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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题泥土(实用20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题泥土,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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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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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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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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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的知识钥匙,当你用这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的时候,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书是生活中变换心情的药水,当你喝下药水的时候,你便可以变换心情;书是一种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当你如饥似渴在书海中遨游的时候,你就会变得博学多才,生活也会更加充满阳光。

读书学到了知识,知识可以改变世界,当今世界先进的火箭,飞机,原子弹,都需要非常尖端的科学技术知识,有了这些保家卫国的先进武器,我们的国家才不会被外国欺负,由此可见知识是多么地重要,而读书就是知识的源泉。“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读书不仅增加知识,还可以让国家更发达,穷人也会变富人,弱国也会变强国。如果你读过书,就会在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感受到一股力量在给你引路。

无聊的时候,书是很好的伴侣。有一次我没人陪,感到很无聊时,打开了《哈佛家训》等书,慢慢地把自己融入书的世界,体会书中的乐趣。这时不仅不无聊还懂得了知识,对生活的不如意,也有不一样的想法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看过的书可以塞满整个书柜呢。

博学多才来源于读书,“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书可以让你知识更加丰富,你虽不能出人头地,但一定比其他人过得更加充实,内心世界更加精彩。读书也伴着你一生,时时给你机会,甚至在人生旅途中带来意外收获。

读书吧,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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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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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可以用某些东西比如金钱来解决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终究解决不了与自己内心之间的关系。有的时候,做一些无用的事,便和内心很近了。做无用的事,就是为了让自己有一颗更安静的心,就是安心。

——题记

我喜欢读书。阅读,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更让我感悟人生,感受到了幸福

最近,读了《白岩松:活着做无用的事》,闭眼沉思,思绪万千。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当中,习惯于过着被父母、老师安排好的生活,时间被安排得满满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一切都那么衣食无忧,顺理成章,以至于我们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停下脚步,思考一下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做一些无用的事。

在我们奔波的途中,写诗、作画、听音乐,偶尔做些无用的事,让内心得到安静。但我们现在所处的年龄和社会环境,却不容许我们用过多的时间去做无用的事,去挥霍青春。我们现在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学习,尽管有着没完没了的作业,有着三天两头地考试。但这不是随波逐流,不是世俗的眼光,而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我们现在学习也就是为了将来有时间来做无用的事。有时间品一杯香茗,坐在长椅上,或读文学名著,或听着悠闲的音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光,发愤学习,将来只能每天想着明天吃什么、住在哪儿,还有功夫享受生活、做无用之事吗?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看完这篇文章,又一次想到这个问题。不过现在似乎有了答案:人活着是为了心中的一份信仰,为了心中的安静。

《藏地密码》一书中描绘的画面时常浮现在脑海:那些藏袍着身,背负负行囊的朝拜者三步一叩首,五体投地地拜下去,就那样一直千里朝圣,去他们心中的圣地拉萨,圣山冈仁波茨。一些不幸的人,死于沿途的荒野中,那近似苦修的行程,数万次重复如一的动作,却是那般单纯与执著,只为心中的信仰,为了心中的安静。

当你在精神上有了追求,不管你追寻的是什么,也许是一些无用的事,只要你坚持是对的,就去做。就算被历史和时间遗忘,只要你做的事能让你得到心灵的,能让你安心,那就足够了。

活着,先做该做的事,再做无用的事或者是喜欢的事,这样,才能让心灵更安静、幸福更长久。这是阅读的启示。

阅读,让我感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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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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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在“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中,每部小说都由三部分组成:一个独立的惊险故事,一组贯穿四本书的连续故事,一部妙趣横生的惊恐档案。

在这8个故事中,没有最惊险,只有更惊险,我个个故事都很喜爱。这些“惊恐”是名副其实的,有时看得我心惊胆战,身上真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越恐怖我就越想看,一看就停不下来,一本厚厚的书不到两个小时我就可以看完。

这套书是顾天怡介绍给我的,她说很好看。我就向她借了前两本来看,还真是“惊恐”,我就又去买了后两本。我很感谢顾天怡。

这套书是美国人R.L.斯坦的代表作,听说这位美国作家已经写了137本“鸡皮疙瘩”系列书了呢,可真了不起呀!

这确实是一套好看的书,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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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节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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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知识启迪的大门,人类隐形的翅膀;书,一杯清醇的美酒,一首动人的诗歌;书,一支令人回味无穷的富余剂。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们阅读节。

令我最难忘的要属购书活动了,先不聊心里有多高兴,先看看是什么书吧:最能表达学生思想的马小跳系列、破迷冒险的查理九世、捧腹大笑的同桌冤家。我见书眼开,一下子涌进了书海,把一起购书的欣雨甩得无影无踪了。

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左瞧瞧,右看看,跑跑那个书架,逛逛那个书摊,恨不得把它们都买下来。当欣雨找到我时,我已满载而归,而她却两手空空,她望着我手里遮脸的书,一个灵机,好像想起了什么,接着又愣了愣,疯狂地大叫:“啊呀呀,光顾着找你,忘了买书,现在肯定只剩下些枯燥货了,你。你,真是重书轻友!”说完,一溜烟没影了。

我捧着一摞书,来到了收银台,问:“老板,这么多书,多少钱?”“嗯——,不多不多,打7折,算你50吧!”老板是个中年妇女,“50!还不多,48元,卖不卖?”我学起了母亲的拿手绝活——砍价,“哦?这么小就会讨价还价了,我可是打过折了哦,老板一副不可一世的口气“谢绝还价!”这时,欣雨买书回来了,“欣雨。”我泯着嘴向欣雨发出求助的目光,原以为她会答应,可她一甩头:“不干!”“好呀,你才重书轻友呢!一起买书怎么啦,两人都捡便宜你还不满足,是不是,欣雨被我说的点头如捣蒜,还擦了擦脸上我吐沫四溅的口水。最终我们凯旋而归了。

我喜欢阅读节,更喜欢购书的阅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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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日记100字五年级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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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些书,如:《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成语故事》、《唐诗300首》等等。其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第一篇“小精灵”令我印象深刻。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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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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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活泼、能说、会想,塑造了安妮这个爱说爱想的小姑娘。她的“敢做敢当,重感情深”的品质以及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性格深深地打动了我。在她做的一件件糗事当中,我仿佛看到了小孩子的无邪、幼稚与天真。在她最后为了照顾和陪伴玛丽拉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而是选择继续留在乡村教书时,又让我“看”到了这个女孩优秀的品格......

安妮,出生后的路很坎坷,但很充足。她喜欢把自己拥有的不好的东西通过想象美化后告诉别人,询问别人的意见。可能她觉得,自己认为很美好的东西,必须得到别人的认可,而别人说“好棒”时,她会高兴极了。但如果别人说“太糟糕”了,她又会伤心地、失望地哭……从这我体会到了安妮她能够处处替别人着想,万事得到别人的认可后才去实行,哪怕是恳求;安妮她还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玛丽拉.马修;感谢黛安娜和大家。即使玛丽拉只答应一条安妮想做的事,她也会说玛丽拉怎样怎样的好,或者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甚至是她以前特别讨厌的吉尔伯特,她也不再追究,因为他为了使她方便工作,完全是毫不犹豫。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安妮闯下大祸,竟压到了黛安娜粗暴的老姑奶奶身上时,安妮没有逃跑,没有丝毫不承认,而是选择了诚实地坦白,太令人吃惊了!在撒了谎,随时会遭受他人的打骂时,又有多少人愿意主动地承认交待?当然安妮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止一次,可结果呢?大家没说她傻也没叹气何苦,而发怒的老太太还成了她灵魂的知音!大家都对她感兴趣,愿意与她交流……

总之,作者用优美的词句把安妮的动作、神态、表情、语言都刻画在书页间,在一字一句中,安妮鲜明的个性都被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不能太满足于现状,只要你稍微努力一点,你的生活(等)就会更好。就像安妮,她自己没有宽松袖的衣服,但她能把她想象和穿在自己的身上一样。到最后,马修还不是坚决给她做了这样的衣服,完成了她想象的欲望?所以我们也应该学学文中的安妮,做个乐观、上进、爱思考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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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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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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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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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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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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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三毛,几代人都熟悉的形象:瘦骨棱棱的身体支撑着硕大的头,却只能顶上三根毛了。他浪迹人间,感受着冷暖与悲欢、战乱与苦难、嬉笑怒骂、憎恶怜爱,无不淋漓尽致地表现。三毛的人生态度是坚韧、乐观、豁达的,这使他走过了几代人的时间和空间仍不见长,还是那副样子——永远的顽童。

我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各种不同的童年,知道怎样珍惜童年。三毛的一生坎坷不平,一会儿幸福,一会儿悲伤。他的幸福永远不会多过悲伤。那么多人臭骂、毒打,那么多生活的挫折、打击,三毛却一直没有放弃对“光明世界”的追求,始终坚强地面对着。

三毛很善良,经常帮助与他同样命运的孤儿,不论是谁有困难,他都尽力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帮助,及使那个人嘲笑过他,欺负过他他也会帮助那个人。

三毛还揭露了旧社会的丑恶嘴脸:没有钱就没有衣、食、住、行,没有生活的基本保障,甚至要丧失自己的人格尊严。金钱比人更重要。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不仅仅是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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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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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奸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最好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有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感觉,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最大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官场黑暗。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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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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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纯净的歌曲在耳边响起,我翻开一旁的《小王子》。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他,没来得及看完,便匆匆写下感想,以免以后忘却现在澄澈心灵的悸动。

真的,这本书让我回忆起了小时候最可爱的我们,很天真,却也时常说出令大人震惊的话。小王子唯一的那朵玫瑰花,我想一定是最美丽的。小王子爱上了这亿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纵使这朵花不谦逊,也不够诚实,但当我们了解她背后所隐藏的温情,也会原谅她。就像小时候对妈妈一般,看到她身上的不好不知被什么放大,那只是因为我们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等到我懂事后,就能学会去享受这一切了。

花儿在小王子临别时表现得很坚强,她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一朵骄傲的花又怎能容许自己这样做呢?花儿是温柔的,那倔强的外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的柔弱暴露。在我眼里,这朵花是幸福而又快乐的。因为有一个人会为她感到开心,小王子也是如此,在远方,始终有一朵花在等待,这个牵动他们彼此的感情就是爱吧,最最纯洁的爱意,着实令人羡慕。但其实我们已经拥有很多爱,所以人生不需要太过多余的抱怨世态到底怎么糟糕,去发现一下被你所习惯的爱吧,不要等失去才懂得珍惜。

人们常常会忘记些什么,把爱和天真落在某个角落,谢谢作者带我回顾了以往的那些角落,发现了更多的美好和幸福。让我记住了一朵花和一个小王子之前最真挚的情感,这次,我只歌颂了一朵可爱的花,书中的更多没法详说,但他们带来的心灵慰藉是强烈的。这本书让我了解的更多的是人们所错过的。看着那些文字,此般陌生的熟悉……小王子的结局不管如何,但至少已拥有了一份永恒的挂念。

王子,是住在皇宫吗?享受荣华富贵吗?不,此王子非比王子。他是一位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个比他大一点的星球上。

这本书是一本令我意想不到的书,它并不是一本描写小王子的整天生活,它写了小王子环游了世界,竟找到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爱。

爱,不是被征服,而是世间缺少的爱。

友爱,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互不相让,互不关心,谁也不愿意让对方,久而久之,同学的关系不再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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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玫瑰花和泥土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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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杜欣怡

春天到了,森林里变得生机勃勃,非常美丽,不过,森林里有一株既美丽又鲜艳的玫瑰,它和泥土是好朋友。

玫瑰花经常跟泥土一起玩耍、聊天、互相照顾,还经常一起帮助其它花朵。泥土说:“我们要一直做最好的朋友。”玫瑰花温柔地回答道:“我们永远都会是好朋友。”一天,有一个人发现了这株美丽的玫瑰花,他想占为己有,差一点儿就把玫瑰花给摘走了,之后,玫瑰花知道了自己很美就每天对泥土说:“我是这片森林最美的花。”它每天都要看映照在水珠上自己美丽的样子。这天,有许多游客来到森林里,发现了这株玫瑰花,每个人都赞叹不绝。一天天过去了,几乎每个路过这里的人都要对玫瑰花赞叹一番,渐渐地玫瑰花变得高傲起来,玫瑰花对泥土说:“你离我远点,别碰脏了我的衣裳。”可泥土当做什么都没听见,没有理睬玫瑰花,泥土还是在不停地为玫瑰花补充营养。可玫瑰花却不知足,还是一次次地嫌弃着泥土,后来泥土受不了玫瑰花的嘲讽终于离开了它。

可是过了没多久,玫瑰花没有了泥土的滋养,渐渐地枯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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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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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三毛流浪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次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坐在饭桌前吃着可口的饭菜,享受着体贴和温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三毛痛苦地流浪生活。

在万恶的旧社会,没爹没娘的流浪儿——三毛机智、勇敢、聪明、还非常有志气。他恨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每天都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到处流浪,再看看我们每天都会穿着漂亮的衣服,背着崭新的书包,走向“学习的殿堂”。可这对于三毛来说简直是水中花,镜中月,一种奢望而已。不过我觉得最能体现旧社会普遍现象的是:一位老人摔倒了,一旁的过路人不但不帮忙还笑话她,可三毛看见了赶紧上前搀起老人,回头向那些袖手旁观

的人吐吐舌头,心里想真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还有一次,三毛和小男孩外出捡破烂,遇到一个大伯,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照完相,大伯突然露出凶相,一把夺过三毛和小男孩手中的食品,赶他们走。三毛和小男孩的照片被贴到救济社的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把三毛他们找来作假证,三毛和小男孩气愤极了,拿出笔,把照片上的三毛和小男孩都改成社长的样子,还画了一只手,写上‘都是他’三个字,指向社长的照片。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己得到的和他分享。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觉得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才后悔莫及。我们也应该像三毛一样,在灾难降临时无所畏惧,就像一个故事所说的那样:杯子里面有半杯水,乐观的人会说,还有半杯水;悲观的人会说,只有半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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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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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四世同堂》看完了,总共有1200来页,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最令人震撼的还是日本鬼子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特别是文化侵略,更是深入骨髓的膏肓。中国为什么会千疮百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了战斗热情,愿意用自身的大无畏付出来改变社会现实,比如瑞全,他可以远离家乡,积极投入战斗,为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鲜血。

可更多的年轻人却没有把国事放在第一位,虽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并决心不向日本鬼子投降,但在艰巨的生活压力背后,他们屈服了,他们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家庭,还有父母,这些让他们裹足不前,比如瑞宣,他也是个充满斗争精神的青年,但在艰巨的家庭责任之下,他只能委屈求全了,因为他不忍心年事已高的祖父,不忍心病怏怏的母亲,不忍心尚小的儿女,于是,他只能持观望态度,只能苟且偷生,只能苟延残喘地生活在生存边缘。除了这部分人,还有社会的蛀虫,他们腐蚀了社会的发展,是中国窒息的根源,就如冠晓荷,就如瑞丰,他们完全没有羞耻之心,反而想趁着被日本鬼子占领而升官发财,颠覆了人性的本真,毁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四世同堂》是我认真看完的最长的小说,虽然我不喜欢历史,我自认为这点是非常不对的,虽是兴趣使然,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尽力地去了解历史,关注历史,就如这部小说,它真实地展开了中国社会发展洪流中的一角,为我从中窥探历史提供了机会,虽然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但我相信仍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了解它,品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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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青春里有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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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水般划过,是阅读,伴我度过了青春中最美好的年华,“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与阅读为伴,我的青春才得以丰富多彩!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阅读,让我感悟着苏东坡的人生观念。如水的月光下,他经受着官场的失意,被贬的无奈,但他留下的,却是无限的乐观与淡泊,被贬黄州时,你笑言“竹枝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被贬惠州时,你只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被贬至儋州,你仍戏曰“我本儋耳氏,寄生西蜀洲。”是阅读让我领悟到了一个乐观淡泊的苏东坡,他旷达的胸怀照亮了我的整个青春,让我在青春韶华中不惧逆境,勇往直前。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本《鲁迅经典全集》,带我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民国时代。读他的《狂人日记》,我不禁因“疯子”的举动而发笑,却也感受到了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读《伤逝》,我感伤于“我”与子君的爱情悲剧,却也领悟到了鲁迅对包办婚姻的反对。那一篇篇如匕首和投枪般锋利的文章,让我在青春这个最美好的年华里,对阅读有了不一样的认识,阅读不仅教人学识,更能让人明智,我的青春,也因阅读而增添了几分厚度。

“给时光以生命,给岁月以文明。”

这个宇宙的基本道德是什么?它的文明图景又是什么?是《三体》给了我一个震撼人心的答案,在那厚厚的三本大书里,有着丰富的科技细节,有着对宇宙风景得心应手的描写,更有着对地球文明深刻的思考,宇宙和文明,从此在我的心中,变成了另一副模样。是阅读,让我的青春多了一丝与他人不同的色彩,它丰富了我的科学素养,让我的青春不再枯燥无味。

“读一本书,是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阅读,丰富着我的知识,开拓着我的视野,我的青春里,因为有了阅读,才能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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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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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西游记》这本书的主人翁有四位。分别是:调皮机灵、聪明机智、武功高强的孙悟空;它在西天取经的一路上,保护师傅,战胜了重重困难;有些笨笨拙拙,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会推卸责任,爱睡大觉;忠厚诚实的沙僧不怕困难,意志坚强;过于善良,动不动就要念紧箍咒的唐僧胆小怕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孙悟空,它本领高强,会七十二变。打败了许多妖魔,用正义战胜了邪恶,保证了师父的安全。

《西游记》这本书里有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有两回。一回是三打白骨精。为了能吃到唐僧肉,白骨精三次装成了不同的人,用花言巧语来骗取唐僧,唐僧就这样被迷惑住了。幸好孙悟空来得快,用火眼金腈识破了白骨精的计,便拿起紧箍棒,打死了妖魔,使它断了灵光。

读完这一回,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不能被别人的几句花言巧语所迷惑,要经自己的大脑慎重思考过,才能辨别别人说的是真是假;还有,光看一个人的外表是不行的,要看他的实质,也就是内在是善良还是邪恶。就像百骨精三次都装成了一位看似善良,没有一点儿邪恶的人,可实质呢?她却是个想伤害人的妖精!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三借芭蕉扇是我喜欢的第二回。为了能拿到芭蕉扇,孙悟空想出了许多办法智取。可是,最终并没有拿到。最后,还是在众神的帮助下,和罗刹女(牛魔王的妻子)借到了芭蕉扇。孙悟空拿着扇子来到了火焰山对着山顶扇了四十九下,顿时,那山上便大雨如注,火害永灭,师徒们顺利地过了火焰山。读完这一回,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动脑子想出好办法来克服困难,不能呆板的等着别人来帮忙。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不要有退缩的想法,要相信自己,鼓足勇气,要有恒心,我觉得这样就能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了。

《西游记》的最后一回,总结了师徒四人与白龙马历经了十四年,度过了千山万水,经受了九九八十次磨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真果。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就像文中的师徒四人一样,他们是遇到了许多困难,可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战胜了困难,取到了真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这样。不能为一点点儿小困难就退缩放弃。要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这样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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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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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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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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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让我们如饥似渴地遨游在书海里。有的书,像苹果,甜甜的,好吃极了,咬一口,便品尝到它的甘美;有的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最初,并不爽口,甚至还有些苦涩,但细细咀嚼起来,便会感到一股清香,回味无穷。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从前,爸爸苦口婆心地教导我多看课外书,可我不是当做耳旁风,就是这只耳朵进那只耳朵出,从不把爸爸说的话当做一回事。爸爸似乎听到了我的心声从那天起不再强迫我看书了。不过,自从那天起,爸爸经常拿一些报刊之类的书来到家里,一有空就看书,你说家里有这么一个爱看书的老爸做榜样我怎么能不受影响呢?

我本来只是想在家做个乖乖女,在校做个佼佼者,让爸爸和老师给我留下个好印象,可是,自从那时起,我迷上了看书。

这是一个因读书引发的故事。有一天晚上,爸爸说晚上光线不好,看书对眼睛有害,所以不让我看书,可我不看书又憋得慌,就在这“危急时刻”,我想出了一条“绝世好计”。

我对爸爸说“爸爸,我肚子疼,想上个厕所!”爸爸说:“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肚子疼,会不会是中暑了”“不会……会……的,我我……上个……厕所……就……好。”我吞吞吐吐地说。“说话怎么会吞吞吐吐的,”妈妈说,“不用说肯定是中暑了,让我看看。”“不……不用……了。”我说。可是妈妈坚持要看,我也不好拒绝。结果一摸,就摸出一本书来。

原来我是借是上厕所的名义,躲到厕所看书去了。爸爸妈妈知道了真相以后把我大骂了一顿,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躲在厕所里看书了。

书是顾问,书是随时在你近旁的顾问,随时都可以供给你所需要的知识,提供给你生活的帮助。它很特殊,因为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重复往返在书与现实之间。我的生活永远离不开书。

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书,伴我生活,伴我成长,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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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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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岁起,我便深深的爱上阅读,它使我沉迷于书海中;也使我与书中世界结下纠缠不清的缘分;更使我再也无法离开书那瞬息间千变万化的怀抱。阅读,便是我通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

我与阅读之所以会结下如此深厚的友谊,全都是妈妈的功劳,她在我一岁时,便开始教我认字,天天念故事给我听,想引起我的好奇心,而我便在如此奇妙的状况下,爱上了阅读。我每天都要看看书才睡的着,有时候,甚至令我宛如落入沼泽般无法自拔,心神完全投入到书的世界里,一会儿与姜子牙在岸边垂钓;一会儿和郭靖切磋「易筋经」中神奇的地方;一会儿更与唐三藏一起去拜见如来佛……。

但是,如果世界上没有书可以让我看,我会怎样呢?或许会失魂落魄、无精打采;亦或许会双眼空洞,嘴中喃喃自语;也可能脑袋中尽是以往书中的情结,导致食不下咽。总而言之,书,是我的心灵粮食;书,也是我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书,更是我生命中的一份子。我不能没有书,无论是金庸的武侠小说,还是刘墉的论文,或是牛顿写的科学常识,都是我不能失去的……。

喜「阅」,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如胶似漆般的亲密。或许,在别人眼中,喜「阅」并不重要,但对我来说却是有如生命一般的重要,没有书,对我来说,可是一种悲惨的酷刑啊!

喜「阅」,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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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下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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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字叫《西游记》的书,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人物吧;孙悟空,原是海外东胜神州中花果山上的仙石里崩裂而出的石猴,后来,它在众猴的建议下去拜师学艺,学会了长生不老术,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等本领。得道成佛后,被尊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因在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喝醉了酒,调戏嫦娥仙子,而被玉帝打入凡间投胎,不料错投猪胎成了半人半猪的怪异模样,虽然猪八戒为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爱睡懒觉,幽默滑稽,但对人情感真切,视如己出,取经路上成了调和师徒之间纠纷矛盾的中间人,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唐僧,原名陈玄奘,赐名唐三藏,他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悟净;还有被称为八部天龙马的白龙马,他们几个团结一心,努力克服路上的困难。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唐太宗贞观元年620--年,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离开京城长安,只身到天竺(今印度)游学。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弥勒缚妖魔”的这个章节,因为在这一回里妖怪,孙悟空,如来佛祖都很聪明。

如果你们说:“这本书好像一点意义都没有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团结一心,一定能克服成长路上的艰难险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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