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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情书写给女生实用20篇

一花一世界,一字一感叹。文字的魅力难以言表,所以,美的文字,深刻的思想,就是我们的梦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七夕情书写给女生,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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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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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陪伴着我,一天不看书,就会使我浑身难受。

我的床头总是放着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在睡觉前,总会抽出十几分钟的时间用来看书。没了它,我就无法入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出门旅游,在旅游时,睡觉前还是得读书,我伸手一摸,“唉?我书哪去了?”这才想起来,我在酒店,可不是在家。我下床准备去行李箱里拿书本,又想起在另一个行李箱里,那个行李箱在车上。好吧,没办法,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空虚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这样的夜晚,几乎睡不着。

突然,我望望四周,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本台历。台历,也可以读!我拿起台历,一页一页地看过来,竟是一本历史故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的书,我就差不多可以安心去睡了。我转了个身,放下台历,很快就睡着了。

在每次阅读时,我都会在书的某个位置上写批注,当然,除了借阅的书。看完了一本书,就会做上一篇阅读笔记。我还要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重读一些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也就是包里必须得放的,那肯定是曹文轩叔叔的《我的儿子皮卡》了,在我的床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套书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它成了最好的睡前陪伴。

书,一直在陪伴着我,还要继续陪我度过下面的时光。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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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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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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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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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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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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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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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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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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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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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秘密 花园》。

《秘密

花园》是由女作家费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九岁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瘟疫变成孤儿后,被送往姑父家寄养。一次神秘的经历,使玛丽闯入禁闭已久的秘密

花园。在姑父的庄园里,她见到了与她同样古怪的柯林少爷。为了帮助柯林,玛丽和她的朋友笛卡儿一起带着柯林少爷来到了秘密

花园。在这里,他们在一起玩耍,玛丽和柯林学会了友善待人,恢复了纯真快乐的天性,身体也强壮了起来。

这本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玛丽、笛卡儿和柯林。玛丽起初是一个相貌平庸,脾气暴躁,自私专横的女孩,后来改掉了坏毛病,变成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笛卡儿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农家孩子,他热情勤劳,对自然界的一切充满爱心,用自己热情和爱心感染了古怪的玛丽。柯林是一个多病、瘦弱、暴躁的男孩,后来变成了一个强壮、聪明的小伙子。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活力才会健康。我要热爱生命,热爱自然,不要轻视身边的每一个生命。只有自己学会尊重和关爱,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友情。我们应该多学习别人的优点来补足自己的不足。就像是书中的迪卡儿、玛丽和柯林三人一样。迪科儿把自己的友善、乐观的生活态度传送给玛丽和柯林。因此玛丽也不再暴躁了,柯林也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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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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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黄志宇

有一天,小明放学回家了,他躲在房间里,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妈妈大声的叫小明出来吃饭,小明没有反应,妈妈就让爸爸去叫小明吃饭。爸爸走进小明的房间,发现他趴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爸爸叫小明赶快去吃饭,小明只好乖乖地去吃饭了。爸爸心想到底看什么书看得津津有味,如此入神。爸爸很好奇地看起这本书来。小明出来吃饭了,却发现爸爸没有出来,妈妈不耐烦地让小明去叫爸爸吃饭,小明发现爸爸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看着那本书。小明想原来我的书这么引人入胜,连爸爸都抵挡不住书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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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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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晔涵

小时候,我读过很多的,可令我最难忘的还是那本爸爸送给我的《伊索寓意》了。

这里面有许多的小故事,每个故事后都有一个道理,有些故事后还有图画。这本书引起了我对它巨大的兴趣。

伊索寓言》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如善良的农夫,聪明的小鸭子,可恶的大灰狼和忘恩负义的蛇……

《农夫与蛇》讲了一个农夫在寒冷的冬天,发现了一条被冻僵的蛇,他觉得蛇太可怜了,便给它取暖。蛇苏醒后,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农夫临死前说:“我真是活该呀,明明知道蛇是凶恶的,却还要救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哪怕你对恶人再好,他也不会知恩图报,反而会害了你自己。

《狡猾的狐狸》告诉我们,做什么事一定要先想好做了这件事会有什么结果,不然就会像山羊一样被困在井里出不来了。

《小鸭子与狼》,则告诉我们,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不能慌张,不然就会被坏人欺负。

《伊索寓言》中的每一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道理,都来自生活中。所以,它能提醒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解决好。

今天,我给你们推荐的书,希望你们也能去读读,不仅可以读到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懂得许多生活的哲理。希望你好好珍藏它,好好利用它,推荐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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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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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后,一杯清茶,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便可以享受一下午的惬意时光,使整个下午变得安静,并有了无穷的回味,这是我对书的钟爱。——题记

在“乱花渐入迷人眼”的阳春三月,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喜欢手捧一本连环画坐在阳台旁,吃着自己喜爱的零食,享受有书香气息的美好时光。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告别了连环画,又接触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便又走进了那片属于自己的童话天地,认识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小矮人,海的女儿……我被童话故事中那些多姿多彩,奇思妙想的精彩故事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因为有书的陪伴。

在“荷叶才露尖尖角”的艳阳六月,我们共进。

后来,告别了童年生活,走进了中学的校门,童话故事陪伴的日子在渐渐地离我远去,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的我,又开始接触《四大名著》、《青年文摘》,各式各样的杂志等,只记得,总喜欢午后一个人坐在草坪上,手捧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籍,贪婪的享受着。那时的天很蓝,空气中弥漫着文学的`气息,总让人欲拔不能,只想永远的沉浸在这样的日子中,害怕时光消逝……那时的我,用书籍来填充那些空虚的时光,生活变得充实,有了回忆。

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金秋九月,我们相约。

明天,我即将毕业,将带着对昨日的无限留恋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进入高中,一切都是新奇而又美好的,明天我将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品味不同的文学经典,体验人生百态。

我们曾携手共进过,我们将相约在这个秋季,书,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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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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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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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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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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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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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花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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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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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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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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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看。但是,又是看书太入迷,也会惹出麻烦来。

记得一天中午,妈妈正在煮鸡腿。这时有人来敲门,妈妈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妈妈出门前特意让我看好鸡腿,还说等烧好了就关掉火。我听了,使劲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放心好了。”妈妈走后,我便坐在灶旁等。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我有点不耐烦了,伸手把一本只看了一半的书捧起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不时哈哈大笑,有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有时还会皱起眉头。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童话世界里了。忽然,一阵焦味直往鼻子里钻着,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好臭啊!”就在这时,我才醒悟过来,马上放下手中的书,迅速关掉火。我一打开锅盖,就发现鸡腿全焦了,就像一块块黑炭似的。就在这时,妈妈回到了家,一闻到焦味就全明白了,妈妈二话不说,噼里啪啦把我臭骂一顿。我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嘀咕:“书啊书啊,是你害了我啊!”

虽然我经常因为看书太入迷把事情搞砸了,但我依然坚持每天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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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伴我成长优秀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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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长路漫漫,有在身旁作伴,真好!

夏日,蝉接连不断叫,烈日照在树叶上,好似树叶承受不起如此耀眼的光芒,默默低下头,我素来也是讨厌夏天,夏天的一切,都携带着一股热气,令人烦躁,每次夏天,我都异常焦躁,那时,对于书的态度,与度天一般无二,现在,夏日读书,已成为我最享受的事。

第一次接触书,应该是在幼儿园时,打开书,顿时没了兴致,书中无聊,幼稚的内容,使我对书开始时抱有的幻想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随着慢慢长大,书中要学的知识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枯燥无味,对书也渐渐淡漠。父母有时让我读些课外书,但我每次都一口回绝,那时的书,对我有魔力,使我每一次的阅读,都能换来睡神的光临。因此我从来没想过主动讨书看,直到有一次,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使我爱上了阅读。

由于对书的厌恶,课上不认真听课,课下也没有什么文学积累,导致我语文成绩不断下滑,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每次建议我课下多积累一些,多看写作文,名著之类的书籍。开始我并没有放在心头,直到有一次,语文成绩竟然没有及格,这使我着了急,心中有了想阅读的念头。放学后,路过书店,我走进书店,店中琳琅满目的书籍,被吸引的我拿起一本心爱的书籍,读了起来。读着读着便忘了时间,等我回过头来,天已经黑了,书店阿姨将我叫了起来,这我才发现,我买了一本作文书便匆忙回到了家,吃完晚饭,我坐在沙发上,阅读者那本作文,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吸引着我。优美经典的文段丰富了我的精神,我发现书中的内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般枯燥,反而我却享受其中,津津有味。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阅读。

每当我路过书店,总是坐上一会儿,享受书中的广阔,以及令我怀念的书香。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些都是古人对于书的赞美和评价,也体现了古人对书的重视,书也分好书和坏书。对于我们来说好书可伴我们一生,是我们成长,而坏书则相反,我们则应该选择对我们有益的书,伴我们成长。

现在,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书的海洋中,我尽情的徜徉,在书的学习中,我学会了许多,成绩也有所提高,人的一生中,真的不能没有书籍。

夏日,天气炎热,我最爱拿出一本书,静静地在窗前,一束暖黄的阳光,心中也非常平静,似秋日的凉爽,整个身心都是放松而又愉悦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不断陪伴着我伴我成长,教会了我许多,我爱阅读,我爱读书,有书陪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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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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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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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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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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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好书推荐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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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

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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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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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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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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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不仅仅只是营养品和阶梯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是从浓浓的书香中长大。家里有许多藏书,大的、小的、薄的、厚的······记忆中最早与书认识还是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手里拿着一本似懂非懂的《漫画书》听妈妈讲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往往故事的精彩片段还没讲完我就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了。

伴随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我渐渐的长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终于能自己看书了,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不仅能自己看书了,也了解了不少名人对数的迷恋与热爱。还领略了自然的神奇;深海之处的美丽;宇宙的奇妙……在书的世界里,我自由飞翔,尽情陶醉。和我的益友一起享受。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一架子书了,每当我站在书架前这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像公主一样富有。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爱书的人是渴望与书交朋友的,因为无声的书会告诉你有生的世界是怎样的精彩。时间在不断流失,而朋友却会一直陪伴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让我们以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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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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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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