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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耳小说结局是什么(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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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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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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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愉此一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介绍

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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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川出国最顺的路是从重庆下巫山经过武汉到上海,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心中不舍不免越重。因为战争关系,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大人物,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时节了。

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轰动世界,日本军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恐怕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

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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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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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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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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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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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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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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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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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听信了老公的话不去工作,导致陈俊生跟他离婚,她自己本身有责任,但是过错更多是在于她的另一半身上,不是陈俊生说让他在家好好做全职主妇的话,她能有今天不思进取的样子?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吃多了会胖,安逸了就怎么舒服怎么来,为什么还有人说就怪她自己自作自受?说到底男人要出轨怎么也要出轨,不出轨,即使你一直在家呆着也是不会出轨的。

陈俊生这种男人其实娶谁,他都不会快乐,谁都不会幸福。这种男人超级多,可他们自己却没意识到出轨都是自己的原因。这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剧,安全感是家里的亲人,卡里的余额,身边的朋友和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勇气。

在《我的前半生》最新剧情中,唐晶和贺涵的感情正式宣告结束。唐晶和贺涵的关系正如薇薇安说的那样,在一起那么多年还没有结婚那问题自然是出在了自己身上。两个同样冷静骄傲的人,原本的关系就显得有些若即若离,再加上唐晶的安全感极低,贺涵也不可能时时妥协。两人的感情终究是一团迷雾,没有人知道自己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耗,所以虽然不曾说出分手,但是无论是亲近的人还是他们自己都明白这段感情结束了,即使不舍,但结束就是结束。

贺涵和唐晶的分手虽然令许多网友感到非常可惜,但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唐晶和贺函这样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两个人,而且两人也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但是都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在唐晶贺涵分手之后,贺涵也被离婚之后罗子君的坚强所打动,贺涵更是想把罗子君培养成第二个唐晶。贺涵和罗子君两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从对方身上学习了很多,最后两人喜欢上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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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千山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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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飞羽提醒过江行云,不要与那种臭名昭著的女人来往,江行云不以为意,结果,祸端就由莉莉亚公主而起。

不是别个原因,莉莉亚公主看上了黑发黑眸的冯飞羽,她愿意用自己的贴身男仆交换冯飞羽,让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倘冯飞羽是个轻薄人品,估计也不会太在意莉莉亚公主的提议,毕竟这位金发碧眼的公主生得皮肤雪白,一流美貌,虽不及江行云,但也腰肢轻软,胸脯高耸,尤其那一袭薄纱刺绣的束腰长裙,将莉莉亚公主的七分美貌衬托到了十分。

多少贵族青年都以成为莉莉亚公主的入幕之宾而倍感荣幸,甚至会有勇士为一亲莉莉亚公主芳泽而与人生死决斗,不知是不是看多了当地人的金发碧眼,莉莉亚公主相中了冯飞羽神秘的乌发黑眸,以及那不输当地男子的修长挺拔的身量。莉莉亚公主原是想召冯飞羽服侍她一回,她差自己的男仆给冯飞羽送去了不菲的礼物,冯飞羽没收,而后,不论莉莉亚公主如何明示暗示,冯飞羽就如同个瞎子一般,对莉莉亚公主视而不见。

莉莉亚公主同江行云抱怨,江行云笑道,“殿下这般聪颖之人,如何就不明白,凡轻而易举得到的,必是廉价的。”

莉莉亚公主皱眉想了想,道,“你是说,冯是故意对我视而不见。”

江行云但笑不语,她明白莉莉亚公主的性情,这位公主凭仗财富与美貌,在贵族男青年中向来无往不利,故而,这位公主是极为骄傲的,她尤其不喜有男人在自己同前玩弄心计。江行云这般说,莉莉亚公主也就暂歇了对冯飞羽的心思。江行云也提醒冯飞羽低调一些,冯飞羽想了想,与江行云商量着,他干脆去柏尔温船长那里拜访,柏尔温船长近来准备第二次远航出海之事,但,老船长的游说似乎不大顺利,前些日子让仆人送信过来时,信中还提及此事,冯飞羽不耐烦莉莉亚公主之事,偏生眼下是在人家地盘儿上,一时回不得东穆,冯飞羽也知人在屋构檐下的道理,不过,他避一避也就罢了,更多的事,他绝不可能答应莉莉亚公主的。

江行云并未反对这个提议,倒让冯飞羽有些讶意,他还以为江行云得劝他从了莉莉亚公主呢,毕竟,这种事还真说不上男人吃亏。而江行云那种为送目的不择手段的政客作风,冯飞羽亦是深知的。见冯飞羽那错愕模样,江行云微微一笑,“我们这样努力的出人投地,不外乎要在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在想说不时可以直接说不罢了。这事虽与男人说不上什么损失,但你既不愿,何需勉强。起码在我眼里,你不是个能勉强的人。”

冯飞羽道,“莉莉亚公主不是第一次见到我,此事蹊跷。”

“我知道,你先离开这里,我自有法子让莉莉亚打消念头。”让冯飞羽带上仆人,坐上马车便去了柏尔温船长的小庄园。

冯飞羽一走,江行云干脆让庄园的管家去在外头搜罗了几个俊俏的小伙子,经过专业训练后,请莉莉亚公主来她庄园度假,将这几个小伙子带出来,莉莉亚公主果然心喜,相中了其中一位,一夜*之后,莉莉亚公主对于江行云的礼物显然很满意,就此不再提冯飞羽之事。

莉莉亚公主之事令江行云的心里响起警钟,此地绝非久留之地。

且,莉莉亚公主也绝非可靠之人。

面对此地贵族的追求,江行云时常拿冯飞羽做个挡箭牌,这当然是假的,但她明明白白的向外宣示过,冯飞羽是她的人。莉莉亚公主明知此事,还向她索要冯飞羽,明显未将她放在眼里。

这样轻视于她的人,江行云可是不会上赶着再去奉承莉莉亚公主的,江行云转而将目光投向莉莉亚公主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公爵。艾伦公爵没有莉莉亚公主的美貌,事实上,他于整个王室都是一个异类,因为在王室普遍的美貌之中,竟有艾伦公爵这样相貌平平的人存在。艾伦公爵非但相貌寻常,他个子不够高,平淡无奇的五官,面上有些雀斑,寡言鲜语,并不受国王父亲的宠爱。但,江行云知道这位公爵学识渊博,并且对大海充海野心,艾伦公爵是为数不多的向江行云请教过东穆文化的王室成员。

初时,江行云一直将艾伦公爵视为第二合作对象,这并不是艾伦公爵哪里不比莉莉亚公爵,实际上,艾伦公爵论智慧远胜莉莉亚公主。只是,艾伦公爵于王室实力低微,他纵有心,也没有实力与地位资助柏尔温船长再一次出海的。但,如今江行云对莉莉亚公主生隙,艾伦公爵自然就成了江行云眼中的第一合作对象。

江行云不过微微示意,艾伦公爵就对江行云发出邀请,邀请江行云参加他的私人宴会。江行云一袭宽袍广袖、衣袂翩翩的去了,与艾伦公爵互行过礼后,艾伦公爵赞美道,“如此华服美人,委实令人对于那片神秘国度充满向往。”请江行云去小客厅说话。

二人坐下,庄园的仆人端来调入蜂蜜的鲜牛乳与新出炉的酥点,江行云轻呷一口香甜牛乳,笑道,“每次受到公爵阁下如此热情招待,我都会误以为公爵阁下对我充满善意。”

艾伦公爵微微侧开头,额前一缕金发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艾伦笑道,“我对夫人的诚意,上帝可知。”

江行云将盛在牛乳的银杯放下,看向艾伦公爵那双浅蓝的眸子,道,“那么,阁下为何要挑拨莉莉亚公主对我的人动手?”江行云绝不是傻子,艾伦公爵干的那些事,她已尽知。

艾伦公爵哈哈一笑,“我只是想让夫人认清我的姐姐莉莉亚是何等愚蠢罢了,她那样浅薄的智慧,如何配得上夫人的雄才伟略。她既不知远航的意义与艰险,亦不知夫人何等智慧,她的脑袋里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夫人这般眼光,为何要选那样的合作者,请相信我,我比我的姐姐更适合夫人的远志。”

无耻是无耻,好在还有坦诚的优点。

江行云腰身微侧,双腿交叠,看向艾伦公爵,道,“在我的国家有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形容公爵阁下再恰当不过,公爵阁下既然出手,想必已有全盘计划。”

艾伦公爵除了坦诚,还有个直接的优点,他完全不似当下贵族说句话要拐一百八十道弯的委婉,艾伦公爵正色道,“我可以资助柏尔温的船队,也可以送夫人回国,但,我需要夫人将海上辩认方向的法子如实相告。”

江行云微笑,“先说第一点,公爵你的封地相当贫瘠,并无多少出产,我想,依公爵的身家,怕是没有办法完全资助柏尔温船长。”

“我自然不会无所准备。”艾伦公爵道,“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舅舅艾布尔已于近日前在自己的国家登基为王。”

江行云笑,“恭喜公爵阁下。”

艾伦公爵道,“艾布尔舅舅一直对海外有着极为高昂的兴致,我可以说服舅舅一并资助柏尔温船长。”

“这将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明选择,阁下真是一位幸运的人,您无疑将成为这个国度的英雄物。”江行云道。

艾伦公爵笑,“看来,夫人对我们的合作没有异义了。”

江行云笑,“我很乐意听一听公爵阁下的细节,您也知道,这是一趟多么危险的行程。虽然成功就预计着巨大的收益,但同样,葬身鱼腹也是航行中的可能性之一。”

艾伦公爵灿烂的笑容让他那张平淡无奇的脸孔都生动许多,他道,“那么多贵族小姐夫人加起来也不及夫人万分之一的智慧。”

“我也只与可以同我匹敌的人合作。”

艾伦公爵哈哈大笑,他本就是个擅于言辞讨好的,不预今日棋逢对手,江行云的话显然令艾伦公爵开心。与艾伦公爵这样已经拥有实力且已拥有智慧的合作者合作无疑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当然,江行云再一次拒绝了艾伦公爵的暧昧,艾伦公爵惋惜又哀怨的看向江行云,江行云道,“许多人已拥有难得的珍宝,却还要觊觎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我相信阁下不是这样的人。”艾伦公爵早有妻室,只是因不受其父喜爱,艾伦公爵的妻子只是一个侯爵的女儿。侯爵之女,明显有些不能与艾伦公爵的身份相匹配。

不过,江行云连冯飞羽都不会勉强,她又岂会让自己成为艾伦公爵的情人。

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私下达成协议,没有不知会冯飞羽一声的道理,冯飞羽却是遇到了麻烦,他与莉莉亚公主委实有些孽缘,或者不是冯飞羽的孽缘,艾布尔国王陛下登基之事影响到了老国王对于储位的选择,尽管老国王对于莉莉亚公主的兄长亚度王子依旧宠爱,但由于艾布尔国王强势要求,老国王不得不为艾伦公爵更换了一块富庶的封地。而江行云与艾伦公爵的亲近显然令莉莉亚公主极为不喜,她对此视为背叛,尤其在知道冯飞羽与柏尔温船长去艾布尔国王陛下的王宫做客的事后,莉莉亚公主将自己一向宠爱的贴身男仆放到马车送给江行云,要求交换冯飞羽去做她的贴身男仆。

江行云道,“冯不是我的男仆,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属下,我的情人,恕我不能将他用于交换。”

莉莉亚公主立刻诬陷江行云偷了老国王送她的宝石花冠,要求老国王削去江行云的爵位并且立刻逮捕冯飞羽。艾伦公爵干脆送江行云去自己舅舅的国度做客,同时搞定了莉莉亚公主。

艾伦公爵笑道,“夫人太过紧张冯了,他当然出众,但夫人完全可以用上次的手法安抚莉莉亚。”

江行云道,“愚蠢实在是一种让人完全失去耐心的品质。”

艾伦公爵非常认同江行云这话,他问江行云,“夫人拒绝我,是因为冯吗?”

江行云微微一笑,“并不是。”

艾伦公爵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里有些不解,“除了容貌上无法与夫人匹配,我相信,其他方面我完全可以令夫人满意。”

“在我的国度,忠贞是一种美德。”江行云诚恳道,“阁下已有妻子,在我的国度,高贵的人不能与有妇之夫发生感情。”

艾伦公爵惋惜一叹,他现下还要借助侯爵的力量,他不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异。艾伦公爵轻声道,“我与夫人的协议,还望夫人不要令第三人知晓。”

江行云点头,知他防的不是别人,正是艾布尔国王,这就是政客了。

有艾布尔国王的支持,柏尔温船长的航行计划非常顺利,当与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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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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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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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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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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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老九门原著盗墓笔记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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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作品《盗墓笔记》[1] 中提到的老长沙的九个盗墓世家,称为老九门,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即讲述吴邪等人祖辈的故事,以平和简短的风格,讲述各自人物的日常片段,最早发表于《超好看》。

尹新月是北平鼎鼎有名“新月饭店”老板的掌上明珠,心有城府,也不乏活泼可爱。从小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心思机敏,精明能干,最令人喜爱的,不单是那绝顶聪明和倾国之貌,而更在于她那般敢爱敢恨的魄力。身边有耳力超群的听奴和棍术精绝的棍奴。虽然在《盗墓笔记》和目前已连载更新的《老九门》故事中,都暂时并无对尹新月一角的刻画,但南派三叔在剧透中提到尹新月是原著人物,张启山的夫人,在原著中有张启山为其点天灯求亲的情节,在电视剧和小说中都会重点表现。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原著和电视剧肯定一样的,因为电视剧是由原著作者南派三叔亲自监制的呀,老九门迷们还怕什么。而且在选角方面,选用男神陈伟霆和人气花旦赵丽颖来作为男女主角,颜值方面大家就不用担心了啦。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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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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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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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欢乐颂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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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欢乐小说人物结局,欢迎阅读~

先说说欢乐颂五美中的1号美人安迪。人设是海归精英,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但由于小时候的经历,对他人存在一定的生理排斥,给人以高冷之美。但是目前来看,根据36集当中安迪的表现,进展不错,至少能主动拥抱樊盛美,但跟她现任男友魏渭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还停留在很礼节的轻吻阶段,就像曲筱潇在35集巫婆式分析预言的一样,安迪跟魏兄不来电。估计安迪能接受魏兄纯粹是因为两人之前在科幻论坛有过接触,安迪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错把这种感觉当成是爱情,虽然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确实安迪也感触良多,觉得那是爱情的甜蜜,但是安迪一直都保持着一份理智在。魏兄本人也并不单纯,由于自己白手起家的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对待刚刚接触到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去研究,识人的本领之强,判断之准,真让人喜欢不起来。也是由于算是经历丰富的人物,他当然知道安迪是一个不屑于分他财产的人,又是一高智商美女,单纯有趣,这些小小的因素组合影响,最终决定了他会继续跟安迪接触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在感觉到安迪不太对劲的时候,暗中调查安迪的身份,然后在不知具体情况的时候自以为是的带出安迪的爸爸,打着为安迪考虑的亲情幌子,来试探安迪。

行为最终换来谭总的一顿毒打。虽然电视剧中有美化魏兄之嫌,因为小说中的魏兄更可恶,如果真的决定要跟安迪在一起,为什么都不带安迪大美女回老家见公婆,这点在小说中有提及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电视剧中体现,可能被改编掉了。看了下集预告,貌似魏兄拿着一大堆的房产证和公司股权等一系列资产证明放在安迪面前,然后还说会一直等安迪的答复。表面上看好像是很有诚意,实际上却是真正的伪君子一枚,也许在魏兄自己看来,他还算是有点资产的,所以就拿着这些东西去跟安迪坦白,用这些钱财之类的来保证自己与安迪步入婚姻的期待,因为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一旦一个男人跟你交了家底,就说明他对你是认真的。但实际上,安迪并不缺这些,也并不在意这些。安迪的所思所虑,根本不是这些。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另外一位一直倾慕安迪的为大家所非常喜欢的谭总,恩,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东哥版的谭宗明。电视剧中目前为止,没有说明谭总为什么会放任安迪大美女跟魏兄交往,其实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甚至爱安迪的,从他那么一直保护安迪就可窥一二。但没有跟安迪走到一起,一方面是安迪对他没有想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了解到安迪的病症会遗传到后代,安迪的外婆,妈妈都有这种病症,他有所顾忌,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小说中魏兄也是因为安迪自己的坦白,从而了解到安迪有潜在的发病可能性,以及会遗传给后代的几率,所以不敢跟安迪在一起的。直到后来被不知不管不顾直接扑到安迪的小包总收了,安迪才真正找到自己所爱。当然,过程免不了也要纠结一番。

有些男人或许是真爱,但是到了实际的、会威胁或者说会对他产生不良后果,而这个后果是他觉得不能承受,或者不愿意跟你一起承受,的时候,他的爱,可以撤退。谭宗明和魏渭如此,王柏川也一样。

欢乐颂的2号美人樊盛美。樊盛美的各种经历现在电视剧放的也差不多,当放下她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身段之后,相信小美美眉会越来越好,也会更加的爱自己,但估计是作者觉得她成长的不够,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然后让小美美眉真正绽放属于她胡同“公主”的美。为什么要重点强调公主二字?之前一直都说樊盛美是“胡同公主”, 虽然漂亮,但是被家里拖累的不行。而经过了王柏川的买房事件之后,樊盛美才真正的当了自己的“公主”。王柏川很喜欢很喜欢樊盛美,一直把小美美眉当女神供着,有机会可以走近樊盛美也是尽心尽力的做着一个中国好男友应该做的一应事物,帮樊盛美是义不容辞。但真正到了要买房,樊盛美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上时,王柏川还是耍了心目中的女神一把。也许在陪同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的家庭风波之后,王柏川一想到以后樊家一大家子的麻烦需要他跟樊盛美一起承担时,他犹豫了。

有人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当他考虑到以后要承受樊盛美一家的无底洞时,他没有想着要跟女神一起承担。他觉得他自己承受不起,虽然这个时候樊盛美已经开始慢慢掌握樊家命运的主动权。当然,人为自己多多考虑也没有错,而且买房的时候小王和小樊还没有领证。但如果爱情当中真的要计较那么多,这种爱情能继续吗?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考虑跟樊盛美结婚,还追求个什么劲。虽然后期想要诸多弥补,可以加上樊盛美的名字,但经历了这件事的樊盛美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一根莬丝草,对他人的依赖性很强而失去自我。直到这个时候,樊盛美才是自己的“公主”,开始活的漂亮,并在最后收获一份很美好的爱情,一个或许可以跟小包总和安迪媲美的精英男。有句话说的好,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王柏川特意搬到上海来发展,制造跟樊盛美相处的各种机会,但是时间不对,他陪着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然后失去了继续陪下去的勇气;没有蜕变之前的樊盛美,一门心思想要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可以安稳地在上海生活,但她发现,即使不结婚,没有自己的房,也可以让自己活得漂亮。而当她改变想法之后,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改变了,或许这个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所以才会吸引精英男士的自然关注。

欢乐颂3号美人曲筱潇。曲筱潇人不坏,本质是好的,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让她有一种天生的对他人的窥察,这种窥察不像魏渭那么没品的,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许有人会说,怎么两套标准判断人。没错,曲筱潇的窥察是基于生意的习惯,对所有人都窥察,但魏渭的窥探,是针对安迪,恩,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可以窥探就被看清本质了。两个人的目的不同,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了。虽然曲筱潇目前为止被人骂的狗血喷头,连喜欢小猫都被说成是洗白之类的,但电视剧播放到现在,大家对曲筱潇也是又爱又恨的吧,毕竟她还是帮了樊盛美很多,虽然嘴硬也厉害,但是人家确实有一对火眼金睛又敢爱敢恨的。或许是作者的角度问题,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上海女子,价值观什么的基本跟曲筱潇一致。所以给了曲筱潇爱情的完美大结局,虽然有父母的离婚痛点在,但应该能被赵医生的爱情抚平吧。虽然欢乐颂剧中的赵医生实在是作的不行,包括演员本人王凯,很多人不太喜欢,这个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

欢乐颂4号美人关雎尔。这个女孩循规蹈矩,出生于中产之家,就像樊盛美说的,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但就是因为这种中规中矩的行为指导原则,导致了关关在遇到心爱的赵医生之后只能默默关注,看着主动进攻的曲筱潇抱得美男归。当然,除了赵医生这段美好的暗恋,作者还是安排给了关关一个虽然没有赵医生帅,但是也不错的男生,只是因为两人的各种误会以及男孩本身的问题,导致最后只能分道扬镳,男孩远走他乡。

欢乐颂5号美人邱莹莹。有一句话说,傻人有傻福。邱莹莹在咖啡店里也开始碰到另外一个男孩并开始另外一段感情,但是传统的IT男友也并没有那么给力,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勉勉强强的跟邱莹莹结婚,至于婚后的邱莹莹是否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幸福,那估计是另外一篇小说和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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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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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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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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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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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明若晓溪小说大结局番外

全文共 8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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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明若晓溪番外篇) 作者:明晓溪

二年丙班的教室,已经是上午的第四节课。

明晓溪边听课做笔记,边感觉身上阵阵寒意,两道愤怒的目光瞪得她胳膊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再瞪我,就变金鱼眼了啊。”小泉也真奇怪,瞪了一上午,眼睛都不会酸吗。

“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恶狠狠的声音从小泉的牙齿间磨出来。

“我哪里无情无义了。”恶狠狠瞪回去。

“哈、哈、你还敢说!”小泉逼近她,眼神更加凶恶,“你是不是又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呃……是又怎样……”

“澈学长呢?!你抛弃了澈学长对不对?!”

明晓溪无力道:“小泉,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抛弃澈学长了。”

“那就是你脚踏两只船!”更加恐怖的罪名。

明晓溪直接晕死在课桌上:“说过n次了,澈学长不喜欢我,他是神一样完美的少年,不可能对我有兴趣的啊。根本就没有开始过,说什么抛弃抛弃的,好象我很恶劣。”

“他喜欢你。”

“不喜欢。”

“他就是喜欢你!”小泉凶巴巴,“我的直觉从来没有错。”

又是直觉,明晓溪扁扁嘴,懒得理她,继续听英语老师讲课文。

小泉转转眼睛,忽然贼笑道:“喂,是不是只要确定澈学长喜欢你,你就可以抛弃牧流冰,坚定地投入澈学长的怀抱?”

这女人疯了,明晓溪离她远一点。

居然不理她?!小泉夺走明晓溪手里的原子笔:“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澈学长的真正心意。到时候,可不许你再跟牧流冰在一起了。”

明晓溪叹口气,从她手里又将笔夺回来:“小泉,你听好了。第一,澈学长是我的朋友,你不要把事情弄得很尴尬;第二……”她的脸红了红,“……我喜欢冰。”

“不!可!以!”

小泉一声怒吼,惊呆了正讲课的老师和全班同学。

英语老师推推眼镜,脸色发青:“小泉同学,明晓溪同学,你们在干什么?!”

明晓溪正准备站起来道歉,小泉掐住她的胳膊,满脸堆笑、笑容灿烂地回答:

“老师,刚才明晓溪同学对我说她实在太喜欢太崇拜老师了。每次要上老师的课,她前一天晚上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上课的时候耳朵舍不得动一下、眼睛舍不得眨一下……那,我就批评她,说她喜欢老师可以理解,可是只要将老师讲的功课很努力地学好,老师就会很高兴了,千万不要给老师的感情带来过多的压力……所以,我告诉明晓溪同学说不可以。”

英语老师涨红了脸,心脏狂跳,课本紧张地握成一团:

“咳……小泉同学做的很好,大家只要用心上我的课,我……我就很欣慰了。”

这会儿,脸色发青的换成明晓溪了,她怒声低道:

“小泉,我跟你绝交!”

小泉笑得奸诈:“姐妹,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他的英文考试保你高分通过。”哼,让她心爱的澈学长痛苦,这点报复是很轻很轻的了。什么嘛,明明都已经跟牧流冰分手了,眼看澈学长有了希望,结果牧流冰却偏偏受伤住院。唉……明晓溪这个心软的笨蛋……

下课铃响了,英语老师离开教室,二年丙班的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忽然,“哗——”地一声惊呼,女生们眼冒桃花地盯住门口,班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十几颗粉红少女心蓬蓬乱跳。

明晓溪好奇地抬起头。

原来是牧流冰。

他穿件黑色衬衫,略微苍白的面容,清冷的双眼,嘴唇象花瓣一样柔软,冷冷站在门口。中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他修长单薄的身上,冷漠孤独的气质,却脆弱美丽得象是水晶做的天使。

明晓溪看得呆住了。

呵呵,怪不得他被称为光榆第一美少年,果然是超俊美的。

众女生望望牧流冰,又望望明晓溪,见他和她痴痴相对,目光流转,千般爱万般恋尽在这脉脉的凝视中,不由感动地纷纷拿出小手绢擦拭眼角的泪水。

好浪漫啊!

呜——,她们也要这样的爱情!!

******

校园里有一片小树林,茵茵的草地,凉凉的树荫,是学生们午后休憩最喜欢去的地方。可是此刻,一排十几个西装笔挺戴墨镜的大汉,凶恶地将树林戒严,连只耗子也别妄想溜进去。

兴奋的光榆学生们在树林外挤来挤去,校报的记者们甚至动用了高倍望远镜向林中窥探。哇,光榆第一美少年和风头最劲神秘少女在那里幽会啊,不知道会不会接吻,不知道会不会做爱做的事……只是想一想,口水就快要流下来了。

“你今天居然会来上课。”明晓溪边吃汉堡边好奇地打量牧流冰,“伤口还会不会再痛?”

牧流冰懒懒倚在树干上:“一走路就隐隐作痛。”

“呃……”什么嘛,就那么一点伤,都过了二十几天了还好意思说痛。明晓溪偷偷白他一眼,算了,只当他在撒娇好了。“那你吃完饭就快点回去休息吧。”

“在屋子里很无聊。”

“所以你来上课?”

“上课也很无聊。”他睡了整整一上午。

明晓溪瞪他:“那你来学校做什么。”

牧流冰凝视她:“忘了吗?是你要我回学校上课的。你说不喜欢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笨蛋。”

然后,他闭着眼睛微笑,笑容无邪而纯净。

望着他的笑容,明晓溪的心渐渐温柔得象春风中的湖水,她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冰,你饿不饿,削个苹果给你吃好不好。”

“我不是小狗,不要乱摸我的头。”

明晓溪又用力揉了两下,把他的头发揉得毛毛的,才笑着放过他。她拿起一只苹果,准备削给他吃,他却抓起了一个汉堡。

“喂,你不能吃这个!”明晓溪抢回来。

“为什么?”

“汉堡对你的胃不好,吃了会胃痛的。”

“可是你却一连吃两个汉堡了。”牧流冰怀疑地看着她。草地上白底粉色碎花的餐布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寿司、生鱼片和水果,每样都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她偏偏只吃汉堡包。

“我……呵呵……”明晓溪干笑。

“汉堡很好吃对不对?”

“呵呵……还不错啦……”

“那让我吃一个?”看她吃的那么香,他有点动心了。

“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

“明晓溪!”

明晓溪在他目光逼视下,终于投降:“好啦,我说实话。汉堡吃起来比较快,快点吃完就可以快点走了。”

牧流冰瞪住她。

双手渐渐变得冰凉。

他绷紧嘴唇:“为什么要快点走,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难道……”她在骗他对不对,她重新回到他身边,只是因为同情。

“这里只有咱们两个,外面却围了一群保镖和看热闹的同学,怪死了。”明晓溪摇摇头,“我不喜欢这种约会的气氛。”

牧流冰的双手恢复了一点热度。

“冰,下次咱们到海洋世界去玩好不好?”明晓溪两眼放光,“我好喜欢看海豚表演!”

“好。你先吃一个寿司。”牧流冰夹了个紫菜寿司给她。

明晓溪乖乖吞下去。

“寿司吃起来也很快。”他告诉她。

“哈哈,你不懂了是不是?寿司虽然也很快,但是凉冰冰的;汉堡就不同了,热乎乎的,又有肉饼,还有点蔬菜,营养比较均衡啦。”明晓溪得意地说。

“不过,咳!”她捂住嘴,眨眨眼睛,“不合适你吃,真是可惜。呵呵,你还是吃些水果算了。”

牧流冰看看她,又看看汉堡,怎么总觉得她在偷笑呢?

宁静的树林。

午后的风轻轻吹来。

郁郁绿绿的树阴。

明晓溪靠着树干,牧流冰躺在她的腿上舒服地睡着。

“冰,咱们走了好不好?”

她用手轻轻抚弄他黑玉般的头发。

“好困……”他呢喃着翻个身,“……让我睡……”

明晓溪心里挣扎着。

她其实真的很不习惯把别的同学赶走,只由她和冰占据这个树林;但是,冰象个孩子一样睡得这样香甜……

她叹口气。

手指轻轻抚弄着他,让他睡得更香些。

牧流冰的黑发在她指间缠绕滑落,柔柔顺顺,象丝绸一般优美。

“冰,你的头发好美,”明晓溪轻声赞叹,“如果能留得长长的,一定会更美吧。”漫画里的美少年都会有着美丽的长发。

“好。”

牧流冰答应她。

“啊,你醒了,”明晓溪不好意思地想把手缩回来,却被牧流冰握住,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含入唇里。

触电的感觉……

明晓溪只觉一股强大的电流麻麻烫过全身!

连脚趾都酸麻得蜷缩起来!

她惊得将手猛力抽回,脸颊通红,结结巴巴:“你……你……”

牧流冰滚烫的呼吸在她唇边:

“晓溪,我是你男朋友啊。”

“色……色情……”明晓溪脸红如番茄,“色情片里才会吃手指头……”

“咦,你看过色情片?”牧流冰大笑。

“记录片?”

“……就是那种没有剧情只有动作的片子,怎样?!”明晓溪挺起胸脯,谁怕谁呀,这个时代谁没有或多或少看过。

“啊?”

牧流冰笑着吻住她。

无数颗金星在明晓溪眼前旋转,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自手尖、脚尖被抽走。

他吻着她,轻轻启开她的唇瓣。

他深深吻着她。

她忽然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他没有听清,呻吟着啄吻她,轻轻问道:“……什么?”

“樱桃……”

“……?”

“听说接吻高手可以只用舌头就把樱桃杆儿打成结……”她吃吃笑。

“你是高手吗?”牧流冰抵着她的额头笑。

“嗯……试一试!”

明晓溪环住他的脖颈,一把拉下他,伸出粉红的小舌头,用力深深吻着他。

牧流冰的脸颊绯红如醉。

明晓溪的脸颊通红似霞。

郁郁绿绿的小树林里,他和她在练习樱桃接吻法。

(嘘,非礼勿视,各位姐妹还是自己回家练习好了,:p)

******

“嘴肿得象香肠。”小泉仔细打量她。

明晓溪立时捂住嘴唇!

小泉贼兮兮凑近她:“脖子上还有草莓哦,战况是不是很激烈。”

明晓溪竖起衬衫领子,目光如飞箭:“喂,你远些好不好,干什么趴到我身上来。”

“重色轻友!”

“我哪有!”

小泉嘿嘿笑:“牧流冰可以趴到你身上种草莓,我靠你近一些都不可以,不是重色轻友是什么!”

明晓溪没好气道:“好吧。”

“……?”好什么?

明晓溪凑近小泉,也笑得一脸贼兮兮:“那我就在你身上也种几颗草莓,就不算重色轻友了吧。”

小泉躲出老远:“哎呀,恶心死了!”

明晓溪笑得打跌,臭小泉,想欺负她还要再修炼修炼啊。

下午的时光,在明晓溪忽而怔怔出神、忽而脸红如霞中飞快地流逝了。转眼到了放学的时候,她和小泉正收拾东西,却忽然看到东浩雪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里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东浩雪大口喘着气。

“怎么了?慢慢说。”

明晓溪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那个……牧哥哥把学校封了……谁也不让出去……”东浩雪紧张地说。

明晓溪怔住。

******

光榆学院校门处,一字排开二十几个烈焰堂大汉,他们将放学要出校门的学生们阻拦在学校里,不让他们出去。学生们已经开始愤怒了,大声抗议着,然而大汉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根本不为之所动。

明晓溪和小泉、东浩雪赶到时,一些男生挽起袖子正准备同烈焰堂大汉们打架。

“为什么不让我们走?!”

“要走也可以,先让我们搜身。”

“你们是警察吗?我们是罪犯吗?凭什么搜我们的身!”

“对啊,凭什么!凭什么!”

…………

烈焰堂大汉们凶恶地瞪着学生们:“不想活了是不是?知不知道你们在跟谁说话!”

“知道,不就是烈焰堂吗?”

一个清亮的女声破众而出!

大汉们的面色霎时阴沉下来,烈焰堂响当当的名头神见神让、鬼见鬼躲,居然被个女孩子当众挑衅!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定睛一看——

众大汉抽口凉气。

阳光中,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眼睛亮晶晶,嘴角爱笑地弯着,明明是小巧玲珑的身子,却偏偏带着威风凛凛的气势。天哪,这可不正是数次打得他们人仰马翻,并且被少爷视若珍宝的明晓溪小姐!

腾田赶忙闪出来,恭敬道:

“明小姐,您好。”

明晓溪看看他,不认识。不过眼看他的态度从目空一切迅速转成毕恭毕敬,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她皱皱眉头:“为什么不让大家出去?”

腾田陪笑:“是少爷的命令,您也知道,我们做人手下的……”

冰?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更紧:“他现在哪里?”

“少爷在……”腾田忽然向她身后望去,鞠躬行礼,“……就在这里。”

明晓溪转过身。

太阳渐渐西下,阳光染上淡淡的红晕。牧流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走来,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鲜艳如红枫,他的眼神阴暗萧杀,单薄孤独的身影与温柔的夕阳辉照显得格格不入。

牧流冰的出现就象一道寒流,冻得当场静默无声。

诡异的静默。

东浩雪打个寒战,抱紧小泉的胳膊:“牧哥哥……象个……魔鬼……”从地狱里面出来的魔鬼。

小泉点头。明晓溪满身跳跃闪耀着阳光,牧流冰是一片执拗阴沉的黑暗,这两个人在一起真是奇怪啊。

明晓溪张口便欲问牧流冰,想一想又觉不妥,便大步走上前将他拉到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于是,只有他和她两人。

“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回家?”她努力把语气放得很轻。

牧流冰不说话。

明晓溪深吸一口气,努力笑得温柔:

“告诉我好不好?我会帮你啊。别忘了,我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呢!”

牧流冰的眼底沁出一抹痛苦。

还是不说话?明晓溪看看他,再看看他,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从一数到十,他还是不说话,她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

“喂,你说话好不好?!你有什么权力不让大家回家,你有什么权力搜大家的身!就算是警察也不能随便这么做!当黑社会的头子很了不起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

“明晓溪!”

牧流冰瞪她。

“不要叫我明晓溪!”她握紧拳头瞪过去,“你知道我刚才多想打人吗?姑娘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哪个流氓阿飞见了我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可是,刚才我却不能教训那些烈焰堂的人!因为——他们是你的人!”

明晓溪的拳头握得咯咯响:“那么嚣张不让同学们回家,那么嚣张要搜同学们的身,可是,我却没有办法象以前一样痛痛快快地揍他们!就因为他们是你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不要叫我明晓溪,我觉得丢人!!”

她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牧流冰站得笔直,孤傲修长的身子迸出令人窒息的脆弱。

明晓溪咬住嘴唇,凝视他。

良久。

她终于说:

“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对不对?好,我也不问了。或许,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少爷脾气来了,耍着大家玩一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

管它是烈焰堂还是牧流冰,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她边走边活动脖颈手腕,如果不能解决,就打一场又怎么样?即使跟冰在一起,她还是明晓溪!

还有,这是什么破学校,学校的保安呢?管理人员呢?一个个缩头乌龟!

“项链……不见了……”

牧流冰的声音很低。

明晓溪猛地站住,怔怔回过身。

“什么不见了?”

“你送我的水晶项链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项链还在胸口。可是下午正上着课,他突然发现项链没有了!疯了一样冲出教室,他在校园里到处寻找,每个角落都找过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他担心是项链掉落后,被别的同学捡走了,眼看下午放学的时间就快要到,于是他命令手下们限制学生离开学校,直到找到项链为止。

没有了她亲手为他带上的水晶项链,他的心底满是无可忍受的空落和恐惧。

…………

在牧流冰修长的手指间,一条项链发出流动的细碎的光芒……

项坠是一个雪花造型的水晶。那么晶莹剔透,那么细致柔美,映衬着地上皑皑的白雪,好象一个有生命的精灵,绽放出有灵气的神采……

“它是不是很象你的眼睛?”明晓溪轻声说。

“我的眼睛?”

“对呀,我觉得它就象你的眼睛一样清澈,透明,美丽……”

…………

她把水晶项链挂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可以不再戴它……当你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坏丫头……那岂非让我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戴着它?而且,我还会整天担心它会不会自己掉下来……”

牧流冰捏捏她的鼻子,笑得比水晶还漂亮……

…………

原来是这样啊。

明晓溪手足无措:“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我会帮你去找的……”

“找了很多地方,但是都没有。”

没有了项链,是不是,也就会没有了她。

他不敢去想。

只觉得胸口象被挖出了一个乌溜溜的血洞。

明晓溪走过去,轻轻拥住他:

“我再买一条新的送你好不好?”

“我要原来的那条。”

明晓溪将他抱得更紧些,仰头微笑:“那我就陪你去找,我们一定会找到的。”

牧流冰摇头:“万一是被谁捡走了,就再也找不回来。”

明晓溪轻轻皱眉:“冰,就算是项链被人捡去了,也不可以搜同学们的身啊。要不然,咱们贴个布告,请捡到项链的同学把它还回来。”

牧流冰目光阴郁:

“不。我不相信他们。”

明晓溪沉默半晌:“不可以因为一条项链就限制别人的自由。让同学们离开吧。”

牧流冰盯紧她:“那只是一条项链吗?”

“是的。”

他被冰冷冻得僵住,喉咙有些沙哑:

“它,是我的生命。”

明晓溪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就算它是你的生命,可是,对其他的同学而言,它也只是一条是再普通不过的项链。”

“他们与我无关。”

牧流冰的声音带着淡漠的冷酷。

明晓溪的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忽然觉得无法忍受!

她和他,仿佛两个世界的人,说着两个世界的话。

她调整呼吸,凝视他,眼睛亮得惊人:

“让同学们离开,否则,不要怪我做得让你太难堪!”那些大汉们并不是她的对手。

******

东浩雪望着转眼间撤走的烈焰堂大汉们,看着同学们终于可以出去校门了,满脸崇拜地说:

“哇,明姐姐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就知道,只要明姐姐出马,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小泉懒洋洋地应着:“是啊。”

东浩雪忽然压低声音:“小泉姐姐,你有没有觉得牧哥哥变得越来越可怕了。”

小泉还是懒洋洋:“是啊。”

“是啊是啊,小泉姐姐好象漠不关心的样子,”东浩雪不满地撅起嘴,“我最喜欢的明姐姐跟越来越可怕的牧哥哥在一起,你都不关心吗?亏你还是明姐姐的好朋友呢!”

小泉咬牙切齿:“我怎么不关心!跟她说过多少次了,让她抛弃牧流冰,跟澈学长在一起有多好!可是这个笨蛋明晓溪……”

“不要!”东浩雪捂住耳朵,“澈哥哥是我的!!”

“你的?”

“我长大了要嫁给澈哥哥!”

小泉斜她一眼。

东浩雪嘿嘿笑着:“小泉姐姐,其实我哥也很不错啊。而且,我偷偷告诉你啊,我那个笨蛋哥哥暗恋明姐姐呢!”她两眼放光,“咱们想办法让明姐姐和我哥在一起好不好?……”

小泉挥挥手:

“我要回家了,再见。”

“喂——!喂——!”东浩雪跺脚喊着。

******

深夜。

牧家大宅。

清冷的月光洒在露台上,青藤在夜风里瑟瑟作响。少年孤独的身影蜷缩在白色藤椅中,面容被月光映照,有种病态的苍白。

他觉得好冷。

彻骨的寒意自胸口一直一直冰冷到他的四肢。

胸口空荡荡的。

没有了那条项链。

也没有了她。

她转身而去的背影,毅然决然,好似没有丝毫的留恋。在淡淡晕红的夕阳中,她的离去,带走了最后一点温暖。

静静的露台。

他抱紧在藤椅中,月光将他斜斜映成地上一团淡淡的黑影。他身上的衣裳很薄,初春的夜风很冷。也许会生病吧,可是,还有谁会担心呢?她走得头也不回。

牧流冰将额头埋在膝盖里。

他不想让月亮看到自己心底淌血的伤口。

青藤轻轻响动。

就象一阵轻轻的脚步。

一只手揉弄牧流冰的头发。

“嗨,睡了吗……”

牧流冰浑身僵硬,他不敢动。

“真的睡了啊,”轻轻沮丧的声音,“中午都睡了,晚上还睡这么早……也不知道穿厚点,万一冻病了,担心的还不是我?”说着,她弯下腰来,拉起牧流冰的双臂,想要把他背进屋子里面去。

他伏在她的背上。

她的温暖象夏日的风,熨热了他的胸口。

她背起来他,忽然感到不对劲,眨着眼睛笑了笑,又将他重重扔回到藤椅中:“喂,你装睡啊,居然骗我背你。”呵呵,他的心跳那么快,哪里象是一个睡着的人。

牧流冰睁开眼睛,古怪地看着她:

“你来干什么?”

明晓溪笑得一脸轻松:“不高兴我来是不是?那好,我现在就走啊!”

牧流冰狠狠瞪着她。

若是要走,就别来惹他,这样在他的心口来来去去,会痛得想要呻吟。

她蹲下来,笑盈盈瞅着他:

“冰,我找到了哦。”

一条闪着银光的项链抖落在她的指尖。雪花的水晶吊坠,在皎洁的月光里晶莹剔透,闪烁着梦幻般的光芒。

牧流冰瞪着她。

她身上很脏,到处沾着泥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右脸象是被什么动物抓了几道爪痕,头发里还沾着几叶青草。

“你去找它了?”

“是啊。”

“找它做什么!它不过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她笑得可爱:

“才不普通呢,冰戴上它好漂亮。”

牧流冰的喉咙忽然酸热。

“一直找到现在?”

“是啊,我找得好辛苦啊,到处都找不到,急得我团团转!后来,我总觉得一定是咱们……咳……的时候掉在草地里了,于是又跑回去一点一点地找。哈哈,你猜它到哪里去了?原来是有一只流浪猫把它捡走了,哎呀,那只猫好凶的,我从它窝里偷的时候还被它抓了一下……”

她兴高采烈地说着,眼睛亮亮的象星星。

牧流冰望着她,良久良久,声音暗哑:

“我以为……你生气了……”

明晓溪抓抓头发:“没错啊,我是很生气,因为你那样做实在是太霸道太蛮不讲理了!我现在都还在生气啊!”

他的心又沉下一点。

“不过,”她凝视他,微笑着说,“我很开心你那么珍惜我送你的项链。”

她握住他的手:

“冰,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牧流冰的脸微微发红,满涨的胸口,使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夜风中,青藤沙沙响。

明晓溪仰脸凝注他,目光里充满大海一样深邃的感情:

“冰,我喜欢你。”

他象被魔法定住,心脏不会跳动,手指微微发颤。

她微笑:

“我喜欢你,不是这一条项链可以改变的。你有这条项链,我喜欢你;你没有这条项链,我还是喜欢你。因为你珍惜这条项链,所以,我翻遍每一块土地也要把它找到……”

牧流冰的血液在全身激荡。

他低吼一声:

“闭嘴!我要吻你!”

情人之间的吻,没有距离,只有两颗相爱的心。

月亮害羞地躲到云层后。

他吻着她,吞噬般地吻着她,恨不能将她揉碎在自己的骨髓里。

过了很久,面颊桃红的明晓溪轻轻推开牧流冰。

“接下来,我要说你了哦。”她努力严肃地看着他,“今天下午,你做的很不对。项链对于我和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是,于其他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的痛苦和焦急去伤害到别人,是错误的。”

牧流冰沉默。

她捧住他的脸,轻声道:“尝试着慢慢去改变好吗?或许一开始会觉得很困难,可是,我会陪着你。”

“如果……我无法改变呢?”他眼底阴郁。

她怔了怔:“世上怎会有无法改变的东西呢,只看你愿不愿意去做。冰,如果只是对我,因为我喜欢你,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请不要随意伤害到别人。”

“你……在威胁我吗?”或许她知道,她掌握着他的幸福与痛苦。

“不是。”她将水晶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啄吻他的唇,“因为我想永远和你快乐地在一起,所以不希望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使得我必须离开你。那样的话,我会非常难过。”

她的吻,象空气一样轻。

牧流冰吻住她:

“我会学着去改变的。”

明晓溪闭上眼睛,唇角的微笑象美丽的月光。

她环住他的颈背:“我也会去学的……”

“……?” 她缠绵地回吻他,偷偷笑:“明天我就去买两斤樱桃。”呵呵,她可是无往而不胜的明晓溪,区区樱桃接吻法还不是小菜一牒。

牧流冰呻吟:“……专心点好不好……”

“哦,好。” 明晓溪连忙全情投入,专心致志配合他的接吻工作。

露台上,甜蜜幸福的一对人儿,青藤的轻响是快乐的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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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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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嫌疑人X的献身》是日本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长篇推理小说,也是“伽利略系列”的第三本小说。该作讲述一个数学天才为了帮助一对母女隐藏杀害前夫的罪行,和警方展开了一连串的斗智,制造整个骗局。 该作同时获得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同时摘得“这本小说了不起”、“本格推理小说Top 10”、“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以下是小编整理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该晚,石神把“技师”叫去瑞江车站,他事先从条崎车站偷了脚踏车。他尽量选新车,因为车主如果能闹开更好。

事实上他还是准备了另一辆脚踏车,那是从瑞江车站前一站的一之江车站偷来的。这辆比较旧,也没好好锁上。

他让“技师”骑新的那辆,两人一同前往现场,就是旧江户川边的案发现场。

至于后来的事,每次想起总会为之一沉。“技师”直到断气,恐怕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非死不可吧。

他没让任何人知道第二起杀人事件,尤其是绝对不能让花冈靖子发现。因此他故意选用同样的凶器、同样的勒法加以杀害。

富坚的尸体,被他在浴室分割成六块,分别绑上石块后抛进隅田川。他分成三个地点,都是在半夜扔的,费了三晚。或许迟早会被发现,但无所谓,警方绝对查不出死者的身份。在他们的记录上富坚已经死了,同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

只有汤川发觉了这个障眼法,因而石神选择向警方自首。反正他从一开始就已有这个心理准备,也做了各项准备。

他想,汤川大概会告诉草薙,而草薙也许会报告上司,但警方无法采取行动。他们已经无法证明被害者的身份有误。他预料自己很快就会被起诉,但事到如今已不能回头,也毫无根据。就算天才物理学家的推理再怎么神准,终究敌不过凶手的自白。

是我赢了,石神想。

警铃响起,是进出拘留所用的,看守离席站起。

一阵短暂交谈后,有人走进来,站在石神这间牢房前的是草薙。

在看守的命令下,石神走出牢房。检查过身体后,他被移交给草薙。这当中,草薙一句话也没说。

一走出拘留所房门,草薙就转向石神。“您的身体怎么样?”

这个刑警到现在讲话还这么客气。石神不知道他是另有含义,抑或纯属个人习惯。

“的确有点累。可以的话,我希望法律尽快做出裁决。”

“那么就当这是最后一次侦讯吧,我想请您见见某人。”

石神皱眉。会是谁呢?总不可能是靖子吧。

来到侦讯室前,草薙打开门。在里面的是汤川学,他沉着脸,定定凝视石神。

看来这是最后一道难关——他打起精神迎战。两个天才,隔着桌子沉默了好一会儿。草薙倚墙而立,旁观两人的模样。

“你好像瘦了一点。”汤川先开口。

“会吗?三餐倒是吃得很正常。”

“那就好。对了,”汤川舔舔嘴唇,“你不懊恼被贴上变态跟踪狂的标签吗?”

“我不是跟踪狂。”石神回答,“我是暗中保护花冈靖子,这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这些我知道,包括你至今仍在保护她的事也是。”

石神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他仰望草薙。

“这种对话对调查好像没什么帮助吧。”

看草薙不发一语,汤川说:

“我把我的推论都告诉他了,包括真正做了什么,杀了谁。”

“你要吹嘘你的推论是你的自由。”

“我也告诉她了,我是说花冈靖子。”

汤川这句话,令石神的脸颊猛然抽动,但那立刻转为浅笑。

“那女的有略表悔悟吗?她有感谢我吗?枉费我替她除掉眼中钉,听说她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不关她的事。”

他歪着嘴,故意扮演恶人的姿态,令草薙心头一阵激荡。他只能感叹,原来一个人竟能爱人爱到这种地步。

“你好像深信,只要你不说真话,就永远无法揭穿真相,但你恐怕有点错了。”汤川说,“三月十日,一名男子下落不明,那是完全无辜的人。只要查明此人的身份,找到他的家人,就可以做DNA鉴定。再和警方以为是富坚慎二的遗体一比对,遗体的真实身份就会水落石出。”

“我根本听不到你在说什么。”石神露出笑容,“那个人好像没有家人吧?就算还有别的方法,要查明遗体身份也得花上庞大的人力和时间。到那时,我的官司早已结束。当然,无论法官做出什么判决我都不会上诉。只要一结案就盖棺论定了。富坚慎二命案就此了结。警方再也无法插手。难道说——”他看着草薙,“警方听了汤川的话,会改变态度?不过那样的话,就得先释放我。理由是什么?因为我不是凶手?但我明明是凶手,这份自白又要怎么处理?”

草薙垂着头。他说的没错,除非能证明他的自白内容是假的,否则不可能半路喊停,警方的作业系统就是这样。

“我只有一件事想告诉你。”汤川说。

石神回看着他,仿佛在问什么事。

“对于你的头脑……你那聪颖过人的头脑,必须用在这种事情上,我感到万分遗憾。我很难过,也很遗憾永远失去了我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劲敌。”

石神的嘴抿成一线,垂下双眼,似乎在忍耐什么。

最后他终于仰望草薙。

“他好像说完了,可以走了吗?”

草薙看着汤川,他默然点头。

走吧,草薙说着打开门。先让石神出去,汤川尾随在后。

就在他正要撇下汤川,把石神带回拘留所之际,岸谷从走廊的转角现身,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

是花冈靖子。

“怎么回事?”草薙问岸谷。

“这个……是她主动联络说有话要说,所以,就在刚才……听到了惊人内幕……”

“就你一个人听到吗?”

“不,组长也在。”

草薙看着石神。他的脸色灰败如土,那双眼睛盯着靖子,充满血丝。

“为什么,在这种地方……”他低语。

靖子如遭冻结纹风不动的脸孔,眼看着逐渐崩溃,两眼溢出清泪。她走到石神面前,突然伏身跪倒。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让您为了我们……为了我这种女人……”她的背部激烈晃动着。

“你胡说什么!你在说什么……傻话……你胡说……”石神口中发出像念咒一样的呢喃声。

“怎么能只有我们得到幸福……那是不可能的。我也该赎罪,我要接受惩罚,我要和石神先生一起接受惩罚。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我能为您做的只有这个。对不起!对不起!”靖子两手撑地,头抵着地板。

石神边摇头往后退,那张脸痛苦地扭曲着。

他猛然一个转身,用双手抱住头。

喔喔喔——他发出野兽般的咆哮,那同时也是夹杂了绝望与混乱的哀嚎。那个叫声令听者无不为之动容。

警员跑过来,想要制止他。

“别碰他!”汤川挡在他们的面前,“至少,让他哭个够……”

汤川从石神身后,将手放在他的两肩上。

石神继续嘶吼着,草薙觉得他仿佛正呕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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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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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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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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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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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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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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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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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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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纳妾记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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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纳妾记2》是一部历史架空类小说,作者是沐轶。该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纳妾记2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纳妾记2小说结局

杨秋池让宋晴更换衣服,宋晴不明所以。杨秋池把宋晴带出城外,原来他不愿宋晴遭谋反之罪而送命,要私放宋晴。宋晴不走,说这样会连累杨秋池,她情愿领罪。杨秋池不容分说,硬是把宋晴抛下,径自离去。因杨秋池私自放走朝廷重犯宋晴,宋知府等人正急的焦头烂额,杨秋池却提议去唱歌,杨秋池把所有人叫到自己家的院子里唱歌,他把21世纪的歌唱给大家听,宋芸儿听得入迷,而杨秋池的歌是唱给柳若冰的,柳若冰躲在屋檐上听得泪流满面。

一时醉酒,杨秋池拽住龙子胥,拿出上次从屠老四家搜出来的猩红色亵衣探讨一番。杨秋池感叹上面绣了一首词,像一个深闺的怨妇正在等待着远方郎君的归来,龙子胥拿着红色亵衣很不自在。杨秋池故意逗龙子胥,要给龙子胥叫几个姑娘来快活快活,结果龙子胥脸色骤变,夺门而出。清晨,消息传来,宋晴已经向官府投案自首,现在被关押在应天府。杨秋池闻言,痛心不已,她知道宋晴是宁愿死也不想让自己遭受私放之罪。

入夜,龙子胥独自来到郝家,悄悄进了郝倩的房间,开启了一个机关。杨秋池发现龙子胥也不见了,在他房间里发现了郝倩的一幅画,画上所提的诗句与在屠老四家里发现的那件亵衣上的诗句一般无二,杨秋池似有所悟。杨秋池唤来安迪杨,让他嗅了龙子胥的衣物,安迪杨随即跑开,杨秋池和宋芸儿等人跟上,在安迪杨的带领下来到郝家,进了郝倩的房间,安迪杨在机关处的书柜前躁动不已,杨秋池发现了书柜上的机关,他开启机关,一条暗道出现,杨秋池等人随即进入。

杨秋池等人果然发现了郝倩!此时的郝倩正裸着身,手持皮鞭鞭挞拴着链子的邓有禄,在玩SM。龙子胥在一旁极力劝郝倩离开,郝倩却丝毫不理睬龙子胥。郝倩一边玩一边朝龙子胥得意的冷笑着,密室里显露出一种淫邪怪异的气氛。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有杨秋池一人泰然自若,赞叹郝倩真是先进。

杨秋池发现郝倩用的皮鞭跟之前在铁匠铺的皮鞭一模一样,回想起当日龙子胥为何一见皮鞭很是不安。郝倩一见杨秋池等人,怒斥龙子胥引他们进来。杨秋池开门见山,质问郝倩,可莹是否是郝倩指使屠老四杀的?接着屠老四被郝倩叫人杀了灭口!然而郝倩对杨秋池的这些指控压根就不承认。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全新,是与上一部没有直接联系的新故事。

这一次,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

人逢乱世,他本无意争霸,却身不由己,本想靠法医知识推理侦破赚钱,娶妻纳妾,可 华夏大地,已无一块宁土,只能投笔从戎,为心上人征战沙场。

且看小小法医如何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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