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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书摆渡人作文(推荐20篇)

如皋”之名源于春秋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眼中的如皋书信,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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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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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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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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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欢阅读吗?在童年中,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门的知己,是我们的引路灯,她好像是一个学无止境的世界!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为书而痴,为书而狂,为书而疯!

难得的暑假里,同学们都像一匹匹脱开缰绳的野马儿,到处奔跑,到处游玩。而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虫,在被窝里浏览着一本本有趣的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痴痴呆呆时,“寒寒,去书市买书呀!去不去?”“恩-”正沉迷在书海中的我突然回过神来。“呀!买书哦。机不可知啊!”这时我大嚷道:“哎!等-等我!等等我!别走!”

我和朋友西夏到了书市,我摸了一下口袋,冷汗直冒:怎么了?贴身的宝贝咋不在呢?该不会我粗心地把它遗漏在家?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身朋友借,我结结巴巴地说:“借,借--我钱。”朋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钱借给了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挤到人山人海的“书虫”中,一连拿了好几本书,其中有我最喜爱的《用望眼镜看天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直到腿麻了才站起来,看了一下手表。“呀!这么晚了!”我抱着书直奔柜台,急匆匆地地付了钱。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朋友呢?我傻眼地盯着那几本书!又是恼,又是喜!走在路上我又产生看书的念头,于是就拿出书来看。一路上碰碰撞撞的,跟这个说个SORRY,跟那个说个对不起。突然,天公怒吼,吓得我直打颤。天公真是不做美啊,跟我来个“突然袭击”下起倾盆大雨!我此时手足无措,首先的反映是把书塞到怀里,接着狂跑,被大雨淋得睁不开眼!终于,战胜了这场雨,到了家门口,我的手颤抖地按着门铃,此时一声声清脆的铃声就像惊心动魄的“催死曲”!忽然,门开了,我打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时,我睁开迷糊糊的双眼,没精打采地站了起来,胡乱地找起书来。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我心爱的书。接着我又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

书呀!你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受益匪浅!你是一个甜人心头的果冻;是森林中迷路人的指南针;太平洋上引导人驶向光明的导航灯……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是我忠诚的朋友,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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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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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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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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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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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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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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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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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我们的大脑才不会空空如也。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富含知识的书——第六版《十万个为什么医学分册》。

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编是肿瘤外科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汤钊猷,十分有名。

书里面富含了许多知识。如人体的各种问题,人成长的过程,一些严重的疾病,医生的诊治,疾病的预防等。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心脏与癌症了。从书中我知道了运动时人的心跳会加快,是因为其代谢活动比安静时要强,并且知道了多运动对身体是有益的。从“疾病”板块中我知道了人一生中患癌的可能性极大,以及癌症是由病变的细胞产生的,还有预防癌症的方法。

这本书不仅知识丰富,而且说明文语言十分准确。如,在介绍胆结石时有这样一句话:“急慢性胆囊炎常导致恶心、呕吐、胆绞痛、上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同时也是胆囊结石的始发因素之一。”其中的“常”字用得特别好,它说明了急慢性胆囊炎中大多数的病症,而不是说一定就会有以上的情况。可见此书的编委和审稿专家在编辑的时候是多么仔细。

虽然这本书中知识有点乏味,但是精美的图片刚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像在“成长”这一板块中,就用了彩色的图片来说明女性子宫的结构和精子与卵子的“相遇”过程,让我更清楚地知道了人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中医是怎样看病的?如何判别中药的真伪、优劣?华佗真会刮骨疗毒吗?你还想知道这些以及更多医学问题的答案吗,那就赶快来看看这版《十万个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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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吃饭看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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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刚把饭菜端上桌,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妈妈左看看右看看对爸爸说:“儿子去哪里了?”,爸爸抬头看了看说:“我去找找。”

爸爸走到客厅里、来到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上楼走到儿子的房间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阵嘻嘻的笑声,爸爸想:儿子在干嘛,这么开心?打开门一看,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不时发出阵阵高兴的笑声。爸爸笑着说:“宝贝,看书好认真啊!不过吃过饭再看吧。”儿子这才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洗手吃饭,没有发现爸爸没跟上来。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爸爸下来,便对儿子说:“爸爸喊你吃饭,你下来了,爸爸又不见了!快去叫你爸爸吃饭。”

儿子刚跑到二楼就听到爸爸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不由自主地笑了,推门进去就和爸爸一起看书了,而且两人不时地说着什么,完全忘记自己上来是干什么的。

妈妈在餐厅等了半天就是没见父子俩下来,就好奇地跑到儿子的房间,看到父子俩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转怒为喜:“真是爱看书的一对父子啊,吃过饭后我们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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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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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美好,而我却唯独钟情于

最爱在有微风拂过的清晨,站在无人的河边,大声朗诵字字珠玑的古诗词,将那一字一句伴着和风传向对岸;最爱在有阳光的午后,手捧一本已经读了许多篇的经典著作,身子浸在金灿灿的阳光之中,细细品味书中的金良玉言;最爱在刮风的夜晚,坐在朦胧的橘黄色灯光中,读几篇小家碧玉的心灵散文,暖暖自己的心。

读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让我为作者的爱国情怀感动;读柳永的《雨霖铃》让我明白了恋人离别的愁苦;读李白的《把酒问月》让我领悟到人生之短暂。我读出了“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哀伤;读出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伟;读出了“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的闲适。

那《三国演义》的磅礴雄伟,那《西游记》的妙趣横生,那《红楼梦》的悲惨哀婉,那《聊斋志异》的人鬼传说,无不令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法布尔的《昆虫记》、高尔基的《童年》、莫扎特的《项链》、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文学界永久闪光的群星,用它们那穿越国界、时空的光芒照耀我的心灵。

曾品读过张晓风的《细细的潮音》,跟随着作者细腻的笔触、优雅的文笔,我谛听了一次又一次美妙的潮音。我没有见过张晓风,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我觉得她一定有一头乌黑的、长长的波浪卷发。她会穿着镶边的长裙,光着脚走在傍晚的沙滩上。夕阳把海水染成一片金黄,金水一般的海水拍打在漆黑的岩礁上,溅出一朵朵雪白的浪花。当涨潮时,海水漫过她的脚掌,她也不会躲闪,而是尽情享受海水的滋润。海风徐徐,她黑色的长发渐渐飘扬起来,像一块掀起的黑纱,与周围暗下去的天色融成一片。

当我读书时,我的内心沉醉在至高无上的境界中,我的心灵的快乐,是旁物不可比拟的。海涵宇宙,唯书永恒。在枯燥的生活中,也唯有书,让生活精彩起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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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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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人乜曾经说过:“行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这两句名言给我很大的启示。

小时侯,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有一天,妈妈的亲戚给我寄来一本儿童绘本《格林童话》。我打开了书,书中花花绿绿的插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读书,这本书打开了我读书的大门。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从不同的书中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物:《西游记》中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盲人作者一一海伦·凯勒,《水浒传》中108位梁山好汉……

我也从书中学到了不同的道理:海伦·凯勒让我明白了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微笑对待。《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做人要独立自主……

每当拿到新的课外书籍,我都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汲取书中的精华。每次读一本书我都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一切。我很快乐,也很愿意在书的海洋里邀游。

书籍就像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用文字教会我许多知识。我爱读书,更爱我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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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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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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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描写青春摆渡人的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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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起,你已从我的生活中离去。从最初的失落到如今的接受,我的情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那颗想念你的心却始终没有变过。即使现在每当我想起你曾陪伴我的时光,心中亦会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时光磋砣,再见了,我的青春摆渡人。

老师,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而你还是一个刚刚开始创业的英语老师。在冥冥之中,我们相遇了。那时你在马路上发放着关于你们英语学校的传单,我也是出于好奇才接下了那张传单,加入了那所我终生难忘的英语学校。

对于你给我上的第一堂课的内容,我已记得不是太清楚,但是你那个令人感到温暖的笑容却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节课上,你曾多次请我回答问题,但是年少腼腆的我却一个字都不敢回答,你耐心地开导以及温柔的笑容,让我鼓起了勇气,正因如此在此后的六年中我一直把你当做一个知心的朋友对待。在我眼你,你可以带给我力量,信心和勇气,曾几何时你在我眼里成了比父母更信任的人。从那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性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个外向,开朗,阳光的男孩正在缓缓诞生。

我至今还记得我第一次代表学校参加演出,原本胸有成竹的我在看见了台下众多的学生与家长后,理智完全被紧张所占据,原本倒背如流的台词,在我口中变得吞吞吐吐,甚至在台上我把台词都忘了,最后弄得十分尴尬地下台。这本是一场为了宣传学习而举行的演出,可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搞糟。下台后,我一脸难堪的看向老师你,心中满是歉意。可是老师你却依然笑着对我说:“没事的,努力了就好。”老师,你知道你这一句话对我有多大的影响吗?不知何时起,我开始在学校的主持界独占一方,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我似乎都没有再次因为紧张而搞砸任何一次表演。这是我人生中一次巨大的转折,你的善良挽救了一个孩子脆弱的心灵,此时,唯有“谢谢”可以表达我心中的感谢。

可是,缘分也有到头的时候,小学六年也许是我们唯一可以共度的时光,如今你已不再是我的英语老师,我们从那一别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但是你曾在我童年时,为我播下的爱的种子,却没有停止生长,相信不久后,我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成功来纪念你——我青春不可缺少的摆渡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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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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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爸爸发明了身体控制器,使用者只要将身体能量集中在手腕上可以成为大力士,当举重冠军,将能量集中在大脑上,人的大脑比电脑还厉害。由于爸爸的发明,“我”变成了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但是有一天发明落入了坏人手中,世界将陷入可怕的灾难,为了拯救世界,我和爸爸再次和邪恶展开了较量。

这本书每个故事情节都特别精彩,例如第八集《勇斗劫匪》,这个情节讲述了杨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走着,突然看到警察在追一个劫匪,劫匪抢了一个包,里面是大姐治病的钱。杨歌把身体控制器调到了腿上,跑得飞快,一把抓住了劫匪,劫匪使劲的打了他一拳,他疼的要命,但杨歌无法反抗,拖延时间,这时警车来了把劫匪逮捕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精彩的内容,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精彩的内容了,我相信你读了以后会啧啧赞叹,爱不释手的。

这本书当中的爸爸也特别的有趣,他发明了许多科技产品,有聪明饭、摇钱树、愿望瓶……虽然爸爸只有拇指那么大,但他不忘追求知识,渴望知识,努力发明创造科技为人类做贡献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我们青少年也要像杨歌一样不断地创新科技,不断的学习,为实现我们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一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那就赶快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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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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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结晶。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有人赞:“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叹:“读了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

小时候,坐在窗前,听爷爷讲过去的事情:以怨报德的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母亲,辞官寻母的朱寿昌;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听故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学会用字典以后,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语文书到《百家姓》。遇到不认识的字,打开字典就查起来;遇上读不懂的句子,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读下去;遇上不知晓的成语,就联系上下文理解它。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像几天没进食而发狂的狮子。

后来呀,买了一些注音版的`名著,碰上不会的字时,看拼音,读起来方便多了。只要有空闲时间,就拿起书来读不肯放过一分一秒。就这样,一本名著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可我仍然爱不释手。要是见到描写外貌的语句,更是不亦乐乎!

以前,喜欢听农人靠汗水和辛苦劳作挣来的粮票;喜欢听当时生活的困难……所有的一切,我都津津有味地听着,丝毫没有半点厌倦。

现在啊,我已经摆脱了故事,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哪里有书,我就上哪去。要是不愿借,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遨游在书中。看到亚拉伯罕?林肯的夫人玛丽?托德将他赶出家门,在半夜三更怒骂他,为他的着装而生气时,我就火冒三丈,心里咒骂了她一万次——“泼妇!泼妇!”看到林肯竞选总统时一次又一次失败,我就为他打抱不平,真想穿越过去对那些人狠狠地痛骂一顿!看到林肯当上总统,反对奴隶制而去征战,我便眉开眼笑。看到林肯几次三番地命人出征却屡战屡败,我又为林肯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而连吃败仗而忧心忡忡……

我爱书!我为书狂!我为书中主人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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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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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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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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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着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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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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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Gao Longshun.Born in Hubei in 1985, the Tujia, a writer of the new childrens literature, dedicated to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childrens literature.While traveling, many childrens literature works are scattered in newspapers."Hey, Caring" is his first novel work.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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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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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妈妈常叮嘱我:要多读书,读能让人学识渊博;上学了,老师常教导我:要多读书,读书能让人精神富足!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我很小的时候,每晚都要听妈妈讲故事才能入睡。绘本是我的启蒙老师,一本《猜猜我有多爱你》让我百听不厌,妈妈讲得都倒背如流了,可我还是兴趣盎然。妈妈说在我刚刚学会说话时,就有个“特殊本领”——不识字,但能根据图画讲出一本故事书的内容。现在看来,那不是“特殊本领”,是“书‘听’百遍,其义自现”啊!

书的世界太吸引人了。于是我试着认识那一个个黑色的“方块”。我依据图画,用小手指着并不认识的汉字,“装模作样”地认读。这种特殊的认字方法竟让我识字量与日俱增。于是,我读书的时间更多了,读书的范围更广了,读书的方法也更灵活了。

为了激发我的读书兴趣,让我接触更多的好书,妈妈不惜重金为我买各种各样的书籍。我的双休日必有半天或是泡图书馆,或逛书店,或上网淘书。我小小的房间里,没有可爱的毛绒玩具,有的是堆积如山的书籍。书柜上、桌子上,床铺上、甚至衣柜里都藏着我心爱的“宝贝”——书。妈妈给我收拾房间,常常唠叨:快被书埋住了!

我把书视若珍宝。当我得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总会闭上眼睛深深地闻一闻,那香气扑鼻的墨香让我陶醉不已。我手捧新书爱不释手,睡觉都搂着。有一次,奶奶不小心把我刚买的一本书撕了一个角,为此,我哭闹了大半宿。爸爸说书是我的亲奶奶!

我喜欢把自己宅在小屋里,翻呀,找呀,读呀。文学名著,故事小说,期刊杂志……什么书我都感兴趣,什么书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什么书都要翻数十次、上百次。有一个周末妈妈有事外出,我一个人在家读书竟忘记了时间,结果下午的舞蹈课给“泡汤”了,为此遭到妈妈的一顿训斥,可我心里暗喜:又赚了一下午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十万个为什么》《太空百科》带领我探索浩瀚的宇宙,遨游神秘的海洋;《上下五千年》让我穿梭时空与古人同呼吸,共命运;《中外名人传记》让我认识了爱迪生、牛顿,居里夫人、李白、杜甫、鲁迅、毛泽东等伟人,从他们身上我领会到人生的真谛!中外文学经典著作是我的最爱。《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鲁迅小说集》《西游记》《三国演义》《秘密花园》《悲惨世界》……把我带到了一个个色彩缤纷的文学世界。

读书,真好!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畅游在书的海洋中,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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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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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凝,“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我爱看书!是否是我的名字让我和书结下了一种不解之缘?呵呵,我也不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缠着妈妈,问她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一年当中有时热,有时冷?”“为什么鱼能在水中游?”妈妈被我问得哭笑不得,只能说:“书,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于是在柔和的灯光下,妈妈为我述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我总是好奇而兴奋地听着,直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自己看书。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城“淘宝”,像蜜蜂一样,不知疲倦地畅游在书的花海中收集花粉。是书,使我体悟母爱的悠长,父爱的深沉,友情的真挚与时光的珍贵。让我的灵魂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纯净的洗礼,让我发自内心地产生对美和理想的永恒追求,让我的思想获得了犹如拨开迷雾般的闪亮启蒙,让我从寂寞和空虚中走向丰富和充实,使我从无聊和烦闷走向宁静和平和。记住,开卷有益!

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大大的提高,我们不必再像林海音奶奶一样为了能看书而不得不去“窃读”。所以说,现在的读书人是幸福的。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热爱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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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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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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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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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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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二摆渡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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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中15岁的女孩迪伦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单亲女孩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中,成为了唯一的罹难者。她的灵魂必须穿过荒原,躲开恶魔的吞噬,才能抵达灵魂的栖息地。而崔斯坦是她的灵魂摆渡人,她,也是崔斯坦万千摆渡过的灵魂中的极普通的一个。

迪伦从一个原本必须受到保护、挣脱恶魔、穿过荒原、迈向灵魂栖息地的小女孩,原本应该抱怨命运的不公、对未来充满恐惧的女孩,却因为一场发自内心的爱,使她对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命运关怀,反而超出了对自己的关切。

崔斯坦本身就是荒原上的摆渡人,保护、引领过无数的灵魂穿过了荒原,来到了灵魂的栖息地,当然偶尔也会有失败的时候。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宿命?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改变自己当下的命运安排。

从年龄与经历来说,他是一个饱经沧桑、经历丰富的人,见过了无数的灵魂引领,经历了无数次的恶魔攻击;内心早已波澜不惊、心如止水;只是机械地、重复地穿过荒原。与其说他是一名摆渡人,不如说他是一个无可去处的孤独灵魂。他已经完全习惯了宿命的安排。

直到,他遇上了迪伦。

迪伦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儿,以至于说到自己仍是"处女"时,羞得面红耳赤。但是,恰恰她的纯洁与淡定,给崔斯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迪伦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是火车上唯一死去的人时,悲伤烦闷,反而很平淡地接受了这一事实。但是,她却对崔斯坦以前的摆渡生涯中的其他灵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从崔斯坦的故事里了解了他,并且感受到了他的力量和正义;在受到崔斯坦保护的过程中,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依赖,以至于爱恋。所以,尽管她安全到达了灵魂的栖息地之后,却因为没有了崔斯坦的陪伴,她痛恨这样的结局,她宁愿永远在荒原中与他一起漂荡,甚至不惜死在恶魔的手中。

她只知道:我要走回去,我要陪伴他,我要拯救他——摆脱他的宿命!

爱,使她充满了力量。前途即将如何?不知道;能否找到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恶魔的吞噬?不知道!

有了勇气,就有了一切;剩下的,交给命运就可以了。

于是,她以一种无人尝试过的方式,以一种孤身一人战胜恐惧的勇气,义无反顾地踏出了寻找崔斯坦的冒险历程。

没有了迪伦的崔斯坦,重复着自己毫无意义的摆渡生涯。也许太久的禁锢,以至于他再次遇到迪伦时,除了惊喜,更多地却是对未来充满了恐惧;他不敢尝试、甚至不敢想像,自己还能去哪里?

此时,他才是荒原上需要"摆渡"的灵魂;迪伦才是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

迪伦的爱牵引着他们,回到原点,回到事故的起点,穿越回时间的刹那,奇迹必然诞生。

迪伦瞬间回到了事故的现场,并且从事故中苏醒了过来;而崔斯坦,却在不远的地方,微笑地看着她。

她说:“原来你在这儿。”

他说:“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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