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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笔马良的故事内容简介热门20篇

2024年度“中国农村新闻人物”揭晓仪式在北京举行。长葛市坡胡镇水磨河村原党委书记燕振昌被授予2024年度“中国农村新闻人物”唯一的“特别贡献奖”。今天小编就收集了神笔马良的故事内容简介,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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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神笔马良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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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神笔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我要画好多东西。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画好多好多的钱,把它们全部捐给贫困人民,让贫困人民都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画各种各样的清洁机器人,比如陆地清洁机器人、海中清洁机器人……我还要发明一台控制全地球的主控机器人!我要将它命名为地球环保机器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画一座大规模的学校,让世界上所有的贫困儿童都能免费上学,让所有家长都不要愁家里没钱孩子上不了学。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画许多导弹,让中国称霸世界!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画一片很大很大的森林,里面有小溪、河、花、草……我还要在里面画各种各样的小鸟,各种各样的鱼、还有野兔、野猪……我要让大自然充满生机!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假如我拥有一支神笔马良,我要在宇宙中再画一个地球,把它命名为幸福星,让地球不再拥挤。而且住在幸福星人会永远幸福。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要用神笔为祖国做贡献,让祖国不再贫穷、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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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楚庄王葬马的寓言故事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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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非常喜欢,他将马养在宽敞舒适的厅堂里,让马睡清凉的席床,吃美味的枣肉,并给马披上华丽的锦缎。

后来,有一匹马得了肥胖病死掉了。楚庄王很难过,命令全体大臣向这匹马致哀,准备用精美的棺木将马装殓,并按大夫的葬礼规格隆重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谏楚庄王不要这样做,但是楚庄王不听,还下令说:“凡是敢对葬马表示不同意见的,一律处死。”这样一来,大家都不敢表态了。

楚宫内有位歌舞艺人叫优孟,他能言善辩,擅长表演。这天,他走进殿门就嚎啕大哭。楚庄王见了非常吃惊,就问他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优孟回答说:“那匹死去的马儿啊,是大王最心爱的。像楚国这样一个大国,却只用大夫的礼仪来埋葬它,实在是太不像样了!”

楚庄王问他:“你觉得应该怎么办呢?”

优孟接着说:“应该用国君规格的葬礼才相称啊!用珍贵的白玉做棺,用细腻的梓木做外椁,调遣大批士兵挖个大大的坟坑,发动全城百姓来筑墓。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派出使者在前面敲锣打鼓,让魏国、韩国派出使者在后面摇幡招魂。再建造一座祠堂长久供奉马的牌位,并赐给马万户的俸禄。这样,让天下人都知道,大王把马看得很重要,把人看得很低贱。”

楚庄王听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说道:“难道我的过错就这么大吗?现在我该以什么方式处理这匹马呢?”

优孟说:“这太容易了。用炉灶作为它的外椁,用铜锅作为它的棺材,放些调料,把马肉炖得香喷喷的,让大家饱餐一顿就对了。”

点评

对不同的人做思想方法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毕竟每个人的性格思想都是不同的,自然哪种方式最易使对方接受就采用哪种方式。在这个寓言故事中,优孟以巧妙的方式让楚庄王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可笑,从而使楚庄王挽回了自己的过失。优孟的智慧幽默,不得不让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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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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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游戏中,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反应?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是飞舞灵动的手指!校园王子加游戏高手肖奈同学一见钟情于美女贝微微,可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老板等身份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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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指鹿为马的故事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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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鹿为这个成语跟赵高有着莫大的关系,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指鹿为马的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语】: 指鹿为马

【拼音】: zhǐ lù wéi mǎ

【解释】: 指着鹿,说是马。比喻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成语故事】:

秦朝二世的时候,宰相赵高掌握了朝政大权。他因为害怕群臣中有人不服,就想了一个主意。有一天上朝时,他牵着一只梅花鹿对二世说:陛下,这是我献的名马,它一天能走一千里,一夜能走八百里。二世听了,大笑说:承相啊,这明明是一只鹿,你却说是马,真是错得太离谱了!赵高说:这确实是一匹马,陛下怎么说是鹿呢?二世觉得纳闷,就让群臣百官来评判。大家心想,说实话会得罪承相,说假话又怕欺骗陛下,就都不出声。这时赵高盯着群臣,指着鹿大声问:大家看,这样身圆腿瘦,耳尖尾粗,不是马是甚么?大家都害怕赵高的势力,知道不说不行,就都说是马,赵高非常得意,二世被弄胡涂了,明明是鹿,怎么大家都说是马呢?他以为自己疯了,从此越来越胡涂,朝政上的事都完全由赵高来操纵。

赵高暗中把那些说实话的人杀掉,又派人杀死二世,霸占整个朝廷,最后终于导致秦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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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马的故事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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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不有三匹骏,红红、黑黑和白白。它们相和睦,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它们天在草地上玩耍,忽然从远处的森林里跑来了一只凶猛的大老虎,老虎看着这三匹马,口水都快流成小溪了。白白看见了大老虎,连忙让红红和黑黑跑掉。可它们俩就当作没听见,一直在那里追赶。白白看见老虎向它们跑来,只好飞快的逃走了。黑黑和红红听见老虎声音的时候,才知道有大老虎,于是,也立刻逃走了。它们俩跑到一个安全的好地方了,红红说:“黑黑,白白太不够朋友了,把咱们扔在这里不管,差点儿让大老虎给吃掉,你看,那只老虎的样子多可怕呀。”“就是,就是,我们找它评理去。”黑黑生气地说。

到了晚上,黑黑和红红来到白白家,敲了敲门,一看,是它的两个好朋友回来了,赶快请它们到屋里坐。黑黑和红红很不客气地说:“白白,你还是我们的好朋友吗?都大难临头了,你都不管我们,我真是看透你了。”白白说:“你们误会了,我叫你们赶快跑了,可你们没听见,大老虎向我们跑来了,我就赶紧跑了。”黑黑说:“那好吧,总有一天我会考验你的。”

第二天,黑黑打扮的像一只狮子,就出门了。它来到红红家,假装捉住红红,红红故意又很大的声音喊白白,白白听见了,冲进红红家把红红救了出来。这时打份的像狮子的黑黑也走了出来,脱下狮子衣服,对白白说:“现在我可以完全相信你了。”于是,它们又像原来的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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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假如我有一支马良的神笔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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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有一枝良的神笔,我会给灾区的小朋友们画一所学校,让他们在学校里嬉戏玩耍,快乐的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因贫穷而失学的学生画一些钱,让他们重新跟他们亲爱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让他们在学校里琅琅的读书声传遍世界!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流浪的小朋友们画亲爱的爸爸妈妈和一个温暖的家,让他们一家快快乐乐的在一起,永不分离!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残废的人们画他们残缺的部位,让他们可以快乐的运动,跟自己的伙伴们在一起玩耍,不再让他们的伙伴是寂寞!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坏人画一颗善良的心,让他们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如果他们的行为换成在正经的工作上那该多么的灵巧!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干旱的地方画一条甘甜的纯净水,让他们不在为水的问题而发愁,让这甘甜的纯净水流进他们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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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兰陵皇妃|》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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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皇妃|现代少女端木怜为了保护祖传的宝物青鸾镜,被小偷杀死,灵魂穿越至混战的北朝,成了北周司空宇文邕府上的一个不受宠的侍妾元清锁……她一心想找回青鸾镜,一次次误打误撞中,让原本对她全无好感的宇文邕真心爱上她……而她,却几次被白衣胜雪又神秘的面具将军吸引,从此将他深深埋在了心里……

在争夺青鸾镜的过程中,小怜又误闯进有操控百鸟神力的神秘男子香无尘,以及冷血神秘的女子妙无音,及对香无尘无限痴情的桃花仙之间的宿世纠葛中……他们背后又到底藏着怎样惊天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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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马与驴的奋斗故事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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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则故事:说一个主人有一匹千里和一头毛驴,它俩都给主人干活:驴拉磨,马驮着主人周游四方。

但是,驴却经常遭到马的羞辱。

吃饭的时候,马第九十九次辱骂驴说:“没出息的家伙,一天到晚,围着一个石磨转去转来。

眼睛还被蒙着,瞎走瞎忙。

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不如早点死了熬驴胶吧!”

驴再也忍受不了马的侮辱,伤心得大哭着跑走了。

第二天,主人发觉驴不见了,便把马套到磨上。

马说:“我志在千里,怎么能为您拉磨呢?”

“可我要吃面啊!没有驴,总不能囫囵吃麦粒呀!”说着,主人用布蒙住了马的眼睛,并在它的屁股上重重地给了一掌。

马无可奈何地跟驴一样围着磨转起圈来。

才拉了一天磨,马就感到头昏脑胀,浑身酸疼得受不住了。

它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唉!没想到驴干这活儿也不容易呀!今后再评论别人一定要先换到它的位置上试试再说。”

马干马的活,驴干驴的活,分工明确,各出各的一份力气。

偏偏马好事,把驴气跑,吃了苦头才知道驴的作用原来也是不可或缺的。

评论:

被人重视的感觉是人们在工作中最重要的动力因素之一。

虽然一个企业的分工有轻重之分,但是从整体来说,每一个岗位都是必需的,要明白,没有大家的共同配合,再完美的计划都得成空,因此互相尊重、彼此信任是建设高效团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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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妹妹“偷”走了马良神笔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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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妹妹啊,印象不是可爱,是很可爱。

风雪交加的夜晚,妹妹吵着要我给她讲故事,我破口唯开,给她讲了一个《神笔良》的故事。妹妹听完后不假思索地问:“姐姐呀,这支笔在哪里有卖啊!我要我要!”然而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为了妹妹幻想“成真”,我回答:“这只笔呀,它会走路的哟!有些时候啊,在街上就能看见啰!”“是吗?”妹妹竟然相信了。沃~

星期六下午,我的一家人和妹妹的一家人去五马街闲逛。妹妹在小姨怀里向外东瞧瞧,西瞧瞧,我问妹妹干什么呀?妹妹天真无邪的回答道:“我在找神笔,神笔啊,姐姐看到了叫我哦,我去抓!”我又被妹妹逗笑了,说:“姐姐回家后给你神笔好吗?姐姐家多的是呢!”“谢谢姐姐!”妹妹礼貌的回答了一句。

我在家里把所谓的神笔(铅笔)拿了出来,包装的精细又漂亮,“妹妹准会高兴的”我想着,并往妹妹家赶。

来到小姨家,妹妹果然在玩球。我把妹妹叫到房间里,郑重其事的把在妹妹眼中的神笔拿了出来递给妹妹。“神笔耶!”妹妹大喜过望,接过笔是亲了又亲。

妹妹后来就一直把它放在包盒子里,然后我们也叫这只笔为“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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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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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是由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的当代作家萧鼎写作的长篇武侠(古典仙侠)小说,全书共八册,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小说的主题思想。

《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4月,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网游;2009年9月,出版《诛仙》修订版,书后增加了附录和排行榜;2012年4月,作者发布《诛仙二》续写诛仙故事,同年6月出版。

内容简介

入山修行

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机缘巧合,一位天音寺名为普智的高僧在临终前传授给他天音寺不外传的真法——大梵般若,希望能在张小凡身上圆自己佛道双修、参透生死的梦。

后草庙村遭到血腥屠杀,全村除了张小凡和林惊羽两个小孩,和一个叫王二叔的樵夫外,无一幸免。青云山上的青云门见此惨案,不忍,于是收留了他们。林惊羽天资聪慧,被“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收为徒。而张小凡为人木讷,资质一般,无人喜爱,在推让中,“大竹峰”首座田不易收其为徒。

入青云后,林惊羽惊才绝艳,修为神速,很快得苍松真传,并得赐“斩龙剑”。而张小凡因为佛道双修,导致修真进度甚为缓慢,师父和师兄们早已对他失去了希望,安排他在伙房做饭,不料却有一手好厨艺值得称赞。田灵儿,田不易之女,是张小凡的师姐,日久生情,张小凡一直在心底里暗恋田灵儿。可是,田灵儿没有看上资质愚钝的他,只是把他当作弟弟来爱护,心中所倾慕的是龙首峰才貌双全的师

七脉会武

七脉会武插画在一次砍伐竹子的过程中,张小凡和田灵儿为了追逐一只三眼灵猴,而入青云山深处,无意间,张小凡以自己的精血将两个至邪之物噬血珠和摄魂炼成一个法宝,张小凡不知,只将其用来烧火,于是称之为烧火棍。

在之后青云门一甲子一次的七脉会武中,张小凡以其出奇的运气和烧火棍的邪气,竟然进入了前4名,达到了大竹峰历史以来少有的好成绩。在这次比武中,他不但与童年好友林惊羽重逢,还因小灰之故结识了风回峰首座独子曾书书。之后在四进二的比试中,张小凡遭遇了资质奇佳白衣翩跹的小竹峰弟子陆雪琪。双方势均力敌,张小凡在决定胜负的一击中本有胜算,但陆雪琪的无助眼神让张小凡想起了昨晚为情所困的师姐田灵儿,心中一片怅然,失去了求胜的斗志,一心软反被陆雪琪以神剑御雷真诀引来的天雷击成重伤。而陆雪琪则被其最后舍生忘死的眼神触动心弦。

空桑山历练

比武大会后,青云门为了磨练弟子,派获胜的前四名到空桑山万蝠古窟中查探魔教异动。遇到一群凶恶的蝙蝠,张小凡为陆雪琪挡去蝙蝠尸体。张小凡拼死保护了陆雪琪而身受重伤,陆雪琪被张小凡那种为自己舍生忘死的行为所感动,在临坠入死灵渊时,陆雪琪没有去求生,反而为了救张小凡,一同坠入深渊。

在坠入死灵渊后,张小凡和陆雪琪侥幸没死,二人在死灵渊下宿命般紧握双手,共同对抗树妖阴灵,在死灵渊下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渐渐互生情愫,之后在五海中最神秘无情海边与碧瑶等魔教中人对抗时,惊醒上古妖兽黑水玄蛇并在其猛烈的攻击下失散。与黑水玄蛇对战,张小凡在激斗中失去意识,碧瑶拉张小凡进入滴血洞,困在洞中多日,这些天中他们相依为命,碧瑶跟小凡道出童年之事,当年天音寺的普方用法宝‘浮屠金钵’将整座六狐洞震塌,碧瑶与母亲小痴困入地底,在黑暗中小痴割自己肉喂给碧瑶,后被父亲鬼王救出,因此鬼王与碧瑶一直有隔阂,张小凡化解碧瑶心结,在洞中,张小凡两人发现了刻在石壁上的天书第一卷,而碧瑶则得到了金铃夫人遗物合欢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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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神笔马良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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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家说,从前,有个孩子名字叫做良。父亲母亲早就死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过日子。他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啊!

一天,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学馆里的画师,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对画师说:

“我很想学画,借给我一支笔可以吗?”

画师瞪了他一眼,“呸!”一口唾沫吐在他脸上,骂道:

“穷孩子想拿笔,还想学画画?做梦啦!”

说完,就将他撵出门来。

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说:

“为什么穷孩子不能拿笔,连画也不能学呢?我就是要学画画!”

从此,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时,捡一根枯树枝,在沙地里学着描飞鸟。他到河边割草时,用草根蘸蘸河水,在岸石上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壁上,又把白天描过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

他没有笔,但还是坚持学画画。

一年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没有一天间断过。他窑洞的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当然,进步也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吃草。但是马良还没有一支笔啊!

他多么想,自己能有一支笔。

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须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说:

“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

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乐得蹦下床来:

“谢谢你,老爷爷……”

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须老人已经不见了。

马良一惊,就醒过来,揉揉眼睛,原来是个梦呢!可又不是梦啊,那支笔不是好好地在自己的手里吗!

他十分高兴,就奔出窑洞,挨家挨户去敲门,把伙伴都叫醒,告诉他们:“我有支笔啦!”这时才半夜哩!

他用笔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天上去,对他嘁嘁喳喳地唱起歌来。他用笔画了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去,对他摇摇摆摆地跳起舞来。他喜极了,说:

“这神笔,多好呀!”

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里的穷苦人画画:谁家没有犁耙,他就给他画犁耙;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给他画耕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谁家没有石磨,他就给他画石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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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容简介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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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狸猫超人气作品《三眼哮天录》漫画改编,Nighting Generation小说工作室作品。】

杨戬这个自认为是天上地下举世无双的超级大帅哥,因为宠物哮天犬偷吃了老头儿太上老君珍藏了五百年的仙丹,就这样很狗血的作出了一个让他后来超级后悔的决定——下凡除妖。

杨戬童鞋被太上老君给报复恶搞投胎成了女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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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龙宫海妖蓝缡,展开一场妖怪追神将的美好传说。

昔日好友叛变,玉帝突掀战争,冥王野心夺权。

而她体内强大的灵力,何时才能彻底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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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内容简介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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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法医秦明和他的现场勘查小队阅尸无数,遭遇种种奇怪的重口味现场,但无论是地狱旅馆、车尾游魂,还是夺面老屋、深山屠戮,在这12个诡异荒诞的现场中,他们总能找出蛛丝马迹,让真相大白。

然而,一个新的神秘杀手正出现在城市之中,无声地狩猎着拾荒者与流浪汉们,作案几乎毫无痕迹,还在杀戮现场留下挑衅的"清道夫"血字签名,秦明他们是否能通过细微的线索抓住这个幽灵杀手? "法医秦明"系列,每一秒,都让你细思恐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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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假如我有一支马良的神笔作文35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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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有一支良的神笔,我要给城市画上好多好多的绿色,加上青山和绿水,让城市不仅仅只有高楼大厦和柏油马路。

假如我有一支马良的神笔,我要给我和同学们画上一条条“空中走廊”,那里没有汽车,也没有坏人,不用担心马路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车辆,也不用爸爸妈妈们每天风里来、雨里去,来接送我们。

假如我有一支马良的神笔,我要给贫困山区画上学校、公路和工厂,让那里的留守儿童不再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分开。

假如我有一支马良的神笔,我要给台湾画好多好多的雪花,让那里的小朋友和我们一起堆雪人、打雪仗。

我知道,我不会有一支马良的神笔,这是我的梦想。爸爸说只有我们努力了,才会实现我们真正的梦想!每一个中国孩子都有一个小梦,当我们将所有小梦编织成一个大梦时,那就是我们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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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马的童话故事作文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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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国王叫玛多地,他的妻子生了一女儿,女儿的丈夫养了两匹好。白色的叫金星,黑色的叫珐琅。金星和珐琅不喜欢主人,讨厌他天天叫他们拉磨。每当金星和珐琅拉磨累了想歇一会儿的时候,主人就用鞭子抽她。

有一天,两匹好马没拉磨,玩得正高兴,被主人看见了很很地挨了打,一共被抽三十二下,主人说:“白色的金星、黑色的珐琅,再不好好拉磨,我就饿你们,不给你们饭吃!”说罢扭身走了。

又一次,珐琅不小心把磨盘打碎了,主人见了,挥起柳条鞭子,雨点般地抽在珐琅身上,珐琅一声没哭,金星却在一旁看着直流眼泪。

从此,主人把两匹好马打出家门,说“两个没出息的东西,要你们有什么用,滚吧,再别回来!出去吧,别在一起住”。两匹好马想,“这主人真坏!”

珐琅一个人在树丛里吃草,心里想:“一个人在这荒凉的草地上太没意思了,这里除了草就是树,除了树就是草,要是金星在这里那该多好啊”。

忽然,他听到身后有谁在叫喊,“法——郎——”,他回过头看见是金星,他正一摇一恍,慢慢地朝他走来。

珐琅说:“啊!是金星,你怎么在这里,主人见到怎么办?”

金星说:“我见到你在吃草,主人又不在,我才来的”。

他们终于能在一起,一边吃草、一边说话、一边玩耍,高兴极了!

这时,天下起雨来了,雨呀越下越大,珐琅淋到大雨,浑身上下直打哆嗦,金星就用嘴巴衔来一片大树叶,挡在珐琅身上,说:“这样好一点吧?”,珐琅点点头。他们就这样站着,直到彩虹出来雨停了为止。金星喘着粗气说:“啊!我不行了,来之前给狗咬了一下,可能活不长了”。珐琅说:“这怎么可能呢?你不会死的,也不可能死啊!”

夜深了,人静了,星星出来了。金星死了,珐琅哭成了泪人。他好伤心啊!

为了纪念金星,珐琅在金星死的地方立了一块碑,碑上面刻着“白色的金星,我很想你!”

珐琅用木头刻了一匹木头的金星,放在石碑前,天天来看它,珐琅太难过了。

有一天,珐琅又去看木头金星,谁知道,木头金星却变成了真正的金星!他们又在一起,一边吃草,一边说话,他们真高兴呀。

他们谈天会不会塌下来,一个说:“天不会塌下来”,另一个说:“天会塌下来的!”这话给老天爷听到了,他把身子往下一压,天果真塌了下来。

金星和珐琅立刻用腿顶住了天。

过了几百年,金星和珐琅变成了两座撑天山,一座高一点的叫金星山,一座矮一点的叫珐琅山。

后来,这里的马就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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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马条,一个中年摇滚歌手的人生故事

全文共 5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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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北京22年了。来北京之前,我是一个石油工人,干过修井,干过测井工。在新疆克拉玛依的油田单位,你只要有工作,什么都不愁。比如说你结婚了,他会根据你年龄的大小,给你分配一套房子,年轻小就小一点,年纪大就大一点,只要拿结婚证就给你钥匙。

1991年,我刚好20岁。有一天晚上,没吃饭,喝白酒。从晚上八九点开始,喝到半夜三四点,喝醉了就睡着了,睡了几个小时,就疼得不行了。到了早晨天快亮的时候,实在疼得受不了去医院。医院一诊断,胃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孔,还没有完全但上就要穿透。救护车就拉走了,拉到更大的医院然后直接管子一插。那次住了20天左右,出院的时候,签字就行了,不需要付一分钱。这不算事,我们那儿喝胃穿孔的人一大把。新疆那边,民风就那样。

后来我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拿工资,干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一个工作。比如说测井工,3天就学会了,但我要干一辈子。

那时候我就喜欢音乐,我们有一个乐队叫穿山甲,加我5个人,我是这个乐队的主唱。我喜欢唱歌,但不会弹吉他。我觉得弹吉他太酷太帅了,得骗多少小姑娘,所以想学吉他。

1994年,我带了5000块钱来北京。好多朋友劝我,别去了。我说,我去吧。当时想,学会了我就回去单位。

到了北京,我就去王府井买了把吉他。买吉他的时候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哥们,我跟他聊,我说,哥们你是玩摇滚的吧?他说,是啊。我说,那太好了,我是新疆人,我刚到北京。你们家那附近能租到房子吗?他说,有,我们家那附近有房子。我说,我在你们家附近租个房子,咱们一块玩音乐吧。我就背着吉他到他家附近,他帮我找了一间30多平的小平房,两间屋子带院子,一年的房租是2000块钱,我直接付了他一年的。我买一电炉子,小碗,小盆,每天煮点面,买一包花生。那哥们没事干,我们俩就喝酒,聊天,开始生活了。

我想我得学吉他,我报了一个班,借他的自行车,从姚家园骑到北二环的北太平庄,跟一个老师学吉他。学了一堂课,我发现他不好好教,学生太多,他给你比划比划就完了。我觉得不划算,自己在街上随便买了本教材练。结果一练我发现这东西很简单,就是数学题,不到半年我就弹得很好了。我当时特别生气,一堂课80块钱。

我每天练8个小时的吉他,太快乐了。虽然每天吃面条,但是你可不知道,当新的东西你去掌握去驾驭了以后,那种刺激是特别特别兴奋的。那时,我觉得自己太充实了,然后开始尝试写歌,用几个和弦,写点歌词,觉得可美了。现在听那些歌,特别烂,全是破流行歌,里边很多别人的痕迹。比如听齐秦听得比较多,包括唱腔都有点像齐秦的。

我到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在安定门外。有一个叫韩尚楼的石锅烧烤,吃完饭以后,可以到一个钢琴走廊里面喝点酒,听听音乐。客人可以随便点歌,点首歌,我们就给他伴奏,他唱。

最早我弹吉他,后来那个钢琴手弹累了,说我教教你吧,我累的时候,你可以帮我一下。我说,好。我就会弹了。后来我总让他休息,总是我来弹伴奏。钢琴上有一只高脚杯是放小费的,一晚上,差一点挣五六百,好的时候一两千,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呢。在那里我干了一年多。

我挣了钱,晚上就到酒吧里把它喝掉。我的朋友在魏公村开了一家叫“栗正”的酒吧。晚上一两点,我下班,打一车就到那喝酒去了。玩高兴了,冲上去唱歌,然后下来接着喝酒。

我喜欢那个感觉,基本上天天醉,多飞,活到自己一个世界里面。我倒没想过今天我不要去喝醉了,我也从来没去规划。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状态,当下最重要,只要是快乐的就行,我不去想以后怎么样。你把当下的每一时每一刻过好了,那你这一生其实都是很快乐的。

1994年,黄燎原办了一场新民谣新歌试听会,是中国首届“不插电”流行音乐会,在北京展览馆。我写了一些歌,参加了演出。李延亮是某一个乐队的吉他手,我就认识李延亮了。我觉得他吉他弹得太棒了,他也觉得我的音乐不错,而且我们都住在鲍家街43号。他帮我录小样,带我去老狼家让老狼听,老狼一听,牛逼。那时老狼住在军博,和我隔一条马路,我和老狼认识了。那时校园民谣特别火,老狼挺红的,他介绍我去几家唱片公司,包括红星生产社,大地唱片,但是很不幸,他们都没看上我。

95、96年那会,舌头来北京。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个新疆乐队特别棒,可以认识一下。然后跟他们认识,都是老乡,聊得特别好,没事在一块烂喝。吴吞那会还是这个样子,走到哪儿不爱说话,闷着的那种,你一说就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对还是假对。

当时,北京有很多地下酒吧。一到周末,我到里边看演出,哇,太刺激了,都是顶级的乐队,那会儿的状态太好了。我看的最多的是舌头,现场太棒了。到现在我也认为,没有几支乐队能够超越舌头,他们的表演形式、节奏、设计、思想,超越这个时代太多了。比如说我超越个十年,那他们至少超越了一百年。

1995年的一个晚上,我睡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一下明白什么是摇滚了,摇滚是一种信仰。第二天我把之前写的所有烂歌,全撕碎全扔掉。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傻逼,一个土鳖,俗得他妈不行了。那天晚上什么也没发生,就是睡了一觉起来,突然发现自己是傻逼。

在这之前,我关心的是外边的人喜欢什么,忽视了自己的感觉。从那以后,早上起来,我问自己的灵魂两遍,你到底要什么。慢慢地,改掉了很多装逼的东西,变得真正的所谓的真诚吧。我开始写每一个作品都一定是我内心真实想表达的东西。

1998年,李延亮介绍我认识麦田的几个人,宋柯什么的。我给他们听小样,他们觉得还不错挺有意思的,给我很多鼓励。我把自己的歌整理整理,花了一年时间,录了六首歌,因为我自己花钱录的,没钱了,我想算了六首就六首吧,拿给唱片公司听一听。我就寄了麦田一份卡带。

过了几天,宋柯给我打电话,说我听你的东西了,你来公司吧。那时麦田在亚运村,我就去了。去了以后,老宋说,你的歌我听了,我觉得非常非常好。我这有一份合约,你看看,你要觉得合适,咱们就签吧。我说,我不懂这个。他说,那你把合约拿走,找个律师看一看,有什么你觉得需要改的,我们可以改可以商量。我说,好。哪有什么律师,我拿合同去找我一哥们。我那哥们根本没看合同,说,你傻逼,赶快签,多好。那时麦田有朴树,叶蓓,音乐总监是高晓松。当时给我的条件特别好,你只要签了,给10万块钱。那会儿,10万可是个钱。

当时老宋跟我讲,他有一个项目叫红蓝白,法国有个电影《蓝白红》三部曲,都是爱情电影特别浪漫的,老宋看完这个电影,想搞一个组合,红蓝白是朴树,叶培和尹吾。他觉得尹吾不太适合,我刚好是适合这个。就是我一张唱片,朴树一张唱片,叶蓓一张唱片,分别是红蓝白,是一个系列的。

签约以后,宋柯陪我把后面的5首歌全部录完,录完以后就准备出片了。但是这时候突然出了一件事,耽搁了一年多。直到2001年6月,我再去找宋柯。当时我穿了一拖鞋,大裤衩,去朝阳门的华纳总部。那会儿宋柯把公司给卖掉了,叫华纳麦田。我推门进去,老宋说,这样吧,你这个事,现在不好弄,我现在都在打工,你的唱片先等一等。然后给了我一笔钱叫我买身衣服去。好吧,那算了吧,我就走了。

到了2002年,唱片也不发,钱也花光了,女朋友也跟我分手了。她看我不行,没戏了。当时我们一块在通县那边买了套房子,首付一块付的,月供1500,连房贷都还不起。我想,算了,房子我也不要了,给女朋友吧。

2003年春天,我去了广州。我一个哥们在那边,也是搞音乐的。我在广州前前后后待了两年半,接散活,干一些户外秀。

在那儿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大学生,挺好的,特别干净,跟我颠沛流离到处跑。我自己有原创音乐,便宜点的几千,一万的演出,也去接也去做,带着乐队坐着火车这种。去过新疆、云南、大连,好多地方。后来我回北京,我跟她讲,你来北京嘛,她不来,她离不开广州。没办法,分手了。

但是在广州我也没丢掉我的原创音乐,我告诉那帮人,我有好多歌,咱们排练排练,这些歌很有价值,但是没几个人听我的。我在广州也挺颓的,跟一帮人在一块喝酒,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跟他们格格不入。在广州的那帮音乐人只想着怎么去挣钱,没有理想,我不一样,我只不过暂时换个地方,换个心情,换个环境,骨子里是热爱艺术热爱音乐的。他们看我觉得这人是一个疯子,想法非常不切实际,但我也无所谓,他们觉得我有病,我觉得他们有病。我经常跟他们在一块喝着喝着,摔门而去,我说你们就是一帮傻逼,走了。这没什么,他们就是傻逼,我只不过说了句实话而已。

2005年,我在广州录了一张唱片。录好了以后,我想广州我待不住了,广州的音乐氛围不好。它是以流行歌,粤语歌为主。整体的文化氛围一点都不先锋,很保守,我不喜欢。我告诉哥们,我回北京,你跟我一块回北京吧。他说,我不去那个地方,到了那个地方,人会饿死的。我说,那好吧。我买了张火车票,自己就回来了。

回北京反正还是挺亲切的,但感觉满目疮痍。这个城市是个工地,天天都在盖,到处尘土飞扬的,跟刚打完仗一样。可能你离开很久了,你回来再看就跟废墟一样。这个城市盖了三十多年了,从我94年来就开始拆,到现在还在拆,还在盖。

狼哥知道我回来了。回来以后我找老狼,我给老狼听了一下那张唱片,老狼听了以后说,你还成了。我说,怎么了?他说,你看这歌多好。里边有《花》,有《封锁线》这些歌。他说,太牛逼了。我说,真的吗?

老狼是我的伯乐,他特别懂音乐。这个家伙其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艺中年,他不爱喝酒,不爱参加那些局,爱看书,听音乐,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一天晚上老狼给我打电话,他说,马条,今天晚上万晓利发唱片,咱们一块去。我就认识卢中强了。老狼介绍我,说这是马条,你要把他签了,你就齐了。老卢当时签了苏阳和万晓利,老卢说,行,那你明天到公司来吧,我听听你的歌。

第二天到公司,我给他一个CD,他听了半首没听完,啪关了,咱们签约吧。我说什么?他说,咱们签吧。我说,我得把太合麦田的约先解掉,我的约还在宋柯那呢。因为后来老宋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现在叫太合麦田了,不叫华纳麦田了,你回来吧,给你发唱片。回来了以后,还是不发唱片,按兵不动。那会是2004、2005年,李宇春最火了,他说李宇春赚钱,又做李宇春。

我跟老宋说了。老宋说,那好,不好意思,这么多年,把你也耽误了,赶快跟别人合作吧。2007年,我和卢中强签约。签了十三月以后,演出就多了,演出多了以后,乐迷慢慢就多了。有人开始听我的歌,比如《封锁线》。做民谣,卢中强是第一个,他是一个拓荒者。“民谣在路上”演出,我们是一帮音乐民工,挑着乐器,坐着火车,除了西藏,新疆,剩下的地方都去过了。一周演两次,一年五十多场这么演,很辛苦但是很快乐。有一次在西安一个音乐厅,老狼压轴,唱《恋恋风尘》,万晓利冲上去跟他一块跳舞,俩人抱在一块。我在台下看,当时也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卢中强是一个有理想的文艺型老板,有情怀,也爱喝酒。我,万晓利,苏阳,那个时候在一块状态差不多,现在都有一些变化了。万晓利现在就是一个快成仙的状态。苏阳是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算是对自己人生有些规划,变得更理性一些,而我可能因为家庭这些,我是这三个里边可能最世俗的一个。

2012年,就是跟一个姑娘待着还可以吧,顺其自然,结婚了。她是中央美院的老师,教设计。2013年,小孩出生。做父亲对我改变太大了,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不行,觉得一定要给孩子创造特别好的氛围,一定要给他留些什么。性格也软得一塌糊涂,见到小猫小狗都怜爱得不行,见不得任何虐待动物或者对小孩、老人不尊敬。音乐上也是,变软了。

2014年,我参加中国好歌曲。导演找过我好几次,我犹犹豫豫的。我怕去了以后,以前喜欢我的那些人觉得我怎么样怎么样的。说白了,这个圈子挺抵触上电视这种。在他们看来,只要你上了,就是投降妥协了。所以我特别犹豫。

后来我儿子出生了。我脑袋一下就变了,我要给他留下一些什么,哪怕是种纪念,我想干嘛顾虑那么多呢?孩子我都敢生,有什么不敢做的。

我们这种人是拎着皮箱想跑的。有两次冲动,都到那了,拎着箱子准备走。我有一个朋友叫王凡瑞,他也参加这个节目,他劝我不要走,我就留下了。参加节目之前,我说,导演,如果这些导师都没有转身,千万不要播,不要有任何宣传。导演说,如果你没被转身,我一定不会播。

去了以后,没想到挺幸运的,反响挺好的。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新生代的音乐人,非常棒。参加完这个节目,反倒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好的秀是能够锻炼自己的,再找我我一定去的。为什么不去呢?给你一个机会,让你锻炼锻炼自己,你干嘛要拒绝呢?

1994年,我到北京,想好好做自己的音乐,有一天站在舞台上尽情地把它释放出来。一年后,我就彻底断了回家的念头,我想,来北京来得太对了。虽然很苦,我学到了新的东西,对我的刺激很大,我的整个思想、灵魂都在燃烧。

我想我60岁的时候,一定会火遍天下的,不着急。60岁,我老老的,穿个花衬衣,见了小姑娘,飞个媚眼,多牛逼。一张口是那种很低沉的,特别范。这是我喜欢的一个目标,所以在走的过程中,无论多么艰难和辛苦,对我来说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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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王子》故事简介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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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务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童话描写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理想就是连结宇宙万物的爱,而这种爱又是世间所缺少的。因此,小王子常常流露出一种伤感的情绪。作者圣埃克絮佩里在献辞中说:这本书是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

《小王子》不仅赢得了儿童读者,也为成年人所喜爱,作品凝练的语言渗透了作者对人类及人类文明深邃的思索。它所表现出的讽刺与幻想,真情与哲理,使之成为法国乃至世界上最为著名的一部童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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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神笔马良过一天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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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和神笔良过一天,会发生什么呢?

正幻想着,突然我的眼前闪过一道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马良正握着神笔站在我的面前。

“你找我何事?”

“呃――我想找你,找你……”我犹豫不决,到底是要永远吃不尽的糖果,还是要无数金银财宝?这时,我的双眼瞟过地球仪,下了决定,“我想让沙漠多点绿洲。”

马良拿起桌上地球仪开始翻转起来。他抬起笔,在一片黄色上轻轻一点,只见那个漆黑小点,慢慢扩大,扩大……我的眼前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儿,我感到无比燥热,天啊!我们穿越到沙漠。

烈日晒得我头昏脑花。马良急忙对着一望无际的沙漠,缓缓划着波浪,那线条柔和而又轻盈,变成了一个小水塘。我走近池边蹲下,捧起一捧水,水很清澈,水珠碰撞,发出清脆洪亮的叮咚声。我也学着马良的样子,举着神笔在空中画线。可我画的坑坑洼洼,凹凸不平。马良看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在我的画上补了一下,我的画瞬间变成了一片草地。就这样,马良画水塘,我画草。大概过了两三个钟头,聚来了许多人民。大家喝着清水,纷纷向我们道谢,我的心里一片喜悦。

就在这时,我被一阵闹铃吵醒,唉!原来只是一个梦,床上的我手,中还紧握着昨晚那本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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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容简介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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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期间,群雄逐鹿,烽烟四起,战事纷争不断。出身北凉王族的少女心儿,本是天真善良的无忧公主,过着万人宠爱、恣意随性的快乐日子。然因北魏元帅蒋南为抢战功,欺君罔上擅自出兵,导致北凉上下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天之骄女被迫流落异乡。

北魏太傅府遗弃在乡下的庶女李未央意外救了心儿,后又因掩护心儿被追兵杀害。心儿不得不以李未央之名,勇敢地活下去,一个人背负起两个女孩的命运与苦难。

回到太傅府,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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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1处特工皇妃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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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小说网A级签约作者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的小说。作者运用众多的描写,在一片寒霜雨雪之中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风雨飘摇的皇进帝国,一个穿越而来的特工少女,一群智计不凡的男儿,从很微小的地方著手,谋画了整个天下。

文字强大而细腻,场景感受气势恢宏,故事情节紧凑,丝丝入扣,值得一看!文案《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书院A级签约作者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

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玥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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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内容简介

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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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娉婷一向不信“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

她是小敬安王的侍女,却过得比一般小姐更加矜贵,

孤芳不自赏 所凭恃的不是容貌,而是比男子更睿智聪敏的头脑;

她不需要旁人为她平庸的外在感到遗憾,

她想要的是能够并驾齐驱、一较高下的心灵。

因此,纵使那男人是敌国大将、纵使两人之间尽是谎言与阴谋,

她依旧无法不为这个男人动心,

但是在爱情与忠义之间,只有一个选择,

她仅能祈望,楚北捷的爱,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深……

天底下此女最恨最恶最该杀,天底下此女最柔最慧最应怜。可怜他苦苦追逐的,竟是这样的女子。她叫白娉婷,原是归乐国敬安王府的头号丫环,更是小敬安王不可或缺的军师,正因了她,归乐才可对抗东林国多年。

历来军功显赫的,下场都并不好。敬安王府也并不例外,之后她因一次意外被卖到了东林国,在机缘巧合下,竟认识了那个他,一直与她在沙场上对抗的镇北王楚北捷。

楚北捷初时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而她亦有意地隐瞒着身份,以便可知小敬安王下落。可既能与她抗衡,楚北捷又怎么是个平平之辈,任她欺瞒?于是她瞒他,他欺她,可是那感情啊,偏偏这一天天流逝的时间里,越来越浓厚。

可是抉择的那天还是来了。

他以俘虏试她,后她诱他入围,在兵戎相见的那一刻,再没什么可以欺瞒。日夜相对,温柔入骨,不是假的。互相欺瞒,用计诱骗,也不是假的。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国家,即便那之后夜夜对月离魂,她还是说了:“王爷请回,娉婷不送。”

真的很难想象那一刻她的心情,爱不假,民族情亦真,舍情取义,是高尚,可心里又受的是怎么的煎熬?家国之仇、兄妹之谊、知遇之恩甚至军事谋略融于一体,没有枯燥晦涩之感,读来大气磅礴,荡气回肠。

四国(东林、归乐、北漠、云裳)相争的乱世,两国交战的沙场上,归乐敬安王府婢女白娉婷使计侥胜东林镇北王楚北捷,在为敬安王府取得归乐人民爱戴的同时,也掉入楚北捷精心设计的反间计中,使小敬安王何侠招来毁家灭族之祸。

当精于谋略、骁勇善战的镇北王遇上七窍玲珑心的归乐双琴之白娉婷,在智谋的运筹和心神的交锋中,彼此赞叹,互为倾心。一个是雪月魂魄红颜纤手,一个是天地心志强弩宝刀,中间,却隔了国恨如山。

白雪纷飞的边境,狭道之上,是相伴十五载却遭毁家灭族的何侠;狭道之下,是深情包容并使之怦然心动的楚北捷,她的心何去何从?当理智战胜情感,她不忍无情战火,祸及归乐百姓,甘与之同日同时死,迫他立下五年不犯归乐之约。至此,人尤在,魂已离。

国恨如山,却情深似海,情恨煎熬之下,她选择远避北漠,望能心如止水度过余生。怎料世事多变,东林大军兵临城下,楚北捷于万千兵马之前,三招斩杀北漠上将,北漠国济济可危。为保挚友腹中胎儿不沦为遗腹子,白娉婷不得不与他再次对决于沙场。

独自一人孤立于北漠城楼之上,压下翻滚的思绪,冷然面对对千军万马。

轻抚一曲,弦断,声破,东林退兵二十里。

当惨烈的沙场渗入绵绵儿女情长,这血染的江山也透出柔情的颜色。

自古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在经过阴谋、毒杀、计诱、猜忌之后,更多的是交付彼此的信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孤芳不自赏》[1]就像是一副大画集,儿女柔情似温馨漫画,江河秀丽似大气国画,战场激杀似血艳油画。书中,人物繁而不杂,情节曲折紧凑,文笔精练大气。作者精心描绘,细细勾画,感动——在不知不觉中沁入你的心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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