭,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接着跳……

我的童年是一片鸡毛

鸡毛在风的吹拂下,飘飘悠悠地飞着,时而高,可以与大雁媲美;时而低,又如蜻蜓低飞。有时被风吹到河里,在湖面上架起一叶小船;有时被吹到芦苇丛里,当小虫子的乐园,甚至还可以把它当做苇叶的风筝!

转眼间,童年成了遥遥的回忆,在河的对岸向我招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就像那烟波浩渺的河,虽然我们曾经无忧无虑地在它的清波里嬉戏,打闹,但现在却无法再次踏足了,只有那深深的回忆,只有在梦中才能再次领略这种乐趣。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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