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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情书写给女生(实用20篇)

一花一世界,一字一感叹。文字的魅力难以言表,所以,美的文字,深刻的思想,就是我们的梦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七夕情书写给女生,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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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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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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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子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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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电子,小巧玲珑,携带方便。它长约十六厘米,宽约十一厘米,厚约一点五厘米。它是爸爸在暑假将要结束时送给我的礼物,鼓励我多读好书用的。

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使用越来越文泛,深入。它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作为网络使用的一种工具,电子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作为学用电子书的一员,我觉得电子书使用很方便,我也很快就喜欢上了电子书。电子书真神奇,下载一本书,用不了几分钟,花不了几元钱,价格便宜,人人都花得起。这样小小的一本电子书,里面可以储存好几百本书。你要喜欢看哪几本,手指点几点,你要的书就马上呈现在你的眼前。你要看这本书的哪几页,只要手指点几点,同样会映入你的眼帘。你有不认识的字,不理解的词语,手指按住你不认识的那个字、词,点击“意思”,字、词的意思让你一目了然。哪一句话你理解有困难,电子书就像一位高明的老师,一们有求必应的老师,让你恍然大悟,进入柳暗花明的境地。电子书既是一本书,也是一位好老师。

电子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给人们带来负面影响。如果使用不当,就会给人们带来危害。长时间看电子书,会造成双眼的疲劳,颈椎的劳累。下载书本时,每次打开电子书时,常常会出现各类广告,有些广告对于学习是不利的,甚至是非常有害的。这就告诉我,要正确地对待电子书,用其长处,克服其短处,使它真正成为我的学习好助手,获取知识的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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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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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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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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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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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伴我成长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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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的魅力,无与伦比,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好书是我们生活中的领航者,已经成为了我们生变必不可少的一份子了。它无穷的力量给予了我们智慧的宝藏,让我们去探索世界,领略世界上的人,物,事。它会告诉我们应对危机就应冷静沉着,会告诉我们一些科学常识,还会告诉我们交友的方式……

我爱阅读,在每一个房间里,我大大小小的好书都占满了一般的空间,所有的书我都会看的滚瓜烂熟,但即使看的都能够背下来了,我也绝不会把书丢在一旁,不去拿,也不去翻。就拿大家都熟悉的《西游记》来说吧,我把这本书从头看到尾,少说都已经有十遍了,但我在空闲的时候就会把这本书拿出来看几章,因为,每次的感受都不一样,每次的体会都越来越深。三打白骨精就是一个好例子,当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只是简单的觉得白骨精很聪明。越到之后,我觉得唐僧不明事理,还相信了猪八戒的蠢话,把孙悟空赶走了。我从这小小的故事中就感受到了,时时刻刻都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只是那么小小的故事,就能够悟出关于人生的道理。

事实上,“开卷有益”不必须是正确的,我觉得就应是“开卷未必有益”,因为在这些书之中,有些“异类”的书籍正在阻止我们通往智慧的脚步。而当你翻开书的那一刻起,你就应当明白,这本书会给你带来怎样样的危害或是知识。我们要学会抵制这些不良书籍。因为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

书籍的力量将赋予你渴望求知的源泉,畅想吧,祖国的少年,让我们一齐迈开步伐,迎接朝气蓬勃的青春年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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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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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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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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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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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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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众多“营养品”中,我最想向你们推荐的是罗贯中所写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也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文中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栩栩如生,如:刘备的重情重义、孙权的能谋善断、曹操的奸诈多疑、诸葛亮的足智多谋……都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在文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是蜀国的丞相,对蜀国的主公刘备忠心耿耿,为主公出谋划策,对蜀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诸葛亮这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而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便是“草船借箭”!有一次诸葛亮在吴国被周瑜所刁难,周瑜要求诸葛亮三日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并且立下了军令状。在场众人皆知,三日内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可是诸葛亮不慌不忙地答应了。

快到了交十万支箭的时候,吴国的人来看十万支箭做得怎么样了,可发现诸葛亮一支箭都没做,吴国的人很着急,觉得诸葛亮马上要被按照军令状处罚了。但是诸葛亮毫不慌张,让军队派许许多多的草船向曹操的大本营前进。原来,诸葛亮早就算到会起大雾,而曹操生性多疑,必会向草船射箭。果然,草船归来时,全都插着成千上万的箭,这些箭全都交给了周瑜,所有的人都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想知道里面人物独特的性格吗?想知道三国这近百年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想知道这段历史最后的结局吗?那赶快来读这本人类文学的结晶——《三国演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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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本让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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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指着空椅子说:“儿子呢?”妈妈说:“在卧室里,我们等一会儿他吧。”

过了几分钟,儿子还没过来,爸爸急了。上楼打开了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在地上看。爸爸说:“儿子,下楼吃饭去。”

儿子走了之后,爸爸心想:儿子看什么书,看得这么着迷?爸爸很好奇,弯腰看了一眼儿子的书。

餐桌上,儿子和妈妈都已坐好,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

过了一会,妈妈生气地说:“儿子,饭都凉了,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儿子打开他房间的门,发现爸爸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书。儿子生气地说:“好啊!爸爸,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里看书。”爸爸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儿子。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他们终于坐上了饭桌,开心地吃完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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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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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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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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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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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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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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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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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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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书见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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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灰蒙蒙的,下着初冬的小雪,在家无聊的玩着手机,心中想着:不如去店看会书。于是,便拉着妈妈去书店,也便有了今天的故事。

到了图书馆后看到了很多的书,我在一个书架上选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回过头来正好看到了一个小姐姐,手中拿着英语书,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个小姐姐,那么爱看书,人还长的漂亮。”妈妈还鼓励我,要像小姐姐学习,多读书。

拿着我选择的书《阿衰》,找到了一个宽敞、安静的地方,看了起来。

那个小姐姐也在继续看书,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我反悔了,不要再像她学习。此时的小姐姐,带着耳机,大声的朗读着英文的单词,那声音活像我家里的闹钟一样,也太吵了吧。

工作人员走过来反应声音太大,会影响别人读书,让她小声点,可是她却猛地站起来,用手指指着工作人员大声喊着:“要你管,信不信我抽你。”工作人员看向了她的妈妈,而她的妈妈却说了句:“您别在意,她还是个孩子。”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也没有了读书的心情,放下书,心中在想:

不懂礼貌,会让我们走向错误,无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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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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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从此便过上了胆战心惊的日子,不是在被子里挥汗如雨,就是在课堂上被揍的鼻青脸肿。

被窝生死逃亡“啊,忙了一天,终于可以睡美容觉了!”我——一本精美的课外正在被窝里打游击战,而对手,却是我的主人。面对横行霸道的主人,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我就是新一代的“书葛亮”。我使出了“空城计”,主人因找不到我而开始翻箱倒柜,来了次地毯式大搜索,不一会,就发现了潜伏在床底下的我,我死死抓着地,可还是被生拉硬扯的揪了出来。小主人由阴转晴,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偏不巧,小主人的老妈却叫他睡觉。小主人只好拿着我躺在床上,等老妈走了,便拿起手电对准我,这样便可以看书了,我发现小主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嘴角时而浮起一丝微笑,时而又笑的似月牙,时而又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痛苦……

这时,被子被“哗”的一下歇开,主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揉“惺忪”的眼睛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事啊?”“明知故问,那个(我)拿来!”主人只好把书上交,我被母老虎抓着耳朵扔进一只箱子,里面全是我的兄弟,他们个个身体残缺不整,有的皮肤已经开始泛黄……最后在小主人苦苦哀求之下,我已满刑释放。课堂的斗争“欲穷千里目,多读一本书。要想考第一,还是得读书。”小主人打着这个旗号,常常带领着我上课打游击,下课蹲厕所。怀中一本书,脸上笑呵呵,这不这节数学课,孙和尚正在滔滔不绝地念着经,同学们大多数昏昏欲睡,小主人被折磨的坐立不安,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在数学书的掩护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那灯泡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周围鸦雀无声,只有老师乐比不疲的唠叨声,忽然声音消失了,我的心“咚咚”的响着,总觉得有件大事正悄然降临,有股杀气正慢慢逼近,我倒吸了一口气,向主人提醒可还是没有用。

突然,我飞了起来(被老师抓起来),双手张牙舞爪的,我在心里害怕地说着:“help,help,我有恐高症啊,谁来救救我啊。”主人如离弦之箭般站了起来,瞪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同学,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下次会改正的。”最后我还是被无情地带走了,主人深情的唱道:“2014年第一本书,就这样被老师带走……”我想:“主人,想不到你对我这么好!”厕所险窒息主人经常对我爱不释手,连上厕所也不放过,这不,小主人忽然肚子痛,飞奔着跑进厕所,临走前还不忘顺手牵书把我也带上。一开始,还是可以的,可后来“毒气”慢慢向外扩散,很快便侵入了我的鼻子,“啊,我被这味熏的头昏眼花,我心中祈祷着:神啊,让我逃离这个鬼地方啊!慢慢的,我开始口吐白沫,不得不用手来捂住鼻子。”

终于,小主人终于好了,我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终于逃离了死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主人,就算这样,你也让我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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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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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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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去书店看书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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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21日 晴

难得今天妈妈在星期六休班,我开心极了,妈妈今天要带我去新华书店,我早早的吃完饭,迫不及待的想去书店看书了,可是外边的天气骄阳似火烈日当空特别热,所以我们只能下午去了,我很失望,我在家里写作业,一共有语文,数学,英语,三种书,一张写一页,写完后我们就吃中午饭了,中午饭吃完我们去书店看书了。

首先,我们坐30路车,到一个大超市再往右走,就到了雄伟壮观的新华书店了,到了里面我才知道这不仅是书店还是商店。

我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书,我看的书,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没看完,书里讲了一个小孩在暑假里做了坏事,被老师批评了……我正看的津津有味时妈妈就叫我回家了。

我们回到家,我想,今天肯定是最开心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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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优秀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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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书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好帮手。

记得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妈妈就从书店里给我买了两本看图写话的儿童读物,当时我看到上面的小动物图案,高兴的不得了。特别的是小黄鸭子更让我百看不厌。听妈妈说每天睡觉的时候都放在枕头边上,目的是怕别人抢去。现在听来感觉挺可笑的啊!哈哈!

也正是那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名称,从此我对书产生了兴趣。

后来相继妈妈又给我买了好多书。上一年级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崭新的即将属于自己的新课本时,心里乐开了花。当拿到课本,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这多谢妈妈从小就教会我很多字,于是我不怎么费劲的就能把一篇小短文读完。欣赏着里面的小故事,竟然忘记“咯咯”的笑出了声,忘记了老师的存在......

到了二年级,我的识字量就很大了。于是,妈妈就带我去图书馆进行阅读,我首先选读的就是四大名著:《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的公子哥形象并不是我所喜欢的,我绝不会依他为榜样的,至于林黛玉哭哭啼啼的就像我们班有些小女生似的,太娇气啦!总之我不是很喜欢的,也许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吧,但是我暂时很没有领会到,但我打算有时间还要再读几遍。老师曾对我们说,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水浒传》是我在三年级上半年读的,它所描写是北宋后期宋江起义产生、发展和被招安失的历史事件为题材,描写了梁山泊宋江起义的败全过程一部文学名著。揭示了中国古代绿林文化的内部蕴涵和外部特征。书里面的人物性格鲜明,值得学习。

四年级时读了中国古代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三国演义》,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描写了公元3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我最佩服诸葛亮,他足智多谋,同时也羡慕“桃园三结义”的豪情。我也想拥有那样的好兄弟,好期待啊!

至于《西游记》嘛,可是我最喜欢的啊!从小就沉浸在电视剧的情节中,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玩,总是我当孙悟空的。尤其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那一段,更让我迷恋。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电视剧,每一次看都是津津有味的。但是电视剧终归没有书本里的知识来的真实,我还是读了一遍《西游记》,知道了人间的善于恶,美与丑。

总之,是书给了我智慧,给了我力量。读书的时候,我总会摘录一些好词好句,现在我已经积累了好几个小本子了,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对我的作文有很大的帮助,老师经常夸我的作文写的好,总当例文范读。同学们,让我们牢记冰心奶奶的教诲: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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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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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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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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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学——鲍瑾辰嘛,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也不卖关子了,接下来听我慢慢道来。

“叮零零……”婉转动听的下课铃从我们耳边响起,像是在叫我们出去活动。同学们像一群小兔子又蹦又跳地走出教室。只有鲍瑾辰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纹丝不动,只见她手捧一本课外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为什么她这一心—意?哦,sú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到这儿,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每次语文课她的精彩回答都是从书中提取呀!时间像坐上了动力十足的火箭“嗖”地一下就奔到了放学时间。那个手捧书,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的女孩,不正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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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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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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