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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合集20篇)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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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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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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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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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那斯一起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的洞一穴一,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等,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的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出一个神奇的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一性一格忧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债负,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行动,尼摩船长对人类没有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痛苦,但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少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动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险行动。儒勒·凡尔纳提出要一爱一护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面对这早在两百多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传神知识吗?不,他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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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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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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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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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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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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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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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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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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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六年级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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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试卷发下来了,寒冰又一次不及格,但他并不在意。

放学了,寒冰吹着口哨慢慢晃悠着走回了家。家里,奶奶正在煮饭,他连忙放下书包就走进厨房跟奶奶打招呼。奶奶回头望着寒冰,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又炒起菜来。寒冰明白,奶奶是赶他去写作业呢。贪玩的他只好不情不愿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晚上,寒冰还没有写完作业就被同学叫出去玩了。奶奶不知道寒冰出去了,端了杯水走进他房间,看到里面空无一人,于是就把水杯放在寒冰的书桌上。这时,奶奶瞄到了桌上那张试卷,她拿起试卷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又放下试卷,叹了口气,默默地走出了房间。

晚上九点,寒冰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正迎上前来的奶奶。奶奶说今晚的月亮很圆,让他一起出去赏月。

两人各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上次和奶奶一起赏月,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寒冰不禁陷入了回忆。

那次,也是他考得不好的时候。奶奶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哼起了歌:“月儿圆,月儿圆,爸妈回家聚团圆……”寒冰听了,问奶奶:“奶奶,我的爸妈去哪里啦?”奶奶楞了一下,然后喃喃自语道:“你爸爸妈妈都飞到月亮上喽……”寒冰又追问:“那我能去看她们吗?”奶奶笑了笑,拍了拍他的笑脸:“等你考试考好了,就能去看他们啦。”寒冰当时还不懂事,仍然天天只顾玩耍。现在他突然想起奶奶的话,暗自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考试考好一点,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冰儿,你看,那月儿多圆啊!你啥时候去月亮上哟,奶奶等着你去月亮上呢……”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突然,奶奶用胳膊肘抵住肚子中间,哎哟哎哟地低声呻吟起来。寒冰赶忙问奶奶怎么啦,奶奶摆了摆手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没事,奶奶今晚吃得太多了。”

这天以后,寒冰开始发奋图强。他下决心要做一个宇航员,去月亮上看爸妈,也不负奶奶的期待。奶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她仍然操持着家里,让寒冰可以安心读书。她经常对寒冰讲的一句话就是:“奶奶相信你,奶奶一定会等到那一天的,加油吧!”

数年后,寒冰拿着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的通知书,风急火燎地跑到医院的肝癌病房里。床上,浑身插满管子的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和那张通知书,虚弱地挤出三个字:“等到了……”最后一丝笑容凝固在奶奶脸上,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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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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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还认识我吗?不会把我给忘了吧?我是来自宇宙的可爱彗星呀!

我的头部很尖,尾部又四处散开,"外貌"有点像扫帚。就因为这特别的形状,致使我蒙冤生活了那么多年。

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哎!说来话长。不过,为了让你们知道,那我就长话短说,告诉你吧!

一些不科学的人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便称我为"扫帚星",更厉害的称我为"妖星",还将我与那些天灾人祸联系到了一起。

现在,科学渐渐发达起来,人们对我的看法也有了一些改变。可是有些人对我还不够了解,还是那么固执,继续他们的迷信观念,对我还是那么讨厌。这次,我为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也算是为了我自己,来做一次特别的"自我介绍"。希望通过这次的"自我介绍",能够使大家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对我的看法呢,也改变一下吧!

我知道,人们就是看不惯我那扫帚似的的身体,就是它使人们讨厌我的。那么我就先来说说我的身体吧!

通过科学家对我更进一步的研究,现已将我的身体分成了三个部分,那就是彗核、彗发和彗尾。彗核也就是我身体的中心,集中了我大部分的能量;在彗核外面包裹着一层云雾似的东西,是什么呢?科学家称之为彗发,顾名思义也就是我的"头发"。我的"核"与"秀发"联在一起,就变成了我的头。当我与太阳爷爷聊天时,距离越近,我的"头发"就越大,"头发"中间的一些气体与灰尘就被太阳爷爷推向了后方。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用科学语言就叫做"彗尾"。对我而言,就是我的"尾巴"。

哎哟!对了,你们瞧我这记性,还真差点把哥哥给忘了。在我们彗星家庭里,有数不清的成员,其中老大就得数"哈雷"哥哥了,"哈雷"跟我们这些小彗星们可不一样,它得74年才跟大家见上一次面,人们一般都可以见它一次或两次,可有些人恐怕一次也见不着。哎,哥哥就是哥哥,就喜欢摆架子。

好了,听完了我的这一番介绍,大家对我是否有了个更深的了解呢?可再也不要将我称为那令人讨厌的"扫帚星"了哟!否则,我可真要生气了。

时间不早了,哥哥姐姐要我早点回去的。再见吧,地球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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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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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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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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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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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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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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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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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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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

全文共 3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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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绽放的烟花已经数不胜数了,此起彼伏的烟花似在争奇斗艳,又像在展示着人们日新月异的美好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描写烟花的小说段落,欢迎阅读。

1、不一会儿,降落伞在天空中飞翔,慢慢地,慢慢地飘了下来。大家又点了一个彩球,彩球喷出火花,颜色开始产生了变化,一会儿呈蓝色,一会儿呈红色,再一会儿,又变成了绿色……五颜六色的在他手中的木棍上旋转着,漂亮极了!

2、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不时看到烟火升腾。一大颗烟花在他上方炸开,流光溢彩。火星稀稀疏疏窜向四周,旋即又消失了。紧接着又有一个烟花在空中绽放,映着人们的笑脸。

3、大家来到了河边,到处都在放烟花,烟花的的呈圆形,有的呈菊花状,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小蛇一样弯弯曲曲冲上天空,也有的像火柱一样矗立在地面,闪闪发光光,美丽极了!

4、烟花是永远的,因为它在他心里刻在了永恒的美丽。烟花是幸福的,因为它自己对留下的瞬间肯定了自己的美丽。

5、他是你生命中的彼岸烟花,灿烂之前不相逢,盛放之后是匿迹。

6、夜空宛如姹紫嫣红的百花园,五彩缤纷的烟花如同水晶石靓丽夺目,色彩斑斓的焰火好似彩绸绚丽多姿。

7、忽然,从管子里似乎喷出了一只火箭那样“咚”一声,一个如同小球那样的黄色礼花就喷射了出去,飞到平房那么高的高度时,“啪”一声,一下子炸开,一个黄色的完美烟花就飞了起来,最后残余的火星缓缓落下,慢慢熄灭。

8、美丽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好似没有空隙,像给暗沉沉的天空绣上五颜六色的花。

9、烟花的美丽,如此短暂,却如此的奔放,如此热烈。即使只有一秒的生命。也要做到最完美,开放的最灿烂。

10、烟花把夜幕装扮得格外耀眼,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热闹的除夕之夜,烟火映红了围观的张张笑脸。他暗自祈祷———新学期,他的学业也要像璀璨的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开放出最绚丽的花,放出最夺目的光彩!

11、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整个城市沉浸在节日的烟花爆竹声中。

12、忽然,吼一声,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朵出现在天空。他抬头望去,一枝枝美丽的花朵瞬间就消失了。正当他看的如痴如醉的时候一声震撼人心的巨声爆炸了。一些小火花慢慢的降下来。他拍手叫绝,当今科技真发达。

13、当一颗不起眼的小火种在半空中崩裂,随即变幻成一把绿色的大伞在夜空中飞旋。当这把伞还未完全消失殆尽,又有一朵灿烂的金菊蹿上天空,它宛如一位孤傲的仙子,全身被华丽璀璨的金色包围,在万人瞩目下翩翩起舞。

14、又有一颗颗亮点直窜上空,哇!好似孔雀开屏,又如天女散花,又像一把把五彩缤纷的花伞。一会儿满天金灿灿的,犹如丰收的稻谷撒满天;一会儿又是满天红艳艳的,好似夕阳时候的晚霞铺满天。真是美丽极了!

15、突然,一个尖叫声划破天空,在几十米的高空中爆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雨点”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如同仙女散花一般,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样。

16、烟花是绚丽的,但它不是文静的,当它冲出匣子的那一刻,它就是一个诡秘的魔术师,把匣子里的化学成分变成美丽的炮竹,让人们看到它的美,看到它的绚丽。

17、十几支烟花直指天空,一粒粒“金砂”喷射而出,在空中傲然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样样俱全,姹紫嫣红,把夜空装点得美丽、婀娜,把大地照射得如同白昼。

18、随着人们的欢笑,随着噼噼啪啪的响声,节日的夜空真是五彩缤纷。时而有窜天猴飞入,时而礼花在空中绽放,有的似孔雀开屏,有的似金花四溅。

19、只见,烟花直冲天空,渐渐地舒展开来,形成了无数朵时而红,时而黄,时而绿的繁花。然后,那烟火好似流星,从天而降,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

20、大家搬出大家最大的烟花“巨无霸”。点燃它的导火线,只见烟花像火箭一样,飞上天空,又象花朵一样绽放开来,射出红的光,黄的光,绿的光,紫的光,把人看得都入迷了。

21、瞬息万变的烟花,曼妙地展开她一张张浅黄银白洗绿淡紫清蓝粉红的笑脸,美不胜收。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绽放,花瓣如雨,纷纷坠落,人们似乎触手可及。

22、烟花的形状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像银杏树,有的像蒲公英,还有的像大苹果……烟花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有红色,黄的,绿的,蓝的,红绿交叉的……这么多漂亮的烟花,能组成一幅气象万千的图画。

23、在这值得高兴的日子里,唯有烟花,才能吐出大家那喜悦的心情;唯有烟花,才能烘托这喜庆的气氛。

24、烟花像一支箭一样以最快的速度飞向夜空,再以优美的姿态,协调的动作绽放了,像一簇簇火焰,一粒粒珍珠,一条条丝带,洒下欢笑给予大地,洒下祝福赠送大地,绽放的是人们的赞叹,绽放的是人们的遐想。

25、一束束耀眼的光线飞上天空,“啪啪啪……”那一束束光线突然炸开,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星星般的花朵向四周飞去,似一朵朵闪光的菊花,光彩夺目。太美了!太美了!

26、红红的火焰也映红了人们的脸蛋,在烟花绽放的那一瞬间,人们对未来的无限希望也同样绽放了。

27、孩子们在院子里放起了烟花,一朵朵美丽的礼花在天空中闪烁爆炸,小孩在院子里欢呼着,跳跃着。

28、一朵朵灿烂的烟花在空中绽放了,把原本乌黑的天空衬托得更加绚丽多彩,如诗如画,那声音震耳欲聋。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人们从四面八方迫不及待地走了出来,一起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29、这十几支小礼花一起冒,像一条银河;又想一条瀑布,这条瀑布在不断地改换自己的装束,一时是红色的轻纱衣,一时是翠绿的绿叶衣,一时是金粉色的桃花衣,真是绚丽多彩。

30、只听见“啪”的一声,一朵绚丽的烟花升入了天空,那烟花像是一朵五颜六色的菊花,眨眼间,便落了下来,那落下来的小火花,又像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想看见的流星雨。

31、只见轰轰的炮声把黑暗的夜空照亮了,瞬间就把夜空变成了烟花的海洋。五颜六色的烟花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小星星。看,有的像小脚印,有的像笑脸,还有的像红心,就连祈福灯也等不及去凑热闹了。

32、他爱烟花,因为她美丽,因为它珍贵,因为它罕见,因为它是充满幸福欢乐的,因为它是无与伦比的,更因为它是美好懂得奉献的。

33、仰望天空,看着那形态各异,色彩缤纷的烟花,那绽放的烟花就象多情的流星雨淅淅沥沥,又似降落伞从空中降落,也如萤火虫般在夜空中偏偏起舞。

34、同时,它也想吸引很多人,让大家都来看看它多么的自信,多么的快乐,多么的美丽!

35、一个个烟花像绽放开来的花儿,又像一个个鸟笼从天而降,壮观极了。

36、节日的烟火好像漫天的星星点亮夜空;宛若明亮的眼睛在闪烁;仿佛可爱的孩子露出了的笑脸。

37、即使烟花的美丽是短崭的,绽放过程是短暂的。但是因为那种美丽,烟花喜欢绽放,从而换来人们的快乐,幸福;换来人们的一声赞叹。

38、一颗颗五颜六色的火花飞升降落,时而如天女散花,时而如信号弹飞射,忽明忽暗,把夜幕点缀成鲜花的世界。这真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烟花飞舞迎新年啊!

39、当烟花在寂静的夜空中爆开时,绽放出七彩的美丽,让人忘记了它在爆发时的巨大的响声,忘记夜空的寂静,破灭前的壮丽,为的就是留下美丽的倩影,直至灰飞烟灭。绽放,消失只是瞬间的事,留下的是记忆中的美丽。

40、燃放的烟花像一朵朵五彩缤纷的鲜花绽放在夜空中。

41、也许,烟花就是从天堂流泻下来的瀑布,它能将大家的心推向美好的幻境。于是,虽然大家的眼睛无法真实地看到仙境,但大家的内心却感受到了它,璀璨而又迷离。

42、天上的烟花开的朵朵绚烂,有的像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有的像瀑布般直泻而下,还有的像菊花绽放了,格外娇艳。

43、导火线越来越短,不断冒着火花,“嘭”的一声巨响,烟花腾空而起,在天空中绽开五颜六色烟花,有的像流星徘徊在夜空,有的像万寿菊欣然怒放,还有的像仙女散花。

44、天上的焰火有的如菊花绽放;有的如彩条飘洒;有的如银屑飞扬……把夜空装点得格外美丽。

45、开始放烟花了,只听“喷”得一声,只见烟花像一条条活龙一般徐徐上升,接着在天空绽放。

46、最令人称奇的是流水瀑布,它全身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那流水好像是从百丈悬崖上咆哮而来,拍水击石,声音震耳欲聋;而它又好似一条小溪,潺潺而流,和顺平缓,令人身临其境,仿佛它不是烟花,而是一条真正的瀑布。

47、很快,这些美丽的烟花慢慢地变成了一阵流星雨洒落人间。还有的像一棵蘑菇,更神奇的是,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串串美丽的珍珠项链,他真想拿下来一串带到脖子上。他和小伙伴不由得发出了声声赞叹。

48、只听一声巨响,烟花往天空中射去,在天空炸出了美丽的火花,同里掉下来一个“降落伞”,五颜六色的,美丽极了。

49、只听见几声沉闷的声音,一个个烟花带着红红的火星窜上了天空,几声脆响,夜空绽放出了美丽的花朵。它们的形状和颜色各不相同,有五颜六色的满天星,金黄色的蒲公英,许多许多,绚丽多彩。

50、“哧”地一声,导火线被点燃了,他像一阵风似地躲到一边。只见烟花先是冒出一股白烟,随后出现了一股小小的黄色火花,紧接着,喷出一道光彩夺目的火花,朝四贮存器喷洒出来,火花越窜越高,大家都高兴地又蹦又跳。随后烟花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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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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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朦胧的眼睛还睁不开,阳光洒在脸上,微暖,许久不见的太阳如期而至,几天的下雨,让我知道了阳光的珍贵,微风拂过脸颊,舒适。慢慢的,我努力的在床上挣扎这爬起,走向书桌,随意的拿起一本书,如此之好的天气,书就是现在的伙伴。坐在书桌上,阳光倾洒,鸟鸣就在耳边荡漾,桌旁还有一杯茶,一人一茶一书,正好。读完后,关上书籍,缓缓闭上眼睛,书中的内容像画面一样翻来覆去的演着,不停歇。《活着》它让我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不一样的生命力,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讲述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的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最终还是把家产是的一干二净,父亲为他的堕落,不争气,感到失望,生了病,去世了,搞得家破人亡。而后妻子家珍陪着他一起受苦,母亲也是生病走了,自己被国民党捉住,几个月未归,女儿凤霞变哑了,长大后加了个老公二喜,本以为迎来了春天,却不想为生下苦根,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儿子与老师的血型相匹配,抽血过度,导致死亡,二喜在工作时被钢泥板砸伤而死亡,苦根好久没有吃豆子,一下子太多而导致撑死。福贵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作文/依为命,独自一人,在时间的消逝下,回忆着与家人快乐的生活。一个个身边的人离去,再也回不到身边的感受是很难熬过去的。但福贵最终还是看开了。突出着生命的可贵。

我感叹着,其实作者余华并没有写的有多悲伤,用朴素的语言讲诉着那时候的故事,解放战士的善良,某的伤害,红卫兵的无理取闹,批斗着那些所谓的“资本家”,在农村他们经历的那些苦难,一一的刻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望着现代的世界,原来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不懂他们到底有多么的幸苦,但我知道的是,使他们为着我们的未来才打下来的天下,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的活着。人为什么要活着?为的是我们爱的人好好活在我们的身边,为的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为的是那个藏在心中的美好梦想,最初的梦想。

《活着》让我感受到生活就像一条铺满刺的道路,我们必须靠着我们的毅力向前冲,再苦再难也要撑着,努力的向前攀爬。我不知道将来的路到底有多长,但未来是不知的,我们满怀期待着等待她的到来。人生不像是一盘磁带,我们没有快进,没有后退,也没有暂停。面对着困难我们只能勇往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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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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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日前正在热播,该剧自开播以来引发网民的热议。剧中,男一号盛一伦的古装剧后现代风令观众过目难忘,盛一伦饰演的太子齐晟一夜间从青春荷尔蒙气息男神变身风姿飘逸的谪仙郎君,一脸潮范戴耳钉的古装造型受到粉丝热棒,很多网民从剧迷路转粉,特别跑去男神微博开启舔屏模式,留言称:“最爱这款男神,主要看气质!”

《太子妃升职记》自开播来一路受好评,短短几日拥有了大批粉丝,原著迷们对小说改版的剧情也赞不绝口。盛一伦演绎下的太子齐晟,有着火热的内心和冷峻的外表,他和太子妃在点滴的摩擦中不自觉生出了情感,剧中角色和小说原著人物的爱恨挣扎极为同步。

在昨天的剧情中,太子齐晟和太子妃拜访岳父兵部大人府,他们共同经历了对质猜忌,在接触中互相开始信赖,感情不断升温。另一方面,赵王妃为得到太子齐晟也使出浑身解数,人物的Love Line扑朔迷离,剧中大量情感元素通过肢体和眼神来表达。盛一伦的一举一动、神情气场和原著贴合度极高,难怪网友表示:盛一伦堪称神还原了原著男神。

小说简介:

《太子妃升职记》是2012年在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言情小说,该书作者是鲜橙。小说讲述了为了弥补工作失误,司命星君将现代男人陈然的灵魂偷偷从地府带出,附身到“落水身亡”的南夏太子妃张芃芃身上的故事。

小说结局

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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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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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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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看小说的烦恼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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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有烦恼吗?”我总是漫不经心的说:“废话,谁还没个烦恼啊?”“那是什么烦恼啊?”“这个……”

最近,爸妈给我买了一套火遍全班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在班上几乎是人手一本,而它的作者刘慈欣,我本人也是他的忠实粉丝,所以我刚一接过书,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别太着迷呀,还是要以学习为主。”旁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心想着看个书都不消停。

之后看得更着迷了,用见缝插针来形容毫不夸张。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它,甚至包括做作业。作业质量的下降,能换来的只有父母叨唠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的大幅上升。“哎,你看买了这小说是不害了你了,你看看,这怎么做的作业?你注意点啊!小心让你永远见不到它。”我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却犯嘀咕了:什么呀,我不就看了个书,还能和作业扯上关系,还准备没收我书。这可真是一个大烦恼啊!

睡觉前,我正在看《三体》,脑子里还时刻担心着书的安危。我想着,书里的光速飞船飞出了书本,飞到了现实,那会成啥样呢?一定是一个庞然大物,飞到作业本里一定成了几个“庞大”的红叉。这是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联想。“刚说过你,怎么还在看,没收!”

我耸了下肩,装做乖乖就范的样子,蹑手蹑脚的尾随着妈妈,发现她把书放在了她卧室五斗柜中的第三格。好,取书行动现在开始。每天放学,我都要像打游击战似的把书拿过来,再原封不动的放回去。赶在妈妈下班回来之前完成定量的作业,还真挺累的,这样的烦恼何时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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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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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妈,亲一下》,我的视线就深深的被吸引住了,这是一本纪录陪伴母亲化疗、治病的过程。

作者得知母亲因“积劳成疾”而罹患血癌后,有很深的感触,因而让作者回忆起幼年时期母亲细心的呵护与照顾,及对家人的温柔与体贴。也因为母亲是家里唯一的 精神支柱,所以三兄弟相互轮替的照顾着他们挚爱的母亲,即使遇到种种挫折,也要克服,陪着母亲一起走向未来的每一个明天。

有人说,上帝因为不能一次照顾我们这么多人,所以,他创造了叫“母亲”的天使给我们。平常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及照顾,都对此视为理所当然,很难体会到母亲的 辛劳,等到母亲老了、病了,再也没有办法为我们做饭洗衣烧菜,我们却也才会突然惊醒,原来母亲多么重要,为了爱、为了我们,对待家人的付出是如此的多,给 了我们有了家的温暖。

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任何理由而停留,即使再重要、在敬爱的人,终将会变老,身体不再想以前一样强壮、一样硬朗,就像机器用久了,还是会生锈,最后被淘 汰。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路程,谁也逃不了,更何况是我们的父母长辈们?父母努力辛苦赚钱,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为的都是我们,想给我们更好的生活 品质,身为晚辈的我们,应该更加倍的回报、感激及孝顺,若是非要等到失去后,才慢慢得去了解,那就太迟了!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这句话,我们虽然并非能决定任何人生命的长短,但至少我们可以趁现在还有机会时好好地孝顺他们,即时行孝,就算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轻轻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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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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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气作家明晓溪经典长篇《烈火如歌》出版以来,以其唯美细腻的感情倾倒无数少女。在读者们的辛苦期盼之下,《烈火如歌2》大结局携气势磅礴的剧情、缠绵剧恻的爱恋闪耀上市,再次引发新一轮浪漫热潮!以下是小说烈火如歌2介绍,欢迎阅读。

烈火山庄剧变,如歌仿佛浴火的凤凰,绽放令人目眩的光彩。晶莹剔透的雪幻幻重生,战枫双眸中的冰蓝愈发冷酷,温润如玉的静渊王会作出怎样的选择,红衣似血的暗夜罗邪佞如魔……

《烈火如歌》完整版是每个少女都不容错过的华丽盛宴,如烟花般绚烂的爱情,婉转动人的故事,梦幻的美好的结局,会让你幸福得连手心也微微发痒。

第一部分

翌日,烈火山庄公告天下——江南霹雳门以秘制火器暗杀前庄主烈明镜,自此但凡继续与其有交往的门派均列为本庄之敌,且,霹雳门长期研制杀伤力惊人的火器,为害一方,其野心为武林安宁带来极大的隐患。故,烈火山庄提请江湖各门派一并携手清整霹雳门,重还武林安宁。此公告一出,天下无刀城率先响应。江南十八坞、水船帮、崆峒派、青城派等亦积极响应,表示一切行动听由烈火山庄指挥。顷刻间。江湖中大变已生。

第二部分

深夜的湖水白雾袅袅。红衣人仰首饮着杯中酒。黄金酒杯精美小巧,在夜色中闪闪生光,那酒杯应该盛不下太多的酒,可是他恍惚已有了薄薄的醉意。赤足踏在寒冷的地上。血红的衣裳被夜风吹灌得烈烈扬舞。 苍白透明的肌肤,好像曾经在地狱中与恶魔朝夕相处;薄薄的嘴唇鲜艳如生命中喷涌出的第一缕鲜血。“他是谁?”如歌望着红衣人。战枫的瞳孔骤然紧缩!

第三部分

“是吗?”如歌拉起他的手,沉声道,“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只是跌了一跤,你的手却会淤伤到这样严重?”他左手的淤伤,被手腕处晶莹的肌肤映衬得益发乌黑淤紫。“笨啊,那是我用来骗你心疼的。”雪轻轻笑着。“那如今我已经心疼过了,你让骗我的淤伤消退掉吧。”如歌凝注他。“呵,臭丫头……”他叹息,为什么她会如此冰雪细心啊

第四部分

“你远不是他的对手。” 雪抱膝而坐,这个姿势是如歌喜欢的,跟她的姿势一样就可以假装她就在他的身边。没有失去功力之前,暗夜罗或许会忌惮他的仙人之力。然而此刻,暗夜罗将他也看不在眼里。“人无法打败暗夜罗。只有魔才能消灭魔。”战枫身上迸出冰冷的杀气。雪抬眼瞟他:“你欲成魔?”“我需要你帮我。”

第五部分

天命刀破鞘而出!这一刀,幽蓝幽蓝,天空变得苍白失色,天地间所有的蓝化成一道闪电!这不是刀!是人世间最忧伤悲愤的蓝!这不是刀!是战枫仇恨入魔的精魂!电光火石间。巨变已生!玉自寒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可是,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那令天地变色的杀气。雪抬眼望去,琴声顿止。黑翼和薰衣却并不动容。他和她都深知暗夜罗的武功,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暗夜罗挥袖,长袖如血雾飞扬。他冷笑,战枫的攻击实在不足以被他看在眼里。然而,暗夜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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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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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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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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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

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

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

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

,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

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

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00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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