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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七月与安生内容简介合集20篇

导语:《地道战》是一部1965年的经典老电影,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民众并没有向残忍扫荡的鬼子屈服,他们这群“土八路”用自己强烈的爱国情操和一种你能够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运用自己的智慧,团结一致,不断改进他们的地道战战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影七月与安生内容简介,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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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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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 为什么收我为徒?”

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

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露风石上,俯瞰千山。

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

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

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

“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

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

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

你知道悲伤到极致,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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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内容简介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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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员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

电视剧《翻译官》中黄轩饰演的程家阳是外交部长儿子,冷静干练、又带点忧郁气质、翻译天才,喜欢乔菲。很多网友比较关心翻译官中程家阳的结局是什么?陈佳阳最后是和乔菲在一起了还是死了?

翻译官中程家阳最后的结局没有死,只是受伤了,而且因为乔菲不能生孩子,程家阳还在领养了一个孩子,名字的意义是跟乔菲一样。

程家阳最后肯定跟乔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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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夏至未至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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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由80后作家郭敬明于2005年推出的一本青春类小说。故事讲述了独自一人前往高中读书的女孩立夏在校园内与傅小司、遇见等人所发生的爱恨离愁,对梦想的追逐和对心中那份小小爱情的平淡守护。小说语言清丽优美,比喻奇特。意象干净纯净,是郭敬明校园小说中的代表作。

小说自2006年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后,连续五年长期位列全国虚构类畅销书排行榜前茅。后修订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内容简介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北方一个长满了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接下来,几个高中生开始了各自曲折的人生路程,因为傅小司的画而喜欢了他已久的立夏,让他渐渐喜欢上了自己,二人最终在高中度过了幸福的高中时光;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深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上海的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小有名气的插画家。

夏至未至 书本插图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中央美院继续念书,陆之昂因留学而去了日本,而七七为了歌唱到了上海。从小孤独的遇见,为梦想被迫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在高二退学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从此每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打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兼他的另一半,七七在大学期间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坚持在北京辛苦地生存下去,因为她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

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这些曾经拥有梦想的年轻人都在各自的奋斗。然而,陆之昂的入狱、程七七的背叛、立夏的离开、傅小司的悲伤……他们因沾染世俗而变得随波逐流,他们在美好的友情中摧毁自己,他们因至深的友情、比爱情更加珍贵的友情而遗忘当初最美好的承诺……正在每个人都被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之后的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接着的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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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魔兽世界官方小说三部曲》之一《永恒之井》内容简介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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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之井》作者:理查德·A.纳克魔兽的历史背景魔兽的历史背景

在人类与兽人爆发战争的一万年前,艾泽拉斯世界只有一块被无边的海洋包围的巨大陆地,这片大陆被称为卡利姆多。许多不同的种族和生物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在这块黑暗的大陆中心是一片充满神秘能量的湖泊,这片湖泊——它后来被称为永恒之井——是整个世界的魔法和自然能量的源泉,在从这个世界以外无边的黑暗中汲取能量的同时,永恒之井向整个世界源源不断地释放它的能量,为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生物提供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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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乌夜啼》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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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厂提督陆焉无心无情,又温柔如水,然而千面之下,藏着他无人可诉的秘密。

都道陆焉心思缜密,可他这一声机关算尽,却独独算漏了景辞。

十年前,骄纵任性的景辞救下了陆焉;十年后,陆焉成了景辞唯一的依靠。

亲人之间相互算计,他便替她遮风挡雨;宫廷之内勾心斗角,他便带她远离纷争。

时光荏苒,她与他都渐渐忘记了彼此之间云泥有别。他还以为自己能一直护她周全,然而他审慎筹谋的计划,却险些让她万劫不复……

当一场大火焚尽了往日的恩怨,还有谁在江南的除夕夜里静候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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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胭脂》小说的内容简介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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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内容简介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人物介绍:

杨之俊,是一个34岁的祖籍上海的香港室内设计师,1950年,2岁的她由母亲葛芬和父亲杨之章带来香港,父母后来分手。她有一个17岁的私生女陶陶,是一个让人热情开朗而又美丽如母亲的女儿!

葛芬54岁,之俊的母亲,年轻时代与叶知秋是同学,而且彼此喜欢,也由于种种阻碍未能走到一起。而早一年来香港的叶知秋却在妻子家人的帮助下如鱼得水、事业做得风生水起,来港后,给予了杨氏母女很多帮助,在之俊眼中地位胜过父亲。而叶知秋的儿子叶世球是城内有名的花花公子,因为机缘巧合,与之俊相遇,并展开猛烈地追求,可是之俊不轻易能追得到的。就在之俊渴望爱,准备接受叶世球的时候,而花花公子见到陶陶至后,立即对陶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资助她参加香江小姐大赛

叶世球的母亲,叶知秋的妻子因为癌症去世,之俊本以为叶伯伯会像母亲求婚,她期待母亲与叶伯伯的结合,可是却从叶伯伯嘴中听到向自己求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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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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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垂青史的年轻君王,高傲锐利,野心勃勃,任性不羁。

弱水三千,他却只心悦意中人,未及欣喜,平地起波澜,楚宫翻云覆雨,前路未可知,帝王之爱悬而未决……

她,出现在云梦的迷雾之中,踏入这个古老之国,溯洄从之,寻觅流转,神秘的气息,谜一般的族人,原始奴隶、古老森林、绝色君王、宫廷重重陷阱如同百年传说惊现……

水其洋洋兮,流何活活。

美人在渚兮,我心自往。

薜荔为帐兮,芳桂为梁。

逐之以兰舟兮,结之以兰茞……

那天边的美人啊,我心向往之,愿与你结同心两姓之好,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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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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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劫不复有鬼手,太平人间存佛心。抽丝剥笋解尸语,明察秋毫洗冤情。

"20个挑战心理极限的重口味案发现场20份公安厅从未公开的法医禁忌档案尸语者残忍、变态,惊悚、刺激、真实、震撼……高速公路上抛下9袋尸块,被割下的膀胱里居然藏有冰碴,2000辆飞驰而过的车里,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垃圾场里被捆绑的女尸,全身器官都已经蜡化,要如何下手,才能验出她死亡的真相?电话打到一半,话筒里却传来沉闷的挣扎声,潜伏在校园当中的魅影,真的吞噬了那些女孩?资深法医老秦亲自捉刀,首度披露惊悚案发细节,创下悬疑小说从未到达的震撼尺度!

荒山残尸、灭门惨案、校园禁地、公路游魂、水上浮骸、天外飞尸……

每一案都让你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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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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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母亲与自己家当铺雇的人在家里偷情,桐原亮司跑到废弃大楼的通风道里玩耍,却看到了父亲对自己的好友雪穗实施侵害的不堪一幕,扭曲的惊惧与愤怒使得11岁的他用长剪刀刺死了自己的父亲,之后西本雪穗的母亲及“母亲的情人”也“意外死亡”,随后她被优雅独居的唐泽礼子收养。没有了完整家庭的少男和少女,在惨剧发生后度过了平静的七年,然而,桐原亮司发现当年的案子还是有人在查,而且,已经开始怀疑到自己和唐泽雪穗身上了。没有家庭温暖的二人,为了不让自己的罪行被发现,用尽各种手段把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一一除掉。

这一切的起因竟是少女的母亲由于家庭窘迫,为了钱硬逼着自己的女儿出卖肉体,幼年不幸的经历让雪穗的心灵从此失去了阳光,而亮司基于各种复杂的情愫一直暗中帮助雪穗报复迫害她的人,同时也帮她一步步铲除一切妨碍她成功障碍。

最终桐原亮司为了让警察不追查到雪穗,用剪刀自尽,而雪穗面对桐原亮司的尸体,一次也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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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玻璃鞋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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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郑媛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下面是小说的内容简介,快来看看吧。

玻璃鞋.上》

主角:利曜南 纪欣桐 利曜南生为朱氏金控王国的母系继承人, 却敌不过一名凭空冒出来的嫡系“女”继承者。 他绝不容多年苦心孤诣,将已掌控过半的金控王国, 如此轻而易举,拱手让与一名弱女子! 在谜底未揭晓前,他将以追求者的面貌, 诱惑还不知情的“她”,成为他的掌中之物…… 平凡如她,当真爱来临,纪欣桐第一个反应是怯步。 利曜南是天之骄子,是众人眼中的明星, 他们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两种人。 但当自己的身世逐步被揭露,夺走原属于他的光芒, 她逐渐看到他扭曲的内心-- 该怎么做才能让他明白,只要是他想要的,她愿意全都给他……

《玻璃鞋.中》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为了不让自己沦为企业联姻的棋子, 欣桐从祖父家出走,转而寻求“家人”的协助。 岂料回到纪家的她,非但得不到亲情温暖, 反而被母亲赶出家门! 茫然无助的欣桐,徘徊在利曜南的公寓前…… 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期待寡情的他,能够对自己伸出援手…… 可利曜南非但冷眼旁观,甚至要求她,别再来干扰他的生活! 残酷的现实,让欣桐只能选择回到祖父身边, 接受别人替她安排的婚姻。 但就在此时,原已认命的欣桐竟然发现,她的生命里, 闯进了另一个“不速之客”……

《玻璃鞋.下》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因为利曜南一句话,欣桐情奔香港, 这真心切意的付出,百味杂陈,却不一定会得到幸福。 欣桐返台后,利曜南变本加厉的自私与冷酷, 终于令这变色的感情,失去爱的可能。 于是欣桐明白了,她以为存在的爱情,实际上根本不曾发生过。 这男人也许永远不会懂得…… 这柔情的深邃。 最终,值得怎样的付出,这心痛的故事…… 才能走到终曲?

《玻璃鞋.四.不可能的邂逅》

主角:利曜南 谭智珍 传说中,失乐园的男主人冷酷深沉, 他曾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妻子—— 新加坡豪绅谭家嗣,为了百亿美金的工程标案, 命令贴身助理谭智珍,飘洋渡海到台湾,务必顺利夺标! 接获这项任务的智珍,为达成使命,不得不与金控集团周旋。 然而,惊险的商场丛林,却远不及这座谜样宅院来得有趣—— 她误入失乐园,听到关于这座深深庭院的传说, 并进一步探知,失乐园的男主人, 竟然是……

《玻璃鞋.五.以爱为名》

主角:利曜南 谭智珍 神秘的智珍,与欣桐之间到底有什么样不为人知的关系? 抑或者,智珍有没有可能就是欣桐本人? 利曜南精心设计的饭局,已经迫使谭家嗣揭开面具, 并揭露了智珍真实的身分—— 关键人吴春英,她又会口出何种惊人之语? 利曜南的“希望”能否成真?

《玻璃鞋.六.深蓝的永恒》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遥望着站在如此远又如此近的距离外,那抹纤细柔弱的身影, 利曜南忽然间明白,他的灵魂并不存在自己的躯壳里。 他所有的知觉,早已经被封锁在这个小女人柔弱的身体里, 因为她的泪水而心痛,因为她的微笑而欢愉…… 一个男人还能再怎样爱一个女人? 为她忍住难以承受的不忍,为她放弃只想拥有的她…… 只要她能幸福,他可以行尸走肉,孤独活在没有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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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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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圈》的故事也发生在那个被叫做机村的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藏地小山村。虽然只是一部中篇小说,但阿来的叙事时间却相当漫长,从共和国成立不久的1955年起始,一直写到了被称之为市场经济的当下时代,故事前后的时间跨度超过了半个世纪。或许与阿来藏族作家这样一种特定的文化身份有关,他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实际上都在或隐或显地关注思考着藏地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命运遭际问题。单就时间层面来看,藏地与现代化的相遇,与共和国的成立,差不多处于同步的状态。而这,事实上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共和国成立之后,来自内地的汉人方才携带着现代化的各种知识文化进入到藏地,藏地的现代化进程也因此而被开启。在这一明显带有滞后意味的现代化进程中,既发生了藏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碰撞,也含蕴着藏与汉两个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藏地如何被迫融入到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乃是阿来一系列文学作品所集中思考表现的思想主题。这一点,在这部《蘑菇圈》中同样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尽管小说的叙事时间超过了半个世纪,但深谙小说之道的阿来却并没有在各个时段平均使用力量,他的书写重心实际上落脚在了两个时代。一个是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也即那个“革命”的时代,另一个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这个“经济”时代。无论是面对当年的“革命”,还是面对当下时代的“经济”,阿来都立足于人性的立场上,进行着堪称真切深刻的批判与反思。

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蘑菇圈”,乃因为蘑菇是贯穿于文本始终的一个核心物事,在其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结构性功能。“那时,机村山上所有的蘑菇都叫蘑菇。最多分为没有毒的蘑菇和有毒的蘑菇。而到了故事开始的1955年或是1956年,人们开始把有毒的蘑菇分门别类了。”由笼统的“蘑菇”称谓,到对于“蘑菇”开始分门别类,显然意味着机村一段新的历史的开端。也因此,方才生成了叙述者别具深意的一种叙述:“尽管那时工作组已经进村了。”“尽管那时工作组开始宣传一种新的对待事物的观念。”“这种观念叫做物尽其用,这种观念叫做不能浪费资源。”“这种观念背后还藏着一种更厉害的观念,新,就是先进;旧,就是落后。”请注意,不管是对于“蘑菇”称谓的进一步分门别类,抑或还是诸如“新”与“旧”、“先进”与“落后”这样一些充满进化论色彩的观念的进入与普及,很显然都意味着现代性对于机村、对于藏地的强势介入。小说所讲述的围绕着主人公斯烱发生的那些故事,究其根本,皆属现代性所赐的结果。

某种意义上,当年的斯烱姑娘应该被看作是机村最早参加“革命”的人:“小街一衰败,斯烱就回了家。因为认得些字,还会说汉话,就被招进了工作组,那时叫做参加了工作。”斯烱的哥哥法海是宝胜寺的和尚:“政府决定把一座八百人的寺院精简为五十个住寺僧人,其他僧人都动员还俗回乡,从事生产。斯烱的哥哥也在被动员回乡之列。但斯烱哥哥不从,逃到山里藏了起来。”后来才搞清楚,斯烱哥哥其实并没有跑到山上去藏起来,而是被公安局莫名其妙地拘押了起来。但不管怎么说,这一事件却连累了斯烱姑娘,从根本上影响了她的一生。因为和尚哥哥莫名其妙失踪,已经就读于民族干部学校的斯烱被责成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哥哥。到最后,因为斯烱未能完成这个任务,居然被逐出了民族干部学校,她极其短暂的一段“革命”生涯就此彻底告终。受哥哥连累被逐出民族干部学校倒也还罢了,关键的问题是,“斯烱上了一年民族干部学校的意义似乎就在于,她有机会重复她阿妈的命运,离开机村走了一遭,两手空空地回来,就用自己的肚子揣回来一个孩子。一个野种。”后来,到了“革命”势头更为激烈的“四清”时期,工作组那位新来的女组长,曾经反复追问斯烱孩子的父亲是谁,但倔强固执的斯烱却始终都不肯吐露实情:“斯烱却不明白,身为工作组组长,那么多事情不管,却拼命打问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这个世界连一个孩子没有父亲这样的不幸事情都不能容许了吗?”这里,很显然存在着一种“革命”逻辑与人性逻辑相互冲突的问题。无论是斯烱哥哥法海的被逐出寺院,抑或还是斯烱的受连累被逐出民族干部学校,乃至于新组长对于斯烱孩子父亲的追问,都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于畸形政治时代“革命”逻辑的一种依循。而斯烱的坚持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则应该被视为是对于人性逻辑的一种本能维护。

事实上,斯烱对于人性逻辑的本能维护,更突出地体现在她冒着政治风险毅然出手救助落难的吴掌柜的行为之中。斯烱在进入工作组之前,曾经在一家旅店帮佣。那时候她只有十二三岁,那家旅店的老板就是吴掌柜。到了1961、1962年那个空前饥饿时期,早已回到老家的吴掌柜,在全家人都饿死之后,为了活命,一个人努力挣扎着返回了机村:“我想我只有走到这里才有活路。山上有东西呀!山上有肉呀!飞禽走兽都是啊!还有那么多野菜蘑菇,都是叫人活命的东西呀!”问题在于,返回机村被迫隐藏行迹的吴掌柜,却只能够依靠煮野菜和蘑菇维持生命,既缺盐,也少油。在这个时候,从一种本能的人道情怀出发,偷偷地给吴掌柜送去盐与油的,正是年轻的斯烱。虽然说斯烱的救助行为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吴掌柜最终的悲剧命运,但困境中一种心灵慰藉作用的存在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实际上,在那个物质异常贫瘠的“革命”岁月里,斯烱一家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凭借着独属于她的那个蘑菇圈的滋养方才得以度过困厄的。

小说的另一个书写重心,是当下的“经济”时代。这个时候,斯烱的儿子胆巴也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政府官员。就如同变魔术一般,到了这个“经济”时代,阿妈斯烱的蘑菇圈突然就变得值大钱了:“不是所有蘑菇都值钱了。而是阿妈斯烱蘑菇圈里长出的那种蘑菇。它们有了一个新名字,松茸。当其他不值钱的蘑菇都还笼统地叫做蘑菇的时候,叫做松茸的这种蘑菇一下子就值了大钱。”正如你已经预料到的,蘑菇或者说松茸的升值,极大地刺激了包括机村人在内的所有人群的贪欲。当人们都在为松茸而疯狂的时候,难能可贵地保持了冷静心态的,唯有阿妈斯烱。在丹雅不无炫耀地告诉阿妈斯烱“时代不同了”的时候,遭到了阿妈斯烱强有力的反驳:“阿妈斯烱说,时代不同了,时代不同了,从你那个死鬼父亲带着工作组进村算起,没有一个新来的人不说这句话。可我没觉得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只想问你,变魔法一样变出这么多新东西,谁能把人变好了?阿妈说,谁能把人变好,那才是时代真的变了。”究其根本,阿妈斯烱所一力强调的“谁能把人变好,那才是时代真的变了”,正是对于人性逻辑的一种本能维护。而这,显然也就意味着,到了“经济”时代,当所有的人们都在为金钱而疯狂迷失的时候,能够坚守人性逻辑并以此对抗金钱逻辑的,却依然还是阿妈斯烱,还是这位“革命”时代曾经的人性守护者。当然,人性逻辑之外,无论是当年的“革命”时代,还是当下的“经济”时代,斯烱的那个蘑菇圈中,显然也还包含有藏族人本于虔诚的宗教信仰而对于大自然的一种敬畏心理。只不过,到了当下的“经济”时代,这种敬畏心理已经可以被阐释为现代性意义上的生态保护思想。但不管怎么说,小说结尾处阿妈斯烱的由衷感慨还是格外令人神伤的:“阿妈斯烱说,儿子啊,我老了我不心伤,只是我的蘑菇圈没有了。”在一种象征的意义上说,“蘑菇圈”既可以被看作是正常人性的隐喻,也可以被看作是自然生态的隐喻。唯其如此,阿来才会以此来为他这部意深旨远的中篇小说作结。由此可见,这种感慨,固然属于阿妈斯烱,但却无疑更属于作家阿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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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容简介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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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在较量中我们将付出多大的代价?

罪与罚,从来都是人性中不可或缺的话题。

绝对震撼的角色安排:四个超级警察,各怀绝技,从全国警察队伍中挑选而出,组成中国特案组,对各地发生的特大罪案进行侦破。

首次曝光内幕的特大案件:黄河浮尸、杀人视频、恐怖衣柜、蚊香烧尸、控梦大师、人彘奇案……

本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

" 我一直相信,每个罪犯心底都有一个懵懂而质朴的少年影子"。

愿正气长存,愿善恶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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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

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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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欢迎阅读。

《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水手在航行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抛弃在一个荒岛上.在与人世完全隔绝的岛上,他独自生活了四年多,才被一个航海家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的轰动.从未写这什么文学写品,年近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创作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

《鲁滨逊漂流记》中人物不多,除了鲁滨逊以外只有星期五还有些性*格,其他人物不过是陪衬.小说主要的价值在于鲁滨逊这个典型性*格.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在荒岛上的经历.第三部分是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群的故事.鲁滨逊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以这一部分是全书的精华.17世纪中叶,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到后来经历了20多年的荒岛生活.

笛福:十八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采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通过这些普通人的遭遇和命运,反映了十八世纪英国初期资本主义丰繁的现实,表现了强烈的海外殖民扩张意识。1719年,发表了《鲁滨逊漂流记》,标志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诞生,也奠定了这种新型文学形式的基础。从此,小说在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迅速地繁荣起来,成为这一时期英文学的主要成就。《鲁》是笛福的代表作品,小说是以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 内容简介: 鲁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经商赚钱,其母娘家姓鲁滨逊,故取名为鲁滨逊·克罗索。从小脑子里就充满遨游四海的念头。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去航海,船遇风而没,从旱路回伦敦,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第三次被土耳其海盗俘虏,幸逃被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经营种植园,开始庄园生活——非洲贩运黑奴。1659年9月1日遇海浪冲至荒无人烟的小岛,身上唯有一把刀,一个烟斗,一小匣烟叶。上岛的第二天他就把浅搁在岛边的那只大船上所有的食物、酒、衣物、qiang支、弹药、土木工具等一一运到岛上,在岛上搭起了简易的帐蓬,为了不让自己忘记他把自己的一切经历与活动都记了下来,为怕自己忘记日期,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来记年月,并开始记日记,用了几个月的工夫为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住了进去,后来又发现了自己不小心抖落的十几颗谷种开始发芽了,这个发现让他开始种起庄稼 因为岛上发生了可怕的地震,使他把自己的住处移到平地上,不久得了疟疾,用简要的烟叶来给自己治病,并开始读《圣经》,用心观察了小岛后,发现了很多的小动物,他就开始抓鹦鹉、山羊等野禽驯为家畜,到了第三年,开始有规律…… 第23年的冬天,野人烹人肉吃,2年后,再次前来,鲁救下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一年后,教会星期五英语,准备离开之际又从野人手中救下一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故派他们去解救另外十六个白人,走后第八天,英国船舶附近,船长和另外两人被反叛水手抛弃岸上,助其夺船,顺利离开海岛,在此居住了28年2个月零19天。 鲁回到了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他,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去巴西看他的种植园,而他的朋友为他积累了五千英镑,草草结婚后,生下了三个孩子。 不久妻子去世,再次出海,来到小岛上,这里的人口大增,为他们分配好田地后,很满意地再次离开。 简要分析: 描写了鲁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在荒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文明人所必需的生活条件,经历了人类从采集、渔猎、畜牧到种植等生产发展过程,彻底改变了自己无衣无食的苦难命运。在此过程,他付出了艰辛。笛福歌颂这种劳动活动,歌颂了他对大自然的斗争。鲁的形象中体现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鲁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当然,鲁的身上也表现了一个私有者和殖民主义者的思想特征:冒险精神和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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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疯狂天后》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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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以女权社会为主体世界观设定,女人当权执政,生孩子是男人的分内事。正式开播前,片方接连公布的预告片花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热烈讨论,作为古装爱情玄幻轻喜剧,在董意穿越之初,现代人与古代人语言及思维的不同引发的笑话,众主角之间的感情发展也是一大看点。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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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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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一出,谁与争锋。最强妖灵师聂离因为一本神秘的时空妖灵之书重生年少时代,修炼最强功法、最强的妖灵之力,踏足武道巅峰! 前世的仇人,全部清算。既然重生,这一世我便是主宰一切的众神之王,让一切都在我脚下蛰伏颤抖吧。

《妖神记》小说版由作者“发飙的蜗牛”独自在“起点中文网”进行连载,文章趋向于东方玄幻,全书以主人公前世所携带的《妖灵时空之书》将其灵魂穿越回少年时代为文引,讲述了今生主人公绚丽多彩的传奇故事。文章条理明朗,叙述激情澎湃,但偶有排版错误及用词不当,阅读之时需揣摩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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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全文共 4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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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或连续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作品中的内容启发

七月安生观后感 【篇一】

在我的观影史上,最好的电影都是西方的,后来韩国的一些电影不错,越来越好看,但自从我1988年从美国留学归来,对中国电影的印象却是:还没有到能够看的程度。

回顾中国电影的历史,小时候看过些描写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的电影,比如《小兵张嘎》之类的(我们小学的一位长着娃娃脸的小女生还被选中在电影里出演一个群众演员——看小嘎子跟胖墩摔跤)。到了文化革命,所有的电影都被禁掉,只剩下八个样板戏,全世界电影史上没有见过的奇观是:为了一个电影的评价和能否上映,中央政治局要开会定夺(以大庆王进喜为原型的《创业》)。你能想象美国总统副总统开会定夺一部好莱坞电影能不能上映吗?那个时候大家完全没有电影可看难道不是必然的吗?

改革开放之后我去了美国,回来后看到中国有电影了,也不完全像教育宣传片了,有的竟然能在国际电影节得奖了。我把近年来的获奖电影分成两类,一类是浪漫主义的,一类是现实主义的,前一类如张艺谋的电影;后一类如贾樟柯的电影。这些电影不仅是可以看的,而且已经达到了电影艺术的巅峰。然而,不客气地说,属于商业电影范畴的各种类型片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像郭敬明韩寒的影片甚至都不是专业导演做的,只能说是蹒跚学步(有一次我碰到戴锦华,问她对《小时代》的评价,她老实不客气地对我说:你别跟我提这个,那根本就不是电影)。所以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类型片还没到能看的程度。

近年来最火爆的只有搞笑的喜剧片,票房动辄过亿的都是这类,中国观众对于宣传教育片的反弹以一种夸张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除了喜剧片,严肃一点的全都无法接受,没人看。记得《万箭穿心》上映前,营销忽发奇想,想让文化人来帮助宣传下,找了崔健和我去看片,看后想句宣传词。我看后觉得非常好,想的宣传词是:这是曹禺《雷雨》之后最好的一个悲剧。没想到被他们一口否定,原因是:只要在宣传语中出现“悲剧”二字,票房就完全没指望了。难道中国的观众已经完全受不了任何严肃和沉重的话题了?

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严肃主题的现实主义影片还是在艰难地发展着,我们看到比较成功的例子是《桃姐》,它只是描绘了一个普通的人际关系,一个男人跟他家保姆的故事,但是感人至深。看过《七月与安生》之后,我欣慰地感到:中国的写实主义电影也到了可以看的水准了,而且已经相当好看了。影片描写的是两个女孩的友情,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以及后面发生的一系列冲突,悲欢离合。痛苦在折磨和考验着她们的友情,她们的友情命运如何?是中断还是延续?最终是个什么结局?影片从一开始就让人带着这个悬念,从头到尾,不能释怀。一个剧,怕就怕一切在意料之中,情理之外,而这部电影,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所有的情节让人觉得合理、合适、合乎人物关系的逻辑。就像沈从文有一次所说的,写小说的秘诀就在于“合适”,这是最见功力的地方。

我相信,中国的电影观众除了被宣传受教育和无厘头搞笑之外,也会慢慢成熟起来,而成熟起来的观众需要思考,需要感动,不仅需要被逗笑,还需要跟着剧情流泪,需要能够在自己的人生经验中引起共鸣的作品。就像那些得奖影片可以被分为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类一样,类型片中也有这样两类:在那些悬疑片、喜剧片中,其中的情节都是人一生也不会碰到的事,其中的人物也是人从来不会在现实中遇到的人,这就是浪漫主义的电影。而我相信,人们绝对需要现实主义的影片,需要看到那些自己可能经历到的事,自己在生活中能够遇到的人,看到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故事,看到那些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爱情、亲情和友情。在我看来,《七月与安生》就是这样一部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影片。

所以我想在这里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中国的电影真的能看了。

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篇二】

那一日,看完了安妮宝贝的《七月和安生》。

眯起因流过泪而酸涩的眼,在午后淡淡的阳光里,有一些微微地晕眩。二十几岁的人了,不会象小女生那样动不动就流泪,可这些文字,还是一再地触痛了我的心。

我和璎子,好象另一个七月和安生,在我们的少女时代。她和安生一样有着狂野的心和不羁的灵魂。轰轰烈烈的一场青春,却游走于风尘的边缘。爱过痛过,而今只得一个寂寞的躯壳,留与世人传说。不同的只是,安生的结局已经写好,她的,还在继续。

而我却做不了七月,做不了最后的七月。七月最终敞开怀抱,接纳了安生这只停飞的倦鸟。而我却无法接受已是面目全非的她。我是一个冷酷的人,我可以容纳她的伤痕,却无法容忍她的放任。她只能自己去寻找避风港。

好象所有的故事都是从从前讲起的。

璎子从三岁起就失去了父母的疼爱,也可能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支边的双亲因为工作把她从北方送到了南方爷爷奶奶身旁。从此,三五年难得一见。她对父母的感情是淡漠的,一如父母对她。

读书的时候,她跟我一个班。那时她是一个乖巧的孩子。长相甜美,眸光清澈。因为喜欢她,就在男生欺负她的时候挺身而出,做了她的勇敢却不实用的保护伞。然后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两个女孩子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说我们是朋友,不如说是姐妹来得贴切!无论是学习或生活,我们互相照应着。她经常来我家,把我的家当成了她的家,把我的爸妈当成自己的爸妈。我的家人也很喜欢她,因为她的聪明,伶俐,和活泼。

每晚临睡前,是我们最快乐的谈心时光。拥被而坐,分享彼此的秘密,讲述自己喜欢的男生,久久不愿睡去。有时碰上停电的夏夜,热得睡不着,就半夜爬起来偷偷溜出家门去街上逛。那份肆意和轻狂,是一生不褪的记忆。

我们就这样相亲相爱地过了九年,直到我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而她,仍然是我心里的牵挂。我们开始书信往来。一向懒惰的她,倒是很喜欢给我写信。一封接一封,述说她的思念和寂寞。说自己好象是失去了翅膀的鸟儿,再也飞不起来了!读着这些信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疼痛的。

后来她在信中开始快活起来。她说她正在享受青春,日夜笙歌,非常快乐!看这些信的时候,我的心里开始有隐约的不安。但一想她本是一个天性纯良的女孩,应该知道分寸的,但也在回信中委婉地暗示了她。她手头拮据的时候,我也会给她汇一些钱去。

不久她的来信开始变得有点患得患失。信写得杂乱无章且言词暧昧。我知道她在恋爱了,但是爱得很痛苦。她跟那个男孩的恋情受到了男方家长的阻挠,而且态度强硬。我很是担心,她是那样一个性格刚烈的女子。遇此阻碍,不知会采取何种激烈的方式?

之后,她突然地就断了音讯。她在那个属于她世界,消失地无声无息。

好似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在一个深夜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中的声音是疲倦的沙哑:“雯雯,我想你!”才听得一句,我已无法控制自己,大叫了起来:“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有多担心你!怎么一走就悄无声息?”电话那头的她笑得苍凉:“我就是不想让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这些年,她一直在外头流浪。

当年她和那个男生,年少轻狂,为了捍卫爱情,以一种绝决的方式做了反击。他们一起私奔去了深圳。在那儿,一人找了一份工作,在恶劣的环境中,固守着精神的乐园。以为便是这样终老,也是心甘情愿。

终究是世事无常。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噩运降临在了他们的头上。

她在一个娱乐城工作,一日被一帮流氓调戏,正好被她的男友撞上。看见心爱的女孩遭此污辱,年轻气盛的他不顾势单力薄,拍案而起,于是双方一场恶战。结果,两人都受了伤。男孩被打得浑身是伤,而她的大腿处,则被尖锐的啤酒瓶渣深深地扎了进去。

逃离娱乐城的他们无处可去,男友伤势太重,可是没钱去医院。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坚持的理由在慢慢消失,于这个人情淡泊的陌生的城市。

万般无奈,她用身边仅存的钱拨通了男友家的电话。

他的父母正为爱儿的失踪而心急如焚。接到电话,连夜坐飞机赶来。

她知道她的一生,不会安稳。如此勉强,只会带给心爱的人更多的创伤。也不敢再见他的父母,强忍着不舍,安静地逃离了所爱的人身边。

他被爱他的父母接了温暖的家,而她却在凄风苦雨中失了方向。该何去何从?家里是不能回去了,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吞噬人的漩涡。

险恶的命运,注定了她的生存轨迹是一场流离失所的漂泊。

她的声音开始哽咽:“我当时真的是走投无路了!腿上的伤感染发炎,我却没钱看病。雯雯,我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我以为我要死在那个地方,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你了!”

握着听筒,我的泪如泉喷涌。

而她,仿佛已经淡忘了伤痛,语调开始平静:“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要风风光光地回故里。后来我找到了他,一个属意我却被我拒绝数次的男人,中年男人,有钱有权,有家有室。”

“我的心已死,激情也已湮息。我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去换取物质的丰足和精神的空虚。那个男人给我很多钱,我怂恿自已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会了在赌桌上一掷千金。烟草,酒精,黑夜和男人,毁了我的余生。”她的声音有些黯然。

“终于他感到吃力,渐渐疏离我,直至把我完全放弃。而这时的我,已无所惧,他教会了我另一项谋生的本能。我很快又找到了另一个依靠。我象个游魂,游荡于各个城市,开始热衷于跟男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只不过我是猫,一一捕获他们,再耍弄他们,吃空他们。你知道他们叫我什么吗?野玫瑰!哼!我最讨厌的东西!”她开始冷笑。

“可是雯雯,我付出的代价也好大!酒精和金钱已经把我风化。我的手腕上伤痕累累,刀痕,还有烟头的烙印。不是别人,是我自己自虐。有时候真的痛苦得活不下去。我喝过整瓶的香水,服过整瓶安眠药,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在这个世上!上天给了我多舛的命运,为何要给我如此顽强的生命!”

所有伪装的坚强和倔强在这一刹那全然崩溃。隔着电话线,我听见了她沉闷压抑的哭声。

而我,却说不出一句话。

当年在风里欢笑的天真少年,如今已历沧海桑田。谁能相信,我们之间,只相隔了五个春天!

五年时间,或许只是弹指一瞬,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一步错!终生错?

璎子,你好傻!原本还有路可退的,是不是?为什么要给尚有希望的生活,做绝望的注解!

安生的飘泊是宿命的牵引,璎子的飘泊是求不来安稳的无措。

安生的永远是绚烂之后归于平淡,然后归于尘土。那么璎子,你的永远又是什么?

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篇三】

还记得第一次听到《七月与安生》这个名字,貌似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年少青涩,只能看看书的内容。现在重温“经典”,有了不同的感触。

七月第一次遇见安生的时候,是十三岁的时候。

新生报到会上,一大堆排着队的陌生同学。是炎热的秋日午后,明亮的阳光照得人眼睛发花。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很久以后,七月对家明说,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虽然对这种心甘情愿,她并不能做出更多的解释。

我的名字叫七月。当安生问她的时候,七月对她说,那是她出生的月份。那一年的夏天非常炎热。对母亲来说,酷暑和难产是一次劫难。可是她给七月取了一个平淡的名字。

就像世间的很多事物。人们并无方法从它寂静的表象上猜测到暗涌。比如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相遇。或者他们的离别。。。

家明这个男人就TM是一人渣!我想这个应该是看过的人都毋庸置疑的一个事实。

除了这个人渣,我不喜欢安生。我承认,安生那种敢爱敢做的精神是我欣赏的地方。但不是所有死了的人都是最可怜的。逝者死了解脱了自己,留给活着的人只有哀伤和愧疚,活着的人却要为她承受剩下的一切。为了成全家明和七月只是寻思理由中得一向,归根究底还是希望自己早点从这种混沌中解脱,而解脱的唯一办法就是死!她是死了一了百了了。可七月却要成天对着一个曾经背叛自己,而且让自己伤得很重的男人;可能还要面对那个被不负责任的母亲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孩子。每当看到这些,想起的又是那个曾经最好最好的朋友,这样的心情该是多愧疚啊!

所以,我认为整场“闹剧”,不是死了的安生最可怜,而是生不如死的七月……

一段情散了,就忘了吧!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昨天。一段缘尽了,就算了吧!再多的挽留也只是强求。一段爱消失了,就消失吧!不然你又能怎样。握不住的流沙,干脆就扬了它!断了线的风筝让它飞,它需要天空,你也需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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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七月与安生的观后感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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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明和七月的恋爱是特别符合现实世界价值观的恋爱。是大多数人都会给予祝福的恋爱。

从苏家明最后回一银行,把钥匙放回七月那儿也能看出,对苏家明而言,他也认为七月是比安生更合适的人。他的理性仍然选择了七月。

但从事情经过看,理性敌不过情感、适合比不过冲动,该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从离别前送胸挂佛,从再见面时的一起同居。这就是人性!

很多事情并不是应该是什么样子就最终一定会是那个样子!

这让我想起,这几天和朋友聊起的理科生与文科生的差别。朋友是文科生,本人理科生。充分意见交换后才真的发现,理科生与文科生的世界真的是有差异的。

理科生的世界,真与假、对与错往往泾渭分明、事情总有确定的样子。人在理科生世界里基本是同质的。而文科生的世界,真与假、对与错没有那么分明、事情也并不确定。这一切都取决于所涉及到的人。人的情感与反映是文科生更关注的,这既包括了对自己情感世界的充分内视和关注,也包括了对他人情绪和感情的关注与响应。

这对我而言,真的是一个巨大的发现。换句话而言,对理科生而言,他用心的方向是把世界搞明白,人怎么想,会怎么反应、会有什么情感根本不重要。而对文科生而言,是把这个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搞明白,世界搞不搞明白根本不重要。

回到本文来讲,就是应该怎么样做,和实际上人们真的会怎么做。这两者是有极大差别的。

而人性又是复杂的,安生努力去对抗人性,他选择逃离小城,为的是避开苏家明。

而苏家明选择顺从人性,他选择去北京,表面来看,是为了闯荡事业。内心深处是否也有对当前情感生活的不满足?

对苏家明而言,他和七月平淡平凡的幸福生活,他是不是真的感到幸福?七月呢?她是否就一定感受到了幸福?

人性就是这样复杂,人生就是这样的矛盾。好像没有经历过复杂,就难以真正的享受简单。没有经历过波澜,就难于享受平淡。总是失去过才知道珍惜所拥有的。

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或事都应在人性面前选择顺从。总有一些事物,我们要选择坚守。

教育篇

七月的父母虽然在片中着墨较少,但我真的觉得这是一个教育的合格典范。七月的好朋友到家中做客,七月的父母给予毫无保留的接纳。尤其是高中与职高这种教育分支路线出现以后。也包括后来安生流浪回来。能够接纳孩子喜欢的一切,是做父母者特别了不起的一点。没有进行道德判断,没有进行世俗评判,非常难得。虽然这有可能是因为七月一直以来表现优异换来的,但也可以反过来讲,父母的教育造就七月的优异。

家明逃婚以后,妈妈敲门时的犹豫和迟疑。在七月要离开小城时,妈妈给予的祝福,满满的都是深深的爱。这是一个虽然平凡,但是一个伟大的妈妈!

看着这样的父母,我坚持认为,有七月这样的父母,注定了七月的人生,纵然经历过这些许的波折,但也一定是一个精彩、幸福的人生。而七月的悲剧只是个偶然。生育过程的死亡是一个概率事件。这让我想起了《人间世》里的:“人生,有时就像在打扑克牌,如果不足够幸运,总会抓到几张烂牌。有的烂牌,抓到手上时,就知道,已经输了。”

七月没有任何问题,她只是输给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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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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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是由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的当代作家萧鼎写作的长篇武侠(古典仙侠)小说,全书共八册,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小说的主题思想。

《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4月,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网游;2009年9月,出版《诛仙》修订版,书后增加了附录和排行榜;2012年4月,作者发布《诛仙二》续写诛仙故事,同年6月出版。

小说内容

修道入山修行

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机缘巧合,一位天音寺名为普智的高僧在临终前传授给他天音寺不外传的真法——大梵般若,希望能在张小凡身上圆自己佛道双修、参透生死的梦。

后草庙村遭到血腥屠杀,全村除了张小凡和林惊羽两个小孩,和一个叫王二叔的樵夫外,无一幸免。青云山上的青云门见此惨案,不忍,于是收留了他们。林惊羽天资聪慧,被“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收为徒。而张小凡为人木讷,资质一般,无人喜爱,在推让中,“大竹峰”首座田不易收其为徒。

入青云后,林惊羽惊才绝艳,修为神速,很快得苍松真传,并得赐“斩龙剑”。而张小凡因为佛道双修,导致修真进度甚为缓慢,师父和师兄们早已对他失去了希望,安排他在伙房做饭,不料却有一手好厨艺值得称赞。田灵儿,田不易之女,是张小凡要好的师姐,日久生情,张小凡一直在心底里暗恋田灵儿。可是,田灵儿没有看上资质愚钝的他,只是把他当作弟弟来爱护,心中所倾慕的是龙首峰才貌双全的师兄齐昊。

七脉会武

在一次砍伐竹子的过程中,张小凡和田灵儿为了追逐一只三眼灵猴,而入青云山深处,无意间,张小凡以自己的精血将两个至邪之物噬血珠和摄魂炼成一个法宝,张小凡不知,只将其用来烧火,于是称之为烧火棍。在之后青云门一甲子一次的七脉会武中,张小凡以其出奇的运气和烧火棍的邪气,竟然进入了前4名,达到了大竹峰历史以来少有的好成绩。在这次比武中,他不但与童年好友林惊羽重逢,还因小灰之故结识了风回峰首座独子曾书书。之后在四进二的比试中,张小凡遭遇了资质奇佳白衣翩跹的小竹峰弟子陆雪琪。双方势均力敌,张小凡在决定胜负的一击中本有胜算,但陆雪琪的无助眼神让张小凡想起了昨晚为情所困的师姐田灵儿,心中一片怅然,失去了求胜的斗志,一心软反被陆雪琪以神剑御雷真诀引来的天雷击成重伤。而陆雪琪则被其最后舍生忘死的眼神触动心弦。

滴血洞被困

碧瑶被黑水玄蛇逼入滴血洞时,恰好看见昏迷不醒的张小凡,心下不忍,将之一同带入滴血洞躲避黑水玄蛇的致命攻击。不料洞口封闭,二人困在洞中多日,这些天中他们相依为命,并了解了彼此的身世,消除了两人正邪之间的隔阂,一段朦胧的感情悄然萌发。在洞中,张小凡两人发现了刻在石壁上的天书第一卷,而碧瑶则得到了金铃夫人遗物合欢铃与痴情咒咒语。

小池镇除妖

小凡脱困后,因正邪有别而与碧瑶分别。之后偶遇鬼王得知手中烧火棍的来历。后来到一个小镇,结识了金刚门门主大力尊者唯一传人石头。为了帮小镇除妖,二人一同去黑石洞除狐妖。在入洞前,结识了青云子第13代传人周一仙和他的孙女小环,并重逢碧瑶。在得知张小凡此行原委后,碧瑶与张小凡、石头一同前去除妖。在洞底,张小凡见到了满月井,可以映出人心中最心爱的人或事物,但却没有透露自己究竟看见了什么。之后张小凡被三尾狐妖那种不能与君同生便与君同死的精神所感悟,在六尾白狐的要求下,张小凡将垂死的白狐和那自杀身亡的三尾狐妖一同投入岩浆中。六尾白狐临死前,将身上的玄火鉴赠予张小凡。

流波山之役

魔教大举占领流波山,正道中人陆陆续续来此阻击魔教。这一期间小凡再次看到师姐田灵儿心有他属而心生魔性,林惊羽虽欲保护张小凡,但碍于师门之别只得作罢。张小凡在雨夜中被田不易罚跪。期间陆雪琪前来探望,张小凡却以为是幻觉。随后碧瑶偷偷前来,为小凡撑伞,诉说心事,小凡心有所动却不知缘由,二人在雨中相伴一夜。后来,小凡和田灵儿在山洞中无意听到魔教的企图是要得到亘古神兽——夔牛。之后,在正道中人阻止魔教活捉夔牛的过程中,小凡为救田灵儿,在夔牛脚下被迫同时用出了青云门太极玄清道和天音寺的大梵般若。虽救了田灵儿,却因怀疑他偷学天音寺不传之秘,并且使用至邪兵器噬血珠,而遭到正道的指责。

青云突变回青云山后,碧瑶悄悄来到大竹峰探望即将受到严厉审问的张小凡。在竹林间,张小凡与碧瑶互诉衷肠,紧紧相拥。碧瑶问起张小凡在满月井所见,张小凡许诺在会审之后告诉碧瑶。之后三大名门得道高人会审张小凡,可是张小凡却因为答应过普智,而宁死也不肯说出从哪里学得大梵般若。众人皆要惩治手持邪物的张小凡时,不想平时寡言的陆雪琪,却冒死站出来为张小凡求情,并以性命为担保,随后林惊羽也按捺不住为之求情,言辞恳切,而田灵儿、齐昊、曾书书等与张小凡交好的弟子也随之以性命为其担保,张小凡深为感动。但此时,苍松道人竟暗中勾结魔教,密谋向道玄真人报复,魔教中人趁机强攻青云山。

在此期间,掩护道玄真人前往幻月洞府的林惊羽偶遇万剑一,为二人的师徒之缘埋下伏笔。里应外合下,青云门伤亡惨重,为了挽回败局,受重伤的道玄真人祭出诛仙剑,并且使出诛仙剑阵,使魔教败逃。大殿上杀气未消,众人再度逼问张小凡,不想却由天音寺法相说出了一段骇人听闻的往事。想不到如父般慈爱的普智竟是张小凡苦寻多年的杀害全村的凶手。张小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再也无法相信所谓的正道。此时,碧瑶出现,想要带走受正道迫害的张小凡,而张小凡也将碧瑶当做唯一可以信任的人。

碧瑶挡剑

败逃的魔教众人折返,欲杀青云门一个措手不及。道玄真人二度驱动诛仙剑阵,在最后因担心张小凡为魔教所用、祸及苍生,将诛仙剑奋力劈向小凡。危急关头,碧瑶为了心爱的张小凡,念出了痴情咒,以一身精血化为厉咒,替他挡了诛仙剑阵,自己却魂飞魄散,永不超生。幸好有身上的合欢铃,将飞散的三魂七魄强行摄下一魂。张小凡因碧瑶挡剑而痛不欲生,被带回鬼王宗后,对着沉睡的碧瑶哽咽相告:在满月井中所见之人是碧瑶,而碧瑶却已无缘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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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容简介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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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爷的剑》是中国武侠小说作家古龙的作品,是《江湖人》系列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

小说描写了天下第一剑客,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剑神谢晓峰,厌倦江湖,抛弃生来就有的地位和财富和在武林中的名望,假装去世后化名阿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为生计忙碌,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得不重现江湖。《三少爷的剑》以谢晓峰与慕容秋荻的感情恩怨以及谢晓峰与他们的孩子小弟的爱恨矛盾为引导,以谢晓峰与和他稍逊一筹的燕十三这两个最伟大的剑客之间的最终决斗为中心,道出谢晓峰不得不再现江湖正是江湖人的宿命。最终谢燕一战打响,然而此时燕十三已悟出了更厉害的剑招,就在谢晓峰将要死在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剑时,燕十三横剑自杀,谢晓峰深思...终于知道燕十三是因为一来救过自己,二来不想"夺命十三剑"最狠毒的第十五招变化存于世上而自杀,谢晓峰也因此割掉双手大拇指,终生不再使剑,归隐江湖!然而不能使剑的谢晓峰依然遭到了其他剑客的挑战,就在谢晓峰将他们也打败后,他的朋友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小说结束,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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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高粱》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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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

《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在充满野性的红高粱地里,我的爷爷和我的奶奶在红高粱地里进行了野合。《红高粱》主线是"爷爷"余占敖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辅线是"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的是自发的造反势力,有的是混乱和无纪律的地方首领。他们没有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他们反抗的原因来源于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整部小说中没有着墨太多的正面形象,"我爷爷"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是"土匪"又是"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土匪的野性和英雄的血气使人物更加丰满和真实,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一幕。

在小说中,莫言竭尽全力的对几乎所有的战争场面都进行了精心的雕刻,无论战争场面的大小,甚至人与野狗在吞噬尸体时的较量也用了极多的笔触,展现了一幅幅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的血淋淋的画面。在这些血肉交汇之中,莫言描绘了一片红如鲜血的红高粱,整个世界都是血红的。莫言正是以这种狂欢式的语言、天马行空式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又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内容介绍: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

"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奶奶曾盼着嫁给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丈夫......当奶奶恐怖地看到单扁郎那张开花绽彩的麻风病人的面容,她感红高粱到恐怖,生不如死。奶奶在出嫁前就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剪刀,无论是为单扁郎准备的,还是为她自己准备的,都充分地表现了奶奶捍卫自己的婚姻、追求爱情自由的精神。"我奶奶"是抗日英雄,她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中弹身亡,完成了人格的升华。

我爷爷余占鳌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当卑鄙狡猾的国民党冷队长来 收拢他时,他断然拒绝;打过伏击战后,共产党胶高大队长想要与之联合,他也坚决地拒绝了。他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人,这不是敌对,而是他独立人格的体现。在迎亲的路上,面对突然跳出的"吃拤饼"的劫匪,同行的轿夫们停住了,呆呆地看着劈腿横在路当中的劫路人,都把身上的铜钱掏出来仍到劫匪脚边。当劫匪催逼戴凤莲向高粱深处走时,余占鳌被"我奶奶"盯着的眼神所触动。他冒着生命危险与劫匪展开了搏斗,最终打死了劫匪,保障了戴凤莲的人身安全。余占鳌的亲叔余大牙,当时任军需股长,他嗜酒如命,贪财好色。一日醉酒后,余大牙糟蹋了村里的第一号美女--曹玲子。

余占鳌没有念及余大牙是其亲叔,依军纪处决了他。在大义灭亲后,余占鳌为叔叔披麻戴孝,以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寇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织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带来他们去胶平公路伏击日寇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寇的汽车队。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

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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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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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禁毒会战打响,化妆侦察员宝玉完成任务,期待归队。

可是,一次更大更险的新任务需要他去完成。宝玉利用失忆住院的大毒枭金飞,开始了新的卧底生涯,在没有特勤人员的情况下,打入飞城企业,取得董事长田竟的年轻妻子、总经理林莺的信任。由于宝玉的身份太过敏感,更因为田竟在洪川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不能引起他的怀疑,影响了洪川的经济发展。而田竟又绝不允许妻子林莺与贩毒集团的成员有所牵连。

因此,宝玉的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就是在这种不可能的情况下,经过宝玉、连忠以及秦越、高达等前化妆侦查人员的努力下。查出田竟是隐蔽得更深的大毒枭。他不仅贩毒,还有一个更大的计划,要在邻近中国的海域建立一个大型毒品基地。经过战斗,宝玉和他的战友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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